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池市林业局关于第二轮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问题编号十八)整改工作验收公示
发布时间:
2026-02-04
发布于
广西河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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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第二轮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问题编号十八)基本情况

违规侵占自然保护地问题较为多发。河池市对自然保护地的管理不严,自然保护地内存在多个违法违规建设项目。广西都安地下河国家地质公园内存在澳寒羊拉棠场养殖基地、都安金盛养殖场、都安金铃生猪养殖场、富安种养专业合作社养殖场、都安路谷畜牧养殖场、都安唐登养殖场、都安家家红养殖场、都安古含养殖场、右江村万泰养殖场、都安盈天矿粉厂、韦锋非法采石场、陆忠石料场、韦锦能矿粉加工厂等违法项目18个,其中富安种养专业合作社养殖场破坏山体建设3栋大型猪舍,估算存栏生猪约4000头,养殖臭味较浓,现场检查时该厂配套的粪污处置设施仍在建设中。

广西都安澄江国家湿地公园内存在大定门业工厂违规建设项目;广西凤山岩溶国家地质公园内存在凤城镇生猪养殖示范基地、良利村肉羊养殖项目;东兰国家地质公园内存在广西东兰县华桂牧业农民专业合作社澳寒羊养殖场;金城江六甲至拔贡公路项目在珍珠岩—金城江风景名胜区核心景区未批先建施工便道;龙滩自治区级自然保护区原生植物被砍伐并种植大量人工林,保护区内建设川洞河燕子湖旅游区等旅游设施项目。

二、整改牵头单位

牵头单位:市林业局、市自然资源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水利局。

三、整改完成情况

(一)整改措施53开展广西都安地下河国家地质公园、东兰国家地质公园、凤山岩溶国家地质公园等自然保护地内养殖项目整改,压减项目规模,依法依规逐步、有序退出。在养殖项目停养、搬迁或拆除前,控制养殖规模和存栏量,杜绝进一步扩大养殖,同时指导养殖场做好粪污资源化利用,加强动物疫病防控,督促养殖户开展无害化处理,防止出现环境污染。开展广西都安地下河国家地质公园、东兰国家地质公园、凤山岩溶国家地质公园等自然保护地内养殖项目排查,对不符合《自然资源部 生态环境部 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关于加强生态保护红线管理的通知(试行)》(自然资发〔2022〕142号)、《国家级自然公园管理办法(试行)》等管理要求的养殖项目,依法依规制定整改实施方案分类处理,能立行立改的立即整改,不能立行立改的采取逐步分阶段压减养殖规模,限期退出并落实生态修复。

整改完成情况:

1.涉及都安县:被指出在广西都安地下河国家地质公园(以下简称:都安地质公园)内的14个养殖项目,经核查,在都安地质公园正式命名(2019年)前建设、符合管控要求办有用地许可、环保手续、排污达标、养殖规模符合要求、有动物疫病防控机制予以保留在地质公园继续养殖的项目有拉棠澳寒羊养殖基地、都安古含养殖场、都安家家红养殖场、都安唐登养殖场、广西都安大都华牛生态养殖科技示范园、广西都安胜汉种养专业合作社养猪场、桂合泉镇兴分厂、益达山羊品改农民专业合作社8个养殖场。在都安地质公园正式命名(2019年)后建设,不符合国家地质公园管控要求,需停止养殖外迁的养殖场项目有都安富安种养专业合作社弄东养猪场、都安金铃生猪养殖场、都安顺大生猪养殖场、广西都安金盛养殖场、都安路谷畜牧养殖场、右江村万泰6个养殖场已清空猪圈、清理粪污,与项目业主签订外迁协议,退出公园范围。为避免国有资产闲置浪费,因地制宜编制合理利用方案,经综合评估后,对保留构筑物合理利用。都安县结合年度“一集中三攻坚”“绿盾”等专项行动、人类活动图斑核查,开展对地质公园内巡查、排查违法违规建设养殖项目,每年按规定向上级林业主管部门报告年度巡查巡护监管工作情况。

2.涉及东兰县:广西东兰县华桂牧业农民专业合作社澳寒羊养殖场于*开通会员可解锁*建设,在广西东兰国家地质公园批复创建之后(*开通会员可解锁*),位于地质公园自然生态区,办有设施农用地、营业执照等手续。项目存在违法占用林地行为,东兰县下达林业行政处罚决定书,罚款共计197720元,业主已于*开通会员可解锁*缴清罚款。养殖基地原存栏羊4559只,*开通会员可解锁*已完成养殖存量清零,粪污清理,并封闭场地入口。该养殖基地系东兰县武篆镇东里村8户建档立卡贫困户与企业合作的养殖产业,为减少资源浪费,农户要求在符合地质公园管控要求前提下发展生态产业,东兰县编制合理利用方案,经综合评估后,合理利用。

3.涉及凤山县:凤城镇生猪养殖示范基地于*开通会员可解锁*建设,在广西凤山岩溶国家地质公园成立之后,办理有设施农用地、投资项目备案、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等手续,无地质公园管理机构相关审核意见。*开通会员可解锁*,凤山生态环境局下发整改通知书;*开通会员可解锁*凤城镇人民政府下发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通知书,*开通会员可解锁*凤山县林业局下发责令改正通知书。*开通会员可解锁*已清空存栏、清理粪污。该养殖基地系村集体与企业合作项目,为减少资源浪费,凤山县凤城镇要求在符合地质公园管控要求前提下发展生态产业并编制了合理利用方案,经综合评估后,对现有建筑合理利用。

(二)整改措施54:对经核查不在广西凤山岩溶国家地质公园范围内的凤山县良利村肉羊养殖项目,如不符合规划、法律法规和产业政策,依法查处,限期逐步退出;如符合相关规定,但手续不齐全的,指导企业依法办理相关行政许可和审批手续,完善环保设施,规范经营行为,加强日常监管。

整改完成情况:凤山县良利村肉羊养殖项目已办理用林手续,系直接为林业生产服务项目,涉及二级公益林,但实际用途与申请用途不一致,目前已停止养殖,并清理粪污,后续按照辅助性林业用地用途使用。

(三)整改措施55开展都安盈天矿粉厂、韦锋非法采石场、陆忠石料场、韦锦能矿粉加工厂等违法采石采矿项目整改,依法依规关闭退出,责令业主实施矿山生态修复。全面排查广西都安地下河国家地质公园内采石采矿、矿产加工企业;依法核查处理地质公园内违规采矿采石行为、矿产加工行为;严格项目准入,禁止在地质公园内设置矿业权。

整改完成情况:韦锋采石场已实施生态修复,并达到修复要求,已完成安全隐患排险;韦锦能矿粉加工厂已拆除加工设备,清空场地,并实施生态修复,达到修复要求;盈天矿粉厂、陆忠石料场已全部拆除设备、清空场地,恢复到项目建设前的地类状态。

(四)整改措施56:开展金城江六甲至拔贡公路项目在珍珠岩一金城江风景名胜区核心景区未批先建施工便道的问题整改,严厉查处违法行为。符合管控要求项目落实“三到位”基础上完善许可手续,不符合管控要求的项目依法依规退出自然保护地,并开展生态修复工作。

整改完成情况:金城江六甲至拔贡公路项目施工便道于2020年建设,在珍珠岩—金城江风景名胜区设立之后。*开通会员可解锁*,金城江区林业局对违法占用林地修建便道行为依法给予林业行政处罚。*开通会员可解锁*,河池市生态环境局对修建便道造成风景名胜区地形地貌破坏的违法行为依法作出行政处罚;*开通会员可解锁*,金城江区对业主单位“未批先建”问题进行通报,并因该项目不符合管控要求,责令业主单位退出项目并开展生态修复工作。施工单位于*开通会员可解锁*底完成便桥拆除;*开通会员可解锁*,业主单位制定复绿方案,并于7月完成便道全线覆土,恢复了林业生产条件。*开通会员可解锁*完成造林复绿,恢复了林地植被;*开通会员可解锁*,金城江区组织该区林业、自然资源、交通、金城江生态环境等部门人员对修复项目进行验收,种植的榕树成活率达91%,成活率合格且长势良好,参加验收的各单位人员一致同意通过验收。

(五)整改措施57:开展龙滩自治区级自然保护区原生植物被砍伐并种植大量人工林、保护区内建设川洞河燕子湖旅游区等破坏自然保护地问题整改,严厉查处违法行为,依法追究相关责任单位、责任人的责任。符合管控要求项目落实“三到位”基础上完善许可手续,不符合管控要求项目依法依规退出自然保护地,并开展生态修复工作。

整改完成情况:

1.龙滩自治区级自然保护区原生植物被砍伐并种植大量人工林问题整改完成情况。

(1)严厉查处违法行为,追究违法责任。天峨县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保护区条例》等法律法规开展保护区涉林违法案件查处工作。据收集资料统计,2010年至*开通会员可解锁*,共查处龙滩自然保护区范围内涉林案件146起,有效打击了自然保护区内乱砍滥伐林木违法行为。通过严厉打击破坏森林资源行为,对违法者形成了强大的震慑,随着持续加强生态保护力度、完善巡护机制、强化政策宣传等多项措施,保护区内涉林案件数量呈现明显下降趋势,2020年—2025年初案件数量已明显减少。

2.保护区内建设川洞河燕子湖旅游区等旅游设施项目问题整改情况。

(1)完成“查处、问责、通报”三到位。天峨县林业局于*开通会员可解锁*对未批先建违法占用林地面积163.74平方米进行了林业行政处罚;天峨县自然资源局于*开通会员可解锁*对未批先建违法占用土地面积1012.13平方米(包括非林地面积)进行了行政处罚,并没收在非法占用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天峨县纪委监委于*开通会员可解锁*对项目业主领导班子进行了集体约谈;*开通会员可解锁*天峨县林长制办公室对龙滩自然保护区内违规建设川洞河燕子湖旅游景区基础设施一期项目给予通报。

(2)依法依规处置川洞河燕子湖旅游区设施。该项目位于龙滩自然保护区实验区,因未批先建问题已被县林业局、县自然资源局行政处罚,并对相关旅游设施进行没收处置。为充分利用国有资产,探索优化成符合保护区管控要求的设施,天峨县人民政府于*开通会员可解锁*将燕子湖旅游设施建设项目业主变更为龙滩自然保护区管理中心,同意将川洞河燕子湖旅游设施去功能化,优化功能和改造成研学基地,提升龙滩自然保护区在科普和宣传教育方面的能力建设。有关方案已经上报自治区林业局。

(六)整改措施58对于在广西都安澄江国家湿地公园成立之前建设的大定门业工厂,整合优化拟调出湿地公园范围,目前已通过自治区林业局审查,并已上报国家林草局待审批。对该厂进行断水断电,并依法责令其关闭。

整改完成情况:大定门业加工厂是广西都安澄江国家湿地公园成立之前建成,办理有相关行政许可,该问题上级林业主管部门同意挂账监管。所在区域划定为饮用水二级水源保护区,因不符合饮用水保护管控要求,都安县已依法责令该加工厂关闭生产,落实“两断三清”(即断水、断电,清除原料、产品、设备)措施,该厂已停工停产,清理加工设备和成品、废料,场地已打扫干净。

(七)整改措施59举一反三,全面开展自然保护地排查和整治,对排查出的问题实行清单式管理,依法依规立行立改,对不能立即整改的,制定整改方案,削减存量、遏制增量。排查发现的违规项目,符合启动索赔程序情形的,依法追究有关责任人的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责任。

整改完成情况:结合年度“一集中三攻坚”“绿盾”“绿网·飓风”等专项行动、人类活动图斑核查,2023年以来,各县(区)按要求开展自然保护地、重要湿地排查整治工作,共排查点位2540处,发现问题50个,均已完成整改。排查发现的违规项目,项目业主均已按要求完成生态修复工作,因此未启动生态环境损害索赔程序。

(八)整改措施60建立健全自然保护地和重要湿地管理长效机制,切实提高保护管理能力和水平。健全各级自然保护地管理机构内部规章制度,有效开展巡护监管,强化巡护监管考核,及时发现和查处涉及自然保护地的违法违规行为。做好事前服务和事中事后跟踪监督工作,杜绝“未批先建”情况发生。

整改完成情况:健全自然保护地的管理制度,各县(区)根据辖区内自然保护地设置以及管理情况,分别印发《广西都安地下河国家地质公园管理暂行办法》《都安瑶族自治县澄江国家湿地公园保护条例》《凤山岩溶国家地质公园巡察监管网格化管理工作方案》《广西东兰坡豪湖国家湿地公园管理办法》《金城江区自然保护地联合执法工作制度》《龙滩自然保护区资源巡护管理制度》等保护条例及管理制度,设立自然保护地管理机构。未设立有独立管理机构的,均已明确管理部门,明确人员配置,进一步加强自然保护地管理。

四、验收情况

*开通会员可解锁*—24日、7月14日—17日,市林业局、市生态环境局、市自然资源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水利局、市交通运输局等单位对金城江区、天峨县、东兰县、凤山县、都安县等涉及的第二轮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十八的整改措施完成情况通过现场核验、查阅资料等方式进行市级现场核验,验收组一致同意通过验收。*开通会员可解锁*,中共河池市委员会生态环境保护和督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召开第二轮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验收销号备案工作会议,报经中共河池市委员会生态环境保护和督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原则同意该问题通过销号备案。

公示期不少于10个工作日,监督电话:0778—2296116

河池市林业局

*开通会员可解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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