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市海曙区横街盛爱片区改造提升项目(施工)招标文件预公示
发布时间:
2025-08-13
发布于
浙江宁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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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招标条件

宁波市海曙区横街盛爱片区改造提升项目(施工)已由宁波市海曙区发展和改革局海发改投〔2025〕132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 财政资金统筹和项目单位自筹解决,出资比例为100%,项目业主为宁波市海曙区横街镇人民政府,招标人为宁波市海曙区横街镇人民政府,委托代理机构为中环(宁波)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 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本项目概算总投资为988.71万元,其中工程费用868.04万元,建设规模:主要内容包括对横爱线南段公路改造提升、新建雨水管、盛家村自来水管网建设等,建设地点:宁波市海曙区横街镇

2.2 招标范围:宁波市海曙区横街盛爱片区改造提升项目施工总承包及保修期服务(详见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本次招标建安工程造价:*开通会员可解锁*

2.3 施工总工期:180日历天

2.4 是否属于政府采购工程:□是 ☑否

2.5 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

□是

☑否,本项目的政府采购项目预算未编制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预留份额。

3.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投标人:

3.1 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级及以上资质(对应资质应在“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上资质动态核查结果处于“合格”状态),具备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拟派项目负责人:

3.3具有注册在投标人单位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及以上建造师执业资格,具有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且在投标截止日不得在其他任何在建合同工程中担任项目负责人(包括工程总承包项目中的施工负责人)。

(三)其他:

3.4 拟派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不得少于1人,且具有有效期内的建筑施工企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类)。

3.5 省外企业应按规定办理“省外建设工程企业进浙备案”手续。

4其他公告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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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监督部门名称

宁波市海曙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6.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宁波市海曙区横街镇人民政府

地 址:海曙区横街镇横街南路48号

联 系 人:周工

电 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代理机构:中环(宁波)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海曙区高桥镇汇贤路388号高桥商会大厦A座22层

联 系 人:刘工、戴工、丁工

电 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监督部门:宁波市海曙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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