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藏
江门市新会区冠华针织厂有限公司年产
棉、
T/C、化纤针织印花 10000 吨扩建项
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
建设单位:江门市新会区冠华针织厂有限公司
编制单位:江门市新会区冠华针织厂有限公司
2026 年 6 月
建设单位法人代表:
(签字)
编制单位法人代表:
(签字)
项
目
负 责
人 :
填
表
人 :
建设单位:江门市新会区冠华针织厂有限
公司
编制单位:江门市新会区冠华针织厂有限
公司
电话
电话:
传真:
——
传真:
——
邮编:
529157
邮编:
529157
地址:江门市新会区罗坑镇工业大道东
1
号
地址:江门市新会区罗坑镇工业大道东
1
号
目录
表一 项目基本信息表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1
表二 工程建设内容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6
表三 主要污染源、污染物处理和排放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17
表四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主要结论及审批部门审批决定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20
表五 验收监测质量保证及质量控制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25
表六 验收监测内容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28
表七 验收监测结果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30
表八 验收监测结论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37
— 1 —
表一 项目基本信息表
建设项目名称
江门市新会区冠华针织厂有限公司年产棉、
T/C、化纤针织印花 10000
吨扩建项目
建设单位名称
江门市新会区冠华针织厂有限公司
建设项目性质
新建
√改扩建 技改 迁建
建设地点
江门市新会区罗坑镇工业大道东
1 号
主要产品名称
棉、
T/C、化纤针织印花
设计生产能力
年产棉印花
2000 吨、T/C 印花 4000 吨、化纤针织印花 4000 吨
实际生产能力
年产棉印花
2000 吨、T/C 印花 4000 吨、化纤针织印花 4000 吨
建设项目环评时间
2020 年 12 月
开工建设时间
2025 年 10 月
调试时间
2026 年 2 月 15 日~3
月
14 日
验收现场监测时
间
2026 年 3 月 17 日~3 月 19 日
2026 年 4 月 22 日~4 月 23 日
环评报告表
审批部门
江门市生态环境局
环评报告表
编制单位
广东高诚环境工程有限公司
环保设施设计单位
/
环保设施施工单
位
/
投资总概算
10000 万元
环保投资总概算
30 万元
比例
0.3%
实际总概算
10000 万元
环保投资
30 万元
比例
0.3%
验收监测依据
(一)编制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2014.4.24 修订,自 2015.1.1
起施行)
;
2、《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
第一〇四号,自
2022 年 6 月 5 日起施行);
3、《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2018.10.27 修订,自
2016.1.1 起施行);
4、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
(
2017.6.27 修订,自 2018.1.1
起施行)
;
5、《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2020.4.29 修正,
2020.9.1 实施);
6、
《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
(国务院令第
682 号,自 2017.10.1
— 2 —
起施行)
;
7、《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国环规环评[2017]4
号,
2017.11.20);8、《广东省环境保护条例》(2022 修订);9、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
,
2016 年 09 月 01 日施行;
10、《广东省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条例》(2022 修订);11、《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2021 年版);12、《广东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2018.11.29 通过,2019.3.1 起
施行)
;
13、《关于转发环境保护部的函》广东省环境保护厅(粤环函
(
2017)1945 号)(2017 年 12 月 31 日);
14、《广东省城乡生活垃圾处理条例》(2016.1.1 起施行);15、《排污许可管理办法》(2024 年 4 月 1 日生态环境部令第 32
号公布,自
2024 年 7 月 1 日起施行);
16、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指南污染影响类》
的公告(生态环境部公告
2018 年第 9 号);
17、《固定污染源监测质量保证与质量控制技术规范(试行)》
(
HJ/T373-2007)。
(二)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审批文件、主要污染物总量审批
文件及其他文件
1、《江门市新会区冠华针织厂有限公司年产棉、T/C、化纤针织
印花
10000 吨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广东高诚环境工程有限公
司,
2020 年 12 月);2、《关于江门市新会区冠华针织厂有限公司年产棉、T/C、化纤
针织印花
10000 吨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江门市生态环
境局,江新环审
[2020]287 号,2020 年 12 月 31 日);
3、《监测报告》,东利检测(广东)有限公司(报告编号:
DLGD-26-0317-YA31、DLGD-26-0422-YA33)。
— 3 —
验收监测评价标准、标
号、级别、限值
(一)废气排放标准
1、有组织废气
本扩建项目总
VOCs 执行广东省地方标准《家具制造行业挥发性
有机化合物排放标准》(
DB44/814-2010)中表 1 第Ⅱ时段排放限值。
非甲烷总烃执行广东省地方标准《固定污染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
标准》(
DB44/2367-2022)表 1 挥发性有机物排放限值。SO2、NOX
参考执行广东省《关于贯彻落实〈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方案〉
的实施意见》(粤环函〔
2019〕1112 号)中的重点区域工业炉窑标准
限 值 ; 颗 粒 物 执 行 广 东 省 地 方 标 准 《 大 气 污 染 物 排 放 限 值 》
(
DB44/27-2001)第二时段二级标准及参考执行广东省《关于贯彻落
实〈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方案〉的实施意见》(粤环函〔
2019〕
1112 号)中的重点区域工业炉窑标准限值两者较严值。
2、无组织废气
厂界总
VOCs 执行广东省地方标准《家具制造行业挥发性有机化
合物排放标准》(
DB44/814-2010)中表 2 无组织排放监控点浓度限
值;厂界颗粒物参考执行广东省地方标准《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
(
DB44/27-2001)第二时段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硫化氢、氨和
臭气浓度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
GB14554-93)表 1 恶臭污染
物厂界新扩改建二级标准。
厂区非甲烷总烃执行《固定污染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
(
DB442367-2022)表 3 厂区内 VOCs 无组织排放限值。
表
1-1 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
序号
标准
排放因子
有组织
厂区内无组织排放
限值
(
mg/m3)
厂界外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
限值
(
mg/m3)
最高允许排放浓度
(
mg/m3)
最高允许排放速率
(
kg/h)
1
DB44/814-2010
总
VOCs
30
2.9
/
2.0
2 广东省《关于贯彻落
实〈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方案〉的
实施意见》
(粤环函
〔
2019〕1112 号)中
的重点区域工业炉窑
标准限值
SO2
200
/
/
/
3
NOX
300
/
/
/
4
烟气黑度
≤
1 级
/
/
/
— 4 —
5
DB44/2367-2022
非甲烷总
烃
80
/
6(监控点处
1h 平均
浓度值)
0.40
6
DB44/27-2001
颗粒物
120
5.95
/
1.0
7
GB14554-93
硫化氢
/
/
/
0.06
8
氨
/
/
/
1.5
9
臭气浓度
/
/
/
20
注:因项目废气排气筒高度为
25m,未高出周围 200m 半径范围的最高建
筑
5m 以上,故其最高允许排放速率按其排放限值的 50%执行。
(二)废水排放标准
本扩建项目生产废水排入园区原有的废水处理系统处理,挥发
酚、可吸附有机卤化物、氟化物、动植物油类、石油类、色度执行广
东省地方标准《水污染物排放限值》(
DB44/26-2001)第二时段一级
标 准 ; 苯 胺 类 化 合 物 执 行 《 纺 织 染 整 工 业 水 污 染 物 排 放 标 准 》
(
GB4287-2012)及其修改单表 1 排放限值,溶解性固体、二氧化氯、
化学需氧量、氨氮、总氮、苯胺类化合物、硫化物、悬浮物、总磷、
五 日 生 化 需 氧 量 执 行 《 纺 织 染 整 工 业 水 污 染 物 排 放 标 准 》
(
GB4287-2012)及其修改单表 2 直接排放标准后 70%回用于生产,
剩余
30%排入陈冲水道。
具体见下表。
表
1-2 项目生产废水排放执行标准 单位:mg/L
污染物
标准依据
排放浓度限值
pH 值
《水污染排放限值》
(
DB44/26-2001)第
二时段一级标准
6-9
挥发酚
0.3
可吸附有机
卤化物
1.0
氟化物
10
动植物油类
10
石油类
5.0
色度
40
苯胺类化合
物
《纺织染整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
(
GB4287-2012)及其修改单表 1
1.0
溶解性固体
《纺织染整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
(
GB4287-2012)及其修改单表 2
/
二氧化氯
0.5
化学需氧量
80
氨氮
10
总氮
15
硫化物
0.5
悬浮物
50
总磷
0.5
五日生化需
20
— 5 —
氧量
(三)噪声排放标准
营 运 期 噪 声 排 放 执 行 《 工 业 企 业 厂 界 环 境 噪 声 排 放 标 准 》
(
GBl2348-2008)3 类标准。
表
1-3 噪声排放标准 单位:dB(A)
厂界
标准名称及级(类)别
标准限值
3 类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
准》(
GB12348-2008)
昼间
65dB(A)
夜间
55dB(A)
(四)固体废弃物控制标准
固体废物管理应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
法》和《广东省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条例》 的相关规定,一般工
业固体废物参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
(
GB18599-2020)执行;危险废物执行《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16
年
8 月 1 日起施行)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
(
GB18597-2023)。
— 6 —
表二 工程建设内容工程建设内容:
(一)项目概况
江门市新会区冠华针织厂有限公司位于江门市新会区罗坑镇工业大道东
1 号,其中心地理
坐标为:
E112.927755°,N22.465280°,主要从事棉、T/C、化纤针织印花生产,年产棉印花 2000
吨、
T/C 印花 4000 吨、化纤针织印花 4000 吨。
江门市新会区冠华针织厂有限公司位于江门市新会区罗坑镇锦丰工业园内,冠华公司自
1992 年 7 月建成首期冠华针织厂后,又分别于 2003 年和 2005 年完成了二期江门市锦丰科技
纤维有限公司项目和三期江门丰华针织厂有限公司项目的建设。企业委托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华
南环境科学研究所编制了《江门市新会区罗坑镇锦丰工业园供热公共工程回顾性环境影响报告
书》
、
《江门市新会区冠华针织厂有限公司污水综合治理设施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和《江
门市新会区冠华针织厂有限公司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
2015 年《江门市新会区罗坑镇锦
丰工业园供热工程项目环境影响后评价》和《江门市新会区冠华针织厂有限公司
3×75t/h 循环
流化床锅炉烟气脱硫除尘工程环境影响登记表》均已通过原江门市环境保护局组织的专家评
审。
2017 年 12 月 27 日冠华公司取得国家排污许可证,有效期限:自 2017 年 12 月 28 日至 2020
年
12 月 27 日止。2018 年企业编制了《江门市新会区冠华针织厂有限公司核技术利用项目环
境影响报告表》
,并于
2018 年 8 月 27 日取得《广东省环境保护厅关于江门市新会区冠华针织
厂有限公司核技术利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粤环审
[2018]247 号)。
现有项目占地面积
16000m2,建筑面积 6000m2,年产针织成品布 19051 吨,企业清洁生
产水平达到国内先进。
为适应市场发展需要,建设单位在江门市新会区罗坑镇工业大道东
1 号建设江门市新会区
冠华针织厂有限公司年产棉、
T/C、化纤针织印花 10000 吨扩建项目(以下称“本扩建项目”),
中心经纬度为:
E112.927755°,N22.465280°,本扩建项目利用工业园内一栋已建成厂房(该厂
房目前用作仓储)作为生产场所, 占地面积
12144m²,建筑面积 12144m²,总投资 10000 万
元,建成后,年增产棉、
T/C、化纤针织印花 10000 吨(属干式印花)。项目扩建前有员工 3400
人,本扩建项目新增员工
150 人,新增员工均在厂区内食宿,员工食宿依托原有工程内的生活
区。本扩建项目员工年工作
300 天,每天 2 班制,每班 10 个小时。
本次验收范围为《江门市新会区冠华针织厂有限公司年产棉、
T/C、化纤针织印花 10000
吨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主体工程、辅助工程以及配套各项环保设施。本项目于
2026 年
2 月投入调试使用,目前已具备竣工环保验收条件。
— 7 —
(二)地理位置及平面布局
江门市新会区冠华针织厂有限公司位于江门市新会区罗坑镇锦丰工业园内,中心地理位置
坐标为
E112.927755°,N22.465280°。项目占地 12144m²,建筑面积 12144m²。厂区四至图见附
图
2,敏感点分布图见附图 3。
表
2-1 项目环境敏感点保护目标
编
号
名称
坐标
/m
保护对象
保护内容
环境功能区
相对厂址
方位
相对厂界距
离
/m
X
Y
1
榕村
922
162
居民
约
3000人
环境空气二
类区
东
820
2
龙门大坑渠道
/
/
河流
河流
地表水环境
Ⅲ类
东
587
3
平二术村
908
-284
居民
约
1500人
环境空气二
类区
东
1005
4
平一村
951
-482
居民
约
2100人
东南
1084
5
太平旧村
780
-589
居民
约
2000人
东南
1063
6
平三村
988
-642
居民
约
2000人
东南
1256
7
咀头村
417
-695
居民
约
1000人
东南
907
8
一里村
502
-909
居民
约
2100人
东南
999
9
塘湾村
310
-920
居民
约
1500人
东南
1052
10
锦敖杜鹃
251
-1064
居民
约
1500人
东南
1220
11
和平幼儿园
518
-1101
学校
约
100人
东南
1393
12
和平村委会
569
-1144
行政部门
约
20人
东南
1478
13
和平村
632
-1126
居民
约
2100人
东南
1465
14
拱一村
707
-1269
居民
约
2100人
东南
1553
15
和宁村
574
-1237
居民
约
2100人
东南
1503
16
岭源村
663
-1406
居民
约
2100人
东南
1764
17
岭源村委会
707
-1393
行政部门
约
20人
东南
1824
18
聚龙村
814
-1295
居民
约
1800人
东南
1725
19
水边村
925
-1384
居民
约
1800人
东南
1843
20
山顶村
801
-1433
居民
约
2100人
东南
1858
21
羊一村
885
-1438
居民
约
1800人
东南
1921
22
羊岗村
836
-1504
居民
约
1800人
东南
1981
23
吉庆村
649
-1571
居民
约
2300人
东南
1921
24
里屋村
565
-1691
居民
约
1800人
东南
2056
25
塘美村
698
-1695
居民
约
1800人
东南
2051
26
岗美村
707
-1860
居民
约
1800人
东南
2184
27
潭冈村
948
-1678
居民
约
2200人
东南
2052
28
岭源小学
440
-1575
学校
约
500人
东南
1909
29
锦江里
-85
-397
居民
约
2100人
南
351
30
山咀新村
156
-575
居民
约
2100人
南
600
— 8 —
31
新江村
-71
-806
居民
约
1800人
南
843
32
杜江村
-174
-891
居民
约
1800人
南
938
33
杜锦村
-22
-1086
居民
约
1500人
南
1242
34
凤阳村
-303
-1598
居民
约
1800人
南
1865
35
新丰村
-138
-1891
居民
约
1500人
南
2177
36
中心村
-231
-1958
居民
约
1500人
南
2287
37
下沙村
-125
-1993
居民
约
1500人
南
2367
38
兴宁村
-899
-815
居民
约
1000人
西南
1350
39
福庆村
-970
-900
居民
约
1800人
西南
1423
40
仓庆村
-934
-1024
居民
约
2100人
西南
1537
41
西岐村
-730
-1104
居民
约
2100人
西南
1376
42
罗坑公园
-819
-1095
公园
约
500人
西南
1574
43
塘帝村
-863
-1135
居民
约
1800人
西南
1622
44
跃龙村
- 1019
-1104
居民
约
2100人
西南
1667
45
高龙村
- 1090
-1171
居民
约
1000人
西南
1826
46
多秾村
-881
-1282
居民
约
1800人
西南
1710
47
东庆村
-796
-1273
居民
约
1500人
西南
1679
48
禾安村
-565
-1242
居民
约
2100人
西南
1405
49
永潮村
-650
-1304
居民
约
1800人
西南
1642
50
田金村
-623
-1398
居民
约
1800人
西南
1714
51
庆居村
-1095
-1344
居民
约
1500人
西南
1964
52
华龙村
-1028
-1486
居民
约
1800人
西南
1955
53
罗坑小学
-957
-637
学校
约
500人
西南
1290
54
泰坑村
-1206
-819
居民
约
1000人
西南
1588
55
罗坑镇生活区
-881
-441
居民
约
2100人
西
929
56
幸福新村
-583
-344
居民
约
2100人
西
630
57
现龙桥头村
-841
-210
居民
约
2100人
西
728
58
罗坑医院急诊
-743
-264
医院
约
60人
西
814
59
慈贤孝医院
-792
-290
医院
约
80人
西
873
60
迎宾商住小区
-974
-273
居民
约
800人
西
1053
61
新会陈冲陈瑞秋
中学
-939
-313
学校
约
800人
西
1040
62
陈瑞祺中学
-1086
-397
学校
约
600人
西
1240
63
江下村
-1152
-313
居民
约
2100人
西
1127
64
八斗新村
-1321
-121
居民
约
2100人
西
1201
65
陈冲村
-1152
-90
居民
约
2100人
西
1098
66
澄波小学
-1446
-353
学校
约
300人
西
1623
67
大塘村
-1499
-428
居民
约
1800人
西
1556
68
中兴村
-1655
-370
居民
约
1800人
西
1751
69
陈冲幼儿园
-1620
-406
学校
约
300人
西
1836
— 9 —
70 两塘村、坑尾村 -1557
-161
居民
约
1500人
西
1633
71
新塘村
-2131
-201
居民
约
2500人
西
2295
72
井坑新村
-2056
101
居民
约
1000人
西
2207
73
渔和村
-654
30
居民
约
1000人
西
628
74
渔兴村
-525
141
居民
约
1000人
西
458
75
镇江里
-285
421
居民
约
2500人
西北
473
76
金湖里
-948
283
居民
约
1800人
西北
994
77
陈冲水道
/
/
河流
河流
地表水环境
Ⅲ类
西北
443
78
潭江
/
/
河流
河流
西北
1915
79
崖门水道
/
/
河流
河流
西北
1730
80
新那村
-805
1226
居民
约
1800人
环境空气二
类区
西北
1561
81
永庆新村
-80
1404
居民
约
1500人
北
1590
82
那居新村
-334
1517
居民
约
1500人
北
1751
83
永庆村
-395
1600
居民
约
1500人
北
1867
84
冲那小学
-700
1767
学校
约
500人
北
2192
85
嘉乐新村
-773
1895
居民
约
800人
北
2357
86
嘉乐村
-545
1934
居民
约
1800人
北
2226
87
容屋村
172
661
居民
约
1500人
北
717
88
冲老村
484
1600
居民
约
1500人
北
1750
89
新地新村
1012
1634
居民
约
1500人
东北
2135
90
潭村
1712
1500
居民
约
2100人
东北
2234
91
贵岗村
1345
811
居民
约
800人
东北
1708
92
冲邓
939
506
居民
约
1500人
东北
1051
93
冲榜村
1879
517
居民
约
1800人
东北
2048
注: 以本扩建项目中心位置(
E112.927755°,N22.465280°)原点坐标
(三)建设内容
表
2-2 项目工程组成
工程类型
工程名称
扩建项目
扩建后全厂
实际建设内容
主体工程
生产车间
总建筑面积约
11000m2,主要进
行调浆、印花、定型等工序
总建筑面积约
11000m2,
主要进行调浆、印花、定
型等工序
与环评及批复一致
配套工程
办公室
约
900m2,主要用于办公
约
900m2,主要用于办公 与环评及批复一致
危废间
约
20m2,用于暂存危险废物
约
20m2,用于暂存危险废
物
与环评及批复一致
公用工程
供电
电源来自市政供电系统
电源来自市政供电系统 与环评及批复一致
给水
市政自来水管网
市政自来水管网
与环评及批复一致
环保工程
废水处理
本扩建项目新增厨房生活污水
经隔油隔渣池、其余生活污水经
化粪池预处理后与生产废水一同排入园区原有的废水处理系
统处理达到《纺织染整工业水污
染物排放标准》(
GB4287-2012
本扩建项目新增厨房生
活污水经隔油隔渣池、其
余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与生产废水一同排入园区原有的废水处
理系统处理达到《纺织染
与环评及批复一致
— 10 —
)及其修改单表
2直接排放标准
后
70%回用于生产,剩余30%排
入陈冲水道
整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
准》(
GB4287-2012)及
其修改单表
2直接排放标
准后
70%回用于生产,
剩余
30%排入陈冲水道
废气处理
浆房、定型机及干布机产生的
VOCs、NOX、SO2及TSP收集至
一套“水喷淋
+静电吸附+活性炭
吸附”装置处理达标后从一根
15m高1#排气筒排放
浆房、定型机及干布机产
生的
VOCs、NOX、SO2
及
TSP收集至一套“水喷
淋
+静电吸附+活性炭吸
附”装置处理达标后从一
根
15m高1#排气筒排放
与环评及批复一致
固废处理
1、生活垃圾由当地环卫部门清
运处置;
2、废塑胶袋交废品回收商处理
;
3、废印花网辊及废包装罐交供
应商回收利用;
4、废油、喷淋塔粉尘渣、喷淋
废水及废活性炭收集后交由有
危险废物处理资质的单位处理。
1、生活垃圾由当地环卫
部门清运处置;
2、废塑胶袋交废品回收
商处理;
3、废印花网辊及废包装
罐交供应商回收利用;
4、废油、喷淋塔粉尘渣
、喷淋废水及废活性炭收
集后交由有危险废物处
理资质的单位处理。
与环评及批复一致
噪声
隔声、减振等措施
隔声、减振等措施
与环评及批复一致
3、项目产品能规模
表
2-3 项目主要产品年产一览表
序号
产品名称
单位
原有项目审批
量
迁扩建项目审
报量
迁扩建后总产
能
实际全厂产能
变化情况
1
原项
目
针织成
品布
吨
19051
0
19051
19051
与环评及批复一致
本扩建项
目
棉印花
吨
0
2000
2000
2000
与环评及批复一致
T/C 印
花
吨
0
4000
4000
4000
与环评及批复一致
化纤针织印花
吨
0
4000
4000
4000
与环评及批复一致
4、项目设备情况
表
2-4 项目主要设备清单
序号
名称
规格
/型号
数量(台)
扩建后全厂实际数
量
应用工序
变化情况
本扩建项
目
扩建后 增减量
1
染色机
常温缸
/
0
7
0
7
染色
与环评及批复一致
2
高温缸
/
0
70
0
70
染色
与环评及批复一致
3
拉缸
/
0
14
0
14
染色
与环评及批复一致
4
定型机
/
0
12
0
12
定型
与环评及批复一致
5
干布开幅机
/
0
4
0
4
干布
与环评及批复一致
— 11 —
6
湿布剖幅机
/
0
3
0
3
干布
与环评及批复一致
7
抛缩干布机
/
0
6
0
6
干布
与环评及批复一致
8
干布机
/
0
1
0
1
干布
与环评及批复一致
9
拆布机
/
0
2
0
2
干布
与环评及批复一致
10
圆筒松布机
/
0
6
0
6
干布
与环评及批复一致
11
松布机
/
0
2
0
2
干布
与环评及批复一致
12
脱水机
/
0
10
0
10
干布
与环评及批复一致
13
预缩机
/
0
2
0
2
定型
与环评及批复一致
14
查布机
/
0
43
0
43
检验
与环评及批复一致
15
翻砂机
/
0
19
0
19
翻纱
与环评及批复一致
16
罗纹机
/
0
83
0
83
针织
与环评及批复一致
17
罗纹自动间
/
0
2
0
2
针织
与环评及批复一致
18
平纹机
/
0
58
0
58
针织
与环评及批复一致
19
平纹自动间
/
0
8
0
8
针织
与环评及批复一致
20
双面
/
0
12
0
12
针织
与环评及批复一致
21
卫衣
/
0
6
0
6
针织
与环评及批复一致
22
花鼓机
/
0
19
0
19
针织
与环评及批复一致
23
毛巾机
/
0
14
0
14
胚检
与环评及批复一致
24
横机
/
0
16
0
16
胚检
与环评及批复一致
25
圆桶磁悬浮机
/
0
3
0
3
胚检
与环评及批复一致
26
圆筒机
/
0
6
0
6
胚检
与环评及批复一致
27
圆筒剖布上卷机
0
2
0
2
胚检
与环评及批复一致
28
圆桶平面机
0
1
0
1
胚检
与环评及批复一致
29
燃煤锅炉
/
0
4
0
4
提供动力
与环评及批复一致
30
数码印花打印机
ONEPASS
4
4
4
4
印花
与环评及批复一致
31
定型机
三技
2
2
2
2
定型
与环评及批复一致
32
干布机
天翔
2
2
2
2
蒸化
与环评及批复一致
33
加湿箱
天翔
4
4
4
4
加湿
与环评及批复一致
34
预缩机
天翔
2
2
2
2
预缩
与环评及批复一致
35
平网印花机
进口
2
2
2
2
印花
与环评及批复一致
36
圆网印花机
福建
2
2
2
2
印花
与环评及批复一致
37
打浆机
/
4
4
4
4
调浆
与环评及批复一致
原辅材料消耗及水平衡:
项目主要原材料具体见下表。
表
2-5 主要原辅材料消耗一览表
序号
原辅料
名称
单位
扩建前年用量
扩建后年用量
扩建后全厂实际建设
用量
最大存在
量
物料形态
包装规
格
储存方式
使用工序
变化情况
— 12 —
1
棉纱
吨
20956 20956 20956
/
固体
/
仓库
/常温
/
与环评及批
复一致
2 涤纶丝
吨
647
647
647
/
固体
/
仓库
/常温
/
与环评及批
复一致
3 氨纶丝
吨
400
400
400
/
固体
/
仓库
/常温
/
与环评及批
复一致
4
环保型
染料(包
括分散
性染料、
活性染
料)
吨
294
294
294
/
液体
/
仓库
/常温
/
与环评及批
复一致
5
助剂(包括烧碱、纯碱、元明粉、保险粉、工业盐、双氧水等)
吨
4139
4139
4139
/
/
/
仓库
/常温
/
与环评及批
复一致
6
针、梭织
面料
吨
0
10000 10000
50
固体
/
仓库
/常温
印花生产
与环评及批
复一致
7
水性涂
料
吨
0
0.5
0.5
0.2
液体
/
仓库
/常温
圆网印花及平
网印花生产
与环评及批
复一致
8 粘合剂
吨
0
50
50
10
液体 125kg/
桶
仓库
/常温
圆网印花及平
网印花生产
与环评及批
复一致
9
水性油
墨
吨
0
18
18
2
液体
/
仓库
/常温 数码印花生产
与环评及批
复一致
10 塑胶袋
吨
0
12
12
5
固体
/
仓库
/常温
包装
与环评及批
复一致
项目水平衡见下图。
— 13 —
图
2-1 项目水平衡图 单位:t/a
— 14 —
主要工艺流程及产物环节(附处理工艺流程图,标出产污节点)
图
2-2 项目主要生产工艺流程及产污环节图
主要工艺简单说明:
(
1)胚布半成品入仓:原项目部分胚布半成品入仓。
(
2)排单:按客户订单要求排单等待加工。
(
3)加湿:用加湿箱给棉半成品增加湿度,T/C 及化纤半成品无需加湿可直接进行印花。
(
4)机台印花:根据客户要求,在布料局部或整体进行印花。水性涂料使用前需在密闭
调浆房内按水性涂料:粘合剂:水
=1:100:303 的比例配料后在常温下用打浆机混合搅拌调
成色浆,调配后色浆用于圆网印花机及平网印花机进行印花,数码印花机直接使用水性油墨进
行印花。该过程会产生极少量
VOCs、噪声、废印花网辊及废包装罐等污染物。
— 15 —
(
5)蒸化:印花工序完成后的半成品经过干布机进行高温(温度约为 100~ 180℃) 蒸化
处理,通过机器自带燃烧机燃烧天然气进行供热。该过程会产生
VOCs、天然气燃烧尾气、噪
声、废活性炭、喷淋塔粉尘渣等污染物。
(
6)预缩:蒸化后的半成品在预缩机上进行预缩。
(
7)定型:通过定型机对预缩后的各类织物进行拉幅定型,定型过程封闭进行。该工序
是利用吸湿性较强的化学纤维,在潮湿状态下具有一定的可塑性能,从而消除部分内应力,使
织物的门幅稳定、整齐,改进纺织品外观质量。定型机工作温度约为
110~ 120℃,通过燃烧天
然气进行供热。该过程会产生
VOCs、颗粒物、油烟、天然气燃烧尾气、噪声、废油、喷淋废
水、废活性炭及喷淋塔粉尘渣等污染物。
(
8)品检:对定型后的成品质量进行检查。
(
9)成品包装入库:用塑胶袋将成品包装入库,此过程会产生废塑胶袋。
(
10)出货:成品出货。
2、产污环节汇总
(
1)废气:蒸化、定型过程会产生 VOCs、天然气燃烧尾气、噪声、废活性炭、喷淋塔
粉尘渣等污染物。
(
2)废水:生活污水经隔油隔渣池、其余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与生产废水一同排
入园区原有的废水处理系统处理后
70%回用于生产,剩余 30%排入陈冲水道。
(
3)噪声:主要为各设备运行噪声。
(
4)固废:主要为废气治理产生的废活性炭、喷淋废水、废油和喷淋塔粉尘渣,生产过
程中产生的废塑料袋、废印花网辊、废包装罐和员工日常生活产生的生活垃圾。
3、项目变动情况
通过上文对比可知,本项目实际建设内容与环境影响报告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的建设
内容相比,无发生重大变动的内容。
表
2-6 重大变动判定一览表
污染影响类建设项目重大变动清单(试行)
本项目实际建设情况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性质
1、建设项目开发、使用功能发生变化的
本项目开发、使用功能与环评申报的
一致,未发生变化。
否
规模
2、生产、处置或储存能力增大 30%及以上的。
本项目生产、处置或储存能力与环评
申报的一致,未发生变化。
否
3、生产、处置或储存能力增大,导致废水第
一类污染物排放量增加的。
本项目废水不涉及第一类污染物。
否
4、位于环境质量不达标区的建设项目生产、
处置或储存能力增大,导致相应污染物排放
本项目未导致相应污染物排放量增
加。
否
— 16 —
量增加的(细颗粒物不达标区,相应污染物为二氧硫、氮氧化物、可吸入颗粒物、挥发性有机物;臭氧不达标区,相应污染物为氮氧化物、挥发性有机物;其他大气、水污染物因子不达标区,相应污染物为超标污染因
子)
;位于达标区的建设项目生产、处置或储
存能力增大,导致污染物排放量增加
10%及
以上的。
地点
5、重新选址:在原厂址附近调整(包括总平
面布置变化)导致环境防护距离范围变化且
新增敏感点的。
本项目建设地点与环评申报的一致,不涉及重新选址或在原厂址附近调整(包括总平面布置变化)导致环境防
护距离范围变化且新增敏感点。
否
生产工艺
新增产品品种或生产工艺(含主要生产装置、设备及配套设施)
、主要原辅材料、燃料变化,
导致以下情形之一:
(
1)新增排放污染物种类的(毒性、挥发性
降低的除外);
(
2)位于环境质量达标区的建设项目相应污
染物排放量增加的;
(
3)废水第一类污染物排放量增加的;
(
4)其他污染物排放量增加 10%及以上的。
本项目不新增产品品种或生产工艺(含主要生产装置、设备及配套设
施)
、主要原辅材料、燃料不发生变化,
不会导致排放污染物种类和排放量增
加。
否
7、物料运输、装卸、贮存方式变化,导致大
气污染物无组织排放量增加
10%及以上的。
本项目物料运输、装卸、贮存方式与
环评申报的一致,未发生变化。
否
环境保护措
施
8、废气、废水污染防治措施变化,导致第 6
条中所列情形之一(废气无组织排放改为有
组织排放、污染防治措施强化或改进的除外)
或大气污染物无组织排放量增加
10%及以上
的。
本项目未导致第
6 条中所列情形之一
发生,污染物排放量不增加。
否
通过对比本项目实际建设内容与《污染影响类建设项目重大变动清单(试行)》可知,本
项目实际建设内容不属于重大变动。
— 17 —
表三 主要污染源、污染物处理和排放
主要污染源、污染物处理和排放(附处理流程示意图,标出废水、废气、厂界噪声监测点位)
(一)污染物处理
/处置措施
1、废气
浆房、定型机及干布机产生的废气统一收集至一套“水喷淋
+静电吸附+活性炭吸附”装置处
理后从
25m 排气筒 DA001 排放。
图
3-1 废气处理工艺流程图
(备注:◎表示废气处理前、后采样口)
2、废水
设备清洗废水接入到项目原有污水处理系统进行处理后
70%回用于生产,其余 30%排入陈冲
水道。
图
3-2 生活污水处理流程图
(备注:◎表示废水采样口)
3、噪声
本项目的噪声主要来自各生产设备运转产生的噪声,通过采取减震、隔声等措施,并通过加
强设备日常维护与保养,定期对设备进行检修等综合治理措施进行减噪。
4、固废
(
1)生活垃圾
本扩建项目新增员工
150 人,年工作 300 天,均在厂区内食宿。根据《社会区域类环境影响
评价》
(中国环境科学出版社)
,本扩建项目生活垃圾产生量按每人每天
1kg 计,则员工生活垃圾
的产生量为
45t/a。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统一收集处置。
(
2)一般固废
— 18 —
项目产生的一般固体废物主要来自废塑胶袋、废印花网辊及废包装罐。
①废塑胶袋
本扩建项目包装过程会产生有废塑胶袋,产生量约为
0.05t/a。该类废物为一般工业固废,交
由废品回收商处理。
②废印花网辊
本扩建项目废印花网辊产生量约为
5t/a,交供应商回收再利用。
③废包装罐
废砂带:本扩建项目运营过程中会产生含有涂料和粘合剂的包装罐,该类废物的产生量约为
5t/a,全部由供应商回收处理。
(
3)危险废物
项目产生的危险废物主要来自废油、喷淋塔粉尘渣、喷淋废水和废活性炭。
①喷淋塔粉尘渣
本扩建项目定型及蒸化工序产生的颗粒物经“水喷淋
+静电吸附+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处
理效率约为
80%,会产生粉尘渣,产生量约为 2.448t/a。喷淋塔粉尘渣属于《国家危险废物名录》
(
2025 年)所列的危险废物,废物类别:HW08 废矿物油与含矿物油废物,废物代码:900-249-08,
收集后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定期交由有危险废物处理资质的单位处理。
②废油和喷淋废水
本扩建项目定型工序产生的油烟经“水喷淋
+静电吸附+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油烟总收集
量为
0.552t/a,水喷淋”对油烟处理效率按 50%计算、“静电吸附”对油烟处理效率按 60%计算、
“活性炭吸附”对油烟处理效率按
50%计算。水喷淋塔废水含有油/水混合物,经油烟分离处理
后,水回用于喷淋,水喷淋塔水每年拟更换
2 次,喷淋废水产生量约为 6t/a,油水分离的废油和
静电吸附收集的废油产生量约为
0.442t/a。喷淋废水属于《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25 年)所列
的危险废物,废物类别:
HW09 油/水、烃/水混合物或乳化液,废物代码:900-007-09,废油属于
《国家危险废物名录》
(
2025 年)所列的危险废物,废物类别:HW08 废矿物油与含矿物油废物,
废物代码:
900-249-08,收集后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定期交由有危险废物处理资质的单位处理。
③废活性炭
本扩建项目定型机产生的油烟、
VOCs 及干布机产生的 VOCs 收集“水喷淋+静电吸附+活
性炭吸附”装置处理,
VOCs 总收集量为 2.602t/a,油烟总收集量为 0.552t/a,“活性炭吸附”对
VOCs 处理效率按 90%,“水喷淋”对油烟处理效率按 50%计算、“静电吸附”对油烟处理效率
— 19 —
按
60%计算、
“活性炭吸附”对油烟处理效率按
50%计算,则项目活性炭吸附 VOCs 量(含油烟)
约为
2.3975t/a。根据《现代涂装手册》(陈治良,2010 年 1 月,化学工业出版社)的数据,活性
炭吸附效率按
0.25kg/kg 计算,则本扩建项目至少需要活性炭 9.59t/a,本扩建项目拟设活性炭箱
吸附有机废气,箱内装填颗粒状活性炭吸附有机废气。本扩建项目拟设收集有机废气风量
97000m3/h,活性炭吸附箱总有效过滤面积 48m2,风速约 0.56m/s(符合《吸附法工业有机废气
治理工程技术规范》(
HJ20206-2013)中:采用颗粒状吸附剂时,气体流速宜低于 0.6m/s),每
层活性炭填充厚度均为
0.1m,则活性炭箱内需填充活性炭量为 4.8m3,约 3.12t(活性炭密度为
0.65g/cm3)。本扩建项目活性炭拟约三个月更换一次,每次更换 3.12t,则活性炭更换量为 12.48t/a
(>
9.59t/a),可以满足本扩建项目废气处理需求,本扩建项目相应产生的废活性炭量为
14.8775t/a。废活性炭属于《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25 年版)》所列的危险废物,废物类别:HW49
其他废物,废物代码:
900-041-49,收集后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定期交由有危险废物处理资质的
单位处理。
— 20 —
表四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主要结论及审批部门审批决定
— 21 —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主要结论及审批部门审批决定:
(一)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主要结论
1、水环境影响分析结论
本扩建项目营运期外排废水包括员工生活污水及设备清洗废水。本扩建项目新增厨房生活
污水经隔油隔渣池、其余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与生产废水一同排入园区原有的废水处理
系统处理达到《纺织染整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
GB4287-2012)后 70%回用于生产,剩余
30%排入陈冲水道。
综上所述,本扩建项目只要加强管理,确保各项污水处理设施正常运行,则外排废水能够
实现达标排放,不会对纳污水体的水环境质量造成明显不良的影响。
2、大气环境影响分析结论
本扩建项目蒸化及定型等工序产生的有机废气、油烟、颗粒物及天然气燃烧尾气统一收集
至一套“水喷淋
+静电吸附+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从 25m 高排气筒排放,同时加强车间通
风换气。经上述措施后,项目产生的
VOCs 可满足广东省地方标准《家具制造行业挥发性有机
化合物排放标准》(
DB44/814-2010)中表 1 第Ⅱ时段排放限值及表 2 无组织排放监控点浓度
限值、《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
GB37822-2019)表 A.1 厂区内 VOCs 无组织
特别排放限值,
NOX、SO2 满足广东省地方标准《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 44/765-2019)
表
2 新建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浓度限值,TSP 满足广东省地方标准《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
准》(
DB 44/765-2019)表 2 新建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浓度限值及广东省地方标准《大气污染
物排放限值》(
DB44/27-2001)第二时段二级标准及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
综上所述,项目产生废气对周边空气环境的影响不大。
3、声环境影响分析结论
本项目产生的噪声主要来自各生产设备运转产生的噪声,经采取减震、隔声等措施,并通
过加强设备日常维护与保养,定期对设备进行检修等综合治理措施进行减噪,预计项目噪声能
够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
GBl2348-2008)3 类标准,因此不会对周围声环
境产生明显的影响。
4、固体废物影响分析结论
本项目产生的主要固体废弃物为废塑胶袋、废印花网辊及废包装罐、生活垃圾和危险废物。
工业固废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
GB18599-2020),本项目产生
的废塑胶袋交由废品回收商处理,废印花网辊及废包装罐收集后交由供应商回收处理;危险废
— 22 —
物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
GB 18597-2023),本项目废油、喷淋塔粉尘渣、喷淋
废水和废活性炭经收集后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内,按照签订的危废处理合同,定期交有危险废物
经营许可证的单位处理;生活垃圾由当地环卫清运处理。
5、结论
综上所述,江门市新会区冠华针织厂有限公司年产棉、
T/C、化纤针织印花 10000 吨扩建
项目符合国家及地方的产业政策,用地合法,选址合理。项目运营产生的各种污染因素经过治
理后可达到相关环境标准和环保法规的要求,对周围水环境、大气环境、声环境的影响较小。
项目在实施过程中,必须严格落实本评价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和相关管理规定,确保环保
设施正常运转,确保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则项目对环境的影响是可以控制点,在此前提条件
下,从环境保护角度分析,本项目建设是可行的。
(二)审批部门审批决定
2020 年 12 月 31 日,江门市生态环境局以江新环审[2020]287 号文对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进行了批复,批复内容如下:
一、江门市新会区冠华针织厂有限公司位于江门市新会区罗坑镇工业大道东
1 号,从事纺
织品的织造、印染及后整理加工,现在厂内建设年产棉、
T/C、化纤针织印花 10000 吨扩建项
目,扩建项目建筑面积
12144 平方米,年增产棉印花 2000 吨、T/C 印花 4000 吨、化纤针织印
花
4000 吨,增加的生产设备主要为:数码印花打印机 4 台、定型机 2 台、干布机 2 台、加湿
箱
4 台、预缩机 2 台、平网印花机 2 台、圆网印花机 2 台、打浆机 4 台等。
二、受我局委托,华南环境科学研究所对《报告表》进行技术评估,出具的技术评估意见
认为,
《报告表》编制较规范,内容较全面,环境概况、项目建设内容介绍较清楚,采用的评
价技术方法基本符合环评技术导则及有关规范的要求,环保措施基本可行,评价结论总体可信。
三、根据《报告表》的评价结论和技术评估机构的技术评估意见,在全面落实《报告表》
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和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并确保污染物排放稳定达标和符合总量控制要求的
前提下,该项目建设在环境保护角度可行。
四、项目建设应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须按《报告表》限定工程内容建设,不得选用明令禁止、淘汰、限制的生产工艺和
设备,生产设备均使用清洁能源。
(二)落实有效的大气污染防治措施,加强生产废气的收集和治理,通过尽量采用密闭式
生产设备和在封闭区域进行生产,以及安装高效集气装置,最大限度提高有机废气等生产废气
— 23 —
收集率,同时配套高效治理设施,确保生产废气有效收集治理达标后高空排放,其中有机废气
排放参照执行广东省《家具制造行业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排放标准》
(
DB44/814-2010)II 时段排
放 限 值 及 无 组 织 排 放 监 控 点 浓 度 限 值 , 并 按 照 《 挥 发 性 有 机 物 无 组 织 排 放 控 制 标 准 》
(
GB37822-2019)做好无组织排放控制要求;天然气燃烧废气排放参照执行广东省《锅炉大
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
DB44/765-2019)中表 2 新建燃气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浓度限值;颗粒物
排放执行广东省《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
DB44/765-2019)中表 2 新建燃气锅炉大气污染
物排放浓度限值和广东省地方标准《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
(
DB44/27-2001)第二时段无组织
排放监控浓度限值。同时应做好扩建前原有生产废气的收集治理,确保稳定达标排放。
(三)按“清污分流、雨污分流、分类收集、分质处理、循环用水”的原则设置给排水系
统,落实各类废水的收集和治理,其中废气治理喷淋用水全部收集处理后循环使用,不外排;
设备清洗水等生产废水和预处理后的生活污水全部收集排入原有废水处理系统进行有效处理
后部分回用,回用率应确保不低于
70%,其余部分达标排放,经回用后废水排放量须控制在
2783.25 吨/年以内,排放执行《纺织染整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4287-2012)及其修改单
中表
2 直接排放水污染物排放浓度限值。
(四)通过优化厂区布局,选用低噪声设备及采取减震、隔音、降噪等措施,确保扩建后
厂界噪声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
(
GB12348-2008)中的 3 类声环境功能区排
放限值要求。
(五)按固体废物“资源化、减量化、无害化”处理处置原则,落实各类固体废物的处置
和综合利用措施,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应立足于回收利用,不能利用的应按有关要求进行处置;
危险废物妥善收集后交有资质的危险废物处理单位处理,并严格执行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制度;
生活垃圾交环卫部门处理。危险废物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临时性贮存设施应符合国家《危险废
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
(
GB18597-2001,2013 年修改单)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
污染控制标准》
(
GB18599-2001,2013 年修改单)的规定。
(六)做好生产车间、仓储区、废水收集处理设施等的防腐防渗措施,并采取措施防止跑、
冒、滴、漏,避免污染土壤、地下水。
(七)落实环境风险预防措施,强化环境风险管理,建立健全突发环境事件应急体系,落
实有效的应急措施,强化应急演练,有效防止突发环境事件污染,确保环境安全。
五、根据《报告表》核算,江门市新会区冠华针织厂有限公司年产棉、
T/C、化纤针织印
花
10000 吨扩建项目建成后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为:CODcr≤0.223 吨/年、氨氮≤0.028 吨/年、
— 24 —
SO2≤0.3 吨/年、NOx≤2.381 吨/年、VOCs≤1.367 吨/年,其中 CODcr、氨氮、SO2、NOx 排
放总量指标在江门市新会区冠华针织厂有限公司现有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指标内调剂,不再另
行分配,新增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指标确定为:
VOCs≤1.367 吨/年。
六、项目需要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
用,建成后经验收合格,方可投入生产或使用。
七、项目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
大变动的,应当重新报批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 25 —
表五 验收监测质量保证及质量控制验收监测质量保证及质量控制:
验收监测的质量保证和质量控制按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国环规环
评
[2017]4 号)、《固定污染源排气中颗粒物测定与气态污染物采样方法》(GB/T 16157-1996 及
其修改单)、《污水监测技术规范》(
HJ91.1-2019)和《大气污染物无组织排放监测技术导则》
(
HJ/T 55-2000)中的质量保证和质量控制有关章节的要求进行。
(一)水质监测分析过程中的质量保证和质量控制
水样的采集、运输、保存、实验室分析和数据计算的全过程均按《水质采样技术指导》
(
HJ
494-2009)等的要求进行。选择的方法检出限应满足要求。采样过程中应采集一定比例的平行
样;实验室分析过程一般应使用标准物质、空白试验、平行双样测定、加标回收率测定等质控
措施,并对质控数据分析,附质控数据分析表。
(二)气体监测分析过程中的质量保证和质量控制
1、废气质量保证和质量控制
废气监测质量保证按照国家环保局发布的《环境监测技术规范》和《环境空气监测质量保
证手册》的要求与规定进行全过程质量控制。
2、废气监测质控措施
(
1)采样设备采样前进行流量校准,项目分析仪器标气标定,单点校准;采样分析设备
强检合格,人员持证上岗。
(
2)监测过程采取标气标定;监测设备强检合格;监测人员持证上岗。
(
3 ) 采样 过程 按照 《固 定 污染 源排 气中 颗粒 物 的测 定与 气态 污染 物 采样 方法》
(
GB16157-1996)中的要求进行。
(三)噪声监测分析过程中的质量保证和质量控制
监测质量保证和质量控制按照声环境质量标准(
GB 3096-2008)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
声排放标准》
(
GB 12348-2008)的要求进行。
1、优先采用了国标监测分析方法,监测采样与测试分析人员均经国家考核合格并持证上
岗,监测仪器经计量部门检定并在有效使用期内。
2、测量时传声器加设了防风罩。3、测量时无雨雪、无雷电,风速小于 5m/s,天气条件满足监测要求。4、监测数据和技术报告执行三级审核制度。5、采样、测试分析质量保证和质量控制。声级计在测试前后用标准声源进行校准,测量
— 26 —
前后仪器的灵敏度相差不大于
0.5dB,满足要求。
(四)监测分析方法
表
5-1 检测项目、方法依据、使用仪器、检出限一览表
样品类别
检测项目
检测方法
使用仪器
检出限
废水
pH 值
《水质
pH 值的测定 电极法》HJ
1147-2020
SX711 型多参数测
量仪
/
色度
《水质 色度的测定 稀释倍数法》
HJ1182-2021
50mL 具塞比色管
2 倍
石油类
《水质 石油类和动植物油类的测定 红外
分光光度法》
HJ 637-2018
JC-OIL-8 红外分光
测油仪
0.06mg/L
动植物油类
《水质 石油类和动植物油类的测定 红外
分光光度法》
HJ 637-2018
JC-OIL-8 红外分光
测油仪
0.06mg/L
可吸附有机卤
素
氯
《水质 可吸附有机卤素(
AOX)的测定 离
子色谱法》
HJ/T 83-2001
CIC-D100 离子色谱
仪
15μg/L
氟
5μg/L
溴
9μg/L
挥发酚
《水质 挥发酚的测定
4-氨基安替比林分
光光度法》
HJ 503-2009
BlueStar B
紫外可见分光光度
计
0.01mg/L
氨氮
《水质 氨氮的测定 纳氏试剂分光光度法》
HJ 535-2009
BlueStar B
紫外可见分光光度
计
0.025mg/L
悬浮物
《水质 悬浮物的测定 重量法》
GB/T
11901-1989
ATY224 电子天平
/
化学需氧量
《水质 化学需氧量的测定 重铬酸盐法》
HJ
828-2017
50mL 滴定管
4mg/L
五日生化需氧
量
《水质 五日生化需氧量(
BOD5)的测定 稀
释与接种法》
HJ 505-2009
JPB-607A
便携式溶解氧测定
仪
0.5mg/L
总氮
《水质 总氮的测定 碱性过硫酸钾消解紫
外分光光度法》
HJ 636-2012
BlueStar B
紫外可见分光光度
计
0.05mg/L
总磷
《水质 总磷的测定 钼酸铵分光光度法》
GB/T 11893-1989
BlueStar B
紫外可见分光光度
计
0.01mg/L
硫化物
《水质 硫化物的测定 亚甲基蓝分光光度
法》
HJ 1226-2021
BlueStar B
紫外可见分光光度
计
0.01mg/L
苯胺类化合物
《水质 苯胺类化合物的测定
N- (1-萘基)
乙二胺偶氮分光光度法》
GB 11889-1989
BlueStar B
紫外可见分光光度
计
0.03mg/L
溶解性固体
《水和废水监测分析方法》
(第四版增补版)
国家环境保护总局
2002 年 103-105℃烘
干的可滤残渣(
A)3.1.7(2)
ATY224 电子天平
5mg/L
氟化物
《水质 氟化物的测定 氟试剂分光光度法》
HJ488-2009
BlueStar B
紫外可见分光光度
计
0.02mg/L
有组织废气
非甲烷总烃
《固定污染源废气 总烃、 甲烷和非甲烷总
烃的测定 气相色谱法》
HJ 38-2017
V5000
气相色谱仪
0.07mg/m3
— 27 —
烟气黑度
《固定污染源废气 烟气黑度的测定 林格
曼望远镜法》
HJ 1287-2023
RB-LP 型
林格曼测烟望远镜
1 级
颗粒物
《固定污染源排气中颗粒物测定与气态污
染物采样方法》
GB/T 16157-1996 及其修改
单(生态环境部公告
2017 年第 87 号)
ATY224 电子天平
/
二氧化硫
《固定污染源废气 二氧化硫的测定 定电
位电解法》
HJ 57-2017
MH3300 型烟气烟
尘颗粒物浓度测试
仪
3mg/m3
氮氧化物
《固定污染源废气 氮氧化物的测定 定电
位电解法》
HJ 693-2014
MH3300 型烟气烟
尘颗粒物浓度测试
仪
3mg/m3
总
VOCs
《家具制造行业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排放标
准》
DB44/814-2010 附录 D VOCs 监测方法
气相色谱仪
GC-A60
/
无组织废气
臭气浓度
《环境空气和废气
臭气的测定 三点比较
式臭袋法》
HJ 1262-2022
JK-WRY007 无臭
空气净化装置
/
颗粒物
《环境空气 总悬浮颗粒物的测定 重量法》
HJ1263-2022
AUW120D 电子天
平
/
非甲烷总烃
《环境空气 总烃、 甲烷和非甲烷总烃的测
定直接进样
-气相色谱法》HJ 604-2017
V5000
气相色谱仪
0.07mg/m3
硫化氢
《空气和废气监测分析方法》(第四版增补
版)国家环境保护总局
2003 年亚甲基蓝分
光光度法(
B)3.1.11(2)
BlueStar B
紫外可见分光光度
计
0.001mg/m3
氨
《环境空气 氨的测定 次氯酸钠
-水杨酸分
光光度法》
HJ 534-2009
BlueStar B
紫外可见分光光度
计
0.025mg/m3
噪声
工业企业厂界
环境噪声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
GB
12348-2008
多功能声级计
AWA5688 型
/
采样依据
《固定污染源排气中颗粒物测定与气态污染物采样方法》(
GB/T 16157-1996)及其修改单
《恶臭污染环境监测技术规范》
HJ 905-2017
《大气污染物无组织排放监测技术导则》(
HJ/T 55-2000)
《污水监测技术规范》(
HJ 91.1-2019)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
GB 12348-2008
备注
“
/”表示没有该项
— 28 —
表六 验收监测内容验收监测内容:
表
6-1 检测内容一览表
样品类别
检测项目
检测点位
检测频次
样品状态
采样日期
废水
pH 值、挥发酚、溶解性固
体、可吸附有机卤素、化学需氧量、氟化物、氨氮、动植物油类、总氮、石油类、苯胺类化合物、硫化物、悬浮物、二氧化氯、总磷、五
日生化需氧量、色度
生产废水处理前
4 次/天,2
天
浅黄色、弱臭味、
少量浮油
*开通会员可解锁*
至
*开通会员可解锁*、
*开通会员可解锁*
至
*开通会员可解锁*
生产废水处理后
无色、无味、无
浮油
有组织废气
颗粒物、总
VOCs、非甲烷
总烃、氮氧化物、二氧化硫
排气筒
DA001 处理前 3
次
/天,2
天
完好
颗粒物、总
VOCs、非甲烷
总烃、氮氧化物、二氧化硫、
烟气黑度
排气筒
DA001 处理后 3
次
/天,2
天
完好
无组织废气
颗粒物、硫化氢、总
VOCs
上风向
1#
3 次/天,2
天
完好
下风向
2#
下风向
3#
下风向
4#
氨、臭气浓度
上风向
1#
4 次/天,2
天
密封完好
下风向
2#
下风向
3#
下风向
4#
非甲烷总烃
厂内检测点
5#
3 次/天,2
天
噪声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
厂界东北侧外
1 米处 1#
2 次/天,2
天
--
厂界东南侧外
1 米处 2#
厂界西南侧外
1 米处 3#
厂界西北侧外
1 米处 4#
— 29 —
图
6-1 本项目监测点位示意图
— 30 —
表七 验收监测结果
验收监测期间生产工况记录:
江门市新会区冠华针织厂有限公司建设项目进行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期间,主体工程正
常运转、环保设施正常运行,
2026 年 03 月 17 日棉印花生产负荷达到 82%,T/C 印花生产负
荷达到
81%,化纤针织印花生产负荷达到 81.2%;2026 年 03 月 18 日棉印花生产负荷达到 81%,
T/C 印花生产负荷达到 82%,化纤针织印花生产负荷达到 80%;2026 年 03 月 19 日棉印花生
产负荷达到
82%,T/C 印花生产负荷达到 80%,化纤针织印花生产负荷达到 82%;2026 年 04
月
22 日棉印花生产负荷达到 81%,T/C 印花生产负荷达到 82%,化纤针织印花生产负荷达到
80%;2026 年 04 月 23 日棉印花生产负荷达到 81%,T/C 印花生产负荷达到 83%,化纤针织印
花生产负荷达到
82%。
表
7-1 生产工况记录表
时间
产品名称
年生产规模
设计日产量
实际日产量
生产负荷
2026 年 03 月
017 日
棉印花
2000 吨
6.67 吨
5.48 吨
82%
T/C 印花
4000 吨
13.3 吨
10.76 吨
81%
化纤针织印花
4000 吨
13.3 吨
10.8 吨
81.2%
2026 年 03 月
18 日
棉印花
2000 吨
6.67 吨
5.4 吨
81%
T/C 印花
4000 吨
13.3 吨
10.9 吨
82%
化纤针织印花
4000 吨
13.3 吨
10.7 吨
80%
2026 年 03 月
19 日
棉印花
2000 吨
6.67 吨
5.46 吨
82%
T/C 印花
4000 吨
13.3 吨
10.68 吨
80%
化纤针织印花
4000 吨
13.3 吨
10.88 吨
82%
2026 年 04 月
22 日
棉印花
2000 吨
6.67 吨
5.38 吨
81%
T/C 印花
4000 吨
13.3 吨
10.96 吨
82%
化纤针织印花
4000 吨
13.3 吨
10.6 吨
80%
2026 年 04 月
23 日
棉印花
2000 吨
6.67 吨
5.41 吨
81%
T/C 印花
4000 吨
13.3 吨
10.98 吨
83%
化纤针织印花
4000 吨
13.3 吨
10.96 吨
82%
— 31 —
验收监测结果:
(一)废气
表
7-2 有组织废气监测结果一览表
监测点位
检测项目
采样日期
检测结果
参考限值
第一次
第二次
第三次
生产废气排
放口
-处理前
颗粒物
浓度
*开通会员可解锁*
44.7
48.1
46.7
-
*开通会员可解锁*
48.6
47.7
46.9
产生速率
*开通会员可解锁*
1.1
1.3
1.2
-
*开通会员可解锁*
1.0
1.1
1.0
总
VOCs
浓度
*开通会员可解锁*
63.9
52.7
51.0
-
*开通会员可解锁*
35.5
49.0
37.1
产生速率
*开通会员可解锁*
1.6
1.4
1.3
-
*开通会员可解锁*
0.76
1.1
0.83
非甲烷总烃
浓度
*开通会员可解锁*
9.24
9.56
9.93
-
*开通会员可解锁*
5.88
6.38
5.54
产生速率
*开通会员可解锁*
0.23
0.26
0.25
-
*开通会员可解锁*
0.13
0.15
0.12
氮氧化物
浓度
*开通会员可解锁*
31
29
28
-
*开通会员可解锁*
41
37
42
产生速率
*开通会员可解锁*
0.76
0.78
0.71
-
*开通会员可解锁*
0.88
0.86
0.94
二氧化硫
浓度
*开通会员可解锁*
ND
ND
ND
-
*开通会员可解锁*
ND
ND
ND
产生速率
*开通会员可解锁*
-
-
-
-
*开通会员可解锁*
-
-
-
标干风量
m3/h
*开通会员可解锁*
24491
27004
25185
-
*开通会员可解锁*
21357
23355
22334
生产废气排
放口
-处理后
颗粒物
浓度
*开通会员可解锁*
<20
<20
<20
120
*开通会员可解锁*
<20
<20
<20
排放速率
*开通会员可解锁*
-
-
-
1.45
*开通会员可解锁*
-
-
-
总
VOCs
浓度
*开通会员可解锁*
4.13
1.97
3.03
30
*开通会员可解锁*
0.933
2.54
1.42
排放速率
*开通会员可解锁*
0.12
0.056
0.084
1.45
*开通会员可解锁*
0.026
0.071
0.041
非甲烷总
烃
浓度
*开通会员可解锁*
1.45
1.51
1.19
80
*开通会员可解锁*
1.66
1.33
1.72
排放速率
*开通会员可解锁*
0.041
0.043
0.033
-
*开通会员可解锁*
0.047
0.037
0.050
氮氧化物
浓度
*开通会员可解锁*
11
6
6
-
*开通会员可解锁*
9
6
4
排放速率
*开通会员可解锁*
0.31
0.17
0.17
-
*开通会员可解锁*
0.26
0.17
0.12
折算浓度
*开通会员可解锁*
97
57
57
300
*开通会员可解锁*
74
46
41
二氧化硫
浓度
*开通会员可解锁*
ND
ND
ND
-
— 32 —
*开通会员可解锁*
ND
ND
ND
排放速率
*开通会员可解锁*
-
-
-
-
*开通会员可解锁*
-
-
-
折算浓度
*开通会员可解锁*
ND
ND
ND
200
*开通会员可解锁*
ND
ND
ND
烟气黑度
*开通会员可解锁*
<1
<1
<1
≤
1 级
*开通会员可解锁*
<1
<1
<1
标干风量
m3/h
*开通会员可解锁*
28567
28543
27819
-
*开通会员可解锁*
28359
27966
29154
含氧量
%
*开通会员可解锁*
19.6
19.7
19.7
-
*开通会员可解锁*
19.5
19.4
19.8
排气筒高度
25m
处理设施
水喷淋
+静电吸附+活性炭吸附
备注:①本次检测结果只对当次采集样品负责;
②浓度单位:臭气浓度无量纲,其余为
mg/m3,排放速率单位:kg/h;
③“
ND”表示检测结果小于检出限,“-”表示不作评价;
④颗粒物参考广东省地方标准《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
(
DB 44/27-2001)第二时段二级标准及考广东省《
关于贯彻落实〈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方案〉的实施意见》
(粤环函〔
2019〕1112号)中的重点区域
工业炉窑标准限值两者较严值;总
VOCs参考广东省地方标准《家具制造行业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排放标准
》(
DB44/814-2010)表1排气筒VOCs排放限值中第II时段;非甲烷总烃参考广东省地方标准《固定污染源
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
(
DB44/2367-2022)表1挥发性有机物排放限值;其余参考广东省《关于贯彻
落实〈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方案〉的实施意见》
(粤环函〔
2019〕1112号)中的重点区域工业炉窑
标准限值。
以上监测结果表明,验收监测期间,项目排气筒(
DA001)颗粒物达到广东省地方标准《大
气污染物排放限值》
(
DB44/27-2001)第二时段二级标准及参考执行广东省《关于贯彻落实〈工
业炉窑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方案〉的实施意见》
(粤环函〔
2019〕1112 号)中的重点区域工业炉
窑标准限值两者较严值;总
VOCS 排放达到广东省地方标准《家具制造行业挥发性有机化合
物排放标准》
(
DB44/814-2010)中表 1 第Ⅱ时段排放限值;非甲烷总烃达到广东省地方标准《固
定污染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
DB44/2367-2022)表 1 挥发性有机物排放限值;二氧
化硫和氮氧化物排放达到广东省《关于贯彻落实〈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方案〉的实施意
见》
(粤环函〔
2019〕1112 号)中的重点区域工业炉窑标准限值。
表
7-3 无组织废气检测结果 1
检测项目
检测点位
采样日期
检测结果
参考限值
第一次
第二次
第三次
第四次
颗粒物
上风向
1#
*开通会员可解锁*
0.282
0.269
0.275
-
1.0
*开通会员可解锁*
0.228
0.257
0.235
-
下风向
2#
*开通会员可解锁*
0.442
0.419
0.439
-
*开通会员可解锁*
0.435
0.402
0.479
-
下风向
3#
*开通会员可解锁*
0.420
0.412
0.484
-
*开通会员可解锁*
0.452
0.445
0.425
-
— 33 —
下风向
4#
*开通会员可解锁*
0.425
0.414
0.459
-
*开通会员可解锁*
0.467
0.444
0.455
-
硫化氢
上风向
1#
*开通会员可解锁*
0.003
0.005
0.005
-
0.06
*开通会员可解锁*
0.003
0.004
0.003
-
下风向
2#
*开通会员可解锁*
0.011
0.012
0.006
-
*开通会员可解锁*
0.010
0.008
0.013
-
下风向
3#
*开通会员可解锁*
0.008
0.007
0.010
-
*开通会员可解锁*
0.006
0.005
0.010
-
下风向
4#
*开通会员可解锁*
0.007
0.007
0.010
-
*开通会员可解锁*
0.009
0.009
0.007
-
总
VOCs
上风向
1#
*开通会员可解锁*
0.23
0.24
0.26
-
2.0
*开通会员可解锁*
0.23
0.21
0.23
-
下风向
2#
*开通会员可解锁*
0.42
0.33
0.44
-
*开通会员可解锁*
0.25
0.28
0.24
-
下风向
3#
*开通会员可解锁*
0.32
0.31
0.38
-
*开通会员可解锁*
0.29
0.26
0.25
-
下风向
4#
*开通会员可解锁*
0.34
0.32
0.25
-
*开通会员可解锁*
0.25
0.25
0.29
-
氨
上风向
1#
*开通会员可解锁*
0.086
0.068
0.139
0.106
1.5
*开通会员可解锁*
0.115
0.060
0.076
0.072
下风向
2#
*开通会员可解锁*
0.380
0.194
0.189
0.281
*开通会员可解锁*
0.318
0.232
0.293
0.345
下风向
3#
*开通会员可解锁*
0.297
0.232
0.303
0.376
*开通会员可解锁*
0.221
0.347
0.322
0.426
下风向
4#
*开通会员可解锁*
0.341
0.351
0.371
0.185
*开通会员可解锁*
0.379
0.397
0.300
0.233
臭气浓度
上风向
1#
*开通会员可解锁*
<10
<10
<10
<10
20
*开通会员可解锁*
<10
<10
<10
<10
下风向
2#
*开通会员可解锁*
13
12
12
12
*开通会员可解锁*
12
11
12
12
臭气浓度
下风向
3#
*开通会员可解锁*
15
13
11
12
20
*开通会员可解锁*
15
14
14
15
下风向
4#
*开通会员可解锁*
12
11
13
12
*开通会员可解锁*
12
12
12
11
非甲烷总烃
厂区
5#
*开通会员可解锁*
0.38
0.50
0.40
-
6.0
*开通会员可解锁*
0.72
0.63
0.71
-
备注:①本次检测结果只对当次采集样品负责;②浓度单位:臭气浓度无量纲,其余为
mg/m3;
③“
-”表示不作评价;
④厂区非甲烷总烃参考《固定污染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
(
DB44 2367-2022)表 3 厂区内 VOCs 无
组织排放限值;
总
VOCs 参考广东省地方标准《家具制造行业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排放标准》(DB44/814-2010)
表
2 无组织排放监控点浓度限值;颗粒物参考广东省地方标准《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
二时段无组织排放监控点浓度限值;其余参考《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
(
GB14554-93)表 1 恶臭污染物厂界
新扩改建二级标准值。
以上监测结果表明,验收监测期间,项目厂界总
VOCs 达到广东省地方标准《家具制造行
业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排放标准》(
DB44/814-2010)中表 2 无组织排放监控点浓度限值;颗粒
— 34 —
物达到广东省地方标准《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
DB44/27-2001)第二时段无组织排放监控浓
度限值;硫化氢、氨和臭气浓度达到《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
GB14554-93)表 1 恶臭污染
物厂界新扩改建二级标准。
厂区非甲烷总烃执行《固定污染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
DB442367-2022)表 3
厂区内
VOCs 无组织排放限值。
(二)废水
表
7-4 废水检测结果
检测点位
检测项目
采样日期
检测结果
参考限值
第一次
第二次
第三次
第四次
生产废水处
理前
pH 值
*开通会员可解锁*
8.5(水温
37.2℃)
8.4(水温
39.1℃)
8.5(水温
38.4℃)
8.5(水温
37.9℃)
-
*开通会员可解锁*
8.5(水温
28.4℃)
8.4(水温
28.9℃)
8.5(水温
29.3℃)
8.4(水温
29.1℃)
挥发酚
*开通会员可解锁*
0.115
0.103
0.107
0.120
-
*开通会员可解锁*
0.128
0.120
0.103
0.111
溶解性固体
*开通会员可解锁*
4.43×103
4.14×103
4.69×103
4.31×103
-
*开通会员可解锁*
4.16×103
4.28×103
4.42×103
4.35×103
可吸附有机
卤素
*开通会员可解锁*
0.058
0.058
0.055
0.056
-
*开通会员可解锁*
0.084
0.084
0.088
0.088
化学需氧量
*开通会员可解锁*
401
391
407
409
-
*开通会员可解锁*
373
379
384
382
氟化物
*开通会员可解锁*
0.68
0.64
0.73
0.76
-
*开通会员可解锁*
0.79
0.86
0.89
0.86
氨氮
*开通会员可解锁*
16.0
17.2
15.3
15.1
-
*开通会员可解锁*
14.1
13.0
14.8
15.5
动植物油类
*开通会员可解锁*
1.92
1.31
1.69
2.09
-
*开通会员可解锁*
2.64
2.66
2.64
2.60
总氮
*开通会员可解锁*
27.8
29.6
28.0
29.4
-
*开通会员可解锁*
29.9
29.2
28.8
30.6
石油类
*开通会员可解锁*
1.16
1.15
1.01
1.09
-
*开通会员可解锁*
2.29
2.26
2.25
2.29
苯胺类化合物
*开通会员可解锁*
0.42
0.45
0.46
0.44
-
*开通会员可解锁*
0.45
0.49
0.48
0.46
硫化物
*开通会员可解锁*
0.14
0.12
0.16
0.13
-
*开通会员可解锁*
0.15
0.17
0.18
0.13
悬浮物
*开通会员可解锁*
118
99
87
107
-
*开通会员可解锁*
111
87
108
103
二氧化氯
*开通会员可解锁*
ND
ND
ND
ND
-
*开通会员可解锁*
ND
ND
ND
ND
总磷
*开通会员可解锁*
2.19
2.12
2.00
2.23
-
*开通会员可解锁*
1.99
2.06
2.16
1.94
五日生化需
氧量
*开通会员可解锁*
185
158
175
195
-
*开通会员可解锁*
168
185
178
165
色度
*开通会员可解锁*
8
9
7
7
-
*开通会员可解锁*
6
7
6
7
— 35 —
生产废水处
理后
pH 值
*开通会员可解锁*
8.2(水温
25.0℃)
8.1(水温
25.8℃)
8.1(水温
25.4℃)
8.1(水温
25.5℃)
6-9
*开通会员可解锁*
8.1(水温
26.1℃)
8.1(水温
26.5℃)
8.2(水温
26.8℃)
8.2(水温
27.3℃)
挥发酚
*开通会员可解锁*
ND
ND
ND
ND
0.3
*开通会员可解锁*
ND
ND
ND
ND
溶解性固体
*开通会员可解锁*
1.66×103
1.54×103
1.73×103
1.64×103
-
*开通会员可解锁*
1.51×103
1.41×103
1.33×103
1.60×103
可吸附有机
卤素
*开通会员可解锁*
ND
ND
ND
ND
1.0
*开通会员可解锁*
ND
ND
ND
ND
化学需氧量
*开通会员可解锁*
28
31
34
30
80
*开通会员可解锁*
28
25
23
26
氟化物
*开通会员可解锁*
0.29
0.22
0.22
0.25
10
*开通会员可解锁*
0.25
0.29
0.25
0.32
氨氮
*开通会员可解锁*
1.72
1.89
1.65
1.56
10
*开通会员可解锁*
1.22
1.14
1.19
1.00
动植物油类
*开通会员可解锁*
0.21
0.25
0.21
0.28
10
*开通会员可解锁*
1.10
1.21
1.04
1.14
总氮
*开通会员可解锁*
3.22
3.26
3.21
3.08
15
*开通会员可解锁*
3.40
3.32
3.25
3.46
石油类
*开通会员可解锁*
0.10
0.11
0.11
0.07
5.0
*开通会员可解锁*
0.30
0.21
0.21
0.22
苯胺类化合
物
*开通会员可解锁*
0.21
0.19
0.18
0.22
1.0
*开通会员可解锁*
0.18
0.19
0.21
0.22
硫化物
*开通会员可解锁*
0.04
0.05
0.05
0.03
0.5
*开通会员可解锁*
0.07
0.06
0.08
0.05
悬浮物
*开通会员可解锁*
18
23
16
23
50
*开通会员可解锁*
15
11
12
16
二氧化氯
*开通会员可解锁*
ND
ND
ND
ND
0.5
*开通会员可解锁*
ND
ND
ND
ND
总磷
*开通会员可解锁*
0.07
0.09
0.06
0.08
0.5
*开通会员可解锁*
0.11
0.09
0.08
0.12
五日生化需
氧量
*开通会员可解锁*
7.2
8.7
7.8
9.0
20
*开通会员可解锁*
7.0
8.6
8.2
8.2
色度
*开通会员可解锁*
2
2
3
2
40
*开通会员可解锁*
2
3
2
2
处理设施:水解酸化
+接触氧化+混凝沉淀
备注:①本次检测结果只对当次采集样品负责;②浓度单位:
pH 值无量纲,色度为倍,其余为 mg/L;
③“
ND”表示检测结果小于检出限,“-”表示不作评价;
④颜色特征:处理前:浅黄色透明;处理后:无色透明;⑤挥发酚、可吸附有机卤化物、氟化物、动植物油类、石油类、色度参考广东省地方标准《水污染物排放限值》(
DB44/26—2001)第二时段一级标准;苯胺类化合物执行《纺织染整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
(
GB4287-2012)及其修改单表 1 排放限值,其余参考《纺织染整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
(
GB 4287-2012)
修改单环境保护部公告
2015 年第 19 号。
以上监测结果表明,验收监测期间,生产废水排入园区原有的废水处理系统处理,挥发酚、
— 36 —
可吸附有机卤化物、氟化物、动植物油类、石油类、色度达到广东省地方标准《水污染物排放
限值》(
DB44/26-2001)第二时段一级标准;苯胺类化合物执行《纺织染整工业水污染物排放
标准》(
GB4287-2012)及其修改单表 1 排放限值,溶解性固体、二氧化氯、化学需氧量、氨
氮、总氮硫化物、悬浮物、总磷、五日生化需氧量达到《纺织染整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
(
GB4287-2012)及其修改单表 2 直接排放标准后 70%回用于生产,剩余 30%排入陈冲水道。
(三)噪声
表
7-6 噪声检测结果
测点编号
检测位置
采样日期
主要声源
检测结果
dB(A)
参考限值
dB(A)
昼间
夜间
昼间
夜间
1#
厂界东北侧外
1 米处
*开通会员可解锁*
生产噪声
61.1
50.7
65
55
*开通会员可解锁*
57.8
47.3
2#
厂界东南侧外
1 米处
*开通会员可解锁*
生产噪声
57.6
50.4
*开通会员可解锁*
60.6
46.7
3#
厂界西南侧外
1 米处
*开通会员可解锁*
生产噪声
61.5
48.2
*开通会员可解锁*
62.4
47.6
4#
厂界西北侧外
1 米处
*开通会员可解锁*
生产噪声
59.2
51.6
*开通会员可解锁*
59.7
48.6
备注:参考《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
(
GB 12348-2008)3 类标准。
以上监测结果表明,验收监测期间,项目厂界营运期噪声排放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
声排放标准》
(
GBl2348-2008)3 类标准。
(四)污染物排放总量核算
1、废水:根据监测得到的排放浓度,取平均值核算得,废水CODCr年排放量0.078t/a,氨
氮年排放量
0.004t/a,满足环评批复中的总量控制指标:CODCr年排放量≤0.223t/a,氨氮年排放
量
≤0.028t/a。
2、废气:项目年生产天数300天,每天2班制,每班10个小时,根据监测得到的排放浓度
及标杆流量,取平均值核算得,排气筒
DA001SO2年排放量未检出,NOX年排放量1.2t/a,VOCs
排放量为
0.398t/a,满足环评批复中的总量控制指标:SO2年排放量≤0.3t/a,NOX年排放量
≤2.381t/a,VOCs年排放量≤1.367t/a。
— 37 —
表八 验收监测结论验收监测结论:
(一)环境保护管理落实情况
1、环保设施投资
表
8-1 本项目建设环保投资情况表
类别
污染源
环评采取的环保措施
投资额
(万元)
实际治理方案
实际投资(万元)
废水
生活污水和生产
废水
依托原有项目处理设施
/
依托原有项目处理设施
/
废气
水喷淋
+静电吸附+活性炭吸附装置经排气筒
DA001 排放
20
喷淋
+静电吸附+活性炭吸附
装置经排气筒
DA001 排放
20
噪声
隔声、减震等
1
隔声、减震等
1
固废
设置一般固废暂存区和危废仓库,危废交具有
相应危险废物处理资质的单位处理
9
设置一般固废暂存区和危废
仓库,危废交具有相应危险废
物处理资质的单位处理
9
合计
/
30
/
30
2、“三同时”落实情况
表
8-2 环评批复要求落实情况表
序号
环评及批复要求
实际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
1
江门市新会区冠华针织厂有限公司位于江门市新会区罗坑镇工业大道东
1 号,从事纺织品
的织造、印染及后整理加工,现在厂内建设年产棉、
T/C、化纤针织印花 10000 吨扩建项目,
扩建项目建筑面积
12144 平方米,年增产棉印
花
2000 吨、T/C 印花 4000 吨、化纤针织印花
4000 吨,增加的生产设备主要为:数码印花打印机
4 台、定型机 2 台、干布机 2 台、加湿
箱
4 台、预缩机 2 台、平网印花机 2 台、圆网
印花机
2 台、打浆机 4 台等。
江门市新会区冠华针织厂有限公司位于江门市新会区罗坑镇工业大道东
1 号,从事纺织品的织造、
印染及后整理加工,现在厂内建设年产棉、
T/C、
化纤针织印花
10000 吨扩建项目,扩建项目建筑
面积
12144 平方米,年增产棉印花 2000 吨、T/C
印花
4000 吨、化纤针织印花 4000 吨,增加的生
产设备主要为:数码印花打印机
4 台、定型机 2
台、干布机
2 台、加湿箱 4 台、预缩机 2 台、平
网印花机
2 台、圆网印花机 2 台、打浆机 4 台等。
已落
实
2
受我局委托,华南环境科学研究所对《报告表》进行技术评估,出具的技术评估意见认为,
《报
告表》编制较规范,内容较全面,环境概况、项目建设内容介绍较清楚,采用的评价技术方法基本符合环评技术导则及有关规范的要求,环保措施基本可行,评价结论总体可信。根据《报告表》的评价结论和技术评估机构的技术评估意见,在全面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和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并确保污染物排放稳定达标和符合总量控制要求的前提下,该项目建设在环境保护角度可行。项目建设应重点做好以下工作:(一)须按《报告表》限定工程内容建设,不得选用明令禁止、淘汰、限制的生产工艺和设备,生产设备均使用清洁能源。
(一)经监测,生产废水排入园区原有的废水处理系统处理,挥发酚、可吸附有机卤化物、氟化物、动植物油类、石油类、色度达到广东省地方标准《水污染物排放限值》
(
DB44/26-2001)第二
时段一级标准;苯胺类化合物执行《纺织染整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
GB4287-2012)及其修改
单表
1 排放限值,溶解性固体、二氧化氯、化学
需氧量、氨氮、总氮、硫化物、悬浮物、总磷、五日生化需氧量达到《纺织染整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
GB4287-2012)及其修改单表 2 直接排
放标准后
70%回用于生产,剩余 30%排入陈冲水
道。(二)经监测,项目排气筒(
DA001)颗粒物达
到 广 东 省 地 方 标 准 《 大 气 污 染 物 排 放 限 值 》(
DB44/27-2001)第二时段二级标准及考广东省
已落
实
— 38 —
(二)落实有效的大气污染防治措施,加强生产废气的收集和治理,通过尽量采用密闭式生产设备和在封闭区域进行生产,以及安装高效集气装置,最大限度提高有机废气等生产废气收集率,同时配套高效治理设施,确保生产废气有效收集治理达标后高空排放,其中有机废气排放参照执行广东省《家具制造行业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排放标准》
(
DB44/814-2010)II 时
段排放限值及无组织排放监控点浓度限值,并按照《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
GB37822-2019)做好无组织排放控制要求;
天然气燃烧废气排放参照执行广东省《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
DB44/765-2019)中表 2
新建燃气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浓度限值;颗粒物排放执行广东省《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
DB44/765-2019)中表 2 新建燃气锅炉大
气污染物排放浓度限值和广东省地方标准《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
DB44/27-2001)第二时
段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同时应做好扩建前原有生产废气的收集治理,确保稳定达标排放。(三)按“清污分流、雨污分流、分类收集、分质处理、循环用水”的原则设置给排水系统,落实各类废水的收集和治理,其中废气治理喷淋用水全部收集处理后循环使用,不外排;设备清洗水等生产废水和预处理后的生活污水全部收集排入原有废水处理系统进行有效处理后部分回用,回用率应确保不低于
70%,其
余部分达标排放,经回用后废水排放量须控制在
2783.25 吨/年以内,排放执行《纺织染整工
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
GB4287-2012)及其
修改单中表
2 直接排放水污染物排放浓度限
值。(四)通过优化厂区布局,选用低噪声设备及采取减震、隔音、降噪等措施,确保扩建后厂界噪声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
GB12348-2008)中的 3 类声环境功能区
排放限值要求。(五)按固体废物“资源化、减量化、无害化”处理处置原则,落实各类固体废物的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应立足于回收利用,不能利用的应按有关要求进行处置;危险废物妥善收集后交有资质的危险废物处理单位处理,并严格执行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制度;生活垃圾交环卫部门处理。危险废物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临时性贮存设施应符合国家《 危 险 废 物 贮 存 污 染 控 制 标 准 》(
GB18597-2001,2013 年修改单)和《一般
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
GB18599-2001,2013 年修改单)的规定。
(六)做好生产车间、仓储区、废水收集处理
《关于贯彻落实〈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方案〉的实施意见》(粤环函〔
2019〕1112 号)中
的重点区域工业炉窑标准限值两者较严值;总VOCS 排放达到广东省地方标准《家具制造行业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排放标准》(
DB44/814-2010)
中表
1 第Ⅱ时段排放限值;非甲烷总烃达到广东
省地方标准《固定污染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
(
DB44/2367-2022)表 1 挥发性有机物排放
限值;二氧化硫和氮氧化物排放达到广东省《关于贯彻落实〈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方案〉的实施意见》
(粤环函〔
2019〕1112 号)中的重点
区域工业炉窑标准限值。项目厂界总
VOCs 达到广东省地方标准《家具制
造 行 业 挥 发 性 有 机 化 合 物 排 放 标 准 》(
DB44/814-2010)中表 2 无组织排放监控点浓度
限值;颗粒物达到广东省地方标准《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
(
DB44/27-2001)第二时段无组织排放
监控浓度限值;硫化氢、氨和臭气浓度达到《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
(
GB14554-93)表 1 恶臭污染
物厂界新扩改建二级标准。厂区非甲烷总烃执行《固定污染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
DB442367-2022)表 3 厂区内
VOCs 无组织排放限值。(三)经监测,项目项目厂界营运期噪声排放执行 《 工 业 企 业 厂 界 环 境 噪 声 排 放 标 准 》(
GBl2348-2008)3 类标准。
(四)本项目产生的主要固体废弃物为废塑胶袋、废印花网辊及废包装罐、生活垃圾和危险废物。工业固废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
GB18599-2020),本项目产生的废
塑胶袋交由废品回收商处理,废印花网辊及废包装罐收集后交由供应商回收处理;危险废物执行《 危 险 废 物 贮 存 污 染 控 制 标 准 》(
GB
18597-2023),本项目废油、喷淋塔粉尘渣、喷淋废水和废活性炭经收集后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内,按照签订的危废处理合同,定期交有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的单位处理;生活垃圾由当地环卫清运处理。(五)项目已做好生产车间、仓储区、废水收集处理设施等的防腐防渗措施,并采取措施防止跑、冒、滴、漏,避免污染土壤、地下水。(六)项目已落实环境风险预防措施,建立健全突发环境事件应急体系,并落实有效的应急措施,强化应急演练,有效防止突发环境事件污染,确保环境安全。
— 39 —
设施等的防腐防渗措施,并采取措施防止跑、冒、滴、漏,避免污染土壤、地下水。(七)落实环境风险预防措施,强化环境风险管理,建立健全突发环境事件应急体系,落实有效的应急措施,强化应急演练,有效防止突发环境事件污染,确保环境安全。
3
根据《报告表》核算,江门市新会区冠华针织厂有限公司年产棉、
T/C、化纤针织印花 10000
吨扩建项目建成后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为:CODcr≤0.223 吨/年、氨氮≤0.028 吨/年、SO2≤
0.3 吨/年、NOx≤2.381 吨/年、VOCs≤1.367
吨
/年,其中 CODcr、氨氮、SO2、NOx 排放
总量指标在江门市新会区冠华针织厂有限公司现有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指标内调剂,不再另行分配,新增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指标确定为:
VOCs≤1.367 吨/年。
1、废水:根据监测得到的排放浓度,取平均值核算得,废水
CODCr 年排放量 0.078t/a,氨氮年排
放量
0.004t/a,满足环评批复中的总量控制指标:
CODCr 年 排 放 量 ≤0.223t/a , 氨 氮 年 排 放 量
≤0.028t/a。
2、废气:项目年生产天数 300 天,每天 2 班制,每班
10 个小时,根据监测得到的排放浓度及标杆
流量,取平均值核算得,排气筒
DA001SO2 年排
放量未检出,
NOX 年排放量 1.2t/a,VOCs 排放量
为
0.398t/a,满足环评批复中的总量控制指标:SO2
年排放量
≤0.3t/a,NOX 年排放量≤2.381t/a,VOCs
年排放量
≤1.367t/a。
已落
实
4
项目需要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建成后经验收合格,方可投入生产或使用。
项目已落实“三同时”制度。
已落
实
5
项目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应当重新报批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项目不涉及重大变动。
已落
实
(二)污染物达标排放情况
1、废气监测结果
监测结果表明,验收监测期间,项目排气筒(
DA001)颗粒物达到广东省地方标准《大气
污染物排放限值》
(
DB44/27-2001)第二时段二级标准及考广东省《关于贯彻落实〈工业炉窑
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方案〉的实施意见》
(粤环函〔
2019〕1112 号)中的重点区域工业炉窑标准
限值两者较严值;总
VOCS 排放达到广东省地方标准《家具制造行业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排放
标准》
(
DB44/814-2010)中表 1 第Ⅱ时段排放限值;非甲烷总烃达到广东省地方标准《固定污
染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
(
DB44/2367-2022)表 1 挥发性有机物排放限值;二氧化硫
和氮氧化物排放达到广东省《关于贯彻落实〈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方案〉的实施意见》
(粤环函〔
2019〕1112 号)中的重点区域工业炉窑标准限值。
项目厂界总
VOCs 达到广东省地方标准《家具制造行业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排放标准》
(
DB44/814-2010)中表 2 无组织排放监控点浓度限值;颗粒物达到广东省地方标准《大气污
染物排放限值》(
DB44/27-2001)第二时段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硫化氢、氨和臭气浓度
达到《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
GB14554-93)表 1 恶臭污染物厂界新扩改建二级标准。
— 40 —
厂区非甲烷总烃执行《固定污染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
DB442367-2022)表 3
厂区内
VOCs 无组织排放限值。
2、废水监测结果
监测结果表明,验收监测期间,生产废水排入园区原有的废水处理系统处理,挥发酚、可
吸附有机卤化物、氟化物、动植物油类、石油类、色度达到广东省地方标准《水污染物排放限
值》(
DB44/26-2001)第二时段一级标准;苯胺类化合物执行《纺织染整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
准》(
GB4287-2012)及其修改单表 1 排放限值,溶解性固体、二氧化氯、化学需氧量、氨氮、
总氮、硫化物、悬浮物、总磷、五日生化需氧量达到《纺织染整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
(
GB4287-2012)及其修改单表 2 直接排放标准后 70%回用于生产,剩余 30%排入陈冲水道。
3、噪声监测结果
监 测 结 果 表 明 , 项 目 营 运 期 噪 声 排 放 达 到 《 工 业 企 业 厂 界 环 境 噪 声 排 放 标 准 》
(
GBl2348-2008)3 类标准。
4、固体废物
本项目产生的主要固体废弃物为废塑胶袋、废印花网辊及废包装罐、生活垃圾和危险废物。
工业固废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
GB18599-2020),本项目产生
的废塑胶袋交由废品回收商处理,废印花网辊及废包装罐收集后交由供应商回收处理;危险废
物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
GB 18597-2023),本项目废油、喷淋塔粉尘渣、喷淋
废水和废活性炭经收集后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内,按照签订的危废处理合同,定期交有危险废物
经营许可证的单位处理;生活垃圾由当地环卫清运处理。
(三)污染物总量达标情况
1、废水:根据监测得到的排放浓度及标杆流量,取平均值核算得,废水CODCr年排放量
0.078t/a,氨氮年排放量0.004t/a,满足环评批复中的总量控制指标:CODCr年排放量≤0.223t/a,
氨氮年排放量
≤0.028t/a。
2、废气:项目年生产天数 300 天,每天 2 班制,每班 10 个小时,根据监测得到的排放浓
度及标杆流量,取平均值核算得,排气筒
DA001SO2 年排放量未检出,NOX 年排放量 1.2t/a,
VOCs 排放量为 0.398t/a,满足环评批复中的总量控制指标:SO2 年排放量≤0.3t/a,NOX 年排放
量
≤2.381t/a,VOCs 年排放量≤1.367t/a。
(四)总结论
综上所述,项目环保手续完备,建设过程中基本落实了环评文件及批复中规定的各项污染
— 41 —
防治措施,调试运行期间各项污染物排放达到要求标准,验收监测结果具有代表性,固体废物
得到妥善处置,去向合理,环保投资落实到位,环保管理机构与职责明确。符合《广东省环境
保护厅关于转发环境保护部
<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函》(广东省环保厅粵环
函
[2017]1945 号文)和江门市生态环境局(江新环审[2020]287 号)文件要求的竣工环境保护
验收要求,建议通过竣工环保验收。同时建议项目在营运期间加强管理,把项目对环境的影响
控制在最低的限度。定期检修环保设施,保证设备正常运行,确保污染物达标排放。
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
“三同时”验收登记表
填表单位(盖章):江门市新会区冠华针织厂有限公司
填表人(签字):
项目经办人(签字):
建
设
项
目
项目名称
江门市新会区冠华针织厂有限公司年产棉、
T/C、化纤针织印花 10000 吨
扩建项目
项目代码
/
建设地点
江门市高新区明辉路
1 号 5 栋自编
5-1
行业类别(分类管理名录)
C1713 棉印染精加工
建设性质
新建
改扩建
□
技术改造 项目厂区中心经度
/纬度 E112.927755°,N22.465280°
设计生产能力
年产棉、
T/C、化纤针织印花 10000 吨
实际生产能力
年产棉、
T/C、化纤针织印花 10000
吨
环评单位
广东高诚环境工程有限公司
环评文件审批机关
江门市生态环境局
审批文号
江新环审
[2020]287 号
环评文件类型
环境影响报告表
开工日期
2025 年 10 月
竣工日期
2026 年 2 月
排污许可证申领时间
2025 年 12 月 15 日
环保设施设计单位
/
环保设施施工单位
/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
9*开通会员可解锁*424425001P
验收单位
江门市新会区冠华针织厂有限公司
环保设施监测单位
东利检测(广东)有限公司
验收监测时工况
2026 年 03 月 17 日至 03 月 19 日生产负荷大于
80%;2026 年 04 月 22
日至
04 月 23 日生产负荷大于 80%。
投资总概算(万元)
10000
环保投资总概算(万元)
30
所占比例(
%)
0.3%
实际总投资(万元)
10000
实际环保投资(万元)
30
所占比例(%)
0.3%
废水治理(万元)
/
废气治理(万元) 20
噪声治理(万元) 1
固体废物治理(万元)
9
绿化及生态(万元)
/
其他(万元) /
新增废水处理设施能力
/
新增废气处理设施能力
/
年平均工作时
6000h
运营单位
江门市新会区冠华针织厂有限公司
运营单位社会统一信用代码(或组织机构代码) 9*开通会员可解锁*424425
验收时间
2026 年 6 月
污 染物 排放 达标 与总 量控 制( 工业 建设 项目 详填 )
污染物
原有排放量(1)
本期工程实际排放浓度(2)
本期工程允许排放浓度(3)
本期工程产生量(4)
本期工程自身削减量(5)
本期工程实际排放量(6)
本期工程核定
排放总量(7)
本期工程“以新带老”削减量(8)
全厂实际排放总量(
9)
全厂核定排放总量(10)
区域平衡替代削减量(11)
排放增减量(12)
废水
/
/
/
/
/
2783.25
/
/
2783.25
/
/
2783.25
化学需氧量
/
/
/
/
/
0.078
0.223
/
0.078
0.223
/
0.078
氨氮
/
/
/
/
/
0.004
0.028
/
0.004
0.028
/
0.004
石油类
/
/
/
/
/
/
/
/
/
/
/
/
废气
/
/
/
/
/
/
/
/
/
/
/
/
二氧化硫
/
/
/
0
0
0
0.3
/
0
0.3
/
0
烟尘
/
/
/
6.7
6.7
0
/
/
0
/
/
0
工业粉尘
/
/
/
/
/
/
/
/
/
/
/
/
氮氧化物
/
/
/
4.93
3.73
1.2
2.381
/
1.2
2.381
/
1.2
工业固体废物
/
/
/
/
/
/
/
/
/
/
/
/
与项目有关的其他特征污染物
VOCs
/
/
/
6.99
6.592
0.398
1.367
/
0.398
1.367
/
0.398
注:
1、排放增减量:(+)表示增加,(-)表示减少。2、(12)=(6)-(8)-(11),(9)= (4)-(5)-(8)- (11) +(1)。3、计量单位:废水排放量——吨/年;废气排放量——吨/年;工业固体废物排放量——吨/年;水污染物排放浓
度
——毫克/升;颗粒物——毫克/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