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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通会员可解锁*,江门市旭晟表面处理有限公司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国务院关于修改< 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环保部《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暂行办法》(国环规环评(2017)4号)、广东省环境保护厅关于转发环境保护部《建设项目竣工环 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函(粤环函〔2017〕1945号)、《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指南 污染 影响类》生态环境部公告 2018年 第9号、《关于印发制浆造纸等十四个行业建设项目重大变动清 单的通知》(环办环评(2018)6号)、《关于明确建设单位自主开展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有 关事项的通知》(江环函〔2018〕146号)等相关规定、环评报告表及批复内容,在该公司自主召开 "江门市旭晟表面处理有限公司改扩建项目工程(以下简称"本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会"
建设单位江门市旭晟表面处理有限公司组织成立了验收工作组,会议听取了相关单位关于验收监 测和环境保护措施落实情况的介绍,查阅了验收监测报告表等相关材料,进行了现场勘察,经讨论形 成如下意见:
(一)建设地点、规模、主要建设内容
江门市旭晟表面处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旭晟公司)位于江门市新会区崖门镇新财富环保产业 园 113 座 B 边第一层、第二层,租赁面积为 4122.2 平方米。旭晟公司主要从事汽车配件,通信器材 配件,风力发电、配电系统配件,家用电器配件和其它五金配件的电镀加工,生产规模为年加工 17.2 万 m2,镀种主要为镀铜、镀镍、镀锌、化学镍等。
本项目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范围主要包括半自动滚镀铜生产线 1 条、半自动滚镀银生产线 1 条、半自动滚镀银生产线1条、半自动化学镍生产线1条、半自动除油清洗线1条、全自动挂镀锌生 产线 2 条、全自动镀铜镍生产线 1 条、手动清洗线 1 条,以及烤箱、整流机、过滤机、高温隧道炉、 冷冻机、甩干机、空气压缩机等配套设备及配套设施,其他依托基地所建的给水工程、供电工程、集 中供热工程、集中式废水处理站和排水工程等基础设施进行建设和生产。
江门市旭晟表面处理有限公司于 2025年 3 月委托广东新葵环境科技有限公司编制了《江门市旭 晟表面处理有限公司改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并于*开通会员可解锁*获得江门市生态环境局的 环评批复(审批文号:江新环审(2025)36号)。
江门市旭晟表面处理有限公司改扩建项目工程于*开通会员可解锁*开工建设,并于2025年74 月 21 日重新申请了国家排污许可证(证书编号: 9*开通会员可解锁*88069Y001P)。*开通会员可解锁*旭晟公司 改扩建项目工程的主体工程及配套的环保设施竣工并于 *开通会员可解锁*开始调试。
检测单位广东领测检测技术有限公司受建设单位委托,于*开通会员可解锁*至*开通会员可解锁*23 日,对园区废水排放口以及厂界无组织废气进行监测,并分别出具了《检测报告》(报告编号: XCF20251015-001、XCF20251015-002);于*开通会员可解锁* 06 日至 2026年 01月 07 日对有组织废气、 厂界噪声进行监测,并出具了《检测报告》(报告编号:XCF20260317-001)。
(三)投资情况
江门市旭晟表面处理有限公司改扩建项目工程实际总投资 9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 150万元。
(四)验收范围
江门市旭晟表面处理有限公司改扩建项目工程建设内容及其配套环保治理设施。
二、工程变动情况
江门市旭晟表面处理有限公司改扩建项目工程生产设施及配套的污染治理设施已落实。建设主要 内容与环评及批复内容基本一致,对照《关于印发制浆造纸等十四个行业建设项目重大变动清单的通 知》(环办环评[2018]6号)中电镀建设项目重大变动清单(试行)及《关于印发<污染影响类建设项 目重大变的清单(试行)>的通知》(环办环评函(2020)688号),本项目没有发生重大变动。
三、环境保护设施落实情况
(一) 废水
本项目建成后的废水包括生产废水以及生活污水,其中生产过程中产生7类废水:前处理废水、 含锌废水、含铬废水、含镍废水、含氰废水、络合镍废水和混排废水,共设置7条专用管道直接将废 水收集至园区污水处理厂进行统一处理,最终排入银洲湖。生活污水排入产业园区配套生活污水处理 设施处理达标后排放。
(二) 废气
本项目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气主要有硫酸雾、氯化氢、铬酸雾、氮氧化物、氰化氢以及碱雾。其 中,本项目碱雾主要来自预浸等工序,槽体操作温度为常温;为保证车间环境,对生产线围蔽整体抽 风。由于碱雾产生量小,且无评价标准,因此对碱雾的产生源强、排放情况等不做说明。
1氯化氢
氯化氢主要来源于前处理的活化、硫酸洗、退锌工序,工艺废气经收集后进入楼顶的1套综合废 气净化设施 1#(编号:113B-12A1)处理,采用喷淋塔中和工艺处理,处理后通过33米排气筒(编 号:DA156)排放。
2硫酸雾
硫酸雾主要来源于镀槽清洗工序,工艺废气经收集后进入楼顶的1套综合废气净化设施1#(编 号:113B-12A1)处理,采用喷淋塔中和工艺处理,处理后通过33米排气筒(编号:DA156)排放。
3氮氧化物
氮氧化物主要来源于硝酸洗、出光工序,工艺废气经收集后进入楼顶的1套综合废气净化设施 1#(编号:113B-12A1)处理,采用喷淋塔中和工艺处理,处理后通过 33 米排气筒(编号:DA156) 排放。
4 铬酸雾
铬酸雾主要来源于去氧化皮、钝化等工序,工艺废气经收集后进入楼顶的1套综合废气净化设施 1#(编号:113B-12A1)处理,采用喷淋塔中和工艺处理,处理后通过33米排气筒(编号:DA156) 非放。
5氧化氢
氰化氢主要来源于镀覆处理的镀铜、预镀银、镀厚银工序,工艺废气经收集后进入楼顶的1套含 氧废气净化设施(113B-2C1)处理,采用喷淋塔吸收氧化工艺处理,处理后通过 33米排气筒(编号: DA157)排放。
(三)噪声
本项目设备选用低噪设备,采取厂房墙体隔音等措施,降低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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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项目固体废物来源及处理处置情况见下表:
| 序号 | 种类 | 名称 | 来源 | 废物类型 | 处置方式 | |
|---|---|---|---|---|---|---|
| 1 | 一般工 业园体 | 生活垃圾 | 员工办公 | 1 | 由环卫部门集中处 ਜੇਜ | |
| 2 | 爱物 | 普通废包装材料 | 普通化学品包装 | 900-003-817 | 由资源回收公司综 合利用 | |
| 3 | 危险废 与加 | 废滤芯 | 过滤工序 | HW49 900-041-49 | ||
| 4 | 废化学品包装物 | 化学品包装 | HW49 900-041-49 | |||
| 5 | 废手套、抹布 | 生产线员工操作 | HW49 900-041-49 | |||
| 6 | 电镀镍废槽泥 | 生产线镀槽 | HW17 336-055-17 | |||
| 7 | 化学镀镍废槽泥 | 生产线镀槽 | HW17 336-063-17 | 由元区统一收集, 统一处理、处置 | ||
| 8 | 电镀铜废槽泥 | 生产线镀槽 | HW17 336-062-17 | |||
| 9 | 电镀锌废槽泥 | 生产线镀槽 | HW17336-052-17 | |||
| 10 | 电镀银废槽泥 | 生产线镀槽 | HW17 336-056-17 | |||
| 11 | 钝化废槽泥 | 生产线镀槽 | HW17 336-069-17 | |||
表 1.固体废物来源及处理处置情况表
(五)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江门市旭晟表面处理有限公司于 *开通会员可解锁*编制了《江门市旭晟表面处理有限公司突发环境事 件应急预案》,并于*开通会员可解锁*在江门市生态环境局新会分局进行了备案(备案编号:: 440705-2025-0367-L)。公司制定了环境风险事故防范和应急预案,设置了应急桶、应急沙等相关应 急物资,保证各类事故性排水得到妥善处置,不排入外环境;还成立了事故应急救援组织、应急队伍, 各组长负责本专业组的日常管理、内部建设。
本项目已规范设置废气排放口,张贴废气排放口标识牌,并设置有采样监测孔和采样平台。
广东领测检测技术有限公司出具的《检测报告》(报告编号:XCF20251015-001、XCF20251015-002、 XCF20260317-001) 显示:
(一) 废水
验收工作组签名:01老场 内场线 李金塔:同原创观
江门市旭晟表面处理有限公司各类生产废水依托园区废水处理厂处理,处理达标后排入银洲湖水 道。《检测报告》(报告编号:XCF20251015-001)显示,园区综合废水排放口外排污染物 pH 值、 化学需氧量、悬浮物、总氮、氨氮、石油类、总铜、总锌、总银和总氰化物,含镍废水排放口外排污 染物总镍以及含铬废水排放口外排污染物总铬、六价铬的浓度均达到广东省《电镀污染物排放标准》 (DB 44/1597-2015)表 1 珠三角排放限值要求(其中氨氮执行《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 44/26-2001) 第二时段一级标准)。
(二) 废气
1.有组织废气
《检测报告》(报告编号:XCF20260317-001)显示,排气筒(DA156)外排硫酸雾、氯化氢、 铬酸雾以及氮氧化物的排放速率和排放浓度均符合广东省地方标准《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 44/27-2001)第二时段二级标准和《电镀污染物排放标准》(GB 21900-2008)表5新建企业大气污染 物排放浓度限值中较严标准的要求。
《检测报告》(报告编号:XCF20260317-001)显示,排气筒(DA157)外排氰化氢的排放浓度 和排放速率满足《电镀污染物排放标准》(GB 21900-2008)表5新建企业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和广东 省地方标准《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 44/27-2001)第二时段二级标准两者中的较严者的要求。
2.无组织废气
《检测报告》(报告编号:XCF20251015-002)显示,硫酸雾、氯化氢、铬酸雾、氮氧化物以及 氧化氢的厂界排放浓度均符合广东省地方标准《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 44/27-2001)第二时段 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的要求。
(三) 噪声
《检测报告》(报告编号:XCF20251208-002)显示,本项目昼间和夜间厂界噪声符合《工业企 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3类声环境功能区排放限值。
(四)固体废物治理措施
厂区内设有一般固废堆存点,并采用包装工具(罐、桶、包装袋等)贮存产生的一般工业固体废 物,贮存过程需做好防渗漏、防雨淋、防扬尘等环境保护要求。
本项目已按规范设置有防雨、防风、防渗、防漏、防盗的危险废物暂存场所,产生的危险废物交 由园区统一收集处置。已与江门市崖门新财富环保工业有限公司签订了《废物收集暂存转移处置委托
验收工作组签名: 孙先多 刘伯强 李冠容,法人ARAGA
协议》。
(五)污染物排放总量
本项目建成后全厂化学需氧量排放量为1.776t/a,氨氮排放量为0.171t/a,总铬排放量为0.002549t/a, 氮氧化物排放量为0.055t/a。满足新建项目环评批复要求化学需氧量≤1.776t/a、总铬 ≤0.002549t/a,氮氧化物≤0.975t/a,纳入新财富环保产业园的总量。
本项目其余污染物不在环评批复总量指标范围内。
旭晟公司改扩建项目工程在建设及试运营期间,对项目所在地周围环境质量未造成明显影响。
对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 第 682 号)、环保部《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国环规环评(2017)4 号)、《建设 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指南 污染影响类》等相关规定,本项目的性质、规模、采用的防 治污染和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没有发生重大变动,基本落实了环评文件及环评批复中环境保护措施要 求,符合环保"三同时"要求。
广东领测检测技术有限公司出具的检测报告《报告编号:XCF20251015-001、XCF20251015-002、 XCF20260317-001)显示:监测的主要污染物排放指标达标。
验收工作组同意"江门市旭晟表面处理有限公司改扩建项目工程"通过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一)建设单位在运行过程中应加强环境保护工作,严格执行各类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进一步 加强日常维护管理:
(二)积极配合各级环保部门做好该项目的日常环境保护监管工作,对该项目污染防治有新要求 的,应按新要求执行:
(三)按国家、省、市关于信息公开的法律法规及文件要求,对主要污染物进行监测并公开环境 信息:
(四)做好环境保护相关台账管理工作。
| 类别 | 姓名 | 单位名称 | 职务(称) | 电话 | 签名 |
|---|---|---|---|---|---|
| 建设单位 | 在着 चुमु | 江门市旭晟表面处 理有限公司 | 修理 | 129 280 16289 | 096 98 |
| 建设单位 | 13 1992 | 江门市旭晟表面处 理有限公司 | SA | *开通会员可解锁* | 10 1 2 8 2 2 2 2 2 2 2 2 2 2 2 2 2 2 2 2 2 2 2 2 2 2 2 2 2 2 2 2 2 2 2 2 2 2 2 2 2 2 2 2 2 2 2 2 2 2 2 2 2 2 2 2 2 2 2 2 2 2 2 2 2 2 2 2 2 2 2 2 2 2 2 2 2 2 2 2 2 2 2 2 2 2 2 |
| 建设单位 | 李金号 | 江门市旭晟表面处 理有限公司 | 元 244 | *开通会员可解锁* | 李尼语 |
| 验收监测 单位 | ನ್ನು ಸ | 广东领测检测技术 有限公司 | 松山 > | 1375-571744 | 142 |
| 环保设施 运营单位 | 周敏物 | 江门市崖门新财富 环保工业有限公司 | 200 F | 1880258 7321 12 69 62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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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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