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竞价采购公告
因[PC-0104-26J6-FG1171]中国电建水电四局西南分局哈密十三间房风光储一体化工程施工需要,我司拟采用公开竞价采购方式进行下列货物的批量采购,请于*开通会员可解锁*下午17:00前完成报名,按以下要求于*开通会员可解锁*上午10:00前将报价文件提交至平台。
一、拟采购货物一览表
序号 |
货物名称 |
规格型号 |
单位 |
数量 |
备注 |
1 |
线路金具 |
35kV |
批 |
1 |
二、采购要求
1、本次竞价为整体采购,采购范围为货物现场含税交货价:包括材料费、加工制作费、装车费、出厂检验试验费(含第三方检测费)、采购保管费、运输费(运输至合同指定的施工现场的人材机的安全费用及保险费用)、过路过桥费、车辆油料费、税金、利润及其他运抵至采购方指定交货地点之前发生的一切费用,在执行期内不予调整。供应商应确保供货及时,满足采购方技术标准要求。
2、交货期:暂定*开通会员可解锁*,具体时间以采购方现场通知为准。
3、交货地点:哈密十三间房风光储一体化工程风电场区现场指定地点交货(距离哈密市约250km),分批交货且交货地点不一致的,以采购方发出的交货通知书载明地点为准。供应商应自行对运输道路进行勘察并自行组织运输。
4、质量标准或要求:
4.1严格按照国家电投哈密十三间房100万千瓦风光储一体化项目I标段工程35KV集电线路施工设计图册及说明的技术参数要求供货,供应商供应采购方施工现场的材料必须与合同规定的相符。若供应商所供货物不符合采购方要求,由供应商负责包换,并承担相应调换而支付的实际费用。
4.2产品合格证书(材质证书):交货产品检验合格所附的证明文件。其内容包括材料名称、规格、合同和标准规定的全部检验项目的检验结果。产品合格证书是供应商对该批产品检验结果的确认和保证,也是采购方进行复验和使用的依据,产品合格证书是重要的技术文件必须随货发出。
4.3本合同项下交付的物资应与采购方发布的采购文件规定的技术规范和技术规范附件及供应商响应文件的规格偏差表相一致。如果没有提及适用标准,或技术规范说明不明确,则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现行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地方标准。这些标准必须是有关机构发布的最新版本的标准。
4.4供应商必须保证提供的物资质量符合国家规定的标准,同时达到使用和安全要求。若采购方对物资质量有特殊要求的,物资质量还需满足采购方的特殊要求。
4.5供应商必须保证提供的物资符合国家有关环保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采购方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ISO14001环境体系和GB/T28001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体系标准的要求,不能对施工环境造成污染,也不能对接触物资的有关人员及竣工后投入运行过程中使用人员的健康造成危害。
4.6其他技术参数要求详见图纸文件。
5、质保期:货到现场验收合格并交付使用之日起12个月。
6、响应文件须提交以下材料(均需加盖供应商公章)1、报价表;2、供应商授权委托书;3、质量保证承诺书(需明确质量标准);响应文件应按上述顺序整理上传,确保内容完整、清晰可辨。
7、报价规则:
(1)降价幅度:竞价最小幅度每次不低于2000元。
(2)报价可见性:竞价过程中,系统实时公开当前最低报价(隐藏供应商身份),确保公平竞争。
(3)延时规则:若在竞价截止时间(*开通会员可解锁*10:00)前30分钟内有新报价,则系统自动延长20分钟,以此类推,直至无新报价提交,确保公平竞争,防止狙击报价。
8、成交确定原则:
(1)最低价中标:本次以响应供应商最终有效报价的最低价格为成交价,报价最低且完全符合竞价文件技术、商务要求的供应商确定为中标候选人。
(2)报价有效性:响应供应商报价须在*开通会员可解锁*10:00(或最终延长时间)前完成提交;报价须满足竞价采购公告规定要求;未满足上述条件的报价视为无效报价,不参与最终评标。
(3)相同最低价处理:若竞价截止时出现相同最低报价,则系统默认最早提交该价格的响应供应商优先中标。请各单位慎重填报。
9、付款方式:
9.1材料价款的结算:先货后款,按月结算,以银行转账方式支付。
9.2采购方按工程进度计划给供应商提供阶段性采购计划,每批产品到达采购方指定地点后经检测验收合格,于每月21日由供应商提供上月21号到当月20号之间采购的材料实际供货量,双方核对无误后,根据采购方要求于23日之前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交予采购方结算挂账,采购方于60日内支付本账期货款的70%,每期扣除3%的质保金,其余部分转入下一结算周期,按约定比例支付。后期挂账支付按上述付款比例支付,包含本账期货款及上期剩余货款金额。在采购方支付每批次货款之前,供应商应当向采购方提供该批次材料金额为100%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及相应金额的收款收据。
9.3质保金为对应合同总价的3%,质保期自货到现场验收合格并交付使用之日起12个月,质保金按批次扣除,质量保证期届满,采购方在收到供应商提交的质保金解付申请并经审核无误后,采购方按批次返还。在工程验收之前如发生质量问题不免除供应商责任。
9.4供应商未能向采购方提供有效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供应商提供的发票上的收款单位与合同上的供应商名称不一致的,或者供应商提供的发票未能通过税务机关认证的,采购方有权拒绝付款,且采购方拒绝付款的行为不应视为违约。因发票瑕疵影响采购方付款的,自采购方书面或口头告知发票瑕疵之日起,采购方付款期限中断,付款期限自供应商重新提供符合采购方要求的发票之日起恢复起算。
10、履约保证金:
10.1中标单位需向采购方缴纳10000.00元(大写:壹万元整)履约保证金,不能提供履约保证金的,请提供同等金额的保函,可为见索即付的银行保函、担保机构的保函、保险机构的保单等其他非现金交易担保方式。履约保证金/履约保函由供应商在签订合同后15日向采购方缴纳/提交。履约保证金/履约保函在合同物资完成供货满1个月后退还。
10.2履约保证金/履约保函的有效期为合同物资最后一批交货验收后1个月。
10.3因供应商原因导致物资交货时间延长,其履约保证金或履约保函有效期应相应延长。
10.4履约保证金/履约保函在合同物资完成供货满1个月后退还。
10.5履约保证金或履约保函的退还或不予退还并不免除供应商对已交付物资的质量保证责任。
三、报价表 单位:元
序号 |
名称 |
规格型号 |
单位 |
预估 数量 |
综合含税单价 |
复价 |
备注 |
1 |
吊杆 |
DG内径22-1 |
付 |
63 |
|||
2 |
抱箍 |
HB180-1 |
付 |
375 |
|||
3 |
拉杆 |
LG20-5 |
付 |
55 |
|||
4 |
拉线棒 |
LB-17 |
根 |
750 |
|||
5 |
穿钉 |
M22*360 |
付 |
355 |
|||
6 |
节板 |
JB-5 |
付 |
555 |
|||
7 |
避雷线悬垂吊架 |
BD-2451 |
付 |
181 |
|||
8 |
拉线 |
GJ-70 |
组 |
750 |
|||
9 |
契型线夹 |
NX-3 |
套 |
843 |
|||
10 |
UT型线夹 |
NUT-3、FX-3 |
付 |
843 |
|||
11 |
U型环 |
U-30 |
付 |
1207 |
|||
12 |
双拉线联板 |
LV-3018 |
块 |
100 |
|||
13 |
单联板 |
PD-16 |
块 |
199 |
|||
14 |
设备线夹 |
SYG-240/30A |
套 |
362 |
|||
15 |
跳线绝缘子串 |
35-ZT |
套 |
53 |
|||
16 |
铜铝过渡板 |
140*80 |
个 |
169 |
|||
17 |
防震锤 |
FDY-3/4 |
套 |
475 |
|||
18 |
铝包带 |
1*10 |
米 |
5607 |
|||
19 |
地线金具 |
35DN |
套 |
192 |
|||
20 |
直线压接管 |
JYD-240/30 |
套 |
255 |
|||
21 |
T型线夹 |
TL-43 |
个 |
280 |
|||
22 |
电缆固定夹具 |
JGH-1 |
套 |
91 |
|||
23 |
连接铜线 |
10#*50CM |
根 |
259 |
|||
合计 |
|||||||
税率 |
% |
||||||
注:1、综合含税单价=出厂价+运杂费;为到货价,包括但不限于以下费用:材料费、加工制作费、装车费、出厂检验试验费(含第三方检测费)、采购保管费、运输费(运输至合同指定的施工现场的人材机的安全费用及保险费用)、过路过桥费、车辆油料费、税金、利润及其他运抵至采购方指定交货地点之前发生的一切费用,在执行期内不予调整。
2、报价表中的供货数量为暂定数量,具有不准确性,实际供货数量以供货通知单为准,供应商应充分考虑,合同执行期间的数量则按照现场实际交货合格品的数量计量,并不会因数量变化进行调整价格。
3、表格可扩展、修改并增加内容。
供 应 商: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年 月 日
四、联系方式
采 购 人:中国水利水电第四工程局有限公司西南分局
地 址:成都市青羊区瑞联路69-2号
邮 编:610091
联 系 人:闫晶晶
电 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项目名称:哈密十三间房风光储一体化项目
地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哈密市十三间房地区
项目物资部联系人:李骞
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五、受理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电子邮箱:1337558157@qq.com
六、纪检监督机构
供应商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次采购活动存在违规违纪行为的,可以书面形式中国水利水电第四工程局有限公司西南分局纪委办公室*开通会员可解锁*)提出投诉。
*开通会员可解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