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市海曙区章水镇停车场建设工程(施工)招标文件预公示
发布时间:
2025-05-19
发布于
浙江宁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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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招标条件

宁波市海曙区章水镇停车场建设工程(施工)已由宁波市海曙区发展和改革局批准建设,项目代码2504-33*开通会员可解锁*-862823,建设资金来自财政性资金,出资比例为100%,项目业主为宁波市海曙区章水镇人民政府,招标人为宁波市海曙区章水镇人民政府,委托代理机构为宁波君章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项目概括:本项目投资估算767.45万元,建设规模:停车场地涉及樟村村、郑家村、章溪村、许岩村、童皎村、大皎村、赤水村、燕麻村、茅镬村、李家坑村等10多个行政村,停车场设计面积约20170平方米,停车位约616辆。建设地点:宁波海曙区章水镇。

2.2招标范围:本工程的道路工程、排水工程、桥梁工程、绿化工程、安装工程等施工总承包及保修期服务(具体详见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

2.3 施工总工期:120日历天。

2.4 质量要求:国家及行业施工验收规范一次性验收合格。安全要求:合格。

2.5是否属于政府采购工程:是

2.6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

否,本项目的政府采购项目预算未编制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预留份额。

3、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投标人:

☑3.1 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对应资质应在“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上资质动态核查结果处于“合格”状态),具备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拟派项目负责人:

3.3 具有注册在投标人单位的市政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建造师执业资格,具有有效期内的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且在投标截止日不得在其他任何在建合同工程中担任项目负责人(包括工程总承包项目中的施工负责人)。

(三)其他:

3.4 拟派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不得少于1人,且具有有效期内的建筑施工企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类)。

3.5 省外企业应按规定办理“省外建设工程企业进浙备案”手续。

4其他公告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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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监督部门名称

海曙区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办公室

6、联系方式

招标人:宁波市海曙区章水镇人民政府

地址:浙江省宁波市海曙区章水镇通远路700号

联系人:王老师

联系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招标代理:宁波君章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浙江省宁波市海曙区章水镇樟村村老街1号

联系人:肖工

联系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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