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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询比采购公告
项目编号:PC-0111-26J6-FG1090
一、采购条件
为满足中国水利水电第十一工程局有限公司基础分局巩义市米河镇灾后重
建民生工程污水处理厂的施工需要,中国水利水电第十一工程局有限公司以公开
询比方式采购起重设备,由采购人负责采购,合同签订实施由项目经理部负责签
订执行,采购设备计划使用项目工程结算款用于本次采购后所签订合同的支付。
二、项目概况、采购范围
1、项目概况:巩义市米河镇灾后重建民生工程项目位于巩义市米河镇。受
“7.20 郑州特大暴雨”影响,巩义市米河镇受灾严重,河道冲毁,房屋倒塌,
居民生活、出行存在巨大困难。巩义市积极启动灾后重建工作,甲方根据市政府
统一安排,为确实 2022 年安全度汛,计划全力推进实施巩义市米河镇灾后重建
民生工程,乙方积极响应并全力配合。巩义市米河镇灾后重建民生工程涵盖 3 个
项目;(1) 巩义市汜水河河流廊道水生态安全及生态修复工程,涉及平整场地、
河道清淤、绿化工程、铺装工程、景观桥、景观塔设施工程、水净化、智能化设
施、弱电、管线等;
(2) 沿河道路修复工程,涉及 G310 米河段、米新路(两河
口桥至新中米河交界段)和米河镇滨河路;(3) 巩义市米河镇污水处理厂及管
网工程,涉及新建一座污水处理厂,配套污水管网及中水利用管网。
2、采购范围:巩义市米河镇污水处理厂中所有起重设备采购及相关服务
3、采购数量
序号
物资名称
规格型号
单位
数量
备注
1
电动葫芦
CD1,T=1t,N=1.5+0.2kw,起重量 1
吨,起升高度 6m;带轨道,轨道长度
8.3m,25B 型工字钢;材质 Q235B;
套
1
粗格栅
2
电动葫芦
MD1-6D 型,N=1.5+0.2kw
起吊高度 5.5 米
套
1
细格栅
3
电动葫芦
CD1 0.5-6D,N=0.8+0.2kw,起吊高
度 4.8 米,带轨道,单轨行走 9.2 米,
25B 型工字钢,材质 Q235B
套
1
二沉池
4
电动葫芦
CD1,T=1t,N=1.5+0.2kw,起重量 1
吨,起升高度 6m;带轨道,单轨 11.7
米,25B 型工字钢,材质 Q235B
套
1
深度处理车间
5
电动葫芦
Gn=1.0t,N=1.5+0.2kw,起重量 1 吨,高度 4.2m,带轨道,单轨 10.24 米,
25B 型工字钢,材质 Q235B
套
1
辅助生产用房
6
LX 型电动悬挂
单梁起重机
Lk=8.8m,Q=1t,N=2×0.4kw,双行走
轨道,单侧长度 24.24 米,材质
Q235B,起吊高度 5.5m.。
套
1
细格栅
7
HD 型电动单梁
起重机
宽度 15.5m,起重量 3.2t,起吊高度
4.5m,N=4.67kw,双轨行走,单侧行
走 22.27 米
套
1
高效沉淀池
8
LX 型电动悬挂
起重机
Gn=5.0t,Lk=7.0m,自重 2.2t,起吊
高度 5.0m,N=7.5+0.8+0.4*2kw,双
轨行走,单侧长度 20.24 米
套
1
脱水机房
9
龙门架
移动式龙门架,T=0.5t,设备总高度:
4.0m,有效起升高度:3.5m(需要二次起吊),设备宽度 4 米,最大行走
距离:50m,行走方式及方向:采用地
面无轨静音行走结构,支持前后双向
直线行走
套
1
组合式生化池
合计:
9
4、交货时间:2026 年 10 月 20 日
5、交货地点:巩义市米河镇灾后重建民生工程项目污水处理厂施工现场。
6、质量要求:所有设备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设计图纸要求及买方使用要
求。全部设备须为全新、成熟、可靠产品,制造厂商应具备同类项目设备成功运
行业绩。关键设备须提供制造商授权书及质量保证承诺。所有设备的制造、检验、
测试应遵循现行有效的中国国家标准(GB)或国际公认标准(IEC、ISO 等)
;当
图纸技术要求与标准存在冲突时,以要求较高者为准(详见技术参数表);本文
件未明确表述,但属于设备正常安全运行所必需的设备、附件及配件,供方应无
条件完整提供,不另计费用。
(1)本项目全部起重设备(电动葫芦、LX 型电动悬挂单梁起重机、HD 型
电动单梁起重机、移动式龙门架及配套轨道等)均为原厂全新产品,严禁供货翻
新、改制、二手设备,且设备型号、参数、材质必须完全满足技术参数表要求。
(2)本项目起重设备属于特种设备,设备制造、型式试验、出厂检验须满
足《起重机设计规范》GB/T 3811、《起重机械安全规程 第 1 部分:总则》GB
6067.1、
《通用桥式起重机》GB/T 14405 等国家现行特种设备规范;钢结构轨道、
连接件执行 GB、ISO 相关标准;图纸与本技术文件同现行标准冲突时,执行较
高标准;招标文件未列明,但为设备供货、安装、调试、验收、安全运行必需的
零部件、专用工具,供方须全部配齐,费用包含在投标总价内。
起重设备技术参数表
序号
物资名称
规格型号
备注
1
电动葫芦
CD1,T=1t,N=1.5+0.2kw,起重量 1 吨,起升高度 6m;带轨道,轨道长度 8.3m,25B 型工字钢;材质 Q235B。
2
电动葫芦
MD1-6D 型,N=1.5+0.2kw,起吊高度 5.5 米。
3
电动葫芦
CD1 0.5-6D,N=0.8+0.2kw,起吊高度 4.8 米,带轨道,单轨行走9.2 米,25B 型工字钢,材质 Q235B。
4
电动葫芦
CCD1,T=1t,N=1.5+0.2kw,起重量 1 吨,起升高度 6m;带轨道,单轨 11.7 米,25B 型工字钢,材质 Q235B。
5
电动葫芦
Gn=1.0t,N=1.5+0.2kw,起重量 1 吨,高度 4.2m,带轨道,单轨10.24 米,25B 型工字钢,材质 Q235B。
6
LX 型电动悬挂
单梁起重机
Lk=8.8m,Q=1t,N=2×0.4kw,双行走轨道,单侧长度 24.24 米,材质 Q235B,起吊高度 5.5m.。
7
HD 型电动单梁
起重机
宽度 15.5m,起重量 3.2t,起吊高度 4.5m,N=4.67kw,双轨行走,单侧行走 22.27 米
8
LX 型电动悬挂
起重机
Gn=5.0t,Lk=7.0m,自重 2.2t,起吊高度 5.0m,N=7.5+0.8+0.4*2kw,双轨行走,单侧长度 20.24 米。
9
龙门架
移动式龙门架,T=0.5t,设备总高度:4.0m,有效起升高度:3.5m(需要二次起吊),设备宽度 4 米,最大行走距离:50m,行走方式及方向:采用地面无轨静音行走结构,支持前后双向直线行走。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供应商必须满足以下全部资格要求:
1. 法人资格
投标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提
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扫描件,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1、供应商为生产厂家的,(1)起重机、钢丝绳电动葫芦制造商,须提供市
场监管部门颁发的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许可范围包含起重机械制造、桥式起重
机、钢丝绳电动葫芦,许可证书在有效期内。(2) 制造商需提供 CD1 电动葫芦、
LX 型悬挂起重机、HD 型单梁起重机的型式试验证书扫描件。
(3) 制造商需提供
营业执照、有效的 ISO9001 质量体系证书,认证范围包含起重机械或轻小型起重
设备的制造。
2、供应商为代理商的,(1) 投标人须为独立法人,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能够
独立承担民事责任。(2)提供起重设备制造厂家针对本项目的唯一专项授权书,
并提供厂家售后服务承诺函,保证原厂供货、原厂质保、原厂技术服务。
(3)提
供生产厂家资料同第一条。
3. 投标人近 3 年(2023‑至今)具有至少 2 项市政污水处理厂或市政给排水
工程起重设备供货业绩,合同金额不少于 20 万元,提供合同扫描件(生产厂家及
供应商都需要提供业绩证明资料)
5. 投标人不得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提供信
用中国查询截图承诺。
6、供应商财务状况良好,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
状态,并提供近三年(2023-2025)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
损益表、审计报告等。
7、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生产厂家及其代理商不得同时参加本次询比采
购,获得同一生产厂家授权的多家代理商可同时参加本次询比采购。
8.供应商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
法实施条例》禁止投标的情形。
四、询比采购文件的获取
1、凡满足本公告规定的供应商资格要求并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6 年 9
月 23 日 17:00 前在中国电建采购招标数智化平台:https://bid.powerchina.cn
注册、在线报名并上传下列资料(合并文件上传):询比文件经办人身份证和法
定代表人签发的针对本询比项目的授权委托书或介绍信(加盖公章)扫描件(合
并文件上传)
。
2 、 在 报 名 通 过 后 请 在 上 述 时 间 内 在 中 国 电 建 采 购 招 标 数 智 化 平 台 :
https://bid.powerchina.cn 下载询比文件。
3、采购文件免费提供。
五、响应文件的递交
1、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6 年 9 月 28 日
10 时 00 分(北京时间),供应商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中国电建采购招标数智化
平台递交电子响应文件。
(1)本次采购将通过采购平台全程在线开展,电子响应文件的加密、提交
等流程须各供应商在线进行操作。供应商须提前办理数字证书用于在线递交响应
文件,办理方式详见采购平台首页,并严格按照要求进行在线操作,因操作流程
失误造成的递交失败将由供应商自行承担后果。
(2)开启由“采购平台”在响应截止时间后自动对各家响应文件进行解密,
供应商及时关注开启结果。
2、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递交地点如有变动,采购人将及时以书面形式
通知所有已获取采购文件的供应商。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询比公告在中国电建阳光采购网(http://bid.powerchina.cn)和中国
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上发布。
七、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中国水利水电第十一工程局有限公司巩义市米河镇灾后重建民生
工程项目部
地 址:河南省郑州市中原区高新区翠竹街一号总部企业基地二期 75 号
楼 501 室
邮 编:450001
联 系 人: 周女士
电 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现场联系人:李鹏
电 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八、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单 位:中国水利水电第十一工程局有限公司基础分局
电 话:*开通会员可解锁*电子邮箱:995377549@qq.com
九、纪检监督机构
供应商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次采购活动存在违规违纪行为的,可以书
面 形 式 向 中 国 水 利 水 电 第 十 一 工 程 局 有 限 公 司 基 础 分 局 纪 委 办 公 室
*开通会员可解锁*)提出投诉。
2026 年 9 月 1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