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广场2层部分办公用房装修改造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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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26-04-10
发布于
福建莆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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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区块链已存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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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南广场2层部分办公用房装修改造工程 已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莆田市科学技术协会,建设资金来源: 上级拨款 ,招标人为 莆田市科学技术协会 ,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 中正骄阳(福建)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 邀请 招标。邀请单位为:福建省九逵建设发展有限公司、福建省中恒万迪建设有限公司、福建创福建设有限公司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 莆田市

2.2工程建设规模: 17万元

2.3招标范围和内容: 以施工图纸为准,不列入招标范围的详见工程预算编制说明

2.4工期要求:35日历天 ;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 /

2.5工程质量要求: 合格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 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以上 资质和有效的《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2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经理应具备有效的不低于 建筑工程 (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持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3.3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投标人的企业信息和拟派项目管理人员信息应在福建省建筑市场综合监管信息平台可查询到且查询到的信息完整;

3.5投标人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招标项目施工的能力;

3.6本招标项目招标人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人自2026410日起在新点电子交易平台-福建专区(http://fujianetrading.cn/)-第三方平台上发布招标公告。

4.2投标人请于2026 4 10日至20264 19 日,每天上午 9 时 00 分至 11 时30分、下午15:30—17:00(北京时间,下同),到福建省莆田市荔城区拱辰街道荔园中路189号3号楼领取招标文件(投标人领取招标文件时须提交介绍信或授权书及身份证复印件盖公章)且逾期不予办理。

4.3招标文件售价:100元/本,本文件售后不退。

5.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 随机抽取法

6.投标保证金的递交

本工程投标保证金为 人民币叁仟元整(¥3000元),具体办理详见招标文件。

7.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26 4 20 09 30 分,提交地点为:福建省莆田市荔城区拱辰街道荔园中段189号3号楼912室;逾期提交的投标文件、逾期送达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拒绝接收。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招标人在新点电子交易平台-福建专区(http://fujianetrading.cn/)-第三方平台上发布招标公告。

9.联系方式

招标人: 莆田市科学技术协会

地址: 莆田市

联系人: 蔡先生

电话: *开通会员可解锁*

招标代理机构: 中正骄阳(福建)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 福建省莆田市荔城区拱辰街道荔园中段189号3号楼912室

联系人: 小徐

电话: *开通会员可解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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