旭途达金属制品有限公司验收公示
发布时间:
2026-09-18
发布于
广东江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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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江门旭途达金属制品有限公司

新能源汽车零件及其它金属制品生产项目

(一期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

建设单位:江门旭途达金属制品有限公司

编制单位:江门旭途达金属制品有限公司

2026 年 9 月

2

3

目录

1 项目概况 ..................................................................................................................1

2 验收依据

..................................................................................................................2

3 项目建设情况

........................................................................................................... 3

3.1 地理位置及平面布置 ........................................................................................ 3

3.2 建设内容 .........................................................................................................4

3.3 主要原辅材料及燃料 ...................................................................................... 13

3.4 水源及水平衡 ................................................................................................ 14

3.5 生产工艺

.......................................................................................................14

3.6 项目变动情况 ................................................................................................ 16

3.7 项目环保设施验收合格相符性分析 ...................................................................17

4 环境保护设施

......................................................................................................... 19

4.1 污染物治理/处置设施

..................................................................................... 19

4.2 其他环境保护设施

..........................................................................................25

4.3 环保设施投资及“三同时”落实情况 ................................................................... 25

5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主要结论与建议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 .................................... 30

5.1《江门旭途达金属制品有限公司新能源汽车零件及其它金属制品生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主要结论与建议

........................................................................................ 30

5.2 审批部门审批决定

..........................................................................................34

5.3 环评及批复要求落实情况

................................................................................36

6 验收执行标准 ......................................................................................................... 40

6.1 废气排放执行标准 ..........................................................................................40

6.2 废水排放执行标准 ..........................................................................................42

6.3 噪声排放执行标准 ..........................................................................................44

7 验收监测内容 ......................................................................................................... 45

7.1 监测内容 .......................................................................................................45

7.2 监测点位 .......................................................................................................45

8 质量保证和质量控制

............................................................................................... 47

8.1 监测分析方法、分析仪器及检出限

...................................................................47

8.2 验收监测质量保证和质量控制

......................................................................... 50

4

9 验收监测结果 ......................................................................................................... 61

9.1 生产工况 .......................................................................................................61

9.2 污染物排放监测结果

...................................................................................... 61

10.3 结论

............................................................................................................98

10.4 后续管理要求 ...............................................................................................98

1

1 项目概况

江门旭途达金属制品有限公司拟在江门市新会区司前镇白庙社区居委会红古山、

后面笼建设江门旭途达金属制品有限公司新能源汽车零件及其它金属制品生产项目,

项目占地面积为

35000 平方米,专门从事新能源汽车零件及其它金属制品生产。项

目于

2023 年 4 月 19 日获得江门市生态环境局的批复,批复文号为“江环审〔2023〕

14 号”,审批的生产内容为:新能源汽车零件 2160 万件、其它金属制品 1100 万件、

高铁返修件

9000 件,共配套 4 条电解抛光自动线和 2 条手动备用线(自动线更换

槽液或检修期间启用备用线)、

4 条阳极氧化自动线和 2 条手动备用线(自动线更

换槽液或检修期间启用备用线)、

2 条电泳线、2 条脱漆线及其他配套设备。

建设单位江门旭途达金属制品有限公司于

2024 年 12 月 6 获得排污许可证(编号

91440700MABWERHW6K001Y),于 2025 年 3 月竣工,于 2025 年 3 月 5 日-2025

7 月 5 日开始调试。2025 年 7 月 10 日至 2025 年 7 月 11 日,委托广东三正检测技

术有限公司于进行了污染源现场采样监测,根据上述监测结果及现场检查情况,江门

旭途达金属制品有限公司编制了本项目竣工验收监测报告。

2026 年 4 月 17 日组织相

关人员对该项目进行现场勘查,查阅相关技术资料,在此基础上技术单位江门市环境

科学研究所编制了本“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本次环境保护验收范围为江门

旭途达金属制品有限公司新能源汽车零件及其它金属制品生产项目(一期工程),主

要产品方案为汽车零部件及配件

1080 万件、其它金属制品 275 万件,主要设备为两

条阳级氧化线和一条电解抛光线,主要建设内容包括车间三、污水处理站(包括一套

重金属废水、一套综合废水)、事故应急池、危废间等配套的公辅设施。

2

2 验收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2015.1.1。

2)《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2018.10.26。

3)《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2018.1.1。

4)《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2018.12.29。

5)《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2020.4.29。

6)《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 6

82 号[2017]),2017.10.1。

7)《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指南污染影响类》(生态环境部公告 20

18 年第 9 号),2018.5.15。

8)《广东省环境保护条例》(广东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

次会议),

2018.1.29。

9)《广东省环境保护厅关于<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函》(粤

环函

[2017]1945 号),2017.12.31。

10)《广东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加强建设项目环境保护“三同时”和竣工环境保

护自主验收监管工作的通知》(粤环函〔

2021〕308 号),2021.5.11

(11)《关于进一步完善建设项目环境保护“三同时”及竣工环境保护自主验收

监管工作机制的意见》(环执法[2021]70 号)。

(12)《江门旭途达金属制品有限公司新能源汽车零件及其它金属制品生产项目

环境影响报告书》(2023 年 3 月)。

(13)《关于江门旭途达金属制品有限公司新能源汽车零件及其它金属制品生产

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江环审〔2023〕14 号,江门市生态环境局,2023 年 4

月 19 日)。

3

3 项目建设情况

3.1 地理位置及平面布置

本项目选址位于江门市新会区司前镇白庙社区居委会红古山、后面笼(见图

3-1),

环评审批占地面积

3.5 万平方米,主体工程为 4 个车间;受疫情及全球经济下行影响,

实际仅占地约

2 万平方米和 2 个车间(对应原报告书的车间三和车间四),本次验收范

围为车间三以及污水处理站(包括一套重金属废水、一套综合废水)、事故应急池、危

废间等配套的公辅设施。

3-1 项目位置示意图

4

3.2 建设内容

3.2.1 审批内容

环评审批占地面积

3.5 万平方米,项目生产内容为新能源汽车零件 2160 万件、其

它金属制品

1100 万件、高铁返修件 9000 件,共配套 4 条电解抛光自动线和 2 条手

动备用线(自动线更换槽液或检修期间启用备用线)、

4 条阳极氧化自动线和 2 条手动

备用线(自动线更换槽液或检修期间启用备用线)、

2 条电泳线、2 条脱漆线及其他配

套设备,主体工程为四幢厂房,具体平面布置情况如下:

3.2.2 本次验收内容

受疫情及全球经济下行影响,实际仅占地约

2 万平方米和 2 个车间(对应原报告书

的车间三和车间四),本次验收范围为车间三,主要产品方案为汽车零部件及配件

1080

万件、其它金属制品

275 万件,主要设备为两条阳级氧化线和一条电解抛光线,主要建

设内容包括车间三、污水处理站(包括一套重金属废水、一套综合废水)、事故应急池、

危废间等配套的公辅设施,具体内容如下:

1)项目名称:江门旭途达金属制品有限公司新能源汽车零件及其它金属制品生 产

项目(一期工程);

2)建设单位:江门旭途达金属制品有限公司;

5

3)建设地点:江门市新会区司前镇白庙社区居委会红古山、后面笼;

4)行业类别:按产品性质分类,本项目的行业类别涉及三个

C338 金属制日用品制造,主要产品包括高铁水槽、水壶、卫浴配件等;

C367 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主要产品包括汽车的摆臂、连杆、行李架等;

C371 铁路运输设备制造,主要是高铁返修工件。

5)项目投资:总投资 5000 万元,其中环保投资 800 万元;

6)建设规模:新能源汽车零件 1000 万件、其它金属制品 600 万件。

7)劳动定员和工作制度:员工设 150 人,均不在厂区住宿。项目每天生产 16 小

时,年生产

300 天;

8)项目性质:新建。

本次验收范围为车间三,主要建设内容包括车间三、污水处理站(包括一套重金属

废水、一套综合废水)、事故应急池、危废间等配套的公辅设施。

3-2 项目四至图

说明:环评审批的范围为黄线

+红线;

实际建设的范围为红线;

车间三

车间一

车间二

车间四

6

3-3

平面布置图

车间三

车间四(预留二期)

污水站(事故池地埋)

危废间

●G1

●G2

▲W1

图列:

G1:阳极氧化酸雾排气筒

G2:电解抛光酸雾排气筒

▲W1:工业废水排放口

▲W2:生活污水排放口

▲W2

两条阳级氧化线

1 条电解抛光线

7

3-2 项目工程组成一览表

类别

工程名称

内容

一期工程实际建设内容

与环评相比的变化情况

主体工程

厂房一

主要从事高铁大工件的返修,主要设备包括

2 条脱

漆线及其他配套设备

取消该厂房,生产线未建

取消厂房,后续不再使用该厂

厂房二

主要生产金属制日用品,主要设备包括

4 条电解抛

光自动线和

2 条手动备用线 (自动线更换槽液或检

修期间启用备用线)及其他配套设备

取消该厂房,建设

1 条电解抛线,移至

厂房三

取消厂房,后续不再使用该厂

厂房三

主要生产新能源汽车零件产品,主要设备包括

4 条

阳极氧化自动线和

2 条手动备用线(自动线更换槽液

或检修期间启用备用线)及其他配套设备

建设

2 条阳极氧化线

一致

厂房四

主要从事高铁大工件的返修,主要设备包括

2 条电

泳线及其他配套设备

取消生活配套楼,将其与厂房四合建,

目前在建一条电泳线,纳入二期验收

面积、位置调整

辅助工程

生活配套楼

1 层用作饭堂,2 层用作办公,3~5 层用作员工宿舍

废水处理站 用于厂区生产废水处理

不变

一致

储运工

原料仓库 原料存放于各生产车间的原料仓库,危险品原料存放

于危险品仓库内

不变

一致

成品仓库 位于各生产厂房内

不变

一致

危废间

位于生活配套楼旁,主要储存待转运的危险废物,占地面积约

100 m2,长宽高尺寸为 20 m×5 m×3.5m

位置在红线范围内调整,面积不变

位置调整

8

程 一般固废间 位于生活配套楼旁,主要储存待转运的一般固废,占

地面积约

100 m2,长宽高尺寸为 20 m×5 m×3.5m

位置在红线范围内调整,面积不变

位置调整

公用工程

供配电系统

市政电网供给

不变

一致

供水管网

市政管网供给

不变

一致

废水处理措施

1)生活污水经隔油池+化粪池处理达标后经市政

管网排入新会智造产业园 凤山湖园区污水处理厂处理;

2)电解抛光线的电解抛光、钝化槽液和阳极氧化

线的电解抛光、化学抛光 槽液定期更换,更换的槽液交由有危废处理资质的单位处置;

3)生产废水(不含重金属,包括电解抛光线脱脂、

阳极氧化线封闭前段、脱漆电泳线、湿式打磨机、喷淋塔废水及脱漆、电泳线地面清洗废水)经自 建废水处理站处理达标后,经市政管网排入新会智造产业园凤山湖园区污水 处理厂处理;

4)重金属废水(包括电解抛光线电解抛光、钝化

清洗废水和阳极氧化线封 闭废水以及阳极氧化线、电解抛光线地面清洗废水)经重金属废水处理系统处理后回用于电解抛光线电解抛光、钝化用水以及阳极氧化线封闭用水,产生的

RO 反渗透废水

交由有危废处理资质的单位处置;

5)纯水制备浓水回用于喷淋塔用水和湿式打磨机

用水。

电泳线、脱漆线等生产线未建成,已建

成的生产线的废水处理设施一致

一致

9

环保工程

废气处理措施

1)厂房一脱漆线产生的有机废气收集至二级活性

炭吸附装置处理后,由

15 米排气筒 DA001 排放;

2)厂房二电解抛光线产生的酸雾收集至二级碱液

喷淋塔处理后,由

15 米排气筒DA002 排放;

3)厂房二电解抛光线产生的天然气燃烧烟气由 15

米排气筒

DA003 排放;

4)厂房三阳极氧化线产生的酸雾收集至二级碱液

喷淋塔处理后,分别由

15 米排气筒 DA004~DA007

排放;

5)厂房三阳极氧化线产生的天然气燃烧烟气由 15

米排气筒

DA008 排放;

6)厂房四电泳线产生的有机废气、酸雾收集至

碱液喷淋塔

+二级活性炭吸 附装置处理后,由 15 米

排气筒

DA009 排放;

7)厂房四电泳线产生的天然气燃烧烟气由 15 米排

气筒

DA010 排放;

8)食堂油烟经静电油烟净化器处理后,由 18 米排

气筒

DA011 排放;

9)抛光打磨粉尘经环保湿式打磨机收集处理后无

组织排放;

10)抛丸粉尘经抛丸机自带的袋式除尘装置收集处

理后无组织排放;

11)焊接烟尘经移动式袋式除尘装置收集处理后无

电泳线、脱漆线等生产线未建成,已建成的生产线的废气处理设施一致,排气

筒位置在红线内有调整

排气筒位置在红线内有调整,

其余内容与环评一致

10

组织排放。

固废

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一般工业固废外售给专业废品回收站回收利用;

不变

一致

危险废物

危险废物暂存于危废暂存区,定期交由有处理资质的单位回收处 理

不变

一致

噪声

合理布局、基础减振、建筑物隔声等

不变

一致

依托工程

新会智造产业园凤山湖园区污水处理厂

生活污水经隔油池

+化粪池处理达标后,生产废水

(不含重金属,包括电解抛光线脱脂、阳极氧化线封闭前段、脱漆电泳线、湿式打磨机、喷淋塔废水及脱漆、电泳线地面清洗废水)经自建废水处理站处理达标后,经市政管网排 入新会智造产业园凤山湖园区污水处理厂处理;

不变

一致

11

一期工程共有

3 条生产线,分别为 2 条阳极氧化线和 1 条电解抛光线,以及部分

机加工设备,设备的整体数量变化情况见表

3-3,机加工设备没变化,2 条阳极氧化线

1 条电解抛光线的尺寸变化情况见表 3-4。

3-3 项目生产设备一览表

生产车间

对应产品

工序

设备名称

设备数量

(台

/条)

一期验收数

量(台

/条)

备注

厂房一

碳钢高铁返

修大工件

返修

打磨机

10

0

焊接机

10

0

切割机

10

0

脱漆

脱漆线

2

0

厂房二

不锈钢加工

-

金属制日用

开料

冲压机

10

0

切割机

5

0

成型

冲床

10

4

成型机

10

0

机加工

机床

15

6

电解抛光

电解抛光自动线

4

1

移至厂房三

电解抛光手动线

2

0

包装

包装线

4

0

厂房三

铝材加工

-汽

车零件产品

开料

切割机

15

0

初成型

冲压机

15

4

挤压机

15

0

锻打

锻打机

15

0

初抛光

湿式打磨机

15

0

二次成型

冲压机

4

0

粗成型机

4

0

冲边

冲边机

4

0

打磨

磨边机

20

0

精抛光

湿式打磨机

15

0

抛丸

抛丸机

4

4

热处理

退火机

4

0

机加工

机床

50

4

阳极氧化

阳极氧化自动线

4

2

阳极氧化手动线

4

0

包装

包装线

4

0

厂房四

碳钢高铁返

修大工件

电泳

电泳线

2

0

检测

检测线

1

0

12

3-4 电解抛光线和阳级氧化线变动情况一览表

设备名称

主要工序

/功能

审批情况

实际情况

数量(个)

备注(

m)

数量(个)

备注(

m)

电解抛光

自动线

脱脂

脱脂槽

2

3×1×1.8

2

2.5×0.4×1.2

水洗

水洗槽

2

3×1×1.8

2

3×0.8×1.0

电解抛光 电解抛光槽

4

3×1×1.8

4

3×0.8×1.0

水洗

水洗槽

4

3×1×1.8

4

3×0.8×1.0

钝化

钝化槽

2

3×1×1.8

1

3×0.8×1.0

1

3×0.8×0.8

水洗

水洗槽

4

3×1×1.8

4

3×0.8×1.0

水分烘干

燃烧机

1

天然气

功率:

20 万大卡

1

液化气

功率:

5 万大卡

与环评审批情况相比,变化体现在:(

1)槽体数量一样,单个槽体的容积有所减少,不属于重大变动;

2)目前采用液化气作为过渡性燃料,液化气也属于清洁能源,不属于重大变动;

阳极氧化

自动线

1

脱脂

脱脂槽

2

4×1.5×2

0

-

纯水洗

纯水洗槽

2

4×1.5×2

0

-

电解抛光 电解抛光槽

2

4×1.5×2

0

-

纯水洗

纯水洗槽

2

4×1.5×2

0

-

碱蚀

碱蚀槽

2

4×1.5×2

0

-

纯水洗

纯水洗槽

2

4×1.5×2

0

-

除灰

除灰槽

2

4×1.5×2

0

-

纯水洗

纯水洗槽

2

4×1.5×2

0

-

化学抛光 化学抛光槽

2

4×1.5×2

2

3×1.3×1.8

纯水洗

纯水洗槽

2

4×1.5×2

2

3×1.3×1.8

中和

中和槽

2

4×1.5×2

1

3×1.3×1.8

纯水洗

纯水洗槽

2

4×1.5×2

1

3×1.3×1.8

阳极氧化 阳极氧化槽

6

4×1.5×2

6

3×1.3×1.8

纯水洗

纯水洗槽

6

4×1.5×2

4

3×1.3×1.8

染色

染色槽

6

4×1.5×2

6

3×1.3×1.8

纯水洗

纯水洗槽

5

4×1.5×2

4

3×1.3×1.8

封闭

封闭槽

3

4×1.5×2

3

3×1.3×1.8

纯水洗

纯水洗槽

4

4×1.5×2

1

3×1.3×1.8

水分烘干

燃烧机

1

天然气

功率:

20 万大卡

1

液化气

功率:

5 万大卡

与环评审批情况相比,变化体现在:(

1)槽体数量有所减少,单个槽体的容积有所减少,不属于重大变动;

2)目前采用液化气作为过渡性燃料,液化气也属于清洁能源,不属于重大变动;

阳极氧化

自动线

2

脱脂

脱脂槽

2

4×1.5×2

2

3×1.3×1.8

纯水洗

纯水洗槽

2

4×1.5×2

4

3×1.3×1.8

电解抛光 电解抛光槽

2

4×1.5×2

0

-

纯水洗

纯水洗槽

2

4×1.5×2

0

-

碱蚀

碱蚀槽

2

4×1.5×2

0

-

13

纯水洗

纯水洗槽

2

4×1.5×2

0

-

除灰

除灰槽

2

4×1.5×2

1

3×1.3×1.8

纯水洗

纯水洗槽

2

4×1.5×2

1

3×1.3×1.8

化学抛光 化学抛光槽

2

4×1.5×2

0

-

纯水洗

纯水洗槽

2

4×1.5×2

0

-

中和

中和槽

2

4×1.5×2

1

3×1.3×1.8

纯水洗

纯水洗槽

2

4×1.5×2

1

3×1.3×1.8

阳极氧化 阳极氧化槽

6

4×1.5×2

6

3×1.3×1.8

纯水洗

纯水洗槽

6

4×1.5×2

4

3×1.3×1.8

染色

染色槽

6

4×1.5×2

2

3×1.3×1.8

纯水洗

纯水洗槽

5

4×1.5×2

5

3×1.3×1.8

封闭

封闭槽

3

4×1.5×2

3

3×1.3×1.8

纯水洗

纯水洗槽

4

4×1.5×2

2

3×1.3×1.8

水分烘干

燃烧机

1

天然气

功率:

20 万大卡

1

液化气

功率:

5 万大卡

与环评审批情况相比,变化体现在:(

1)槽体数量有所减少,单个槽体的容积有所减少,不属于重大变动;

2)目前采用液化气作为过渡性燃料,液化气也属于清洁能源,不属于重大变动;

3.3 主要原辅材料及燃料

项目主要原辅材料均为外购,用量情况见下表。

3-4 项目主要原辅材料用量一览表

生产线

单位

名称

环评审批用量

实际用量

包装规格 存在状态

存放位置

汽车零件

产品

-阳极

氧化

t/a

铝材

58000

25000

/

固态

原料区

t/a

脱脂剂

40

12

25kg/桶

液态

原料区

t/a

电抛剂

40

10

25kg/桶

液态

危化品仓库

t/a

98%硫酸

250

5.4

25kg/桶

液态

危化品仓库

t/a

80%磷酸

310

20

25kg/桶

液态

危化品仓库

t/a

氢氧化钠

20

8

25kg/袋

固态

原料区

t/a

化抛剂

20

5

25kg/桶

液态

危化品仓库

t/a

中和剂

80

15

25kg/袋

固态

原料区

t/a

35%草酸

20

6

25kg/桶

液态

危化品仓库

t/a

染料

6

2

25kg/袋

固态

原料区

t/a

封闭剂

2

0.8

25kg/袋

固态

危化品仓库

金属制日

用品

-电解

抛光

t/a

不锈钢

15000

3550

/

固态

原料区

t/a

脱脂剂

15

2

25kg/桶

液态

原料区

t/a

98%硫酸

35

3.35

25kg/桶

液态

危化品仓库

t/a

80%磷酸

100

5

25kg/桶

液态

危化品仓库

t/a

68%硝酸

15

3.75

25kg/桶

液态

危化品仓库

高铁大工

件返修

-脱

/a

高铁返工件

9000

0

/

固态

原料区

t/a

脱漆剂

A

36

0

25kg/桶

液态

原料区

14

生产线

单位

名称

环评审批用量

实际用量

包装规格 存在状态

存放位置

漆电泳

t/a

脱漆剂

B

12

0

25kg/桶

液态

原料区

t/a

31%盐酸

20

0

25kg/桶

液态

危化品仓库

t/a

陶化剂

1

0

25kg/桶

液态

原料区

t/a

电泳乳液

3.912

0

25kg/桶

液态

原料区

t/a

电泳调整剂

0.078

0

25kg/桶

液态

原料区

t/a

电泳助剂

0.235

0

25kg/桶

液态

原料区

其他

t/a

液压油

0.6

0

200kg/桶

液态

原料区

t/a

润滑油

0.2

0.2

200kg/桶

液态

原料区

t/a

切削液

0.6

0.4

200kg/桶

液态

原料区

t/a

磨轮

10

0

/

固态

原料区

t/a

金刚砂

20

0

25kg/袋

固态

原料区

t/a

焊丝

5

0

25kg/袋

固态

原料区

L/a

氩气

2000

0

40 L/瓶

气态

原料区

t/a

絮凝剂

6.884

0

25kg/袋

固态

原料区

t/a

酸雾抑制剂

12

0.1

25kg/袋

固态

原料区

项目主要使用能源为电能、水和天然气,主要能耗如下表所示。

3-5 项目主要能耗表

序号

名称

年用量

来源

1

自来水

1.6万m³/a

市政供水

2

240万kW∙h/a

市政用电

3

瓶装液化气

2吨/年

外购

3.4 给排水情况

1)供水系统

项目用水由市政供水管网供应,主要为生活用水、生产用水等,总新鲜用水量为

约为

1.6 万吨/年,其中工业用水约 1.5 万吨(50 吨/天)、工业用水约 0.1 万吨(3.3

/天)

2)排水系统

工业废水(含第一类污染物),经单独处理后部分回用,剩余部分定期按危废转

移,不外排;

工业废水(不含第一类污染物),经处理后达标排至园区污水处理厂;

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达标后排至园区污水处理厂。

3.5 生产工艺

3.5.1 汽车零部件及配件氧化件加工工艺流程

15

前端的机加工及热加工工序中,仅保留冲压、机加、抛光,其余工序不再设置;

经机加工处理后的工件,进入阳极氧化线加工,经检验合格后得到成品。

3-2 汽车零部件及配件氧化件加工工艺流程图

3.5.2 金属制日用品生产工艺流程

开料:利用切割设备对板材进行切割开料。

成型:利用冲压设备对板材进行冲压成型。

机加工:根据设计图纸要求,使用精细设备对工件进行机加工。

电解抛光处理:经开料、机加工、成型等加工后半成品,经过电解抛光处理后得

到成品。详细工艺参数及原理见下表。

检验包装:电解抛光处理后经检验合格后得到成品金属制日用品。

16

3-3 金属制日用品生产工艺流程图

3.6 项目变动情况

对照《生态环境部关于印发

<污染影响类建设项目重大变动清单(试行)>的通知》

(环办环评函﹝

2020﹞688 号),本项目变动情况分析如下。

3-6 项目变动情况分析

环办环评函﹝

2020﹞688 号

变动情况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性质

建设项目开发、使用功能发生变化的。

与环评审批一致

不属于

规模

生产、处置或储存能力增大

30%及以上的。

与环评审批一致

不属于

生产、处置或储存能力增大,导致废水第一类污染物排放量增加的。

不属于

位于环境质量不达标区的建设项目生产、处置或储存能力增大,导致相应污染物排放量增加的(细颗粒物不达标区,相应污染物为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可吸入颗粒物、挥发性有机物;

不属于

17

臭氧不达标区,相应污染物为氮氧化物、挥发性有机物;

其他大气、水污染物因子不达标区,

相应污染物为超标污染因子);位于达标区的建设项目生产、处置或储存能力增大,导致污染物排放量增加

10%及以上的。

地点

重新选址;在原厂址附近调整(包括总平面布置变化)导致环境防护距离范围变化且新增敏感点的。

因疫 情原 因及全球 经 济 下行影响,实际建设红线仅占审批的

50%,平面布置在红

线范围内有所调整,但不涉及环境防护距离范围变化,无新增敏感点

不属于

生产工艺

新增产品品种或生产工艺(含主要生产装置、设备及配套设施)、主要原辅材料、燃料变化,导致以下情形之一:(

1)新增排放污染物种类的(毒性、挥发性

降低的除外);(

2)位于环境质量不达标区的建设项目相应

污染物排放量增加的;(

3)废水第一类污染物排放量增加的;

4)其他污染物排放量增加 10%及以上的。

与环评审批一致

不属于

物料运输、装卸、贮存方式变化,导致大气污染物无组织排放量增加

10%及以上的。

与环评审批一致

不属于

环境保护措施

废气、废水污染防治措施变化,导致第

6 条中

所列情形之一(废气无组织排放改为有组织排放、污染防治措施强化或改进的除外)或大气污染物无组织排放量增加

10%及以上的。

与环评审批一致

不属于

新增度水直接排放口;废水由间接排放改为直接排放;废水直接排放口位置变化,导致不利环境影响加重的。

与环评审批一致

不属于

新增废气主要排放口(废气无组织排放改为有组织排放的除外);主要排放口排气简高度降低

10%及以上的。

与环评审批一致

不属于

噪声、土壤或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变化,导致不利环境影响加重的。

与环评审批一致

不属于

固体废物利用处置方式由委托外单位利用处置改为自行利用处置的(自行利用处置设施单独开展环境影响评价的除外);固体废物自行处置方式变化,导致不利环境影响加重的。

与环评审批一致

不属于

事故废水暂存能力或拦截设施变化,导致环境风险防范能力弱化或降低的。

与环评审批一致

不属于

由上表所示,对比《生态环境部关于印发

<污染影响类建设项目重大变动清单(试

行)

>的通知》(环办环评函﹝2020﹞688 号),项目建设内容不存在重大变动的情形。

3.7 项目环保设施验收合格相符性分析

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国环规环评

[2017]4 号),本次

环保设施验收合格相符性分析如下。

18

3-7 环保设施验收合格相符性

序号

环保设施不合格情形

实际情况

相符性

1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

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成环境保护设

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不能与主体工

程同时投产或者使用的;

本次验收内容已按照环评及批

复文件要求落实相应的废水、噪声、固体废物环境保护设施,环

保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入使

用。

符合验收合格情况

2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重点污染物排放总

量控制指标要求的;

经监测,污染物排放符合国家及地方标准及总量控制指标要求。

符合验收合格情况

3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改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

者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的;

项目环评经批准后,无重大变

动。

符合验收合格情况

4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的;

项目在施工期间,无环境污染事

件、环保处罚、环保投诉。

符合验收合格情况

5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

排污或者不按证排污的;

已取得排污许可证。

符合验收合格情况

6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依法应当分期验收的建设项目,其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

能力不能满足其相应主体工程需要

的;

本项目分期建设,且其污染治理

设施满足分期建设的要求

符合验收合格情况

7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

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的;

建设单位无环保处罚。

符合验收合格情况

8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

结论不明确、不合理的;

验收报告根据环保验收规范等

进行编制,基础资料数据真实可信,内容无重大缺项、遗漏,验

收结论明确合理。

符合验收合格情况

9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

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的。

无其他环保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保验收的情形。

符合验收合格情况

根据上表分析,本项目符合《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国环规环

[2017]4 号)的验收合格要求。

19

4 环境保护设施

4.1 污染物治理/处置设施

4.1.1 废水

1、生产废水(无重金属)的处理可行性分析

1)废水处理站工艺介绍

本项目废水处理站采用“化学沉淀

+水解酸化+生物接触氧化+砂滤”的方式保证

出水达标,废水处理站设计处理水量

600 m3/d,目前实际废水量为 100 m3/d,主要处

理高浓度废水、低浓度废水,高浓度废水经预处理后与低浓度废水进入综合集水池匀

质匀量,然后经过物化预处理进入生化系统。

8-2 本项目废水处理站工艺

生产废水主要处理工艺说明:

各股生产废水预处理工艺设计:

脱脂高浓废水预处理:脱脂槽液→气浮除油→综合废水处理系统

酸碱高浓废水预处理:酸碱槽液→酸碱中和→综合废水处理系统

氧化废水预处理:氧化槽液→沉淀池→综合废水处理系统

其他高浓废水预处理:陶化、脱漆槽液→一体化→综合废水处理系统

水解酸化:水解酸化主要用于有机物浓度较高、SS 较高的污水处理工艺,是一

个 比较重要的工艺。水中有机物为复杂结构时,水解酸化菌利用 H2O 电离的 H+

和-OH 将 有机物分子中的 C-C 打开,一端加入 H+ ,一端加入-OH,可以将长链

水解为短链、支 链成直链、环状结构成直链或支链,提高污水的可生化性。水中 SS

高时,水解菌通过 胞外粘膜将其捕捉,用外酶水解成分子断片再进入胞内代谢,不完

全的代谢可以使 SS 成为溶解性有机物。

20

接触氧化法:污水在进进

A 段后再进进 O 段,污水在好氧段,有机物被好氧微

生 物氧化分解,有机氮通过氨化作用和硝化作用转化为硝态氨,硝态氨通过污泥

回流进 进缺氧段,污水经缺氧段时,反硝细菌利用硝态氮和污水中的

CODcr 进行

反硝化用, 使硝态氮转化为分子态氮而逸进空气中而得到有效的往除,达到同时往

BOD5 和脱 氮的很好效果。接触氧化法是一种兼有活性污泥法和生物膜法特

点的一种新的废水生 化 处 理 法 。这 种 方 法 的 主 要 设 备 是 生 物 接 触 氧 化 滤 池 。在

不透气的 曝气 池中装有 焦炭、砾石、塑料蜂窝等填料,填料被水浸没,用鼓风机

在填料底部曝气充氧

,这种方式 称谓鼓风曝气装置;空气能自下而上,夹带待处理

的废水, 自由通过滤料部分到达地 面,空气逸走后,废水则在滤料间格自上向下

返回池底。活性污泥附在填料表面,不随水流动 ,因生物 膜 直接受到上升 气 流的

强烈搅动 ,不断更新,从而提高 了 净化效 果。生物接触氧化法具有处理时间短、

体积小、净化效果好、出水水质好而稳定、污 泥不需回流也不膨胀等优点。活性

污泥法是一种废水生物处理技术,是以活性污泥为主体的废水生物处理的主要方

法。这种技术将废水与活性污泥(微生物)混合搅拌并 曝气,使废水中的有机污

染物分解,生物固体随后从已处理废水中分离,并可根据需 要将部分回流到曝气

池中。

砂滤:经前端物化及生化处理的废水进入砂滤池去除悬浮物,上清液进行消

毒后 流入清水池达标排放。各沉淀池产生的污泥进入污泥浓缩池进行污泥脱水处理。

2)废水处理站对污染物的去除

①锌、铝的去除:本项目采用碱法混凝沉淀除去除锌、铝等,通过投加氢氧化

物进行调节,使锌、 铝离子废水达到该物质的沉淀

pH 值,或对含有多种锌、铝离

子的废水进行分段

pH 值 调节,形成沉淀污泥,再通过气浮刮泥或沉淀排泥去除水

中锌、铝离子。

②磷的去除:聚磷酸盐在酸性条件下可以水解为正磷酸盐,大多数废水的

pH 范

围 在

6.5~8,温度在 10℃~20℃,在此条件下水解的过程非常缓慢;然而在污水

中细菌 生物酶的作用下,可以大大加快水解转化过程,废水中的不少聚磷酸盐在

污水到达处 理厂之前已经转变为正磷酸盐。此外,在污水生化处理过程中,所有

的聚磷酸盐都被 转化为正磷酸盐,同时在细菌的作用下,污水中的有机磷也部分

转化为正磷酸盐。吸 附法除磷是利用某些多孔或大比表面的固体物质对水中磷酸

根离子的吸附亲和力,实 现对废水的除磷过程。除磷吸附剂的选择要求:

1)高吸

21

附容量;

2)高选择性;3)吸 附速度快;4)抗其他离子干扰能力强;5)无有害

物溶出;

6)吸附剂再生容易,性能 稳定;7)原料易得并造价低。国内外对吸附除

磷的研究目前主要集中在提高吸附剂的 效能上。

③氟化物的去除:投加氧化钙与污水中的氟离子生

CaF2 沉淀而除去氟离子,氧

化 钙对氟化物的理论去除效率为

99%。除氟化物的最适宜工艺条件为,温度 60~

80℃, 搅拌时间60min。

④污泥处置:以污泥形式从废水中去除,形成的污泥含水率在

98%以上,需要

进 行脱水处理,以便运输。污泥采用压滤机将污泥干化处理,污泥的处理和综合

利用一 种途径是对污泥进行无害化处理,使它不会引起二次污染。

根据《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 汽车制造业》(

HJ 971-2018)表 9 重金

属 废水的可行技术为化学沉淀法处理技术、化学法

+膜分离法处理技术,综合废水

的可行 技术为厌氧-缺氧

/好氧(A2/O)生物处理技术、厌氧-缺氧(或兼氧)膜

生物处理技 术等,本项目采用“化学沉淀

+水解酸化+生物接触氧化+砂滤”处理

综合废水是可行 的。

综上,本项目水污染物控制和水环境影响减缓措施是有效性。

2 、重金属废水的处理可行性分析

本项目阳极氧化线使用的封闭剂含镍、电解抛光线设计不锈钢配件的表面处

理, 会产生第一类污染物重金属废水,为了避免生产线中的重金属废水对污水治

理系统造 成冲击,本项目必须将生产线中的含重金属废水单独收集治理,不纳入

项目的总生产 废水治理系统中。重金属废水治理系统主要采用的“化学沉淀

+离

子交换树脂吸附

+二级RO 膜过滤”的方式进行处理。

化学沉淀:重金属废水通过调节池调节生产废水的水质、水量,通过投加碱

液调 节废水的

pH 值至中性,用提升泵把污水抽至反应池作下一步物化处理。混凝

反应后废 水溢流至沉淀池进行固液分离,经初步化学反应的污水加入一定量的混

22

凝剂及去重多 属剂,污水中的金属离子形成絮体在沉淀槽内因重力作用得以沉降

而被去除。清水自 流入

pH 再调整槽,底部沉淀污泥由污泥泵排入污泥浓缩槽中。

废水先除铬再除镍,经调节池均质均量后,用泵打入一级反应沉淀池组,依次投 加

定量的酸、还原剂、碱和絮凝剂,先将

Cr6+还原成 Cr3+,再调节 pH 至铬的最佳沉淀 pH

范围沉淀

Cr3+与其他杂质;一级沉淀出水进入二级反应沉淀池组,二级反应池组内

加碱、还原剂和絮凝剂,进一步去除

Cr3+悬浮物。随后进入镍处理系统,经调节

池均 质均量后,用泵打入一级反应沉淀池组,依次投加定量的碱、破络剂和絮凝

剂,调节

pH 至镍的最佳沉淀 pH 范围,沉淀去除含镍废水中的镍与其他杂质;

一级沉淀出水自 流进入二级反应沉淀池组,二级反应池组内进一步加碱、强化破络

剂,调节

pH 至镍的 最佳沉淀 pH 范围,以保障镍水中络合物最大程度的被去除,

沉淀去除含镍废水中的镍 和其他杂质。

离子交换树脂吸附

+二级 RO 膜过滤:根据《离子交换树脂法处理废水中重金属

的 研究进展》(曹珂,闵甜等)一文的实验结果,离子交换树脂在处理低浓度的

重金属 废水具有较好的效果,可应用于重金属的回收。故本项目采用的处理工艺

是合理的。 废水治理系统中会产出两种产物(废离子交换树脂、清水) , 但考虑

到离子交换树脂 仅针对重金属的处理,对于其他污染因子的处理能力较差,经过

离子交换树脂处理后 的清水未能达到回用的要求,故本项目在离子树脂系统的后

端加入“二级

RO 膜过滤 器”。二级 RO 膜过滤的工艺流程:自来水→ 原水箱

(作用:用于存储自来水,为后 面的预处理系统提供稳定的自来水和压力)

→ 原水

→机械过滤器(作用:有效截留 水中大颗粒杂质、悬浮物、泥沙,降低水的 SDI

(污染指数)值)

→ 活性碳过滤器(作用:用于吸咐水中的异味、余氯,微粒杂

质及有机物等有害物质,有效地降低水 的色度,改善水的口感)

→ 保安过滤器(作

用:用于截留一些前两道过滤后留下的一 些大的颗粒)

→ 一级高压泵(作用:为过

滤器提供足够的压力

)→一级反渗透装置→ 一级 RO 纯水箱→二级高压泵→二级反

渗透装置(作用:反渗透纯水设备的主要核心部件, 用于脱除水中的各种离子)

→二

RO 纯水箱→用水点。水经反渗透 RO 膜主机深层分 离处理后,使小分子水等离

子通过,绝大部分盐类、无机物及有机物等被排除,脱盐 率达到

98%,出水电导

率≤

200us/cm,电解抛光、封闭对电导率要求低于 200us/cm , 经反渗透处理后出水

能满足回用要求。

因此,本项目重金属废水经“化学沉淀

+离子交换树脂吸附+二级 RO 膜过

滤”处 理后,能满足《金属镀覆和化学覆盖工艺用水水质规范》(

HB 5472-1991)

1 水的 类别C 指标和《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工业用水水质》(GB/T 19923-2005)

23

工艺用水标准 的较严者后,回用于电解抛光线电解抛光、钝化用水以及阳极氧化线

封闭用水。

根据《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 汽车制造业》(

HJ 971-2018)表 9 重金

属 废水的可行技术为化学沉淀法处理技术、化学法

+膜分离法处理技术。因此,本项

目采 用“化学沉淀

+离子交换树脂吸附+二级 RO 膜过滤”处理重金属废水是可行的。

4.1.2 废气

本项目酸雾治理措施采用碱液喷淋塔处理工艺。喷淋洗装置是利用水和酸性气体

之间的接触,把酸性气体中的污染物传送到水中,其中包括惯性、紊性,质量传送及

化学反应等方式,达到分离污染物与气体的目的。淋洗装置的底部为循环水槽,水槽

上方有一个进气口,在顶部有一喷淋的入口接着喷嘴,装置内有一段惰性固状物,成

为装置的填充物,含有酸性废气的气体, 由填充物之右下侧进口向内流动,经由填

充 物的空隙与雾状喷淋的液体逆向流动,废气与氢氧化钠吸收液进行气液两相充分

接触吸收中和反应,填充物可增大液体与气体接触面积,使“液”与“气”两相密切

的接 触互溶反应。废气中的酸雾,由流入塔内的洗涤吸收,气体稀释经除雾层离开

淋洗装 置,进入风机至排气筒排出。收液在塔底经水泵增压后在塔顶喷淋而下,最

后回流至 塔底循环使用。碱喷淋装置运行原理见下图。

4-1 碱喷淋装置运行原理示意图

根据《污染源源强核算技术指南 电镀》(

HJ 984-2018)表 F.1,氯化氢、硫酸

雾 采用低浓度氢氧化钠中和盐酸雾、硫酸雾、氮氧化物废气的的去除效率分别为≥

95%、≥90% 、 ≥85%。根据工程分析可知,酸雾经碱液喷淋塔处理后,阳极氧化

产生 的硫酸雾、电解抛光产生的硫酸雾、氮氧化物满足《电镀污染物排放标准》(

GB

21900-2008)表 5 新建企业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酸洗产生的氯化氢均满足广东省《大

24

气污染物排放限值》(

DB44/27-2001)第二时段二级标准。

参考《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 电镀工业》(

HJ 855-2017)表 7 中的

酸碱 废气可行技术为喷淋塔中和法,因此本项目使用碱液喷淋塔对氯化氢、硫酸雾、

氮氧 化物进行治理是可行的。

4.1.3 噪声

本项目的噪声主要来源于各生产线、污水处理设施、废气处理设施产生的噪声。

为有效降低噪声对环境的影响,应尽量选用低噪设备;对车间内的高噪声设备需加防

振垫,砌隔音墙;对车间门、窗可加设隔声材料,最大限度减少噪声对环境的影响。

4.1.4 固体废物

由工程分析可知,本项目产生的固废包括生活垃圾、一般固废和危险废物。固废

产生、暂存及处置情况如下。

4-2 本项目固废处置情况一览表

固体废物名称

废物类别

最终去向

生活垃圾

生活垃圾

交由当地环卫部门处理

废包装材料

一般固废

外售给专业废品回收站回收利用

废磨轮

废焊丝

废金刚砂

粉尘渣

废金属边角料

废化学品原料包装物

废槽渣

废水处理污泥

钝化废液

电解抛光废液

化学抛光废液

废反渗透浓液

25

危险废物

暂存在危废间,交给有资质单位回收

废离子交换树脂

废滤芯

废活性炭

废液压油

废切削液

废矿物油包装桶

4.2 其他环境保护设施

4.2.1 环境风险防范设施

项目在车间三设置

1 米 X0.8 的集水渠约 300 米,合计 240 立方米;在污水处理

站设置

460 立方米的地埋式事故池,合计 700 立方米事故应急池,事故应急池平时空

置,并配有抽水装置,同时设置切换阀,事故沟通过专管连接至事故应急池,确保事

故废水能有效及时进入事故应急池中。

4.2.2 规范化排污口

项目已落实各排放口规范化设置。

4.2.3 其他设施

建设单位将环保设施纳入日常设备管理,制定相应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用以规

范环保设施的运行和维护,并建立定期检查、维修制度;设有专职环保人员,严格执

行管理制度要求,定期对环保设施进行巡检,并做好运行、检修、维护记录。确保各

环保设施有完备的运行记录。

4.3 环保设施投资及“三同时”落实情况

本项目总投资

5000 万元,其中环保投资 800 万元,占总投资的 16%。具体投资

以及“三同时”落实情况见下表。

4-3 本项目环保投资一览表

类别

措施名称

内容及说明

环保投

(万元)

废水

废水收集处理

自建污水处理站(一套重金属废水、一套综合废水,含

事故应急池)

650

26

后期调整

50

废气

废气防治措施

酸雾吸收塔

30

噪声

设备噪声治理

采取消音、减振、隔声等措施

5

固废

固废治理

固废临时贮存场所,地面防渗防潮

5

地下水 地下水防治措施

地面防渗处理

30

风险 风险防控该措施

车间

300 米集水渠

30

总计

---

800

27

4-4 本项目“三同时”落实情况一览表

类别

污染源

拟采取的环保措施

采样口

监控指标

落实情况

废水

生活污水

经隔油池

+化粪池处理后排入新

会智造产业园凤山湖园区污水处理厂

W2

pH 值、CODCr、BOD5、SS、氨氮、动植物油

已落实,监测结果表明废水符合广东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

DB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标准和新会智造

产业园凤山湖园区污水处理厂进水标准的较严者

生产废水(不含第

一类污染物)

自建污水处理站处理达标后,通过市政污水管网排入新会智造产业园凤山湖园区污水处理厂

W1

pH 值、CODCr 、

BOD5 、SS、氨

氮、总氮、总磷、 总锌、石油类、

LAS 、氟化物、

总铝

已落实,监测结果表明废水符合广东省《电镀水污染物排放标准》(

DB44/1597-2015) 表 2 新建项目水污染

物排放限值、广东省《水污染物排 放限值》(

DB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标准和新会智造产业园

凤山湖园区污水处理厂纳管标准的较严者

综合废水的集水池

总铬、六价铬、总 镍 已落实,监测结果表明废水中各重金属均未检出

重金属废水

重金属废水(包括电解抛光线电解抛光、钝化清洗废水和阳极氧化线封闭废水以及阳极氧化线、电解抛光线地面清洗废水)经重金属废水处理系统处理后回用于电解抛光线电解抛光、钝化用水以及阳极氧化线封闭用水

重金属废水的集水 池

pH 值、电阻率、浊度、色度、生化需氧量、化学需氧量、铁、锰、氯离子、二氧化硅、总硬度、总碱度、硫酸盐、氨氮、总磷、溶解性总固体、石油类、阴离子表面活性剂、余氯、粪大肠菌群

已落实,监测结果表明废水符合《金属镀覆和化学覆盖工艺用水水质规范》(

HB 5472- 1991)表 1 水的类别

C 指标和《城市污水再生利用工 业用水水质》(GB/T19923-2005)工艺用水标准的较严者

废气

厂房三

厂房三阳极氧化线产生的酸雾收集至二级碱液喷淋塔处理后,经15 米排气筒排放

G1

硫酸雾、酸雾

已落实,监测结果表明废气符合《电镀污染物排放标准》(

GB 21900-2008)表 5 新建企业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

厂房三阳电解抛光产生的酸雾收集至二级碱液喷淋塔处理后,经

G2

硫酸雾、酸雾

已落实,监测结果表明废气符合《电镀污染物排放标准》(

GB 21900-2008)表 5 新建企业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

28

15 米排气筒排放

厂界

/

上风向地面1 个, 下风向地面

3 个

颗粒物、氯化氢、 硫酸雾、氮氧化 物、臭气浓度、氨、硫化氢

已落实,监测结果表明废气符合广东省《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

DB44/27-2001)第二 时段无组织排放监控浓

度限值;臭气浓度、氨、硫化氢 无组织排放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

GB 14554-93)表 1 恶臭污染物厂

界标准值(二级新扩改建)

厂区内

VOCs 无

组 织排放监控

/

厂房门窗或通风口、其他开口(孔)等排放口外

1

m,距离地面1.5m 以上位置

NMHC

已落实,监测结果表明废气符合广东省《固定污染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

DB 44/2367-2022)表 3 厂

区内

VOCs 无组织排放限值

噪声

生产设备

减震、建筑隔声

厂界

连续等效声级

LAeq

已落实,监测结果表明噪声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

GB 12348-2008)中厂界环境噪声排放限

值的

3 类标准

固废

生产过程

生活垃圾交由当地环卫部门处理

已落实,一般固废按《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

GB 18599-2020)控制;危险废物按《危

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

GB 18597-2023)控制

一般工业固废外售给专业废品回收站回收利用

危险废物暂存于危废暂存区,定期交由有处理资质的单位回收处理

地下水、土壤污染防治措施 一、完善厂区内重点防渗区、一般防渗区和简单防渗区设计:

1、重点防渗区:生存车间表面处理线区、危废间、危化品仓库,废 水处理站、事故应急池、重金属废水处理系统容易渗漏的生产活动, 划为重点防渗区。重点防渗区应满足《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地下 水

环境》(

HJ610-2016)中表 7 的防渗技术要求。

2 、一般防渗区:生产车间其他区域划为一般防渗区。一般防渗区应

已落实,防渗措施须满足相关参数要求,确保地下水、土壤不受

29

满足《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地下水环境》(HJ610-2016)中表 7 的

防渗技术要求。

3、简单防渗区:除重点防渗区、一般防渗区以外的公用工程区、生 活

配套楼等区域划为简单防渗区。简单防渗区应满足《环境影响评价 技术导则

-地下水环境》(HJ610-2016)中表 7 的防渗技术要求。

二、实施覆盖生产区的地下水污染监控系统,建立完善的监测制度,

配备先进的检测仪器和设备,科学合理设置地下水监控井,及时发现污染、控制污染。

风险防范措施

事故池体应完善防渗措施并在日常保持空置状态。企业在生产车间

/

部 门发生火灾事故时,紧急启动截留阀,消防废水引入应急事故池,送 入厂区废水处理站进行处理达标后排放

应急事故池容积须满足相关参数要求,池体应完善防渗

措施,设置专人监管

制度

应完善项目的风险应急预案、事故环境管理制度

/

30

5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主要结论与建议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

5.1《江门旭途达金属制品有限公司新能源汽车零件及其它金属制品生产

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主要结论与建议

5.1.1 项目概况

江门旭途达金属制品有限公司拟在江门市新会区司前镇白庙社区居委会红古山、

后面笼建设新能源汽车零件及其它金属制品生产项目,项目占地面积为

35000 平方

米。项目生产内容为新能源汽车零件

2160 万件、其它金属制品 1100 万件、高铁返

修件

9000 件,共配套 4 条电解抛光自动线和 2 条手动备。用线(自动线更换槽液

或检修期间启用备用线)、

4 条阳极氧化自动线和 2 条手动备用线(自动线更换槽

液或检修期间启用备用线)、

2 条电泳线、2 条脱漆线及其他配套设备。

本次验收范围为车间三,主要产品方案为汽车零部件及配件

1080 万件、其它金

属制品

275 万件,主要设备为两条阳级氧化线和一条电解抛光线,主要建设内容包括

车间三、污水处理站(包括一套重金属废水、一套综合废水)、事故应急池、危废间

等配套的公辅设施。

5.1.2 大气环境影响分析

脱漆、电泳、固化烘干过程产生的

VOCs 满足广东省《固定污染源挥发性有机物

综合排放标准》(

DB 44/2367-2022)表 1 挥发性有机物排放限值和表 3 厂区内 VOCs

无组织排放限值;酸洗产生的氯化氢满足广东省《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

DB

44/27-2001)第二时段二级标准及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电解抛光线和阳极氧化

线产生的硫酸雾、硝酸雾(以氮氧化物计)满足《电镀污染物排放标准》(

GB

21900-2008)表 5 新建企业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无组织排放满足广东省《大气污染

物排放限值》(

DB 44/27-2001)第二时段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天然气燃烧烟气

(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满足《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GB 9078-1996)

中的表

2 干燥炉标准与《江门市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方案》(江环函〔2020〕

22 号)相关限值的较严者;氨、硫化氢、臭气浓度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4554-93)表 1 恶臭污染物厂界标准值(二级新扩改建)及表 2 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

值;抛光、打磨、抛丸、焊接过程产生的颗粒物满足广东省《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

DB 44/27-2001)第二时段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饭堂油烟满足《饮食业油烟排

放标准(试行)》(

GB 18483-2001)表 2 饮食业单位(大型规模)的油烟最高允许

31

排放浓度。因此,只要建设单位确保废气处理设施的正常运行,项目对大气环境影响

不大。

5.1.3 地表水环境影响分析

本 项 目 生 活 污 水 经 隔 油 池

+化粪池处理满足广东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

DB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标准和新会智造产业园凤山湖园区集中污水处理厂进

水标准的较严者;生产废水由自建废水处理站处理,处理达到广东省《电镀水污染物

排放标准》(

DB44/1597-2015)表 2 新建项目水污染物排放限值、广东省《水污染物

排放限值》(

DB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标准和新会智造产业园凤山湖园区集中污

水处理厂纳管标准的较严者;生活污水、生产废水处理达标后排入市政污水管道后再

经新会智造产业园凤山湖园区集中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排入环山渠;重金属废水经

重金属废水处理系统处理后回用于电解抛光线电解抛光、钝化清洗用水以及阳极氧化

线封闭用水,产生的废反渗透浓液交由有危废处理资质的单位处置。项目废水不随意

外排,对水环境影响不大。

5.1.4 地下水环境影响分析

正常状况下,本项目的运营生产对地下水环境产生的影响很小。在采取各项措施

的情况下,不会对项目所在地的地下水水质造成明显的不良影响。

5.1.5 声环境影响分析

通过采取合理布局、基础减振、建筑物隔声等综合治理措施后,经预测,项目建

成后厂界环境噪声排放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 (

GB 12348-2008)

3 类区标准,周边敏感点白庙村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

GB 12348-

2008)2 类区标准,噪声对周围环境影响不大。

5.1.6 固体废物影响分析

一般固体废物由资源回收公司统一收集利用;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收集处

理;危险废物委托有相应危废处置资质的公司回收处置,不会对生态环境和人体健康

产生危害。

5.1.7 环境风险影响分析

经分析,本项目环境风险较小。针对建设项目潜在的风险源,建设单位应做好各

项风险防范措施和应急预案,建立生产管理制度,在储运、生产过程中应该严格操 作,

杜绝风险事故。项目在严格落实环评提出各项措施和要求的前提下,项目风险在 可

控制范围之内,影响不大。

32

5.1.8 环境保护措施

1、大气防治措施

1)厂房一脱漆线产生的有机废气收集至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由 15 米

排气筒

DA001 排放;

2)厂房二电解抛光线产生的酸雾收集至二级碱液喷淋塔处理后,由 15 米排气

DA002 排放;

3)厂房二电解抛光线产生的天然气燃烧烟气由 15 米排气筒 DA003 排放;

4)厂房三阳极氧化线产生的酸雾收集至二级碱液喷淋塔处理后,分别由 15 米

排气筒

DA004~DA007 排放;

5)厂房三阳极氧化线产生的天然气燃烧烟气由 15 米排气筒 DA008 排放;

6)厂房四电泳线产生的有机废气、酸雾收集至碱液喷淋塔+二级活性炭吸附装

置处理后,由

15 米排气筒 DA009 排放;

7)厂房四电泳线产生的天然气燃烧烟气由 15 米排气筒 DA010 排放;

8)食堂油烟经静电油烟净化器处理后,由 18 米排气筒 DA011 排放;

9)抛光打磨粉尘经环保湿式打磨机收集处理后无组织排放;

10)抛丸粉尘经抛丸机自带的袋式除尘装置收集处理后无组织排放;

11)焊接烟尘经移动式袋式除尘装置收集处理后无组织排放。

2、水防治措施

1)生活污水经隔油池+化粪池处理达标后,经市政管网排入新会智造产业园凤

山湖园区集中污水处理厂处理;

2)生产废水经自建废水站处理达标后,经市政管网排入新会智造产业园凤山

湖园区集中污水处理厂处理;

3)重金属废水经重金属废水处理系统处理后回用于电解抛光线电解抛光、钝

化清洗用水以及阳极氧化线封闭用水,产生的废反渗透浓液交由有危废处理资质的单

位处置。

3、噪声防治措施

生产设施采取合理布局、基础减振、建筑物隔声等综合治理措施。

4、固废防治措施

一般固体废物由资源回收公司统一收集利用;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收集处

理;危险废物委托有相应危废处置资质的公司回收处置。

33

5、地下水防治措施

加强设备、容器、地面的防渗措施。

6、环境风险防治措施

企业在生产过程中必须做好的物料的贮存运输工作,严格做好安全生产工作,避

免泄漏或火灾爆炸事故发生。同时制定事故应急预案,配备应急装置和设施,使事故

发生时能及时有效的得到控制,缩短事故发生的持续时间,从而降低对周围环境的影

响。

7、生态影响防治措施

充分利用植物对污染物的净化作用,通过厂区绿化来治理大气及噪声污染,并推

行清洁生产工艺。

8、土壤防治措施

减少工程排放的废气、废水污染物对土壤的不利影响,关键在于尽量从源头减少

污染物的产生量。另外,对职工加强环境保护意识的教育,采取严格的污染防治措施,

对每个排污环节加强控制、管理,尽量将污染物排放降至最低限度。定期对废气处理

设施、废水设施进行检查,工艺、管道设备、污水储存及处理构筑物采取有效的污染

控制措施,将污染物跑冒滴漏降到最低限。污水输送管道尽可能架空敷设,同时施工

过程中保证高质量安装,运营过程中要加强管理,杜绝废水跑、冒、滴、漏现象。将

本项目厂区划分为地下水重点污染防渗区、一般污染防渗区和简单防渗区,并按要求

进行地表防渗。

5.1.7 总量控制建议指标

在符合清洁生产的原则和达标排放的前提下,根据工程分析和污染防治效果,本

次报告提出该项目总量控制建议指标为:

1)水污染物控制指标

项目产生的水污染物总量纳入园区污水处理厂总量中。

2)大气污染物控制指标

NOx0.836t/a,VOCs0.049t/a。

5.1.8 产业政策符合性与选址可行性

本项目符合国家的产业技术政策、江门市、新会的产业发展战略,其选址符合新

会的总体规划和环境保护规划,故本项目的选址是合理的。

5.1.9 公众参与

34

环评期间,建设单位开展了

3 次信息公开,公示期间均未收到公众意见。

5.1.10 综合结论

江门旭途达金属制品有限公司新能源汽车零件及其它金属制品生产项目符合国

家、广东省与江门市的产业政策、区域相关规划,选址合理,具有较好的社会、经济

效益。建设单位应认真落实本次评价提出的各项环境污染防治措施,加强生产管理、

保证环保资金的投入,确保项目建成运营后产生的废水、废气、噪声污染物和固体废

物得到有效妥善处理,可使环境风险降低至可接受的程度,不改变周边环境功能区划

和环境质量,从环境保护角度考虑,本项目的建设是可行的。

5.2 审批部门审批决定

二、根据告书的评价结论,在项目按照报告书中所列的性质、规模、地点进行建

设,全面落实报告书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并确保污染物排放稳定达标和符合总

量控制要求的前提下,其建设从环境保护角度可行。项目建设和运营中还应重点做好

以下工作:

(一)采用先进生产工艺和设备,采取有效的污染防治措施,减少能耗、物耗、

水耗和污染物的产生量、排放量,按照“节能、降耗、减污、增效”的原则,持续提

高项目清洁生产水平。

(二)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项目产生的各类废气采取有效的收集和处理

措施。脱漆、电泳、固化烘干过程产生的

VOCs 执行广东省《固定污染源挥发性有

机物综合排放标准》(

DB 44/2367-2022)表 1 挥发性有机物排放限值和表 3 厂区内

VOCs 无组织排放限值;酸洗产生的氯化氢执行广东省《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

44/27-2001)第二时段二级标准及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电解抛光线和阳极氧化

线产生的硫酸雾、硝酸雾(以氮氧化物计)执行《电镀污染物排放标准》

GB21900-2008)

5 新建企业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无组织排放执行广东省《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

DB 44/27-2001)第二时段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天然气燃烧烟气(颗粒物、二

氧化硫、氮氧化物、烟气黑度)《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GB9078-1996)

中的表

2 干燥炉标准与《江门市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方案》(江环函〔2020〕

22 号)相关限值的较严者;氨、硫化氢、臭气浓度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4554-93)表 1 恶臭污染物厂界标准值(二级新扩改建)及表 2 恶臭污染物排放标

准值;抛光、打磨、抛丸、焊接过程产生的颗粒物执行广东省《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

DB 44/27-2001)第二时段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食堂油烟执行《饮食业油烟排

35

放标准(试行)》(

GB 18483-2001)表 2 饮食业单位(大型规模)的油烟最高允许

排放浓度。

(三)严格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按照

“清污分流、雨污分流、分类收集、分质

处理、循环用水

”的原则设置给排水系统。生活污水经隔油池+化粪池处理达标后经市

政管网排入新会智造产业园凤山湖园区集中污水处理厂处理,执行广东省《水污染物

排放限值》(

DB 44/26-2001)中第二时段三级排放标准和新会智造产业园凤山湖园区

集中污水处理厂进水标准的较严者。生产废水(不含一类重金属污染物)交由经自建

废水处理站处理达标后,经市政管网排入新会智造产业园凤山湖园区集中污水处 理

厂处理,执行广东省《 电镀水污染物排放标准 》(

DB44/1597-2015)表 2 新建项

目水污染物排放限值、广东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

DB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

标准和新会智造产业园凤山湖园区集中污水处理厂纳管标准的较严者。含重金属废水

(包括电解抛光线电解抛光、钝化清洗废水以及阳极氧化线封闭废水以及阳极氧化

线、电解抛光线地面清洗废水)经重金属废水处理系统处理后全部回用,不外排,执

行《金属镀覆和化学覆盖工艺用水水质规范》(

HB 5472-1991)表 1 水的类别 C 指

标和《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工业用水水质》(

GB/T19923-2005)工艺用水标准的较严

者。纯水制备浓水全部回用于喷淋塔用水和湿式打磨机用水。

(四)严格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项目采用低噪音设备,合理安排作业时间,

并采取有效的降噪措施,确保厂界噪声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

GB12348-2008)3 类声环境功能区排放限值要求。

(五)严格落实固体废物分类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项目产生的危险废物要严格

执行国家和省危险废物管理的有关规定,送有资质的单位处理处置并落实联单制度;

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立足于回收利用,不能利用的应按有关要求进行处置;生活垃圾由

环卫部门收集处理。厂区内的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和危险废物临时性贮存设施应符合

《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

GB18599-2020)和《危险废物贮存

污染控制标准》(

GB18597)的规定。

(六)做好生产车间、仓储罐区、废水收集处理设施等的防腐防渗措施,并采取

措施防止跑、冒、滴、漏,避免污染土壤、地下水。

(七)制订并落实有效的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和应急预案,建立健全环境事故应急

体系。加强污染防治设施的管理和维护,设置足够容积的废水事故应急池和雨污水管

36

道隔离闸,保证各类事故性排水得到收集和妥善处理,不排入外环境。加强事故应急

演练,防止环境污染事故,确保环境安全。

(八)做好施工期的环境保护工作,落实施工期生态保护和污染防治措施。合理

安排施工时间,防止噪声扰民,施工噪声排放应符合国家《建筑施工场界噪声限值》

GB12523-2011)的要求。施工现场应采取有效的水污染治理措施、防扬尘措施及防

水土流失措施,施工扬尘等大气污染物排放应符合广东省《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

DB44/27-2001)第二时段“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的要求。

5.3 环评及批复要求落实情况

本项目环评及批复要求落实情况见下表。

5-1 环评及批复要求落实情况一览表

项目

环评及批复要求

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

生产工艺

采用先进生产工艺和设备,采取有效的污染防治措施,减少能耗、物耗、水耗和污染物的产生量、排放量,按照“节能、降耗、减污、增效”的原则,持续提高项目清洁生产水平

按照环评报告书 的生产工艺落实生产工艺、设备和污染防治措施

废气

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项目产生的各类废气采取有效的收集和处理措施。脱漆、电泳、固化烘干过程产生的

VOCs 执行广东省《固

定污染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

DB 44/2367-2022)表 1 挥发

性有机物排放限值和表

3 厂区内

VOCs 无组织排放限值;酸洗产生的氯化氢执行广东省《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

DB 44/27-2001)第二

时段二级标准及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电解抛光线和阳极氧化线产生的硫酸雾、硝酸雾(以氮氧化物计)执行《电镀污染物排放标准》(

GB21900-2008)表 5 新建企业大

气污染物排放限值,无组织排放执行广东省《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

DB 44/27-2001)第二时段无组织

排放监控浓度限值;天然气燃烧烟气(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烟气黑度)《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GB9078-1996)中的表

2 干燥炉标准与《江门市工业炉窑

除脱漆、电泳等 未建设的设备,已建设的设备按照环评报告书的要求落实治理治理,监测结果表明符合 相应的排放标准

37

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方案》(江环函〔

2020〕22 号)相关限值的较严者;

氨、硫化氢、臭气浓度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

GB 14554-93)

1 恶臭污染物厂界标准值(二级

新扩改建)及表

2 恶臭污染物排放

标准值;抛光、打磨、抛丸、焊接过程产生的颗粒物执行广东省《大气 污 染 物 排 放 限 值 》 (

DB

44/27-2001)第二时段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食堂油烟执行《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

GB

18483-2001)表 2 饮食业单位(大型规模)的油烟最高允许排放浓度。

废水

严格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按照

“清

污分流、雨污分流、分类收集、分质处理、循环用水

”的原则设置给排

水系统。生活污水经隔油池

+化粪池

处理达标后经市政管网排入新会智造产业园凤山湖园区集中污水处理厂处理,执行广东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

DB 44/26-2001)中第二

时段三级排放标准和新会智造产业园凤山湖园区集中污水处理厂进水标准的较严者。生产废水(不含一类重金属污染物)交由经自建废水处理站处理达标后,经市政管网排入新会智造产业园凤山湖园区集中污水处 理厂处理,执行广东省《 电镀 水 污 染 物 排 放 标 准

DB44/1597-2015)表 2 新建项目

水污染物排放限值、广东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

DB44/26-2001)

第二时段三级标准和新会智造产业园凤山湖园区集中污水处理厂纳管标准的较严者。含重金属废水(包括电解抛光线电解抛光、钝化清洗废水以及阳极氧化线封闭废水以及阳极氧化线、电解抛光线地面清洗废水)经重金属废水处理系统处理后全部回用,不外排,执行《金属镀 覆 和 化学 覆 盖 工 艺 用水 水 质 规范》(

HB 5472-1991)表 1 水的类

C 指标和《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工业用水水质》(

GB/T19923-2005)

除脱漆、电泳等 未建设的设备,已建设的设备按照环评报告书的要求分流措施,设置两套废水处理设施(其中一套为含第一类污染物 的废水单独处理设施),监测结果表明外排废水符合相应的排放标准;综合废水处理设 施的集水池第一类污染物未检出,分流措施比较到位。

38

工艺用水标准的较严者。纯水制备浓水全部回用于喷淋塔用水和湿式打磨机用水

噪声

严格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项目采用低噪音设备,合理安排作业时间,并采取有效的降噪措施,确保厂界噪声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

GB12348-2008)3

类声环境功能区排放限值要求

按照环评报告书 的要求落实噪声治理设施,监测结果表明厂界符合排放要求

固废

严格落实固体废物分类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项目产生的危险废物要严格执行国家和省危险废物管理的有关规定,送有资质的单位处理处置并落实联单制度;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立足于回收利用,不能利用的应按有关要求进行处置;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收集处理。厂区内的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和危险废物临时性贮存设施应符合《一般工业固体废物 贮 存 和 填 埋 污 染 控 制 标 准 》(

GB18599-2020)和《危险废物贮

存污染控制标准》(

GB18597)的

规定

按照环评报告书 的要求落实一般固废和危险 废物的贮存和处置措施,危险废物定期交有资质的单位处理。

地下水、土壤

做好生产车间、仓储罐区、废水收集处理设施等的防腐防渗措施,并采取措施防止跑、冒、滴、漏,避免污染土壤、地下水

按照环评报告书 的要求落实防渗措施,并定期开展自行监测。

风险

制订并落实有效的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和应急预案,建立健全环境事故应急体系。加强污染防治设施的管理和维护,设置足够容积的废水事故应急池和雨污水管道隔离闸,保证各类事故性排水得到收集和妥善处理,不排入外环境。加强事故应急演练,防止环境污染事故,确保环境安全

按照环评报告书 的要求设置了

700 立方的事故池(含车间

内集水渠),编制了应急预案,并通过了专家评审;因目前二期工程已部分建设,在沟通预案的评价范围。

施工期管理

做好施工期的环境保护工作,落实施工期生态保护和污染防治措施。合理安排施工时间,防止噪声扰民,施工噪声排放应符合国家《建筑施工场界噪声限值》(

GB12523-2011)

的要求。施工现场应采取有效的水污染治理措施、防扬尘措施及防水土流失措施,施工扬尘等大气污染物排放应符合广东省《大气污染物

按照环评报告书 的要求设置施工期污染防治措施,未发现明显的施工期遗留污染问题。

39

排放限值》(

DB44/27-2001)第二

时段“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的要求。

在线监控

按照国家和省的有关规定规范设置各类排污口,并定期开展环境监测

按照环评报告书 的要求设置各类排污口,定期开展环境监测

公参

在项目施工和运营过程中,建立畅通的公众参与平台,及时解决公众合理的环境诉求。

已按相关要求开展公示,验收时采用现场公示

总量控制

NOx0.836t/a,VOCs0.049t/a

根据核算,项目污染物排放量满足环评及批复 的总量控制指标要求。

40

6 验收执行标准

6.1 废气排放执行标准

1)脱漆、电泳、固化烘干过程产生的 VOCs 执行广东省《固定污染源挥发性

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

DB 44/2367-2022)表 1 挥发性有机物排放限值和表 3 厂区内

VOCs 无组织排放限值;

2)酸洗产生的氯化氢执行广东省《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 44/27-2001)

第二时段二级标准及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

3)电解抛光线和阳极氧化线产生的硫酸雾、硝酸雾(以氮氧化物计)执行《电

镀污染物排放标准》(

GB 21900-2008)表 5 新建企业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无组织

排放执行广东省《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

DB 44/27-2001)第二时段无组织排放监控

浓度限值;

4)天然气燃烧烟气(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烟气黑度)执行《工业

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GB 9078-1996)中的表 2 干燥炉标准与《江门市工业炉

窑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方案》(江环函〔

2020〕22 号)相关限值的较严者;

5)氨、硫化氢、臭气浓度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4554-93)表 1

恶臭污染物厂界标准值(二级新扩改建)及表

2 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值;

6)抛光、打磨、抛丸、焊接过程产生的颗粒物执行广东省《大气污染物排放

限值》(

DB 44/27-2001)第二时段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

7)饭堂油烟执行《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 18483-2001)表 2 饮

食业单位(大型规模)的油烟最高允许排放浓度。

6-1 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限值

排气筒

编号,高

工序

污染物

名称

排放浓度

(mg/m3)

排放速率

(kg/h)

执行标准

DA001,

15 m

脱漆线

非甲烷

总烃

80

/

广东省《固定污染源挥发性有机物综

合排放标准》(

DB 44/2367-2022)

1 挥发性有机物排放限值

TVOC

100

/

DA002,

15 m

电解抛光

线

硫酸雾

30

/

《电镀污染物排放标准》(

GB

21900-2008)表 5 新建企业大气污染

物排放限值

氮氧化

200

/

41

DA004~

DA007,

15 m

阳极氧化

线

硫酸雾

30

/

《电镀污染物排放标准》(

GB

21900-2008)表 5 新建企业大气污染

物排放限值

DA009,

15 m

酸洗

氯化氢

100

0.105①

广东省《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

DB

44/27-2001)第二时段二级标准

电泳、固

化烘干

非甲烷

总烃

80

/

广东省《固定污染源挥发性有机物综

合排放标准》(

DB 44/2367-2022)

1 挥发性有机物排放限值

TVOC

100

/

DA003、DA008、DA010,

15 m

天然气燃

颗粒物

30

/

《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GB 9078-1996)中的表 2 干燥炉标

准与《江门市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方案》(江环函〔

2020〕22 号)

相关限值的较严者

二氧化

200

/

氮氧化

300

/

烟气黑

1(林格曼

级)

DA011,

18 m

食堂

油烟

2.0

/

《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

GB

18483-2001)表 2 饮食业单位(大型

规模)的油烟最高允许排放浓度

注:①本项目排气筒不能高于周边

200m 半径范围的最高建筑 5 m 以上,排放速率按

50%执行。

6-2 无组织排放监控点浓度

序号

污染物

限值(

mg/m3)

执行标准

1

颗粒物

1.0

广东省《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

DB

44/27-2001)第二时段无组织排放监

控浓度限值

2

氯化氢

0.20

3

硫酸雾

1.2

4

氮氧化物

0.12

5

臭气浓度

20(无量纲)

《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

GB

14554-93)表 1 恶臭污染物厂界标准

值(二级新扩改建)

6

1.5

7

硫化氢

0.06

42

8

NMHC

6(监控点处 1h 平均浓度

值)

广东省《固定污染源挥发性有机物

综合排放标准》(

DB 44/2367-2022)

3 厂区内 VOCs 无组织排放限值

20(监控点处任意一次浓度值)

6.2 废水排放执行标准

项目产生的生活污水经隔油池

+化粪池处理后排入新会智造产业园凤山湖园区集

中污水处理厂,执行广东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

DB 44/26-2001)中第二时段三级

排放标准和新会智造产业园凤山湖园区集中污水处理厂进水标准的较严者。

6-3 生活污水排放限值(单位:mg/L,pH 除外)

污染物

执行标准

pH

CODCr

BOD5

SS

氨氮

动植物

DB44/26-2001 第二时段三级标准

6-9

500

300

400

--

100

新会智造产业园凤山湖园区集中

污水处理厂进水标准

6-9

380

160

250

30

--

较严者

6-9

380

160

250

30

100

生 产 废 水 经 自 建 废 水 处 理 站 处 理 执 行 广 东 省 《 电 镀 水 污 染 物 排 放 标 准 》

DB44/1597-2015)表 2 新建项目水污染物排放限值、广东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

DB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标准和新会智造产业园凤山湖园区集中污水处理厂纳

管标准的较严者。

6-4 生产废水排放限值(单位:mg/L,pH 除外)

污染物名称

DB44/1597-2015

2 新建项目水污

染物排放限值

DB44/26-2001

第二时段三级标

新会智造产业园凤山湖园区集中污水

处理厂进水标准

较严者

pH

6~9

6~9

6~9

6~9

CODCr

100

500

380

100

BOD5

/

300

160

160

SS

60

400

250

60

氨氮

16

/

30

16

43

总氮

30

/

60

30

磷酸盐(以

P 计)

1.0

/

4

1.0

石油类

4.0

20

/

4.0

阴离子表面活性

/

20

/

20

总锌

2.0

5.0

/

2.0

总铁

4.0

/

/

4.0

总铝

4.0

/

/

4.0

氟化物

20

20

/

20

六价铬

不得检出

总铬

不得检出

总镍

不得检出

备注:由于本项目的生产废水经处理后排入市政管网,进入新会智造产业园凤山湖园区集中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后排放。根据《广东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对调整纳管排污企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有关意见的复函》(粤环办函〔

2016〕205 号)内容:根据《电

镀水污染物排放标准》(

DB44/1597-2015)中 4.2.7 有关规定,除总铬、六价铬、总

镍、总镉、总银、总铅、总汞等第一类污染物外,企业(含电镀专业园区)向公共污水处理系统排放废水时,

“pH 排放限值为 6-9,其他污染物的排放不超过本标准现有项

目相应排放限值的

200%。”对于具备公共污水处理系统接收条件的排污单位,在不增

加区域污染负荷的前提下可以执行上述间接排放的有关规定标准《电镀水污染物排放标准》(

DB44/1597-2015)的要求。故本项目的污染物执行《电镀水污染物排放标准》

DB44/1597-2015)表 2 新建项目水污染物排放限值 200%的标准值。

重金属废水经重金属废水处理系统处理后执行《金属镀覆和化学覆盖工艺用水水

质规范》(

HB 5472-1991)表 1 水的类别 C 指标和《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工业用水水

质》(

GB/T 19923-2005)工艺用水标准的较严者。

6-5 生产回用水回用限值

污染物名称

HB 5472-1991 表 1

水的类别

C 指标

GB/T 19923-2005 工

艺用水标准

较严者

pH 值

5.5-8.5

6.5-8.5

5.5-8.5

电阻率(

Ω·cm)≥

1200

-

1200

44

浊度(

NTU)≤

-

5

5

色度(度)

-

30

30

生化需氧量(

BOD5)(mg/L)≤

-

10

10

化学需氧量(

CODCr)(mg/L)≤

-

60

60

铁(

mg/L)≤

-

0.3

0.3

锰(

mg/L)≤

-

0.1

0.1

氯离子(

mg/L)≤

-

250

250

二氧化硅(

SiO2)≤

-

30

30

总硬度(以

CaCO3 计/mg/L)

-

450

450

总碱度(以

CaCO3 计 mg/L)≤

-

350

350

硫酸盐(

mg/L)≤

-

250

250

氨氮(以

N 计 mg/L)≤

-

10

10

总磷(以

P 计 mg/L)≤

-

1

1

溶解性总固体(

mg/L)≤

-

1000

1000

石油类(

mg/L)≤

-

1

1

阴离子表面活性剂(

mg/L)≤

-

0.5

0.5

余氯(

mg/L)≥

-

0.05

0.05

粪大肠菌群(个

/L)≤

-

2000

2000

6.3 噪声排放执行标准

项目边界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

GB 12348-2008)中厂界环

境噪声排放限值的

3 类标准。昼间≤65 dB(A);夜间≤55 dB(A)。

45

7 验收监测内容

7.1 监测内容

项目验收监测类型、采样点位、检测因子及频次见下表。

7-1 项目监测内容一览表

类别 污染源 采样位置 监控指标

监测频次 执行的排放标准

废水

生 活 污水

治 理 措 施的进、出口

pH 值、CODCr、BOD5、SS、氨氮、动植物油

4 次/天,连续监测2 天

广 东 省 《 水 污 染 物 排 放 限 值 》(

DB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标准和新

会智造产业园凤山湖园区集中污水处理厂进水标准的较严者

生 产 废水

治 理 措 施的进、出口

pH 值、CODCr、BOD5、SS、氨氮、总氮、总磷、总锌、石油类、

LAS、氟化物、总

4 次/天,连续监测2 天

广 东 省 《 电 镀 水 污 染 物 排 放 标 准 》(

DB44/1597-2015)表 2 新建项目水污

染物排放限值、广东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

DB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标

准和新会智造产业园凤山湖园区集中污水处理厂纳管标准的较严者

治 理 措 施的进口

总铬、六价铬、总镍

不得检出

重 金 属废水

治 理 措 施的进、出口

pH 值、电阻率、浊度、色度、生化需氧量、化学需氧量、铁、锰、氯离子、二氧化硅、总硬度、总碱度、硫酸盐、氨氮、总磷、溶解性总固体、石 油 类、 阴离 子 表 面活 性剂、余氯、粪大肠菌群

4 次/天,连续监测2 天

《金属镀覆和化学覆盖工艺用水水质规范》(

HB 5472-1991)表 1 水的类别 C 指

标和《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工业用水水质》(

GB/T 19923-2005)工艺用水标准

的较严者

废气

厂房

DA001

硫酸雾、硝酸雾(以氮氧化物计)

3 次/天,连续监测2 天

硫酸雾、硝酸雾(以氮氧化物计)执行《 电 镀 污 染 物 排 放 标 准 》 (

GB

21900-2008)表 5 新建企业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

DA002

硫酸雾、硝酸雾(以氮氧化物计)

3 次/天,连续监测2 天

硫酸雾、硝酸雾(以氮氧化物计)执行《 电 镀 污 染 物 排 放 标 准 》 (

GB

21900-2008)表 5 新建企业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

厂界

上 风 向 地面

1 个,下

风向地面

3

硫酸雾、酸雾(以氮氧化物计)、臭气浓度、氨、硫化氢

3 次/天,连续监测2 天

氯化氢、硫酸雾无组织排放执行广东省《 大 气 污 染 物 排 放 限 值 》 (

DB

44/27-2001)第二时段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臭气浓度、氨、硫化氢无组织排放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

GB

14554-93)中的新改扩建二级标准

噪声

生 产 设备

厂界

连续等效声级

LAeq

昼 夜 各

1

次,连续监测

2 天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

GB

12348-2008)中厂界环境噪声排放限值的3 类标准

7.2 监测点位

46

监测点位如下图所示:

7-1 项目监测点位图

报告编号:

SZT202507288

第 32 页 共 3 5 页

47

8 质量保证和质量控制

8.1 监测分析方法、分析仪器及检出限

8-1 检测方法、分析仪器及检出限

样品类型

检 测 项 目

检测标准

(方法)名称及编号(含年号)

检测仪器及型号

检出限

生活污水

pH值

《水质

pH 值的测定电极法》 HJ

1147-2020

PH/mV 计/

SX711

悬浮物

《水质悬浮物的测定重量法》

GB/T

11901-1989

万分之一天平

/FA2004

化学需氧量

《水质化学需氧量的测定重铬酸盐法》

HJ

828-2017

棕色酸碱

两用滴定管

/SZT-HC-0035

4mg/L

五日生化

需氧量

《水质五日生化需氧量

(BODs)的测定 稀释

与接种法》

HJ 505-2009

溶解氧测定仪

/JPSJ-605F

0.5mg/L

氨氮

《水质氨氮的测定纳氏试剂分光 光度

法》

HJ 535-2009

紫外可见分光光

度计

/UV5200PC

0.025mg/L

生产废水

pH 值

《水质

pH 值的测定电极法》 HJ

1147-2020

PH/mV 计/

SX711

悬浮物

《水质悬浮物的测定重量法》

GB/T

11901-1989

万分之一天平

/FA2004

化学需氧量

《水质化学需氧量的测定重铬酸盐法》

HJ

828-2017

棕色酸碱

两用滴定管

/SZT-HC-0035

4mg/L

五日生化

需氧量

《水质五日生化需氧量

(BOD

₅)的测定稀

释与接种法》

HJ 505-2009

溶解氧测定仪

/JPSJ-605F

0.5mg/L

氨氮

《水质氨氮的测定纳氏试剂分光 光

度法》

HJ 535-2009

紫外可见分光光

度计

/UV5200PC

0.025mg/L

总氮

《水质总氮的测定碱性过硫酸钾消解紫 外

分光光度法》

HJ 636-2012

紫外可见分光光

度计

/UV5200

0.05mg/L

报告编号:

SZT202507288

第 32 页 共 3 5 页

48

生产废水

总磷

《水质总磷的测定钼酸铵分光光度法》

GB/T 11893-1989

紫外可见分光光

度计

/UV5200PC

0.01mg/L

石油类

《水质石油类和动植物油类的测定红外 分

光光度法》

HJ 637-2018

红外测油仪

/CHC-100

0.06mg/L

总锌

《水质铜、锌、铅、镉的测定原子吸收分

光光

度法》

GB/T 7475-1987 第一部分直接法

原子吸收分光光

度计

/GGX-600

0.05mg/L

阴离子表面

活性剂

《水质阴离子表面活性剂的测定 亚甲蓝 分

光光度法》

GB/T 7494-1987

紫外可见分光光

度计

/UV5200PC

0.05mg/L

氟化物

《 水 质 无 机 阴 离 子

(F-、 Cl、 NO

₂'、 Br、

NO

₃ 、PO₄³、SO₃²-、SO₄²-)的测定 离子色

谱法》

HJ 84-2016

离子色谱仪

/CIC-D100

0.006mg/L

总铝

《电镀水污染物排放标准》

DB

44/1597-2015 附录 A 水质铝的测定间接

火焰原子吸收法

原子吸收分光光

度计

/GGX-600

0.1mg/L

含镍、含铬

废水

总镍

《水质镍的测定火焰原子吸收分光光度 法》

GB/T 11912-1989

原子吸收分光光

度计

/GGX-600

0.05mg/L

总铬

《水质总铬的测定》

GB 7466-1987 第一篇 高

锰酸钾氧化

-二苯碳酰二肼分光光度法

紫外可见分光光

度计

/UV5200PC

0.004mg/L

六价铬

《水质六价铬的测定二苯碳酰二肼分光 光

度法》

GB/T 7467-1987

紫外可见分光光

度计

/UV5200PC

0.004mg/L

重金属

废水

pH 值

《水质

pH 值的测定电极法》

HJ 1147-2020

PH/mV 计/

SX711

电导率

《水和废水监测分析方法》

(第四版增补

)国家环境保护总局 2002 年实验室电 导

率仪法

(B)3.1.9(2)

电导率仪

/DDSJ-308F

浊度

《水质浊度的测定浊度计法》

HJ

1075-2019

浊度计

/WGZ-3

0.3NTU

色度

《水质色度的测定》

GB/T 11903-1989

报告编号:

SZT202507288

第 32 页 共 3 5 页

49

重金属

废水

化学需氧量

《水质化学需氧量的测定重铬酸盐法》

HJ

828-2017

棕色酸碱

两用滴定管

/SZT-HC-0035

4mg/L

五日生化

需氧量

《水质五日生化 需氧量

(BOD

₅)的测定 稀

释与接种法》

HJ 505-2009

溶解氧测定仪

/JPSJ-605F

0.5mg/L

《水质铁、锰的测定火焰原子吸收分光 光度

法》

GB/T 11911-1989

原子吸收分光光

度计

/GGX-600

0.03mg/L

0.01mg/L

氯离子

《 水 质 无 机 阴 离 子

(F、 Cl、 NO

₂ 、 Br、

NO

₃ 、PO₄³、SO₃²-、SO₄2-)的测定 离子

色谱法》

HJ 84-2016

离子色谱仪

/CIC-D100

0.007mg/L

硫酸盐

0.018mg/L

总碱度

《水和废水监测分析方法》

(第四版增补

)国家环境保护总局 2002 年酸碱指示 剂

滴定法

(B)3.1.12(1)

棕色酸碱

两用滴定管

/SZT-HC-0035

总硬度

《水质钙和镁总量的测定

EDTA 滴定

法》

GB/T 7477-1987

棕色酸碱

两用滴定管

/SZT-HC-0035

5.0mg/L

氨氮

《水质氨氮的测定纳氏试剂分光 光

度法》

HJ 535-2009

紫外可见分光光

度计

/UV5200PC

0.025mg/L

总磷

《水质总磷的测定钼酸铵分光光度法》

GB/T

11893-1989

紫外可见分光光

度计

/UV5200PC

0.01mg/L

溶解性总固体

(可滤残渣)

《水和废水监测分析方法》

(第四版增补

)国家环境保护总局 2002 年

103-105℃烘干的可滤残渣(A)3.1.7(2)

万分之一天平

/FA2004

石油类

《水质石油类和动植物油类的测定红外 分光

光度法》

HJ 637-2018

红外测油仪

/CHC-100

0.06mg/L

阴离子表面

活性剂

《水质阴离子表面活性剂的测定亚甲蓝 分光

光度法》

GB/T 7494-1987

紫外可见分光光

度计

/UV5200PC

0.05mg/L

《水质游离氯和总氯的测定

N,N-二乙基 -1,4-

紫外可见分光光

0.03mg/L

报告编号:

SZT202507288

第 32 页 共 3 5 页

50

重金属

废水

余氯

苯二胺分光光度法》

HJ 586-2010

度计

/UV5200

粪大

肠菌群

《水质粪大肠菌群的测定多管发酵法》

HJ

347.2-2018

生化培养箱

/SPX-250B

20MPN/L

有组织

废气

硫酸雾

《固定污染源废气硫酸雾的测定离子色 谱

法》

HJ 544-2016

离子色谱仪

/CIC-D100

0.2mg/m³

氮氧化物

《固定污染源排气中氮氧化物的测定盐 酸萘

乙二胺分光光度法》

HJ/T 43-1999

紫外可见分光光

度计

/UV5200

0.7mg/m³

无组织

废气

硫酸雾

《固定污染源废气硫酸雾的测定离子色 谱

法》

HJ 544-2016

离子色谱仪

/CIC-D100

0.005mg/m³

氮氧化物

《环境空气氮氧化物

(一氧化氮和二氧化

)的测定盐酸萘乙二胺分光光度法》

HJ 479-2009 及其修改单

紫外可见分光光

度计

/UV5200

0.005mg/m³

《环境空气氨的测定次氯酸钠

-水杨酸 分光

光度法》

HJ 534-2009

紫外可见分光光

度计

/UV5200

0.025mg/m³

硫化氢

《空气和废气监测分析方法》

(第四版增

补版

)国家环境保护总局 2003 年亚甲基 蓝

分光光度法

(B)3.1.11(2)

紫外可见分光光

度计

/UV5200

0.001mg/m³

氯化氢

《环境空气和废气氯化氢的测定离子色 谱

法》

HJ 549-2016

离子色谱仪

/CIC-D100

0.02mg/m³

臭气浓度

《环境空气和废气臭气的测定三点比较 式臭

袋法》

HJ 1262-2022

噪声

工业企业厂界

环境噪声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

GB

12348-2008

多功能声级计

/AWA6228+

声校准器

/AWA6022A

8.2 验收监测质量保证和质量控制

报告编号:

SZT202507288

第 32 页 共 3 5 页

51

为保证验收分析结果的准确可靠性,验收质量保证和质量控制按《污水监测技术规范》

(HJ

91.1-2019)、

《固定污染源排气中颗粒物测定与气态污染物采样方法》

( GB/T 16157-1996)、《固

定源废气监测技术规范》

( HJ/T 397-2007)、《大气污染物无组织排放监测技术导则》 (HJ/T

55-2000)、《恶臭污染环境监测技术规范》(HJ

905-2017) 及《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 声排放

标准》

( GB 12348-2008) 等环境监测技术规范相关要求进行。

(1)验收检测在工况稳定,各设备正常运行的情况下进行。

(2)验收分析方法采用国家有关部门颁布的标准(或推荐)方法,检测人员经过考核并持 有上

岗证书。

(3)采样及样品保存方法符合相关标准要求,水样采集不少于 10%的现场平行样,并采用 合

适的容器和固定措施

(如添加固定剂、冷藏、冷冻等)防止样品污染和变质;实验室采用 10% 平

行样分析,质控样分析、空白样分析等质控措施。

(4)采样分析系统在采样前后进行气路检查、流量校准,保证整个采样过程中分析系统的 气

密性和计量准确性。

(5)噪声测量仪按《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 (GB

12348-2008) 规定,多功能 声

级计在测试前后用声校准器进行校准,测量前后仪器的示值误差不大于

0.5dB。

(6)验收检测的采样记录及分析测试结果,按国家标准和监测技术规范有关要求进行数据 处

理和填报,并按有关规定和要求经三级审核。

表 8-2 水质监测分析质控数据一览表

采样日期

污染物项目

平行样

标准样品

测定值

(mg/L)

相对偏差

(%)

是否

合格

标准值

(mg/L)

测定值

(mg/L)

是否

合格

化学需氧量

155

-2.5

合格

251±15

248

合格

163

87

6.7

合格

251±15

248

合格

76

27

3.8

合格

25.2±1.7

25.3

合格

25

五日生化

需氧量

63.6

-1.4

合格

210±20

212

合格

65.4

8.05

0.19

合格

5.1±0.4

5.0

合格

报告编号:

SZT202507288

第 32 页 共 3 5 页

52

*开通会员可解锁*

氨氮

8.02

4.02

0.00

合格

5.1±0.4

4.9

合格

4.02

1.89

2.3

合格

5.1±0.4

5.3

合格

1.98

3.06

0.49

合格

5.1±0.4

5.2

合格

3.09

1.00

0.00

合格

5.1±0.4

5.1

合格

1.00

总氮

9.04

0.11

合格

10.42±0.83

10.16

合格

9.06

5.06

0.00

合格

10.42±0.83

10.52

合格

5.06

总磷

1.82

-0.82

合格

9.64±0.77

9.50

合格

1.85

1.61

-0.62

合格

9.64±0.77

9.50

合格

1.63

总锌

0.51

8.9

合格

0.355±0.026

0.368

合格

0.61

阴离子表面

活性剂

0.569

-0.87

合格

18.6±1.5

18.4

合格

0.579

0.474

-0.52

合格

18.6±1.5

18.4

合格

0.479

氟化物

1.47

8.5

合格

1.41±0.11

1.38

合格

1.24

氯离子

12.9

5.7

合格

1.32±0.09

1.38

合格

11.5

硫酸盐

13.9

4.5

合格

6.93±0.31

6.99

合格

12.7

总铬

0.004L

1

合格

0.802±0.025

0.786

合格

报告编号:

SZT202507288

第 32 页 共 3 5 页

53

0.004L

六价铬

0.004L

I

合格

1.73±0.08

1.73

合格

0.004L

采样日期

污染物项目

平行样

标准样品

测定值

(mg/L)

相对偏差

(%)

是否合格

标准值

(mg/L)

测定值

(mg/L)

是否合格

化学需氧量

122

-5.4

合格

251±15

247

合格

136

64

-0.8

合格

251±15

247

合格

65

五日生化

需氧量

54.5

3.0

合格

210±20

196

合格

51.3

氨氮

/

/

/

/

/

/

/

总氮

/

/

/

/

/

/

/

总磷

1.57

-0.32

合格

9.64±0.77

9.10

合格

1.58

1.22

-1.6

合格

9.64±0.77

9.10

合格

1.26

总锌

/

/

/

/

阴离子表面

活性剂

0.446

-0.88

合格

18.6±1.5

18.9

合格

0.454

0.359

-0.97

合格

18.6±1.5

18.9

合格

0.366

报告编号:

SZT202507288

第 32 页 共 3 5 页

54

*开通会员可解锁*

氟化物

1.45

7.0

合格

1.41±0.11

1.38

合格

1.26

氯离子

12.9

5.7

合格

1.32±0.09

1.38

合格

11.5

硫酸盐

13.9

4.5

合格

6.93±0.31

6.99

合格

12.7

总铬

0.004L

/

合格

0.802±0.025

0.790

合格

0.004L

六价铬

0.004L

/

合格

1.73±0.08

1.73

合格

0.004L

表 8-3 空气智能采样器校准仪器一览表

校准日期

被校准仪器型号及编号

校准仪器型号及编号

*开通会员可解锁*

YQ-300C/SZT-XC-0128

LB-2030/SZT-XC-129

EM-30882.6/SZT-XC-0171

EM-30882.6/SZT-XC-0172

DL-6200/SZT-XC-249

DL-6200/SZT-XC-250

DL-6200/SZT-XC-251

DL-6200/SZT-XC-252

KB2400/SZT-XC-204

KB2400/SZT-XC-205

KB2400/SZT-XC-206

KB2400/SZT-XC-207

YQ-300C/SZT-XC-0128

报告编号:

SZT202507288

第 32 页 共 3 5 页

55

*开通会员可解锁*

EM-30882.6/SZT-XC-0171

EM-30882.6/SZT-XC-0172

DL-6200/SZT-XC-249

DL-6200/SZT-XC-250

DL-6200/SZT-XC-251

DL-6200/SZT-XC-252

KB2400/SZT-XC-204

KB2400/SZT-XC-205

KB2400/SZT-XC-206

KB2400/SZT-XC-207

报告编号:

SZT202507288

第 33 页 共 3 5 页

56

表 8-5 空气智能采样器校准一览表

采样日期

仪器型号

仪器编号

标定流量

采样前流量

(L/min)

采样后流量

(L/min)

仪器

示值

示 值误差(%)

是否合格

仪器

示值

示 值误差(%)

是否合格

*开通会员可解锁*

YQ-300C

SZT-XC-0128

20

20.7

-3.38

合格

20.2

-0.99

合格

EM-30882.6

SZT-XC-0171

20

19.7

1.52

合格

20.4

-1.96

合格

SZT-XC-0172

20

20.3

-1.48

合格

19.8

1.01

合格

DL-6200

SZT-XC-249

100

101.1

-1.09

合格

100.2

-0.20

合格

SZT-XC-250

100

99.0

1.01

合格

98.2

1.83

合格

SZT-XC-251

100

99.9

0.10

合格

99.6

0.40

合格

SZT-XC-252

100

100.4

-0.40

合格

101.1

-1.09

合格

DL-6200

SZT-XC-249(A)

0.4

0.406

-1.48

合格

0.410

-2.44

合格

SZT-XC-250(A)

0.4

0.401

-0.25

合格

0.396

1.01

合格

SZT-XC-251(A)

0.4

0.394

1.52

合格

0.398

0.50

合格

SZT-XC-252(A)

0.4

0.397

0.76

合格

0.407

-1.72

合格

DL-6200

SZT-XC-249(B)

0.5

0.502

-0.40

合格

0.492

1.63

合格

SZT-XC-250(B)

0.5

0.501

-0.20

合格

0.494

1.21

合格

SZT-XC-251(B)

0.5

0.490

2.04

合格

0.503

-0.60

合格

SZT-XC-252(B)

0.5

0.503

-0.60

合格

0.504

-0.79

合格

SZT-XC-204(A)

0.5

0.507

-1.38

合格

0.496

0.81

合格

SZT-XC-205(A)

0.5

0.495

1.01

合格

0.492

1.63

合格

SZT-XC-206(A)

0.5

0.502

-0.40

合格

0.515

-2.91

合格

SZT-XC-207(A)

0.5

0.491

1.83

合格

0.503

-0.60

合格

SZT-XC-204(B)

1.0

1.000

0.00

合格

1.010

-0.99

合格

报告编号:

SZT202507288

第 33 页 共 3 5 页

57

KB2400

SZT-XC-205(B)

1.0

0.992

0.81

合格

1.030

-2.91

合格

SZT-XC-206(B)

1.0

1.001

-0.10

合格

1.019

-1.86

合格

SZT-XC-207(B)

1.0

0.993

0.70

合格

1.004

-0.40

合格

58

续上表

采样日期

仪器型号

仪器编号

标定流量

采样前流量

(L/min)

采样后流量

(L/min)

仪器

示值

示 值误差(%)

是否合格

仪器

示值

示 值

误差(%)

是否合格

*开通会员可解锁*

YQ-300C

SZT-XC-0128

20

20.1

-0.50

合格

20.4

-1.96

合格

EM-30882.

6

SZT-XC-0171

20

19.6

2.04

合格

19.7

1.52

合格

SZT-XC-0172

20

20.3

-1.48

合格

20.2

-0.99

合格

DL-6200

SZT-XC-249

100

101.6

-1.57

合格

100.4

-0.40

合格

SZT-XC-250

100

100.7

-0.70

合格

101.9

-1.86

合格

SZT-XC-251

100

99.1

0.91

合格

98.3

1.73

合格

SZT-XC-252

100

98.9

1.11

合格

99.0

1.01

合格

DL-6200

SZT-XC-249(A)

0.4

0.404

-0.99

合格

0.408

-1.96

合格

SZT-XC-250(A)

0.4

0.419

-4.53

合格

0.413

-3.15

合格

SZT-XC-251(A)

0.4

0.394

1.52

合格

0.402

-0.50

合格

SZT-XC-252(A)

0.4

0.390

2.56

合格

0.396

1.01

合格

DL-6200

SZT-XC-249(B)

0.5

0.503

-0.60

合格

0.507

-1.38

合格

SZT-XC-250(B)

0.5

0.501

-0.20

合格

0.510

-1.96

合格

SZT-XC-251(B)

0.5

0.509

-1.77

合格

0.503

-0.60

合格

SZT-XC-252(B)

0.5

0.503

-0.60

合格

0.505

-0.99

合格

SZT-XC-204(A)

0.5

0.514

-2.72

合格

0.493

1.42

合格

SZT-XC-205(A)

0.5

0.506

-1.19

合格

0.503

-0.60

合格

SZT-XC-206(A)

0.5

0.496

0.81

合格

0.497

0.60

合格

SZT-XC-207(A)

0.5

0.505

-0.99

合格

0.513

-2.53

合格

SZT-XC-204(B)

1.0

1.018

-1.77

合格

1.038

-3.66

合格

59

KB2400

SZT-XC-205(B)

1.0

1.028

-2.72

合格

1.005

-0.50

合格

SZT-XC-206(B)

1.0

0.996

0.40

合格

0.991

0.91

合格

SZT-XC-207(B)

1.0

0.999

0.10

合格

0.994

0.60

合格

60

表 8-6 声级计检测前后校准结果

日 期

声级计

型号及编号

校准器

型号及编号

检测前

校 准 值

(dB)

检测后

校 准 值

(dB)

校准示值 偏差

(dB)

是否

合格

*开通会员可解锁*

多功能声级计

/AWA6288+

(SZT-XC-140)

声校准器

/AWA6022A

(SZT-XC-256)

93.8

93.8

0.0

合格

*开通会员可解锁*

多功能声级计

/AWA6288+

(SZT-XC-140)

声校准器

/AWA6022A

(SZT-XC-256)

93.8

93.8

0.0

合格

*开通会员可解锁*

多功能声级计

/AWA6288+

(SZT-XC-140)

声校准器

/AWA6022A

(SZT-XC-256)

93.8

93.8

0.0

合格

*开通会员可解锁*

多功能声级计

/AWA6288+

(SZT-XC-140)

声校准器

/AWA6022A

(SZT-XC-256)

93.8

93.8

0.0

合格

61

9 验收监测结果

9.1 生产工况

建设单位委托广东景和检测有限公司于

2025 年 7 月 28 日~7 月 29 日开展了项目

的验收监测项目监测期间,企业正常生产,各项生产设备、设施和相关环保设施均正

常运行,工况负荷情况见表

9-1。

9-1 验收监测期间项目生产负荷情况一览表

检测时间

产品名称

设计日产量

实际日产量

生产工况

2025 年 07 月 10 日

新能源汽车零件

3.6 万件

2.718 万件

75.5%

其它金属制品

1.835 万件

1.378 万件

75.1%

2025 年 07 月 11 日

新能源汽车零件

3.6 万件

2.743 万件

76.2%

其它金属制品

1.835 万件

1.391 万件

75.8%

备注:

1.检测期间,该企业生产工况稳定,环保处理设施运行正常;

2.运行负荷数据由企业提供;

3.年工作时间 300 天,每天工作 16 小时。

9.2 污染物排放监测结果

9.2.1 废水监测结果

62

9-2.1 废水监测结果

检测点位

采样日期

检测项目

检测结果

标准限值

结果评价

1 次

2 次

3 次

4 次

范围或平均值

生活污水治理措

施的出口

*开通会员可解锁*

pH 值

7.1(29.7℃)

7.1(30.1℃)

7.1(30.5℃)

7.2(31.1℃)

7.1~7.2

6~9

达标

悬浮物

33

26

31

29

30

250

达标

化学需氧量

159

149

147

162

154

380

达标

五日生化需氧量

66.1

66.6

64.2

66.5

65.8

160

达标

氨氮

8.04

8.20

8.39

8.54

8.29

30

达标

动植物油

0.95

1.01

1.03

1.09

1.02

100

达标

*开通会员可解锁*

pH 值

7.1(28.3℃)

7.3(30.1℃)

7.3(31 1℃)

7.2(32.0℃)

7.1~7.3

6~9

达标

悬浮物

30

23

28

25

26

250

达标

化学需氧量

129

132

123

125

127

380

达标

五日生化需氧量

54.6

56.6

54.8

52.5

54.6

160

达标

氨氮

8.73

8.82

9.06

9.28

8.97

30

达标

动植物油

0.68

0.82

0.73

0.84

0.77

100

达标

执行标准

广东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

(DB44/26-2001)中第二时段三级排放标准和新会智造产业园凤山湖园区集中污水处理厂进水标准的较 严者。

63

样品描述

*开通会员可解锁* 第 1 次:微黄色、微弱气味、无浮油、微浊

3 次:微黄色、微弱气味、无浮油、微浊

2 次:微黄色、微弱气味、无浮油、微浊

4 次:微黄色、微弱气味、无浮油、微浊

*开通会员可解锁* 第 1 次:微黄色、微弱气味、无浮油、微浊

3 次:微黄色、微弱气味、无浮油、微浊

2 次:微黄色、微弱气味、无浮油、微浊

4 次:微黄色、微弱气味、无浮油、微浊

备注:本结果只对当时采集的样品负责。

64

9-2.2 废水监测结果

检测点位

采样日期

检测项目

检测结果

标准限值 结果评价

1 次

2 次

3 次

4 次

范围或平均值

生产废水治理 措

施的进口

*开通会员可解锁*

pH 值

7.3(28.6℃)

7.4(28.9℃)

7.3(29.1℃)

7.5(30.7℃)

7.3~7.5

悬浮物

36

33

28

34

33

化学需氧量

385

402

391

408

396

一 一

五日生化需氧量

174

182

173

165

174

一一

氨氮

4.02

4.16

4.36

4.53

4.27

一 一

总氮

9.05

9.21

9.32

9.38

9.24

总磷

1.84

1.77

1.89

1.96

1.86

石油类

1.63

2.18

1.95

2.27

2.01

总锌

0.56

0.58

0.51

0.57

0.56

阴离子表面活性剂

0.574

0.593

0.556

0.616

0.585

氟化物

7.73

8.26

8.29

8.64

8.23

总铝

1.3

1.2

1.5

1.5

1.4

执行标准

65

样品描述

*开通会员可解锁* 第 1 次:微黄色、微弱气味、少浮油、微浊

3 次:微黄色、微弱气味、少浮油、微浊

2 次:微黄色、微弱气味、少浮油、微浊

4 次:微黄色、微弱气味、少浮油、微浊

备注:

1.本结果只对当时采集的样品负责,

2.“一”表示执行标准对此项无具体要求。

66

(续上表)

检测点位

采样日期

检测项目

检测结果

标准限值 结果评价

1 次

2 次

3 次

4 次

范围或平均值

生产废水治理 措

施的出口

*开通会员可解锁*

pH 值

7.4(29.3℃)

7.2(30.1℃)

7.4(31.1℃)

7.3(31.2℃)

7.2~7.4

6~9

达标

悬浮物

15

13

12

16

14

60

达标

化学需氧量

85

97

82

78

86

100

达标

五日生化需氧量

23.4

22.3

23.2

24.3

23.3

160

达标

氨氮

1.94

2.09

2.18

2.30

2.13

16

达标

总氮

5.06

5.23

5.36

5.55

5.30

30

达标

总磷

0.06

0.05

0.06

0.06

0.06

1.0

达标

石油类

0.59

0.66

0.50

0.47

0.56

4.0

达标

总锌

0.05L

0.05L

0.05L

0.05L

0.05L

2.0

达标

阴离子表面活性剂

0.073

0.061

0.069

0.066

0.067

20

达标

氟化物

1.34

1.21

1.23

1.45

1.31

20

达标

总铝

0.1L

0.1L

0.1L

0.1L

0.1L

4.0

达标

执行标准

广东省《电镀水污染物排放标准》

(DB 44/1597-2015)表 2 新建项目水污染物排放限值、广东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 44/26-2001 第二时段三

级标准和新会智造产业园凤山湖园区集中污水处理厂纳管标准三者的较严者。

67

样品描述

*开通会员可解锁* 第 1 次:无色、无气味、无浮油、透明

3 次:无色、无气味、无浮油、透明

2 次:无色、无气味、无浮油、透明

4 次:无色、无气味、无浮油、透明

备注:

1.本结果只对当时采集的样品负责,

2.结果低于方法检出限时,检测结果以“检出限+L”表示,方法检出限详见“2.5 检测方法、检出限及仪器设备信息。

68

9-2.4 废水监测结果

检测点位

采样日期

检测项目

检测结果

标准限值 结果评价

1 次

2 次

3 次

4 次

范围或平均值

生产废水治理 措

施的进口

*开通会员可解锁*

pH 值

7.4(29.1℃)

7.3(30.3℃)

7.3(30.7℃)

7.5(32.0℃)

7.3~7.5

悬浮物

33

29

25

30

29

化学需氧量

335

342

341

346

341

五日生化需氧量

142

152

136

138

142

氨氮

4.70

4.82

4.90

4.95

4.84

总氮

9.53

9.76

9.89

9.97

9.79

总磷

1.58

1.66

1.70

1.51

1.61

石油类

1.52

1.85

1.61

1.97

1.74

总锌

0.62

0.59

0.51

0.51

0.56

阴离子表面活性剂

0.450

0.409

0.388

0.459

0.426

氟化物

8.01

8.34

8.38

8.72

8.36

总铝

1.4

1.5

1.1

1.4

1.4

执行标准

69

样品描述

*开通会员可解锁* 第 1 次:微黄色、微弱气味、少浮油、微浊

3 次:微黄色、微弱气味、少浮油、微浊

2 次:微黄色、微弱气味、少浮油、微浊

4 次:微黄色、微弱气味、少浮油、微浊

备注:

1.本结果只对当时采集的样品负责,

2.“—”表示执行标准对此项无具体要求。

70

(续上表)

检测点位

采样日期

检测项目

检测结果

标准限值

结果评价

1 次

2 次

3 次

4 次

范围或平均值

生产废水治理

措施的出口

*开通会员可解锁*

pH 值

7.4(30.9℃)

7.2(31.1℃)

7.3(30.3℃)

7.3(31.3℃)

7.2~7.4

6~9

达标

悬浮物

13

10

9

12

11

60

达标

化学需氧量

74

71

64

69

70

100

达标

五日生化需氧量

19.3

18.8

19.4

19.6

19.3

160

达标

氨氮

2.52

2.61

2.70

2.92

2.69

16

达标

总氮

5.61

5.72

5.91

6.05

5.82

30

达标

总磷

0.06

0.06

0.07

0.07

0.06

1.0

达标

石油类

0.51

0.49

0.40

0.38

0.44

4.0

达标

总锌

0.05L

0.05L

0.05L

0.05L

0.05L

2.0

达标

阴离子表面活性剂

0.053

0.058

0.066

0.079

0.064

20

达标

氟化物

1.36

1.24

1.25

1.47

1.33

20

达标

总铝

0.1L

0.1L

0.1L

0.1L

0.1L

4.0

达标

执行标准

广东省《电镀水污染物排放标准》

(DB 44/1597-2015)表 2 新建项目水污染物排放限值、广东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

71

44/26-2001) 第二时段三级标准和新会智造产业园凤山湖园区集中污水处理厂纳管标准三者的较严者。

样品描述

*开通会员可解锁* 第 1 次:无色、无气味、无浮油、透明

3 次:无色、无气味、无浮油、透明

2 次:无色、无气味、无浮油、透明

4 次:无色、无气味、无浮油、透明

备注:

1.本结果只对当时采集的样品负责,

2.结果低于方法检出限时,检测结果以“检出限+L”表示,方法检出限详见“2.5 检测方法、检出限及仪器设备信息。

72

9-2.6 废水监测结果

检测点位

采样日期

检 测项目

检测结果

标准限值

结果评价

1 次

2 次

3 次

4 次

范围或平均值

含镍、含铬的

预处理进口

*开通会员可解锁*

总镍

0.05L

0.05L

0.05L

0.05L

0.05L

不得检出

达标

总铬

0.004L

0.004L

0.004L

0.004L

0.004L

不得检出

达标

六价铬

0.004L

0.004L

0.004L

0.004L

0.004L

不得检出

达标

含镍、含铬的

预处理进口

*开通会员可解锁*

总镍

0.05L

0.05L

0.05L

0.05L

0.05L

不得检出

达标

总铬

0.004L

0.004L

0.004L

0.004L

0.004L

不得检出

达标

六价铬

0.004L

0.004L

0.004L

0.004L

0.004L

不得检出

达标

执行标准

总镍、总铬、六价铬:不得检出

样品描述

*开通会员可解锁* 第 1 次:微白色、微弱气味、无浮油、微浊

3 次:微白色、微弱气味、无浮油、微浊

2 次:微白色、微弱气味、无浮油、微浊

4 次:微白色、微弱气味、无浮油、微浊

*开通会员可解锁* 第 1 次:微白色、微弱气味、无浮油、微浊

3 次:微白色、微弱气味、无浮油、微浊

2 次:微白色、微弱气味、无浮油、微浊

4 次:微白色、微弱气味、无浮油、微浊

73

备注:

1.本结果只对当时采集的样品负责,

2.结果低于方法检出限时,检测结果以“检出限+L”表示,方法检出限详见“2.5 检测方法、检出限及仪器设备信息。

74

(续上表)

检测点位

采样日期

检测项目

检测结果

标准限值 结果评价

1 次

2 次

3 次

4 次

范围或平均值

重金属废水治 理措施的进口

*开通会员可解锁*

pH 值

2.9(29.0℃)

3.2(29.7℃)

3.0(30.7℃)

3.4(31.1℃)

2.9~3.4

电导率

1.71×10³

1.69×10³

1.72×10³

1.72×10³

1.71×10³

浊度

235

205

195

240

219

色度

3.5×10³

4.0×10³

3.0×10³

3.5×10³

化学需氧量

630

621

617

636

626

五日生化需氧量

252

276

270

283

270

2.21

2.21

2.44

2.16

2.26

1.08

1.21

1.40

1.15

1.21

氯离子

30.0

32.3

31.5

30.6

31.1

总硬度

51.7

53.5

51.3

51.7

52.0

总碱度

93.6

94.6

92.7

91.6

93.1

硫酸盐

34.1

36.1

35.2

34.0

34.8

氨氮

3.08

3.21

3.27

3.43

3.25

总磷

1.55

1.46

1.62

1.40

1.51

75

溶解性总固体

(可滤残渣)

2.87×10³

2.64×10³

2.80×10³

2.75×10³

2.76×10³

石油类

7.53

9.11

7.73

6.50

7.72

阴离子表面活性剂

0.489

0.496

0.476

0.511

0.493

余氯

0.90

0.82

0.88

0.79

0.85

粪大肠菌群

3.5×10³

2.5×10³

2.8×10³

4.3×10³

3.3×10³

执行标准

样品描述

*开通会员可解锁* 第 1 次:浅绿色、强气味、无浮油、很浊

3 次:浅绿色、强气味、无浮油、很浊

2 次:浅绿色、强气味、无浮油、很浊

4 次:浅绿色、强气味、无浮油、很浊

备注:

1.本结果只对当时采集的样品负责,

2.“—”表示执行标准对此项无具体要求。

76

(续上表)

检测点位

采样日期

检测项目

检测结果

标准限

结果评

1 次

2 次

3 次

4 次

范围或平均值

重金属废水治 理措施的出口

*开通会员可解锁*

pH 值

7.2(29.3℃)

7.3(29.9℃)

7.1(30.3℃)

7.2(31.1℃)

7.1~7.3

6.0~8.5

达标

电导率

468

412

397

435

428

达标

浊度

0.3L

0.3L

0.3L

0.3

0.3L

5

达标

色度

5

10

10

5

20

达标

化学需氧量

26

29

27

28

28

50

达标

五日生化需氧量

8.4

8.2

8.3

8.2

8.3

10

达标

0.13

0.17

0.17

0.16

0.16

0.3

达标

0.05

0.06

0.05

0.07

0.06

0.1

达标

氯离子

12.2

11.7

10.9

11.7

11.6

250

达标

总硬度

10.3

12.0

11.3

12.5

11.5

450

达标

总碱度

55.0

52.9

57.3

50.6

54.0

350

达标

硫酸盐

13.3

12.3

11.5

12.5

12.4

250

达标

氨氮

1.00

1.03

1.05

1.09

1.04

5

达标

77

总磷

0.04

0.05

0.04

0.05

0.04

0.5

达标

溶解性总固体

(可滤残渣)

533

518

524

547

530

1000

达标

石油类

0.51

0.40

0.43

0.37

0.43

1.0

达标

阴离子表面活性剂

0.074

0.078

0.083

0.073

0.077

0.5

达标

余氯

0.11

0.13

0.14

0.15

0.13

0.1~0.2

达标

粪大肠菌群

2.0×10²

1.7×10²

2.3×10²

2.7×10²

2.2×10²

1000

达标

执行标准

《金属镀覆和化学覆盖工艺用水水质规范》

(HB 5472-1991)表 1 水的类别 C 指标和《城市污水再生利用工业用

水水质》

(GB/T 19923-2024)工艺用水标准的较严者。

样品描述

*开通会员可解锁* 第 1 次:无色、无气味、无浮油、透明

3 次:无色、无气味、无浮油、透明

2 次:无色、无气味、无浮油、透明

4 次:无色、无气味、无浮油、透明

备注:

1.本结果只对当时采集的样品负责,

2.“—”表示执行标准对此项无具体要求;

3.结果低于方法检出限时,检测结果以“检出限+L”表示,方法检出限详见“2.5 检测方法、检出限及仪器设备信息。

78

9-2.9 废水监测结果

检测点位

采样日期

检测项目

检测结果

标准限

结果评价

1 次

2 次

3 次

4 次

范围或平均值

重金属废水治 理措施的进口

*开通会员可解锁*

pH 值

3.1(30.1℃)

2.9(31.3℃)

3.2(32.0℃)

3.4(32.1℃)

2.9~3.4

一一

电导率

1.68×10³

1.66×10³

1.70×10³

1.70×10³

1.68×10³

浊度

195

175

180

220

192

色度

4.0×10³

3.5×10³

4.0×10³

3.5×10³

化学需氧量

601

592

595

605

598

五日生化需氧量

247

262

268

244

255

2.22

2.26

2.38

2.39

2.31

1.22

1.15

1.14

1.13

1.16

氯离子

30.0

32.2

31.6

30.6

31.1

总硬度

51.2

49.5

52.3

52.0

51.2

总碱度

86.6

89.8

87.3

86.1

87.4

硫酸盐

34.2

36.1

35.2

34.0

34.9

氨氮

3.62

3.72

3.84

3.90

3.77

总磷

1.32

1.35

1.24

1.40

1.33

79

溶解性总固体

(可滤残渣)

2.60×10³

2.54×10³

2.72×10³

2.64×10³

2.6×10³

石油类

6.61

8.22

7.51

5.14

6.87

阴离子表面活性剂

0.371

0.379

0.362

0.333

0.361

余氯

0.80

0.75

0.70

0.84

0.77

粪大肠菌群

5.4×10³

4.3×10³

3.5×10³

3.5×10³

4.2×10³

执行标准

样品描述

*开通会员可解锁* 第 1 次:浅绿色、强气味、无浮油、很浊

3 次:浅绿色、强气味、无浮油、很浊

2 次:浅绿色、强气味、无浮油、很浊

4 次:浅绿色、强气味、无浮油、很浊

备注:

1.本结果只对当时采集的样品负责,

2.“一”表示执行标准对此项无具体要求。

80

(续上表)

检测点位

采样日期

检测项目

检测结果

标准限值 结果评价

1 次

2 次

3 次

4 次

范围或平均值

重金属废水治 理

措施的出口

*开通会员可解锁*

pH 值

7.1(30.2℃)

7.2(32.0℃)

7.4(31.8℃)

7.3(32.3℃)

7.1~7.4

6.0~8.5

达标

电导率

434

401

382

419

409

达标

浊度

0.3

0.3L

0.3L

0.3L

0.3L

5

达标

色度

5

5

10

5

20

达标

化学需氧量

26

25

25

26

26

50

达标

五日生化需氧量

7.6

7.4

7.8

8.0

7.7

10

达标

0.17

0.16

0.16

0.14

0.16

0.3

达标

0.06

0.07

0.04

0.06

0.06

0.1

达标

氯离子

12.2

11.6

11.1

11.6

11.6

250

达标

总硬度

12.5

14.9

13.7

13.3

13.6

450

达标

总碱度

54.9

53.7

50.1

51.2

52.5

350

达标

硫酸盐

13.2

12.3

11.8

12.5

12.4

250

达标

氨氮

1.12

1.16

1.20

1.21

1.17

5

达标

81

总磷

0.03

0.04

0.04

0.04

0.04

0.5

达标

溶解性总固体

(可滤残渣)

510

488

513

536

512

1000

达标

石油类

0.38

0.24

0.36

0.22

0.30

1.0

达标

阴离子表面活性剂

0.084

0.083

0.089

0.093

0.087

0.5

达标

余氯

0.15

0.14

0.11

0.12

0.13

0.1~0.2

达标

粪大肠菌群

2.7×10²

2.4×10²

2.8×10²

2.1×10²

2.5×10²

1000

达标

执行标准

《金属镀覆和化学覆盖工艺用水水质规范》

(HB 5472-1991)表 1 水的类别 C 指标和《城市污水再生利用工业

用水水质》

(GB/T 19923-2024)工艺用水标准的较严者。

样品描述

*开通会员可解锁* 第 1 次:无色、无气味、无浮油、透明

3 次:无色、无气味、无浮油、透明

2 次:无色、无气味、无浮油、透明

4 次:无色、无气味、无浮油、透明

备注:

1.本结果只对当时采集的样品负责,

2.“—”表示执行标准对此项无具体要求;

3.结果低于方法检出限时,检测结果以“检出限+L”表示,方法检出限详见“2.5 检测方法、检出限及仪器设备信息。

82

根据上表可得,本项目综合废水污染物排放均能达到批复的标准。

9.2.2 废气监测结果

9.2.2.1 有组织废气监测结果

83

9.2-9 废气有组织废气监测结果

(单位:排放浓度:

mg/m3,排放速率:kg/h,标干流量:m3/h)

检测点位

采样日期

检测项目

检测结果

标准限值

结果评价

排气

筒高度(m)

第一次

第二次

第三次

最大值

氧化线废气处理前

*开通会员可解锁*

标干流量

18855

19406

19894

硫酸雾

排放浓度

7.46

6.72

7.53

7.53

排放速率

0.14

0.13

0.15

0.15

氮氧化物

排放浓度

2.74

3.05

2.96

3.05

排放速率

0.052

0.059

0.059

0.059

氧化线废气排放口

DA001

*开通会员可解锁*

标干流量

21742

21220

21993

15

硫酸雾

排放浓度

0.35

0.44

0.36

0.44

15*

达标

排放速率

7.6×10-³

9.3×10-³

7.9×10-3

9.3×10-3

氮氧化物

排放浓度

1.29

1.21

1.44

1.44

100*

达标

排放速率

0.028

0.026

0.032

0.032

84

执行标准

《电镀污染物排放标准》

(GB 21900-2008)表 5 新建企业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

备注:

1.本结果只对当时采集的样品负责;

2.“一”表示执行标准对此项无具体要求;

3.处理设施:二级碱液喷淋;

4.“*”表示排气筒高度未高出周围 200m 半径范围的最高建筑 5m 以上,其排放浓度限值按标准表列对应排放浓度限值的 50%执行。

85

续上表

单位:标干流量:m³/h;浓度: mg/m³;速率: kg/h

检测点位

采样日期

检 测项目

检测结果

标准限值

结果评价

排气筒

高度

(m)

第一次

第二次

第三次

最大值

氧化线废气处理前

*开通会员可解锁*

标干流量

19468

18673

19998

硫酸雾

排放浓度

7.46

7.77

7.40

7.77

排放速率

0.15

0.15

0.15

0.15

氮氧化物

排放浓度

2.73

3.05

2.96

3.05

排放速率

0.053

0.057

0.059

0.059

氧化线废气排放口

DA001

*开通会员可解锁*

标干流量

21443

21882

21969

15

硫酸雾

排放浓度

0.36

0.43

0.34

0.43

15*

达标

排放速率

7.7×10-3

9.4×10-³

7.5×10-3

9.4×10-³

氮氧化物

排放浓度

1.78

1.92

1.90

1.92

100*

达标

排放速率

0.038

0.042

0.042

0.042

执行标准

《电镀污染物排放标准》

(GB21900-2008)表 5 新建企业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

86

备注:

1.本结果只对当时采集的样品负责;

2.“一”表示执行标准对此项无具体要求;

3.处理设施:二级碱液喷淋;

4.“*”表示排气筒高度未高出周围 200m 半径范围的最高建筑 5m 以上,其排放浓度限值按标准表列对应排放浓度限值的 50%执行

87

9.2-7 废气有组织废气监测结果

检测点位

采样日期

检测项目

检测结果

标准限值

结果评价

排气

筒高度(m)

第一次

第二次

第三次

最大值

电解、抛光线废气处

理 前

1

*开通会员可解锁*

标干流量

5314

4924

5000

硫酸雾

排放浓度

6.63

6.37

6.79

6.79

排放速率

0.035

0.031

0.034

0.035

氮氧化物

排放浓度

2.83

2.81

2.73

2.83

排放速率

0.015

0.014

0.014

0.015

电解、抛光线废气处

理前

2

*开通会员可解锁*

标干流量

8424

8148

7966

硫酸雾

排放浓度

5.79

6.00

6.11

6.11

排放速率

0.049

0.049

0.049

0.049

氮氧化物

排放浓度

3.11

2.85

2.99

3.11

排放速率

0.026

0.023

0.024

0.026

电解、抛光线废气排

标干流量

15688

14776

15193

硫酸雾

排放浓度

0.44

0.56

0.46

0.56

15*

达标

排放速率

6.9×10-3

8.3×10-3

7.0×10-3

8.3×10-3

88

放 口

DA 0 0 2

*开通会员可解锁*

15

氮氧化物

排放浓度

1.23

1.41

1.54

1.54

100*

达标

排放速率

0.019

0.021

0.023

0.023

执行标准

《电镀污染物排放标准》

(GB21900-2008)表 5 新建企业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

备注:

1.本结果只对当时采集的样品负责;

2.“一”表示执行标准对此项无具体要求;

3.处理设施:二级碱液喷淋;

4.“*”表示排气筒高度未高出周围 200m 半径范围的最高建筑 5m 以上,其排放浓度限值按标准表列对应排放浓度限值的 50%执行。

89

续上表

单位:标干流量: m³/h;浓度: mg/m³;速率: kg/h

检测点位

采样日期

检测项目

检测结果

标准限值

结果评价

排气筒

高度

(m)

第一次

第二次

第三次

最大值

电解、抛光线废气处

理前

1

*开通会员可解锁*

标干流量

5051

5430

6109

硫酸雾

排放浓度

7.25

7.05

7.20

7.25

排放速率

0.037

0.038

0.044

0.044

氮氧化物

排放浓度

1.90

3.09

3.07

3.09

排放速率

0.010

0.017

0.019

0.019

电解、抛光线废气处

理前

2

*开通会员可解锁*

标干流量

8630

8492

8272

硫酸雾

排放浓度

5.77

5.95

5.53

5.95

排放速率

0.050

0.051

0.046

0.051

氮氧化物

排放浓度

3.27

2.96

3.16

3.27

排放速率

0.028

0.025

0.026

0.028

标干流量

15874

15223

15418

硫酸雾

排放浓度

0.47

0.58

0.51

0.58

15*

达标

90

电解、抛光线废气排

放 口

DA 0 0 2

*开通会员可解锁*

15

排放速率

7.5×10-3

8.8×10-3

7.9×10-3

8.8×10-3

氮氧化物

排放浓度

1.66

1.53

1.51

1.66

100*

达标

排放速率

0.026

0.023

0.023

0.026

执行标准

《电镀污染物排放标准》

(GB 21900-2008)表 5 新建企业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

备注:

1.本结果只对当时采集的样品负责;

2.“一”表示执行标准对此项无具体要求;

3.处理设施:二级碱液喷淋;

4.“*”表示排气筒高度未高出周围 200m 半径范围的最高建筑 5m 以上,其排放浓度限值按标准表列对应排放浓度限值的 50%执行。

91

根据监测结果可得,工艺废气符合批复的排放标准。

9.2.2.2 无组织废气监测结果

92

9-7.1 无组织废气监测结果

检 测项目

采样日期及频次

检测结果

标准限值

结果 评价

厂界无组织

废气上风向

参照点

1#

厂界无组织

废气下风向

监控点

2#

厂界无组织

废气下风向

监控点

3#

厂界无组织

废气下风向

监控点

4#

硫酸雾 *开通会员可解锁*

第一次

0.010

0.030

0.026

0.026

1.2

达标

第二次

0.014

0.028

0.028

0.030

达标

第三次

0.011

0.028

0.030

0.028

达标

氮氧化物 *开通会员可解锁*

第一次

0.018

0.025

0.032

0.035

0.12

达标

第二次

0.017

0.030

0.030

0.030

达标

第三次

0.016

0.030

0.036

0.033

达标

氯化氢 *开通会员可解锁*

第一次

0.056

0.124

0.107

0.113

0.20

达标

第二次

0.051

0.108

0.109

0.109

达标

第三次

0.052

0.109

0.115

0.109

达标

第一次

ND

ND

ND

ND

第二次

ND

ND

ND

ND

93

硫化氢 *开通会员可解锁*

第三次

ND

ND

ND

ND

第四次

ND

ND

ND

ND

最大值

ND

ND

ND

ND

0.06

达标

*开通会员可解锁*

第一次

ND

0.276

0.283

0.279

第二次

ND

0.318

0.326

0.307

第三次

ND

0.353

0.357

0.349

第四次

ND

0.384

0.377

0.396

最大值

ND

0.384

0.377

0.396

1.5

达标

臭气浓度 *开通会员可解锁*

第一次

<10

13

15

13

第二次

≤10

16

14

14

第三次

<10

14

17

12

第四次

<10

12

12

15

最大值

<10

16

17

15

20

达标

执行标准

硫酸雾、氮氧化物、氯化氢:广东省《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

(DB44/27-2001)第二时段

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硫化氢、氨、臭气浓度:《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

(GB 14554-1993) 表 1 恶臭污染物厂界标准值中的二

级新扩改建标准。

94

气象参数

*开通会员可解锁* 天气状况:晴,气温:31.1~31.7℃,气压:100.1kPa,湿度:54~58%RH; 风向:东南,风速:1.3~1.4m/s

备注:

1.本结果只对当时采集的样品负责;

2.结果低于方法检出限时,检测结果以“ND”表示(臭气浓度以“<10”表示),方法检出限 详见“2.5 检测方法、检出限及仪器设

备信息

”。

续上表

检测项 目

采样日期及频次

检测结果

标准限值

结果 评价

厂界无组织

废气上风向 参

照点

1#

厂界无组织

废气下风向 监

控点

2#

厂界无组织

废气下风向 监

控点

3#

厂界无组织

废气下风向 监

控点

4#

硫酸雾

*开通会员可解锁*

第一次

0.011

0.026

0.030

0.026

1.2

达标

第二次

0.012

0.028

0.028

0.028

达标

第三次

0.012

0.025

0.028

0.025

达标

氮氧化物

*开通会员可解锁*

第一次

0.019

0.028

0.031

0.036

0.12

达标

第二次

0.019

0.027

0.032

0.029

达标

第三次

0.020

0.030

0.032

0.028

达标

95

氯化氢

*开通会员可解锁*

第一次

0.056

0.124

0.099

0.112

0.20

达标

第二次

0.047

0.108

0.109

0.110

达标

第三次

0.052

0.110

0.116

0.106

达标

硫化氢

*开通会员可解锁*

第一次

ND

ND

ND

ND

第二次

ND

ND

ND

ND

第三次

ND

ND

ND

ND

第四次

ND

ND

ND

ND

最大值

ND

ND

ND

ND

0.06

达标

*开通会员可解锁*

第一次

ND

0.268

0.276

0.283

第二次

ND

0.303

0.311

0.318

第三次

ND

0.338

0.349

0.353

第四次

ND

0.381

0.384

0.388

最大值

ND

0.381

0.384

0.388

1.5

达标

臭气浓度

*开通会员可解锁*

第一次

<10

12

16

12

第二次

<10

15

11

14

第三次

<10

13

15

16

96

第四次

<10

14

14

13

最大值

<10

15

16

16

20

达标

执行标准

硫酸雾、氮氧化物、氯化氢:广东省《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

(DB44/27-2001)第二时段

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硫化氢、氨、臭气浓度:《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

(GB 14554-1993) 表 1 恶臭污染物厂界标准值中的二

级新扩改建标准。

气象参数

*开通会员可解锁* 天气状况:晴,气温:31.2~31.5℃,气压:100.1kPa,湿度:58~59%RH; 风向:东南,风速:1.3~1.4m/s

备注:

1.本结果只对当时采集的样品负责;

2.结果低于方法检出限时,检测结果以“ND”表示(臭气浓度以“<10”表示),方法检出限 详见“2.5 检测方法、检出限及仪器设备信

”。

根据监测数据可得,无组织排放的工艺废气符合环评批复标准。

97

9.2.3 噪声监测结果

9-8 噪声监测结果

采样时间

检测点位

检测 结 果

Leq[dB(A)]

昼间

夜 间

*开通会员可解锁*

厂界东北侧外

1 米处(Z-1#)

58

50

厂界东南侧外

1 米处(Z-2#)

58

47

厂界西南侧外

1 米处(Z-3#)

62

49

厂界西北侧外

1 米处(Z-4#)

61

49

*开通会员可解锁*

厂界东北侧外

1 米处(Z-1#)

60

49

厂界东南侧外

1 米处(Z-2#)

59

48

厂界西南侧外

1 米处(Z-3#)

60

47

厂界西北侧外

1 米处(Z-4#)

59

50

标 准 限 值

L e q [ d B ( A ) ]

65

55

结果评价

达标

达 标

执行标准

《工 业 企业 厂界 环 境噪 声排 放标 准》

(GB12348-2008)中的 3 类标准。

气象参数

*开通会员可解锁* 昼间:晴,无雷电,无雨雪,风速:

1.4m/s

*开通会员可解锁* 夜间:多云,无雷电,无雨雪,风速:

1.5m/s

*开通会员可解锁* 昼间:晴,无雷电,无雨雪,风速:

1.3m/s

*开通会员可解锁* 夜间:多云,无雷电,无雨雪,风速:

1.4m/s

备注:

1.本结果只对当时的监测结果负责;

2.主要声源:生产噪声。

98

根据监测结果可得,项目厂界噪声排放可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

GB12384-2008)3 类标准。

10.3 结论

经对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广东省环境保护厅关于转发

<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函》(粤环函[2017]1945 号)、《广州市生

态环境局关于规范建设单位自主开展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的通知》(穗环

2020〕102 号),本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经批准后,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

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未发生重大变动,项目落实了环

评及批复的要求,环境保护设施的能力可满足主体工程的需要,且环境保护设施能与

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验收监测报告总体符合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规范

要求,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合格。

10.4 后续管理要求

1、建设单位在运行过程中应加强环境保护工作,严格执行各类管理制度和操作

规程,进一步加强生产及环保设施的日常维护和管理,确保各项环保设施长期处于良

好的运行状况和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

2、加强日常运行过程中的自行监测。

3、积极配合各级环保部门做好该项目的日常环境保护监管工作,对该项目污染

防治有新要求的,应按新要求执行。

4、按国家、省、市关于信息公开的法律法规及文件要求,对主要污染物进行监

测并公开环境信息,定期向附近居民通报情况。

—99—

附件

1 环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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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

—102—

—103—

—104—

—105—

附件

2 监测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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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

—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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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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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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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2—

—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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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7—

—128—

—129—

—130—

—131—

—1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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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5—

—1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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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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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3 验收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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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作机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