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喀什职业技术学院场地出租交易公告
根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管理办法》(新财规〔2023〕3号)相关规定,喀什职业技术学院委托喀什地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对喀什职业技术学院房屋予以公开出售处置,具体情况如下:
一、出租标的基本情况
标的单位名称:喀什职业技术学院
住所:疏附县广州新城商贸园区、喀什市解放南路494号 行政事业单位法定代表人:亚森·艾力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注册号:12653100MB1B035613
所属行业:事业单位
出租标的位置及面积:租金低价明细表
| 序号 |
名称 |
租赁场地地址 |
租赁场所面积(平方米) |
数量(个) |
年租金(元) |
保证金(万元) |
租期 |
备注 |
| 1 |
共享单车、电单车停车点位 |
疏附县广州新城校区 |
1140 |
1 |
54720 |
5.00 |
3年 |
整体出租 |
二、产权出租行为决策及批准情况
出租方决策文件:《喀什职业技术学院2026年第三次院长办公会》,关于喀什职业技术学院国有资产对外招租的批复 (喀管资产2026〔024〕号),关于对《关于喀什职业技术学院花城大道校区共享单车投放服务招标(公开竞拍)的请示》的批复
行为批准机构:喀什地区教育局,喀什地区机关事务管理局
三、承租方资格条件
(一)意向承租方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设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个体工商户、其他经济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二)意向承租方应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
(三)意向承租方应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四)意向承租方在近三年内没有重大违法、违约及安全事故等;
(五)不接受联合体竞买;
四、交易条件
出租底价:租金低价、保证金按《租金低价明细表》为准。共享单车投放服务租期时长为3年,到期后需重新开展招租流程。
交易方式:挂牌期满,如只征集到一个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则采取协议出租的方式,该意向承租方被确定为承租方;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则采取网络竞价的交易方式确定承租方。工作日期间,喀什职业技术学院安排专人负责现场看场地。
五、转让流程
(一)出租方式:线上挂牌出租
(二)报名时间:*开通会员可解锁*—*开通会员可解锁*18:00点。
(三)报名方式:本次报名采用网上报名方式。
意向方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新疆)喀什地区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124.88.238.80:1040/),查找服务指南,查看喀什地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产权交易流程操作手册。依据操作手册内容进行网上报名和上传报名资料。
(四)报名时需上传: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银行开户许可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自然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并以不低于挂牌价格承租产权标的承诺书。
(五)资格审查:由交易平台在线进行资格审查,确认竞租资格后,交易平台出具《竞买资格确认书》,意向承租方可以参加本次挂牌竞租活动。
六、挂牌竞价
本次挂牌全部采取线上交易,按照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人,每次增价幅度为2千元或是2千元的整倍数,竞价规则如下:
(一)竞价方式。竞价共分3个阶段:
1.挂牌竞价阶段。*开通会员可解锁*—*开通会员可解锁*18:00点。竞租人报价时,若为第一人报价,其报价不得低于挂牌起始价;若已有报价的,其报价不得低于此前最高报价,否则为无效报价。
2.询问阶段。*开通会员可解锁*18:00挂牌竞价期限截止时,竞价系统进入5分钟询问期,若无竞租人继续参加竞价,则最高报价者为该挂牌的竞得人;若有除当前最高报价者外,还有继续竞价的,将转入延时阶段。当只有1家报价时,交易系统将不再进入询问期,该标的物直接成交。
3.延时阶段。由延时竞价和若干个延时加价(5分钟)阶段组成。延时竞价时间设定为5分钟,5分钟届满系统进入延时加价阶段,每个延时加价阶段设置时间为5分钟,直至出现第一次5分钟无人加价,此前最高报价者为该挂牌标的物的竞得人。
(二)报价规则。竞租人需按照挂牌出让公告中相应的增价幅度或增加幅度的整数倍报价,报价高于前次报价即为有效报价,但不受上一竞租人报价倍数约束。
(三)挂牌期满,如只征集到一个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则采取协议出租的方式,该意向承租方被确定为承租方;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则采取网络竞价的交易方式确定承租方。
(四)成交确认:协议转让或竞价成交后,承租方、喀什地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喀什职业技术学院签订《成交确认书》,并一次性向喀什地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指定账户支付交易服务费等费用,并按约定的期限与出租方签订《产权出租合同》。
七、重大事项披露
共享单车承租方所投设备需满足以下要求:
首批投放数量200辆共享自行车和200辆共享两轮电单车,后期根据运行情况报学院同意后适量增加共享单车数量。共享单车收费标准:(1)共享自行车1元/30分钟、30分钟以上每分钟增加0.05元;月卡使用费为10元。(2)电动单车1.5元/20分钟、20分钟以上每分钟增加0.08元;月卡使用费为40元。在共享单车停放点张贴使用操作方法、流程、注意事项、警示标志。
拥有专业运营管理团队,配备具备国通语沟通能力的运维人员,且所有从业人员需完成政审、健康体检及安全操作培训;在校园内设有服务站点,承诺设备故障24小时内响应、48小时内修复,确保设备完好率不低于98%。
承诺服从学校统一规划,设备投放位置经学校保卫处审核确认,不占用消防通道、人行主干道及教学科研区域,做好设备周边环境卫生清洁与维护,及时清理杂物、控制噪音污染。
承诺不转租、转包服务经营权,不擅自更换设备型号、减少设备数量或提高服务价格;按竞拍约定缴纳履约保证金(不低于竞拍成交年服务费的10%),并足额投保公众责任险、设备意外险等相关保险,覆盖服务期间可能产生的安全风险与财产损失。
同意学校制定的服务考核标准(含设备完好率、服务响应速度、学生满意度等指标),承诺若考核不合格,按约定接受整改、罚款直至解除合同,无异议;配合学校开展定期安全检查与服务评估,及时整改问题。
所产生的水电费,按照市政收取价格定期交纳,卫生费、暖气费(如有)等按现行标准收取。
所有从业人员需完成政审。
八、特别告知
1.受让方与喀什地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签订《成交确认书》并足额缴纳交易服务费后,缴纳的保证金在与出租方签订合同后,由出租方出具退还保证金申请后5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其他竞买人缴纳的竞买保证金,在拍卖活动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予以退还,不计利息。
2.受让方与喀什地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签订《成交确认书》后5个工作日内,受让方必须与转让方签订《产权转让合同》,产权转让价款受让方须在一个月全部支付完毕。具体为:自《产权转让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内,受让方须向转让方支付100%的产权转让价款。
九、本公告其他未尽事宜,请与转让方、本单位咨询。
(一)喀什职业技术学院
联系人:管志强、哈力木拉提·哈力克
联系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开通会员可解锁*
地址:疏附县广州新城商贸园区、喀什市解放南路494号
(二)喀什地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联系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地址:喀什地区喀什市夏马勒巴格路17号
交易系统平台客服、维护人员:张先生
联系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喀什职业技术学院
*开通会员可解锁*
竞买须知
本次竞卖在“喀什地区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124.88.238.80:1040/)进行网络公开竞卖活动,现就挂牌或网上竞卖有关事宜敬告各位竞租人:
一、本次竞卖活动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守信”的原则,竞卖活动具备法律效力。参加本次竞卖活动的当事人和竞租人必须仔细阅读本须知,严格遵守本须知的各项条款,并对自己参与竞卖活动的行为负责。
二、竞租人须提交有效证件及竞租资料,交付竞租保证金。如竞租成功,受让方缴纳的保证金转为承租方向转让方支付的部分股权转让价款。如未竞租成功,挂牌或网络竞价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遇节假日顺延)全额退还。
三、竞租人应确保报名申请竞价的个人或企业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四、参与挂牌或网络竞价活动的竞租人应提前熟悉竞价环境,熟悉相关操作;通过自备终端或在公共场所参与竞价活动的竞租人应尽量采用高带宽、高性能、安全的网络环境。
五、竞租人应提前登录“喀什地区公共资源交易网”竞价平台等待竞价活动的开始。若未在规定时间内登录而未能参与竞价,由竞租人承担相应责任。
六、竞租人应对其账户信息的安全负责,任何使用竞租人账户和密码登录竞价平台的用户,在竞价平台的一切行为均视为该竞租人本人的行为,竞租人应当对其帐号进行的所有活动和事件负全部法律责任。每个注册账户仅供一名竞租人使用。
七、竞租人登录竞价平台作出报价行为,即表明报价人已充分了解报价项目的一切现状,并按照网上公示的报价相关规则参与报价。报价人须谨慎报价,报价一经确认提交,即不可撤回。
八、竞租人在竞价活动中应及时关注本平台的相关公告信息,并保证注册登记的联络方式有效畅通。
九、竞租人报价金额均在网络竞价系统中即时显示,最高报价的结果以挂牌或网络竞价交易系统记录数据为准。挂牌或网络竞价交易系统显示“竞价结束”时,即表示本场竞价活动结束。
十、对于提供虚假资料、扰乱竞价、恶意串通或其他违反法律法规的竞租人,一经发现,取消其竞价资格,确认竞租无效,并保留对其追究法律责任的权利。
十一、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竞卖人有权及时暂停竞价活动:
1、因不可抗力因素、意外事件、网络传输线路故障、非法网络入侵、服务器软(硬)件故障等导致竞价系统不能正常运行;
2、因系统故障导致起始价、加价幅度、自由竞价期结束时间或延时竞价周期等设置出现错误的;
3、包括但不限于标的权属不符、标的现状改变等原因而使竞价活动产生争议的;
4、其他需要暂停竞价活动的情形。
十二、竞价活动暂停原因消除后,视情况可继续竞价或重新竞价:
1、竞价记录可以恢复的,继续竞价,起始价为暂停时的最高有效报价。
2、竞价记录无法恢复的,重新竞价。
十三、决定继续竞价或重新竞价的,本平台发布相关公告,竞租人因不及时关注公告而未能及时参与竞价的,本单位不承担任何责任。
十四、其他适用于互联网站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规定的有关免责条款,同样适用于本网络竞价平台。
十五、本次竞卖采取挂牌或网上电子竞价的方式进行,“喀什地区公共资源交易网”竞卖平台为本次网络竞卖设定的网络竞价平台。有意参加的竞租人在网络竞卖开始前进行网上注册报名,本平台调取其网上申请信息进行核实,分配权限后,即取得竞租资格。
十六、竞租人不应将其账号(用户名)、密码转让或出借予他人使用。如竞租人发现其账号(用户名)遭他人非法使用,应立即通知本平台。由于互联网可能出现不稳定情况,不排除网络竞卖发生故障(包括但不限于网络故障、电路故障、系统故障)以及被网络黑客恶意攻击,竞租人必须充分估计上述原因导致网络竞价不同于现场竞价所带来的风险。如果发生上述情况以及本人操作差错所造成的损失由竞租人承担。
十七、竞租人在竞卖公告规定的咨询时间内,有权实地查看、了解竞卖标的物的情况。对竞卖标的现状有异议的,应在办理竞租登记手续前提出或不参与竞价。本平台所提供的资料仅供参考,所有竞卖标的以现状实物为准,竞租人一经报名参与网上竞价,即表明已完全了解标的现状,认同和接受挂牌或网络竞卖的客观状态、并承担一切法律责任。
十八、本次竞卖采取有保留价、增价竞卖的方式对标的进行竞卖。竞租人出价不得低于起始价,每次加价金额应为加价幅度的整数倍。竞租人可按阶梯价格报价,自行出价必须大于最小竞价阶梯,否则出价无效,系统不予记录。
十九、出价最高且达到或超过保留价的竞租人即成为竞卖标的的买受人。按照法律有关条款规定,竞卖成交后,买受人须在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付清服务费至指定账户,成交价不含税费、过户等费用。逾期未支付竞租价款或未办理交接手续,经出让委托人同意可以对该项成交的竞卖标的重新处置。
二十、竞卖成交后5个工作日内买受人需持有效证件(身份证件、营业执照、授权委托文件等)前往喀什地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产权交易科办理竞租成交确认手续,买受人拒绝签署《交易鉴证书》《成交确认书》的,属于违约,逾期未履行手续的参照“拍卖法”第39条处理,出让委托人同时保留追究买受人相关法律责任的权利。
二十一、该转让标的《成交确认书》等竞租人或买受人办理的竞租手续及其提交的文件和资料,是本《竞卖须知》的有效组成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二十二、竞租人报名参与竞租即视为竞租人本人对以上内容已阅知清楚并自愿认可遵守,自愿承担涉及竞租人(买受人)的一切法律责任。
场地出租项目交易公告.pdf
产权交易公告.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