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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项目生产需要,我司拟采用公开竞价采购方式进行下列服务的批量采购,请按以下要求将报价文件提交至平台。
一、拟采购服务一览表
序号 |
服务名称 |
规格型号、主要技术参数及标准配置 |
数量 |
备注 |
1 |
三峡南疆管道系统设计 |
详见技术规范 |
1项 |
二、供应商须知
1、本次竞价为整体采购,采用逆向竞拍方式,竞价响应供应商报价时须写明单价及总价、产品的详细配置参数,报价包含服务制造、运输、装卸、售后服务等交付采购人使用前所有可能发生的费用,确定成交供应商不再增补任何费用。
2、交货期:合同签订之日起15日内,具体交货时间以采购部门通知为准
3、交货地点: 都江电力设备有限公司
4、质量标准或要求:详见报价表
6、响应人的资质要求:
(1)响应人须为中国境内依法注册成立的企业,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2)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
7、成交确定原则:质量和服务相等且报价最低。
8、付款方式:乙方按照合同要求完成设计,经甲方组织审核通过后,乙方提交合同总价100%的增值税专用发票(6%增值税),经审核无误后30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全部合同价款。
9、报价单不得提出其他支付方式,否则作废标处理。
10、获取采购文件截止时间:*开通会员可解锁*17时
11、竞价截止时间:竞价截止时间:*开通会员可解锁*14时,竞价截止时间前20分钟内,有人参与报价则进入超时竞价(每一人参与报价,竞价截止时间就延长10分钟)。
12、报价文件必须加盖公章、单位报价专用章、合同章或经中国电建阳光采购平台CA电子签章,不得是经PS、抠图等各种方式生成的电子章、图片章等。
13、中标供应商签订合同前,须在中电建采购招标数智化平台向中国电建装备集团有限公司申报认证供应商资格(同时需向中国电建集团都江电力设备有限公司申请线下合格供应商录入,联系人:熊经理 *开通会员可解锁*)
14、响应文件有效期:90天
15、履约要求:1)供方应在合同签订后14天内向需方提交供方银行出具的履约保函,金额为合同总价的10%。履约保函的有效期一直持续到合同项下的服务全部交货完毕并检验合格后止。2)供方应按双方约定的履约保函格式出具履约保函。此项费用由供方支付。3)如果供方在履约保函的有效期内没有履行合同项下供方的责任和义务,需方有权从履约保函中追索。4)供方在采购人账上有应付账款的可以以等额应付账款代替履约保函作为履约担保。
三、报价表
详见附件
四、联系方式
采 购 人:中国电建集团都江电力设备有限公司
地 址:成都市都江堰市泰兴大道3号
邮 编:611833
招标联系人:熊员
电 话: *开通会员可解锁*
单位名称:中国电建集团都江电力设备有限公司
电 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供应商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次采购活动存在违规违纪行为的,可以书面形式向中国电建集团都江电力设备有限公司纪委办公室,监督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提出投诉。
中国电建集团都江电力设备有限公司技术服务合同
甲方合同编号:
乙方:
甲方:中国电建集团都江电力设备有限公司
签订地点:都江堰市
甲乙双方根据 号中选通知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相关法律,经供需双方协商一致,签订“ ”技术服务合同,共同信守。
第一条 合同说明
1.1 定义
工程设计合同文本中的用词及词语除根据上下文另有要求外,应具有本款所赋予的含义。
1.1.1 定金:指甲方与乙方订立合同之后,为了证明合同的成立和保证合同的履行,甲方向乙方预先付给的一定数量的货币。
1.1.2 工程:。
1.1.3 合同价款:指根据合同条款,用以支付该工程技术服务有关工作应付的总金额。
1.1.4 不可抗力:不能预见、无法避免又不能克服的客观强制力量。
1.2 合同依据
1.2.1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1.2.2 国家及地方有关技术服务的法规和规章。
1.3 设计依据
1.3.1 甲方给乙方的设计委托书(本合同后附相关条款)。
1.3.2 甲方提交的技术要求(参见本合同相关条款)。
1.3.3 乙方采用的主要技术标准是:国标、电力行业有关设计规程、规范及规定。
第二条 技术服务内容及范围
甲方委托乙方完成 。
第三条 双方提交的有关资料、文件及时间
(详见技术协议)
第四条 技术服务工期
合同签订后 按技术协议要求时间 内完成并提交相关资料,双方可根据工程进度要求进行协商。
第五条 审查、确认
5.1 审查:
5.1.1乙方应及时提交满足本合同规定设计深度和要求的设计文件供甲方审查,审查工作的地点及时间由双方协商确定,所发生的相关费用由乙方负责。
5.1.2 乙方负责组织乙方单位的参加审查人员,甲方负责组织甲方单位的参加审查人员。
5.1.3乙方负责根据审查情况所进行的必要的修改或补充工作;
5.2 确认:
5.2.1 乙方负责设计文件的确认或会审工作纪要的整理工作,纪要中应包含审查过程中提出的修改或补充意见(如果有);
5.2.2 如果确认或会审意见要求乙方修改或补充设计,乙方应按确认或会审意见对设计进行修改或补充;
5.2.3 会审、确认工作纪要经全体参与人员签字生效,但不减轻乙方对技术服务工作所承担的责任。
第六条 合同价款与付款
6.1 合同价格:
一、含税价格为 元(大写: ),其中不含税总价为 元,税金为 元。
注:最终以实际完成分项结算,未进行分项需在合同总价中扣除相应费用。
6.2 合同付款:
结算方式:包干价。
乙方按照合同要求完成设计,经甲方组织审核通过后,乙方提交合同总价 100%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增值税),甲方收到乙方交付的合格设计文件并审核无误后30 个工作日内,甲方以银行电汇向乙方支付全部合同价款。可接收现金转账和银行承兑汇票(包括中国电建财务有限公司承兑的银行承兑汇票、电建融信),6 个月内到期承兑的,甲方不承担贴息;超期或提前贴现产生的贴息由乙方承担。
第七条 双方责任
7.1 甲方责任
甲方按本合同第三条规定的内容,在规定的时间内向乙方提交基础资料及文件,并对其完整性、正确性及时限性负责。
7.2 乙方责任
7.2.1乙方应按国家规定和合同约定的技术规范、标准进行设计,按本合同第二、三条及第四条规定的内容、时间及份数向甲方交付设计文件。并对提交的设计文件的质量负责。
7.2.2乙方对设计文件出现的遗漏或错误负责修改或补充。乙方设计文件不符合合同约定及国家规范的,无偿修改;造成甲方损失的,承担赔偿责任。
由于乙方原因,延误了设计文件的交付时间,每延误1天,应减收该项目应收合同总价款的百分之五。
7.2.3合同生效后,乙方要求终止或解除合同,乙方应双倍返还甲方已支付的定金,并赔偿由此给甲方带来的一切经济损失。
7.2.4乙方交付设计文件后,按规定参加有关设计审查工作,并根据审查结论负责必要调整补充。
7.2.5乙方提供现场技术交底、配合验收、问题整改等服务,期限至工程竣工验收,费用含在合同价款内。
第八条 保 密
保密义务期限为合同履行期间及合同终止后3年,涉密信息包括技术资料、商业信息。双方均应保护对方的知识产权,未经对方同意,任何一方均不得对对方的资料及文件擅自修改、复制或向第三人转让或用于本合同项目外的项目。如发生以上情况,泄密方承担一切由此引起的后果并承担赔偿责任。
第九条 合同争议
本合同执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甲方与乙方应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第十条 合同生效及其他
10.1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10.2甲方委托乙方承担本合同内容以外的工作服务项目,应另行签订协议并支付相应费用。
10.3 。(双方约定为附件的文件)作为本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0.4 由于不可抗力因素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时,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不可抗力发生后24小时内通知,7日内提供证明,因不可抗力无法履行的,可解除合同,互不承担违约责任。
10.5本合同一式 四 份,甲方 两 份,乙方 两 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0.6双方认可的来往传真、电报、会议纪要等,均视为合同的补充、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0.7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