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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验收项目概况.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12.验收监测的依据.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3
2.1 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32.2 验收技术规范和标准.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32.3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审批文件.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42.4 主要污染物总量审批文件.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4
3.建设项目工程概况.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5
3.1 地理位置及平面布置.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5
3.1.1 地理位置.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53.1.2 平面布置.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53.1.3 四至情况及环境敏感目标.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5
3.2 建设内容.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16
3.2.1 项目实际建设情况.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163.2.2 项目主要生产设备情况.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163.2.3 项目主要产品、原辅材料及能源情况.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19
3.3 能耗及水耗.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22
3.4 劳动定员及工作制度.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24
3.5 生产工艺流程.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26
3.6 项目变动情况.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39
4.环评结论与建议及审批决定.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41
4.1 建设项目环评报告表的主要结论与建议.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41
4.2 审批部门审批决定.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43
5.环境保护设施.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44
5.1 项目建成后污染物治理/处置设施.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44
5.1.1 废水治理设施.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445.1.2 废气治理设施.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445.1.3 噪声治理设施.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445.1.4 固(液)体废物处置设施.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45
5.1.5 环境风险防范设施.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475.1.6 在线监测装置.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475.1.7 其他设施.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47
5.2 环保设施投资及“三同时”落实情况.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48
6.验收监测评价标准.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51
6.1 污染物排放标准.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516.2 总量控制目标.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53
7.验收监测内容.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54
7.1 环境保护设施调试效果.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54
7.1.1 废水监测.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547.1.2 废气监测.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547.1.3 厂界噪声监测.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557.1.4 固(液)体废物监测.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55
7.2 环境质量监测.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56
8.质量保证及质量控制.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57
8.1 监测分析方法.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578.2 人员资质.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598.3 分析过程中的质量保证和质量控制.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59
9.验收监测结果.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64
9.1 生产工况.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649.2 环境保护设施调试效果.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64
10.验收监测结论.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79
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
“三同时”验收登记表.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82
附件
1 营业执照.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83
附件
2 法人代表身份证.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84
附件
3 危废处置合同.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85
附件
4 排污登记.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94
附件
5 验收检测报告.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95
附件
6 环评批复.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120
1
1. 验收项目概况
江门市益摩机车配件有限公司位于江门市新会区司前镇司前林场白银坑、坪头山(土名)
新会智造产业园凤山湖万洋众创城
1 栋、2 栋,建筑面积为 10050.94 平方米,主要从事摩托
车配件生产,生产规模为年加工摩托车油箱
28 万件、摩托车塑件 112 万件,生产设备主要为:
冲床等机加工设备一批、各式焊机
22 台、拉砂带机 2 台、打磨台(包括角磨机等)6 个、前
处理线(包括水洗喷淋室、脱脂喷淋室、表调喷淋室、磷化喷淋室、脱水烘道、热水交换锅
等)
1 条、油箱底漆喷涂线(包括烘干隧道、吹灰室、喷房、静电喷枪、固化烘道、水帘柜、
调漆房等)
1 条、油箱面漆喷涂线(包括吹灰室、喷房、静电喷枪、烘道、水帘柜、调漆房
等)
1 条、油箱面漆检补室(包括补喷柜、电加热面包炉、静电喷枪、水帘柜等)1 条、油箱
清漆喷涂线(包括吹灰室、喷房、静电喷枪、烘道、水帘柜、调漆房等)
1 条、塑件清漆喷
涂线(包括吹灰台、喷房、烘道、静电喷枪、水帘柜、调漆房等)
2 条、塑件底漆/面漆喷涂
线(包括吹灰台、消痕房、喷房、烘道、静电喷枪、水帘柜、调漆房等)
2 条,以及冷水塔
等配套设备。项目计划总投资
20000 万元,其中环保投资 200 万元,设员工 130 人,均不在
项目内食宿,实行一班制,每班工作
8 小时,年工作时间为 300 天。
2025 年 6 月江门市益摩机车配件有限公司委托江门市庆华环保科技服务有限公司编制完
成了《江门市益摩机车配件有限公司年加工摩托车油箱
28 万件、摩托车塑件 112 万件建设项
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并于
2025 年 10 月 22 日获得《关于江门市益摩机车配件有限公司
年加工摩托车油箱
28 万件、摩托车塑件 112 万件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江新环
审〔
2025〕104 号),环评批复规模为年加工摩托车油箱 28 万件、摩托车塑件 112 万件。2025 年 11 月 14 日江门市益摩机车配件有限公司根据《江门市益摩机车配件有限公司年
加工摩托车油箱
28 万件、摩托车塑件 112 万件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关于江门
市益摩机车配件有限公司年加工摩托车油箱
28 万件、摩托车塑件 112 万件建设项目环境影响
报告表的批复》(江新环审〔
2025〕104 号)并结合项目实际建设情况,办理了排污登记备
案,备案回执号为
91440705MA7J08BY75001Y。
江门市益摩机车配件有限公司年加工摩托车油箱
28 万件、摩托车塑件 112 万件建设项目
于
2025 年 10 月 23 日开始建设,于 2025 年 11 月 14 日建设完成。项目环境保护设施于 2025
年
11 月 15 日开始调试,调试期间生产设备和环保设备运行状况良好,准备进行试生产。
本次验收范围为:本次竣工验收的范围是已建成的生产内容及其配套的环境保护设施。
2
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
<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令第 682 号)、《关
于发布
<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 号)、《关
于明确建设单位自主开展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有关事项的通知》(江环函【
2018】146
号)等规定,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建设项目竣工后,建设单位应当按照
国务院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标准和程序,对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进行验收,编
制验收报告。为此,江门市益摩机车配件有限公司于
2026 年 1 月委托广东三正检测技术有限
公司开展项目的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工作。广东三正检测技术有限公司于
2026 年 1 月 22
日、
1 月 23 日进行现场废水、废气、噪声的监测。试生产监测期间,项目的生产设施和配套
的环境保护设施运行正常,因此本次对江门市益摩机车配件有限公司年加工摩托车油箱
28 万
件、摩托车塑件
112 万件建设项目的废水、废气、噪声和固体废物的治理和处置设施落实情
况进行进行验收。在对项目实施污染物排放监测、环境保护设施落实情况核查的基础上,编
制了《江门市益摩机车配件有限公司年加工摩托车油箱
28 万件、摩托车塑件 112 万件建设项
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
3
2.验收监测的依据
2.1 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
(1)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2014.4.24 修订,2015.1.1 实施);(2)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2018.12.29 修正,2003.9.1 日实施);(3) 《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2018.10.26 修订公布,2018.10.26 实施);(4)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2017.6.27 订,2018.1.1 实施);(5)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2018.12.29 修正,1997.3.1 实施);(6) 《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环境污染防治法》(2005.4.1 实施,2020.4.29 修正);(7) 《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 682 号,2017.7.16;(8) 《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国家环境保护部,国环规环评[2017]4 号,
2017.11.20;
(9) 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指南污染影响类》的公告,生态环境部,
公告
2018 年第 9 号,2018 年 5 月 15 日;
(10) 《广东省环境保护条例》(修订),广东省人大常委会,2018.11.29;(11) 《关于转发环境保护部<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函》(粤环函
[2017]1945 号);
(12) 《关于明确建设单位自主开展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有关事项的通知》江环函
(
2018)146 号;
(13) 《关于印发污染影响类建设项目重大变动清单(试行)的通知》(环办环评函
[2020]688 号)。2.2 验收技术规范和标准
(1) 《大气污染治理工程技术导则》(HJ2000-2010);(2) 《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运输技术规范》(HJ2025-2012);(3) 《环境噪声与振动控制技术导则》(HJ2034-2013);(4) 《工业企业噪声控制设计规范》(BT50087-2013);(5) 《水污染治理工程技术导则》(HJ2015-2012);(6) 《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7) 《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8)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
4
(9) 《固定污染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DB44/2367-2022);(10) 《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11) 《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16);(12) 《污水监测技术规范》(HJ 91.1-2019);(13) 《大气污染物无组织排放监测技术导则》(HJ/T 55-2000);(14) 《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9078-1996);(15) 《电镀水污染排放标准》(DB44/1597-2015);(16) 《江门市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方案》。
2.3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审批文件
1、《江门市益摩机车配件有限公司年加工摩托车油箱 28 万件、摩托车塑件 112 万件建
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
2、《关于江门市益摩机车配件有限公司年加工摩托车油箱 28 万件、摩托车塑件 112 万
件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江新环审〔
2025〕104 号)。
2.4 主要污染物总量审批文件
根据《江门市益摩机车配件有限公司年加工摩托车油箱
28 万件、摩托车塑件 112 万件建
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以及江门市生态环境局《关于江门市益摩机车配件有限公司年
加工摩托车油箱
28 万件、摩托车塑件 112 万件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江新环审
〔
2025〕104 号),项目大气污染物总量控制指标为:NOX≤1.046 吨/年、VOCs≤1.104 吨/年。
5
3.建设项目工程概况
3.1 地理位置及平面布置3.1.1 地理位置
江门市益摩机车配件有限公司年加工摩托车油箱
28 万件、摩托车塑件 112 万件建设项目
选址位于江门市新会区司前镇司前林场白银坑、坪头山(土名)新会智造产业园凤山湖万洋
众创城
1 栋、2 栋,经纬度为东经 112 度 50 分 22.603 秒,北纬 22 度 31 分 19.779 秒。
3.1.2 平面布置
项目总占地面积约
3550.05m2,其中建筑基底面积约 1945.68m2,其余空地面积设为停车
场及道路,约
1604.37m2。项目总建筑面积约 10050.94m2,项目设 2 栋 5 层的生产厂房用于生
产、办公,楼高为
23.5m,其中 1 栋、2 栋之间连通。1 楼车间为油箱生产车间,主要用作摩
托车油箱机加工生产车间,设有摩托车油箱加工区。
2 楼车间为前处理、喷涂车间,主要用
作摩托车油箱前处理、喷涂车间,设有前处理区、底漆喷涂区、面漆喷涂区、固化区及办公
区等区域。
3 楼车间为油箱罩光喷涂车间,用作摩托车油箱罩光喷涂车间,设有 PU 罩光区、
固化区、成品暂存区、发货区及贴花室等区域。
4 楼车间为塑件罩光喷涂车间,主要用作摩
托车塑件罩光喷涂车间,设有光油喷涂房、固化区、抛光区、包装区、成品下线区、成品暂
存区及办公区等。
5 楼车间为塑件底漆喷涂车间,主要用作摩托车塑件喷涂车间,设有喷漆
区、固化区、打磨区、办公室及贴花室等。工业楼屋面用于存放杂物工具,摆放环保设备。
3.1.3 四至情况及环境敏感目标
项目位于江门市新会区司前镇司前林场白银坑、坪头山(土名)新会智造产业园凤山湖
万洋众创城
1 栋、2 栋,项目北面为新航路,隔新航路对面为中南高科新会融智创美产业谷、
广东力塑塑胶工业有限公司、广东云瑞智能科技有限公司、银图智能电器公司;东面为新会
凤山湖万洋众创城
3 栋;南面为待建空地;西面为凤舞路,隔凤舞路对面为待建空地。
项目厂界外扩
50 米范围无环境敏感点。
项目厂界外扩
500m 范围内无居民住宅、学校、医院等环境保护目标。
6
图
3-1 项目地理位置图
7
8
图
3-2 项目周边敏感点图
9
10
11
12
13
14
图
3-3 项目平面布置图
15
图
3-4 项目周围四至图
16
3.2 建设内容3.2.1 项目实际建设情况
具体建设情况见表
3-2。
表
3-2 项目实际建设情况与环评申报情况对比表
项目组成
占地面积
m2
建筑面积
m2
层高
m
环评申报建设内容
实际情况
与环评相符性分析
类别
名称
主体工程
油箱生产车间
(
1 楼)
1945.68
1945.68
7.5
用作摩托车油箱机加工生产车间,设有摩
托车油箱加工区
用作摩托车油箱机加工生产车间,设摩托车油箱加工区
与环评
相符
前处理、喷涂车间
(
2 楼)
/
1968.44
4.5
用作摩托车油箱前处
理、喷涂车间,设
前处理区、底漆喷涂区、面漆喷涂区、固化区及办公区等区域
用作摩托车油箱前处理、喷涂车间,设前处理区、底漆喷涂区、面漆喷涂区、固化
区及办公区等区域
与环评
相符
油箱罩光喷涂车间
(
3 楼)
/
1968.44
4.0
用作摩托车油箱罩光
喷涂车间,设有
PU
罩光区、固化区、成
品暂存区、发货区
及贴花室等区域
用作摩托车油箱罩光喷涂车
间,设有
PU 罩光区、固化
区、成品暂存区、发货区
及贴花室等区域
与环评
相符
塑件罩光喷涂车间
(
4 楼)
/
1968.44
4.0
用作摩托车塑件罩光
喷涂车间,设有光
油喷涂房、固化区、
抛光区、包装区、
成品下线区、成品暂
存区及办公区等
用作摩托车塑件罩光喷涂车
间,设光油喷涂房、固化
区、抛光区、包装区、下线
区、成品暂存区、办公区
与环评
相符
塑件底漆喷涂车间
(
5 楼)
/
1968.44
3.5
用作摩托车塑件喷涂车间,设有喷漆区、固化区、打磨区、办
公室及贴花室等
用作摩托车塑件喷涂车间,设有喷漆区、固化区、打磨
区、办公室及贴花室等
与环评
相符
工业楼屋面
/
231.5
/
用于存放杂物工具
用于存放杂物工具
与环评
相符
空地
1604.37
/
/
停车及厂区道路
停车及厂区道路
与环评
相符
合计
3550.05 10050.94
23.5
/
/
/
辅助工程
车间办公室
180
180
每层设有办公区
每层设有办公区
与环评
相符
空压机房
25
25
位于
1 栋西侧
位于
1 栋西侧
与环评
相符
变压器房
15
15
位于
1 栋西侧
位于
1 栋西侧
与环评
相符
原辅料仓库
130
130
位于
1 楼厂房内
位于
1 楼厂房内
与环评
相符
一般固废仓
50
50
位于
2 栋厂房内
位于
1 栋西侧
位置变动
危险废物仓
30
30
位于
2 栋厂房内
位于
1 栋西侧
位置变动
公
给水系统
由市政供水管网供给,主要为生活、生产用水
与环评
相符
17
用工程
排水系统
雨污分流。雨水就近排入周边雨水管道,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预处理后排入市政管网,生产废水经自建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后,排入市政管网,
进入新会智造产业园凤山湖污水厂集中处理
雨污分流。雨水就近排入周边雨水管道,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预处理后排入市政管网,生产废水经自建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后,排入市政管网,进入新会智造产业园
凤山湖污水厂处理
与环评
相符
供电系统
由市政供电部门提供,不设备用发电机
与环评
相符
供气系统
由天然气供气公司通过管道输送至厂内
与环评
相符
环保工程
废水治理措施
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预处理,生产废水经自建污水设施处理达标后排入市政管网,进入新会智
造产业园凤山湖污水厂集中处理
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处
理,生产废水经自建污水设
施处理达标后排入市政管
网,进入新会智造产业园凤
山湖污水厂处理
与环评
相符
废气治理措施
项目抛光打磨粉尘经移动
袋式除尘器处理后无组织排放
项目拉砂带机打磨粉尘经设备自带的水喷淋除尘设施处理后无组织排放;打磨台角磨机打磨粉尘经移动袋式除
尘器处理后无组织排放
砂带打磨机为湿式打磨除尘一体机,设备内部自带废气收集装置和水喷淋
处理装
置,具有较好的除
尘效果
项目焊接烟尘无组织排放
项目焊接烟尘
无组织排放
与环评
相符
项目二层摩托车油箱底漆喷涂线补漆过程产生的漆雾、有机废气经水帘柜预处理后再与喷漆过程产生的漆雾、有机废气、固化有机废气、天然气
燃烧废气汇合至
1 套处理能力为 35000m3/h 的气旋
喷淋塔
+干式过滤器+二级活性炭废气处理设施
(
TA001)处理;四层的塑件清漆喷涂线 1#、2#
喷漆、喷枪清洗过程产生的漆雾、有机废气、二
甲苯经水帘柜预处理后再与固化炉固化有机废
气、二甲苯、天然气燃烧废气汇合至
1 套处理能
力为
35000m3/h 的水喷淋+干式过滤器+二级活性
炭废气处理设施(
TA002)处理,2 套治理设施
(
TA001、TA002)处理后的废气汇合至 1 条 25
米高的排气筒(
DA001)高空排放
项目二层摩托车油箱底漆喷涂线补漆过程产生的漆雾、有机废气经水帘柜预处理后再与喷漆过程产生的漆雾、有机废气、固化有机废气、天然气燃烧废气汇合至
1 套
处理能力为
35000m3/h 的气旋
喷淋塔
+干式过滤器+二级活
性炭废气处理设施(
TA001)
处理;四层的塑件清漆喷涂
线
1#、2#喷漆、喷枪清洗过
程产生的漆雾、有机废气、二甲苯经水帘柜预处理后再与固化炉固化有机废气、二甲苯、天然气燃烧废气汇合
至
1 套处理能力为 35000m3/h
的水喷淋
+干式过滤器+二级
活性炭废气处理设施
(
TA002)处理,2 套治理设
施(
TA001、TA002)处理后
的废气汇合至
1 条 25 米高的
排气筒(
DA001)高空排放
与环评
相符
18
项目三层的摩托车油箱清漆喷涂线补漆过程产生的漆雾、有机废气,喷枪清洗过程产生的有机废气经水帘柜预处理后再与喷漆房喷漆过程产生的漆雾、有机废气、固化有机废气、天然气燃烧废
气汇合至
1 套处理能力为 35000m3/h 的气旋喷淋塔
+干式过滤器+二级活性炭废气处理设施
(
TA003)处理;项目二层摩托车油箱面漆喷涂
线、面漆检补室补漆过程产生的漆雾、有机废
气,喷枪清洗过程产生的有机废气经水帘柜预处理后再与欧米伽喷漆房喷漆过程产生的漆雾、有
机废气、固化有机废气、天然气燃烧废气汇合至
1
套处理能力为
50000m3/h 的气旋喷淋塔+干式过滤
器
+二级活性炭废气处理设施(TA004)处理;2
套治理设施(
TA003、TA004)处理后的废气汇合
至
1 条 25 米高的排气筒(DA002)高空排放
二层摩托车油箱面漆喷涂
线、面漆检补室补漆过程产生的漆雾、有机废气,喷枪清洗过程产生的有机废气经水帘柜预处理后再与欧米伽
喷漆房喷漆过程产生的漆
雾、有机废气、固化有机废气、天然气燃烧废气经
2 套
气旋喷淋塔
+干式过滤器+二
级活性炭废气处理设施处
理;处理风量分别为
50000m3/h 和 35000m3/h,编
号为
TA004 和 TA007,2 套治
理设施(
TA004、TA007)处
理后的废气汇合至
1 条 25 米
高的排气筒(
DA002)排放
为改善二楼摩托车油箱面漆喷涂线车间内的工作环境,建设单位增设
1 套
35000m3/h
的气旋喷
淋塔
+干式
过滤器
+二
级活性炭废气处理
设施
(
TA007)
对车间废气进行收集治理,而三层的摩托车油箱清漆喷涂线的废气治理设施
TA003
则移至
2#
楼楼顶,与五层的摩托车塑
件底漆
/面
漆喷涂线
TA005、
TA006 治理设施汇
合至
DA003 排
气筒排
放。项目
实际设有
7
套废气治理设施,废气排放
口仍为
3
个不变,此改进属于废气治理优化改善工艺,不属于重
大变动
项目五层的摩托车塑件底漆
/面漆喷涂线 1#喷漆过
程产生的漆雾、有机废气,喷枪清洗过程产生的有机废气经水帘柜预处理后再与固化有机废气、
天然气燃烧废气汇合至
1 套处理能力为 50000m3/h
的气旋喷淋塔
+干式过滤器+二级活性炭废气处理
设施(
TA005)处理;项目五层的摩托车塑件底漆
/面漆喷涂线 2#喷漆过程产生的漆雾、有机废气,
喷枪清洗过程产生的有机废气经水帘柜预处理后再与固化有机废气、天然气燃烧废气汇合至
1 套
处理能力为
50000m3/h 的气旋喷淋塔+干式过滤器
+二级活性炭废气处理设施(TA006)处理;2 套
治理设施(
TA005、TA006)处理后的废气汇合至
1 条 25 米高的排气筒(DA003)高空排放
三层的摩托车油箱清漆喷涂线补漆过程产生的漆雾、有机废气,喷枪清洗过程产生的有机废气经水帘柜预处理后再与喷漆房喷漆过程产生的漆雾、有机废气、固化有机废气、天然气燃烧废气汇
合至
1 套处理能力为
35000m3/h 的气旋喷淋塔+干
式过滤器
+二级活性炭废气处
理设施(
TA003)处理;五层
的摩托车塑件底漆
/面漆喷涂
线
1#喷漆过程产生的漆雾、
有机废气,喷枪清洗过程产生的有机废气经水帘柜预处理后再与固化有机废气、天然气燃烧废气汇合至
1 套处
理能力为
50000m3/h 的气旋喷
淋塔
+干式过滤器+二级活性
炭废气处理设施(
TA005)处
理;五层的摩托车塑件底漆
/
面漆喷涂线
2#喷漆过程产生
的漆雾、有机废气,喷枪清洗过程产生的有机废气经水帘柜预处理后再与固化有机废气、天然气燃烧废气汇合
至
1 套处理能力为 50000m3/h
的气旋喷淋塔
+干式过滤器+
二级活性炭废气治理设施
(
TA006)处理;3 套治理设
施(
TA003、TA005、
TA006)处理后的废气汇合至
1 条 25 米高的排气筒
(
DA003)高空排放
噪声治理措施
采用低噪声设备、距离衰减、加强管理,
采取隔声、减振、降噪等措施
采用低噪声设备、距离衰
减、加强管理,采取隔声、
减振、降噪等措施
与环评
相符
19
固体废物治理
生活垃圾交环卫部门定期清运,项目厂内设有一般固体废物暂存点及危险废物暂存间,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暂存在固废间定期外售物资回收单位;
危险废物分类暂存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理
生活垃圾交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厂内设有一般固体废物暂存点及危险废物暂存间,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暂存在固
废间定期外售物资回收单
位;危险废物分类暂存定期
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理
与环评
相符
环境风险
对废水和废气的收集、处理及排放系统定期进行检修维护,定期采样监测,以确保废水、废气处理设施是否处于正常工作状态;制定环境风险隐患排查制度,危险废物暂存间设置防渗透、围堰等措施并定期排查;设施事故应急池等应急措施
对废水和废气的收集、处理及排放系统定期进行检修维护,定期采样监测,以确保废水、废气处理设施是否处于正常工作状态;制定环境风险隐患排查制度,危险废物暂存间设置防渗透、围堰等措施并定期排查;设施事
故应急池等应急措施
与环评
相符
3.2.2 项目主要生产设备情况
本项目摩托车油箱需进行前处理后再进行喷涂,油箱生产线设有一个前处理线,摩托车油箱塑
件无需前处理。项目竣工验收的主要生产设备建设情况如下所示:
表
3-3 项目机加工设备情况表
生产线
设备名称
型号
/规格
环评数量
验收数量
与环评相符性
使用工序
能源
机加工车间
激光切割机(上壳)
1850
1 台
1 台
相符
切割
电能
激光切割机(下壳)
1500
1 台
1 台
相符
切割
电能
油压机
25T
2 台
2 台
相符
压油口
电能
油压机
100T
2 台
2 台
相符
压油口
电能
油压机
200T
2 台
2 台
相符
压油口
电能
油压机
315T
2 台
2 台
相符
压油口
电能
油压机
400T
1 台
1 台
相符
压油口
电能
油压机
100T
2 台
2 台
相符
压油口
电能
冲床
25T(非标)
5 台
5 台
相符
冲压成型
电能
冲床
40T(加高)
2 台
2 台
相符
冲压成型
电能
冲床
40T(普通)
1 台
1 台
相符
冲压成型
电能
滚剪机
/
3 台
3 台
相符
剪切
电能
开料机
/
1 台
1 台
相符
开料
电能
CO2焊机
/
6 台
6 台
相符
焊接
电能
油口焊机
/
2 台
2 台
相符
焊接
电能
电焊机
63
7 台
7 台
相符
焊接
电能
电焊机
100
3 台
3 台
相符
焊接
电能
缝焊机
/
4 台
4 台
相符
焊接
电能
压背机(重压)
/
1 台
1 台
相符
压背
电能
压中缝(低压)
/
1 台
1 台
相符
压缝
电能
拉砂带机
/
2 台
2 台
相符
打磨
电能
打磨台
/
6 个
6 个
相符
打磨(每个打磨台配
3 台手持角磨机)
电能
叉车
/
1 台
1 台
相符
物料运输
电能
冷风机
/
4 台
4 台
相符
车间通风
电能
灯风扇
/
1 台
1 台
相符
车间通风
电能
水泵
/
4 台
4 台
相符
冷却
电能
冷水塔
/
1 台
1 台
相符
冷却,
10m3/h
电能
试漏检验水箱
/
2 台
2 台
相符
1.0m*0.8m*0.8m
/
20
表
3-4 项目二层前处理线设备情况表
生产线
设备名称
喷淋室型号
/规格
喷淋室底部水槽容
积(
m3)
环评数量
验收数量
与环评相符性
使用工序
备注
前处理线
热水洗喷淋室
L2m×W1.2m×H1.8m
1.68
1
1
相符
热水喷淋水洗
/
预脱脂喷淋室
L2.5m×W1.2m×H1.8m
2.10
1
1
相符
喷淋式脱脂
/
脱脂喷淋室
L7.5m×W1.2m×H1.8m
6.30
1
1
相符
喷淋式脱脂
/
水洗喷淋室
1#
L2.5m×W1.2m×H1.8m
2.10
1
1
相符
清水喷淋水洗
/
水洗喷淋室
2#
L2.5m×W1.2m×H1.8m
2.10
1
1
相符
清水喷淋水洗
/
表调喷淋室
L2.5m×W1.2m×H1.8m
2.10
1
1
相符
金属表面调整
/
磷化喷淋室
L7.5m×W1.2m×H1.8m
6.30
1
1
相符
喷淋式磷化
/
水洗喷淋室
3#
L2.5m×W1.2m×H1.8m
2.10
1
1
相符
清水喷淋水洗
/
水洗喷淋室
4#
L2.5m×W1.2m×H1.8m
2.10
1
1
相符
清水喷淋水洗
/
纯水洗喷淋室
L2.5m×W1.2m×H1.8m
2.10
1
1
相符
纯水喷淋水洗
/
脱水烘道
L20m×W1.6m×H2m
/
1
1
相符
烘干
/
热水交换锅
/
/
1
1
相符
热水喷淋水洗
/
表
3-5 项目二层喷涂车间设备情况表
生产线
设备名称
型号
/规格
环评数量
验收数量
与环评相符性
工序
备注
油箱底漆线
烘干隧道
L20m×W1.6m×H2m
1
1
相符
烘干
/
吹灰室
L3m×W2mm×H3.2m
1
1
相符
吹灰
/
前补喷房
L4.2m×W2.5m×H3.2m
1
1
相符
补漆
事先对油箱自动喷涂
难以喷涂位置进行补喷
DISC 喷房
L4.5m×W3.7m×H3.2m
1
1
相符
喷漆
欧米伽喷漆房
后补喷房
L4.2m×W2.5m×H3.2m
1
1
相符
补漆
/
自动旋杯静电喷枪
/
1
1
相符
喷漆
DISC 喷房内,喷水性漆
手动静电喷枪
/
4
4
相符
喷漆
喷水性漆
底漆固化烘道
L45m×W1.8m×H2m
1
1
相符
固化
/
水帘柜
L4.2m×W1.5m×H0.5m
2
2
相符
除漆雾
水帘柜位于补喷房内,
与补喷房一体
调漆房
20m2,H3.2
1
1
相符
调漆
/
油箱面漆线
吹灰室
L3m×W2mm×H3.2m
1
1
相符
吹灰
/
前补喷房
L4.2m×W2.5m×H3.2m
1
1
相符
补漆
事先对油箱自动喷涂
难以喷涂位置进行补喷
DISC 喷房
L4.5m×W3.7m×H3.2m
1
1
相符
喷漆
欧米伽喷漆房
后补喷房
L4.2m×W2.5m×H3.2m
1
1
相符
补漆
/
DISC 喷房
L4.5m×W4.8m×H3.2m
1
1
相符
喷漆
欧米伽喷漆房
后补喷房
L4.2m×W2.5m×H3.2m
1
1
相符
补漆
/
自动旋杯静电喷枪
/
3
3
相符
喷漆
DISC 喷房内,1 把喷
水性漆,
2 把喷油性漆
手动静电喷枪
/
5
5
相符
喷漆
4 把喷水性漆,1 把喷油性
面漆烘道
L24m×W3.9m×H2m
1
1
相符
烘干
/
水帘柜
L4.2m×W1.5m×H0.5m
3
3
相符
除漆雾
水帘柜位 于补喷房 内,
与补喷房一体
调漆房
10m2,H3.2
1
1
相符
调漆
/
油箱面漆检补室
补喷柜
L3.5m×W2.8m×H2.3m
1
1
相符
喷漆
/
电加热面包炉
L3.6m×W2.7m×H2.4m
1
1
相符
烘干
/
手动静电喷枪
/
2
2
相符
补漆
补喷油性漆
水帘柜
L2.5m×W1.5m×H0.5m
1
1
相符
除漆雾
水帘柜与补喷柜一体
21
表
3-6 项目三层喷涂车间生产设备情况表
生产线
设备名称
型号
/规格
环评数量
验收数量
与环评相符性
使用工序
备注
油箱清漆喷涂线
吹灰室
L3m×W2mm×H3.2m
1
1
相符
吹灰
/
DISC 喷房
L4.8m×W4.5m×H3.2m
1
1
相符
喷漆
欧米伽喷漆房
后补喷房
L4.2m×W2.5m×H3.2m
1
1
相符
补漆
/
清漆烘道
L35m×W5.9m×H2m
1
1
相符
烘干
/
自动旋杯静电喷枪
/
2
2
相符
喷漆
DISC 喷房,
喷油性漆
手动静电喷枪
/
1
1
相符
补漆
补喷油性漆
水帘柜
L4.2m×W1.5m×H0.5m
1
1
相符
除漆雾
水帘柜位于补喷房内,与补喷房一体
调漆房
15m2,H3.2
1
1
相符
调漆
/
表
3-7 本项目四层喷涂车间生产设备情况表
生产线
设备名称
型号
/规格
环评数量
验收数量
与环评相符性
使用工序
备注
塑件清漆
喷涂线1#、2#
吹灰台
L1.5m×W1.2m×H1.8m
2
2
相符
吹灰
/
清漆喷房
L4.5m×W2.8m×H2.8m
2
2
相符
喷漆
/
清漆烘道
L65m×W3m×H1.5m
2
2
相符
烘干
/
手动静电喷枪
/
4
4
相符
喷漆
喷油性漆
水帘柜
L4.5m×W1.5m×H0.5m
2
2
相符
除漆雾
水帘柜位于喷房
内,与喷房一体
调漆房
12m2,H2.8
1
1
相符
调漆
/
表
3-8 本项目五层喷涂车间生产设备情况一览表
生产线
设备名称
型号
/规格
环评数量
验收数量
与环评相符性
使用工序
备注
塑件底
漆
/面漆
喷涂线1#、2#
吹灰台
L1.5m×W1.2m×H1.8m
2
2
相符
吹灰
/
消痕房
L2.5m×W2.5m×H2.8m
2
2
相符
消痕
/
底漆内喷房
L2.5m×W2.5m×H2.8m
2
2
相符
补漆
/
底漆喷房
L2.5m×W3.5m×H2.8m
2
2
相符
喷漆
/
面漆喷房
L2.5m×W6m×H2.8m
2
2
相符
喷漆
/
面漆喷房
L2.5m×W3.5m×H2.8m
1
1
相符
补漆
/
面漆烘道
L38.5m×W3m×H1.5m
2
2
相符
烘干
/
手动静电喷枪
/
19
19
相符
喷漆
14 把喷水性漆、
5 把喷油性漆
水帘柜
L6m×W1.5m×H0.5m
2
2
相符
除漆雾
水帘柜位于喷房内,与喷房一体
水帘柜
L3.5m×W1.5m×H0.5m
5
5
相符
除漆雾
水帘柜
L2m×W1.5m×H0.5m
2
2
相符
除漆雾
底漆
/面漆调漆房
25m2,H2.8
1
1
相符
调漆
/
3.2.3 项目主要产品、原辅材料及能源情况
项目本次竣工验收的主要产品情况如下:
表
3-9 项目主要产品情况一览表
序号
产品名称
产品规格(
L:W:H)
环评产能
验收产能
与环评相符性
产品重量
主要涉及工艺
1
摩托车油箱
600mm×280mm×250mm
14 万件
14 万件
相符
2.712kg
脱脂
-磷化-水洗-
喷涂
-固化
550mm×350mm×300mm
14 万件
14 万件
相符
2.417kg
2
摩托车塑件
420mm*300mm
28 万件
28 万件
相符
0.045kg
喷涂
-固化
350mm*200mm
28 万件
28 万件
相符
0.030kg
200mm*190mm
28 万件
28 万件
相符
0.025kg
370mm*250mm
28 万件
28 万件
相符
0.035kg
22
项目本次竣工验收的主要原辅材料消耗情况如下:
表
3-10 项目原辅材料情况一览表
序号
名称
环评用量
验收用量
与环评相符性
最大储
存量
形态
包装规格
使用工序
来源
1
钢材
750 吨
750 吨
相符
50 吨
固态
5t/卷
油箱加工生产
外购
2
塑料件毛坯
112 万件
112 万件
相符
10 万件
固态
50 件/箱
塑件喷涂加工
外购
3
水性底漆
36.86 吨
36.86 吨
相符
0.4 吨
液体
25kg/桶
油箱、塑件喷涂加
工
外购
溶剂型面漆
1.89 吨
1.89 吨
相符
0.2 吨
液体
25kg/桶
外购
溶剂型清漆
2.05 吨
2.05 吨
相符
0.2 吨
液体
25kg/桶
外购
稀释剂
2.26 吨
2.26 吨
相符
0.2 吨
液体
25kg/桶
外购
固化剂
1.96 吨
1.96 吨
相符
0.2 吨
液体
25kg/桶
外购
稀释水
7.37 吨
7.37 吨
相符
/
液体
/
水性油漆调漆用水(纯水)
自制纯水
4
脱脂剂
8 吨
8 吨
相符
0.3 吨
粉状
25kg/桶
前处理除
油清洗
外购
5
脱脂助剂
5.14 吨
5.14 吨
相符
0.3 吨
液态
25kg/桶
外购
6
表调剂
2.86 吨
2.86 吨
相符
0.1 吨
液态
25kg/桶
前处理表
面调整
外购
7
磷化剂
7 吨
7 吨
相符
0.3 吨
液态
25kg/桶
前处理上
膜工艺
外购
8
促进剂
1.27 吨
1.27 吨
相符
0.1 吨
液态
25kg/桶
外购
9
中和剂
0.3 吨
0.3 吨
相符
0.05 吨
液态
25kg/桶
调整磷化
槽参数
外购
10
机油
0.3 吨
0.3 吨
相符
0.1 吨
液态
25kg/桶
设备维修
外购
11
天然气
111.81
万
m3
111.81
万
m3
相符
0.007 吨
气态
/
烘干、固
化燃料
外购
12
不干胶贴纸
2 吨
2 吨
相符
100kg
固态
1kg/批
贴花
外购
13
不锈钢焊条
1 吨
1 吨
相符
100kg
固态
10kg/箱
焊接
外购
14
打磨片
0.3 吨
0.3 吨
相符
50kg
固态
10kg/箱
打磨
外购
15
砂带
0.2 吨
0.2 吨
相符
50kg
固态
10kg/箱
打磨
外购
表
3-11 原辅材料理化性质分析表
名称
主要组分
/功能
理化性质及毒理性质
是否危
化品
机油
一般由基础油和添加剂两部分组成。基础油是润滑油的主要成分,决定着润滑油的基本性质,添加剂则可弥补和改善基础油性能方面的不足,赋予某些新的性能,是润滑油的重要组成部分。润滑油同时起到润滑作用和冷却作用,它通过降低工具和工件之间的摩擦起润
滑剂的作用。
否
水性底漆
环氧乳液(
15%~30%)、二氧化钛
(
10%~20%)、硫酸钡(5%~10%)、
1-甲氧基-2-丙醇(1%~5%)、异丙醇
(
1%~3%)、去离子水(20%~30%)、
颜料(
2%~48%)
物理状态:粘稠液体;气味:
有轻微特征性的气味;颜色:肉红色;
PH
值:
7.5-8.5;沸点:约 100℃;密度:
1.32g/cm3;水溶性:良好;自燃温度>450℃
(溶剂值)。
是
溶剂型
清漆
羟基丙烯酸树脂
1(58.0%)、改性有机
硅助剂(
0.3%)、醋酸正丁酯
(
5.7%)、4-甲基-2-戊酮(4.0%)、环
己酮(
5.0%)、羟基丙烯酸树脂 2
(
27.0%)
熔点:
-40~20℃;沸点:110-215℃;溶解性:
难溶于水;相对密度(水
=1):0.9881;气味:
有刺激性气味。急性毒性:吸入溶剂后会导致咳嗽、头痛、眩晕、不适、呕吐和瞌睡。致突变性:没有此物质的试验数据。刺激性:对眼
睛,皮肤、粘膜有刺激性。
是
23
溶剂型
面漆
羟基丙烯酸树脂(
65.5%)、改性有机硅
助剂(
0.5%)、醋酸正丁酯(12%)、
4-甲基-2-戊酮(MIBK,10%)、颜料
(
3.0%)、醋酸丁酸纤维素(CAB,
9.0%)
熔点:
-40—20℃; 沸点:60-215℃;溶解性:
难溶于水;相对密度(水
=1):1.014;气味:
有刺激性气味。急性毒性:吸入溶剂后会导致
咳嗽、头痛、眩晕、不适、呕吐和瞌睡。
是
稀释剂
丁酮(
15.0%)、醋酸乙酯
(
20.0%)、醋酸正丁酯
(
30.0%)、二甲苯(10.0%)、
MIBK(20.0%)、环己酮
(
5.0%)
熔点:
-40~20℃;沸点:60-215℃;溶解性:难
溶于水;相对密度(水
=1):0.8947;气味:有
刺激性气味。急性毒性:吸入溶剂后会导致咳
嗽、头痛、眩晕、不适、呕吐和瞌睡。刺激
性:对眼睛,皮肤、粘膜有刺激性。
是
固化剂
六亚甲基二异氰酸酯聚合物
(
80.0%)、助剂(2.5%)、醋
酸正丁酯(
17.5%)
熔点:
-40~20℃;沸点:70-215℃;溶解性:难
溶于水;相对密度(水
=1):1.0335;气味:有
刺激性气味。急性毒性:吸入溶剂后会导致咳
嗽、头痛、眩晕、不适、呕吐和瞌睡。刺激
性:对眼睛,皮肤、粘膜有刺激性。
是
脱脂剂
氢氧化钠(
10%-30%)、纯碱(10%-
30%)、葡萄糠酸钠(8%-15%)、表面
活性剂混合物 (
5%-15%)、其他
(
20%-40%)
外观与性状:白色粉末。
pH:>12;溶解性:
溶于水。主要用途:是主要的前处理剂,主要
用于钢铁件喷淋的无磷脱脂。
否
脱脂助剂
聚醚表面活性剂混合物(
10%~20%) 、
水(
80%~90%)
外观与性状:无色透明液体;
pH:7;溶解性:溶于水;主要用途:主要用
于前处理的除油。
否
表调剂
二氧化钛(
10%-30%)、磷酸钛(20%-
30%)、纯碱(30%-40%)
外观与性状:白色至微黄色粉
末;
pH:9.0;溶解性:微溶于
水、乙醇、甘油;主要用途:使用磷化前的表
面调整作用。
否
磷化剂
磷酸二氢锌(
10%-30%)、磷酸(10%-
20%)、去离子水(40%-50%)
外观与性状:无色液体;
pH:<2.0;饱和蒸气
压
(kPa):(20℃);溶解性:溶于水;主要用
途:是主要的前处理剂,主要用于钢铁件表面
磷化等。
否
促进剂
亚硝酸钠(
30%-40%)、
去离水(
50%-60%)
外观与性状:浅黄色液体,无臭,略有咸味;
pH:7.0~9.0;溶解性:易溶于水,微溶于乙
醇、甲醇、乙醚
;主要用途:与磷化剂配合使
用,加速磷化上膜速度和改善磷化膜质量。
否
中和剂
氢氧化钠(
20%-40%)、
水(
60%-80%)
外观与性状:无色至微黄色液
体;
pH:>12;相对密度(水=1):
1.30;溶解性:溶于水;主要用
途:用于磷化酸度之调整液。
否
天然气
自然界中天然存在的一切气体,包括大气圈、水圈、和岩石圈中各种自然过程形成的气
体,主要由甲烷(
85%)和少量乙烷(9%)、丙烷(3%)、氮(2%)和丁烷(1%)组
成,比重约
0.65,比空气轻,具有无色、无味、无毒之特性,天然气不溶于水,密度为
0.7174kg/m3,相对密度(水)为 0.45(液化),燃点(℃)为 650,爆炸极限(V%)为
5-15。在标准状况下,甲烷至丁烷以气体状态存在,戊烷以上为液体。
是
24
3.3 能耗及水耗
(一)能耗情况:
项目厂房采用自然通风和机械通风。项目设备主要使用能源为电能和天然气,不使用蒸汽,不
设分散式锅炉。项目用电由市政供电管网供给,年用电量为
150 万千瓦时。项目天然气由供气公司
通过管道输送至厂内,年消耗天然气
111.81 万立方米。项目烘干炉、固化炉使用天然气作为燃料,
天然气由市政管道供应。
(二)水耗情况:
本项目用水平衡表如下:
表
3-12 项目用排水总平衡表(单位:m3/a)
用水单元
入方
出方
备注
新鲜水
用量
药剂用量
纯水用量
总用量
损耗量
废水
产生量
员工生活
1300
/
0
1300
130
1170
经三级化粪池处理后进入新会智造产业园凤山湖园区污
水处理厂深度处理
表面前处理
4272.39
24.57
480
4776.96
888.96
3888
经自建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后排入新会智造产业园凤山湖
园区污水处理厂处理
喷枪清洗
1.56
/
0
1.56
0.312
1.248
纯水机
696.24
/
0
696.24
487.37
208.87
损耗代表为表面前处理提供
纯水(
480)及为水性漆调漆
提供纯水(
7.37),其余废
水为浓水,经自建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后,排入进入新会智造产业园凤山湖园区污水
处理厂处理
喷淋塔喷淋
6217.2
/
0
6217.2
6120
97.2
经自建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后排入新会智造产业园凤山湖
园区污水处理厂处理
水帘柜喷淋
1434.78
/
0
1434.78
1056
378.78
水性漆调漆
0
/
7.37
7.37
7.37
0
进入产品
冷却系统
504
/
/
504
504
0
冷却水循环使用,不外排
试漏检测
39
/
/
39
15
24
经自建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后排入新会智造产业园凤山湖
园区污水处理厂处理
反冲洗
160
/
/
160
16
144
总计
14625.17
24.57
487.37
15137.11
9225.012
5912.098
1170m3/a 生活污水经化粪池
预处理;
4742.098m3/a 生产
废水经自建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后新会智造产业园凤山湖
园区污水处理厂
25
本项目水平衡图如下:
项目水平衡图(
t/a)
3.4 劳动定员及工作制度
项目计划劳动定员
130 人,实际劳动定员 130 人,厂内不设食宿,年工作 300 天,每天工作 8h。
26
3.5 生产工艺流程
1、项目工艺流程图
①摩托车油箱机加工工艺流程如下
油箱机加工成型工艺流程图
工艺流程简述:
1)剪板:根据产品规格和尺寸,通过剪板机对钢材进行剪板,得到适合制作油箱尺寸的钢板材
料。此过程产生金属边角料、噪声。
2)冲压成型:将剪好的钢板材料放置在模具上,在冲床的压力下进行冲压得到上、下壳体。此
过程产生金属边角料、噪声。
3)冲剪:冲压成型的上、下壳体需裁剪掉周边多余钢材。此过程产生金属边角料、噪声。
27
4)抛光:利用电机转动带动砂带去除油箱表面拉丝过重痕迹。此进程会产生废抛光材料、抛光
粉尘、噪声
5)压油口:上壳体利用压机压出油口的形状。此过程会产生噪声。6)焊接:先将成型的上、下壳体通过点焊机进行点焊组合,再通过缝焊机焊和滚焊机接成密封
桶状。此过程会产生废焊条、焊接烟尘、噪声。
7)切边压缝:利用切边机对焊接好的油箱进行切边,用焊缝平压机将油箱焊边压平。此过程会
产生金属边角料和噪声。
8)打磨:打磨工序采用人工手持角磨机进行打磨,去除表面锈迹、毛刺、焊印等。此过程会产
生废打磨片、打磨粉尘、噪声。
9)焊配件:加工好的五金配件通过点焊机焊接在油箱上。此过程会产生废焊条、焊接烟尘、噪
声。
10)CO2 焊接:加工好的的配件通过 CO2 焊接在成品或半成品油箱上。此过程会产生废焊条、
焊接烟尘、噪声。
11)试漏、检验:在油箱中通入压缩空气,检验油箱压力及密封性。在试漏水箱处,对油箱进
行密封性检验,将水灌入油箱内,观察是否有漏水情况。检验不合格品将重新进行相应的工序加工,
合格品进入下一工序。此过程主要产生试漏废水和噪声。
12)检验:试压后的合格品检查成品上每道工艺的合格率,检验后进入前处理线。此过程主要
产生噪声。
13)制作油箱小五金配件:通过剪板机按配件的规格和尺寸进行剪板,剪出来的钢板材料经冲
压机冲压出配件的形状,再剪掉周边多余的钢材,得到五金配件。五金配件全部自用于油箱生产中。
此过程产生金属边角料、噪声。
28
②油箱前处理工艺流程
油箱前处理工艺流程图
工艺流程简述:
1)挂件:在进入前处理工序前,人工将油箱油口进行封闭,不对油箱内里进行前处理。油箱毛
坯上挂,由自动悬挂输送系统输送。此过程主要产生噪声。
2)热水洗:经过机加工的油箱表面会有少量的油污,在进行前处理需要进行热水喷淋,以去除
工件表面的油污杂质,喷淋时间
40S。热水的热源来自于热水交换炉中的蒸汽,燃烧能源为天然气。
此过程会产生天然气燃烧废气、热水洗废水及噪声。
3)预脱脂:在预脱脂底部水槽内加入适量的脱脂剂,并用自来水进行稀释,脱脂过程不会对工
件形成腐蚀作用,且不含挥发性成分,因此脱脂过程无废气产生。由于工件的油污较重,仅一道脱
脂不能够彻底的清洗掉工件表面的油污和污垢,进而破坏后续磷化效果,所以需要在主脱脂前加一
29
道预脱脂工序,以提高对工件表面油污的去除效果。上挂的工件进入预脱脂喷淋室中,下方槽液浓
度约
5%,在常温下下采用脱脂液自动喷淋工件完成预脱脂(一次脱脂),喷淋时间约为 60s,脱脂
液循环使用,每天定时检测槽液游离碱浓度,根据设备供应商设计数据,项目预计每处理
7 万个工
件后进行槽液更换,此过程会产生预脱脂废槽液、废槽渣、脱脂剂废包装桶以及噪声。
4)主脱脂:在主脱脂底部水槽内加入适量的脱脂剂、脱脂助剂,并用自来水进行稀释,脱脂过
程不会对工件形成腐蚀作用,且不含挥发性成分,因此脱脂过程无废气产生。为进一步去除工件表
面油污,预脱脂后的工件进入主脱脂室中,槽液浓度约
6%,在常温下采用脱脂液自动喷淋工件完成
脱脂(二次脱脂),喷淋时间为
180s,脱脂液循环使用,每天定时检测槽液游离碱浓度,根据设备
供应商设计数据,项目预计每处理
7 万个工件后进行槽液更换;此过程会产生脱脂废槽液、废槽渣、
脱脂剂、脱脂助剂废包装桶及噪声。
5)水洗 1、水洗 2:脱脂后再经过两道自来水常温逆流水洗去除工件表面的脱脂液,为磷化做
准备。其中第二道喷淋用水采用新鲜水,第一道喷淋用水采用第二道后的喷淋水。通过喷淋方式对
工件进行表面喷淋处理(喷淋水洗采用自来水进行水洗,不添加清洗剂),每道清洗工序清洗方式
为常温喷淋
40s。此过程会产生喷淋清洗废水及噪声。
6)表调:经两道水洗后的工件进入表调工序,表调是指通过添加表调剂促使磷化形成晶粒细致
密实的磷化膜,以及提高磷化速度,表调工序采用喷淋方式,为常温喷淋
40s。槽液浓度约 5%,槽
液循环使用,每天定时检测槽液浓度,根据设备供应商设计数据,项目预计每处理
7 万个工件后进
行槽液更换,此过程会产生废槽液、废槽渣、废包装桶及噪声。
7)磷化:在磷化喷淋室底部水槽内添加磷化剂,根据据磷化剂 MSDS 报告,磷化剂、中不含
挥发性成分,因此磷化过程无废气产生,槽液浓度约
6%,常温下对表调后的工件进行喷淋,喷淋时
间为
180s,磷化处理液循环使用,定期补充新鲜槽液,根据设备供应商设计数据,项目预计每处理
7 万个工件后进行槽液更换。磷化液中会根据槽液浓度添加促进剂、中和剂调整槽液参数,加速氧
化将
Fe2+氧化为 Fe3+,促进成膜反应;抑制氢气析出,减少 H2气泡对膜层均匀性的破坏;减少沉渣:
通过控制反应速率,降低磷酸铁(
FePO4)等副产物的生成。此过程会产生废槽液、废槽渣、废包装
桶及噪声。
磷化原理如下:
水解反应:锌系磷化液中通常含有磷酸二氢锌等主要成分,在水溶液中,磷酸二氢锌会发生水
解反应,生成磷酸和氢氧化锌,反应方程式为:
Zn(H2PO4)2 ⇌ Zn(OH)2 + 2H3PO4。
酸蚀反应:金属工件表面一般存在氧化皮、油污等杂质,磷化前需进行除油、除锈等预处理。
当工件浸入磷化液时,磷化液中的磷酸与金属表面的铁发生反应,溶解金属表面的铁,使表面微观
上变得粗糙,为后续磷化膜的形成提供更多的活性位点,反应方程式为:
Fe + 2H3PO4 = Fe(H2PO4)2
+ H2↑。
30
成膜反应:随着酸蚀反应的进行,金属表面液层中的
Fe2+浓度增加,同时由于水解反应产生的
Zn(OH)2 与磷酸进一步反应,生成磷酸锌和磷酸氢锌等难溶性的磷酸盐,它们会在金属表面沉积,
形成一层均匀、致密的磷化膜,主要反应方程式有:
3Zn(OH)2+2H3PO4 = Zn3(PO4)2↓+ 6H2O、Zn(OH)2 + H3PO4 = ZnHPO4↓+ 2H2O。
部分
Fe2+也会参与反应,与磷酸根离子结合生成磷酸亚铁等,成为磷化膜的一部分,如 Fe2+ +
HPO42- = FeHPO4↓。
氧化反应:为了促进磷化反应的进行,磷化液中常加入一些氧化剂,如硝酸盐、亚硝酸盐等。
它们可以将酸蚀反应产生的
Fe2+氧化为 Fe3+,加速磷化膜的形成,以硝酸盐为例,反应方程式为:
3Fe2++ NO3-+ 4H+ = 3Fe3++ NO↑+ 2H2O。
总的来说,磷化是指使用磷化剂对钢制工件表面进行磷化处理,磷化是一种化学与电化学反应
形成磷酸盐化学转化膜的过程,所形成的磷酸盐转化膜称之为磷化膜,磷化的主要目的是给基体金
属提供保护,在一定程度上防止金属被腐蚀。磷化可有效隔绝金属基体与空气的直接接触,达到防
腐目的,提高涂料的附着力。
8)水洗 3、水洗 4:为除去工件表面残留的磷化剂,磷化后再经过两道自来水常温逆流水洗去
除工件表面的磷化液。其中第二道喷淋用水采用新鲜水,第一道喷淋用水采用第二道后的喷淋水。
通过喷淋方式对工件进行表面喷淋处理(喷淋水洗采用自来水进行水洗,不添加清洗剂),每道清
洗工序清洗方式为常温喷淋
40s。此过程会产生喷淋清洗废水及噪声。
9)纯水清洗:清水喷淋后的工件进入纯水喷淋区,通过喷淋方式对工件进行表面喷淋处理(喷
淋水洗采用纯水进行水洗,不添加清洗剂),把工件表面剩余的磷化剂清洗干净,水洗时间为
30 秒,
水洗温度为常温。此过程产生的喷淋水洗废水及噪声。
10)烘干:工件经前处理完成后进入前处理烘干隧道烘干水分,以便进入下一步喷涂工序。前
处理烘道使用的燃料为天然气,热气直接对工件进行烘干,烘干温度为
110℃,烘干时间为 20 分钟
左右。该过程会产生天然气燃烧废气及噪声,表征燃烧烟气。
31
③摩托车油箱喷涂工艺流程
摩托车油箱喷涂工艺流程图一(四道水性底漆喷涂)
32
摩托车油箱喷涂工艺流程图二(
1 道溶剂型面漆、1 道溶剂型清漆)
摩托车油箱喷涂工艺流程简述:
前处理后的油箱
→上挂→底漆调漆→喷第一道水性底漆(约 20μm)→烘烤固化→下线→吹灰
→喷第二道水性底漆(约 20μm)→烘烤固化→下线→吹灰→喷涂第三道水性底漆(约 20μm)→烘
烤固化
→下线→吹灰→内喷水性底漆(约 20μm)→检查→烘烤→下线→上挂→面漆调漆→喷溶剂
33
型面漆(约
10μm)→检查→烘烤固化→下线→贴花→上件→清漆调漆→喷溶剂型清漆(约 10μm)
→检查→烘烤→下线→打磨修整→检查→包装入库。
1)上挂:人工将前处理后的油箱转挂至喷漆线挂具上。2)底漆调漆:油箱在进行溶剂型面漆喷涂和溶剂型清漆喷涂之前,需喷涂四道水性漆,底漆喷
涂全部使用水性底漆,喷涂前需先将水性底漆与稀释剂(水)进行调配,调配比例为水性底漆:稀
释剂(水)
=5:1。调配过程在调漆房内进行,调漆房拟设置为密闭车间,调漆时间约为 15min。此
过程会产生
TVOC、NMHC、废包装桶。
3)底漆喷涂:油箱通过自动悬挂输送系统送至 DISC 喷房(欧米伽喷漆房),并将调配好的水
性底漆由供漆泵送至自动旋杯静电喷枪。自动旋杯静电喷枪设置在
DISC 喷房(欧米伽喷漆房)中
央,通过往复机带动可垂直上下移动,油漆经喷枪上的雾化器雾化后均匀喷涂在油箱表面。项目在
进行溶剂型面漆喷涂和溶剂型清漆喷涂之前,需喷涂四道水性漆,每次喷涂水性漆的厚度均为
20μ
m。DISC 喷房(欧米伽喷漆房)整体近似圆柱体,为密闭负压空间,仅留一个工件进出口,喷漆房
下部设有
5 个收集口,喷涂过程产生的废气和未附着在工件上的漆雾经收集口收集。自动旋杯静电
喷枪在每天完成底漆喷涂后使用自来水进行清洗,采用自动清洗方式,开启供漆泵,自来水由供漆
泵泵送喷枪,再从喷枪喷出,清洗过程约
2min。此过程会产生 TVOC、NMHC、漆雾(以颗粒物表
征)、废包装桶及噪声。
5)检查、补漆:喷涂完成的油箱经过补喷室,人工检查底漆喷涂工件是否合格,合格件进入固
化工序,对有瑕疵的工件采用手动静电喷枪进行补喷,补喷室设有水帘柜。手动静电喷枪在每天完
成底漆喷涂后使用自来水进行清洗,清洗方式为人工手动清洗,清洗过程约
1min。此过程会产生
TVOC、NMHC、漆雾(以颗粒物表征)、水帘柜废水、喷枪清洗废水、漆渣及噪声。
6)吹灰:油箱经过烘干固化后,在传动过程表面可能沾染少量灰尘,在无尘吹灰室内进行表面
吹灰,作用就在于彻底清除表面的粉尘,以确保油箱表面喷涂油漆颜色均匀、光滑无磨痕。吹灰过
程产生的少量灰尘基本忽略不计,主要产生噪声。
7)固化:工件进入固化烘道进行固化,固化烘道使用天然气作为燃料,烘干固化方式为燃烧热
气进入固化烘道与工件直接接触,固化温度为
110℃,固化时间约 15min,固化后的工件冷却后经人
工转挂至面漆输送链送至
DISC 喷房(欧米伽喷漆房)进行面漆喷涂。此过程会产生 TVOC、
NMHC、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噪声。
8)面漆调漆:项目油箱面漆喷涂使用溶剂型面漆,在喷涂前需要进行调漆,溶剂型面漆调配比
例为溶剂型面漆:固化剂:稀释剂
=1:0.5:0.6。调配过程在调漆房内进行,调漆房拟设置为密闭车
间,调漆时间约为
15min。此过程会产生 TVOC、 NMHC、二甲苯、废原料桶。
9)面漆喷涂:完成底漆喷涂的油箱通过自动悬挂输送系统再次送至 DISC 喷房(欧米伽喷漆
房),通过自动旋杯静电喷枪对工件喷
1 层面漆,自动旋杯静电喷枪设置在 DISC 喷房(欧米伽喷
34
漆房)中央,通过往复机带动可垂直上下移动,油漆经喷枪上的雾化器雾化后均匀喷涂在油箱表面。
项目喷
1 层面漆,喷涂厚度为 10μm。DISC 喷房整体近似圆柱体,为密闭负压空间,仅留一个工件
进出口,喷漆房下部设有
5 个收集口,喷涂过程产生的废气和未附着在工件上的漆雾经收集口收集。
油性自动旋杯静电喷枪使用稀释剂进行清洗,清洗过程为
1min。此过程会产生 TVOC、NMHC、二
甲苯、漆雾(以颗粒物表征)及噪声。
10)检查、补漆:完成面漆喷涂的油箱再次经过补喷室,人工检查面漆喷涂工件是否合格,合
格件进入固化工序,对有瑕疵的工件采用手动静电喷枪进行补喷,补喷室设水帘柜。喷枪在每天喷
涂工作结束后使用稀释剂进行清洗,清洗过程约
1min。此过程会产生 TVOC、NMHC、二甲苯、漆
雾(以颗粒物表征)、水帘柜废水、漆渣及噪声。
11)固化:工件再次进入固化烘道进行固化,固化烘道使用天然气作为燃料,烘干固化方式为
燃烧热气进入固化烘道与工件直接接触,固化温度为
110℃,固化时间约 15min。此过程会产生
TVOC、NMHC、二甲苯、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噪声。
12)贴花:完成底漆、面漆喷涂的工件冷却后下件,人工将不干胶花纹图案贴纸粘贴在油箱上。
不干胶贴纸上含有胶粘剂,不干胶贴纸主要在其生产时有机废气挥发,外购回来的成品贴纸在贴花
时有机废气产生量极少,忽略不计。此过程会产生不干胶贴纸废料。
13)清漆调漆:项目清漆使用溶剂型清漆,在喷涂前需进行调漆,调配比例为溶剂型面漆:固
化剂:稀释剂
=1:0.5:0.3。调配过程在调漆房内进行,调漆房拟设置为密闭车间,调漆时间约为
15min。此过程会产生 TVOC、 NMHC、二甲苯、废原料桶。
14)清漆喷涂:贴上花纹图案贴纸的油箱人工转移至输送系统再次送至 DISC 喷房(欧米伽喷
漆房),通过自动旋杯静电喷枪对工件喷
1 层清漆,喷涂厚度为 10μm。喷房整体近似圆柱体,为
密闭负压空间,仅留一个工件进出口,喷漆房下部设有
5 个收集口,喷涂过程产生的废气和未附着
在工件上的漆雾经收集口收集。自动旋杯静电喷枪在每天完成底漆喷涂后使用稀释剂进行清洗,采
用自动清洗方式,开启供漆泵,稀释剂由供漆泵泵送喷枪,再从喷枪喷出,清洗过程约
1min。此过
程会产生
TVOC、NMHC、二甲苯、漆雾及噪声。
15)检查、补漆:完成清漆喷涂的油箱再次经过补喷室,人工检查清漆喷涂工件是否合格,合
格件进入固化工序,对有瑕疵的工件采用手动静电喷枪进行补喷,补喷室设水帘柜。喷枪在每天面
漆喷涂工作结束后使用稀释剂进行清洗,清洗方式为人工手动清洗,清洗过程约
1min。此过程会产
生
TVOC、NMHC、二甲苯、漆雾、水帘柜废水、漆渣、噪声。
16)固化:喷好清漆后的油箱输送至固化烘道,对油箱表面进行固化,烘道内设有热转化设备
和紫外灯,固化烘道使用天然气作为燃料,烘干固化方式为燃烧热气进入固化烘道与工件直接接触,
固化温度为
150℃,固化时间约为 10min,漆在烘烤和紫外光照射的作用下固化成膜。固化完成后下
件。此过程会产生
TVOC、NMHC、二甲苯、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噪声。
35
17)打磨修整:固化完毕的油箱产品下线后,由人工进行外观检验,有少部分产品可能有局部
不平整或者光泽度不够
,由工人使用角磨机进行局部轻微打磨,此过程产生少量的打磨粉尘、废打磨
片及噪声。
18)包装:成品油箱人工装箱,等待出货。
④摩托车塑件喷涂工艺流程
摩托车塑件生产工艺流程图
36
项目生产工艺流程简述如下:
擦拭除尘
→上挂→调漆→喷涂第一道水性底漆(约 20μm)→喷涂第二道水性底漆(约 20μm)
→内喷水性底漆(约 30μm)→表干→喷涂溶剂型面漆(约 10μm)→烘烤→下线→贴花→上挂→调
漆
→喷涂溶剂型清漆(约 10μm)→烘烤→下线→打磨→检验→包装入库。
1)擦拭除尘:利用干净的无尘布对工件表面进行擦拭清洁,此过程产生少量废无尘布。2)上挂:人工将塑料毛坯件上件至平板输送线 1#、2#上。3)调漆:项目塑件底漆全部使用水性漆、面漆喷涂使用溶剂型面漆、清漆喷涂使用溶剂型清漆。
水性底漆调配比例为水性底漆:稀释剂(水)
=5:1,溶剂型面漆调配比例为溶剂型面漆:固化剂:
稀释剂
=1:0.5:0.6。溶剂型清漆调配比例为溶剂型面漆:固化剂:稀释剂=1:0.5:0.3。调配过程
在调漆房内进行,调漆房拟设置为密闭车间,调漆时间约为
15min。此过程会产生 TVOC、NMHC、
二甲苯、废包装桶。
4)底漆喷涂:塑料毛坯件通过平板输送系统送至底漆喷漆房,调配好的水性底漆由供漆泵送至
手动静电喷枪。塑件底漆喷涂采用手动静电喷枪,项目在进行面漆喷涂和清漆喷涂之前需经喷涂三
道水性底漆,前两道水性底漆喷涂的厚度均为
20μm,第三道水性底漆喷涂的厚度为 30μm。每个喷
漆房设置
1 套水帘柜,喷枪在每天面漆喷涂工作结束后使用自来水进行清洗,清洗方式为人工手动
清洗,清洗过程约
1min。此过程会产生 TVOC、NMHC、二甲苯、漆雾(以颗粒物表征)、水帘柜
废水、喷枪清洗废水、漆渣、噪声。
5)面漆喷涂:完成底漆喷涂的塑料件通过平面输送系统再次送至面漆房,通过手动静电喷枪对
工件喷
1 层面漆,喷涂厚度为 10μm。项目面漆喷涂使用溶剂型面漆;每个喷漆房配套设置 1 套水帘
柜,油性喷枪使用稀释剂进行清洗,清洗过程为
1min。此过程会产生 TVOC、二甲苯、NMHC、漆
雾(以颗粒物表征)、水帘柜废水、漆渣、噪声。
6)固化:完成面漆喷涂的塑件进入固化烘道固化,固化烘道使用天然气作为燃料,烘干固化方
式为燃烧热气进入固化烘道与工件直接接触,固化温度为
110℃,固化时间约 15min。此过程产生
TVOC、NMHC、二甲苯、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噪声。
7)清漆调漆:项目清漆使用溶剂型清漆,调配比例为溶剂型清漆:固化剂:稀释剂=1:0.5:
0.3。调配过程在调漆房内进行,调漆房拟设置为密闭车间,调漆时间约为 15min。此过程会产生TVOC、 NMHC、二甲苯、废原料桶。
8)清漆喷涂:贴上花纹图案贴纸的油箱人工转移至输送系统再次送至清漆喷漆房,通过手动静
电喷枪对工件喷
1 层清漆,喷涂厚度为 10μm。每个喷漆房设置 1 套水帘柜,喷枪在每天面漆喷涂工
作结束后使用稀释剂进行清洗,清洗方式为人工手动清洗,清洗过程约
1min。此过程会产生 TVOC、
NMHC、二甲苯、漆雾、水帘柜废水、漆渣、废原料桶、噪声。
37
9)固化:喷好清漆后的塑料件输送至固化烘道,烘道内设有热转化设备和紫外灯,固化烘道使
用天然气作为燃料,烘干固化方式为燃烧热气进入固化烘道与工件直接接触,温度为
110℃,固化
时间约为
10min,清漆在烘烤和紫外光照射的作用下固化成膜。固化完成后下件。此过程会产生
TVOC、NMHC、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噪声。
10)贴花:完成底漆、面漆喷涂的工件冷却后下件,人工将不干胶花纹图案贴纸粘贴在塑料件
上。不干胶贴纸主要在其生产时有机废气挥发,外购回来的成品贴纸在贴花时有机废气产生量极少,
忽略不计。此过程会产生不干胶贴纸废料。
11)打磨:固化完毕的油箱产品下线后,由人工进行外观检验,有少部分产品可能有局部不平
整或者光泽度不够
,由工人使用角磨机进行轻微打磨,此过程产生少量的打磨粉尘、废打磨片及噪声。
12)包装:成品塑料配件人工装箱,等待出货。2、项目产排污环节
根据项目工艺流程简述,项目产排污环节详见下表。
表
3-13 项目生产产污环节一览表
类别
产污环节
污染物
废气
抛光、打磨
颗粒物
焊接
颗粒物
前处理烘干、
油箱底漆喷涂、烘干
NMHC、TVOC、颗粒物、
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烟气黑度
油箱面漆喷涂线
NMHC、TVOC、二甲苯、颗粒物、
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烟气黑度
油箱清漆喷涂线
NMHC、TVOC、二甲苯、颗粒物、
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烟气黑度
塑件清漆喷涂线
1#、2#
NMHC、TVOC、二甲苯、颗粒物、
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烟气黑度
塑件底漆
/面漆喷涂线1#、2#
NMHC、TVOC、二甲苯、颗粒物、
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烟气黑度
废水
员工冲厕洗手生活污水
pH、CODcr、BOD5、SS、氨氮
生产废水(前处理清洗废水、纯水制备浓水、喷淋塔废水、水帘柜废水、喷枪清洗废水、油箱试
漏废水、反冲洗废水)
pH、CODcr、BOD5、SS、石油类、
总磷、总氮、氨氮、
LAS
生活垃圾
办公生活
生活垃圾
一般工业固废
生产过程
废包装材料(塑料袋、薄膜)
机加工工序
金属边角料
抛光、打磨
废抛光材料(废打磨片、废砂带)
焊接
废焊条
抛光废气治理
除尘器收集粉尘、喷淋除尘渣
贴花
废不干胶贴纸
产品擦拭清洁
废无尘布
自来水制备纯水
废反渗透膜
液体原辅材料使用
原料废包装桶
38
危险废物
设备维护保养
废机油及废桶
设备维护保养
含油废抹布手套
前处理
废槽液、废槽渣
废气处理(喷淋塔、水帘柜)
漆渣
废气处理
废过滤棉
废气处理
废活性炭
废水处理
污泥
噪声
生产设备运行
设备噪声
39
3.6 项目变动情况
根据《江门市益摩机车配件有限公司年加工摩托车油箱
28 万件、摩托车塑件 112 万件建
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以及江门市生态环境局《关于江门市益摩机车配件有限公司年
加工摩托车油箱
28 万件、摩托车塑件 112 万件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江新环审
〔
2025〕104 号)以及对照《污染影响类建设项目重大变动清单(试行)》,项目不涉及重
大变动情形,具体分析如下:
表
3-14 项目工程变动情况分析
项目
《污染影响类建设项目重大变动清单
(试行)》列明的重大变动情形
本项目情况分析
性质
建设项目开发、使用功能发生变化的。
不涉及此情形
规模
生产、处置或储存能力增大
30%及以上的。
不涉及此情形
生产、处置或储存能力增大,导致废水
第一类污染物排放量增加的。
不涉及此情形
位于环境质量不达标区的建设项目生产、处置或储存能力增大,导致相应污染物排放量增加的(细颗粒物不达标区,相应污染物为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可吸入颗粒物、挥发性有机物;臭氧不达标区,相应污染物为氮氧化物、挥发性有机物;其他大气、水污染物因子不达标区,相应污染物为超标污染因子);位于达标区的建设项目生产、处置或储存能力增大,导致污染物排放量增
加
10%及以上的。
不涉及此情形
地点
重新选址;在原厂址附近调整(包括总平面布置变化)
导致环境防护距离范围变化且新增敏感点的。
不涉及此情形
生产工艺
新增产品品种或生产工艺(含主要生产装置、设备及配套设施)、主要原辅材料、燃料变化,导致以下情形之
一:(
1)新增排放污染物种类的(毒性、挥发性降低的
除外);(
2)位于环境质量不达标区的建设项目相应污
染物排放量增加的;(
3)废水第一类污染物排放量增加
的;(
4)其他污染物排放量增加 10%及以上的。
不涉及此情形
物料运输、装卸、贮存方式变化,导致大气污染物无组
织排放量增加
10%及以上的。
不涉及此情形
环保治理措施
废气、废水污染防治措施变化,导致第
6 条中所列情形
之一(废气无组织排放改为有组织排放、污染防治措施
强化或改进的除外)或大气污染物无组织排放量增加
10%及以上的。
为改善二楼摩托车油箱面漆喷涂线车间内的工作环境,建设单位拟增
设
1 套 35000m3/h 的气
旋喷淋塔
+干式过滤器+
二级活性炭废气处理设
施(
TA007)对车间废
气进行收集治理,而三层的摩托车油箱清漆喷
涂线的废气治理设施
40
TA003 则移至 2#楼楼
顶,与五层的摩托车塑
件底漆
/面漆喷涂线
TA005、TA006 治理设
施汇合志
DA003 排气
筒排放。项目实际设有
7 套废气治理设施,废
气排放口仍为
3 个不
变,此改进属于废气治理优化改善工艺,不属
于重大变动
新增废水直接排放口;废水由间接排放改为直接排放;废水直接排放口位置变化,导致不利环境影响加重的。
不涉及此情形
新增废气主要排放口(废气无组织排放改为有组织排放
的除外);主要排放口排气筒高度降低
10%及以上的。
不涉及此情形
噪声、土壤或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变化,导致不利环境
影响加重的。
不涉及此情形
固体废物利用处置方式由委托外单位利用处置改为自行利用处置的(自行利用处置设施单独开展环境影响评价的除外);固体废物自行处置方式变化,导致不利环境
影响加重的。
不涉及此情形
事故废水暂存能力或拦截设施变化,导致环境风险防范
能力弱化或降低的。
不涉及此情形
41
4.环评结论与建议及审批决定
4.1 建设项目环评报告表的主要结论与建议4.1.1 营运期环境影响结论1、废水
项目冷却水循环使用,定期补充蒸发损耗,不外排。项目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达标
后排入市政管网,进入新会智造产业园凤山湖园区污水处理厂深度处理。项目生产废水(水
帘柜更换废水,喷淋塔更换废水,喷枪清洗废水、自来水制备纯水产生的浓水、前处理清洗
废水、反冲洗废水)排入厂区内的自建污水站处理达标后排入市政管网进入新会智造产业园
凤山湖园区污水处理厂进行深度处理,污水厂尾水达标排放至环山渠。在落实并加强各项废
水污染物防治措施的基础上,本项目产生的废水不会对附近水体环境造成影响。
2、废气
项目抛光打磨粉尘经移动袋式除尘器处理后无组织排放,通过加强车间通风换气,厂界
颗粒物可满足广东省地方标准《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
DB44/27-2001)第二时段无组织排
放监控点浓度限值,对周围环境空气环境影响较小。项目焊接烟尘无组织排放,通过加强车
间通风换气,厂界颗粒物可满足广东省地方标准《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
DB44/27-2001)
第二时段无组织排放监控点浓度限值,对周围环境空气环境影响较小。
项目二层摩托车油箱底漆喷涂线补漆过程产生的漆雾、有机废气经水帘柜预处理后再与
喷漆过程产生的漆雾、有机废气、固化有机废气、天然气燃烧废气汇合至
1 套处理能力为
35000m3/h 的气旋喷淋塔+干式过滤器+二级活性炭废气处理设施(TA001)处理;四层的塑件
清漆喷涂线
1#、2#喷漆、喷枪清洗过程产生的漆雾、有机废气经水帘柜预处理后再与固化炉
固化有机废气、天然气燃烧废气汇合至
1 套处理能力为 35000m3/h 的气旋喷淋塔+干式过滤器
+二级活性炭废气处理设施(TA002)处理,2 套治理设施(TA001、TA002)处理后的废气汇
合至
1 条 25 米高的排气筒高空排放,排气筒总排风量 70000m3/h。
项目三层的摩托车油箱清漆喷涂线补漆过程产生的漆雾、有机废气,喷枪清洗过程产生
的有机废气经水帘柜预处理后再与喷漆房喷漆过程产生的漆雾、有机废气、固化有机废气、
天然气燃烧废气汇合至
1 套处理能力为 35000m3/h 的气旋喷淋塔+干式过滤器+二级活性炭废
气处理设施(
TA003)处理;项目二层摩托车油箱面漆喷涂线、面漆检补室补漆过程产生的
漆雾、有机废气,喷枪清洗过程产生的有机废气经水帘柜预处理后再与欧米伽喷漆房喷漆过
程产生的漆雾、有机废气、固化有机废气、天然气燃烧废气汇合至
1 套处理能力为 50000m3/h
42
的气旋喷淋塔
+干式过滤器+二级活性炭废气处理设施(TA004)处理;2 套治理设施(TA003、
TA004)处理后的废气汇合至 1 条 25 米高的排气筒(DA002)高空排放,排气筒总排风量85000m3/h。
项目五层的摩托车塑件底漆
/面漆喷涂线 1#喷漆过程产生的漆雾、有机废气,喷枪清洗过
程产生的有机废气经水帘柜预处理后再与固化有机废气、天然气燃烧废气汇合至
1 套处理能
力为
50000m3/h 的气旋喷淋塔+干式过滤器+二级活性炭废气处理设施(TA005)处理;项目
五层的摩托车塑件底漆
/面漆喷涂线 2#喷漆过程产生的漆雾、有机废气,喷枪清洗过程产生的
有机废气经水帘柜预处理后再与固化有机废气、天然气燃烧废气汇合至
1 套处理能力为
50000m3/h 的气旋喷淋塔+干式过滤器+二级活性炭废气处理设施(TA006)处理;2 套治理设
施(
TA005、TA006)处理后的废气汇合至 1 条 25 米高的排气筒(DA003)高空排放,排气
筒总排风量
100000m3/h。
根据前文工程分析可知,项目喷漆工序产生的颗粒物有组织排放可以满足广东省地方标
准《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
DB44/T27-2001)第二时段二级标准及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
项目天然气燃烧产生的颗粒物、
SO2、NOx、烟气黑度有组织排放可以满足《工业炉窑大气污
染物排放标准》(
GB9078-1996)和《江门市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方案》中相关排放
限值的较严者。项目调漆、喷漆、补漆、固化、喷枪清洗工序产生的非甲烷总烃、
TVOC、
二甲苯有组织排放满足广东省《固定污染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
DB44/2367-2022)
表
1 挥发性有机物排放限值。厂界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非甲烷总烃无组织排放满
足广东省地方标准《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
(DB44/27-2001)第二时段无组织排放监控点浓度
限 值 。 厂 区 内 非 甲 烷 总 烃 满 足 广 东 省 《 固 定 污 染 源 挥 发 性 有 机 物 综 合 排 放 标 准 》
(
DB44/2367-2022)表 3 排放限值。由《江门市 2024 年环境质量状况(公报)》可知,新会
区
2023 年大气环境中 SO2、NO2、PM10、PM2.5、CO 等五项基本污染物达到《环境空气质量
标准》(
GB3095-2012)及其修改单二级标准,O3未能达到《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
2012)及其修改单二级标准要求,表明项目所在区域新会区为环境空气质量不达标区;超标
因子为
O3。项目厂址外扩 500 米范围内无大气环境敏感保护目标。项目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各
项废气经过采取有效的收集和治理措施后均可达标排放,只要建设单位保证废气处理设施的
正常运行,预计对大气环境的影响是可以接受的,不会对周围环境产生较大的影响。
综上,本项目废气排放对所在区域大气环境及周边环境造成的影响较小。
43
3、噪声
根据现状调查,项目
50m 范围内无声环境保护目标,项目不涉及夜间生产。通过优化厂
区的布局,选用低噪设备并采取有效的减振、隔声措施,合理安排工作时间,项目噪声排放
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
GB12348-2008)3 类标准,昼间≤65dB(A),夜间
≤55dB(A),噪声对周围环境影响不大。4、固废
项目建成投入使用后产生的固体废物:生活垃圾交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处理。废包装材料、
废无尘布、金属边角料、废抛光材料、废焊条、除尘器收集粉尘、废不干胶贴纸收集后交专
业物资回收公司回收。自来水制备纯水产生的废反渗透膜交厂家回收。原料废包装桶统一收
集后由供应商回收利用于原始用途。危险废物(废槽液、废槽渣、含油废抹布手套、废机油
及废桶、污泥、漆渣、废过滤棉、废活性炭)定期交由有危险废物处理资质的公司转运处理。
项目在做好上述防治措施的情况下,固废对周围的环境影响不大。
4.1.2 总结论
综上所述,本项目符合国家和地方产业政策,项目选址布局合理,项目拟采取的各项环
境保护措施具有经济和技术可行性。本项目建设单位在严格执行建设项目环境保护
“三同时制
度
”、认真落实相应的环境保护防治措施后,本项目的各类污染物均能做到达标排放或妥善处
置,对外部环境影响较小,从环境保护角度,本项目建设具有环境可行性。
4.2 审批部门审批决定
2025 年 10 月 22 日获得江门市生态环境局《关于江门市益摩机车配件有限公司年加工摩
托车油箱
28 万件、摩托车塑件 112 万件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江新环审〔2025〕
104 号),批复内容见附件。
44
5.环境保护设施
5.1 项目建成后污染物治理/处置设施5.1.1 废水治理设施
项目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预处理后,达到广东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
DB44/26-
2001)第二时段三级标准及新会智造产业园凤山湖园区污水厂进水标准的较严者,进入凤山
湖园区污水处理厂进行深度处理。冷却塔用水循环使用,定期补充蒸发损耗,不外排。项目
生产废水(水帘柜更换废水,喷淋塔更换废水,喷枪清洗废水、自来水制备纯水产生的浓水、
前处理清洗废水、反冲洗废水)排入厂区内的自建污水站处理达标后排入市政管网进入新会
智造产业园凤山湖园区污水处理厂进行深度处理,污水厂尾水达标排放至环山渠。
5.1.2 废气治理设施
项目拉砂带机抛光打磨粉尘经设备自带的水喷淋除尘设施处理后无组织排放,角磨机抛
光打磨粉尘经移动袋式除尘器处理后无组织排放。项目焊接烟尘无组织排放。
项目二层摩托车油箱底漆喷涂线补漆过程产生的漆雾、有机废气经水帘柜预处理后再与
喷漆过程产生的漆雾、有机废气、固化有机废气、天然气燃烧废气汇合至
1 套气旋喷淋塔+干
式过滤器
+二级活性炭废气处理设施(TA001)处理;四层的塑件清漆喷涂线 1#、2#喷漆、喷
枪清洗过程产生的漆雾、有机废气经水帘柜预处理后再与固化炉固化有机废气、天然气燃烧
废气汇合至
1 套气旋喷淋塔+干式过滤器+二级活性炭废气处理设施(TA002)处理,2 套治理
设施(
TA001、TA002)处理后的废气汇合至 1 条 25 米高的排气筒(DA001)高空排放。
二层摩托车油箱面漆喷涂线、面漆检补室补漆过程产生的漆雾、有机废气,喷枪清洗过
程产生的有机废气经水帘柜预处理后再与欧米伽喷漆房喷漆过程产生的漆雾、有机废气、固
化有机废气、天然气燃烧废气经
2 套气旋喷淋塔+干式过滤器+二级活性炭废气处理设施处理;
编号为
TA004 和 TA007,2 套治理设施(TA004、TA007)处理后的废气汇合至 1 条 25 米高
的排气筒(
DA002)排放。
三层的摩托车油箱清漆喷涂线补漆过程产生的漆雾、有机废气,喷枪清洗过程产生的有
机废气经水帘柜预处理后再与喷漆房喷漆过程产生的漆雾、有机废气、固化有机废气、天然
气燃烧废气汇合至
1 套气旋喷淋塔+干式过滤器+二级活性炭废气处理设施(TA003)处理;
五层的摩托车塑件底漆
/面漆喷涂线 1#喷漆过程产生的漆雾、有机废气,喷枪清洗过程产生的
有机废气经水帘柜预处理后再与固化有机废气、天然气燃烧废气汇合至
1 套气旋喷淋塔+干式
45
过滤器
+二级活性炭废气处理设施(TA005)处理;五层的摩托车塑件底漆/面漆喷涂线 2#喷
漆过程产生的漆雾、有机废气,喷枪清洗过程产生的有机废气经水帘柜预处理后再与固化有
机废气、天然气燃烧废气汇合至
1 套气旋喷淋塔+干式过滤器+二级活性炭废气治理设施
(
TA006)处理;3 套治理设施(TA003、TA005、TA006)处理后的废气汇合至 1 条 25 米高
的排气筒(
DA003)高空排放。
5.1.3 噪声治理设施
项目生产噪声源主要生产设备噪声,其噪声值为
70~85dB(A),通过合理布局、加强管理、
控制经营作业时间等噪声防治措施,经距离衰减、建筑阻隔后,对周围声环境影响不大。
5.1.4 固(液)体废物处置设施
项目生活垃圾交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处理;废包装材料、废无尘布、金属边角料、废抛光
材料、废焊条、除尘器收集粉尘、除尘喷淋渣、废不干胶贴纸收集后交专业物资回收公司回
收。自来水制备纯水产生的废反渗透膜交厂家回收。原料废包装桶统一收集后由供应商回收
利用于原始用途。废槽液(废物代码
336-064-17)、废槽渣(废物代码 336-064-17)、含油
废抹布手套(废物代码
900-041-49)、废机油及其废桶(废物代码 900-249-08)、漆渣(废
物代码
900-252-12)、污泥(废物代码 336-064-17)、废过滤棉(废物代码 900-041-49)、
废活性炭(废物代码
900-039-49)均属于《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25 年)中的危险废物,
定期交由有危险废物处理资质的公司转运处理。项目已与广东茨东再生资源科技有限公司签
订危废处置合同。对废物堆放点应进行定期的清洁消毒,杀灭害虫,以免散发恶臭,滋生蚊
蝇,影响工厂周围环境。本项目于厂区内设一般固废暂存场所(库房),并采用库房、包装
工具(罐、桶、包装袋)等贮存本项目产生的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过程满足防渗漏、防
雨淋、防扬尘等环境保护要求。本项目按规范设置有防雨、防风、防渗、防漏、防盗的危险
废物暂存场所,产生的危险废物交给有相关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的机构转运处置。项目在做
好上述防治措施的情况下,固废对周围的环境影响不大。
生活垃圾:依法履行生活垃圾源头减量和分类投放义务,承担生活垃圾产生者责任。依
法在指定的地点分类投放生活垃圾。禁止随意倾倒、抛撒、堆放或者焚烧生活垃圾。从生活
垃圾中分类并集中收集的有害垃圾,属于危险废物的,应当按照危险废物管理。
一般工业固体废物:项目于厂房内设置一个一般固废暂存间用于暂存全厂产生的一般工
业固体废物,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的贮存设施、场所必须采取防渗透、防雨淋、防扬尘等防止
污染环境的措施,并对固体废物做出妥善处理,安全存放。
46
危险废物:项目在厂区内部设置危废暂存间,按照《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运输技术规
范》
(HJ 2025-2012)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7-2023)的要求建设;贮存
要求有防雨、防风、防渗透等防泄漏措施,地面与裙脚要用坚固、防渗的材料建造,建筑材
料必须与危险废物相容,不相容的危险废物不能堆放在一起,应配置通讯设备、照明设施、
安全防护服装及工具,并设有应急防护设施;各种危险废物必须使用符合标准的容器盛装,
容器及材质要满足相应的强度要求,容器必须完好无损;盛装危险废物的容器上必须粘贴标
签,标签内容应包括废物类别、行业来源、废物代码、危险废物和危险特性以及符合防风、
防雨、防晒、防渗透的要求。各类危险废物必须交有相应类别危险废物处理资质单位的处理。
根据《广东省危险废物产生单位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工作实施方案》,企业须根据管理
台账和近年产生计划,制订危险废物管理计划,并报当地环保部门备案。台帐应如实记载产
生危险废物的种类、数量、利用、贮存、处置、流向等信息,以此作为向当地环保部门申报
危险废物管理计划的编制依据。产生的危险废物实行分类收集后置于贮存设施内,贮存时限
一般不得超过一年,并设专人管理。盛装危险废物的容器和包装物以及产生、收集、贮存、
运输、处置危险废物的场所,必须依法设置相应标识、警示标志和标签,标签上应注明贮存
的废物类别、危害性以及开始贮存时间等内容。企业必须严格执行危险废物转移计划报批和
依法运行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并通过信息系统登记转移计划和电子转移联单。企业还需健全
产生单位内部管理制度,包括落实危险废物产生信息公开制度,建立员工培训和固体废物管
理员制度,完善危险废物相关档案管理制度;建立和完善突发危险废物环境应急预案制度。
危险废物按要求妥善处理后,对环境影响不明显。
47
5.1.5 环境风险防范设施
项目厂区严格消除和控制明火源,有醒目的严禁烟火标志,严禁动火吸烟;厂房内应配
备必须的应急物资,如灭火器、消防栓、消防泵、消防沙等吸附物质,灭火器应布置在明显
便于取用的地方,并定期维护检查,确保能正常使用。加强对危废暂存间的巡查,对危废暂
存间应做好地面硬化
+防腐防渗措施,设置围堰并配备沙袋等物资;做好日常危废管理记录台
账,危废间上锁管理。液体物料存放区修建环氧树脂防腐地面,周边设围堰,防止泄漏事故
的发生。仓库配备灭火器、消防砂、吸收棉等消防应急物资。认真做好废气处理设施的保养,
定期维护、保修工作,使处理设施达到预期效果。为确保不发生事故性废气排放。化粪池埋
于地下,应做好水泥硬化和防腐防渗处理。定期对污水处理系统进行巡检、调节、保养和维
修,及时更换易坏或破损零部件,避免发生因设备损耗而出现的风险事故。
5.1.6 在线监测装置
根据《广东省污染源排污口规范化设置导则的通知》(粤环〔
2008〕42 号),凡排放一
类污染物或日排放污水
100 吨以上的排污单位,必须在一类污染物的排污口和总排污口设置
一段与排放污水有明显色差的测流渠(管),以满足测量流量及监控的要求。本项目生活污
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生产废水经自建污水站预处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
项目无污水直排,环评及批复文件没有要求安装在线监测装置,因此无需设置在线监测装置。
5.1.7 其他设施
1、项目废气排放口已规范化设置,安装了采样平台和采样口,并设置了对应的标识牌。2、项目废水排放口已经规范化设置,安装规范化的废水采样口及标志牌。3、项目已按照批复要求,落实各项环境风险预防措施。
48
5.2 环保设施投资及“三同时”落实情况5.2.1 环保设施投资
项目计划总投资
20000 万元,环保投资 200 万元。
项目实际总投资
10000 万元,环保投资 200 万元。
5.2.2“三同时”落实情况
项目实际工程与审批要求变化情况
5-1。
表
5-1 项目实际工程与审批要求变化情况
内容
环评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落实情况
建设情况
江门市益摩机车配件有限公司位于江门市新
会区司前镇司前林场白银坑、坪头山(土
名)新会智造产业园凤山湖万洋众创城
1
栋、
2 栋,建筑面积为 10050.94 平方米,主
要从事摩托车配件生产,生产规模为年加工
摩托车油箱
28 万件、摩托车塑件 112 万
件,生产设备主要为:冲床等机加工设备一
批、各式焊机
22 台、拉砂带机 2 台、打磨
台(包括角磨机等)
6 个、前处理线(包括
水洗喷淋室、脱脂喷淋室、表调喷淋室、磷
化喷淋室、脱水烘道、热水交换锅等)
1
条、油箱底漆喷涂线(包括烘干隧道、吹灰室、喷房、静电喷枪、固化烘道、水帘柜、
调漆房等)
1 条、油箱面漆喷涂线(包括吹
灰室、喷房、静电喷枪、烘道、水帘柜、调
漆房等)
1 条、油箱面漆检补室(包括补喷
柜、电加热面包炉、静电喷枪、水帘柜等)
1 条、油箱清漆喷涂线(包括吹灰室、喷
房、静电喷枪、烘道、水帘柜、调漆房等)
1 条、塑件清漆喷涂线(包括吹灰台、喷
房、烘道、静电喷枪、水帘柜、调漆房等)2 条、塑件底漆/面漆喷涂线(包括吹灰台、消痕房、喷房、烘道、静电喷枪、水帘柜、
调漆房等)
2 条,以及冷水塔等配套设备。
江门市益摩机车配件有限公司位于江门市新会区司前镇司前林场白银坑、坪头山(土名)新
会智造产业园凤山湖万洋众创城
1 栋、2 栋,
建筑面积为
10050.94 平方米,主要从事摩托
车配件生产,生产规模为年加工摩托车油箱
28 万件、摩托车塑件 112 万件,生产设备主要
为:冲床等机加工设备一批、各式焊机
22
台、拉砂带机
2 台、打磨台(包括角磨机等)
6 个、前处理线(包括水洗喷淋室、脱脂喷淋
室、表调喷淋室、磷化喷淋室、脱水烘道、热
水交换锅等)
1 条、油箱底漆喷涂线(包括烘
干隧道、吹灰室、喷房、静电喷枪、固化烘
道、水帘柜、调漆房等)
1 条、油箱面漆喷涂
线(包括吹灰室、喷房、静电喷枪、烘道、水
帘柜、调漆房等)
1 条、油箱面漆检补室(包
括补喷柜、电加热面包炉、静电喷枪、水帘柜
等)
1 条、油箱清漆喷涂线(包括吹灰室、喷
房、静电喷枪、烘道、水帘柜、调漆房等)
1
条、塑件清漆喷涂线(包括吹灰台、喷房、烘
道、静电喷枪、水帘柜、调漆房等)
2 条、塑
件底漆
/面漆喷涂线(包括吹灰台、消痕房、
喷房、烘道、静电喷枪、水帘柜、调漆房等)
2 条,以及冷水塔等配套设备。项目建设情况
与环评相符。
已落实
49
大气污染
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加强生产废气的收集和治理。其中调漆、喷漆、补漆、油性漆喷枪清洗等产生有机废气的工序应在封闭区域加工,烘干固化工序应尽量密闭作业,并通过安装高效集气装置采用负压抽风,提高有机废气收集率,同时强化抛光、打磨工序产生粉尘的收集措施,以及配套高效治理设施,确保以上生产废气有效收集治理达标后排放。此外应做好焊接工序产生烟尘的防治措施,减少无组织排放对周围环境的影响。调漆、喷漆、补漆、烘干固化和油性漆喷枪清洗等工序产生的有机废气排放执行广东省地方标准《固定污染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
DB44/2367-2022)表 1 挥发性有
机物排放限值及表
4 企业边界 VOCS 无组织
排放限值,并按照该标准做好有机废气无组
织排放控制要求,其中厂区内
VOCS 无组织
排放执行该标准表
3 厂区内 VOCS 无组织排
放限值;抛光、打磨、焊接工序产生的烟粉尘以及喷漆工序产生的漆雾等其他生产废气排放执行广东省地方标准《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
DB44/27-2001)第二时段二级标准
及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燃天然气燃烧
设备应配套低氮燃烧装置减少氮氧化物排
放,燃烧烟气排放执行《江门市工业炉窑大
气污染综合治理方案》中相关排放限值。
项目调漆、喷漆、补漆、油性漆喷枪清洗工序位于密闭车间内采取负压收集,烘干固化废气
采取集气罩收集并采取气旋水喷淋
+干式过滤
器
+二级活性炭吸附废气处理设施对其进行治
理,拉砂带机抛光打磨粉尘经设备配套的水喷淋除尘器处理;角磨机打磨粉尘经移动袋式除尘器处理;焊接烟尘无组织排放。根据监测结果显示:项目调漆、喷漆、补漆、烘干固化和油性漆喷枪清洗等工序产生的有机废气排放可以满足广东省地方标准《固定污染源挥发性有
机物综合排放标准》(
DB44/2367-2022)表 1
挥发性有机物排放限值,厂区内
VOCS 无组织
排放满足该标准表
3 厂区内 VOCS 无组织排放
限值;抛光、打磨、焊接工序产生的粉尘排放满足广东省地方标准《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
DB44/27-2001)第二时段无组织排放监控浓
度限值;喷漆工序产生的漆雾排放满足广东省地方标准《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
DB44/27-
2001)第二时段二级标准及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燃烧烟气排放满足《江门市工业炉窑
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方案》中相关排放限值。
已落实
水污染
按
“清污分流、雨污分流、分类收集、分质
处理、循环用水
”的原则设置厂区内的给排
水系统,落实各类生产废水的收集和治理。其中冷却用水、废气治理喷淋用水分类收集处理后循环使用,脱脂、磷化、表调、水洗等表面处理工序产生的废水和水性漆喷枪清洗废水、油箱试漏检测废水、纯水制备产生的浓水、污水处理设施过滤罐反冲洗废水以及定期更换的废气治理喷淋废水等生产废水全部收集至自建污水处理设施进行处理,达
到广东省地方标准《电镀水污染物排放标
准》(
DB44/1597-2015)中表 2 珠三角新建
项目水污染物排放限值(除
PH、第一类污
染物之外,其他污染物按该标准相应排放限
值的
200%执行)和广东省地方标准《水污
染物排放限值》(
DB44/26-2001)第二时段
三级标准以及新会智造产业园凤山湖园区污水处理厂进水标准的较严值后,通过园区污
水管网排放至新会智造产业园凤山湖园
区污水处理厂进行深度达标处理,生产废水
排放量不超过
4742.098 吨/年,废水主要污
染物排放总量在新会智造产业园凤山湖园区
污水处理厂现有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内调
剂,不再另行分配主要水污染物排放总量指
项目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预处理后,达到广东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
DB44/26-2001)
第二时段三级标准及新会智造产业园凤山湖园区污水厂进水标准的较严者,进入凤山湖园区污水处理厂进行深度处理。冷却塔用水循环使用,定期补充蒸发损耗,不外排。项目生产废水(水帘柜更换废水,喷淋塔更换废水,喷枪清洗废水、自来水制备纯水产生的浓水、前处理清洗废水、反冲洗废水)排入厂区内的自建污水站处理达标后排入市政管网进入新会智造产业园凤山湖园区污水处理厂进行深度处理,污水厂尾水达标排放至环山渠。根据监测结果显示: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可以满足广
东省地方标准《水污染物排放限值》
(DB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标准和新会智造
产业园凤山湖园区污水处理厂进水标准的较严者;生产废水经自建污水站处理后可以满足广
东省地方标准《电镀水污染物排放标准》
(
DB44/1597-2015)中表 2 珠三角新建项目水
污染物排放限值(除
PH、第一类污染物之
外,其他污染物按该标准相应排放限值的
200%执行)和广东省地方标准《水污染物排
放限值》(
DB44/26-2001)第二时段
三级标准以及新会智造产业园凤山湖园区污水
已落实
50
标。生活污水同样应收集进行预处理达到广
东省地方标准《水污染物排放限值》
(DB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标准和新会智
造产业园凤山湖园区污水处理厂进水标准的较严者后,通过园区污水管网排放至新会智造产业园凤山湖园区污水处理厂进行深度达
标处理。
处理厂进水标准的较严值,且生产废水排放量
不超过
4742.098 吨/年,符合环评要求。
噪声污染
通过优化厂区布局,选用低噪声设备及采取减震、隔音、降噪等措施,确保厂界噪声符
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
(
GB12348-2008)中的 3 类声环境功能区排
放限值要求。
项目落实减震、隔音、降噪等措施,根据监测结果显示: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
噪声排放标准》(
GB12348-2008)中的 3 类
声环境功能区排放限值要求。
已落实
固废污染
按固体废物
“资源化、减量化、无害化”处理
处置原则,落实各类固体废物的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应尽量回收利用,不能利用的应按有关要求进行处置;危险废物须妥善收集后交有资质的危险废物处理单位处理,并严格执行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制度;生活垃圾交环卫部门处理。厂区内的危险废物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临时性贮存设
施应符合国家《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
准》(
GB18597-2023)和《一般工业固体废
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
GB18599-
2020)的规定。
生活垃圾交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处理。废包装材料、废无尘布、金属边角料、废抛光材料、废焊条、除尘器收集粉尘、除尘喷淋渣、废不干胶贴纸收集后交专业物资回收公司回收。自来水制备纯水产生的废反渗透膜交厂家回收。原料废包装桶统一收集后由供应商回收利用于原始用途。危险废物(废槽液、废槽渣、含油废抹布手套、废机油及废桶、污泥、漆渣、废过滤棉、废活性炭)定期交有危险废物处理资质
的公司转移
已落实
总量指标
根据《报告表》核算,江门市益摩机车配件
有限公司年加工摩托车油箱
28 万件、摩托
车塑件
112 万件建设项目主要污染物排放总
量指标确定为:
NOX≤1.046 吨/年、
VOCS≤1.104 吨/年。
根据验收检测结果核算,项目氮氧化物排放量
和
VOCs 排放量均符合环评批复要求
已落实
51
6.验收监测评价标准
6.1 污染物排放标准
(一)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抛光、打磨粉尘(颗粒物)、焊接烟尘(颗粒物)无组织排放执行广东省地方标准《大
气污染物排放限值》
(DB44/27-2001)第二时段无组织排放监控点浓度限值。
项目喷涂漆雾(颗粒物)执行广东省地方标准《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
DB44/T27-2001)
第二时段二级标准及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
项目喷涂、固化、喷枪清洗工序产生的
NMHC、TVOC、二甲苯执行广东省《固定污染
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
DB44/2367-2022)表 1 挥发性有机物排放限值。厂区内
NMHC 无组织排放执行广东省《固定污染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DB44/2367-2022)表
3 排放限值。天然气燃烧过程产生的颗粒物、SO2、NOx、烟气黑度执行《工业炉窑大气污
染物排放标准》(
GB9078-1996)和《江门市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方案》中相关排放
限值的较严者。厂界非甲烷总烃、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无组织排放执行广东省地方
标准《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
DB44/T27-2001)第二时段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
表
6-1 大气污染物有组织排放标准
工序
排放口
污染物
有组织
执行标准
最高允许排放浓度
(
mg/m3)
最高允许排放速率
(
kg/h)
喷涂线(调漆、喷漆、固化、喷枪清洗工序)
DA001
(
25m)、
DA002
(
25m)、
DA003
(
25m)
颗粒物
120
5.95*
DB44/27-2001
第二时段二级标准排放
浓度监控限值
NMHC
80
/
DB44/2367-2022
表
1 挥发性有
机物排放限值
TVOC
100
/
苯系物
40
/
天然气燃烧
颗粒物
30
/
《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
排放标准》(
GB9078-
1996)和《江门市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方案》中相关排放限值
的较严者
二氧化硫
200
/
氮氧化物
300
/
烟气黑度
1 级
/
注:①根据广东省《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
DB44/27-2001),本项目排气筒高度为 25 米,介于 20
米和
30 米之间,20 米排气筒对应的颗粒物排放速率为 4.8kg/h,30 米排气筒对应的颗粒物排放速率为
19kg/h,根据附录 B 中 B.1 内插法计算,25 米排气筒对应的排放速率为 11.9kg/h;另外,“排气筒高度除应遵守表列排放速率限值外,还应高出周围
200 m 半径范围的建筑 5 m 以上,不能达到该要求的排
气筒,应按其高度对应的排放速率限值的
50%执行”。本项目排气筒未高出周围 200m 半径范围内的
建筑
5m 以上,因此颗粒物排放速率按 50%执行,则颗粒物执行的排放速率应为 5.95kg/h。
②本项目大气污染因子为二甲苯,苯系物包括苯、甲苯、二甲苯、三甲苯、乙苯和苯乙烯。③
TVOC 待国家污染物监测方法标准发布后实施。
52
表
6-2 大气污染物无组织排放标准
位置
污染物
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
限值(
mg/m3)
执行标准
厂界
颗粒物
1.0
DB44/27-2001 第二时段
无组织排放
监控浓度限值
二氧化硫
0.40
氮氧化物
0.12
非甲烷总烃
4.0
厂区
NMHC
6.0(监控点处 1h 平均值)
DB44/2367-2022)表 3
无组织排放限值
20(监控点处任意一次浓度值)
(二)水污染物排放标准
生产废水经自建污水站处理后达到广东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
DB44/26-2001)第二
时段三级标准、广东省《电镀水污染排放标准》(
DB44/1597-2015)表 2 新建项目水污染物
珠三角排放限值要求及新会智造产业园凤山湖园区污水处理厂进水标准的较严者,排至新会
智造产业园凤山湖园区污水处理厂深度处理,具体排放限值如下表所示:
表
6-3 生产废水排放标准 (单位:(mg/L),pH 无量纲)
执行标准
广东省地方标准
(水污染物排放限
值
DB44/26-2001)
第二时段三级标准
广东省地方标准
《电镀水污染物排
放标准》(
DB
441597-2015)
新会智造产业园凤山湖园区污水处理
进水标准
本项目执行标准
污染物
pH
6~9
6~9
6~9
6~9
CODcr
500
100(此数值为
200%标准值)
380
100
BOD5
300
/
160
160
SS
400
60(此数值为
200%标准值)
250
60
氨氮
/
16(此数值为
200%标准值)
30
16
总氮
/
30(此数值为
200%标准值)
60
30
石油类
20
4.0(此数值为
200%标准值)
/
4.0
总磷
/
1.0(此数值为
200%标准值)
4
1.0
LAS
20
/
/
20
备注:由于本项目的生产废水经处理后排入市政管网,进入新会智造产业园凤山湖园区集中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后排放。根据《广东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对调整纳管排污企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有关意见的复函》
(粤环办函〔
2016〕205 号)内容:根据《电镀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44/1597-2015)中 4.2.7 有关规
定,除总铬、六价铬、总镍、总镉、总银、总铅、总汞等第一类污染物外,企业(含电镀专业园区)向公
共污水处理系统排放废水时,
“pH 排放限值为 6-9,其他污染物的排放不超过本标准现有项目相应排放限
值的
200%。”对于具备公共污水处理系统接收条件的排污单位,在不增加区域污染负荷的前提下可以执行
上述间接排放的有关规定标准《电镀水污染物排放标准》(
DB44/1597-2015)的要求。故本项目的污染物
执行《电镀水污染物排放标准》(
DB44/1597-2015)表 2 新建项目水污染物排放限值 200%的标准值。
53
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达到广东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第二时段三级标准和新会智
造产业园凤山湖园区污水厂进水标准二者较严值标准后排入新会智造产业园凤山湖园区污水
处理厂进行深度达标处理,具体排放限值如下表所示:
表
6-4 生活污水排放标准 (单位:(mg/L),pH 无量纲)
污染物
执行标准
pH
CODCr
BOD5
SS
氨氮
DB44/ 26-2001 第二时段三级标准
6-9
500
300
400
--
新会智造产业园凤山湖
园区污水厂进水标准
6-9
380
160
250
30
较严者
6-9
380
160
250
30
(三)噪声排放标准
根据《江门声环境功能区划》(江环(
2019)378 号),项目区域属于 3 类声环境功能区,执行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
GB12348-2008)》3 类标准。
表
6-5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单位 dB(A))
区域
功能区类别
昼间
夜间
项目厂界
3
≤65
≤55
(四)固体废物控制标准
固体废物管理应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一般工业固体废物
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
(GB 18599-2020),在厂内采用库房或包
装工具贮存,贮存过程应满足防渗漏、防雨淋、防扬尘等环境保护要求。危险废物执行《国
家危险废物名录》(
2025 年版)以及《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
6.2 总量控制目标
根据《江门市益摩机车配件有限公司年加工摩托车油箱
28 万件、摩托车塑件 112 万件建
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以及江门市生态环境局《关于江门市益摩机车配件有限公司年
加工摩托车油箱
28 万件、摩托车塑件 112 万件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江新环审
〔
2025〕104 号),项目大气污染物总量控制指标为:NOX≤1.046 吨/年、VOCs≤1.104 吨/年。
54
7.验收监测内容
7.1 环境保护设施调试效果
验收监测工作由江门市益摩机车配件有限公司委托广东三正检测技术有限公司进行污染
物采样及分析工作。通过对各类污染物达标排放及各类污染治理设施去除效率的监测,来说
明环境保护设施调试效果,具体监测内容如下:
7.1.1 废水监测
项目生活污水、生产废水检测内容如下所示:
表
7-1 生活污水检测内容一览表
样品类型
检测项目
采样
/监测位置
采样
/监测频次
生活污水
pH 值、悬浮物、化学需氧量、
五日生化需氧量、氨氮
处理后
1 个点
连续监测
2 天,
每天
4 次
注:生活污水处理前无法布置采样点,故不设置。
表
7-2 生产废水检测内容一览表
样品类型
检测项目
采样
/监测位置
采样
/监测频次
生产废水 pH
、
CODcr、BOD5、石油类、悬
浮物、总氮、氨氮、总磷、
LAS
废水处理前
1 个点 连续监测 2 天,每天 4 次
废水处理后
1 个点 连续监测 2 天,每天 4 次
7.1.2 废气监测
废气检测内容如下所示:
表
7-3 废气检测内容一览表
类别
检测项目
检测次数
检测天数
点位数
有组织废气
DA001 废
气排放口
非甲烷总烃
3 次/天
2 天
2 套废气治理设施,合并 1 个废
气排放口,因此处理前
2 个采样
口,处理后
1 个采样口
苯系物
3 次/天
2 天
颗粒物
3 次/天
2 天
二氧化硫
3 次/天
2 天
只测处理后
1 个点
氮氧化物
3 次/天
2 天
烟气黑度
3 次/天
2 天
DA002 废
气排放口
非甲烷总烃
3 次/天
2 天
2 套废气治理设施,合并 1 个废
气排放口,因此处理前
2 个采样
口,处理后
1 个采样口
苯系物
3 次/天
2 天
颗粒物
3 次/天
2 天
二氧化硫
3 次/天
2 天
只测处理后
1 个点
氮氧化物
3 次/天
2 天
烟气黑度
3 次/天
2 天
DA003 废
气排放口
非甲烷总烃
3 次/天
2 天
3 套废气治理设施,合并 1 个废
气排放口,因此处理前
3 个采样
口,处理后
1 个采样口
苯系物
3 次/天
2 天
颗粒物
3 次/天
2 天
二氧化硫
3 次/天
2 天
只测处理后
1 个点
氮氧化物
3 次/天
2 天
烟气黑度
3 次/天
2 天
55
厂界无组织
废气
颗粒物
3 次/天
2 天
4 个点(上风向 1 个、
下风向
3 个)
非甲烷总烃
3 次/天
2 天
二氧化硫
3 次/天
2 天
氮氧化物
3 次/天
2 天
厂区内无组
织废气
NMHC
3 次/天
2 天
1 个点
7.1.3 厂界噪声监测
噪声检测内容如下所示:
表
7-4 噪声检测内容一览表
检测类型
检测点位名称
检测项目
检测频次
噪声
西厂界外
1 米处 1#
南厂界外
1 米处 2#
东厂界外
1 米处 3#
北厂界外
1 米处 4#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
2 次/天,共 2 天
7.1.4 固(液)体废物监测
项目建成投入使用后产生的固体废物:项目生活垃圾交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处理;废包装
材料、废无尘布、金属边角料、废抛光材料、废焊条、除尘器收集粉尘、除尘喷淋渣、废不
干胶贴纸收集后交专业物资回收公司回收。自来水制备纯水产生的废反渗透膜交厂家回收。
原料废包装桶统一收集后由供应商回收利用于原始用途。废槽液(废物代码
336-064-17)、
废槽渣(废物代码
336-064-17)、含油废抹布手套(废物代码 900-041-49)、废机油及其废
桶(废物代码
900-249-08)、漆渣(废物代码 900-252-12)、污泥(废物代码 336-064-17)、
废过滤棉(废物代码
900-041-49)、废活性炭(废物代码 900-039-49)均属于《国家危险废
物名录》(
2025 年)中的危险废物,定期交由有危险废物处理资质的公司转运处理。项目已
与广东茨东再生资源科技有限公司签订危险废物处置合同。对废物堆放点应进行定期的清洁
消毒,杀灭害虫,以免散发恶臭,滋生蚊蝇,影响工厂周围环境。本项目于厂区内设一般固
废暂存场所(库房),并采用库房、包装工具(罐、桶、包装袋)等贮存本项目产生的一般
工业固体废物,贮存过程满足防渗漏、防雨淋、防扬尘等环境保护要求。本项目按规范设置
有防雨、防风、防渗、防漏、防盗的危险废物暂存场所,产生的危险废物交给有相关危险废
物经营许可证的机构转运处置。对危险废物、一般工业废物、生活垃圾进行分类收集、临时
储存。加强对工业废物的管理,设置专门的危废暂存区,地面设置防漏裙脚或储漏盘,远离
人员活动区场所,并设置明显的警示标识等。通过采取上述处理处置措施,项目固体废物可
达到相应的卫生和环保要求,不进行相关监测。
56
7.2 环境质量监测
环境影响报告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中对环境质量监测无要求。
57
8.质量保证及质量控制
为保证监测分析结果的准确可靠性,监测质量保证和质量控制按照相关的环境监测技术
规范相关章节要求进行。监测分析方法原则上首选国家和环境保护行业监测分析方法标准。
国际上先进的监测方法并通过计量认证的,也可选用。各实验室开展新的分析方法时,应对
分析方法进行适用性检验。排污单位应建立并实施质量保证与控制措施方案,以自证自行监
测数据的质量。
8.1 监测分析方法
监测方法见表
8-1。
表
8-1 检测方法、使用仪器及检出限一览表
样品类型
检测项目
检测标准(方法)名称及编号(含年号) 检测仪器及型号
检出限
废水
pH 值
《水质
pH 值的测定 电极法》
HJ 1147-2020
笔式
pH 检测计
/PH818
—
悬浮物
《水质 悬浮物的测定 重量法》
GB/T 11901-1989
万分之一天平
/FA2004
—
化学需氧量
《水质 化学需氧量的测定 重铬酸盐法》
HJ 828-2017
棕色酸碱
两用滴定管
/SZT-
HC-0034
4mg/L
五日生化
需氧量
《水质 五日生化需氧量(
BOD5)的测定
稀释与接种法》
HJ 505-2009
溶解氧测定仪
/JPSJ-605F
0.5mg/L
氨氮
《水质 氨氮的测定 纳氏试剂分光
光度法》
HJ 535-2009
紫外可见分光光度计
/UV5200PC 0.025mg/L
总磷
《水质 总磷的测定 钼酸铵分光
光度法》
GB/T 11893-1989
紫外可见分光光度计
/UV5200PC
0.01mg/L
石油类
《水质 石油类和动植物油类的测定 红外
分光光度法》
HJ 637-2018
红外测油仪
/CHC-100
0.06mg/L
阴离子表面活性剂
《水质 阴离子表面活性剂的测定 亚甲蓝
分光光度法》
GB/T 7494-1987
紫外可见分光光度计
/UV5200PC
0.05 mg/L
总氮
《水质 总氮的测定 碱性过硫酸钾消解紫
外分光光度法》
HJ 636-2012
紫外可见分光光度计
/UV5200PC
0.05mg/L
有组织
废气
三甲苯
《表面涂装(汽车制造业)挥发性有机化
合物排放标准》
DB44/816-2010 VOCs 监
测方法 附录
E
气相色谱仪
/GC9790Plus
0.01mg/m3
非甲烷
总烃
《固定污染源废气总烃、甲烷和非甲烷总
烃的测定气相色谱法》
HJ 38-2017
气相色谱仪
/GC9790II
0.07mg/m3
(以碳计)
氮氧化物
《固定污染源废气 氮氧化物的测定 定电
位电解法》
HJ 693-2014
低浓度烟尘
(气)测试仪
/TW-3200D
3mg/m3
58
二氧化硫
《固定污染源废气二氧化硫的测定定电位
电解法》
HJ 57-2017
低浓度烟尘
(气)测试仪
/TW-3200D
3mg/m3
颗粒物
《固定污染源废气 低浓度颗粒物的测定
重量法》
HJ 836-2017
十万分之一电子
天平
/FA1035
1.0mg/m3
烟气黑度
《空气和废气监测分析方法》
(第四版增补
版)国家环境保护总局
2003 年 测烟望远
镜法(
B) 5.3.3(2)
林格曼测烟望远
镜
QT201
/
苯
《环境空气 苯系物的测定 活性炭吸附
/二
硫化碳解吸
-气相色谱法》
HJ 584-2010
气相色谱仪
/GC9790Plus
1.5×10-3
mg/m3
甲苯
气相色谱仪
/GC9790Plus
1.5×10-3
mg/m3
二甲苯
气相色谱仪
/GC9790Plus
1.5×10-3
mg/m3
乙苯
气相色谱仪
/GC9790Plus
1.5×10-3
mg/m3
苯乙烯
气相色谱仪
/GC9790Plus
1.5×10-3
mg/m3
无组织
废气
颗粒物
《环境空气 总悬浮颗粒物的测定
重量法》
HJ 1263-2022
电子天平
PX224ZH
0.007mg/m3
二氧化硫
《环境空气 二氧化硫的测定 甲醛吸收
-副
玫瑰苯胺分光光度法》
HJ 482-2009 及其修
改单
(生态环境部公告 2018 年第 31 号)
紫外可见分光光度计
/UV5200PC
0.007 mg/m3
氮氧化物
《环境空气 氮氧化物(一氧化氮和二氧化
氮)的测定盐酸萘乙二胺分光光度法》
HJ
479-2009 及其修改单(生态环境部公告
2018 年第 31 号)
紫外可见分光光度计
/UV5200PC
0.005 mg/m3
非甲烷
总烃
《环境空气 总烃、甲烷和非甲烷总烃的测
定 直接进样
-气相色谱法》HJ 604-2017
气相色谱仪
/GC9790II
0.07mg/m3
(以碳计)
噪声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
GB 12348-2008
多功能声级计
/AWA5688
—
声校准器
/AWA6022A
—
59
为保证监测分析结果的准确可靠性,监测质量保证和质量控制按照相关的环境监测技术
规范相关章节要求进行。
8.2 人员资质
监测人员实行持证上岗制度。监测人员经专业培训,并按照《环境监测人员持证上岗考
核制度》的规定经考核合格取得上岗证。污染源监测实行计量认证制度,监测单位依法通过
计量认证,计量认证范围应包含本次验收监测项目。
各监测因子采样监测分析方法符合相关排放标准和技术规范要求。
表
8-2 检测人员持证上岗情况
序号
姓名
证件名称
证件编号
发证单位
有效日期
1
罗云瀚
环境检测上岗证
SZT2022-063
广东三正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2028.12.29
2
覃新超
环境检测上岗证
SZT2025-043
广东三正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2031.07.20
3
陆东航
环境检测上岗证
SZT2025-058
广东三正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2031.11.16
4
毛睿杰
环境检测上岗证
SZT2025-039
广东三正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2031.07.20
5
莫良军
环境检测上岗证
SZT2022-065
广东三正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2028.12.29
6
赵洪德
环境检测上岗证
SZT2025-010
广东三正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2031.04.13
7
温世坤
环境检测上岗证
SZT2024-026
广东三正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2030.10.16
8
谢芳
环境检测上岗证
SZT2024-027
广东三正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2030.12.30
9
朱柳冰
环境检测上岗证
SZT2024-031
广东三正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2028.05.14
10
伍章权
环境检测上岗证
SZT2025-001
广东三正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2031.01.05
11
彭美燕
环境检测上岗证
SZT2025-020
广东三正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2031.06.22
12
谭燚
环境检测上岗证
SZT2025-031
广东三正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2031.07.14
8.3 分析过程中的质量保证和质量控制
为保证验收分析结果的准确可靠性,验收质量保证和质量控制按《污水监测技术规范》
(
HJ 91.1-2019)、《固定污染源排气中颗粒物测定与气态污染物采样方法》(GB/T 16157-
1996)、《大气污染物无组织排放监测技术导则》(HJ/T 55-2000)及《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
声排放标准》(
GB 12348-2008)等环境监测技术规范相关要求进行。
(
1)验收检测在工况稳定,各设备正常运行的情况下进行。
(
2)验收分析方法采用国家有关部门颁布的标准(或推荐)方法,检测人员经过考核并
持有上岗证书。
60
(
3)采样及样品保存方法符合相关标准要求,水样采集不少于 10%的现场平行样,并采
用合适的容器和固定措施(如添加固定剂、冷藏、冷冻等)防止样品污染和变质;实验室采
用
10%平行样分析,质控样分析、空白样分析等质控措施。
(
4)采样分析系统在采样前后进行气路检查、流量校准,保证整个采样过程中分析系统
的气密性和计量准确性。
(
5)噪声测量仪按《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规定,多功
能声级计在测试前后用声校准器进行校准,测量前后仪器的示值误差不大于
0.5dB。
(
6)验收检测的采样记录及分析测试结果,按国家标准和监测技术规范有关要求进行数
据处理和填报,并按有关规定和要求经三级审核。
表
8-3 废水质控结果统计一览表
采样日期
检测项目
全程序空白 实验室空白
现场平行 实验平行 标样分析 加标回收
检测结果
(mg/L)
结果判定
检测结
果
(mg/L)
结果判定
相对偏差
(%)
结果判定
相对偏差
(%)
结果判定
相对误差
(%)
结果判定
加标回收
率
(%)
结果判定
2026.01.22
pH 值
(无量纲)
/
/
/
/
0.4 合格
/
/
-0.3 合格
/
/
悬浮物
/
/
/
/
/
/
/
/
/
/
/
/
化学需氧量
4L
合格
4L
合格
0.4 合格 1.6 合格 -0.8 合格
/
/
五日生化
需氧量
/
合格
0.5L 合格
/
合格
/
合格
2.6 合格
/
/
总磷
0.025L 合格 0.025L 合格 0.1 合格 0.2 合格 -2.7 合格
/
/
氨氮
0.025L 合格 0.025L 合格 0.8 合格 -1.1 合格 1.4 合格
/
/
总氮
0.05L 合格 0.05L 合格 0.1 合格 0.1 合格 -0.9 合格
/
/
石油类
0.06L 合格 0.06L 合格
/
合格
/
合格
-1.2 合格
/
/
阴离子表面活性剂
0.05L 合格 0.05L 合格 0.7 合格 -1.3 合格 0.2 合格
/
/
2026.01.23
pH 值
(无量纲)
/
/
/
/
0.4 合格
/
/
0.3 合格
/
/
悬浮物
/
/
/
/
/
/
/
/
/
/
/
/
化学需氧量
4L
合格
4L
合格
0.8 合格 0.3 合格 -1.0 合格
/
/
五日生化
需氧量
/
合格
0.5L 合格
/
合格
/
合格
0.1 合格
/
/
总磷
0.025L 合格 0.025L 合格 0.1 合格 0.7 合格 -2.0 合格
/
/
氨氮
0.025L 合格 0.025L 合格 -0.5 合格 -1.6 合格 1.1 合格
/
/
总氮
0.05L 合格 0.05L 合格 0.7 合格 0.3 合格 -0.4 合格
/
/
61
石油类
0.06L 合格 0.06L 合格
/
合格
/
合格
-1.5 合格
/
/
阴离子表面活性剂
0.05L 合格 0.05L 合格 0.6 合格 -1.2 合格 0.7 合格
/
/
表
8-4 采样仪器流量校准结果一览表
校准日期 仪器名称及型号
仪器编号
设定流量
(mL/min)
测量值
(mL/min)
示值偏差
(%)
允许示值偏
差(
%)
合格与否
2026.01.22
低浓度烟尘
(气)测试仪
/TW-3200D
SZT-XC-084
15.0
14.8
-1.1
±5
合格
25.0
25.7
2.7
±5
合格
35.0
35.3
0.8
±5
合格
智能恒流大气采
样器
KB-2400
SZT-
XC-207
A 通道
100.0
99.0
-1.0
±5
合格
200.0
199.5
-0.3
±5
合格
500.0
516.4
3.3
±5
合格
B 通道
100.0
98.1
-1.9
±5
合格
200.0
200.3
0.2
±5
合格
500.0
516.5
3.3
±5
合格
智能恒流大气采
样器
KB-2400
SZT-
XC-208
A 通道
100.0
97.9
-2.1
±5
合格
200.0
199.9
-0.1
±5
合格
500.0
490.6
-1.9
±5
合格
B 通道
100.0
99.0
-1.0
±5
合格
200.0
202.7
1.4
±5
合格
500.0
494.7
-1.1
±5
合格
智能恒流大气采
样器
KB-2400
SZT-
XC-209
A 通道
100.0
98.5
-1.5
±5
合格
200.0
201.3
0.6
±5
合格
500.0
492.4
-1.5
±5
合格
B 通道
100.0
98.5
-1.5
±5
合格
200.0
198.9
-0.5
±5
合格
500.0
516.5
3.3
±5
合格
智能恒流大气采
样器
KB-2400
SZT-
XC-210
A 通道
100.0
97.9
-2.1
±5
合格
200.0
199.2
-0.4
±5
合格
500.0
492.6
-1.5
±5
合格
B 通道
100.0
98.4
-1.6
±5
合格
200.0
203.1
1.5
±5
合格
500.0
518.2
3.6
±5
合格
环境空气综合采
样器
DL-6200
SZT-XC-249
100.0
99.1
-0.9
±2
合格
环境空气综合采
样器
DL-6200
SZT-XC-250
100.0
99.7
-0.3
±2
合格
62
环境空气综合采
样器
DL-6200
SZT-XC-251
100.0
99.7
-0.3
±2
合格
环境空气综合采
样器
DL-6200
SZT-XC-252
100.0
100.0
0.0
±2
合格
流量校准仪器名称及型号:便携式综合校准仪
MH4031 型 编号:SZT-XC-077
表
8-5 采样仪器流量校准结果一览表(续)
校准日期 仪器名称及型号
仪器编号
设定流量
(mL/min)
测量值
(mL/min)
示值偏差
(%)
允许示值偏
差(
%)
合格与否
2026.01.23
低浓度烟尘
(气)测试仪
/TW-3200D
SZT-XC-084
15.0
14.9
-0.4
±5
合格
25.0
25.6
2.3
±5
合格
35.0
35.8
2.3
±5
合格
智能恒流大气采
样器
KB-2400
SZT-
XC-207
A 通道
100.0
98.1
-1.9
±5
合格
200.0
199.2
-0.4
±5
合格
500.0
515.8
3.2
±5
合格
B 通道
100.0
98.0
-2.0
±5
合格
200.0
202.7
1.4
±5
合格
500.0
516.7
3.3
±5
合格
智能恒流大气采
样器
KB-2400
SZT-
XC-208
A 通道
100.0
98.1
-1.9
±5
合格
200.0
199.1
-0.5
±5
合格
500.0
494.0
-1.2
±5
合格
B 通道
100.0
98.1
-1.9
±5
合格
200.0
200.0
0.0
±5
合格
500.0
494.3
-1.1
±5
合格
智能恒流大气采
样器
KB-2400
SZT-
XC-209
A 通道
100.0
99.0
-1.0
±5
合格
200.0
200.9
0.5
±5
合格
500.0
491.1
-1.8
±5
合格
B 通道
100.0
97.9
-2.1
±5
合格
200.0
199.4
-0.3
±5
合格
500.0
518.1
3.6
±5
合格
智能恒流大气采
样器
KB-2400
SZT-
XC-210
A 通道
100.0
98.6
-1.4
±5
合格
200.0
198.7
-0.6
±5
合格
500.0
491.8
-1.6
±5
合格
B 通道
100.0
98.8
-1.2
±5
合格
200.0
202.9
1.5
±5
合格
500.0
515.8
3.2
±5
合格
环境空气综合采
样器
DL-6200
SZT-XC-249
100.0
99.7
-0.3
±2
合格
63
环境空气综合采
样器
DL-6200
SZT-XC-250
100.0
99.8
-0.2
±2
合格
环境空气综合采
样器
DL-6200
SZT-XC-251
100.0
99.6
-0.4
±2
合格
环境空气综合采
样器
DL-6200
SZT-XC-252
100.0
99.3
-0.7
±2
合格
流量校准仪器名称及型号:便携式综合校准仪
MH4031 型 编号:SZT-XC-077
表
8-6 声级计检测前后校准结果
日期
声级计型号
及编号
校准器编号
及标准值
检测前校准值
校准示值偏差
是否合格
检测后校准值
校准示值偏差
是否合格
2026.01.22
多功能声级计
/
AWA5688
(
SZT-XC-
063)
声校准器
/AWA6022A
(
SZT-XC-
087)/94.0
94.0
0
合格
93.8
-0.2
合格
2026.01.23
多功能声级计
/
AWA5688
(
SZT-XC-
063)
声校准器
/AWA6022A
(
SZT-XC-
087)/94.0
94.2
0.2
合格
93.9
-0.1
合格
64
9.验收监测结果
9.1 生产工况
项目监测(试运行)期间,各生产设备运转情况良好,各环保治理设施均运行正常。
验收检测期间生产工况如下:
表
9-1 验收期间生产工况表
检测时间
产品名称
设计日产量(件) 实际日产量(件) 生产工况(
%)
2026.1.22
摩托车油箱
933
860
92.2
摩托车塑件
3733
3380
90.5
2026.1.23
摩托车油箱
933
870
93.2
摩托车塑件
3733
3370
90.3
备注:
1.检测期间,该企业生产工况稳定,环保处理设施运行正常;
2.运行负荷数据由企业提供;
3.年工作时间 300 天
9.2 环境保护设施调试效果9.2.1 污染物达标排放监测结果1、废水检测结果
表
9-2 生活污水检测结果
检测点位
检测项目
单位
检测结果
标准限值
结果评价
采样日期:
2026.01.22
第一次
第二次
第三次
第四次
生活污水
排放口
pH 值
无量纲
6.9
7.2
7.2
7.3
6-9
达标
悬浮物
mg/L
67
79
68
71
250
达标
化学需氧量
mg/L
191
197
205
186
380
达标
五日生化需氧量
mg/L
57.4
70.8
62.2
57.3
160
达标
氨氮
mg/L
8.89
9.30
8.84
9.26
30
达标
检测点位
检测项目
单位
检测结果
标准限值
结果评价
采样日期:
2026.01.23
第一次
第二次
第三次
第四次
生活污水
排放口
pH 值
无量纲
7.0
7.1
7.3
7.1
6-9
达标
悬浮物
mg/L
77
75
84
74
250
达标
化学需氧量
mg/L
192
204
196
189
380
达标
五日生化需氧量
mg/L
71.2
65.9
66.8
58.6
160
达标
氨氮
mg/L
9.15
9.27
9.13
9.24
30
达标
备注:
1、采样方式:瞬时采样;
2、样品状态(微黄、微异味、无浮油);
3、执行广东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 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标准准与新会智
65
造产业园凤山湖园区污水处理厂接管标准中二者的较严值。
结论:根据检测结果,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达到广东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
(DB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标准和新会智造产业园凤山湖园区污水厂进水标准的较严值。
表
9-3 生产废水检测结果表(1)
检测点位
检测项目
单位
检测结果
标准限值
结果评价
采样日期:
2026.01.22
第一次
第二次
第三次
第四次
生产废水
处理前
pH 值
无量纲
6.5
6.7
6.3
6.5
——
——
悬浮物
mg/L
345
366
351
338
——
——
化学需氧量
mg/L
2.18×103 2.24×103 2.08×103 2.01×103
——
——
五日生化需氧量
mg/L
844
813
863
852
——
——
总磷
mg/L
63.4
62.7
61.9
66.5
——
——
氨氮
mg/L
5.18
5.42
5.36
5.40
——
——
总氮
mg/L
12.7
13.0
12.4
11.9
——
——
石油类
mg/L
81.4
83.6
80.2
85.7
——
——
阴离子表面活性剂
mg/L
4.02
4.44
4.16
4.29
——
——
生产废水
排放口
pH 值
无量纲
7.4
7.5
7.3
7.4
6-9
达标
悬浮物
mg/L
23
19
23
22
60
达标
化学需氧量
mg/L
55
50
54
53
100
达标
五日生化需氧量
mg/L
16.4
15.9
16.8
17.5
160
达标
总磷
mg/L
0.66
0.58
0.62
0.73
1
达标
氨氮
mg/L
1.95
1.79
2.05
1.71
16
达标
总氮
mg/L
6.43
5.02
5.53
5.56
30
达标
石油类
mg/L
2.75
2.68
2.75
2.77
4
达标
阴离子表面活性剂
mg/L
1.22
1.34
1.45
1.59
20
达标
备注:
1、采样方式:瞬时采样;
2、样品状态(处理前:微黄、微异味、有浮油,排放口:无色、无异味、无浮油);
3、执行广东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 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标准准、广东省
《电镀水污染排放标准》(
DB44/1597-2015)表 2 新建项目水污染物珠三角排放限值
要求及新会智造产业园凤山湖园区污水处理厂进水标准的较严者。
66
表
9-4 生产废水检测结果表(2)
检测点位
检测项目
单位
检测结果
标准限值
结果评价
采样日期:
2026.01.23
第一次
第二次
第三次
第四次
生产废水
处理前
pH 值
无量纲
6.4
6.5
6.2
6.4
——
——
悬浮物
mg/L
368
347
366
352
——
——
化学需氧量
mg/L
2.25×103 2.12×103 2.36×103 2.41×103
——
——
五日生化需氧量
mg/L
872
899
847
861
——
——
总磷
mg/L
60.1
61.4
59.7
62.3
——
——
氨氮
mg/L
5.32
5.72
5.81
5.60
——
——
总氮
mg/L
13.4
12.8
13.9
12.5
——
——
石油类
mg/L
79.5
75.2
77.4
80.2
——
——
阴离子表面活性剂
mg/L
3.65
3.47
3.72
3.63
——
——
生产废水
排放口
pH 值
无量纲
7.5
7.4
7.2
7.1
6-9
达标
悬浮物
mg/L
21
23
22
19
60
达标
化学需氧量
mg/L
57
53
49
49
100
达标
五日生化需氧量
mg/L
21.1
17.9
17.2
17.6
160
达标
总磷
mg/L
0.64
0.66
0.60
0.71
1
达标
氨氮
mg/L
2.02
1.97
1.95
2.11
16
达标
总氮
mg/L
5.44
6.50
6.42
6.95
30
达标
石油类
mg/L
2.78
2.76
2.81
2.77
4
达标
阴离子表面活性剂
mg/L
1.28
1.66
1.20
1.34
20
达标
备注:
1、采样方式:瞬时采样;
2、样品状态(处理前:微黄、微异味、有浮油,排放口:无色、无异味、无浮油);
3、执行广东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 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标准准、广东省
《电镀水污染排放标准》(
DB44/1597-2015)表 2 新建项目水污染物珠三角排放限值
要求及新会智造产业园凤山湖园区污水处理厂进水标准的较严者。
结论:项目生产废水经自建污水站处理后可以满足广东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
DB
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标准准、广东省《电镀水污染排放标准》(DB44/1597-2015)表2
新建项目水污染物珠三角排放限值要求(除
pH、第一类污染物之外,其他污染物按该标准相
应排放限值的
200%执行)及新会智造产业园凤山湖园区污水处理厂进水标准的较严者。
67
2、废气检测结果
表
9-5 DA001 排气筒有组织废气监测结果
检测点位
检测项目
检测结果
标准限值
结果评价
采样日期:
2026.01.22 采样日期:2026.01.23
第一次 第二次 第三次 第一次 第二次 第三次
废气处理
前
DA001
1#
标干流量(
m3/h)
32253 32731 32661 32508 32391 32159 —— ——
非甲烷
总烃
排放浓度
(
mg/m3)
9.45
9.74
9.55
9.65
9.17
9.36 —— ——
排放速率(
kg/h) 0.30
0.32
0.31
0.31
0.30
0.30 —— ——
苯系物
排放浓度
(
mg/m3)
0.32
0.39
0.41
0.36
0.33
0.30 —— ——
排放速率(
kg/h) 0.010 0.013 0.013 0.012 0.011 0.010 —— ——
颗粒物
排放浓度
(
mg/m3)
26.5
22.9
23.6
21.1
24.2
27.0 —— ——
排放速率(
kg/h) 0.85
0.75
0.77
0.69
0.78
0.87 —— ——
废气处理
前
DA001
2#
标干流量(
m3/h)
35786 35930 35193 35146 35055 35234 —— ——
非甲烷
总烃
排放浓度
(
mg/m3)
6.11
6.23
6.08
6.34
6.28
6.10 —— ——
排放速率(
kg/h) 0.22
0.22
0.21
0.22
0.22
0.21 —— ——
苯系物
排放浓度
(
mg/m3)
0.52
0.56
0.57
0.55
0.52
0.61 —— ——
排放速率(
kg/h) 0.019 0.020 0.020 0.019 0.018 0.021 —— ——
颗粒物
排放浓度
(
mg/m3)
10.5
12.8
13.0
12.4
11.8
10.4 —— ——
排放速率(
kg/h) 0.38
0.46
0.46
0.44
0.41
0.37 —— ——
废气排放
口
DA001
含氧量(
%)
12.6
12.8
12.9
12.7
12.5
12.5 —— ——
标干流量(
m3/h)
65075 65230 65145 65853 65888 65774 —— ——
非甲烷
总烃
排放浓度
(
mg/m3)
0.98
1.04
1.02
0.96
0.87
0.99
80 达标
排放速率(
kg/h) 0.064 0.068 0.066 0.063 0.057 0.065 —— ——
苯系物
排放浓度
(
mg/m3)
0.10
0.13
0.15
0.13
0.12
0.11
40 达标
排放速率(
kg/h) 0.0065 0.0085 0.0098 0.0086 0.0079 0.0072 —— ——
二氧化硫
排放浓度
(
mg/m3)
ND
ND
ND
ND
ND
ND —— ——
折算浓度
(
mg/m3)
ND
ND
ND
ND
ND
ND
200 达标
排放速率(
kg/h) ——
——
——
——
——
—— —— ——
氮氧化物
排放浓度
(
mg/m3)
ND
ND
ND
ND
ND
ND —— ——
折算浓度
(
mg/m3)
ND
ND
ND
ND
ND
ND
300 达标
排放速率(
kg/h) ——
——
——
——
——
—— —— ——
68
颗粒物
排放浓度
(
mg/m3)
1.3
1.2
1.0
1.1
1.4
1.5
—— ——
折算浓度
(
mg/m3)
1.9
1.8
1.5
1.6
2.0
2.2
30 达标
排放速率(
kg/h) 0.085 0.078 0.065 0.072 0.092 0.099 6.0* 达标
烟气黑度(级)
<
1
<
1
<
1
<
1
<
1
<
1
1
达标
排气筒高度
25m
备注:
1、燃料为:天然气,过剩空气系数 1.7;
2、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烟气黑度执行《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9078-1996)和《江门市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方案》中相关限值较严者,非甲烷总烃、苯系物执行广东省《固定污染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
DB 44/2367-2022)表 1 挥发性有机物排放限
值,颗粒物执行广东省地方标准《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
(DB44/27-2001)第二时段二级排放标
准限值、《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GB9078-1996)和 《江门市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综
合治理方案》中相关限值较严者;3、处理设施及运行状况:2 套喷淋塔+干式过滤器+二级活性炭吸附设施,运行正常;
4、“*”表示排气筒高度未高出周围 200 m 半径范围的建筑 5 m 以上,按其高度对应的排放速率限值的
50%执行;
5、当测定结果低于方法检出限时,检测结果以“ND”表示。
结论:
DA001排气筒排放的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烟气黑度满足《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
排放标准》(
GB9078-1996)和《江门市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方案》中相关限值较严
者;非甲烷总烃、苯系物满足广东省《固定污染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
DB
44/2367-2022)表1挥发性有机物排放限值;颗粒物满足广东省地方标准《大气污染物排放限
值 》
(DB44/27-2001) 第二时 段二级排放 标准限值 、《工业炉 窑大气污染 物排放标准 》
(
GB9078-1996)和 《江门市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方案》中相关限值较严者。
69
表
9-5 DA002有组织排放监测结果表
检测点位
检测项目
检测结果
标准限值
结果评价
采样日期:
2026.01.22 采样日期:2026.01.23
第一次 第二次 第三次 第一次 第二次 第三次
废气处理
前
DA002
1#
标干流量(
m3/h)
34759 34498 34778 34411 34680 34025 —— ——
非甲烷
总烃
排放浓度
(
mg/m3)
6.40
6.32
6.17
6.55
6.24
6.30 —— ——
排放速率(
kg/h) 0.22
0.22
0.21
0.23
0.22
0.21 —— ——
苯系物
排放浓度
(
mg/m3)
0.51
0.56
0.54
0.59
0.62
0.60 —— ——
排放速率(
kg/h) 0.018 0.019 0.019 0.020 0.022 0.020 —— ——
颗粒物
排放浓度
(
mg/m3)
31.4
33.6
32.8
31.7
33.6
32.2 —— ——
排放速率(
kg/h) 1.09
1.16
1.14
1.09
1.17
1.10 —— ——
废气处理
前
DA002
2#
标干流量(
m3/h)
36739 36149 36763 36404 36781 36920 —— ——
非甲烷
总烃
排放浓度
(
mg/m3)
4.48
4.52
4.16
4.32
4.20
4.63 —— ——
排放速率(
kg/h) 0.16
0.16
0.15
0.16
0.15
0.17 —— ——
苯系物
排放浓度
(
mg/m3)
0.47
0.43
0.41
0.44
0.48
0.40 —— ——
排放速率(
kg/h) 0.017 0.016 0.015 0.016 0.018 0.015 —— ——
颗粒物
排放浓度
(
mg/m3)
23.9
24.1
25.0
23.6
22.8
24.7 —— ——
排放速率(
kg/h) 0.88
0.87
0.92
0.86
0.84
0.91 —— ——
废气排放
口
DA002
含氧量(
%)
13.0
13.2
13.4
13.1
13.5
13.2 —— ——
标干流量(
m3/h)
68669 68657 68964 68661 68879 68099 —— ——
非甲烷
总烃
排放浓度
(
mg/m3)
0.82
0.79
0.85
0.77
0.72
0.80
80 达标
排放速率(
kg/h) 0.056 0.054 0.059 0.053 0.050 0.054 —— ——
苯系物
排放浓度
(
mg/m3)
0.22
0.23
0.20
0.18
0.17
0.16
40 达标
排放速率(
kg/h) 0.015 0.016 0.014 0.012 0.012 0.011 —— ——
二氧化硫
排放浓度
(
mg/m3)
ND
ND
ND
ND
ND
ND —— ——
折算浓度
(
mg/m3)
ND
ND
ND
ND
ND
ND
200 达标
排放速率(
kg/h) ——
——
——
——
——
—— —— ——
氮氧化物
排放浓度
(
mg/m3)
ND
ND
ND
ND
ND
ND —— ——
折算浓度
(
mg/m3)
ND
ND
ND
ND
ND
ND
300 达标
排放速率(
kg/h) ——
——
——
——
——
—— —— ——
70
颗粒物
排放浓度
(
mg/m3)
1.8
1.4
1.6
1.7
2.0
1.9
—— ——
折算浓度
(
mg/m3)
2.8
2.2
2.6
2.7
3.3
3.0
30 达标
排放速率(
kg/h) 0.12
0.10
0.11
0.12
0.14
0.13 6.0* 达标
烟气黑度(级)
<
1
<
1
<
1
<
1
<
1
<
1
1
达标
排气筒高度
25m
备注:
1、燃料为:天然气,过剩空气系数 1.7;
2、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烟气黑度执行《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9078-1996)和《江门市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方案》中相关限值较严者,非甲烷总烃、苯系物执行广东省《固定污染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
DB 44/2367-2022)表 1 挥发性有机物排放限
值,颗粒物执行广东省地方标准《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
(DB44/27-2001)第二时段二级排放标
准限值、《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GB9078-1996)和 《江门市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综
合治理方案》中相关限值较严者;3、处理设施及运行状况:2 套喷淋塔+干式过滤器+二级活性炭吸附设施,运行正常;
4、“*”表示排气筒高度未高出周围 200 m 半径范围的建筑 5 m 以上,按其高度对应的排放速率限值的
50%执行;
5、当测定结果低于方法检出限时,检测结果以“ND”表示。
结论:
DA002排气筒排放的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烟气黑度满足《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
排放标准》(
GB9078-1996)和《江门市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方案》中相关限值较严
者;非甲烷总烃、苯系物满足广东省《固定污染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
DB
44/2367-2022)表1挥发性有机物排放限值;颗粒物满足广东省地方标准《大气污染物排放限
值 》
(DB44/27-2001) 第二时 段二级排放 标准限值 、《工业炉 窑大气污染 物排放标准 》
(
GB9078-1996)和 《江门市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方案》中相关限值较严者。
71
表
9-6 DA003 有组织排放监测结果表
检测点位
检测项目
检测结果
标准限值
结果评价
采样日期:
2026.01.22 采样日期:2026.01.23
第一次 第二次 第三次 第一次 第二次 第三次
废气处理
前
DA003
1#
标干流量(
m3/h)
42390 42149 42661 42516 42410 42834 —— ——
非甲烷
总烃
排放浓度
(
mg/m3)
8.06
8.01
8.24
8.34
8.17
8.23 —— ——
排放速率(
kg/h) 0.34
0.34
0.35
0.35
0.35
0.35 —— ——
苯系物
排放浓度
(
mg/m3)
0.24
0.22
0.19
0.23
0.25
0.26 —— ——
排放速率(
kg/h) 0.010 0.0093 0.0081 0.010 0.011 0.011 —— ——
颗粒物
排放浓度
(
mg/m3)
28.1
26.7
26.8
25.4
27.0
26.9 —— ——
排放速率(
kg/h) 1.19
1.13
1.14
1.08
1.15
1.15 —— ——
废气处理
前
DA003
2#
标干流量(
m3/h)
37849 37841 37088 37350 37347 37993 —— ——
非甲烷
总烃
排放浓度
(
mg/m3)
7.42
7.66
7.55
7.38
7.46
7.30 —— ——
排放速率(
kg/h) 0.28
0.29
0.28
0.28
0.28
0.28 —— ——
苯系物
排放浓度
(
mg/m3)
0.37
0.36
0.34
0.38
0.41
0.39 —— ——
排放速率(
kg/h) 0.014 0.014 0.013 0.014 0.015 0.015 —— ——
颗粒物
排放浓度
(
mg/m3)
32.4
31.9
33.6
32.0
31.7
32.8 —— ——
排放速率(
kg/h) 1.23
1.21
1.25
1.20
1.18
1.25 —— ——
废气处理
前
DA003
3#
标干流量(
m3/h)
32515 32544 32770 32381 32311 32691 —— ——
非甲烷
总烃
排放浓度
(
mg/m3)
9.02
9.42
9.28
9.36
9.40
9.07 —— ——
排放速率(
kg/h) 0.29
0.31
0.30
0.30
0.30
0.30 —— ——
苯系物
排放浓度
(
mg/m3)
0.55
0.51
0.56
0.54
0.48
0.52 —— ——
排放速率(
kg/h) 0.018 0.017 0.018 0.017 0.016 0.017 —— ——
颗粒物
排放浓度
(
mg/m3)
25.1
26.4
22.9
23.6
25.7
23.2 —— ——
排放速率(
kg/h) 0.82
0.86
0.75
0.76
0.83
0.76 —— ——
废气排放
口
DA003
含氧量(
%)
13.7
13.6
13.5
13.4
13.8
13.4 —— ——
标干流量(
m3/h)
102546 105686 101501 102787 102579 104121 —— ——
非甲烷
总烃
排放浓度
(
mg/m3)
0.95
0.97
0.99
0.90
0.94
0.91
80 达标
排放速率(
kg/h) 0.097
0.10
0.10
0.093 0.096 0.095 —— ——
苯系物
排放浓度
(
mg/m3)
0.14
0.13
0.12
0.10
0.14
0.13
40 达标
排放速率(
kg/h) 0.014 0.014 0.012 0.010 0.014 0.014 —— ——
72
二氧化硫
排放浓度
(
mg/m3)
ND
ND
ND
ND
ND
ND —— ——
折算浓度
(
mg/m3)
ND
ND
ND
ND
ND
ND
200 达标
排放速率(
kg/h) ——
——
——
——
——
—— —— ——
氮氧化物
排放浓度
(
mg/m3)
ND
ND
ND
ND
ND
ND —— ——
折算浓度
(
mg/m3)
ND
ND
ND
ND
ND
ND
300 达标
排放速率(
kg/h) ——
——
——
——
——
—— —— ——
颗粒物
排放浓度
(
mg/m3)
1.0
1.1
1.4
1.3
1.2
1.5
—— ——
折算浓度
(
mg/m3)
1.7
1.8
2.3
2.1
2.1
2.4
30 达标
排放速率(
kg/h) 0.10
0.12
0.14
0.13
0.12
0.16 6.0* 达标
烟气黑度(级)
<
1
<
1
<
1
<
1
<
1
<
1
1
达标
排气筒高度
25m
备注:
1、燃料为:天然气,过剩空气系数 1.7;
2、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烟气黑度执行《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9078-1996)和《江门市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方案》中相关限值较严者,非甲烷总烃、苯系物执行广东省《固定污染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
DB 44/2367-2022)表 1 挥发性有机物排放限
值,颗粒物执行广东省地方标准《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
(DB44/27-2001)第二时段二级排放标
准限值、《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GB9078-1996)和 《江门市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综
合治理方案》中相关限值较严者;3、处理设施及运行状况:3 套喷淋塔+干式过滤器+二级活性炭吸附设施,运行正常;
4、“*”表示排气筒高度未高出周围 200 m 半径范围的建筑 5 m 以上,按其高度对应的排放速率限值的
50%执行;
5、当测定结果低于方法检出限时,检测结果以“ND”表示。
结论:
DA003 排气筒排放的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烟气黑度满足《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
排放标准》(
GB9078-1996)和《江门市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方案》中相关限值较严
者;非甲烷总烃、苯系物满足广东省《固定污染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
DB
44/2367-2022)表 1 挥发性有机物排放限值;颗粒物满足广东省地方标准《大气污染物排放限
值 》
(DB44/27-2001) 第二时 段二级排放 标准限值 、《工业炉 窑大气污染 物排放标准 》
(
GB9078-1996)和 《江门市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方案》中相关限值较严者。
73
表
9-7 无组织废气检测结果
检测点位
检测项目
检测结果
标准限值
评价
采样日期:
2026.01.22
采样日期:
2026.01.23
第一
次
第二
次
第三
次
第一
次
第二
次
第三
次
厂界无组织废气上风向参照
点
A1
二氧化硫
(
mg/m3)
0.026
0.023
0.023
0.024
0.021
0.028 —— ——
厂界无组织废气下风向监控
点
A2
二氧化硫
(
mg/m3)
0.035
0.039
0.040
0.056
0.060
0.054 —— ——
厂界无组织废气下风向监控
点
A3
二氧化硫
(
mg/m3)
0.044
0.045
0.044
0.047
0.054
0.058 —— ——
厂界无组织废气下风向监控
点
A4
二氧化硫
(
mg/m3)
0.034
0.032
0.032
0.047
0.043
0.041 —— ——
周界外浓度
最大值
二氧化硫
(
mg/m3)
0.044
0.045
0.044
0.056
0.060
0.058 0.40 达标
厂界无组织废气上风向参照
点
A1
氮氧化物
(
mg/m3)
0.033
0.030
0.034
0.031
0.037
0.030 —— ——
厂界无组织废气下风向监控
点
A2
氮氧化物
(
mg/m3)
0.051
0.059
0.068
0.062
0.055
0.059 —— ——
厂界无组织废气下风向监控
点
A3
氮氧化物
(
mg/m3)
0.062
0.046
0.051
0.051
0.059
0.053 —— ——
厂界无组织废气下风向监控
点
A4
氮氧化物
(
mg/m3)
0.050
0.053
0.046
0.046
0.051
0.065 —— ——
周界外浓度
最大值
氮氧化物
(
mg/m3)
0.062
0.059
0.068
0.062
0.059
0.065 0.12 达标
厂界无组织废气上风向参照
点
A1
颗粒物
(
mg/m3)
0.116
0.124
0.117
0.118
0.119
0.122 —— ——
厂界无组织废气下风向监控
点
A2
颗粒物
(
mg/m3)
0.262
0.272
0.281
0.277
0.288
0.274 —— ——
厂界无组织废气下风向监控
点
A3
颗粒物
(
mg/m3)
0.297
0.303
0.292
0.304
0.321
0.304 —— ——
74
厂界无组织废气下风向监控
点
A4
颗粒物
(
mg/m3)
0.286
0.296
0.293
0.291
0.303
0.311 —— ——
周界外浓度
最大值
颗粒物
(
mg/m3)
0.297
0.303
0.293
0.304
0.321
0.311
1.0 达标
厂界无组织废气上风向参照
点
A1
非甲烷总烃
(
mg/m3)
0.19
0.22
0.23
0.20
0.23
0.23
—— ——
厂界无组织废气下风向监控
点
A2
非甲烷总烃
(
mg/m3)
0.42
0.46
0.50
0.53
0.56
0.60
—— ——
厂界无组织废气下风向监控
点
A3
非甲烷总烃
(
mg/m3)
0.52
0.59
0.56
0.62
0.61
0.55
—— ——
厂界无组织废气下风向监控
点
A4
非甲烷总烃
(
mg/m3)
0.46
0.49
0.51
0.50
0.48
0.52
—— ——
周界外浓度
最大值
非甲烷总烃
(
mg/m3)
0.52
0.59
0.56
0.62
0.61
0.60
4.0 达标
厂区内无组织
废气监控点
A5
非甲烷总烃
(
mg/m3)
0.93
1.06
0.99
1.05
1.08
1.02
6
达标
备注:1、厂界无组织二氧化硫、氮氧化物、颗粒物、非甲烷总烃执行广东省地方标准《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
DB 44/27-2001)第二时段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厂区内非甲烷总烃执行广
东省地方标准《固定污染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
DB 44/2367-2022)表 3 厂区内
VOCs 无组织排放限值;
2、检测点位见检测点位图。
结论:项目厂界无组织排放的二氧化硫、氮氧化物、颗粒物、非甲烷总烃满足广东省地
方标准《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
DB 44/27-2001)第二时段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厂区
内非甲烷总烃排放满足广东省地方标准《固定污染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
DB
44/2367-2022)表3厂区内VOCs无组织排放限值。
75
3、厂界噪声监测结果
厂界噪声监测结果见下表。
表
9-8 噪声检测结果
结论: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
(GB12348-2008)中的 3 类标准。
监测点位示意图
检测点位
测定时间
主要声源
检测结果
Leq[dB(A)]
标准限值
Leq[dB
(
A)]
结果评价
检测日期:
2026.01.22
检测日期:
2026.01.23
东边界外
1 米 N1
昼间
工业
61
62
65
达标
夜间
工业
50
51
55
达标
南边界外
1 米 N2
昼间
工业
60
63
65
达标
夜间
工业
53
49
55
达标
西边界外
1 米 N3
昼间
工业
62
60
65
达标
夜间
工业
51
51
55
达标
北边界外
1 米 N4
昼间
工业
62
60
65
达标
夜间
工业
52
53
55
达标
备注:
1、标准限值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3 类标准限值;2、检测布点见检测点位图。
76
表
9-9 监测期间气象表
样品类别
日期
频次
气温
(℃)
气压
(
kPa)
相对湿
度
(
%)
风向
风速
(
m/s)
天气状况
废水
2026.01.22
第一次
19.0
102.3
63
/
/
多云
第二次
19.2
102.6
64
/
/
多云
第三次
19.3
102.5
65
/
/
多云
第四次
19.4
102.4
64
/
/
多云
2026.01.23
第一次
18.1
102.5
66
/
/
多云
第二次
18.3
102.5
65
/
/
多云
第三次
18.7
102.6
62
/
/
多云
第四次
18.8
102.2
63
/
/
多云
有组织
废气
2026.01.22
第一次
19.7
102.3
/
/
/
多云
第二次
20.1
102.6
/
/
/
多云
第三次
20.4
102.5
/
/
/
多云
2026.01.23
第一次
19.2
102.5
/
/
/
多云
第二次
19.6
102.5
/
/
/
多云
第三次
20.0
102.6
/
/
/
多云
无组织
废气
2026.01.22
第一次
21.1
102.3
63
北
2.0
多云
第二次
21.4
102.6
64
北
2.0
多云
第三次
21.8
102.5
65
北
2.0
多云
第四次
22.2
102.4
64
北
2.0
多云
2026.01.23
第一次
20.8
102.5
66
北
1.9
多云
第二次
21.1
102.5
65
北
1.9
多云
第三次
21.4
102.6
62
北
1.9
多云
第四次
21.7
102.2
63
北
1.9
多云
噪声
2026.01.22
昼间
22.0
102.1
65
北
2.1
多云
夜间
18.0
102.4
64
北
2.3
多云
2026.01.23
昼间
21.6
102.0
66
北
2.0
多云
夜间
17.8
102.4
65
北
2.2
多云
77
4、环保设施处理效率计算
根据表
9-3 和表 9-4,2026 年 1 月 22 日和 1 月 23 日两日验收期间,项目自建污水站对各
废水污染物治理效率如下:
表
9-10 自建污水站处理效率
污染物
处理前平均浓度
(
mg/L)
处理后平均浓度
(
mg/L)
处理效率
(
%)
悬浮物
354.125
21.5
93.93
化学需氧量
2206.25
52.5
97.62
五日生化需氧量
856.375
17.55
97.95
总磷
62.25
0.65
98.96
氨氮
5.476
1.944
64.50
总氮
12.825
5.981
53.36
石油类
80.4
2.759
96.57
阴离子表面活性剂
3.923
1.385
64.70
根据表
9-5,2 套喷淋塔+干式过滤器+二级活性炭废气治理设施处理后的废气经 DA001
排气筒排放,
2 套治理设施编号 TA001、TA002,其废气治理效率如下:
表
9-11 去除效率表
污染物
验收检测期间处理前
平均速率(
kg/h)
验收检测期间处理后
平均速率(
kg/h)
平均去除效率(
%)
非甲烷总烃
0.524
0.064
87.79
苯系物
0.031
0.008
74.19
颗粒物
1.205
0.082
93.20
根据表
9-6,2 套喷淋塔+干式过滤器+二级活性炭废气治理设施处理后的废气经 DA002
排气筒排放,
2 套治理设施编号 TA004、TA007,其废气治理效率如下:
表
9-11 去除效率表
污染物
验收检测期间处理前
平均速率(
kg/h)
验收检测期间处理后
平均速率(
kg/h)
平均去除效率(
%)
非甲烷总烃
0.376
0.054
85.64
苯系物
0.036
0.013
63.89
颗粒物
2.005
0.12
94.01
根据表
9-7,3 套喷淋塔+干式过滤器+二级活性炭废气治理设施处理后的废气经 DA003
排气筒排放,
3 套治理设施编号 TA005、TA006、TA003,其废气治理效率如下:
表
9-11 去除效率表
污染物
验收检测期间处理前
平均速率(
kg/h)
验收检测期间处理后
平均速率(
kg/h)
平均去除效率(
%)
非甲烷总烃
0.929
0.097
89.56
苯系物
0.041
0.013
68.29
颗粒物
3.16
0.13
95.89
78
5、污染物排放总量核算
根据《江门市益摩机车配件有限公司年加工摩托车油箱
28 万件、摩托车塑件 112 万件建
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以及江门市生态环境局《关于江门市益摩机车配件有限公司年
加工摩托车油箱
28 万件、摩托车塑件 112 万件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江新环审
〔
2025〕104 号),项目大气污染物总量控制指标为:NOX≤1.046 吨/年、VOCs≤1.104 吨/年。
根据表
9-5、表 9-6、表 9-7,氮氧化物的排放浓度均为“ND”,低于检出限,不作计算。
2026 年 1 月 22 日~1 月 23 日检测期间,DA001 排气筒非甲烷总烃的平均排放速率为
0.064kg/h,按年排放 2400h/a 计,则有组织排放量约 153.6kg/a;非甲烷总烃处理前平均排放
速率为
0.524kg/h,按年排放 2400h/a 计,则处理前排放量约 1257.6kg/a,废气收集效率为
90%,则总产生量约 1397.3kg/a,无组织排放量约 139.7kg/a,总排放量约 293.3kg/a。
2026 年 1 月 22 日~1 月 23 日检测期间,DA002 排气筒非甲烷总烃的平均排放速率为
0.054kg/h,按年排放 2400h/a 计,则有组织排放量约 129.6kg/a;非甲烷总烃处理前平均排放
速率为
0.376kg/h,按年排放 2400h/a 计,则处理前排放量约 902.4kg/a,废气收集效率为 90%,
则总产生量约
1002.7kg/a,无组织排放量约 100.3kg/a,总排放量约 229.9kg/a。
2026 年 1 月 22 日~1 月 23 日检测期间,DA003 排气筒非甲烷总烃的平均排放速率为
0.097kg/h,按年排放 2400h/a 计,则有组织排放量约 232.8kg/a;非甲烷总烃处理前平均排放
速率为
0.929kg/h,按年排放 2400h/a 计,则处理前排放量约 2229.6kg/a,废气收集效率为
90%,则总产生量约 2477.3kg/a,无组织排放量约 247.7kg/a,总排放量约 480.5kg/a。
综上,全厂非甲烷总烃排放量为
293.3+229.9+480.5=1003.7kg/a,验收期间平均生产工况
为
91.55%,折算 100%工况下非甲烷总烃排放量约为 1096.3kg/a,即 1.0963t/a,低于 1.104t/a。
79
10.验收监测结论
根据广东三正检测技术有限公司出具的验收检测报告(报告编号:
GDSZ[2026.01]第
1119 号)可知,项目各类污染物达标排放情况:
1、废水治理设施
项目冷却水循环使用,定期补充损耗,不外排。项目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达标后排
入市政管网,进入新会智造产业园凤山湖园区污水处理厂深度处理。项目生产废水(水帘柜
更换废水,喷淋塔更换废水,喷枪清洗废水、自来水制备纯水产生的浓水、前处理清洗废水、
反冲洗废水)排入厂区内的自建污水站处理达标后排入市政管网进入新会智造产业园凤山湖
园区污水处理厂进行深度处理,污水厂尾水达标排放至环山渠。
根 据验 收 监测 结 果: 生 活污 水 经化 粪 池预 处 理达 到 广 东省 《 水污 染 物排 放 限值 》
(DB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标准和新会智造产业园凤山湖园区污水厂进水标准的较严值。
项目生产废水经自建污水站处理后可以满足广东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
DB 44/26-
2001)第二时段三级标准准、广东省《电镀水污染排放标准》(DB44/1597-2015)表 2 新建
项目水污染物珠三角排放限值要求(除
pH、第一类污染物之外,其他污染物按该标准相应排
放限值的
200%执行)及新会智造产业园凤山湖园区污水处理厂进水标准的较严者。
2、废气治理设施
有组织废气:
根据监测结果,
DA001排气筒排放的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烟气黑度满足《工业炉窑大
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GB9078-1996)和《江门市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方案》中相关
限值较严者;非甲烷总烃、苯系物满足广东省《固定污染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
(
DB 44/2367-2022)表1挥发性有机物排放限值;颗粒物满足广东省地方标准《大气污染物
排放限值》
(DB44/27-2001)第二时段二级排放标准限值、《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
GB9078-1996)和 《江门市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方案》中相关限值较严者。
根据监测结果,
DA002排气筒排放的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烟气黑度满足《工业炉窑大
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GB9078-1996)和《江门市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方案》中相关
限值较严者;非甲烷总烃、苯系物满足广东省《固定污染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
(
DB 44/2367-2022)表1挥发性有机物排放限值;颗粒物满足广东省地方标准《大气污染物
排放限值》
(DB44/27-2001)第二时段二级排放标准限值、《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
GB9078-1996)和 《江门市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方案》中相关限值较严者。
80
根据监测结果,
DA003排气筒排放的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烟气黑度满足《工业炉窑大
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GB9078-1996)和《江门市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方案》中相关
限值较严者;非甲烷总烃、苯系物满足广东省《固定污染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
(
DB 44/2367-2022)表1挥发性有机物排放限值;颗粒物满足广东省地方标准《大气污染物
排放限值》
(DB44/27-2001)第二时段二级排放标准限值、《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
GB9078-1996)和 《江门市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方案》中相关限值较严者。
无组织废气:
项目厂界无组织排放的二氧化硫、氮氧化物、颗粒物、非甲烷总烃满足广东省地方标准
《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
DB 44/27-2001)第二时段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厂区内非甲
烷总烃排放满足广东省地方标准《固定污染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
DB 44/2367-
2022)表3厂区内VOCs无组织排放限值。
3、厂界噪声治理设施
根据监测结果显示:厂界各噪声检测点位均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
(
GB12348-2008)3 类标准的要求。
4、固体废物治理设施
项目建成投入使用后产生的固体废物:项目生活垃圾交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处理;废包装
材料、废无尘布、金属边角料、废抛光材料、废焊条、除尘器收集粉尘、废不干胶贴纸收集
后交专业物资回收公司回收。自来水制备纯水产生的废反渗透膜交厂家回收。原料废包装桶
统一收集后由供应商回收利用于原始用途。废槽液(废物代码
336-064-17)、废槽渣(废物
代码
336-064-17)、含油废抹布手套(废物代码 900-041-49)、废机油及其废桶(废物代码
900-249-08)、漆渣(废物代码 900-252-12)、污泥(废物代码 336-064-17)、废过滤棉(废
物代码
900-041-49)、废活性炭(废物代码 900-039-49)均属于《国家危险废物名录》
(
2025 年)中的危险废物,定期交由有危险废物处理资质的公司转运处理。项目已与广东茨
东再生资源科技有限公司签订危险废物处置合同。对危险废物、一般工业废物、生活垃圾进
行分类收集、临时储存。加强对工业废物的管理,设置专门的危废暂存区,地面设置防漏裙
脚或储漏盘,远离人员活动区场所,并设置明显的警示标识等。通过采取上述处理处置措施,
项目固体废物可达到相应的卫生和环保要求。
5、总量指标:根据《江门市益摩机车配件有限公司年加工摩托车油箱 28 万件、摩托车
塑件
112 万件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以及江门市生态环境局《关于江门市益摩机车
81
配件有限公司年加工摩托车油箱
28 万件、摩托车塑件 112 万件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
复》(江新环审〔
2025〕104 号),项目大气污染物总量控制指标为:NOX≤1.046 吨/年、
VOCs≤1.104 吨/年。本项目 VOCs 排放量和氮氧化物排放量符合环评批复总量控制的要求。
6、总结论
通过对项目运营过程中产生的各类污染物采取有效的污染防治措施后,外排的废水、废
气、噪声均能达标排放;各类固体废物能够得到妥善处理。可见,本项目目前基本具备了建
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条件,建议通过该项目的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7、建议
(
1)加强环保设施日常运行维护管理及运行记录,严禁出现超标排放、总量超标排放;
(
2)加强安全生产、加强环境管理;加强应急演练;杜绝事故排放;
(
3)严格按照要求对固体废物进行规范化管理及处理处置等;
(
4)加强工作人员环保意识,建立健全环保管理制度。
82
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三同时”验收登记表
83
附件
1 营业执照
84
附件
2 法人代表身份证
85
附件
3 危废处置合同
86
87
88
89
90
91
92
93
94
附件
4 排污登记
95
附件
5 验收检测报告
96
97
98
99
100
101
102
103
104
105
106
107
108
109
110
111
112
113
114
115
116
117
118
119
120
附件
6 环评批复
121
122
123
124
1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