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电建山东电建三公司唐山海港开发区环港风电项目风机吊装标段采购项目公开询比采购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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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26-07-03
发布于
山东青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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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山海港开发区环港风电项目吊装标段专业分包

询比采购公告

唐山海港开发区环港风电项目吊装标段专业分包 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公开邀请分包商参加询比采购活动。

1 采购项目简介

1.1 采购项目名称: 唐山海港开发区环港风电项目吊装标段专业分包

1.2 采购人: 山东电力建设第三工程有限公司

1.3 釆购机构: 山东电力建设第三工程有限公司新能源工程公司分包采购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1.4 釆购项目资金落实情况: 自筹

1.5 采购项目概况: 项目位于河北省唐山市乐亭县海港开发区境内,扩建一座220kv升压站,3台7.7MW风机机组,1台7.6MW风机机组。

1.6 成交分包商数量及成交份额:

 一家

2 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2.1 采购范围:唐山海港开发区环港风电项目施工蓝图内约定的风机设备及混塔吊安装工程的全部施工内容(拟安装 3台7.7MW风机机组,1台7.6MW风机机组,混塔高度132.5mm,轮毂高度160m,如招标人有需要需增加至两个工作面,机械进出场费用据实结算),包含混塔吊装、钢塔吊装、风电机组安装、电气安装、设备机械配备,试验检验,验收,缺陷处理,移交生产和质保期内的全部工作;

主要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1、风力发电机组安装(含卸车、保管、小部件二次搬运、现场组装、安装);

2、混塔及钢塔筒安装(含卸车、保管、小部件二次搬运、安装);

3、设备车辆由进场道路至设备存放位置及设备存放位置至具体吊装平台位置,如需拖拽,拖车由乙方负责,相关费用包含在综合单价中。设备运至机位的拖拽,到货后的卸车时间不得超过48小时;

4、所有设备,包括风机机组、塔筒、叶片采用机位点交货。如果由于乙方原因需要二次倒运,二次倒运的堆场选定、租赁、平整、看护、场地手续办理(含临时租地)、运输、装卸的费用由乙方承担。另外所有设备的二次倒运和搬运由乙方负责设备材料免受磕碰,否则由乙方承担维修及其他相关损失。(由于乙方原因混塔未及时卸车造成运输车辆压车,压车之日起 72 小时后按照 3500 元/天/车进行计算压车费用。)

5、混塔施工所需的包含但不限于吊装所需的安装工装及工器具(千斤顶及配套油泵,调节钢垫块,滑块组合件)、基础与混塔连接处的防水处理、混凝土塔架吊装用座浆料、环氧粘结剂等材料进场后的复检及试块留置、检验等除厂家提供外的均由乙方负责。合同范围内各分项施工质量须满足图纸、规范及操作手册等要求,若因施工质量不达标而导致监理、业主做出的停工或罚款,均由乙方负责并无条件整改,且甲方保留追究乙方因此给甲方造成损失的权力。

6、风机机舱内电气设备的连接,调试,风机内部电气设备的安装与线缆的连接以及本项目标段内吊装等,包括但不限于:机舱、和塔筒内部的电缆安装及接线;风机运输支架的吊装(包括返厂时的吊装);

7、负责分系统调试、配合设备厂家及整套调试以及有关的技术服务。包括但不限于工程施工准备与施工、检查、配合验收、保修;设备安装与调试;消缺和配合风机成功通过试运行的初步验收;建设期工程保险;工程竣工 (含风电机组可用率和功率特性曲线的试验)验收配合、移交以及质保期内的质量保证服务等,同时也包括所有必要工程消缺、以及相关的竣工资料、技术资料的整理和移交等。具备单机无负荷调试条件,乙方配合甲方组织调试;

8、严格按照厂家现场安装规范手册进行吊装,在风机未完成受电(并网)的情况下采取必要的措施防止风机设备损坏。积极配合静态调试,免费提供调试时使用的发电机及油品,保证风机调试时电能;配合240小时试运行期间工作及各项消缺工作。

9、设备包装物保管、回收、装车移交以及本标段范围内的所有小部件的二次搬运;设备运输支架、塔筒“米字”支撑,由承包人及时统一收集并保管,工程施工结束后移发包人或配合返回厂家;防水及防腐处理、各节塔筒、机舱、轮毂等需要密封部位的密封;风机、塔筒设备的现场卸车、建档、保管、看护,包括11台风力发电机分批次的机舱、发电机、轮毂、叶片、控制柜(变频器)、塔筒、螺栓等所有风电设备的卸车和集装箱的掏箱及清点工作,及抵运风电场现场的风电设备的保管及风机、塔筒包装物的统一收集、堆放和保管及需返还厂家包装物的装车;如设备厂家不能及时供应密封、润滑材料,但又必须保证施工进度时所产生的、由承包人提供密封、润滑材料,费用由甲方承担。

10、乙方在施工过程中超越甲方征地(面积见吊装平台图纸)范围之外所造成的所有压耕地、青苗损坏、砍树伐树、农用设施损坏及其他设施损坏等均由承包人负责协调、赔偿、手续办理。

11、乙方应在项目现场配备专职安全员及专职资料员,按照业主方竣工档案管理及规定,负责根据现场施工进度情况编制及整理工程资料(包括影像资料),否则扣除合同金额的1%作为违约金,工程资料的具体要求见专用条款;

12、乙方负责高强螺栓第三方复检及风机吊装、机械安拆方案专家评审,相应的费用包含在综合单价内,检测内容包括但不限于螺栓材料,尺寸、公差,机械性能,连接副扭矩系数,达克罗防腐,表面缺陷,表面裂纹,产品标志,包装等;若现场吊装平台或临近道路无法满足风机吊装要求,乙方应自行铺垫钢板,相关费用同样包含在综合单价中。

13、乙方负责施工临时设施项目,包括用水用电及生活区临时占地, 乙方施工范围严格限定在甲方正式划定的施工区域、施工道路、临时场地范围内,严禁超范围施工、超范围占用土地。因乙方超范围作业、机械碾压、施工扰动等行为造成的耕地损毁、青苗损坏、农用设施破损、地方构筑物及附属设施损坏等,全部由乙方全权负责对接协调、经济赔偿、整改修复,承担所有费用及违约责任。吊装作业缆风绳布设、施工机械超占超压征地以外场地、施工扬尘扰动、座浆料及施工废料洒落、机械运输碾压等乙方施工行为,造成的耕地、树木、植被损毁,以及由此引发的第三方纠纷、村民阻工、信访投诉等事件,均由乙方全权处置、妥善化解,承担所有协调费、赔偿费、整改修复费、行政处罚费及相应违约责任。本项目主吊组杆施工所需的临时用地、临时占地的选址对接、征地协调、手续办理、费用缴纳等全部工作由乙方自行负责,承担全部费用、风险及责任。单机位施工完成后,乙方需及时完成主吊组杆临时场地清理、垃圾清理、场地平整、地貌恢复、复耕复垦工作,确保场地恢复原状,通过业主及地方验收。

14、风机吊装过程中直至吊装完毕后移交业主前,乙方负责风机设备的看护保管,在这期间发生的风机设备材料丢失、损坏均由乙方承担。

15、本项目吊车全部乙供需满足现场工期要求,混塔、混塔上部设备分开吊装。乙方应确保本标段工期满足甲方的里程碑计划,所以乙方应在劳动力和特殊工种及机械工器具等方面的配备上满足要求;提供符合要求的工器具及机械设备的年检报告、特种作业人员证件等;根据现场实际进度情况,必要时应按照甲方要求免费增加钢塔和混塔作业面以满足工期要求,主吊型号不得随意更换。

16、乙方负责本标段的安全文明施工及绿色施工:如施工照明,标识标牌,悬挂条幅彩旗,围挡,交通导行等,生活垃圾分类堆放外运,建筑垃圾严禁随意丢弃,机械设备运输过程中及时环保清理(如粉尘、噪音、交通阻塞等可能造成污染及阻工的事项);因乙方施工造成的扬尘超标、噪音扰民、土壤破坏、机械漏油污染、施工垃圾乱堆乱放、固废处置不当等问题,引发的群众投诉、纠纷、阻工、环保检查处罚、行政罚款等,全部由乙方负责整改处置、承担所有费用、风险及法律责任。乙方须在现场配备专职安全员,若乙方未履行甲方相关安全规定造成工程、财产和人身伤害,由乙方负责责任。

17、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应配合质监站或能源局等部门对本项目进行的质量监督检查活动,并根据合同额承担相应比例的费用;

18、乙方应考虑雨季、冬期施工带来的不利影响并采取相应的措施,使用合适辅吊提前完成塔筒的安装,以便加快进度,减少塔筒倒运次数。

19、在本合同计划开工日期之日起2个月内,甲方有权依据项目实际情况确定项目的实际开、竣工日期。乙方将根据开工日期、竣工日期、实际施工工期的变化,按照甲方要求调整工程进度计划及施工组织方案。在合同约定的总工期不变的情况下,调整及采取相应的措施而增加的任何费用,均已包含在合同价款内。

20、乙方履行并承担总包合同中与本标段有关的甲方的所有义务与责任,相应的工期、质量、安全等考核条款与总包合同背靠背执行。

21、其他未明确提到但为圆满完成本合同标段工作所需的其他的合理要求或工作,乙方不得推诿、拖延或拒绝。

22、本工程建设期的保险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在缺陷责任期终止证书颁发前,第三者责任险的投保,按以下方式进行:乙方所购买本项目的保险应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行业规定,否则发生的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投保内容如下:包括乙方责任险及施工设备险、第三者责任险,期限为施工期。

23、乙方需按照甲方项目部要求,根据甲方项目部总体施工规划增加机械,如由于非乙方原因要求增加机械的,额外增加机械产生的费用由甲方承担。

24、因甲方原因(图纸、设备供货延迟、吊装平台未修整完毕或延迟提供、进场及场内道路不具备走车条件等)导致的主吊、辅吊窝工费用,每月连续窝工3天或累计5天(含5天)及以内的部分不予调整费用,窝工按月计量,窝工的统计由现场经理签证以天为单位统计,窝工不满1天(一天24h内有效施工时间≥4h)的不予计算。连续窝工3天以上或累计窝工5天以上的部分,甲方承担窝工费用。

如发生上述情况的窝工,乙方应提供施工日志等甲方需要的一切资料,双方约定:吊装机械闲置每天补偿标准按照(仅补偿吊装闲置窝工费用):3万元/天(含税,含主吊、辅吊、板车、人工等);除主吊作业面窝工之外的人员(只计算施工人员,不含司机、后勤人员)停窝工补偿标准按照80元/天/人(不含税)计列窝工费用。

25、混凝土塔架吊装用座浆料(常温考虑)、灌浆料、高强螺栓、环氧粘接剂(常温考虑)、调平垫片、定位销供方采购供应,供应量为图纸设计用量,乙方负责卸车、存放保管、材料送检试验(供方提供的材料只负责进场出具合格证及出厂检验报告,进场后的复检及试块留置、检验由乙方负责)。搅拌座浆料所使用的水必须经过第三方检测,检验由乙方负责。

26、因乙方施工座浆料施工不密实导致的渗水、混塔崩裂加固处理、退锚处理等问题处理费用承担由乙方负责。

27、由乙方提供的混塔工装及工器具应满足钢混塔架混凝土塔筒拼装、吊装的施工要求,具体以《钢混塔架混凝土塔筒拼装方案》、《钢混塔架混凝土塔筒吊装作业指导书》要求为准,包括但不限于(以下为1个工作面):

27.1 千斤顶配套手动油泵 SZB-2 6 套(拼装施工使用,可根据进度配置数量)

27.2 油泵配套高压油管 7.5/1.5m/根 6 套(拼装施工使用,可根据进度配置数量)

27.3 调节钢垫块 200*200*200mm 42 套(拼装施工使用,可根据进度配置数量)

27.4 滑块组合件 6 套(拼装施工使用,可根据进度配置数量)

27.5 立式搅拌机 1 台,料斗 1 台,发电机 1 台,电焊机 1 台,力矩扳手 1 把,扫平仪 1 台,垂准仪 1 台,其他手持小工器具等(用于吊装拼装施工)。

28、混塔机位点交货,因吊装平台面积不足导致部分混塔片需要临时堆放的混塔堆场由乙方负责,并负责堆场到机位点的二次倒运。二次倒运的堆场选定、租赁、平整、看护、场地手续办理(含临时租地)、运输、装卸的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29、贯彻执行国家农民工工资发放相关法规要求,按当地政府部门、业主和项目要求认真做好农民工工资发放管理,严禁因拖欠农民工工资发生上访、围堵项目部的情况。

30、该标段工程质量验收标准为《钢混塔架混凝土塔筒拼装方案》、《钢混塔架混凝土塔筒吊装作业指导书》、《风力发电机组安装手册》中相关施工及验收标准。

31、由于乙方的进度、质量或安全等不能满足工程需要且未在甲方要求的时间内予以纠正的,甲方有权根据现场情况,对乙方承包范围的工程项目进行调整,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如果工程范围调整是由于乙方的进度、质量或安全等不能满足工程需要而引起的,则调整后相应增加的费用,以及由于该调整给甲方带来的额外费用或损失,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双倍承担;如果增加机械设备是由于乙方进度、质量或安全等不满足工程需要而引起的,则增加作业面发生的人员、机械等费用,由乙方自己承担。

32、本项目智慧工地集成了劳务实名制、人员考勤系统、视频监控系统、车辆管理系统、气象监测系统、计划管理系统、安全巡查系统、质量巡査系统等功能,大量采用边缘计算、边缘存储、断网续专等技术。需各分包商各自完成如下工作:1、按照项目部要求统计并提交智慧工地需录入的资源信息;2、负责项目提供移动设备的保管、使用和保护(设备损坏,需照价赔偿);3、配合项目部推广智慧工地息系统的应用,安装智慧工地手机客户端及其他软、硬件设施。其他未明确提到但为圆满完成本合同工程工作所需的其他的合理要求或工作,乙方不得推诿、拖延或拒绝。(若有)

2.2计划工期: *开通会员可解锁*-*开通会员可解锁* (计划开工日期 *开通会员可解锁* ,具体以开工令为准。)

2.3建设地点: 河北省唐山市乐亭县海港开发区

2.4质量要求: 工程质量全部达到国家及有关部门颁布的现行标准或规范的要求,确保工程一次性验收合格率100%,分项工程合格率100%;单位工程合格率100%。

2.5 安全目标: 工程施工期间要杜绝人身死亡事故,严格控制各种习惯性违章,实现人身死亡事故“零”目标,并在工地范围内杜绝以下6种责任事故:

(1)杜绝重伤及以上人身伤亡事故;

(2)不发生三人及以上轻伤事件;

(3)杜绝一般及以上设备、施工机械、坍塌、火灾事故;

(4)不发生集体食物中毒事件;

(5)不发生同等及以上责任一般交通事故;

(6)杜绝发生被地方政府通报的基建工程环保、水保事件。

3 分包商资格要求

3.1 分包商应依法设立且满足如下要求:

(1) 资质要求:分包商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资格,须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分包商须提供有效的特种工程(特殊设备起重吊装)专业承包不分等级资质证书;分包商须提供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分包商须提供有效的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2) 财务要求:分包商须提供 2022 年至 2024 年财务报表(主要包含:资产负债、利润表、现金流量表)。

(3) 业绩要求:分包商近 3 年( 2022 年 1 月 1 日至响应截止日)至少具有风电项目吊装施工合同业绩 2份。分包商须提供能证明本次采购业绩要求的合同扫描件,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日期、工程范围及关键技术参数等信息;用户证明须由最终用户盖章,可以是验收证明、使用证明、回访记录或其他证明。

(4) 信誉要求: 分包商具有较好的信誉,无被责令停业、暂停投标等情况,无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等情况。

分包商须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未被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分包商不得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评审期间尚未解除的)。

(5) 承担本项目的主要人员要求:分包商须提供拟任项目经理有 二级建造师 证书和 安全员B 证书。项目经理近 3 年( 2022 年 1 月 1 日至响应文件截止日)须至少具有 1 个风电项目吊装施工 的项目经理工作经历,分包商须提供能证明项目经理业绩的证明文件,可以是合同或验收证明或用户盖章的证明材料(以上材料须体现工程名称、项目经理、竣工/投运时间及单位名称),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经理职务,在担任项目经理期间未发生重大安全事故,并提供本单位近半年以来缴纳的社保证明。

3.2 分包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 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吊销资质证书状态;

(2) 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3) 其他: /

3.3 本次采购 不接受联合体。

联合体参加询比采购活动的,联合体应满足本条第3.1款规定的要求,且联合体各方均不得存在本条第3.2款规定的情形。此外,联合体各方应分别满足如下条件: /

联合体的资格认定标准如下: /

(注:此部分应明确由同一专业或不同专业组成的联合体中各专业的资质、财务、业绩、信誉、主要人员等的认定方法,以最终认定联合体的资格。)

联合体应递交联合体协议书,且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参与本询比釆购项目,否则相关响应文件均无效。

4 采购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询比采购活动者,请于 *开通会员可解锁*17:00 前(北京时间)在中国电建采购招标数智化平台(https://bid.powerchina.cn/bidweb/#/login,以下简称“采购平台”)获取采购文件,采购文件免费提供。

5 响应文件的递交

5.1(A)响应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响应截止时间,下同)为 *开通会员可解锁*09:00 (北京时间),分包商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采购平台递交电子响应文件。

(1)本次采购将通过采购平台全程在线开展,电子响应文件的加密、提交等流程须各分包商在线进行操作。分包商须提前办理数字证书用于在线递交响应文件,办理方式详见采购平台首页,并严格按照要求进行在线操作,因操作流程失误造成的递交失败将由分包商自行承担后果。

(2)开启由“采购平台”在响应截止时间后自动对各家响应文件进行解密,分包商及时关注开启结果。

5.1(B)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响应截止时间,下同)为 文件递交结束时间 (北京时间),响应文件递交地点为*中国电建采购招标数智化平台*。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5.2响应截止时间及递交地点如有变动,采购人将及时通过采购平台通知所有已获取采购文件的分包商。

6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和地点

响应文件开启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的同一时间进行,地点为响应文件递交地点。邀请所有分包商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参加开启会议,分包商未派代表参加开启会议的,视为默认开启结果。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询比釆购公告在中国电建阳光采购网(http://bid.powerchina.cn)上发布。

8 其他

/

(注:可根据项目情况简述釆购项目评审方法等其他需要说明的内容。)

9 联系方式

采购人:山东电力建设第三工程有限公司

地址:山东省青岛市崂山区同安路882-1号鸿泰大厦C座

邮编:266100

联系人:王鹏学

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采购机构:山东电力建设第三工程有限公司新能源工程公司分包采购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地址:山东省青岛市崂山区同安路882-1号颐杰鸿泰大厦

邮编:266100

10 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单位:山东电力建设第三工程有限公司新能源工程公司分包采购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87097064

电子邮箱:ZBB@sepco3.com

11 纪检监督机构

分包商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次采购活动存在违规违纪行为的,可以书面形式向山东电力建设第三工程有限公司纪委办公室*开通会员可解锁*/87098441)提出投诉。

2026 年07 月0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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