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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编号:PC-0107-26J6-FG1196
中国电建水电七局安装分局
深圳地铁13号线歌剧院站项目经理部安装工区广告灯箱采购项目
询比采购文件
采购单位: |
中国水利水电第七工程局有限公司机电安装分局 |
二○二六年九月
广东(省)·深圳(市)
目 录
第一章 询比采购公告
一、采购条件
二、项目概况、采购范围
三、响应人资格要求
四、采购文件的获取
五、响应文件的递交
六、评标办法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八、联系方式
九、监督机构
第二章 响应人须知
响应人须知前附表
1.总则
1.1 项目概况
1.2 项目的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
1.3 采购范围、交货时间、交货地点和质量要求
1.4 响应人资格要求
1.5 费用承担
1.6 保密
1.7 语言文字
1.8 计量单位
1.9 踏勘现场
1.10 预备会
1.11 响应和偏差
2.采购文件
2.1 采购文件的组成及内容
2.2 采购文件的澄清
2.3 采购文件的修改
2.4 对采购文件的异议
3.响应文件
3.1 响应文件的组成
3.2 报价
3.3 响应文件有效期
3.4响应保证金
3.5 资格审查资料
3.6 备选方案
3.7 响应文件的编制
4.报价
4.1 响应文件的密封和标识
4.2 响应文件的递交
4.3 响应文件的修改与撤回
5.开标
5.1 开标时间和地点
5.2 开标程序
5.3 开标异议
6.评标
6.1 评标委员会
6.2 评标原则
6.3 评标方法
7.合同授予
7.1行贿犯罪查询
7.2 定标方式
7.3 中标通知
7.4 履约担保
7.5 签订合同
8.重新采购和不再采购
8.1 重新采购
8.2 不再采购
8.3 转为谈判采购
8.4 转为直接采购
9.纪律和监督
9.1 对采购人的纪律要求
9.2 对响应人的纪律要求
9.3 对评标委员会成员的纪律要求
9.4 对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
9.5 投诉
10.是否采用电子招标投标
11.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第三章 评审办法(经评审的最低价法)
第四章 合同及附件
第一节 通用合同条款
1.定义
2.标准和适用性
3.合同文件和资料的使用
4.知识产权
5.联络
6.计划和报告
7.检验、测试
8.包装和标记
9.运输和保险
10.验收
11.伴随服务
12.交付
13.合同结算和付款
14.保证
15.质量保证
16.变更及合同修改
17.分包、转包
18.索赔
19.误期赔偿费
20.终止合同
21.履约保证金
22.不可抗力
23.税费
24.争议的解决
25.适用法律
26.合同生效
27.其他
第二节 专用合同条款
1.定义
10.验收
13.合同结算和付款
14.保证
15.质量保证
21.履约保证金
24.争议的解决
27.其他
第三节 合同格式
附件一:合同协议书
合同协议书
附件二:廉洁承诺书
廉洁承诺书
第五章 响应文件格式及内容
第一部分 商务部分
一、响应函
二、授权委托书
三、保证金
四、质量保证承诺书(格式)
五、维权告知书及承诺书
六、资格审查资料
七、报价表
八、商务偏差表
九、 响应人认为应补充的其它商务资料
第二部分 技术部分
一、技术偏差表
二、交货计划表
三、响应说明书及技术资料
四、响应人认为应补充的其它技术资料
第六章 需求一览表
第七章 技术规范
广告灯箱技术要求
其他
项目编号:PC-0107-26J6-FG1196
本项目用于深圳市城市轨道交通13号线二期(南延)主体工程13121标段施工总承包歌剧院站项目经理部安装工区,项目资金已落实,中国水利水电第七工程局有限公司机电安装分局(以下简称“采购单位”)使用工程款于本次询比采购后所签订合同的支付。本项目所采购的货物已具备采购条件,现进行公开询比采购。
1、项目概况
深圳市城市轨道交通13号线二期(南延)土建二工区站后工程施工范围为歌剧院站、歌剧院站~日出剧场站区间、日出剧场站~深圳湾口岸站区间(共1站2区间)。歌剧院站位于望海路与后海大道交叉口以西,设三个出入口、2组风亭、4个疏散口和1座冷却塔。车站总长295m,标准段宽21.5m,车站为3层岛式车站,总建筑面积25938.8㎡。歌日区间全长1411m,日深区间长1233m,均设2座联络通道和1座水泵房。
2、采购范围
序号 |
物资名称 |
规格型号 |
单位 |
数量 |
备注 |
1 |
卡布广告灯箱(公共区) |
7200*1600 |
个 |
4 |
|
2 |
卡布广告灯箱(公共区) |
7200*2150 |
个 |
12 |
|
3 |
12封导向卡布灯箱 |
3600*1600 |
个 |
4 |
|
4 |
4封导向卡布灯箱 |
900*1600 |
个 |
8 |
|
5 |
12封导向公告栏 |
3600*1600 |
个 |
4 |
|
6 |
轨行区12封广告灯箱 |
3200*1660 |
个 |
30 |
|
7 |
6封导向灯箱 |
1600*1600 |
个 |
4 |
3、交货时间:*开通会员可解锁*之前第一批货交货,*开通会员可解锁*之前全部交货。
4、交货地点:深圳南山区蛇口歌剧院站甲方指定地点。
5、质量要求:满足对应国家相关标准及技术规格书。
6、本次采购采用固定价。本次采购为一票制结算,税率为13%,若报价税率不同,以税前价进行评审。
7、在响应单位完全响应询价条款要求的前提下,采购单位根据评审价格从低到高进行排序,推荐评审价格从低到高的前1-3家成交候选人报送监理、业主单位审批,根据监理、业主单位审批意见,确定最终成交单位。
8、本次采购成交单位在正式供货前,须完成以下工作并验收合格:
(1)成交单位须提供相关产品样品供选样及封样,全过程无条件配合甲方提供所需资料及样品。若样品验收不合格,成交人须在7天之内无条件二次及多次提供样品,直至验收合格。若业主单位组织召开设计联络会,成交人须无条件参加,并严格执行联络会提出的各项技术要求。
(2)样品封样完成后,成交人须无条件配合业主单位、监理单位、设计单位及施工单位赴生产制造现场开展工厂验收,厂验合格后方可正式供货。工厂验收相关单位人员的往返交通、食宿等全部费用,均由中标单位承担。
9、本次采购数量仅为估算量,以实际工程需求供应,由于工程变更导致实际供应数量减少时,采购单位不对报价人进行任何补偿。
10、本采购由中国水利水电第七工程局有限公司机电安装分局签订相关采购合同。
11、成交通知书发出后无正当理由拒绝签订合同的、签订合同后不按合同履约的,将将被列入供应商黑名单,取消合格供应商资格三个月至三年,禁入期间不得参与其准入机构层级的采购活动,禁入期满后可重新申报;供应假冒伪劣、以次充好产品的,或被国家行政处罚且情节严重的,永久取消合格供应商资格,列入供应商黑名单,不得参与股份公司各层级采购活动。
响应人必须满足以下全部资格要求:
1、响应人为生产厂家的,必须是在中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及一般纳税人,企业注册资本金不作要求,应提供生产厂家质量管理体系。
2、响应人为代理商的,必须是在中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及一般纳税人,企业注册资本金200万元人民币及以上。提供且其代理的生产厂家须满足第1条生产厂家资格条件的要求。代理商身份投标的单位须提供生产厂家针对本项目出具的授权函,但不做唯一授权要求。
3、响应人应具有近3年具有与本次询比产品相同销售业绩不少于2个,需提供如下证明资料: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合同清单复印件(合同设备名称和合同总金额不得遮挡)、用户反馈证明 。
4、响应人需提供以下检测报告:
序号 |
品名 |
需提供资料 |
1 |
PC板 |
国家防火建筑材料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出具的燃烧性能检测报告,CNAS认证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透光率检测报告 |
2 |
玻璃 |
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CCC |
3 |
电源变换器 |
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CCC或自愿性产品认证证书(CQC) |
4 |
电线线缆 |
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CCC或自愿性产品认证证书(CQC) |
5 |
剩余电流动作断路器 |
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CCC |
6 |
灯箱样品 |
提供具有CNAS认证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内容包括:IP防护等级,总功率,照度平均值,最亮点与最暗点照度差,规格尺寸偏差(其中IP防护等级可以是卖方已有同类产品或本次投标样品的检测报告,其余指标要求是本次样品的检测报告) |
7 |
LED光源 |
LED光源应有认可的检测机构出具的IESNA(IES) LM-80 Test Report,在该LM-80 Test Report里,当Ts为55℃或以上时,按照IESNA(IES) TM-21推测的LED光源寿命L70(光通量降至初始值70%的点燃时间)应不低于50000小时。 |
8 |
LCD屏 |
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CCC和CE证书 |
4、响应人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商业与社会信誉;不存在下列列入失信黑名单相关行为:
序号 |
列入失信黑名单相关行为 |
1 |
被列入国家发展改革委《信用中国(http://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黑名单。 |
2 |
被列入市场监管总局《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企业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
3 |
被列入最高人民法院《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
4 |
被列入国家应急管理部(查询网址为:https://www.mem.gov.cn/fw/cxfw/xycx/)认定的安全生产失信联合惩戒“黑名单”。 |
5 |
被列入中国电建股份公司、中国水利水电第七工程局有限公司供应商黑名单的。 |
5、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6、响应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禁止投标的情形。
7、本次采购为平台全流程,请响应人务必认真阅读公告第五节“响应文件的递交”,尽早办理报价所必须的电子密钥。
1、凡满足本公告规定的供应商资格要求并有意参加的供应商,请于*开通会员可解锁*17:00前(北京时间)在中国电建阳光采购网(https://bid.powerchina.cn/help)获取采购文件。
2、有意参加的供应商需在线上传下列资料及购买采购文件缴费凭证后方可下载采购文件:
购买采购文件经办人身份证和法定代表人签发的针对本采购项目购买采购文件授权委托书或介绍信(加盖公章)扫描件(合并文件上传)。
3、采购文件免费提供。
1、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响应文件开启时间,下同)为*开通会员可解锁*11时30分(北京时间),供应商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中国电建阳光采购网递交电子响应文件。
(1)本次采购将通过中国电建阳光采购网全程在线开展,电子响应文件的加密、提交、解密及签到(若采用集中解密方式请删除“、解密及签到”、第(4)条和第(5)条等流程须各供应商在线进行操作。供应商须提前办理数字证书用于在线递交响应文件,办理方式:直接下载“中招易采”APP自助办理数字证书,客服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2)各供应商须登陆集采平台使用数字证书进行电子响应文件的编制、加密和在线投递。请各供应商充分考虑文件大小、网络速度的影响并预留充足的时间,逾期将无法提交。(电子响应文件的在线投递建议至少提前12小时完成)。
(3)本次采购无需提供纸质版响应文件。
(4)本次采购采用集中解密方式,无需供应商签到、解密。
2、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递交地点如有变动,采购人将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已购买采购文件的供应商。
3、中国电建阳光采购网注册等相关问题可咨询平台客服,客服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具体联系方式请根据网站首页“联系我们”列表中查找相应客服经理电话。
采用经评审的最低价法。
遵循的原则:采用有限数量评审制。
1、当响应人数量等于或少于5家时,对所有响应人递交的响应文件进行评审。
2、当响应人数量多于5家时,首先按报价从低到高进行排序,选取从低到高的前5家的响应文件进行评审;若有“否决”的,按照报价从低到高顺序依次递补,以保证进入评审的响应人数量满足5家。
3、对进入评审环节的5家响应人递交的响应文件,按照经修正后的评标价进行评审。
4、未进入评审环节的其它响应文件,不再进行推荐。
5、采购机构将保留对响应人最后选择与否不做任何解释的权利。
本次采购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中国电建阳光采购网(http://bid.powerchina.cn)上发布。。
采 购 单 位:中国水利水电第七工程局有限公司机电安装分局
地 址:四川省眉山市彭山区凤鸣镇灵石西路56号
需 求 单 位:水电七局深圳地铁13号线二期(南延)主体工程13121标段施工总承包歌剧院站项目经理部安装工区
联 系 人:黄先生(商务)
电 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联 系 人:胡先生(技术)
电 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监督机构: 中国水利水电第七工程局有限公司机电安装分局纪委办公室
监督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1
条款号 |
条款名称 |
编列内容 |
1.1.2 |
采购人 |
详见询比采购公告 |
1.1.3 |
采购机构 |
详见询比采购公告 |
1.1.4 |
采购名称 |
详见询比采购公告 |
1.1.5 |
项目地点 |
详见询比采购公告 |
1.2.1 |
资金来源及比例 |
详见询比采购公告 |
1.2.2 |
资金落实情况 |
详见询比采购公告 |
1.3.1 |
采购范围 |
详见询比采购公告 |
1.3.2 |
交货时间 |
详见询比采购公告 |
1.3.3 |
交货地点 |
详见询比采购公告 |
1.3.4 |
质量要求 |
详见询比采购公告 |
1.4.1 |
响应人资格要求 |
详见询比采购公告 |
1.4.2 |
是否接受联合体报价 |
详见询比采购公告 |
1.9 |
现场踏勘 |
不组织 |
1.10 |
预备会 |
不召开 |
2.2.1 |
响应人提出澄清的截止时间 |
*开通会员可解锁*17时00分前 |
2.2.2 |
采购人澄清答复的截止时间 |
*开通会员可解锁*17时00分前 |
2.3.1 |
对采购文件修改的截止时间 |
*开通会员可解锁*17时00分前 |
3.2.3 |
报价要求 |
1、响应人应在报价表上标明本合同拟提供货物的单价和总价。总价中不得包含采购文件要求以外的内容,否则,在评标时不予核减。总价中也不得缺漏响应文件所要求的内容,否则,评标时将有效报价中该项内容的最高价计入其总价。 2、综合单价包括但不限于以下费用:原材料、生产加工、装车费、出厂检验试验费、采购保管费、运输、过路过桥费、车辆油料费及税金、厂验费、保险费、深化设计费、安装费、备品备件费、利润等各项费用。 3、报价方式采用固定价模式。 4、供应期规定:每月21日至次月20日为一个供应期。 5、提供的发票为《增值税专用发票》,采用一票制,税率13%。若合同执行过程中国家税务机关公布税率发生变化,本合同以最新税率执行。合同税前单价不变,按照最新税率调整合同到站单价。 |
3.3.1 |
响应文件有效期 |
120天 |
3.4.1 |
响应保证金 |
1、形式:采用保函或保证金形式。 2、金额:1000元(大写:壹仟元整)。 3、采用保函形式的请于开标当天上午10:00前送达开标现场(建议提前一个小时)。保函可采用邮寄方式(采用邮寄方式的,采购单位不负责保函在达到签收前的一切灭失责任,过期到达的保函视为无效担保),邮寄地址如下: 邮寄地址:四川省眉山市彭山区凤鸣镇灵石西路56号 收件人:黄先生 邮寄联系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4、若无法提供保函,请提供同等金额的保证金(退还时按原账号退还),保证金收取方式: (1)采用在线收取保证金,由集采平台收取到统一账户,响应人报名审核后,系统自动分配保证金收款虚拟账号,采购人无须提供账号; 5、保证金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到达。 |
3.5 |
资格审查资料 |
以询比采购公告中的“三、响应人资格要求”所列为准 |
3.5.2 |
财务情况表 |
提供近3年(响应文件递交截止之日前3年)各年度的会计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损益表、审计报告等。 |
3.5.3 |
业绩情况表 |
详见询比采购公告 |
3.5.5 |
诉讼及仲裁情况 |
近3年,响应文件递交截止之日前3年。 |
3.6 |
是否允许递交备选方案 |
不允许 |
3.7.3 |
签字或盖章要求 |
响应文件封面盖单位章,响应文件内容按采购文件中响应文件格式要求签字并盖单位章。 |
响应文件份数 |
全流程:使用投标管家上传加密电子版响应文件一份; |
|
响应文件 |
1、本次报价为电子投递,供应商应使用“中国电建投标管家”工具软件下载响应文件格式,并按照采购单位要求模块,导入响应文件电子版。被导入文件的格式须按照第五章“响应文件格式及内容”进行编辑。被导入文件应是PDF文本。 2、是否需要绑定评审指标:否。 3、经济标:响应人应按照第五章“响应文件格式及内容”中报价表格式编辑报价表,并以可编辑word格式在“添加报价附件”中上传。 4、合成签章:响应人须在响应文件格式要求中指定位置加盖电子公章,否则将视为无效报价。 |
|
4.2.1 |
递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和地点 |
详见询比采购公告五、响应文件的递交 |
4.2.2 |
是否退还响应文件 |
否 |
5.1 |
开标时间和地点 |
开标时间:同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开标地点:同响应文件递交地点 |
6.3 |
评标方法 |
采用经评审的最低价法。 遵循的原则:采用有限数量评审制。 1、当响应人数量等于或少于5家时,对所有响应人递交的响应文件进行评审。 2、当响应人数量多于5家时,首先按报价从低到高进行排序,选取从低到高的前5家的响应文件进行评审;若有“否决”的,按照报价从低到高顺序依次递补,以保证进入评审的响应人数量满足5家。 3、对进入评审环节的5家响应人递交的响应文件,按照经修正后的评标价进行评审。 4、未进入评审环节的其它响应文件,不再进行推荐。 5、采购单位将保留对响应人最后选择与否不做任何解释的权利。 具体详见第三章。 |
6.3.2 |
推荐中标候选人 |
采购单位根据评审报告中推荐的成交候选人按管理制度流程择优选定成交候选人。 评审委员会在评审报告中根据经评审的响应价从低到高进行排序,推荐经评审的响应价从低到高前1-3名中标候选人。 |
7.1 |
定标方式 |
成交人的确定:在被推荐的从成交候选人中,采购人应确定排序第一者为成交人。如果排名第一的候选人放弃成交或因不可抗力提出放弃成交的,采购人可以按成交候选人排序依序确定成交人。 |
7.4.1 |
履约担保 |
履约担保的形式:保证金/银行保函。 履约担保的金额:见合同专用条款。 |
10 |
是否采购用电子投标 |
全流程 |
11 |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
无 |
1.1.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本采购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对本标段进行采购。
1.1.2采购人:见响应人须知前附表。
1.1.3采购机构:见响应人须知前附表。
1.1.4采购名称:见响应人须知前附表。
1.1.5项目地点:见响应人须知前附表。
1.2.1资金来源及比例:见响应人须知前附表。
1.2.2资金落实情况:见响应人须知前附表。
1.3.1采购范围:见响应人须知前附表。
1.3.2交货时间:见响应人须知前附表。
1.3.3交货地点:见响应人须知前附表。
1.3.4质量要求:见响应人须知前附表。
1.4.1响应人资格要求
(1)资质要求:见响应人须知前附表。
(2)业绩要求:见响应人须知前附表。
(3)财务要求:见响应人须知前附表。
(4)信誉要求:见响应人须知前附表。
(5)其他要求:见响应人须知前附表。
响应人为代理商的,对响应人的资质要求包含对生产厂家的资质要求,对响应人的业绩要求包含对报价材料的业绩要求。
1.4.2响应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接受联合体报价的,除应符合本章第1.4.1项和响应人须知前附表的要求外,还应遵守以下规定:
(1)联合体各方应按采购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并承诺就中标项目向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
(2)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连个体在本采购项目或标段中报价,否则各相关报价均无效。
1.4.3响应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
(2)与本采购项目的其他响应人为同一个单位负责人;
(3)与本采购项目的其他响应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4)为本采购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
(5)为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或者与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6)为本采购项目的代建人;
(7)为本采购项目的采购机构;
(8)与本采购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采购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9)与本采购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采购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10)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
(11)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12)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13)在最近三年内发生重大产品质量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14)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15)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er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16)近三年内响应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有行贿犯罪行为的(以检察机关职务犯罪预防部门出具的查询结果为准);
(17)法律法规或响应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情形。
响应人准备和参加询比活动发生的费用自理。
参与询比活动的各方应对采购文件和响应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否则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采购文件、响应文件使用的语言文字为中文。专用术语使用外文的,应附有中文注释。
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1.9.1采购人按响应人须知前附表中的规定组织/不组织踏勘现场。
1.9.2组织踏勘现场
(1)采购人按响应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地点组织响应人踏勘现场。
(2)响应人踏勘现场发生的费用自理。
(3)响应人自行负责在踏勘现场中所发生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等意外责任。
(4)采购人在踏勘现场中介绍的工程场地和相关的周边情况,供响应人在编制响应文件时参考,采购人不对响应人据此作出的判断和决策负责。
1.9.3不组织踏勘现场
响应人可自行对现场进行踏勘,现场踏勘的费用由响应人自己承担,安全由响应人自己负责。
1.10.1响应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召开预备会的,采购人按响应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召开预备会,澄清响应人提出的问题。
1.10.2响应人应按响应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形式将提出的问题送达采购人,以便采购人在会议期间澄清。
1.10.3预备会后,采购人将对响应人所提问题的澄清,以响应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形式通知所有购买采购文件的响应人。该澄清内容为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
1.11.1响应文件应当对采购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满足性或更有利于采购人的响应,否则,响应人的响应文件将被否决。实质性要求和条件见响应人须知前附表。
1.11.2响应人应根据采购文件的要求提供产品质量标准的详细描述、技术支持资料及技术服务和质保期服务计划等内容以对采购文件作出响应。
1.11.3响应文件中应针对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中列明的技术要求提供技术支持资料。技术支持资料以制造商公开发布的印刷资料,或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响应文件将被否决。
2.1.1采购文件包括:
(1)询比采购公告(或询比采购邀请书);
(2)响应人须知;
(3)评标办法;
(4)合同条款及附件;
(5)响应文件格式及内容;
(6)需求一览表;
(7)技术规范;
根据本章第1.10款、第2.2款和第2.3款对采购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构成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
2.2.1响应人应仔细阅读和检查采购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缺页或者附件不全,应及时向采购人提出,以便补齐。如有疑问,应按响应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形式通过阳光采购平台(https://bid.powerchina.cn/index)向采购人提出,要求对采购文件予以澄清。
2.2.2采购文件的澄清以响应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形式发给所有购买采购文件的响应人,但不指明澄清问题的来源。将在响应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15天前在阳光采购平台(https://bid.powerchina.cn/index)公布。
2.2.3除非采购人认为确有必要答复,否则,采购人有权拒绝回复响应人在规定的时间后的任何澄清要求。
2.3.1采购人以响应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形式修改采购文件,并通知所有已购买采购文件的响应人。
2.3.2采购人对采购文件修改距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不足5天的,并且修改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将相应延长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响应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采购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5天前以书面形式提出。采购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做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将暂停询比活动。
3.1.1响应文件包括下列内容:
第一部分 商务部分
(1)响应函
(2)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
(3)保证金
(4)资格审查资料
(5)报价表
(6)商务偏差表
(7)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材料
(8)响应人认为应补充的其它商务资料
第二部分 技术部分
(1)技术偏差表
(2)交货计划表
(3)响应说明书及技术资料
(4)响应人认为应补充的其它技术资料
(5)技术参数对比表(选择使用)
响应人在评标过程中作出的符合法律法规和采购文件规定的澄清确认,构成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
3.2.1报价应包括国家规定的增值税税金,除响应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增值税税金按一般计税方法计算。
3.2.2响应人应充分了解该项目的总体情况以及影响报价的其他要素。
3.2.3报价为各分项报价金额之和,报价与分项报价的合价不一致的,应以各分项合价累计为准,修正报价。响应人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修改响应函中的报价总额,应同时修改响应文件“分项报价表”中的相应报价。此修改须符合本章第4.3款的有关要求。
3.2.4采购人设有最高限价的,响应人的报价不得超过最高限价,最高限价在响应人须知前附表中载明。
3.2.5报价的其他要求见响应人须知前附表。
3.3.1除响应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有效期为90天。
3.3.2在有效期内,响应人撤销响应文件的,应承担采购文件和法律规定的责任。
3.3.3出现特殊情况需要延长有效期的,采购人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响应人延长有效期。响应人应予以书面答复,同意延长的,应相应延长其保证金的有效期,但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其响应文件;响应人拒绝延长的,其响应文件失效,但响应人有权收回其保证金。
3.4.1响应人在递交响应文件的同时,应按响应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担保形式递交响应保证金,并作为其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联合体报价的,其响应保证金由牵头人递交,金额、担保形式符合响应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
3.4.2响应人不按本章第3.4.1项要求提交响应保证金的,评标委员会将否决其响应文件。
3.4.3采购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5个工作日内,向未中标的响应人和中标人退还响应保证金。
3.4.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响应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1)响应人在响应文件有效期内撤销响应文件;
(2)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无正当理由不与采购人订立合同,在签订合同时向采购人提出附加条件,或者不按采购文件规定提交履约保证金;
(3)发生响应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可以不予退还响应保证金的情形。
除响应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响应人应按下列规定提供资格审查资料,以证明其满足本章第1.4款规定的资质、财务、业绩、信誉等要求。
3.5.1“响应人基本情况表”应附响应人及其生产厂家(适用于代理商参加的情形)的营业执照、体系认证证书等材料的复印件或扫描件。
(1)响应人为企业的,应提交营业执照和组织机构代码证的复印件(按照“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登记制度进行登记的,可仅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
(2)响应人为依法允许经营的事业单位的,应提交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和组织机构代码证的复印件。
3.5.2“近年财务状况表”应附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的复印件,具体年份要求见响应人须知前附表。响应人的成立时间少于响应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状况表。
3.5.3“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应附中标通知书和(或)合同协议书、材料进场验收证书等的复印件,具体时间要求见响应人须知前附表。每张表格只填写一个项目,并标明序号。
3.5.4国家规定需要生产许可产品的,须提供生产许可证复印件。
3.6.1除响应人须知前附表允许递交备选方案外,响应人不得递交备选方案,否则其响应文件将被否决。
3.6.2允许响应人递交备选方案的,只有中标人所递交的备选方案方可予以考虑。评标委员会认为中标人的备选方案优于其按照采购文件要求编制的响应方案的,采购人可以接受该备选方案。
3.6.3响应人提供两个或两个以上报价,或者在响应文件中提供一个报价,但同时提供两个或两个以上供货方案的,视为提供备选方案。
3.7.1响应文件应按第五章“响应文件格式及内容”要求进行编写。
3.7.2响应文件应当对采购文件有关交货期、响应文件有效期、质量要求、技术要求、采购范围等实质性内容作出响应。
3.7.3响应文件全部采用电子文档(即电子响应文件),除响应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响应文件所附证书证件均为原件扫描件,并采用单位和个人数字证书,按采购文件要求在相应位置上加盖电子印章。由响应人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签字或加盖电子印章的,应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由代理人签字或加盖电子印章的,应附由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签字或盖章的具体要求见响应人须知前附表。
4.1.1响应人应当按照采购文件和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的要求加密响应文件,具体要求见响应人须知有附表。
4.1.2响应文件封套上应写的内容见响应人须知前附表。
4.1.3未按本章第4.1.1项要求密封的响应文件,采购人将予以拒收。
4.2.1响应人应在响应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4.2.2响应人通过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电子响应文件。
4.2.3除响应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响应人所递交的响应文件不予退还。
4.2.4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4.3.1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响应人可以修改或撤回已递交的响应文件,但应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人。
4.3.2响应人修改或撤回已递交响应文件的书面通知应按照本章第3.7节的要求签字或盖章。
4.3.3修改的内容为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修改的响应文件应按照本章第3条、第4条规定进行编制、密封、标记和递交,并标明“修改”字样。
采购人在规定的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通过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公开开标,所有响应人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应当准时参加。
主持人按下列程序进行开标:
(1)宣布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已到,开标会开始。
(2)介绍到会领导和采购人代表;介绍本次采购监督部门及监督人员职务、姓名;
(3)介绍采购分标情况和参加报价的单位情况;
(4)采购人代表讲话;
(5)监督人员(或主持人)宣读采购工作纪律;
(6)主持开标:
①响应人通过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对已递交的电子响应文件进行解密,公布采购项目名称、响应人名称、响应保证金的递交情况、报价、交货期、交货地点及其他内容,并记录在案。
②响应人代表、采购人代表、监标人、记录人等有关人员使用本人的电子印章在开标记录上签字确认。
(7)主持人介绍后续评标安排和发出澄清问题的计划时间和方式,提醒响应人代表保持通讯畅通。
(8)主持人宣布开标会议结束。
响应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在开标现场提出来,采购人当场作出答复,并记录在案。
6.1.1评标由采购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由采购人熟悉相关业务的代表,以及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评标委员会成员人数为5人及以上单数。
6.1.2评标委员会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
(1)响应人或响应人主要负责人的近亲属;
(2)工程项目主管部门或者行政监督部门的人员;
(3)与响应人有经济利益关系,可能影响公正评审的;
(4)曾因在投标、评标以及其他与投标有关活动中从事违法行为而受过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的;
(5)与响应人有其他利害关系。
评标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
6.3.1评标委员会按照第三章“评标办法”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标准和程序对响应文件进行评审。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和标准,不作为评标依据。
6.3.2评标完成后,评标委员会应当向采购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和中标候选人名单。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的人数见响应人须知前附表。
响应人自行在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上查询,并提供查询结果,若在近年内有行贿犯罪记录的取消其中标资格,具体年限及适用范围见响应人须知前附表。
采购人根据评标报告中推荐的中标人候选人按管理制度确定中标人。
根据定标结果,在中国电建阳光采购网(https://bid.powerchina.cn/index)上公示三天。公示期结束后,招标人以书面形式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
7.4.1在签订合同前,中标人应按响应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担保形式向采购人提交履约担保。联合体中标的,其履约担保由牵头人递交。
7.4.2中标人不能按本章第7.4.1项要求提交履约担保的,视为放弃中标,其响应保证金不予退还,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超过响应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
7.5.1采购人和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天内,根据采购文件和中标人的响应文件订立书面合同。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采购人取消其中标资格,其响应保证金不予退还;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超过响应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
7.5.2发出中标通知书后,采购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采购人向中标人退还响应保证金;给中标人造成损失的,还应当赔偿损失。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将重新采购:
(1)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止,递交响应文件不足三家,且属于“依法必须招标类采购”项目的;
(2)经评标委员会评审否决所有响应文件的。
重新采购后,响应人仍少于3个或者经评标委员会评审后所有响应文件被否决的。
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止,递交响应文件只有两家且为“固定资产类采购”或“普通类采购”的,经采购机构批准可以转为谈判采购或重新采购。
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止,递交响应文件只有一家且为“固定资产类采购”或“普通类采购”的,经采购机构批准可以转为直接采购或重新采购。
采购人不得泄露采购活动中相关的情况和资料,不得与响应人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
响应人不得相互串通或者与采购人串通,不得向采购人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谋取中标,不得以他人名义或者以其它弄虚作假的方式报递交响应文件或骗取中标;响应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评标工作。
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它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响应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它情况。在评标活动中,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不得使用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评审因素和标准进行评标。
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务或者其它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响应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它情况。在评标活动中,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
响应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次采购活动不符合法律、法规的,可以在知道或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中国水利水电第七工程局有限公司机电安装分局纪委办公室提出投诉。投诉采用书面形式,投诉内容包括投诉人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被投诉人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投诉事项的基本事实,有关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相关请求及主张。投诉人是法人的由法定代表人签字、盖章并提供身份证复印件,投诉人是自然人的由其本人签字并提供身份证复印件。中国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监察部监督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响应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捏造事实、伪造材料或者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进行投诉,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本采购项目是否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方式,见响应人须知前附表。
全流程:响应人通过中国电建阳光采购网(https://bid.powerchina.cn/index)办理数字证书、下载安装投标管家、CA证书插件等投标工具,远程在线编制、加密、上传响应文件,开标后在采购人规定的时间内完成响应文件解密。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见响应人须知前附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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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规范股份公司采购工作,根据股份公司有关采购管理规定,制定本办法。
一、评审方法
本次评审采用经评审的最低价法。
遵循的原则:采用有限数量评审制。(当预计响应人数量多,清标工作量大且报价除低价及较低价外无中标可能,可以按报价从低到高排序前对有限数量进行审查。)
1、当响应人数量等于或少于5家时,对所有响应人递交的响应文件进行评审。
2、当响应人数量多于5家时,首先按报价从低到高进行排序,选取从低到高的前5家响应人递交的响应文件进行评审;若有“否决”的,按照报价从低到高顺序依次递补,以保证进入评审的响应人数量满足5家。
3、对进入评审环节的5家响应人递交的响应文件,按照经修正后的评标价进行评审。
4、未进入评审环节的响应人,不再进行详细评审。
5、采购机构将保留对响应人最后选择与否不做任何解释的权利。
二、评审原则
评审遵循公平、公正、科学、择优的原则。
三、评审组织及服务
1、为做好评审工作,成立评审小组和工作小组。
2、评审小组
2.1评审小组由采购人依法组建,评审小组成员由采购人代表及熟悉相关业务的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
2.2评审小组成员为5人及以上单数。
2.3评审小组组建后报公司招标采购机构备案。
2.4评审工作由评审小组负责。
3、工作小组
3.1由采购人代表组成工作小组,在评审期间为评审小组服务。
3.2接受评审小组指派进行基础数据摘录汇总、对比等工作。
四、评审程序及内容
1、响应文件初步评审
1.1供应商资格审查---供应商的财务、技术、生产、业绩等方面是否满足供应商资格的全部要求。
1.2算术错误修正
1.2.1报价清单中有计算或汇总中的算术错误时,按以下原则修正:
(1)报价清单中的单价乘数量的乘积与该项目的合价不符时,应以单价为准,改正合价。
(2)若报价汇总表中的金额与相应的各分项报价清单中的合计金额不符时,应以修正算术错误后的各分项报价清单中的合计金额为准,改正报价汇总表中相应部分的金额和总报价。
1.2.2评审小组按以上原则对报价进行修正,修正的价格经供应商书面确认后具有约束力。
1.3响应文件符合性审查---对响应文件进行审查,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为重大偏差,其响应文件将被视为无效,不再进行详细评审:
(1)供应商提供的资格审查资料不满足采购文件要求的;
(2)没有按照采购文件要求提供响应保证金或者所提供的响应保证金有瑕疵不被采购人所接受的;
(3)响应文件未按采购文件要求盖章和签署的;
(4)经澄清,对报价的算术错误不接受修正的;
(5)报价低于成本或高于采购文件设定的最高限价的;
(6)对采购范围和工作内容有实质性偏差的;
(7)对合同中规定的双方权利和义务作实质性修改的;
(8)响应文件载明的货物包装方式、检验标准和方法等不符合采购文件要求的;
(9)主要性能指标(仅限于打“*”的)达不到采购文件要求的;
(10)纠正响应文件偏差或保留将会对竞争产生不公正影响的;
(11)总价经修正后累计偏差超过20%的;
(12)有违反法律法规、弄虚作假的。
1.4供应商不能修正或撤销响应文件重大偏差。采购人允许响应文件有微小的不正规、不一致或不规则,而该微小之处不构成重大偏差。
2、响应文件澄清
2.1响应文件中有含义不明确的内容、明显文字或者计算错误及报价水平等,评审小组认为需要供应商做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成本价佐证、或者对细微偏差进行补正的,提出澄清问题。
2.2评审小组的澄清问题不得要求或提出对响应文件实质性内容进行修改,澄清问题由评审小组组长确认后发出。
2.3供应商的答复由其授权代表签字、加盖公章、签署日期后按要求发送,不得对原响应文件实质性内容进行修改,供应商的书面澄清、说明和补正属于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
2.4评审小组不接受供应商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
2.5评审小组的澄清问题和供应商的答复均以书面方式进行。
3、响应文件详细评审
3.1评审小组成员对通过初步评审的响应文件进行详细评审。
3.2经评审的报价
3.2.1经评审的报价计算公式
经评审的报价=报价+算术错误修正+遗漏修正
3.2.2遗漏修正
审核报价组成内容是否有遗漏计算。若有遗漏,遗漏部分按照其他报价组成中此部份价格的最高金额进行加价。
3.3评审及排序
根据经评审的报价从低到高进行排序推荐。经评审的报价相等时,按报价低的优先;报价也相等的,按并列推荐。
五、评审报告
1、评审小组根据评审情况和结果,向采购人提交评审报告。评审报告由评审小组起草,评审小组全体成员应在评审报告上签字确认,评审专家如有保留意见可以在评审标报告中阐明。
2、评审小组在评审报告中根据经评审的报价从低到高进行排序,推荐经评审的报价从低到高的前一至三名为成交候选人。
3、评审报告应包括以下内容:
(1)开启记录表
(2)初步评审过程和结果
包括资格审查、算术错误检查、符合性审查、澄清问题及答复,若有否决的应对其情况和依据进行说明;
(3)详细评审过程和结果
包括经评审的报价计算,汇总排序;
(4)推荐成交候选人;
(5)成交候选人的优劣对比和存在问题;若成交候选人的报价中有重复计算时,重复计算情况作叙述。
1
在合同中,有关名词和术语按下列解释:
1.1“合同”指买方和卖方之间达成的中标合同,包括合同协议书及所有的附件和所有提到的文件,对卖方与买方都具有约束力。
1.2“合同总价”指根据本合同规定卖方在完全履行合同义务后,买方应支付给卖方的价款。
1.3“物资”指根据本合同规定,卖方须向买方提供订货明细表中规定的一切物资。
1.4“服务”指在质量保证期届满前卖方提供的与合同材料有关的辅助服务,包括简单加工、解决合同材料存在的质量问题,以及为买方检验、使用和修补合同材料进行的技术指导、培训、协助等。
1.5“买方”指“专用合同条款”中指明并与卖方签订合同的当事人。
1.6“卖方”指“专用合同条款”中指明并与买方签订合同的当事人。
1.7“建设项目”指响应人须知中所指的项目,具体项目名称在“专用合同条款”中指明。
1.8“卖方代表”指卖方委派的负责与买方等相关单位联系的人员,具体人员在“专用合同条款”中指明。
1.9“天”指日历天。
1.10其他,在“专用合同条款”中补充。
2.1本合同下交付的物资应符合技术规格书所述的标准。如果没有提及适用标准,则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机构发布的最新版本的标准。
2.2除非技术规格书中另有规定,计量单位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3.1没有买方书面同意,卖方不得应由买方或代表买方提供的有关合同或任何合同条文、技术规格书、计划或资料提供给与履行本合同无关的任何其他人。即使向与履行本合同有关的人员提供,也应注意保密并限于履行合同必须的范围。
3.2没有买方书面同意,除了履行本合同外,卖方不应使用合同条款第3.1款所列举的任何文件和资料。
3.3除了合同本身以外,合同条款第3.1款所列举的任何文件是买方的财产。如果买方有要求,卖方在完成合同后应将这些文件及全部复制件还给买方。
4.1合同材料或其中的技术资料涉及知识产权的,卖方保证买方免于受到任何知识产权侵权的主张、索赔或诉讼的伤害。
4.2如果买方收到任何第三方有关知识产权的主张、索赔或诉讼,卖方在收到买方通知后,应以买方名义处理与第三方的索赔或诉讼,并承担因此产生的费用以及给买方造成的损失。
5.1买方负责督促和检查卖方的合同履行情况。
5.2卖方应按项目设卖方代表,负责物资生产、供货、质量检验、交接、验收等环节的业务协调以及与买方等相关单位的联络,并在合同生效后10天内向买方书面提供卖方代表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及授权书。
5.3卖方代表的变更、撤销应获得买方的书面认可。买方有权根据卖方代表的工作情况,提出撤换人员的要求。卖方应根据5.2款的要求尽快重新任命上述人员,在新任人员到位前原卖方代表继续承担5.2款的职责。
6.1在中标合同签署后7天内或发货前30天,买方向卖方提出月供应需求计划(订单)。
6.2卖方收到月供应需求计划(订单)后2天内,卖方应向买方提交可行的生产、运输、供应方案。如买方认为需要调整,卖方应根据要求修改以上方案。
6.3卖方应根据供应需求计划,按合同约定的时间向买方提交进度报告。进度报告应包括:
(1)生产供应安排计划;
(2)实际完成进度与计划完成进度的比较;
(3)如果实际进度比计划进度滞后,应给出原因及改进措施。
7.1在交货前,卖方应按合同要求对物资的质量、规格、数量和重量等进行全面详细的检验,并出具物资验收单,此验收单将作为结算和付款的初步证据,但不作为物资质量检验的最终定论。物资检验最终定论应由具备检验资质的第三方出具最终检验报告,卖方检验的结果和细节应附在检验报告面。
7.2 检验和测试可以在卖方仓库的所在地、交货地点或物资的最终目的地进行。如果在卖方仓库的所在地进行,买方或其代表有权参加在交货之前对物资的检验与测试,卖方应免费提供工作条件,包括但不限于必要的技术资料、检测工具和仪器。
8.1卖方应对合同材料进行妥善包装,以满足合同材料运至施工场地及在施工场地保管的需要。包装应采取防潮、防晒、防锈、防腐蚀、防震动及防止其它损坏的必要保护措施,从而保护合同材料能够经受多次搬运、装卸、长途运输并适宜保管。
8.2物资的包装、标记和证件,须符合《产品质量法》及技术规格书规定的内容,严格遵守国家有关规定并符合买方的合理要求。
8.3由于货物包装不当或采取防范措施不充分致使货物损坏或丢失时,卖方均应负责处理、更换或赔偿。如因卖方原因造成合同货物的误运,卖方应承担由此发生的相应费用。
9.1 卖方应自行选择适宜的运输工具及线路安排合同材料运输。
9.2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卖方应在合同材料预计启运7日前,将合同材料名称、装运材料数量、重量、体积(用m3表示)、合同材料单价、总金额、运输方式、预计交付日期和合同材料在装卸、保管中的注意事项等预通知买方,并在合同材料启动后24小时之内正式通知买方。
9.3 卖方在根据第9.2项进行通知时,如果合同材料中包括单个包装超大或(或)超重的,卖方应将超大和(或)超重的每个包装的重量和尺寸通知买方;如果合同材料中包括易燃易爆物品、腐蚀物品、放射性物质等危险品,则危险品的品名、性质、在装卸、保管方面的特殊要求、注意事项和处理意外情况的方法等,也应一并通知买方。
10.1卖方应随同每批物资发运附一份发货物资清单、出厂质量检验合格证书等必要文件。
10.2物资运抵交货地点后,买卖双方及有关单位应按卖方提供的发货物资清单对到货数量、外观、规格型号、合格证等进行核对。如发现包装破损,应作出记录并立即检查,确认是否对物资本身造成损伤。如确认对物资本身造成了损伤,卖方应及时更换被损伤的物资,或者免费进行必要的补救以达到物资出厂的标准。
10.3物资经验收合格后,买方向卖方出具验收单据。此验收合格的单据不作为判定物资质量的依据。
10.4买方出具验收单据后,物资所有权转移给买方,但并不解除卖方对其物资应负的质量责任。
10.5买方有权对验收合格后的物资交有资质的检验部门检验,如果任何被检测的物资不能满足技术规格的要求,卖方应及时更换,或者根据买方要求对缺陷免费进行修复以满足技术规格的要求,并承担该部分检验费用。
10.6买方在物资到达最终目的地后对物资进行检验及必要时拒绝接受物资的权利应不会因为物资在从卖方仓库启运前通过了买方或其代表的检验和认可而受到限制或放弃。
11.1卖方应配备充足的技术人员,并根据买方要求,通过进行电话联系或派遣技术熟练、称职的技术人员到施工场地为买方提供服务。如果卖方技术人员不合格,买方有权要求卖方撤换,因撤换而产生的费用应由卖方承担。
11.2 买方应免费为卖方技术人员提供工作条件及便利,包括但不限于必要的办公场所、技术资料及出入许可等。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卖方技术人员的交通、食宿费用由卖方承担。
12.1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卖方应根据合同约定的交付时间和批次在施工场地卸货后将合同材料交付给买方,买方对卖方交付的合同材料的外观及件数进行清点核验后应签发收货清单。买方签发收货清单不代表对合同材料的接受,双方还应按合同约定进行后续的检验和验收。
12.2 合同材料的所有权和风险自交付时起由卖方转移至买方,合同材料交付给买方之前包括运输在内的所有风险均由卖方承担。
12.3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买方如果发现技术资料存在短缺和(或)损坏,卖方应在收到买方的通知后7日内免费补齐短缺和(或)损坏的部分。如果买方发现卖方提供的技术资料有误,卖方应在收到买方通知后7日内免费替换。如由于买方原因导致技术资料丢失和(或)损坏,卖方应在收到买方的通知后7日内补齐丢失(和)或损坏的部分,但买方应向卖方支付合理的复制、邮寄费用。
13.1 卖方按照合同规定在交货点验合格后,按照“专用合同条款”规定提供凭据向买方结算货款。
13.2买方收到13.1所列的单据,按合同条款约定对单据的真实性、准确性进行审核,作为支付的依据。按照“专用合同条款”规定向卖方支付价款。
14.1 卖方保证其具有完全的能力履行本合同项下的全部义务。
14.2 卖方保证其所提供的合同材料及对合同的履行符合所有应适用的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强制性规定。
14.3 卖方保证其对合同材料的销售不损害任何第三方的合法权益和社会公众利益。任何第三方不会因卖方原因而基于所有权、抵押权、留置权或其他任何权利或事由对合同材料主张权利。
14.4 卖方保证合同材料符合合同约定的规格、质量标准,并且全新、完整、未、能够安全使用,除非专用合同条款和(或)供货要求等合同文件另有约定。
14.5 卖方保证,卖方所提供的技术资料完整、清晰、准确,符合合同约定并且能够满足买方使用合同材料的需要。
14.6 卖方保证,在合同材料使用寿命内,如果卖方发现合同材料存在足以危及人身、财产安全的缺陷,卖方将及时通知买方并及时采取修补、更换等措施消除缺陷。
15.1卖方应对所提供物资的质量负责。
15.2在质量保证期内,卖方提供合同约定的服务,发生的费用已包含在本合同金额中。
15.3卖方已全部履行完合同义务的,买方在质量保证期满后三个月内不计息按规定返还质量保证金。如在质量保证期内发生质量纠纷,且质量纠纷的解决日期超出质量保证期,则质量保证金待纠纷最终解决后30天内付清。但质量保证金的支付并不免除卖方对交付物资质量的保证责任。
15.4卖方在合同物资质量保证期外但在寿命期内提供的其他服务,费用由买卖双方商定。
15.5监造
15.5.1买方对“专用合同条款”指明的物资实施驻厂监造。
15.5.2买方应安排监造人员就产品从原材料到产成品的全部生产工艺及检测过程实施驻厂监造。
15.5.3驻厂监造人员根据本合同对物资制造的质量保障体系、原材料及外购件的采购质量、产品工艺方案与工序质量控制计划、关键工序控制点设置情况、质量检验与试验的设备仪器、包装技术方法与贮存场所、检查与分析质量记录等实施检查监督,卖方须给予全面的配合,并提供监造工作条件。
15.5.4 买方监造人员在监造中如发现合同材料不符合合同约定的标准,则有权提出意见和建议。卖方应采取必要措施消除合同材料的不符,由此增加的费用和(或)造成的延误由卖方负责。
15.5.5 买方监造人员对合同材料的监造,不视为对合同材料质量的最终确认,不影响卖方交货后买方依照合同约定对合同材料提出质量异议和(或)退货的权利,也不免除卖方依照合同约定对合同材料所应承担的任何义务或责任。
15.5.6 监造材料通过卖方检验合格,并在其合格证书经驻厂监造人员加盖监造专用章之后方可发往交货地点。卖方在履行合同期间如对驻厂监造人员的工作有不同意见,可向买方反映,通过买方协调解决。
16.1一般情况下合同约定内容不予调整。在合同执行过程中,如买方按实际需要须对合同规格、数量、交货地点和交货期进行调整,可依据工程进度提前30天书面向卖方发出变更通知,卖方应予执行。发生调整的,买卖双方应签订补充协议。
16.2如果数量发生变化,根据合同约定的价格调整合同金额。
16.3如果交货地点发生变化,根据运输里程和运输单价重新计算运杂费,并相应调整合同金额。
16.4因工程实际原因导致规格发生变化,买卖双方应按照本包件内相同规格的出厂单价确定出厂单价。
16.5买方要求调整物资规格、数量或者变更交货地点的,卖方可以申请延长履约时间并书面通知买方,买方同意后执行。
17.1在没有买方事先书面许可的情况下,卖方不能分包、转包。
18.1如果卖方未履行其在合同下所应承担的责任和义务,买方可向卖方提出索赔,卖方同意按下列一种或两种结合起来的方式承担赔偿事宜。
(1)卖方同意退货并将货款退还给买方,并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损失和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利息、银行手续费、运费、保险费、检验费、仓储费、装车费、退回物资所发生的其他费用以及违约扣款;
(2)用符合合同规定的新物资更换或修复有缺陷的物资,卖方应承担更换和修复发生的一切费用和风险。如果该缺陷出现在质量保证期内,则同时延长所更换或修复物资的质量保证期。
18.2只要买方的索赔通知是在质量保证期满后第30日以前提出的,索赔便应被认为是有效的。
18.3若卖方在收到买方索赔通知后20天内未予回复,该索赔要求应视为被卖方接受。
18.4若卖方未能按18.1款规定方式在约定时间内消除质量缺陷,买方可自行采取措施消除该质量缺陷,由此而产生的一切费用由卖方承担。
19.1 在合同有效期内,若卖方执行合同遇到无法按时交货和提供服务的情况,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将拖延的事实、可能拖延的时间和原因通知买方。买方在收到卖方通知后,应尽快对情况进行评价,并书面确定是否同意延长交货时间以及是否收取误期赔偿费。
19.2除合同条款第16.5、19.1款约定的情况外,如果卖方没有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交货和提供服务,在不影响买方行使合同项下的其他补救措施的情况下,买方有权从应付货款、履约保证金中扣除误期赔偿费。每延误一周的赔偿费按迟交物资交货价或未提供服务的服务费用的百分之一(1%)计扣,直至交货或提供服务为止。误期赔偿费的最高限额为合同总价的百分之十(10%)。若达到误期赔偿费的最高限额,买方有权根据合同条款第20条的约定终止合同。
20.1 在买方对卖方下列任一违约而采取的任何补救措施不受影响的情况下,买方可向卖方发出书面违约通知书,提出终止部分或全部合同:
20.1.1 如果卖方未能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或根据合同条款第16.5、19.1款的约定同意延长的期限内提供部分或全部物资,且在买方提出改正要求的时限内仍未履行;
20.1.2如果卖方未能履行合同约定的包括但不限于第16.1款等其他义务;
20.1.3如果买方有充分依据证明卖方在本合同的竞争和实施过程中有腐败和欺诈行为即属于下述定义条件:
(1)“腐败行为”是指提供、给予、接受或索取任何有价值的物品来影响买方在合同实施过程中的行为;
(2)“欺诈行为”是指为了影响采购过程或合同实施过程而谎报或隐瞒事实,损害买方利益的行为。
20.2 第22.1款不可抗力事件的情况下的合同终止应按照第20.3款规定办理。
20.3如果买方根据上述第20.1款的约定,终止了部分或全部合同,买方可以依其认为适当的条件和方法购买与未交物资类似的物资或服务,卖方应承担买方因购买类似物资或服务而产生的额外支出。在终止部分合同情况下,卖方应继续执行合同中未终止的部分。
21.1卖方应在“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方式和时间内向买方提交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用于补偿买方因卖方不能履行其合同义务而蒙受的损失。
21.2履约保证金的有效期为合同物资最后一批交货验收后一个月。
21.3履约保证金在合同物资最后一批交货验收后一个月内无息退还。
21.4履约保证金因卖方原因导致物资交货时间延长,其履约保证金有效期应相应延长。
21.5发生下列之一者,则不予退还履约保证金:
(1)卖方发生20.1款所列的违约行为之一而完全终止合同;
(2)卖方不履行实质性的投标承诺。
21.6履约保证金的退还或不予退还并不免除卖方对已交付物资的质量保证责任。
22.1如果合同任何一方受诸如战争、严重的火灾、台风、地震、洪水以及任何其他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且不能克服的不可抗力事件的影响而无法履行合同项下的任何义务,受影响的合同一方应将此类事件的发生通知合同另一方,并应在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14日内将有关当局或机构出具的证明文件提交给合同另一方。
22.2受不可抗力事件影响的合同一方对于不可抗力事件导致的任何合同义务的迟延履行或不能履行不承担责任。但该合同方应尽快将不可抗力事件结束或其影响消除的情况通知合同另一方。
22.3合同双方应在不可抗力事件结束或其影响消除后,立即继续履行其合同义务,合同期限也应相应延长。如果不可抗力事件的影响持续超过140日,合同任何一方均有权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部分或全部终止合同。
23.1按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税法征收的与卖方合同执行有关的一切税费由卖方支付。
24.1执行合同过程中出现争议时,买卖双方应本着公平、合理的原则及时友好协商解决。如在60天内未能解决,可在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下列一种方式解决:
(l)向约定的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仲裁结果为争议的最终解决方案,对买卖双方均有约束力。
本合同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进行解释。
26.1本合同文件于双方在合同协议书上签字时间起开始生效。
26.2下述合同附件为本合同文件不可分割的部分并与本合同文件具有同等效力:
(1)供货范围及单项价格表;
(2)技术规格书;
(3)交货批次及交货时间;
(4)履约保证金。
27.1 买卖双方通过代表联络合同执行有关事宜,一切交往函电均应为书面形式。
专用合同条款说明:以下专用合同条款是对通用条款具体化、补充或修改,如果专用条款没有对通用条款的某一条款作出修改,则执行通用条款,否则按修改、补充后的专用条款执行。
补充:
1.5 买方:
单位地址:
联系人:
电话:
电子邮箱地址:
补充:
1.6卖方:
单位地址:
联系人:
电话:
电子邮箱地址:
增加:
10.7验收方式:遵循响应技术标准及技术规格书要求,广告灯箱按照台数验收。买方可对进场批次的货物进行随机抽检,送至省、部级及以上专业检测机构进行检测,如果任何被检测或测试的物资不能满足技术规格的要求,买方可以拒绝接受该物资。卖方应无条件更换被拒绝的物资,并承担该部分检验费用以及因此造成延迟交货给买方造成的损失及承担延迟交货的违约责任。
质量证明书(质保书):每批交货产品检验合格所附的证明文件。其内容包括材料名称、牌号、规格、质量等级、合同和标准规定的全部检验项目的检验结果、合同号、标准号、检验批号、交货件数、重量等。质量证明书是供方对该批产品检验结果的确认和保证,也是需求方进行复验和使用的依据,质量证明书是重要的技术文件必须随货发出。
10.8验收单据:经收货单位收货人签字确认收货数量、品名的卖方的送货单据。
10.9货到指定地点后办理交接手续,买方按照技术规格书要求进行验收。
补充:
13.1 卖方按照合同规定在交货点验合格后,凭以下所列单证按月向买方结算货款。
13.1.1已交货且未结算物资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增值税专用发票开具要求及责任见专用合同条款27条。
一票制结算,增值税率为13%。若合同执行过程中国家税务机关公布税率发生变化,本合同以最新税率执行。合同税前单价不变,按照最新税率调整合同到站单价。
13.1.2开票信息:
单位名称:中国水利水电第七工程局有限公司
纳税人识别号: 9*开通会员可解锁*27469M
地址:成都市郫都区郫筒镇北大街成灌东路349号
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第二支行
账 号:5100 1426 2080 5085 5475
开票6位代码:5MEY7P
13.1.3经买卖双方签字盖章的对账单。
13.2结算价格实行固定价。
13.3买方收到13.1所列的单据,按合同条款约定对单据的真实性、准确性进行审核,作为支付的依据。
本合同价款采用银行转账和融信等方式支付,承兑期限不超过6个月,产生的利息由卖方承担。
材料到达现场后,经到货验收送买方委托的第三方机构检验合格后,卖方与买方办理结算后,开具全额增值税专用发票,需方收到全额发票后180天内买方支付材料款的95%,剩余5%的材料款作为质保金,所提供的产品未出现问题,从物资交货验收合格1年后无息支付。如出现质量问题,则质保期和质保金返还相应顺延。甲方应按本合同约定的付款节点及金额向乙方支付货款。如甲方未能按期支付的,乙方同意给予甲方3个月的宽限期,自该笔款项约定应付日之次日起计算。
宽限期内,甲方的延迟付款行为不视为违约,不承担任何利息、资金占用费或违约金,乙方不能以款项未支付到位停止履约或以其他理由搪塞采购方。
补充:
14.3质量保证期12个月,从材料验收合格起计算。质量保证金的支付并不免除卖方对交付货物质量的保证责任。
补充:
15.5.1实施驻厂监造的合同物资为: 无 。
补充:
21.1本合同不收取履约保证金。
补充:
24.1未经双方同意,卖方不得将依据合同所享有的权利、依据合同所享有的债权转让第三方。凡因履行本合同所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双方应当遵循友好协商原则,减少争议解决成本,必须先行经过友好协商解决争议机制,双方应按照下列协商流程:
(1)在双方发生争议事项时,双方具体业务负责人员或生产经营分支机构,提出争议诉求,进行协商。
(2)若30天内协商未果,双方就争议事项,在产生争议的生产经营分支机构的上级管理机构或高层管理人员之间进行对接协商。
买方联系方式:XX(建议为分局设备物资负责人)
卖方联系方式:XX(建议为其销售总监及以上人员)
若双方按照上述协商流程无法达成一致,可以采用以下约定的争议解决方式解决:
向中国水利水电第七工程局有限公司住所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在法院正式立案前,双方应选择诉前先行调解方式进行处理。
双方不得采取司法财产保全措施等方式进行债权追索,并不得出现因其合同履行范围或者施工范围内的单位、班组或者个人产生的争议,导致对相对方采取司法财产保全等措施。
若任一方采取上述措施,或者其合同履行范围或者施工范围内的单位、班组或者个人产生的争议,致对相对方采取司法财产保全等措施,视为合同违约;卖方也可采用其他合理方式进行维权,但应遵守《维权承诺书》相关约定,否则视为合同违约。
增加:
27.2 发票开具要求及责任
27.2.1签订合同前卖方须提供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一般纳税人主体资格证明(如卖方为一般纳税人)等其他需要的证照复印件(加盖鲜章)各一份,作为合同附件;若卖方已“三证合一”,则只须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
27.2.2卖方应按时向买方提供合规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包含税务机关代开)。
每批货物经买方验收合格后,卖方应按买方要求出具合法有效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卖方应在开票之后15个工作日内将发票送达买方,买方签收发票的日期为发票的送达日期。
(2)发票项目应准确填写,若获得开具汇总的专用发票,则必须要求供应商提供其防伪税控系统中开具的《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应税劳务清单》并在其清单上加盖发票专用章。
27.2.3卖方开具的发票不合格的,买方有权迟延支付应付款项,且不承担任何违约责任,卖方的各项合同义务仍按合同约定履行。
(1)不合格发票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情形:开具虚假、作废等无效发票或者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开具、提供发票的;开具发票种类错误;开具发票税率与合同约定不符;发票上的信息错误;因卖方迟延送达、开具错误等原因造成发票认证失败等。
(2)卖方未按本合同约定开具、送达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应按买方要求采取重新开具发票等补救措施,同时,买方有权要求卖方支付合同总价 1 %的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弥补买方损失的,卖方还应予以赔偿;情节严重的,包括但不限于出现卖方未按合同约定开具、送达发票次数达 2 次的、卖方违约给买方造成严重损失的、卖方违约致使合同无法继续履行等情况,买方可终止合同,卖方应赔偿买方因此遭受的全部损失,卖方在买方终止合同之日起两年内不得参加买方及其关联公司相同产品的采购活动。
(3)卖方开具虚假、作废等无效发票或者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开具、提供发票的,卖方应自行承担相应法律责任,并应向买方支付合同总价 5% 的违约金,卖方提供履约保证金的,买方有权扣除卖方全部履约保证金,以上违约金或履约保证金不足以弥补买方损失的,卖方应予赔偿;卖方重新开具的发票仍与合同约定不符的,卖方除按本项前述约定承担责任外,买方拒绝接收;卖方无法开具发票的,卖方除按本项前述约定承担责任外,卖方应退还买方已付款项,赔偿由此给买方造成的全部损失,买方有权终止合同。买方取消卖方合格供应商资格,在完全消除不良影响后的两年内不得参加买方及其关联公司相同产品的采购活动,以及合格供应商的申请。
27.2.4 卖方提供的发票为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卖方还应遵守如下条款:
(1)卖方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必须交买方办理发票交接手续,无买方经办人员签认,视为卖方未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如发生增值税专用发票丢失,由卖方承担责任。
(2)因卖方迟延送达、开具错误等原因导致其提供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没有通过税务部门认证,造成买方不能抵扣的,买方有权拒绝接收。
(3)卖方未按合同约定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或实际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税率低于合同中约定税率的,卖方除应向买方支付无法抵扣部分的税款金额外,卖方还应向买方支付合同总价 1 % 的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弥补买方损失的,卖方应予赔偿,买方有权终止合同。
(4)卖方账户必须是合同约定的在主管国税机关备案的账户,若账户变更应及时通知买方,并签订合同变更或补充合同;如卖方随意改变账户,买方将拒付货款,由此引起的延期付款责任及相关的损失由卖方承担。
(5)因卖方自身纳税人身份,纳税方式变化带来的适用增值税税率的变化,导致对买方的损失应由卖方承担。
(6)如果买方丢失增值税专用发票联和抵扣联,卖方应向买方提供专用发票记账联复印件及主管税务机关出具的《丢失增值税专用发票已报税证明单》。
1
1
集采编号: 合同号:
买方:
卖方:
根据采购文件、中标通知书、卖方的响应文件及相关保证和承诺,就项目编号: 设备物资的采购和供应,买卖双方同意按以下合同条件签署买卖合同并共同遵守。
1.合同中的名词及术语与以下涉及的合同条款中定义的名词及术语意义相同。
2.本合同协议书及所附下列文件是构成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
(1)本协议书及各种合同附件(含评标期间和合同谈判过程中的澄清文件和补充资料);
(2)中标通知书;
(3)响应函;
(4)专用合同条款,专用合同条款是对通用条款具体化、补充或修改,如果专用条款没有对通用条款的某一条款作出修改,则执行通用条款,否则按修改、补充后的专用条款执行;
(5)通用合同条款;
(6)技术规格书;
(7)报价表;
(8)响应文件及其附件(含经评标委员会接受的澄清和补充资料);
(9)采购文件及其附件(含澄清、答疑、补遗和补充资料);
(10)本合同其他条款和上述文件提到的其他有关文件。
上述文件相互补充,应全面予以理解;如有歧义或不完整,应按有利于实现采购目的的通常理解予以解释;如有冲突,则按以上先后顺序确定效力优先顺序。
3.货物需求情况
序号 |
物资名称 |
规格 |
数量(台) |
单价税额(元) |
不含税单价(元) |
含税单价(元) |
合价(元) |
备注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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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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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本合同总价为人民币(含增值税)为大写:×××××××××××××××,小写:××××××,其中,不含税价款为××××××,增值税为××××××。
以上价格包括但不限于以下费用:原材料、生产加工、装车费、出厂检验试验费、采购保管费、运输、过路过桥费、车辆油料费及税金、保险费、厂验费、深化设计费、安装费、备品备件费、利润等各项费用。
合同数量仅为计划需求量,双方结算应以实际安装合格数量为准。
本合同价格为到站安装价。
交货时间:*开通会员可解锁*之前第一批货交货,*开通会员可解锁*之前全部交货。
交货地点:深圳市南山区蛇口歌剧院站(甲方指定地点)
交货方式:车板交货,即卖方将货物整体运输到买方指定的地点,由买方负责卸车,当货物离开车板时,经初查验货物外观无损坏(若有损坏,应当即时通知卖方现场查验),即认为卖方已完成运输义务,但是货物是否合格按本合同验收条款执行。
4.卖方保证全面履行合同义务,按期保质保量供应合同约定的物资。买方保证按合同约定支付货款。
5. 本合同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现行法律进行解释,本合同未尽事宜,均以现行法律的规定作为补充。
6.对合同有任何修改或补充,应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应为书面形式,且需经双方代表签字和加盖公章,其构成合同文件的一部分。
7.本合同经买卖双方代表签字、加盖公章后生效。合同有效期自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合同双方责任和义务履行完毕之日止。
附件:1、廉洁承诺书;2、技术规格书。
买方(盖章) |
卖方(盖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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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地址: |
注册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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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地址: |
通讯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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纳税人身份: |
一般纳税人 |
纳税人身份: |
一般纳税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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纳税人识别号: |
纳税人识别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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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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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订时间: |
签订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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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电话: |
注册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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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户银行名称: |
开户银行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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账户名: |
账户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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账号: |
账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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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中国水利水电第七工程局有限公司机电安装分局
为保护国家、集体和甲乙双方的合法权益,杜绝发生各种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违法违纪行为,我单位向贵单位承诺如下:
一、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
二、业务活动严格遵守公开、公平、公正、诚实信用的原则,不损害国家、集体和贵单位利益;
三、我单位和工作人员不以任何理由向贵单位工作人员赠送礼品、礼金、好处费、感谢费或有价证券(卡),提供通讯工具、交通工具、劳务或财务帮助;
四、我单位和工作人员不以任何理由为贵单位工作人员支付咨询费、劳务费等名义费用,报销应由贵单位或个人承担的任何费用;
五、我单位和工作人员不以任何理由邀请和资助贵单位工作人员及家属参加或开展宴请、参观、旅游、健身等吃请娱乐活动;
六、我单位和工作人员不在合同签订、计量、结算、验收、付款等履约环节为获取便利向贵单位工作人员支付合同约定以外的任何费用;
七、我单位不以中国水利水电第七工程局有限公司名义购买茅台(五粮液)等高档酒水或年份酒、高档香烟、奢侈品、土特产及违规物品,不以中国水利水电第七工程局有限公司名义宴请并消费上述违规物品,不以中国水利水电第七工程局有限公司名义开具上述违规物品的相关发票。
八、我单位发现贵单位工作人员有不廉洁行为的,及时提醒并采取措施,终止不廉洁行为,情节严重的及时向贵单位纪检部门举报。
九、我单位如违反以上约定,贵单位有权终止合作,相关责任由我单位承担;涉嫌犯罪的,贵单位有权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若因此给贵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我单位同意予以赔偿。
承诺方(盖章):
授权代表人:
日 期: 年 月 日
1
项目编号:PC-0107-26J6-FG1196
中国电建水电七局安装分局
深圳地铁13号线歌剧院站项目经理部安装工区广告灯箱采购项目
响 应 文 件
响应人: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2026年 月 日
1
目 录
第一部分:商务部分
一、响应函
二、授权委托书
三、保证金
四、资格审查资料
五、报价表
六、商务偏差表
七、响应人认为应补充的其它商务资料
第二部分:技术部分
一、技术偏差表
二、交货计划表
三、响应说明书及技术资料
四、响应人认为应补充的其它技术资料
1
致:××××××××××××××××××
1、我方已仔细研究了 采购文件的全部内容,在包件 (分包件时填写包件号)中愿意以人民币(大写) 元(¥ 元)的总报价,税率 %。响应设备物资品牌为 ,设备物资交货地点为 ,按合同约定履行所有义务。
2、我方承诺除商务和技术偏差表列出的偏差外,我方响应采购文件的全部要求。
3、我方承诺在采购文件规定的响应文件有效期内不修改、撤销响应文件。
4、随同本响应函提交保证金一份,金额为人民币(大写) 元(¥ 元)。
5、如我方中标:
(1)我方承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在中标通知书规定的期限内与你方签订合同。
(2)我方承诺按照响应文件规定向你方递交履约担保。
6、我方在此声明,所递交的响应文件及有关资料内容完整、真实和准确。
7、我方承诺准备和参加采购活动所发生的费用全部自理,不因项目终止而向采购人索赔。
响应人: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年 月 日
本人 (姓名)系 (响应人名称,以下简称我方)的法定代表人,现委托 (姓名)为我方代理人。以我方名义签署、澄清、说明、补正、递交、撤回、修改 响应文件、签订合同和处理有关事宜,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
委托期限: 自委托之日起至响应文件有效期结束止 。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
附: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2、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响应人: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
身份证号码:
委托代理人: (签字)
身份证号码:
年 月 日
采用保证金形式附银行电汇或转账凭证复印件。
采用保函形式的请于开标当天上午10:00前送达开标现场(建议提前一个小时)。保函可采用邮寄方式(采用邮寄方式的,采购单位不负责保函在达到签收前的一切灭失责任,过期到达的保函视为无效担保)。保函格式如下:
致:
鉴于 (响应人名称)(以下称“响应人”)于 年 月 日参加 采购项目的报价, (担保人名称,以下简称“我方”)无条件地、不可撤销地保证:响应人在规定的响应文件有效期内撤销或修改其响应文件的,或者响应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或拒交规定履约担保的,我方承担保证责任。收到你方书面通知后,在7日内无条件向你方支付人民币(大写) 元。
本保函在响应文件有效期内保持有效。要求我方承担保证责任的通知应在响应文件有效期内送达我方。
担保人名称: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地 址:
邮政编码:
电 话:
传 真:
年 月 日
质量保证承诺书
致:××××××××××××××××××
由我方参与贵方组织的××××××××××××××××××采购项目(项目编号:××××××××××××××××××),应项目报价的有关要求,我方对该项目做出如下产品质量承诺:
1、 标的物 为 (品牌),由 (制造企业名称)生产的正品产品。
2、 标的物 质量完全满足采购文件技术规范要求。
3、若本项目中标,承诺产品质量绝不假冒,合同履约中供应品牌于本承诺书一致,按照要求提供检测报告、合格证、质量证明书、相关图纸和安装使用说明书等证明材料。如果任何被检测或测试的产品不能满足技术规格的要求,由我方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损失和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利息、银行手续费、运费、保险费、安装费、检验费、仓储费、装车费、退回设备物资所发生的其他费用以及违约扣款;
特此承诺。
响应人名称(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字:
年 月 日
1
维权告知书
×××××××××××公司(单位全称):
一直以来,我公司秉承公平友好、互利共赢的理念与贵公司保持着良好的合作关系,也非常感谢贵公司给予我公司所承建项目的支持。为了切实保障贵公司的合同权利,我公司特别建立了畅通的欠款欠薪维权渠道,现予以公布并告知贵公司:
一、投诉维权渠道:
针对欠款欠薪问题的处置,我公司已设立三级投诉平台,当你公司遇到我公司所属项目部存在无故欠款欠薪时,你公司可将合理诉求按如下顺序投诉或反馈:项目部→分局(分公司)→公司,当与前序层级单位无法协商一致时方可向后序层级单位投诉或反馈。
通过以上渠道仍不能协商一致的,可按照合同约定申请仲裁或起诉。
二、投诉维权电话:
项目部投诉维权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分局投诉维权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公司投诉维权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开通会员可解锁*
三、投诉注意事项:
(一)为了提高处理效率,节约纠纷解决成本,希望贵公司能严格按上述投诉维权渠道解决问题,若跨层级投诉反馈或直接通过外部平台投诉,我公司可按合同规定视为你公司违约;
(二)请你公司在投诉时应使用本人真实姓名、单位名称、有效电话联系方式。以第三方单位名称、冒用他人姓名及联系方式进行投诉的,不予处理;
(三)投诉人如非企业法定代表人或合同授权委托人,应出具授权委托资料;
(四)你公司投诉时须对申诉、列举的事实真实性负责,如实提供证据,若属恶意或者不实投诉,我公司可按合同规定视为你公司违约;
(五)你公司若未按照本告知书要求投诉维权,造成我公司信用、声誉、经济、业绩等实质性损失,或扰乱我公司正常经营秩序及造成其他恶劣影响的,我公司可按合同规定视为你公司违约。
(此页无正文)
中国水利水电第七工程局有限公司
签收单位(盖章):
签收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
1
承诺书
中国水利水电第七工程局有限公司:
我公司已知悉贵公司《维权告知书》的全部内容,我公司在此承诺:
一、保证按时足额发放我公司聘用人员(含农民工)工资;或按国家及合同规定委托贵公司(项目部)发放聘用人员(含农民工)工资,及时做好聘用人员(含农民工)工资的结算、造表等相关配合工作。
二、保证按照合同约定的付款节点主张收款权利。
三、保证及时清偿我公司对供应商(劳务提供方)的欠款,我公司与供应商(劳务提供方)之间的经济关系与贵公司无关。
四、保证严格按照贵公司设立的维权渠道处理欠款欠薪问题,即项目部→分局(分公司)→公司,当与前序层级单位无法协商一致时方可向后序层级单位投诉或反馈,不跨层级投诉反馈或直接通过外部平台投诉。
五、保证不发起恶意投诉或者不实投诉等。
六、保证遵守贵公司《维权告知书》的其他要求,如违反上述承诺,贵公司可视为我公司违约,我公司愿承担相应合同责任。
特此承诺!
响应人名称(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字:
年 月 日
1
1、响应人基本情况及证书复印件
基本情况
响应人名称 |
||||||||
生产厂家/代理商 |
所属集团 |
|||||||
注册地址 |
邮政编码 |
|||||||
成立或注册时间 |
注册资金 |
|||||||
开户银行 |
账号 |
|||||||
主要负责人 |
电话 |
|||||||
联系方式 |
联系人 |
电话 |
||||||
传 真 |
电子邮箱 |
|||||||
生产厂家 基本情况 (代理商参加询比的无须填写) |
名称 |
地址 |
||||||
年生产能力 |
职工人数 |
|||||||
近3年资产 |
年份 |
金额 |
||||||
年份 |
金额 |
|||||||
年份 |
金额 |
|||||||
近3年负债 |
年份 |
金额 |
||||||
年份 |
金额 |
|||||||
年份 |
金额 |
|||||||
近3年营业收入 |
年份 |
金额 |
||||||
年份 |
金额 |
|||||||
年份 |
金额 |
|||||||
近3年利润 |
年份 |
金额 |
||||||
年份 |
金额 |
|||||||
年份 |
金额 |
|||||||
近3年净利润 |
年份 |
金额 |
||||||
年份 |
金额 |
|||||||
年份 |
金额 |
|||||||
经营范围: |
||||||||
代理商 基本情况 (制造企业参加询比的无须填写) |
年销售能力 |
职工人数 |
||||||
近3年资产 |
年份 |
金额 |
||||||
年份 |
金额 |
|||||||
年份 |
金额 |
|||||||
近3年负债 |
年份 |
金额 |
||||||
年份 |
金额 |
|||||||
年份 |
金额 |
|||||||
近3年 营业收入 |
年份 |
金额 |
||||||
年份 |
金额 |
|||||||
年份 |
金额 |
|||||||
近3年利润 |
年份 |
金额 |
||||||
年份 |
金额 |
|||||||
年份 |
金额 |
|||||||
近3年 净利润 |
年份 |
金额 |
||||||
年份 |
金额 |
|||||||
年份 |
金额 |
|||||||
经营范围: |
||||||||
注:本表可增加并扩展。
附:1、响应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2、响应人体系认证证书复印件
3、产品检验证书复印件
4、代理商参加的还须提供的以下资料:
4.1制造企业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4.2制造企业的管理体系认证书复印件
4.3制造企业的授权书(格式后附)
5、响应人银行信誉证明文件
6、响应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证明文件或样票
7、允许联合体参加的还须提供联合体协议(格式后附)
8、第一章 询比采购公告“三、响应人资格要求”中,已明确要求响应人须提供的相关资格证明文件的复印件。
1
制造企业的唯一授权书(格式)
致:××××××××××××××××××
我方 (制造商名称)是按 (国家或地区)法律成立的一家制造企业,主要营业地点设在 (制造商地址)。兹指派按 (国家或地区)的法律正式成立的,主要营业地点设在 (响应人地址)的 (响应人名称)作为我方的唯一授权代理人参加下列活动:
(1)代表我方参加项目编号 采购项目名称 的报价,按要求提供的由我方制造的 (设备名称)的有关事宜,并对我方具有约束力。
(2)作为制造商,我方保证以响应合作者来约束自己,并对该询比共同和分别承担采购文件中所规定的义务。
(3)我方兹授予 (响应人名称)全权办理和履行上述我方为完成上述各点所必须的事宜,具有替换或撤消的全权。兹确认 (响应人名称)或其正式授权代表依此合法地办理一切事宜。
我方于 年 月 日签署本文件, (响应人名称)于 年 月 日接受此件,以此为证。
出具授权书的制造企业名称(加盖公章):
正式授权签字的代表 姓名、职务:
联系电话:
1
2、近年财务状况表
具体年份要求按响应人须知前附表,提交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正文及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3、符合资格条件的业绩汇总表
序号 |
名称 |
项目业主 |
规格型号 |
合同数量 |
合同金额 |
执行年份及情况 |
1 |
||||||
2 |
||||||
3 |
||||||
…… |
||||||
注:1、表格可扩展、修改并增加内容。
2、附业绩合同证明文件。
响应人: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年 月 日
1
1、报价汇总表 单位:元
序号 |
物资名称 |
规格型号 |
单位 |
数量 |
不含税单价 |
含税单价 |
合价 |
品牌 |
备注 |
1 |
卡布广告灯箱(公共区) |
7200*1600 |
个 |
4 |
|||||
2 |
卡布广告灯箱(公共区) |
7200*2150 |
个 |
12 |
|||||
3 |
12封导向卡布灯箱 |
3600*1600 |
个 |
4 |
|||||
4 |
4封导向卡布灯箱 |
900*1600 |
个 |
8 |
|||||
5 |
12封导向公告栏 |
3600*1600 |
个 |
4 |
|||||
6 |
轨行区12封广告灯箱 |
3200*1660 |
个 |
30 |
|||||
7 |
6封导向灯箱 |
1600*1600 |
个 |
4 |
|||||
合计 |
|||||||||
注:
1、以上表列标的物均为包含到安装验收合格的单价(含货物到施工现场后的卸车费),包含标的物装车、铁路运输或公路汽车运输、保险、税金、厂验费、深化设计费、备品备件费等全过程费用;
2、数量为理论估算量,实际供货量结算量以实际交易发生量为准。
3、其他补充: 备品备件及专用工器具(包含在综合单价中,并提供分项报价)
响应人: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年 月 日
2、备品备件分项报价清单
序号 |
名称 |
规格 |
数量 |
含税单价 |
备注 |
1 |
测光仪 |
专用工器具 |
|||
2 |
电流表 |
专用工器具 |
|||
3 |
电压表 |
专用工器具 |
|||
4 |
专用开锁工具 |
专用工器具 |
|||
5 |
液压杆 |
备品备件 |
|||
6 |
螺栓连接件 |
备品备件 |
|||
7 |
铰链 |
备品备件 |
|||
8 |
手动扣锁 |
备品备件 |
|||
9 |
保险锁 |
备品备件 |
|||
10 |
铝合金画框 |
备品备件 |
|||
11 |
LED光源模组 |
备品备件 |
|||
12 |
电源变换器(驱动电源) |
备品备件 |
|||
13 |
轨行区防水插座及接线盒 |
备品备件 |
|||
14 |
其他 |
由乙方填报 |
注:卖方需提供相等于合同货物总价1.5%的备品备件与专用工具,单独包装,备品备件与专用工具价格已包含在广告灯箱综合单价中,不另计价。
1
商务偏差 |
条目 |
页码 |
采购文件规定 |
偏差 |
备注 |
响应人声明:除本表已列明的报价偏差外,我们接受采购文件规定的其余全部商务条件。
响应人: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年 月 日
1
技术偏差 |
条目 |
页码 |
采购文件规定 |
偏差 |
备注 |
响应人声明:除本表已列明的偏差外,我们接受采购文件规定的其余全部技术要求。
响应人: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年 月 日
序号 |
名称 |
规格型号 |
数量 |
生产厂家 |
产地 |
交货日期 |
交货地点 |
备注 |
注:1.表格可扩展、修改并增加内容。
响应人: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年 月 日
描述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1、响应人月度最大供应能力、仓储能力,交货进度保障措施;
2、产品质量承诺,出现质量问题的处理措施承诺;
3、售后服务措施。
4、其他响应说明及技术资料。
1
1
1
序号 |
物资名称 |
规格型号 |
单位 |
数量 |
交货时间 |
交货地点 |
备注 |
1 |
卡布广告灯箱(公共区) |
7200*1600 |
个 |
4 |
*开通会员可解锁*之前第一批货交货,*开通会员可解锁*之前全部交货。 |
深圳南山区蛇口歌剧院站甲方指定地点。 |
|
2 |
卡布广告灯箱(公共区) |
7200*2150 |
个 |
12 |
|||
3 |
12封导向卡布灯箱 |
3600*1600 |
个 |
4 |
|||
4 |
4封导向卡布灯箱 |
900*1600 |
个 |
8 |
|||
5 |
12封导向公告栏 |
3600*1600 |
个 |
4 |
|||
6 |
轨行区12封广告灯箱 |
3200*1660 |
个 |
30 |
|||
7 |
6封导向灯箱 |
1600*1600 |
个 |
4 |
1
1、规范和标准
1.1 参考标准
乙方货物的设计、制造、试验、检验和验收除了满足本技术规格书的要求外,还应符合以下标准的最新版本或修订本,但不局限于这些标准。乙方若采用其它被承认的但没有在上面列出的相关国内、国际标准,应明确提出并提供相应标准,经甲方批准后方可采用。合同中按照有关规范标准规定的设备,包括乙方从别处购来的设备和附件,都必须符合相关规范、标准和准则最新版或修订版的要求:
GB/T 3280《冷轧钢板和钢带》;
GB/T 700《 碳素结构钢》;
GB/T1220《不锈钢材质检验标准》;
GB/T222《钢成品化学成分允许偏差》;
GB/T 3098.6《紧固件机械性能 不锈钢螺栓、螺钉和螺柱》;
GB/T5237.1《铝合金建筑型材第1部分基材》;
GB/T3880《一般工业用铝及铝合金板、带材》;
GB/T 13912《金属覆盖层 钢铁制件热浸镀锌层技术要求及试验方法》;
GB/T 5237.4《铝合金建筑型第4部分:粉末喷涂型材》;
GB/T 9761《色漆和清漆 色漆的目视比色》;
GB/T 3181《漆膜颜色标准》;
GB/T 21776《粉末涂料及其涂层的检测标准指南》;
GB15763.3《建筑用安全玻璃第3部分:夹层玻璃》;
GB8624《建筑材料燃烧性能分级方法》;
GB 50254~259《电气装置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GB 1003《家用和类似用途三相插头插座形势基本参数和尺寸》;
GB 5023.3《额定电压450V/750V及以下聚氯乙烯绝缘电缆》;
GB50150《电气装置安装工程电气设备交接试验标准》;
IEC60228《绝缘电缆导体》;
IEC 60502《挤出绝缘电力电缆》;
IEC60754《卤素气体含量的测定》;
IEC 61034《给定条件下电缆燃烧烟浓度的测量》;
GB3956《电缆导体标准》;
GB/T12706《挤包绝缘电力电缆及附件》;
GB/T 2952.1《电缆外护层》;
GB/T 17650《取自电缆或光缆的材料燃烧时释出气体的试验方法》;
GB/T 17651《电缆或光缆在特定条件下燃烧的烟密度测定》;
GB/T13381.1《电气安装用导管的技术要求通用要求》;
GB 7000.1《灯具一般安全要求与试验》;
GB/T7921《均匀色空间和色差公式》;
GB/T 13527.2《软聚氯乙烯管(电线绝缘用) 》;
GB 16776《建筑用硅酮结构密封胶》
GB 16917.1《家用和类似用途的带过电流保护的剩余电流动作断路器(RCBO)》;
GB/T24824《普通照明用LED模块测试方法》;
GB50034《建筑照明设计标准》;
GB50157 《地铁设计规范》;
GB 700-86、GB 4208《设备防护性能IP等级》;
GB/T 7106《建筑外窗抗风压性能分级及检测方法》;
GB/T 17626.8《电磁兼容试验和测量技术工频磁场抗扰度试验》;
GB17625.2《电磁兼容》
JGJ145《 混凝土结构后锚固技术规程》;
BS4568《电气装置用导线管》
3.定义
本技术要求由文字说明组成,投标单位必须满足要求。
文中无特定指向的“灯箱”名称泛指带独立光源的灯箱设备,即公共区6封\12封广告灯箱、轨行区广告灯箱、非标拉布灯箱。
看板广告不带光源;LCD刷屏广告为整套成品设备。
文字说明对于细部构造、技术要求或加工工艺的描述未详尽处,投标单位可参照深圳市既有实例进行核准。
4.规格参数
4.1广告灯箱的排布原则
4.1.1 公共区12封灯箱使用于车站出入口通道、站厅层墙面、站台公共区墙面。
4.1.2 公共区6封灯箱主要作用是展示出入口周边方位、设施情况,以导向功能为主,设置于站厅公共区出入口门套旁边。
4.1.3轨行区12封灯箱使用于岛式站台轨行区墙面。
4.1.4轨行区落地灯箱使用于无混凝土墙面安装条件的侧式站台及双岛式站台。
4.1.5非标广告看板、非标拉布灯箱、LCD刷屏广告、立体橱窗,具体详见各车站设计。
4.1.6深圳地铁四期工程广告灯箱排布参数:
商业重点站公共区广告灯箱间距3200mm,其余车站间距4800mm。
出入口通道广告灯箱间距6400mm(100米以上通道间距9600mm)。
轨行区广告灯箱原则上每站排布不超过44块,从中间向两边均匀排布,灯箱间距控制在3000mm左右,位置可适当调整避开管线;站台门端门外原则上不再布置灯箱。
4.2广告灯箱规格汇总表(具体规格以后期设计单位提供的规格表为准)。
号 |
号 |
灯箱型号 |
外观尺寸(mm) |
画面见光尺寸(mm) |
画面成品尺寸(mm) |
||||
厚 |
宽 |
高 |
宽 |
高 |
宽 |
高 |
|
公共区站厅、站台墙面12封灯箱 |
根据现场尺寸确定 |
||||||
公共区通道墙面12封灯箱 |
根据现场尺寸确定 |
||||||
公共区站厅墙面6封灯箱 |
根据现场尺寸确定 |
||||||
轨行区12封灯箱 |
根据现场尺寸确定 |
||||||
轨行区落地灯箱 |
根据现场尺寸确定 |
||||||
立体橱窗 |
根据现场尺寸确定 |
||||||
根据现场尺寸确定 |
|||||||
LCD刷屏广告 |
根据现场尺寸确定 |
||||||
非标拉布灯箱 |
根据现场尺寸确定 |
||||||
非标广告看板 |
根据现场尺寸确定 |
||||||
公共区灯箱尺寸含上下各10mm开启落手缝隙。
广告灯箱制作内部工艺需供货商进行深化设计,并符合本技术规格书技术要求。
4.3 灯箱工作条件
相对湿度:日平均值小于等于95%,月平均值小于等于90%,有凝露情况发生。
公共区温度:1℃-40℃;
轨行区温度:1℃-45℃;
每天工作24个小时,每周七天连续工作;
5.工艺技术要求
5.1灯箱通用要求:
5.1.1灯箱安装完成后为相对密封的整体结构,能够满足防尘、防水要求。除拉布灯箱外,其余所有灯箱、立体橱窗整体防护等级要求大于或等于IP55(即:防尘为5级:无法完全防止灰尘侵入,但侵入灰尘量不会影响灯具正常运作;防水等级为4级:防止飞溅的水侵入 防止各方向飞溅而来的水侵入)。拉布灯箱防护等级大于或等于IP53。灯箱在出厂前须进行抽样防水测试。
5.1.2灯箱外观设计应精致新颖,启闭及换画机制灵活简便、安全可靠。安装构造牢固可靠、保证安全,且不影响行车或结构安全。正常使用过程中不变形,所有操作不得因构件磨损产生阻碍。
5.1.3制造灯箱使用的材料必须符合国家防火要求,防火性能必须经消防部门的检验认定,并提供书面检测报告。
5.1.4灯箱光源明亮均匀,无明显明暗条纹或光晕、光斑,灯箱表面平均照度(白底)为3000~3500Lux 。12封灯箱按4行*6列平均取24点进行检测,最亮点与最暗点照度差不超过8%,即(最亮点的照度值-最暗点的照度值)/最亮点的照度值<8%。
5.1.5灯箱总功率:公共区12封灯箱整体功率不大于190W,轨行区灯箱整体功率不大于190W,立体橱窗(含预留照明用电)整体功率不大于450W。
5.1.6灯箱整体需满足散热要求,灯箱正常工作时温度不得高于40℃(轨行区45℃)。
5.1.7灯箱允许偏差和检验方法符合下表规定。
检验项目 |
检验要求 |
检验方法 |
边长偏差 |
2㎜ |
用钢直尺检查 |
厚度偏差 |
2㎜ |
用钢直尺检查 |
箱体角度方正 |
3㎜ |
直角检测尺检查 |
5.1.8灯箱底板必须一次性压制成型,无特殊原因不得拼接,结构在设计上应能达到以下强度标准,而灯箱的制作及安装均需提交结构计算分析,以证明强度能力:
1)人群压力=3.0KN在1.125米高度于灯箱横向表面中(除拉布灯箱外);
2)轨行区风压值=±2.1KN/㎡;
5.1.9广告灯箱内的主要器件应具备较好的互换性,能够在现场轻易快捷地进行更换
5.1.10 深化设计
乙方须对广告灯箱进行深化设计并最终得出构造详图。并在供货前向甲方及设计单位提供详细的零配件及构造详图进行设计联络。轨行区灯箱考虑轨行区风压等条件较复杂,请乙方提供的结构深化图纸必须经过专业结构计算并请第三方检测单位进行检测,出具检测证明。所有审核通过后再制作样板,最终确认后安排进行大批量供货生产。
5.2 公共区6封/12封广告灯箱
5.2.1箱体
广告灯箱箱体材料为厚度2mm(不含漆层)冷轧镀锌钢板。箱体内设有铝合金型材画框,需设置铝合金夹片盖板及不锈钢滑轮导轨。箱体外部黑色喷涂,内部白色喷涂,整个箱体通过连接件固定在墙面上。面板表面与墙面装修完成面平齐。箱体画框背板的透明片材料为聚碳酸酯板(以下简称PC板)。
5.2.2面板
灯箱面板为隐框玻璃形式,面板材料选用5mm+1.14mmPVB+5mm厚钢化夹胶玻璃,玻璃周边区域背面做黑色彩釉点渐变,在玻璃背面设有铝合金型材框架。
5.2.3开启方式
广告灯箱面板启闭方式为上悬挂翻盖式,面板两侧设一对液压杆和一对支撑杆。液压杆用于减小面板开启力量,支撑杆用于保证面板开启时的安全,防止液压杆突然损坏造成危险。
5.2.4 散热
灯箱两侧须设置散热口,开口向下,避免背墙渗水的侵入。散热口须满足灯箱的散热条件,且不能影响灯箱的防护等级要求。
5.3 轨行区12封广告灯箱
5.3.1箱体
广告灯箱箱体材料为厚度2mm(不含漆层)冷轧镀锌钢板。箱体外部黑色喷涂,内部白色喷涂,箱体画框背板的透明片材料为聚碳酸酯板(以下简称PC板)。
箱体外框所用镀锌钢板采取焊接的加工方式,在焊接打磨处喷涂前采用一道特殊工艺:先抛丸,然后热喷锌将焊接打磨处受损的镀锌层补上,然后再静电粉末喷涂,防腐性能加强。
5.3.2面板
灯箱面板为带有边框的透明PC板,面板材料选用6mm厚透明PC板,边框不锈钢黑色烤漆
5.3.3开启方式
广告灯箱面板启闭方式为上悬挂翻盖式,面板下方只设一对手动支撑杆。支撑杆用于保证面板开启时的安全。
5.3.4散热
轨行区灯箱处于轨道环境,温度较公共区略低且长期受风,为避免风蚀侵入箱体内部,散热孔需在保证灯箱IP防护等级的情况下,进行深化设计。
5.4 轨行区落地灯箱
箱体、面板、开启方式、散热方式同5.3相关规定。
5.4钢架
轨行区立柱式广告灯箱安装需制作钢架,广告灯箱安装在钢架上。钢立柱规格为:200mm×100mm×8mm镀锌方钢。横向需做连接,规格为:80mm×80mm×3mm 镀锌方钢。
5.5非标拉布灯箱
5.5.1 箱体
拉布灯箱结构为≥60mm镀锌角钢组成,40*40mm镀锌角钢支撑与墙体结构相连,化学锚栓固定,生产方需提供广告牌受力结构计算文件。面框采用厚度≥2mm铝型材,底框厚度≥3mm镀锌方管。表面处理方式为粉末喷涂,面框宽度为60-90mm。光源需单独设置组件安装,与画面之间不可有结构遮挡。
5.5.2开启方式
灯箱结构面框盖板固定方式采用翻盖式,当灯箱打开后,不能有弹簧片或其它翻盖装置配件弹出或松脱等现象出现;灯箱闭合后,面框型材接口拼接间隙≤0.5mm。面框盖板使用的铝型材厚度≥3mm,面框盖板宽度60mm,面框盖板长度<6m不得拼接;面框盖板与面框盖板之间的拼接间隙<0.5mm,拼接缝为45°。(详见下图)
要求灯箱有高质量的设计及制作工艺,外观轻便美观,面框盖板开启方式采用广告牌四周翻盖,便于清洁维护。结构安全合理,满足强度要求,在进行日常维护时不发生形变。绷布方式可采用多种形式,但要求灯布表面平整,长期使用不产生塌陷,扭曲现象。
5.5.3挂画方式
灯箱拉画布方式使用斜拉反扣式,画布固定在灯箱四周的面框盖板中,面框盖板内装有直径≥8mm的实心不锈钢圆柱,圆柱作为栓画杆,栓画杆水平高度距离画布展示面水平高度≥30mm。安装画面时,画布斜拉进入面框盖板内,利用扎带将画布固定在栓画杆上。(详见下图)
上图示意灯箱的拉画布的方式,未对面框盖板及箱体结构设计作出硬性要求,除拉画布方式外,其余灯箱的结构设计由卖方深化设计,需达到画布安装完毕后中心不可出现内凹,且人为触碰画布可迅速复位,不可出现长时间画布塌陷的情况。
5.6 非标广告看板
5.6.1 箱体
广告牌须有高质量的设计及制作工艺,外观轻便美观,结构为≥60mm镀锌角钢组成,40*40mm镀锌角钢支撑与墙体结构相连,化学锚栓固定,生产方需提供广告牌受力结构计算文件。面框采用厚度≥2mm铝型材,底框厚度≥3mm镀锌方管。表面处理方式为粉末喷涂,面框宽度为60-90mm,画面背面设置支撑背板结构,背板采用1.5mm厚铝板满铺。
开启方式、挂画方式同5.5.2及5.5.3
5.7 LCD刷屏广告
5.7.1 箱体
灯箱的结构和方式均与公共区12封灯箱相同;灯箱内设计电脑及推动设备的固定支架,设计LCD显示屏的安装和位置调整机构。
5.7.2 散热
灯箱内上下方各应有足够的风机,通风量大小根据相应LCD 卖方的技术要求,供应商的细化设计需要得到LCD 卖方的认可,同时防尘,防尘网需要能方便取下清洗。
5.7.3 LCD电子屏
LCD采用60英寸竖屏无缝拼接或108英寸工业液晶屏,拼接屏两屏画面之间的黑区宽度不超过6.5mm。控制机采用工控机,linux 操作系统,软件可一机单屏和一机四屏(四台LCD 显示屏可同时播放同一图片,也可播放不同图片,可以四屏组成同一画面)。灯箱采用USB 接口更换画面,预留网络通信接口备集中通讯使用。系统具备来电自动启动和失电自动关闭程序。对于LCD、LED显示屏等直接面向乘客的显示设备外表面,不应带有任何标明生产卖方、品牌、型号的标志,其屏幕保护画面应由买方确定。
LCD屏主要采用国际知名品牌,要求选用专业级LCD显示屏,非民用LCD液晶电视机。控制方式采用单机人工插卡输入方式,预留网络连线接口。具体技术要求如下表:
序号 |
项目 |
技术要求 |
1 |
面板类型 |
MVA / PVA / IPS / ASV / |
2 |
光源 |
TFT-LED背光 |
3 |
视角 |
178 度 (H) / 178 度 (V) |
4 |
显示比例 |
AUTO /4:3 / 16:9 |
5 |
颜色 |
16.7M(8bit) |
6 |
色饱和度(x% NTSC) |
70% |
7 |
亮度 |
450cd/m2 |
8 |
对比度 |
4000:1 |
9 |
响应时间 |
≤8ms |
10 |
分辨率 |
FHD 1920 x 1080 (pixels) |
11 |
支持音视频编码格式 |
MP4(AVI, DIVX,XVID)、MPG2(DVD,VOB、mpeg)、MPG1(VCD,DAT,)MP3、JPG |
12 |
自动开、关机 |
可设定自动开、关的时间 |
13 |
CF卡保护功能 |
带安全保护锁,防止随意更换CF卡 |
14 |
滚动字幕 |
支持滚动字幕 |
15 |
支持循环播放 |
单曲重复、全卡重复、文件夹重复、不重复播放 |
16 |
支持媒介类型 |
支持媒介类型SD/CF/USB |
17 |
电源输入及功耗 |
AC 110-240V 50/60Hz 220W(108寸功耗1300W) |
18 |
寿命 |
5万小时(可使用7年,按每天使用18小时计) |
乙方需提供国家强制标准的检验证书及设备使用寿命检验证明。
5.8 立体橱窗
5.8.1 箱体
立体橱窗箱体材料为厚度2mm(不含漆层)冷轧镀锌钢板。橱窗内部顶面设置光源照明,利用3mmPC匀光板平衡照度,其余四面层采用1 mm白色铝板平铺。
5.8.2面板、开启方式、散热同5.2.2,5.2.3,5.2.4。
5.8.3照明
橱窗内采用垂直照明,根据商业照明的通用惯例,橱窗内照度宜控制在1500~2000Lux,色温6000±300K;橱窗内部两侧面,上下各预一处留备用电源接口以便展商配置辅助照明。
6.材料技术要求
6.1聚碳酸酯板(PC板)
灯箱面板为厚度6mm透明板,灯箱画框背板厚度为3mm透明板。技术指标如下:
1)燃烧性能达到B1级,并提供国家防火建筑材料质量监督检验中心检测报告证明材料;
2)透光率85%以上,并提供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
3)冷弯:可冷弯,安全弯曲半径为其板厚的175倍以上(耐力板);
4)使用温度范围宽:在1℃到120℃范围内物理性能稳定;
5)正常使用状态下10年内透光率降低(△L.T.)不超过6%(透光率的测定按照德国DIN5036.1 或美国ASTMD 1003标准),黄变指数(△Y.I.)不超过10(黄色指数的测定按照德国DIN6167或美国ASTMD1925标准);
6)防凝:一面可作抗冷凝处理,防止冷凝水滴落(仅针对轨行区灯箱采用的6mmPC面板);
7) 板面加有uv防紫外线涂层,延长板材寿命;
8) 隔音:聚碳酸酯板材具有良好的隔音性能,能有效地降低噪音;
9) 抗风:抗风性能不低于国标第5级;
10) 抗冲击、抗划伤。
11)采用国际知名品牌:卖方不得使用贴牌代加工或PC板原料进口国内授权加工的方式供货;如选用的品牌国内有自主生产基地,卖方供货时应同时提供相关证明文件,包括但不限于《工商登记证》《分厂或生产基地的总部证明文件》等相关证明文件;如选用的品牌国内没有自主生产基地,卖方供货时应同时提供相关证明文件,包括但不限于《原产地证明》、《进口报关单》等相关证明文件。
6.2不锈钢
灯箱内不锈钢金属构件材料编号为SUS304,防火等级A级, 以0Cr18Ni8国标标准生产的不锈钢型材为主
SUS304不锈钢物理性能:抗拉强度σb(MPa)≥520,条件屈服强度σ0.2(MPa)≥205,伸长率δ5(%)≥40,断面收缩率ψ(%)≥60。
6.3 镀锌钢构件
箱体和面板基框的镀锌钢板的厚度2mm(不含漆层),钢构件表面须热浸镀锌处理,锌层平均厚度不低于80微米。镀锌板焊接后焊接口铬化防锈处理,防火等级A级。
镀锌钢构件表面须静电粉末喷涂处理。箱体外部黑色喷涂,内部白色喷涂。
静电粉末喷涂的技术要求和检验方法应符合下表的规定:
检验项目 |
检验要求 |
检验方法 |
单块边长 |
1㎜ |
用钢直尺检查 |
单块厚度 |
0.1㎜ |
用钢直尺和游标卡尺检查 |
线路 |
0.5㎜ |
用钢直尺检查 |
板材边长 |
2㎜ |
用钢直尺检查 |
板材对角线 |
1㎜ |
用钢直尺检查 |
板材平整度 |
0.5㎜ |
用2m靠尺和塞尺检查 |
与设计色样 |
基本接近并得到设计认可 |
目视对比 |
颜色和色差 |
△E a*b≤1.5 |
按国标检测标准 |
6.4 铝型材
灯箱内铝型材材料牌号为6063,具有高的抗风压性能、装配性能、耐蚀性能和装饰性能,对铝合金型材综合性能的要求远远高于工业型材标准。铝型材的化学成分、力学性能及尺寸精度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的规定,防火等级A级。型材横截面尺寸允许偏差可按普通级执行,对有装配关系的尺寸,其允许偏差选用高精级或超高精级。主型材壁厚应经计算或试验确定,最小实测壁厚应不小于1.4mm。
立体橱窗所使用的铝板牌号为5052,密度2.72g/cm³,铝板为AL-Mg系合金铝板,是应用最广的一种防锈铝,强度高,特别是具孚有抗疲劳强度:塑性与耐腐蚀性高,焊接性良好,可抛光。
6.5 钢化夹胶玻璃
钢化夹胶玻璃透光率要求90%以上,加工制作安装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的规定,必须是经过国家特种玻璃质量监督检验中心检验合格的产品。
6.6 锁具
所有灯箱箱体应采用安全可靠的启闭机制,启闭无阻涩。
6.6.1 公共区灯箱下方采用2把自锁功能锁具。所有灯箱采用相同的专用的工具开启。
6.6.2 轨行区灯箱需有两种锁具,底盖板采用3把手动扣锁,侧边采用2把保险锁,以免扣锁失效的情况保证灯箱使用安全性。手动锁具简单可靠,且便于巡检人员从表面察看锁具是否上锁。
6.7 配件
用于灯箱安装的联接配件均为不锈钢材质,以防止锈蚀。与建筑结构相连部位采用不锈钢化学锚栓固定,必须是经过专业认证的品牌产品,有法定检测机构出具的材质检测报告,按批提供质保书,进场时需做拉力试验,并经监理工程师的认可。拉力试验的数量为同一批量的2‰。灯箱安装完成后应清除保护胶带和其他附加的防护材料,全面检查各部件是否正常,并对灯箱进行彻底地清洁。
6.7.1结构胶为建筑用硅酮双组份玻璃结构胶。
6.7.2螺栓连接件
所有灯箱螺栓、紧固件、连接件均采用不锈钢材质。
6.7.3化学锚栓
特点:锚固力强、非膨胀性、耐酸碱、抗老化、可在潮湿环境使用。
质量要求:
1) 钻孔时最好使用与锚栓相匹配的钻头,并不得损伤钢筋;
2) 在施工之前,必须对锚栓作材料力学性能试验,经试验合格后,方可现场使用,螺栓本身需能抵抗震动破裂;
3) 在现场施工应做锚栓现场应用条件确定试验,以充分检验承载能力。试验不仅在低强度混凝土中进行,也要在高强度混凝土中进行。在测试中,其允许荷载、相应间距、边距构件厚度按生产厂的说明埋置锚栓。试验采用轴心拉力、剪力及拉剪组合力,从而确定荷载方向对承载力的影响;
4) 清孔时必须将孔内尘土及浮灰清理干净;
5)药管在冬季时,应提前对其进行保温处理,以保证药管在插入钻孔时有足够的流动性(在手温时,树脂象蜂蜜一样流动);
6) 螺杆必须用电钻旋入,不许直接敲入;
7) 钻孔内不得有积水。
6.7.4铰链
公共区广告灯箱所使用的铰链必须保证灯箱面板启闭顺畅,开启时不能碰撞到灯箱周边的墙面装饰材料。
轨行区广告灯箱应使用轴式铰链,并保证铰链有足够的拉合力,保证灯箱面板与箱体的连接牢固。
6.7.5机械加工构件加工精度不低于IT10级。
7.电气要求
7.1用电安全要求
额定电压220V,额定频率50Hz~60Hz。电线应进行绝缘处理,所有电器使用安全接地。灯箱内部电线配置长度合理,排列整齐,并固定在灯箱结构件内侧,避免热量过高时与光源发生粘连,在电线接头处应使用护套。广告灯箱须设有单独开关,当进行维护保养时,将广告灯箱与电源隔离。交流工频耐压试验电压为1kV,时间1分钟,应无闪络击穿现象为及格。灯箱出厂前进行绝缘性及导通性测试(电源变换器支架;光源支架),绝缘测试值要求不低于5M欧姆。
7.2光源
深圳地铁四期工程广告灯箱光源统一采用LED光源;
LED光源应采用模块组形式供货,便于现场更换;
LED光源单颗灯珠故障不影响其它LED个体正常工作,乙方应提出成熟稳定的技术方案(参照自己在实际工程中可靠应用的案例)。
7.2.1 LED 光源基本参数应符合下表要求
项目 |
参数 |
描述 |
色温 |
6000±300K |
在寿命期内发光二极管灯的色品坐标与初始值的偏差在国家标准规定的CIE1976均匀色度标尺图中,不应超过0.007 |
显色性 |
Ra≥80 |
特殊显色指数R9应为正数 |
照度 |
3000~3500Lux |
广告灯箱安装白色测光灯片的测量的照度 |
照度均匀度 |
≥85% |
最亮点与最暗点照度差不超过15% |
功率 |
≥0.5W |
LED光源单颗额定功率,在标称条件下工作时,功率规格≤60W 的LED模块组实际消耗的功率与其标称额定功率的偏差应在±10%以内,>60W的相应偏差应在±5%以内。 |
光效 |
90%≤初始光通量≤120% |
|
使用寿命 |
不低于50000小时 |
LED光源应有认可的检测机构出具的IESNA(IES) LM-80 Test Report,在该LM-80 Test Report里,当Ts为55℃或以上时,按照IESNA(IES) TM-21推测的LED光源寿命L70(光通量降至初始值70%的点燃时间)应不低于50000小时。 |
7.2.2LED 光源采用进口品牌原厂LED 芯片并由原厂封装的白光LED,LED光源便于维修更换。
7.2.3LED应采用表面贴装技术(SMT)等先进封装技术,不得采用直插引脚式封装。封装材料应具有高穿透率、高导热率、耐高温、耐日光辐射和抗潮湿,不得采用环氧树脂、PMMA作为封装材料或透镜材料。LED应无铅、符合RoHS标准。
7.2.4当环境温度为35℃、LED广告灯箱额定工况下且温升稳定后,LED 芯片散热板表面温度不得高于60℃,LED 芯片PN 结温度不得高于85℃。
7.2.5LED应符合光生物安全相关要求,并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7.2.6LED光源应排列有序,发光均匀。
7.2.7LED广告灯箱要求:
1)散热设计必须为结构性散热,不得使用加装散热扇等被动散热方式。LED光源的基板材料必须有高的电绝缘电阻、高稳定性、高热导率、与LED相近的热膨胀系数以及平整性和一定的强度,基板通过高导热系数的材质与广告灯箱的金属外壳有效地结合在一起,使得LED点亮时产生的热量快速由LED基座/焊点传导至广告灯箱的金属外壳,广告灯箱的金属外壳成为LED散热通道和散热体的一部分;
2)工频磁场抗扰度符合国标规范的规定,能满足磁场强度为3A/m及以上的抗扰度要求;
3)电压波动和闪烁符合规定的试验条件下,短期闪烁指示值不大于1.0;长期闪烁指示值不大于0.65;相对稳态电压变化不超过3%;最大相对电压变化不超过4%;在电压变化期间相对电压变化特性值超过3%的时间不大于200ms;
4)同一标段招标范围内,同一规格的LED光源、电源模块具备互换性;
7.3电源变换器(驱动电源)
LED照明装置的电源变换器采用开关型电源(SMPS),应适合180V~260V的交流输入电源,输出直流电压与LED负载相匹配,提供恒定电流驱动,以保持各个LED的亮度均匀一致。开关电源必须安装在灯箱内部,以便于检修。
开关电源的基本要求如下:
1) 输入电压220V±20%,有欠压、过压保护功能;
2) 输出电压应小于42V,即在安全特低电压范围内,有过载保护;
3) 具有开路与短路等保护功能;
4) 具有抗雷击(或电网浪涌)的保护功能;
5)电源模块寿命≥50000小时;
6) 电源模块功率转换效率≥90%;
7) 功率因数≥0.95,总谐波失真≤12%;
8)电源变换器外壳及接插件防护等级不低于IP65(室外);
9)采用工业级高质量元件,小尺寸封装,散热好,无内置风扇;
10)须通过3C或CQC认证;
11)电源模块应在行业中具有先进性、可靠性高,并具有良好兼容性、互换性;
7.4 剩余电流动作断路器
灯箱内安装二级控制的剩余电流动作断路器,确保用电安全。采用国际知名品牌,且须通过3C认证;根据灯箱功耗设置匹配型号。同时保护器预留一组报警干接点;保护动作电流30毫安。具体工作参数由卖方深化设计。
7.5 布线
7.5.1内接电线采用整根低烟无卤阻燃型电缆,截面不小于2.5mm²,并要求采取设置专用PE端子,满足接线要求。外接电源线为整根低烟无卤阻燃B型软电缆。除特别经工程师说明或批准,所有动力或控制电缆需符合BS7211或BS6724或相应的国家标准。
7.5.2灯箱内须走线合理,连接均为封闭式连接,没有裸露头在外,电线的排线均在箱体线槽内,出线口均需设置套普利卡管(即“双层金属层外覆聚氯乙烯扩套的防水型镀锌可挠金属电线保护套管及其附件”余同)保护。
7.5.3公共区、轨行区广告灯箱电源接线带有防护等级不低于IP65的三极插头,250V-16A。接线外包普利卡管,按规范处理接口。电源接线应有足够长度,预留接线长度为2.5m。
7.5.4公共区灯箱、轨行区壁挂式12封灯箱、立体橱窗接线孔位于箱体右上角,轨行区落地灯箱的接线孔位于箱体底面右侧(轨行区壁挂式12封灯箱接线与公共区灯箱一致),接线孔边加胶塞等保护套以防电源线割破。接线孔满足电缆安装后灯箱整体防护等级不低于IP55。
7.5.5普利卡管必须固定在灯箱外壳上。普利卡管的两端均需配有合金接头;一端接到灯箱的硬线管;另一端外接到由广告照明配电箱的接线盒。合金接头为黄铜镀镍。接头主体的一端附有粗外螺纹,以便拧进软线管,外加一个有粗内螺纹的固定杯,将软线管紧逼在它之间。接头的另一端有一个可独立旋转的配件,该配件分两类:外螺纹和内螺纹,以便接到硬线管的接头或接线盒。
7.6 其他配件
7.6.1导线
导线必须是多股绞合、导电性良好的软铜线。导线必须表面光滑,质量一致,并且没有鳞皮、碴屑、分岔及其它缺陷。此外,单股中不应有接头。绝缘层须符合对应电压下的安全绝缘性能。保护外套应是由无烟无卤材料所制造。
7.6.2灯箱内不带电的金属部件
灯箱内所有不带电的金属部件,包括以铰链相连、可活动或可拆离的部件,均应提供永久的等电位连接。
7.6.3电线管及其配件
所有灯箱内(除控制和光源间隔内)的电线均须用阻燃型硬电线管保护。硬电线管应为热浸镀锌无缝焊接钢管,其配件和部件与主管材质、规格应配套。线管的管径应不小于20mm,特低电压的线路和电力线路须分别敷设于不同线管内,所有线管、线盒和开关须在电气方面保持良好的导电性和机械方面保持永久性的防水性。
7.6.4防水插座及接线盒
轨行区广告灯箱外部所需的单相三极防水插座(与插头匹配)及接线盒由卖方提供,车站主体工程的安装单位安装,防水接线盒数量列入备品备件,防护等级不低于IP65,250V-16A。由于部分车站特殊条件,接线盒采用306#不锈钢或铝合金等不易锈蚀的材质制作,尺寸200×130×80mm。
8.灯箱的安装与验收
8.1安装要求
8.1.1通用要求:公共区灯箱箱体通过固定件固定在墙面上,面板表面与墙面装修完成面平齐;轨行区墙面灯箱因避免墙面渗漏水对灯箱的侵蚀,采用离墙固定式,整个箱体通过连接件钢构支架固定在墙面上,箱体离墙30mm。
卖方提供所有主材、辅材、锚栓、配件并安装,所有灯箱的安装必须与车站墙身轴线平行或垂直,并须与相邻墙身的装饰材料对齐:
1)灯箱以长边为基准边,偏离水平面或墙身轴线的误差≤3mm;
2)灯箱框边与相邻装饰材料之间的缝宽差异≤2mm;
3)灯箱外平面与相邻装饰材料平面一致性差异≤3mm。
8.1.2离墙固定式:需在结构墙面安装角码(卖方深化设计),角码必须为45#钢,表面须热浸锌处理,焊接处要求表面铬化防锈处理。角码及固定件应采用锯齿状形式调节孔,便于螺栓进行限位调节。
8.1.3轨行区立柱式:灯箱立柱与结构地面连接处需做混凝土加固,混凝土加固尺寸为:800mm×800mm×500mm,要求混凝土达到设计强度后才能进行广告灯箱的安装。
8.1.4看板广告及拉布灯箱为框架式结构,需在出厂前完成框架焊接、防锈处理等处理,可分块现场铆接,禁止现场动火加工。安装形式采用离墙安装,安装完成后画面与离壁墙装修完成面平齐。
8.1.5 LCD刷屏广告为成品设备现场组装,显示屏之间安装高差不超过1mm,安装完成后外观整体效果与公共区12封广告灯箱基本相同。显示屏校准、画面同步率调试等设置完成方可视为安装完成。
8.1.6 灯箱安装次序:
1)、对于墙面是搪瓷钢板的情况,搪瓷钢板先装,灯箱后装;
2)、对于墙面是微晶玻璃陶瓷复合砖和玻璃的情况,灯箱先装,墙面后装;
3)、安装接口:装修单位放线定位,灯箱单位收边。
以上项目买方可以根据现场工期情况进行调整。
8.2验收
应满足合同、招投标文件、国家、地方、行业标准及深圳市地铁集团相关工程的验收标准,对不符合项,要求卖方进行整改或更换,全部符合标准后,卖方、建设方和监理方签订系统最终验收单,进行工程移交。
最终验收完成时间以签署最终验收单时间和运营单位正式接收系统时间中较晚的时间为准。
8.2 验收
8.2.1设备进场验收
在灯箱进场前由卖方、建设方、设计及监理共同对灯箱做抽样检验。
验收依据和标准:
合同;
批准的图纸文件;
国家、地方、行业标准;
施工验收规范;
设备、材料和供货的各类证明文件。
验收内容
1)对卖方生产现场实行检验,确保生产现场符合质量安全要求;
2)对设备和材料进行出厂检验,保证所有出厂设备和材料完好并保证所有要装运的设备和材料都有合格证;
3)对设备包装和外观进行检查,确保设备完好无损。对设备和材料的到货数量、种类、型号、规格进行清点和核对,确保与合同要求一致。
验收完成:
对不符合项,要求卖方进行整改或更换,直到全部符合标准,由卖方、建设方和监理方签订进场设备合格证和进场材料合格证,只有取得合格证的设备和材料才可以进行安装和施工。
8.2.2最终验收
验收依据和标准:
1)合同、招投标文件;
2)国家、地方、行业标准;
3)深圳市地铁集团相关工程的验收标准;
4)卖方承诺的质保期服务条款;
验收内容:
1)检查验收卖方对合同所承诺条款的履行情况;
2)检查验收卖方对承诺的质保期服务条款的履行情况。
验收完成:
对不符合项,要求卖方进行整改或更换,全部符合标准后,卖方、建设方和监理方签订系统最终验收单,进行工程移交。
最终验收完成时间以签署最终验收单时间和运营单位正式接收系统时间中较晚的时间为准。
8.3灯箱维修要求
1)灯箱的维修及零件部件的更换必须便于操作;
2)灯箱内所有零部件应便于维修及更换,零部件的安装方式应简单牢固,并预留检修空间;
维修操作应充分考虑灯箱的外部环境,尤其是轨行区灯箱的外部环境。公共区的灯箱的日常维修,应无需拆卸灯箱周边的墙板。轨行区灯箱的日常维修,应只需通过灯箱底部即可完成操作;
3)轨行区灯箱的灯具支架(含卡座)采用可整体拆卸的固定方式,可在灯箱底部完成上下卡座、线路的维修及更换;
4)在光源的保质期内,光源维修前后的灯箱表现效果基本一致,即照度、均匀度、色度坐标基本一致。如灯箱表面最亮点与最暗点照度差超过35%,须整体更换。
9.系统接口
9.1广告灯箱与装修专业接口
干挂金属板或石材墙面由装修系统为广告灯箱预留安装孔洞,预留尺寸根据灯箱尺寸加安装留缝确定。
9.2广告灯箱与动照专业接口
广告灯箱需预先提资定位及接线位置,动照专业需针对广告灯箱进行配电设计、核算负荷、电线铺设到位,每个广告灯箱电线铺设需预留2.5米长电线,在灯箱右上角1米范围内安装三极插座。
10.投标实物样品
卖方提供的样品将作为评定标实物。卖方中标后,其提供的样品将经双方确认后由买方保存,样品质量标准将作为收货验收及工程验收的比对依据。
11.对主要材料的品牌要求如下表:
详见地铁集团品牌库名录。
12.证书及检测报告要求
12.1招标文件提交的证书或检测报告
序号 |
品名 |
需提供资料 |
1 |
PC板 |
国家防火建筑材料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出具的燃烧性能检测报告,CNAS认证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透光率检测报告 |
2 |
玻璃 |
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CCC |
3 |
电源变换器 |
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CCC或自愿性产品认证证书(CQC) |
4 |
电线线缆 |
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CCC或自愿性产品认证证书(CQC) |
5 |
剩余电流动作断路器 |
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CCC |
6 |
灯箱样品 |
提供具有CNAS认证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内容包括:IP防护等级,总功率,照度平均值,最亮点与最暗点照度差,规格尺寸偏差(其中IP防护等级可以是卖方已有同类产品或本次投标样品的检测报告,其余指标要求是本次样品的检测报告) |
7 |
LED光源 |
LED光源应有认可的检测机构出具的IESNA(IES) LM-80 Test Report,在该LM-80 Test Report里,当Ts为55℃或以上时,按照IESNA(IES) TM-21推测的LED光源寿命L70(光通量降至初始值70%的点燃时间)应不低于50000小时。 |
8 |
LCD屏 |
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CCC和CE证书 |
12.2生产过程中提交的检测报告或合格证书
序号 |
品名 |
需提供资料 |
1 |
不锈钢SUS304 |
原厂材质检测报告 |
2 |
镀锌板 |
原厂材质检测报告 |
3 |
玻璃 |
国家特种玻璃质量监督合格证 |
4 |
铝型材 |
原厂材质检测报告 |
5 |
铝板 |
原厂材质检测报告 |
6 |
喷涂材料 |
SGS认证报告 |
7 |
化学锚栓 |
化学锚栓拉拔力测试报告 |
13.供货清单
13.1供货范围:
13.1.1 本线广告灯箱设备及配件、辅材等。
13.1.2 本次设备供货清单可能存在数量或型号参数的变化,乙方应予以充分考虑。
13.2备品备件及专用工器具(包含在综合单价中,并提供分项报价)
13.2.1 乙方须在此合同提供相等于合同货物总价1.5%的备品备件与专用工具,单独包装。
13.2.2备品备件
1)备品备件以保证设备正常运行为目标,可以以模件为单位,每一模件至少需要一个备品。如果使用单只继电器则按每一类继电器一个备品考虑,对于易损坏的或经常更换的小型元件应适当增加备件数量。
2)乙方应提供投标产品的备品备件清单及单价。
3)乙方应按标准提供3年的易损备品备件,列出易损备品备件明细。
13.2.3专用工具或测试仪器
1)专用工具包括安装用工具、维护用工具、运输用工具和测试用仪器、连接线、插头;以满足货物安装、操作和维护手册中各项工作和测试的要求。
2)乙方推荐的专用工具包括测试仪器的种类和数量应获得买方运营人员的认可。
3)专用工具提供时应同时提供用于保护及携带工具和仪器的箱子。
4)所有专用工具提供时应同时提供使用/操作和维护手册,测试仪器还应提供电路图以便于日后的维护。以上资料的提供方式参照货物操作/使用和维护手册的提供方式提供。
5)所有专用工具如需在货物安装、调试过程中使用,乙方应保证这些物品在使用后仍处于良好工作状态,并在达到令业运营人员满意的程度后移交甲方运营人员。
13.2.4供货数量及要求
乙方在投标时除应按照买方要求提供专用工器具(含规格型号、生产卖方、产地 单价、数量等)外,还应根据自身设备情况提出专用工器具的配置建议,同时提供单价,以供买方选择。甲方有权按照所报单价对专用工器具进行调整,具体数量将在合同签订时最终确认。同时还应提供各专用工器具的使用说明等资料。
附件:广告灯箱备品备件清单
序号 |
名称 |
数量 |
备注 |
1 |
测光仪 |
专用工器具 |
|
2 |
电流表 |
专用工器具 |
|
3 |
电压表 |
专用工器具 |
|
4 |
专用开锁工具 |
专用工器具 |
|
5 |
液压杆 |
备品备件 |
|
6 |
螺栓连接件 |
备品备件 |
|
7 |
铰链 |
备品备件 |
|
8 |
手动扣锁 |
备品备件 |
|
9 |
保险锁 |
备品备件 |
|
10 |
铝合金画框 |
备品备件 |
|
11 |
LED光源模组 |
备品备件 |
|
12 |
电源变换器(驱动电源) |
备品备件 |
|
13 |
轨行区防水插座及接线盒 |
备品备件 |
|
14 |
其他 |
由乙方填报 |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