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询比采购公告
项目编号:PC-0109-26J5-FG0154
受中国水利水电第九工程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人”)委托,中国水利水电第九工程局有限公司采购与招标中心(以下简称“采购机构”)以公开询比方式采购商品混凝土材料,计划使用项目工程款资金用于本次询比采购后所签订合同的支付。
1.工程名称:青海预采购项目(以下简称“项目”)。
2.工程地点:西宁市。
3.项目简介:无。
4.交通与气候条件:项目位于西宁市,交通便利。
5.采购范围:商品混凝土供应及相关服务
6.采购内容:
序号 |
物资名称 |
规格型号 |
数量 |
数量 |
备注 |
1 |
预拌混凝土 |
C25 |
m³ |
360 |
|
2 |
预拌混凝土 |
C30 |
m³ |
6400 |
|
3 |
预拌细石混凝土 |
C20 |
m³ |
5 |
|
4 |
预拌混凝土 |
C20 |
m³ |
1497 |
|
5 |
预拌细石混凝土 |
C35 |
m³ |
80 |
|
6 |
轻骨料混凝土 |
LC5.0 |
m³ |
136 |
|
7 |
预拌混凝土 |
C35 P10 |
m³ |
90 |
|
8 |
预拌混凝土 |
C30 P10 |
m³ |
104 |
|
9 |
预拌水下混凝土 |
C35 P10 |
m³ |
255 |
|
10 |
预拌细石混凝土 |
C25 |
m³ |
1 |
|
11 |
中粒式沥青混凝土 |
AC-13 |
m³ |
801 |
|
12 |
中粒式沥青混凝土 |
AC-20 |
m³ |
1100 |
|
13 |
预拌水泥稳定碎石 |
水泥∶砂砾石=6% |
m³ |
2094 |
|
14 |
预拌混凝土 |
C30P8 |
m³ |
120 |
|
15 |
预拌混凝土 |
C30S6 |
m³ |
60 |
|
合计: |
m³ |
13103 |
注明:以上采购数量为暂定数量,仅供报价参考。最终结算以实际供货并经验收合格的规格和数量为准,若因建设方投资计划、施工图、征地拆迁、设计变更、政府行政调节等原因,致使项目建设规模、工程量或供货品种、供货时间发生较大规模改变,采购数量及采购品种会做相应调整,不能作为单价调整的依据。
对特殊混凝土增加费用限价,响应人不得超限价报价。
(1)臂架泵泵送费 元/m3;泵送混凝土在单次方量大于50m³时,不收取泵送费;单次方量少于50m³时,在同标号商品混凝土单价基础上增加 元;限价25元/ m3;
(2)车载柴油泵泵送费 元/m3;泵送混凝土在单次方量大于50m³时,不收取泵送费;单次方量少于50m³时,在同标号商品混凝土单价基础上增加 元;限价20元/ m3;
(3)早强混凝土在同标号商品混凝土单价基础上增加 元;限价20元/m3;
(4)抗渗混凝土P6在同标号商品混凝土单价基础上增加 元;限价15元/ m3
(5)抗渗混凝土P8在同标号商品混凝土单价基础上增加 元;限价20元/ m3
(6)抗冻混凝土在同标号商品混凝土单价基础上增加 元;限价 20 元/ m3
(7)细石混凝土在同标号商品混凝土单价基础上增加 元;限价 18 元/ m3
(8)碎石混凝土在同标号商品混凝土单价基础上增加 元;限价 18 元/ m3
(9)抗裂混凝土在同标号商品混凝土单价基础上增加 元;限价20元/m3
(10)微膨胀混凝土在同标号商品混凝土单价基础上增加 元;限价20元/ m3
(11)冬季施工在同标号商品混凝土单价基础上增加 元;限价20元/m3
1)以上特殊混凝土数量包含在混凝土总量中,单价为含税价(13%增值税专用发票),无论信息价涨跌,在合同执行过程中均保持不变。响应人应提供质量合格的商品混凝土。
2)泵送费为含税价(税率13%),泵送费包含但不限于:泵送费在结算时包含在混凝土单价中,包含但不限于:泵管材料(润管砂浆等)、安装架设、使用、维护、保养、连接、拆除、回收、清洗及安全等内容,无论信息价涨跌,在合同执行过程中均保持不变。响应人应提供性能良好的泵车(臂架泵≥56米)和泵管、管件,同时负责泵车和泵管进出场、正常的消耗和设备维修等费用。
3)特殊混凝土增加费用为含税价,当需采购合同中未约定的规格型号混凝土时,以本合同计价基础和原则进行计价;当没有信息价时,双方共同进行市场询价,以3家以上生产厂家报价的最低价进行组价。
7.报价要求:
本次报价为固定含税综合单价,报价包含但不限于以下费用:预拌混凝土原材料、生产成本、税金、合理利润、保险费、运输费、过江过路过桥费、货物出厂前所需进行的试验、检验费用;包括其他运抵至需方指定交货地点前的一切费用。
在供货周期内,出现市场价格波动、实际数量增减、供应时间调整等情况下本固定综合单价在合同执行期间均不予调整。
本次采购采用一票制结算,开具税率为13%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供应商需提供正规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8.交货地点:
交货地点:项目部指定位置,具体交货地点以采购方书面通知为准。
9.交货日期:
交货时间:采购合同签订后,按采购人或采购人发出的排产函要求供货。
10.技术、质量要求:
(1)技术要求:
1)满足《预拌混凝土》(GB/T 14902-2012)标准要求;
2)混凝土所用原材料符合《通用硅酸盐水泥》(GB175-2007/XG2-2015)、《普通混凝土用砂、石质量及检验方法标准》(JGJ52-2006)、《混凝土外加剂》(GB 8076-2008)、《混凝土用水标准》(JGJ63-2006)、《用于水泥和混凝土中的粉煤灰》(GB/T1596-2005)的要求。
3)混凝土生产过程的质量控制满足《混凝土质量控制标准》(GB 50164-2011);
4)强度试验结果评定以《混凝土强度检验评定标准》(GB/T 50107-2010)为准;
5)混凝土泵送满足《混凝土泵送施工技术规程》(JGJ/T 10-2011)要求。
6)混凝土运输应满足其性能要求,以确保货物安全运抵指定现场不发生分层、离析等现象,最终确保混凝土质量满足设计、施工要求。每车进场混凝土应有各种原材料及混凝土的检测报告、出厂合格证、送货单等验收资料,运输车辆应有明显的混凝土强度等级标牌与使用部位的标牌(需根据监理工程师要求设立)。响应人须提供2025年生产的任一个批次中与本次采购对应标号泵送混凝土的配合比计算书、强度检测报告和对应的原材料检测报告各一份。
7)以上所有标准都有可能被修订,如已修订,均以最新发布的标准为准。
(2)原材料要求:
1)响应人必须严格按照技术要求采购选用原材料,并自行抽样检测,合格后方能使用。响应人混凝土拌合站必须配备氯离子含量快速测定仪,对混凝土生产用砂石骨料及时抽检,禁止质量不合格的砂石骨料进场;
2)响应人须保持完整的混凝土生产记录、原材料出厂合格证、进场检验等资料,随时接受监理工程师和采购人代表对搅拌站的现场检查(包括对原材料的抽检和生产过程的监控及抽检,并检查其内业资料是否与产品相对应),响应人对此要积极配合,不得以任何理由和借口进行推辞;
3) 响应人对所商品混凝土货物质量应负终身责任,检验检测原材料采购、浇筑部位等资料除采购人外不得外泄。
(3)混凝土输送泵品牌要求必须为自主可控国产设备 。需提供出厂合格证;操作人员应具备娴熟的操作技能,持有国家要求的有效证件,输送泵工作性能必须满足采购人要求和施工需要等;符合国家及行业相关安全、环保、职业健康要求。
11.付款方式:
实行先货后款,按月结算。以上月21日至本月20日为一个对账结算周期,每月21-22日双方对账办理结算单签认。双方对账结算后,中标人提供报价时确定税率全额增值税专用发票,采购人在合同签订后供货第二个月末支付第一个月供货结算货款的75%,第三个月末支付第二个月供货结算货款的75%,以此类推;供货结束后双方办理最终结算,30天内支付到结算货款97%,剩余的3%作为质保金,供货结束后12个月内无质量问题一次性无息返还。质保期内如出现质量问题,中标人负责处理,质保期和质保金返还相应顺延。
12.验收方式
(1)商品混凝土数量按“立方米”计算,以车方进行结算(送货单)。采用现场过磅重量与对应混凝土容重计算方量方式进行复核,采购人可随时复磅,允许磅差±2%以内。每批次浇筑随机抽查3车(混凝土取样车不作为抽查车辆),若磅差均超出-2%,则该批次混凝土全部按抽查结果的最低值数量进行计量计算,计量复磅发生的费用由责任方承担。中标人在提出计量异议期限内,应保证货物的完整性并提出相应的证明材料。若任何抽查车辆方量误差超过-5%时,罚款5千元,连续抽查3车误差均超过-5%时,罚款5万元,中标人须在3日内提出整改方案报采购人同意后实施,若一个结算期内抽查方量误差超过-5%的车辆达到5车时,则采购人有权拒绝或延期支付剩余货款并解除本合同。
(2)混凝土输送泵的使用量以采购人现场签认为准。
(3)响应人提供商品混凝土时必须随车提供由搅拌站指定人员签发的注明了运输车号、砼标号、数量、使用地点部位(根据建设单位管理要求确定)、出料时间的《混凝土送货单》,在到达工地后,采购人试验员、材料员与响应人代表共同验收,并以采购人指定人员签字确认的《混凝土送货单》的供货数量为验收混凝土数量的依据。
(4)混凝土到达工地后,响应人必须无条件配合采购人对商品混凝土数量的抽查核实工作,应严格服从采购人人员的调动、指挥。采购人有权不定时随机核查响应人《混凝土送货单》供货计量的准确性,随机抽取任意车辆过磅称重后按照合同约定的施工混凝土配合比容重复核方量,容重参考值:2390—2400Kg/m3。
供应商必须满足以下全部资格要求:
1.供应商必须为生产厂家,必须是在中国境内/外注册的企业法人,应取得政府有关部门规定必须办理的相关资质文件与证件,如:营业执照、企业资质证书等,产品应取得国家授权或许可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证书或检验报告。
2.响应人须提供2025年生产的任一个批次C30泵送混凝土的配合比计算书、强度检测报告和对应的原材料检测报告各一份。
3.供应商是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能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4.供应商须提供近3年(2023-2025年)内的混凝土供货合同不少于3个,且签订单个合同金额均在300万元以上(附合同扫描件或中标通知书)。
5.供应商财务状况良好,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6.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代理商。
7.供应商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禁止投标的情形。
8. 供应商必须为中国电力建设股份有公司或中国水利水电第九工程局有限公司采购平台注册供应商,成交供应商必须在签订合同前通过中国水利水电第九工程局有限公司在采购平台认证供应商审核。
四、保证金
1、形式:保证金
2、金额:人民币贰万元整
五、采购文件的获取
1.领取时间: *开通会员可解锁*至*开通会员可解锁*17:00 (上午9:00-11:30,下午13:30-17:00)。
2. 领取地点:贵州省贵阳市观山湖区诚信南路501号22楼采购与招标中心。
3. 所需材料:
· 单位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 领取材料前法人/委托人应先联系采购方确认相关事项。
注意事项:1)采购文件仅限现场领取,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提供完整材料者,将无法领取采购文件。2)本采购项目为线下采购,所有相关文件,包括但不限于质疑、澄清等都应通过线下方式递交。
1.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开通会员可解锁*10时30分(北京时间),响应文件递交地点为贵阳市观山湖区诚信南路501号国际企业大厦22楼2206开标2室。
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3.响应截止时间及递交地点如有变动,采购人将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已获取询比采购文件的响应供应商。
4.响应人递交响应文件包含纸质响应文件正本1份、副本2份,并将签字盖章后的报价文件PDF件和Word电子文件同时递交。
定标完成后,在工程项目部公示栏内公示。
采购机构:中国水利水电第九工程局有限公司采购与招标中心
地 址:贵州省贵阳市观山湖区诚信南路501号水电国际企业大厦
邮 编:550081
联 系 人:吴 工
电 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电子邮箱:sdjjczzxwz@9j.powerchina.cn
电 话: 吴 工
电子邮箱: sdjjczzxwz@9j.powerchina.cn
中国水利水电第九工程局有限公司纪委办公室
监督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2026年 4 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