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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LB招2025-93号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双福高速项目被征收房屋旧房拆除工程已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 闽侯县南通镇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源 专项债 ,招标人为 闽侯县南通镇人民政府 ,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建龙犇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工程建设地点:闽侯县南通镇;
2.2. 工程建设规模:拆除面积约总建筑面积 74747 ㎡(摸底数据)最终结算面积以房屋征收公司提供面积为准,被征收房屋旧房拆除至空地状态(拆除至基础与现状地面竖向平);
2.3. 招标范围和内容:
(1)工程类别:房屋建筑工程;
(2)招标类型:施工总承包;
(3)招标范围和内容:对双福高速项目被征收房屋旧日房拆除工程进行拆旧;工程内容包含双福高速项目被征收房屋旧日房拆除工程拆除钢筋砼结构、拆除砖混结构等范围内的全部施工内容,具体以工程量清单为准,招标图纸为依据;双福高速项目被征收房屋中标单位按照中标现状接收。项目红线内一般历史建筑、传统风貌建筑、一般建筑等历史文化资源(以双福高速项目土地征收范围内历史文化资源评估结果为准),中标单位必须配合南通镇做好历史建筑保护及历史构件等回收处置工作,拆除残值面积不予扣除;
其中,用于确定企业资质及等级的相关数据:单项合同金额为500万元以下;
用于确定注册建造师等级的相关数据:单项合同金额为500万元以下;
用于确定类似工程业绩的相关数据: / ;
2.4. 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本项目评估均价14.88元/㎡,K值再上浮12%作为招标控制价为16.67元/㎡;
2.5. 房屋拆除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90日历天内完工,中标人未按合同约定工期完成拆除任务,经发包人通知中标人仍未在指定期限内完成的,发包人有权另行组织第三方进行拆除,因此产生的费用从履约保证金中扣除;
2.6. 标段划分(如果有): / ;
2.7. 质量要求:将征迁范围内的房屋及地下室拆平,拆除至基础与现状地面竖向平,并负责拆迁场地的平整,不得有积水;符合其他现行相关拆除规范要求。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 叁 级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 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2.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下同)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 贰 级 建筑工程 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无需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
3.3. 本招标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招标人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投标人自愿组成联合体的应由 / 为牵头人,且各方应具备其所承担招标项目承包内容的相应资质条件;承担相同承包内容的专业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4. 本招标项目 不应用 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项目,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为 / 类。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不得低于60分;以联合体参与投标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按具有 / 施工总承包资质的联合体成员中的 / 确定。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可通过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系统(从福建住房和城乡建设网的“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综合监管服务平台”登录)查询。
3.5. 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 个;“类似工程业绩”是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五年内(含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经竣工验收合格的 / 。
3.6.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 1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7. 其他资格要求:(1)根据关于进一步做好招投标领域强制要求中标企业在本地设立分(子)公司行为整治工作的通知要求(闽建办筑函(2021)10号),本招标项目不要求中标人在项目所在地设立分(子)公司,中标人应该依法履行纳税义务;(2)其他详见招标文件。
3.8. 本招标项目采用 资格后审 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5 年11月13日18:00至 2025 年12月1日09:30前在福州国资电子交易平台(http://www.fzgzjy.com)采取无记名方式下载电子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
5. 评标办法和定标方式
5.1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简易评标法。
5.2本招标项目采用的定标方式:中标方式按照随机抽取确定中标单位。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在投标截止时间前。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贰万元整(¥20000元)。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 本项目(标段)投标截止时没有被列为招投标重点监管对象的投标人可以免缴投标保证金;本项目(标段)投标截止时仍被列为招投标重点监管对象的投标人,仅限于使用现金形式提交。招投标重点监管对象名单通过福建省公共资源电子行政监督平台查询。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免缴投标保证金承诺函 。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 2025 年12月1日 09 时 30 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福州国资电子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7.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新点电子交易平台-福建专区(http://fujian.etrading.cn/)、福州国资电子交易平台(http://www.fzgzjy.com)、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上发布。
9. 联系方式
招标人:闽侯县南通镇人民政府
地址:福建省福州市闽侯县南通镇南通街108号,邮编:350000
电子邮箱: /
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传真: /
联系人:王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龙犇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华大街道五四路 321 号奥体都市花园(又名琴亭花园广场)A 区第十四层 D 室,邮编:350000
电子邮箱: /
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传真:/
联系人:陈成
招投标监督机构名称:闽侯县南通镇人民政府
地址:福建省福州市闽侯县南通镇南通街10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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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交易平台名称:福州国资电子交易平台
联系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5
地址:福州市仓山区城门镇浦下洲路23号中庚喜来登酒店B1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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