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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江苏省扬中高级中学2025-2028年 冬季校服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编号:扬教采XF2025-03号) 一、项目名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以及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江苏省扬中高级中学2025—2028年冬季校服采购项目进行招标,欢迎有资质的投标单位前来参加投标。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并提供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2)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书或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4年度财务报告(成立不满一年的提供至少一个月财务报告),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 (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投标单位相关 信息一览表【见投标文件(格式)】); (5)提供参加本次招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承诺函(见投标承诺函第8条); (6)具有工商注册所在地相关部门提供的企业纳税的证明材料(参加本次招标活动前6个月内任一个月的缴税证明,事业单位请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7)具有工商注册所在地相关部门提供的社保缴费良好记录的证明材料(参加本次招标活动前6个月内任一个月的缴社会保险费证明); (8)投标单位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资格审查结束前“‘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查询结果为准)。 (9)投标单位须提交《无利害关系声明书》(格式自拟),并同时提供关联企业清单(包括但不限于:母子公司、交叉持股、共同实际控制人、高管重叠等情形),投标单位可利用“天眼查”、“企查查”、“企信宝”等平台核查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信息、股权穿透等情况打印装订至投标文件相应处。 (10)投标单位需提供股东结构图及实际控制人信息,并签署真实性承诺函(格式自拟),同时提供法定代表人、财务负责人、项目经理等关键岗位人员交叉任职记录。 (11)投标单位需提供近3年主要客户清单(格式自拟)。 注:①按扬财购〔2022〕17号《关于进一步降低政府采购活动成本减轻政府采购供应商负担的通知》本项目申请人的资格条件采取“信用承诺制”,资格要求第(3)至第(7)项,投标单位可选择提供资格承诺函(格式见附件),在投标文件中无需再提供与上述五项相关的证明材料即可参加招标活动。②投标单位可自行选择是否提供承诺函,若不提供承诺函的,应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③投标单位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不得作虚假承诺。投标单位承诺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校服生产企业应严格按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以及合同约定的标准组织生产,近3年有抽检不合格记录的校服生产企业不得入围校服中标企业(提供承诺)。 3.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三、招标控制价:71万元。 四、投标报名:*开通会员可解锁*~*开通会员可解锁*17:30(上午8:30-11:00,下午2:00-5:30,报名者来前请先电话联系,法定节假日除外),逾期不再接受投标人的报名。 五、评标入围: 1.至投标截止时间止,未递交投标文件的; 2.投标函中载明的项目完成期限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期限; 3.投标函中载明的质量标准未响应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 4.投标函中载明的投标报价高于采购人期望值的; 采购人期望值=招标控制价×95% 投标文件存在上述情况之一的,不再进行后续评标。 六、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 七、投标保证金:无。 八、招标文件获取: 本项目接受现场获取文件和邮箱获取文件 1.现场获取文件地点:江苏金居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一楼代理部报名(扬中市中电大道688号浩云湾27幢04室),自带U盘并领取招标文件。 2.邮箱获取文件:如因特殊情况,无法线下报名的,请电话咨询项目联系人后,将投标登记资料的电子扫描件发送至邮箱455478227@qq.com。联系人:蔡淇 ,联系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3.获取招标文件时需提供下列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 (1)营业执照(或法人证书)(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或“法人授权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及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注: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领取招标文件成功并不代表投标单位通过资格性审查。 九、其他 1.本项目的招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收到的有效标书少于3家时,招标人将重新发布招标公告; 2.投标人应承担资料费及编制投标文件所涉及的一切费用,无论结果如何,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对上述费用不负任何责任;投标资料不退还(证书、合同原件除外),若投标人报名但不参与本项目最终投标,应向代理机构发送弃标函,若不发送的,则引起的后果由各投标人自行承担。 3.本项目招标代理费由中标人支付;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形式,本次公告为第1次发布。 十、主要付款方式 详见招标文件 十一、项目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江苏金居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扬中市中电大道688号浩云湾27幢04室 联系人:蔡淇 联系电话: 采购人:江苏省扬中高级中学 联系人:张主任 电 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江苏省扬中高级中学 二〇二六年一月四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