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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贵港市贯彻落实第二轮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我委已按要求完成贵港市第二轮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任务清单问题十八整改并进行自查验收,现将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一、第二轮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问题
问题十八:贵港市是内河港口城市,西江航运干线贵港段航道全长 290.5公里。贵港市共有26家修造船厂,其中17家位于桂平市。贵港市船舶修造产业发展缺少统筹性规划,西江(桂平)现代船舶产业园建设进展缓慢,入园道路未建设、配套设施未建成,造船企业搬迁入园率未达预期,截至*开通会员可解锁*,仅3家签约入园,其中1家建成投产。船舶修造企业普遍重生产、轻环保,环境管理粗放,存在污染防治措施落实不到位的问题。督察组随机抽查桂平市宏宇造船有限公司、大众船舶修造厂、宏信船舶修造有限公司等修造船厂,发现均存在露天喷刷漆及焊接作业、雨污混流直排郁江、未按规定贮存危险废物、随处丢弃废钢及铁渣焊渣等固体废物、生活垃圾随意堆放在河岸等问题。此外,桂平市部分修造船厂分布在桂平市城区沿江段,与居民集中区仅一路之隔,生产废气、噪声等对周边居民造成较大影响。
二、整改目标
统筹规划船舶修造产业发展,加快建设贵港市西江(桂平)现代船舶产业园及其配套设施,规范船舶修造企业生产行为,落实环保设施建设要求,减少废气、噪声污染。
三、整改措施及落实情况
根据《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24年本)》,废旧船舶滩涂拆解工艺、船长大于90米的海洋钢质船舶以及船长大于120米内河钢质船舶的单件组装式整体建造工艺属于淘汰类,采用整体造船法建造的钢制运输船舶、不符合规范的改装船舶和已到报废期限的船舶、单壳油船、挂桨机船及其发动机等属于落后产品。
指导桂平市发展改革局对西江(桂平)船舶修造产业园大湾区片区项目(一期)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西江(桂平)船舶修造产业园大湾片区项目等项目进行审核,对于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严重浪费资源、污染环境等需要淘汰的落后工艺技术、装备及产品将不予以立项(备案)通过,防止我市船舶产业盲目投资和低水平重复建设,切实推进我市船舶产业结构优化升级。
四、自查验收情况
我委严格按照《贵港市贯彻落实第二轮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的要求落实了该问题的整改措施并组织自行验收,达成整改目标,验收销号台账完整,符合验收销号条件。
公示期:自*开通会员可解锁*至*开通会员可解锁*(10个工作日)
监督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邮箱地址:ggggk411@163.com
贵港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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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下载:
贵港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第二轮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问题十八整改工作自查验收情况的公示.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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