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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项目生态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开通会员可解锁*我局拟对辽宁石油化工大学石油化工能源双碳产教融合实训基地项目生态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做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生态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开通会员可解锁*-*开通会员可解锁*(3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行政审批大厅)
通讯地址:辽宁省抚顺市顺城区临江东路21号
邮 编:113006
一、项目名称
辽宁石油化工大学石油化工能源双碳产教融合实训基地项目
二、建设地点
辽宁省抚顺市望花区丹东路西段一号辽宁石油化工大学校内
三、建设单位
辽宁石油化工大学
四、环境影响评价单位
辽宁禹慧生态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五、项目概况
辽宁石油化工大学拟投资14740万元于校内预留空地建设“辽宁石油化工大学石油化工能源双碳产教融合实训基地项目”。建设内容为:新建单体建筑(实验大楼:约23m)一栋,地上5层、局部地下1层,(地上建筑面积30561.60m2,地下建筑面积1596.02m2);新建给排水系统、采暖通风系统、电气系统等配套设施,其他辅助、公用工程依托原有。
废气
运营期实验废气由各实验室通风橱(15个全封闭)收集后,通过各自带控制系统的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经通风管道引至楼顶,通过一根2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带控制系统的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共15套。
废水
雨污分流制;生活污水及实验废水(后两道实验器皿及仪器清洗废水、实验室清洗废水)排入市政污水管,最终排入三宝屯污水处理厂;前两道实验器皿及仪器清洗废水、预处理废水作为实验废液暂存于危废暂存点;雨水管网沿校区主要道路敷设,并设雨水口收集道路及周边场地雨水,最终排至市政雨水管网厂。
噪声
采取设施合理布局、减振基座、风机减振、低噪设备等降噪措施。
固体废物
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处理;实验废液、实验室沾染试剂的废包装物、废活性炭暂存于危废贮存点(新建,20m2),定期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处置。
地下水及土壤
本项目按规范进行分区防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