柳林县2025年度淤地坝建设工程施工项目
合同
发布时间:
2025-10-27
发布于
山西吕梁
收藏
公告内容
项目编号
立即查看
中标金额
立即查看
采购单位
立即查看
供应商
立即查看
采购代理
立即查看
公告详情
您当前为:【游客状态】,公告详情仅对登录用户开放,
登录/注册
后查看完整商机。全国免费咨询热线:400-888-7022

柳林县 2025 年度淤地坝建设工程施工项目

第十八标段

合同文件

(合同编号:YDB-2025-018)

柳林县水利局 发包人:

承包人:山西卓正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签订地点:柳林县政府办公大楼六层 签订日期:*开通会员可解锁*

合同协议书

柳林县水利局(以下简称"发包人")为实施_柳林县 2025年度淤地坝建设工程施工项目第十八标段,建设内容: 李家沟大型淤地坝工程 ,已接受山西卓正建筑工程有限公 司 __ (以下简称"承包人")对 柳林县2025年度淤地坝建 设工程施工项目第十八标段_的投标,并确定其为中标人。 发包人和承包人共同达成如下协议。

1. 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

(1)中标通知书;

(2) 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

(3)专用合同条款;

(4)通用合同条款;

(5) 技术标准和要求(合同技术条款);

图纸: (6)

(7)已标价工程量清单;

(8)其它合同文件。

2. 上述文件互相补充和解释,如有不明确或不一致之处, 以合同约定次序在先者为准。

3. 签约合同价;人民币(大写)贰佰伍拾伍万叁任零壹 拾伍元柴角膏分(X2553015.71元)。

4. 承包人项目经理: 刘 萍

5. 工程质量符合_合格_标准。

6. 承包人承诺按合同约定承担工程的实施、完成及缺陷 修复。

7. 发包人承诺按合同约定的条件、时间和方式向承包人 支付合同价款。

8. 承包人承诺执行监理人开工通知,计划工期为 12个 月(365天)。

9. 本合同协议书一式_陆_份,合同双方各执_叁_份。

10. 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 是合同的组成部分。

签订时间:*开通会员可解锁* 10 日

附件一

廉政合同书

为做好本工程建设中的反腐倡廉,保证工程建设高效优质,保证建设资金的 安全和有效使用以及投资效益,根据《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 则(试行)》、《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以及有关工程建设、廉政 建设的规定,本项目发包人柳林县水利局(发包人名称,以下简称"发包人") 与承包人山西阜正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承包人名称,以下简称"承包人")订立 如下合同。

第一条 发包人和承包人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1. 严格遵守党的反腐倡廉法规制度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

2. 严格执行施工合同文件,自觉按合同办事。

3. 双方的业务和活动坚持公开、公正、诚信、透明的原则(除法律认为的商 业机密和合同文件另有规定之外),不得损害国家和集体利益、违反工程建设管 理规章制度。

4. 建立健全廉政制度,开展廉政教育,公布廉政举报电话,监督并认真查处 违法违纪行为。

5. 发现对方在业务活动中有违反廉政规定的行为,有及时提醒并纠正的权利 和义务。

6. 发现对方严重违反本合同义务条款的行为,有向其上级有关部门举报、建 议给予处理并要求告知处理结果的权利。

第二条 发包人的义务

1. 发包人及其工作人员不得索要或接受承包人的礼金、有价证券和贵重物品; 不得在承包人报销任何应由发包人单位或个人支付的费用等。

2. 发包人工作人员不得参加承包人安排的超标准宴请和娱乐活动;不得接受 承包人提供的通讯工具、交通工具和高档办公用品等。

3. 发包人及其工作人员不得要求或者按受承包人为其住房装修、婚丧嫁娶活

动、配偶子女的工作安排以及出国出境、旅游提供方便等。

4. 发包人工作人员及其配偶、子女不得从事与发包人工程有关的材料设备供 应、工程分包、劳务等经济活动。

5. 发包人及其工作人员不得以任何理由违规向承包人推荐分包单位或推销 材料;不得要求承包人购买合同规定外的材料和设备。

6. 发包人工作人员应秉公办事,不准营私舞弊,不准利用职权从事各种个人 有偿中介活动和安排个人施工队伍。

第三条 承包人的义务

1. 承包人不得以任何理由向发包人及其工作人员行贿或馈赠礼金、有价证券、 贵重礼品;也不得索要和接受任何与本项目相关的第三方的礼金、有价证券和贵 重物品等。

2. 承包人不得以任何名义为发包人及其工作人员报销应由发包人单位或个 人支付的任何费用;也不得在任何与本项目相关的第三方报销任何应由承包人单 位或个人支付的费用等。

3. 承包人不得以任何理由安排发包人工作人员参加超标准宴请和娱乐活动; 承包人工作人员不得参加任何与本项目相关的第三方安排的超标准宴请和娱乐 活动。

4. 承包人不得为发包人工作人员购置或提供通讯工具、交通工具和高档办公 用品等;也不得接受任何与本项目相关的第三方提供的通讯工具、交通工具和高 档办公用品等。

5. 承包人工作人员不得要求或者接受任何与本项目相关的第三方为其住房 装修、婚丧嫁娶活动、配偶子女的工作安排以及出国出境、旅游提供方便等。

第四条 违约责任

1. 发包人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本合同第一、二条,按管理权限,依据有关规定 给予党纪、政纪或组织处理;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给承包 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应予以赔偿。

2. 承包人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本合同第一、三条,按管理权限,依据有关规定 给予党纪、政纪或组织处理;给发包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应予以赔偿;情节 严重的,发包人将建议相关行业行政主管部门给予承包人一至三年内不得进入其 主管的工程建设市场的处罚。

第五条 双方约定:本合同由双方或双方上级单位的纪检监察机关负责监督。 由发包人或发包人上级单位的纪检监察机关约请承包人或承包人上级单位纪检 监察机关对本合同履行情况进行检查,提出在本合同规定范围内的裁定意见。

发包人纪检监察机关有权对承包人银行账户流水、分包合同等资料进行廉政 核查,承包人应配合提供相关材料。

第六条 本合同有效期为发包人和承包人双方签署之日起至该工程项目竣 工验收后止。

地址:柳林县行政办公大楼六层 地址:太原市小店区龙城南街 95号1幢 B 座5层0516号

*开通会员可解锁*

附件二

安全生产责任书

发包人:柳林县水利局 (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人:山西卓正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

为积极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建设方针,保证本工程的安全生产, 有效控制各类生产安全事故,保障从业人员安全、健康和国家财产免遭损失,根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 生产法》和《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就工程施工过程中甲乙 双方安全责任问题,经双方协商,签订本责任书。

本责任书为承包合同的附件,在签订承包合同的同时签订本责任书,两者具 有同等法律效力,双方应认真履行。

第一条 甲乙双方共同遵守国家和工程所在地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 规定,认真执行国家、行业、企业安全技术标准。

第二条 工程开工前,甲方应组织有关技术人员对乙方进行安全技术交底, 乙方应根据安全技术交底内容编制安全保障措施、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

第三条 乙方应接受甲方委托的监理公司对其编制的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 全生产措施等进行审查。

第四条 乙方应接受甲方委托的监理公司在安全方面的指导与管理,并将有 关安全技术要求向作业人员做出详细说明,并对作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培训, 未经教育培训或者教育培训考核不合格的人员,不得上岗作业。

第五条 乙方应当配备安全生产管理负责人和各班组安全员。安全生产管理 人员负责对安全生产进行现场监督检查,并做好安全检查记录。发现安全事故隐 患,应当及时向项目负责人报告;对违章指挥、违章操作的,应当立即制止。若 发现不安全因素,乙方应立即向管理公司、监理公司及甲方报告,不得隐瞒不报。

第六条 乙方作业人员中的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过专门 的安全作业培训,并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后,方可上岗作业,严禁无证人

员上岗操作。

第七条:乙方应照国家有关劳动保护条例的规定对进场作业人员按照岗位 和工种进行劳动保护用品和工具的配置,严禁没有劳动保护用品的作业人员进行 作业。

第八条 乙方在作业过程中应严格执行国家的有关规范和本企业制定的安 全管理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严禁违章操作,如因违反操作规程等原因而造成的 安全和人员伤亡事故,责任和损失全部由乙方承担。

第九条 乙方在易燃、易爆危险场所进行作业时应制定相应的消防安全管理 制度,确定消防安全责任人,配备消防设施和灭火器材,并在作业现场入口处设 置明显标志,严禁一切明火作业。

第十条 乙方应当根据周围环境及季节、气候的变化,在施工现场采取相应 的安全措施,暂停作业时,乙方应当做好现场保护。

第十一条 乙方应将施工现场的办公、生活区与作业区分开设置,并保持安 全距离。

第十二条 乙方应当在作业现场、场内交通道叉口等危险部位,设置明显的 安全警示标志,安全警示标志必须符合国家标准。

第十三条 乙方应当遵守有关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的规定,在作业现场采取 措施防止或者减少粉尘、废气、废水、固体废物、噪声、振动和施工照明对人和 环境的危害和污染。

第十四条 乙方应当与现场作业人员签定安全协议书,并为施工现场从事危 险作业的人员办理意外伤害保险。意外伤害保险期限自建设工程开工之日起至完 工验收合格之日止。

第十五条 乙方应当根据工程的特点,对作业现场易发生重大事故的部位、 环节进行监控,制定作业现场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并要求每一位作业人 员应知应会。

第十六条 监理公司及甲方人员检查工地时有权制止任何违章操作,并勒令

其停工整改,直至满足安全操作规程的条件后才能复工,同时对违章人员和违章 次数进行记录,并根据情节轻重给予适当的经济处罚。

第十七条 因乙方安全管理过错导致的事故由乙方承担责任;因甲方提供资 料错误或监理指令不当导致的,由责任方承担相应责任。

地址:柳林县行政办公大楼六层 地址:太原市小店区龙城南街 95号 1 幢 B 座 5 层 0516 号

*开通会员可解锁*

附件三

保障农民工权益书

柳林县水利局:

在柳林县 2025年度淤地坝建设工程施工项目第十八标段施工过程中,我方 承诺:严格保障农民工合法权益,不拖欠农民工工资。如违反承诺,我方愿意你 方扣留相应金额的工程进度款,用于支付农民工工资及其相关农民工保障费用, 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开通会员可解锁*

附件四

项目经理廉政承诺书

柳林县水利局:

我作为柳林县 2025年度淤地坝建设工程施工项目第十八标段的项目经理, 现作出如下承诺:严格遵守并履行本合同《廉政合同书》的各项规定,不违反国 家有关廉政纪律要求,遵纪守法、认真工作,如违反承诺,我愿意承担相应法律 责任。

*开通会员可解锁*

竞争对手预测
点击查看详情>
合作机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