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莆田市荔城区人民法院档案密集架采购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项目概况
受莆田市荔城区人民法院委托,福建省乙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对YG莆招字[2025]014号、莆田市荔城区人民法院档案密集架采购项目组织竞争性谈判,现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参加。
莆田市荔城区人民法院档案密集架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规定时间内向福建省乙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5年12月09日15时00分00秒(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YG莆招字[2025]014号
项目名称:莆田市荔城区人民法院档案密集架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开通会员可解锁*.00元
采购包1(莆田市荔城区人民法院档案密集架采购项目):
采购包预算金额:*开通会员可解锁*.00元
采购包最高限价:59300.00元
谈判保证金:0.00元
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 品目号 |
品目编码及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允许进口 |
简要需求或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 |
| 1-1 |
A02040101-固定架、密集架 |
莆田市荔城区人民法院档案密集架采购项目 |
37(立方米) |
否 |
详见谈判文件要求 |
*开通会员可解锁*.00 |
工业 |
备注:上表中的数量(37立方米)为初步暂定,最终按密集架的实际体积空间立方数*每立方的单价结算。
本采购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按谈判文件要求;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采购包1: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采购包1:
(1)资格承诺函:①本采购包允许供应商采用资格承诺制。采用资格承诺制的供应商,应当根据投标(响应)格式文件要求提供资格承诺函,无需提供《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一般资格条件证明材料;资格承诺函不符合采购文件要求的,视为未按照采购文件规定提交供应商的资格及资信文件,按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②采购项目有特殊资格要求的,供应商还应按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三、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进口产品:不适用于(采购包1)。
节能产品:适用于本项目,执行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印发《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的规定。
环境标志产品:适用于本项目,执行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印发《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的规定。
小型、微型企业符合财政部、工信部文件(财库〔2020〕46号),适用于(采购包1)。监狱企业,适用于(采购包1)。促进残疾人就业 ,适用于(采购包1)。
信用记录:按照下列规定执行:(1)供应商应在(谈判文件要求的截止时点)前分别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并打印相应的信用记录(以下简称:“供应商提供的查询结果”),供应商提供的查询结果应为其通过上述网站获取的信用信息查询结果原始页面的打印件(或截图)。(2)查询结果的审查:①由谈判小组通过上述网站查询并打印供应商信用记录(以下简称:“谈判小组的查询结果”)。②供应商提供的查询结果与谈判小组的查询结果不一致的,以谈判小组的查询结果为准。③因上述网站原因导致谈判小组无法查询供应商信用记录的(谈判小组应将通过上述网站查询供应商信用记录时的原始页面打印后随采购文件一并存档),以供应商提供的查询结果为准。④查询结果存在供应商应被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相关信息的,其资格审查不合格。
四、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5年12月02日 至2025年12月04日(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3 个工作日),每天上午08:30:00至12:00:00,下午14:30:00至17:30: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供应商应向福建省乙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获取谈判文件。
方式:供应商可通过电子邮件方式或邮寄方式向福建省乙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获取谈判文件。
售价:100元,如需邮寄请另加邮寄费50元,我司不对邮寄过程中可能发生的延误、丢失或损坏负责,采购文件售后不退。
※注:有意获取本项目谈判文件的潜在投标供应商,请按上述时间、地点获取谈判文件,未按规定获取的谈判文件不受法律保护,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投标供应商自行承担(其报价响应将被拒绝)。
五、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截止时间:2025-12-09.15:00:00.(北京时间)(从谈判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3个工作日)
地点:福建省莆田市城厢区宏丰嘉园二楼国泰新点电子交易平台开标室
六、开启
时间:2025-12-09.15:00:00.(北京时间)
地点:福建省莆田市城厢区宏丰嘉园二楼国泰新点电子交易平台开标室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无
九、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莆田市荔城区人民法院
地 址:福建省莆田市城厢区马巷233号
联系方式:陈女士、*开通会员可解锁*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 称:福建省乙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福建省莆田市城厢区凤凰山街道广化路92号2梯708
联系方式:苏先生、*开通会员可解锁*
电子邮箱:fjyg5555@163.com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苏先生
电 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福建省乙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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