抚顺市—望花区建筑垃圾转运调配场建设项目拟审批公示
发布时间:
2026-04-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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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开通会员可解锁*我局拟对望花区建筑垃圾转运调配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做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开通会员可解锁**开通会员可解锁*(3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行政审批大厅)

通讯地址:辽宁省抚顺市顺城区临江东路21号  

邮 编:113006

一、项目名称

望花区建筑垃圾转运调配场建设项目

二、建设地点

抚顺市望花区演武街道小南沟社区

三、 建设单位

辽宁永锋望达实业集团有限公司

四、 环境影响评价单位

辽宁环一科技术咨询有限公司

五、 项目概况

辽宁永锋望达实业集团有限公司拟投资50万元,建设“望花区建筑垃圾转运调配场建设项目”,本项目位于抚顺市望花区演武街道小南沟社区。建设内容主要为新建建筑垃圾转运调配场1座,预处理车间1座、配套建设看护房、检查台等设施。其他辅助、公用工程新建。

废气

施工场地应按照“六个百分百”要求采取扬尘污染防治措施。

物料运输采用密闭车辆运输;在场区出入口设置洗车台,路面清扫,对入场临时道路采取洒水增湿降尘;限制车速;加强对运输车辆装载量的管理,严禁超载;垃圾堆场周边建设严密围挡,堆放区采取苫布遮盖和洒水抑尘措施;尽可能降低物料卸料高差;作业时对物料洒水,保持物料湿度;合理安排作业时间,大风天气禁止卸料作业;建筑垃圾破碎筛分设备封闭,进行封闭集气经过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由排气筒(高15m;DA001)排放。

废水

车辆冲洗废水经沉淀池沉降后用于洒水抑尘;生活污水排入防渗化粪池,定期清掏。

噪声

采用低噪声设备、基础减振等降噪措施。

固体废物

本项目布袋除尘器收集的除尘灰及沉淀池污泥堆放在分选后的建筑垃圾堆场,运至堆填场进行处置。废布袋由厂家回收。

生活垃圾定期交由环卫部门清运。

合作机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