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秀山县清溪场西区电解锰企业关闭遗留场地土壤污染修复治理项目土壤污染调查及风险评估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秀山县清溪场西区电解锰企业关闭遗留场地土壤污染修复治理项目土壤污染调查及风险评估已由 秀山土家族苗族自治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以 秀山发改投[2025]169号文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秀山土家族苗族自治县生态环境局 ,建设资金来自 超长期特别国债和业主自筹 ,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秀山县秀兴生态环境工程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土壤污染调查及风险评估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 重庆市秀山县清溪场街道。
2.2 项目概况与建设规模:重庆市秀山县鑫发电解锰厂原址地块、重庆市秀山县锰业制品厂一分厂原址地块、重庆市秀山县锰业制品厂二分厂原址地块三个地块分别进行土壤污染调查及风险评估,位于重庆市秀山县清溪场镇,地块调查总面积约70亩,具体以业主确认的实际调查面积为准。
2.3 本次招标项目合同估算金额:260万元。
2.4 招标范围:本次招标范围为上述地块土壤污染调查及风险评估工作,具体内容如下:根据第一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查明重庆市秀山县鑫发电解锰厂、重庆市秀山县锰业制品厂一分厂、重庆市秀山县锰业制品厂二分厂原址地块三个地块分别进行土壤和地下水污染物种类、浓度及空间分布,明确污染范围、健康风险水平、修复目标值等核心内容,对存在风险的土壤和地下水进行水文地质调查,提出风险管控、修复或环境管理相关建议。
2.5 服务期限:合同签订起60日历天。
2.6 标段划分(如有): / 。
2.7 其他: / 。
3.政府采购工程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资格条件和业绩:
3.1.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的资质条件:具备独立法人资格。
3.1.2 投标人还应在人员、业绩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项内容。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给予经济补偿。 给予经济补偿的,招标人将按如下标准支付经济补偿费: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招标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招投标,投标人在投标前可在《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秀山县)》下载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电子图纸等资料。参与投标的投标人需在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完成市场主体信息登记以及 CA 数字证书办理,办理方式请参见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导航栏“主体信息”页面中“市场主体信息登记”“CA 数字证书办理”。若投标人未及时完成市场主体信息登记和 CA 数字证书办理导致无法完成全流程电子招投标的,责任自负。
4.2投标人可在《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秀山县)》本项目招标公告网页下方“我要提问”栏提出疑问,提问时间从本公告发布至*开通会员可解锁* 12:00:00前。
4.3招标人应于*开通会员可解锁* 18:00:00前在《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秀山县)》发布澄清。
5.投标文件递交的内容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开通会员可解锁* 09:30,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重庆市电子招投标系统,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
5.2未按要求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将无法上传至重庆市电子招投标系统,逾期未完成投标文件上传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网》、《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秀山县)》发布。[提示:依法必须招标项目的招标公告,必须在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网上发布。]
7.联系方式
| 招 标 人: | 秀山县秀兴生态环境工程有限公司 | 代理机构: | 重庆嘉利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 地 址: | 重庆市秀山土家族苗族自治县平凯街道香林南路27号2层 | 地 址: | 重庆市南岸区江南大道金信大厦11楼9室 |
| 邮 编: | 邮 编: | ||
| 项目负责人: | 段莉 | 项目负责人: | 韩聃 |
| 电 话: | *开通会员可解锁* | 电 话: | *开通会员可解锁* |
| 传 真: | 传 真: | ||
| 电子邮箱: | 电子邮箱: | ||
| 开户银行: | 开户银行: | ||
| 账 号: | 账 号: | ||
| 监督部门: | |||
| 电 话: | |||
*开通会员可解锁*
[5*开通会员可解锁*7001010101].CQZF 招标公告.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