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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足区三驱自来水厂提质扩能工程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大足区三驱自来水厂提质扩能工程(项目名称)已由重庆市大足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项目审批或核准机关名称)以大足发改投〔2025〕48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重庆市大足区鑫发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上级专项资金及业主自筹(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重庆市大足区鑫发建设集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大足区
2.2 项目概况与建设规模:(一)取水工程:更换取水泵房内水泵机组设备及进出水管道等。
(二)输水工程:新建取水泵房至水厂输水管道,采用涂塑钢管D406.4×7.1,总长230m。
(三)净水工程:扩建净水处理系统,主要包括新建一体化净水处理设备(含预沉、絮凝、沉淀、过滤等)1座,新建清水池1座等;扩建泥水处理系统,主要包括新建综合排泥池1座,新建污泥浓缩池1座,更换脱水机房内部脱泥设备、加药设备等;改扩建厂区配套设施,主要包括拆除重建加氯加药间、新建配电房、新建加压泵房、新建风机房,改建反冲洗泵房以及厂区道路绿化等附属工程。
(四)配水工程:从加压泵房新建供水管道与已成供水主管搭接,采用涂塑钢管D508×8,总长120m。
2.3 þ本项目工程总投资金额:2724.88万元
2.4 招标范围:本工程施工图示范围内的相关内容(具体详见施工设计图),以及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答疑资料、澄清资料、其他补遗资料等相关内容。
2.5 工期要求: 180日历天
缺陷责任期要求: 24个月
3.政府采购工程
3.投标人资格要求
4.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4.1.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的资质条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4.1.2 投标人还应在人员、业绩、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项内容。
4.2 本次招标þ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给予经济补偿。 给予经济补偿的,招标人将按如下标准支付经济补偿费: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招标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招投标,投标人在投标前可在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网、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大足区)下载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电子图纸等资料。参与投标的投标人需在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网、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大足区)完成市场主体信息登记以及CA数字证书办理,办理方式请参见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网、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大足区)导航栏“主体信息”页面中“市场主体信息登记”、“CA 数字证书办理”。若投标人未及时完成市场主体信息登记和CA数字证书办理导致无法完成全流程电子招投标的,责任自负。
4.2投标人可在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网、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大足区)本项目招标公告网页下方“我要提问”栏提出疑问,提问时间从本公告发布至*开通会员可解锁* 17:00:00(北京时间)前。
4.3招标人应于*开通会员可解锁* 17:00:00(北京时间)前在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网、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大足区)发布澄清。
5.投标文件递交的内容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开通会员可解锁* 09:00,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重庆市电子招投标系统,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
5.2未按要求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将无法上传至重庆市电子招投标系统,逾期未完成投标文件上传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网、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大足区)发布。[提示:依法必须招标项目的招标公告,必须在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网上发布。]
7.联系方式
| 招标人: | 重庆市大足区鑫发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 代理机构: | 重庆熙一建筑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 地址: | 地址: | ||
| 联系人: | 邓先生 |
联系人: | 王涛 |
| 电子邮箱: | 电子邮箱: | ||
| 邮编: | 邮编: | ||
| 联系电话: | *开通会员可解锁* | 联系电话: | *开通会员可解锁* |
| 传真: | 传真: | ||
| 开户银行: | 开户银行: | ||
| 账号: | 账号: | ||
| 监督部门: | |||
| 电话: | |||
*开通会员可解锁*
[5*开通会员可解锁**开通会员可解锁*].CQZF 施工图.zip 招标公告.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