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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电建集团核电工程有限公司
华能雨汪电厂2×100万千瓦机组扩建工程项目部询价说明
一、 生产厂家要求:报价必须需为正规大厂生产的产品,厂家资料齐全,可提供完整的厂家资料。
二、质量要求:1、必须符合询价表中质量技术标准要求,如有不符合事项电话咨询必须在备注中说明情况。2、询价表中所有材料必须保证是正规大厂产品,如现场检查出现的质量不合格问题,产生所有的费用由供方负全部责任。
三、质量证明文件:提供与所供产品批号相对应的质量证明书,包括但不限于合格证、出厂检验报告、型检报告;如质量证明书为复印件,需盖供货单位章。详见附件图纸及技术要求。
四、报价所含费用:含产品费、税费、运费、装车费,所有费用均计入材料费报价,并开具税率13%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一票结算。
五、交货地点:中国电建集团核电工程有限公司华能雨汪电厂2×100万千瓦机组扩建工程项目部;地址:云南省曲靖市富源县十八连山镇华能雨汪电厂。
六、交货时间:询价单中需用日期为买方要求的最迟交货时间,所报价材料必须能够在需用日期之前交货,如不能,需在备注中注明最快交货期。
七、付款方式:货到交货地点并验收合格后,开具13%增值税专用发票后贰个月内付款100%。
八、报价方式:报价需在中国电建设备物资集中采购平台中报价,与书面报价具有同等法律效力,需在报价截止时间前报价,否则将无法进行报价,视为自动放弃报价。
九、报价截止时间:按中国电建设备物资集中采购平台中设定的截止时间。
十、报价有效期:报价有效期为报价截止后30天,无特别说明,报价有效期内不得调整报价。
十一、选定供货单位原则在报价材料符合询价要求的技术标准及生产厂家前提下,按总价选择最低报价单位供货。
十二、确立订货方式买方根据报价情况以采购单形式确立订货,买方有关人员签字并盖章后以传真或扫描发送至供货单位,确立订货。卖方应签字盖章回传。
十三、知识产权信息:产品是否含有知识产权,包括但不限于商标权、专利权、外观设计以及国家法律规定的其他知识产权权利及关联权利,如果含有,请提供相关权属证明,证明投标人为合法的权利人或授权许可人,并提供产品不侵权声明,保证招标人免于受到任何知识产权侵权的主张、索赔或诉讼的伤害,如果招标人收到任何第三方有关知识产权的主张、索赔或诉讼,投标人须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可能发生的责任与一切费用以及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