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第二总医院神经精神病防治院证件照、形象照拍摄项目调研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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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26-03-18
发布于
福建福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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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充分展示我院职工专业风采、提升医院整体形象,我院拟采购职工证件照及形象照项目,欢迎具备服务能力且具有合格资质的公司报名参与,现就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拍摄地点

福州市第二总医院神经精神病防治院证件照、形象照拍摄项目

福州院区:福州市仓山区南二环路451号

闽清院区:福州市闽清县梅城镇南山路328号

二、拍摄对象

全院职工,约679人(福州院区547人、闽清院区132人)。

三、内容要求

拍摄内容

照片尺寸

预估数量

备注

证件照

1寸

医疗:12cmx10cm

护理:8.5cmX13cm

679人

每人1寸照1张(电子版);临床人员约598人冲印1张照片(医疗:12cmx10cm、护理:8.5cmX13cm,照片需塑封,并标注姓名)

形象照

6寸

32人

院领导、临床医技科主任、正高级职称以上人员每人1张(电子版)

集体照

按实际需要

60张

每个科室1张(电子版)

办公照

8-10寸

6人

8-10寸领导宣传办公照每人3-5张(电子版)

1.集体照拍摄需满足采购人拍摄需求,对不合格照片提供重拍服务;

2.提供拍摄设备、上门服务、场地布置方案、场地桌椅等;

3.配备摄影师2名、助理2名、化妆师4名,提供化妆、发型整理服务;

4.提供背景替换、背景处理、精修电子版等服务;

5.根据采购人要求进行试拍动作,最终选定分辨率及拍摄动作;

6.至少提供100张证件拍摄券(不包含职工证件照的拍摄数量),医院职工可凭借拍摄券到任意一家门店拍摄证件照(拍摄券仅供医院职工使用不得转借);

7.3年内新入职人员可继续按照签订的协议价到任意门店进行拍摄,拍摄费用由单位按实际人数结算支付。

四、报名起止时间及地点

1、报名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起至*开通会员可解锁*

2、报名提交材料:参与市场调研公司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三证合一情形的只需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公司报名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联系电话(后期通知需要),上述材料需加盖公章。

3、报名方式:报名公司应在报名时间截止前将报名所需材料的原件扫描件或清晰照片发送至福州市第二总医院采购中心邮箱seyycgb@163.com,邮件标题需注明“曾工+报名项目+报名公司名称+被授权人+联系电话”。

4、联系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五、市场调研时间

市场调研会召开时间以电话通知时间为准。

六、市场调研须知

1、报名提交材料的复印件(需加盖公司公章、公司报名授权书需提交原件)在召开市场调研会时当场提交。

2、报名公司需提前准备方案及明细报价单各8份,报价中应含有但不限于一切产生的所有费用。

福州市第二总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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