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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招标条件
宁波至象山市域(郊)铁路工程(象山段)大徐站周边项目地块建设项目已由象山县发展和改革局以项目代码2411-33*开通会员可解锁*-203993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 自 自有资金和银行贷款,出资比例为自有资金70%、银行贷款30%,项目业主为 宁波翔瑞置业有限公司、象山县第一自来水有限公司 ,招标人为 宁波翔瑞置业有限公司、象山县第一自来水有限公司 ,委托代理机构为 浙江中正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 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工程 监理 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本项目投资估算19089.94万元,其中建安工程造价13954.67万元,建设规模:总用地面积39204.8平方米,总建筑面积约10431.89平方米,其中站前综合体用地面积8010.26平方米,室外停车场用地面积4816.59平方米,市政道路用地面积20167.71平方米,绿化用地面积6212.24平方米。建设地点:象山县大徐镇镇中路东侧、枫溪路南侧。
2.2 本次招标范围:本工程图纸范围内的新建站前综合体、室外停车场、市政道路、综合管线、交安设施等及其他配套工程施工的全过程监理及保修期内的监理服务。
☑本次招标监理服务费 211.77 万元。
2.3 计划监理服务期:自签订监理服务合同之日起至缺陷责任期满止。
2.4 是否属于政府采购工程:□是 ☑否
3、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投标人:
3.1同时具备以下①、②其中之一:
①住建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丙级资质和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
②住建部门颁发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
3.2本次招标(☑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由上述具备资质①组成的联合体所有成员(含联合体牵头单位)数量不得超过2家; (2)联合体牵头人必须具备住建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丙级资质或工程监理综合资质。 (二)拟派总监理工程师: 3.4具有注册在投标人单位的市政公用工程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 3.5本次招标(□允许/☑不允许)拟派总监理工程师有在建合同工程。
(三)其他
3.6本次招标对投标人资格的审查采用资格后审。
3.7本次招标采用“评定分离法”。
4、其他公告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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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监督部门名称
象山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6、联系方式
招 标 人1: 宁波翔瑞置业有限公司
地 址: 象山县丹东街道象山河路667号
联 系 人: 张科
电 话: *开通会员可解锁*
招 标 人2:象山县第一自来水有限公司
地 址: 象山县育才路176号
联 系 人:张科
电 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招标代理机构: 浙江中正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象山县丹东街道龙泽名园148号
联 系 人: 黄剑勇、盛素素
电 话:*开通会员可解锁*/*开通会员可解锁*
电子邮件:m
监督部门: 象山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