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竞价采购公告
因生产需要,我司拟采用竞价采购(公开询比价)采购方式进行下列货物的批量采购,请按以下要求将报价文件提交至平台。
一、拟采购货物一览表
序号 |
货物名称 |
规格型号、主要技术参数及标准配置 |
数量 |
备注 |
1 |
直流加热整流器 |
详见技术参数表 |
1套 |
二、采购要求
1、本次竞价为整体采购,采用逆向竞拍报价方式,竞价响应供应商报价时须写明单价及总价、产品的详细配置参数,报价包含货物制造、运输、装卸、售后服务等交付采购人使用前所有可能发生的费用,确定成交供应商不再增补任何费用。
2、交货期:合同签订后20天
3、交货地点:都江电力设备有限公司
4、质量标准或要求:符合技术参数表要求
5、质保期:1年
6、响应人的资质要求:中国境内注册的法人企业,提供营业执照。
7、成交确定原则:质量和服务相等且报价最优。
8、付款方式:货到验收合格需方财务挂账后3个月内付款,余10%质保金质保1年。开具13%增值税专用发票,以银行转账、电汇或银行承兑等方式支付。
9、报价单不得提出其他支付方式,否则作废标处理。
10、获取采购文件截止时间:*开通会员可解锁*17时
11、竞价截止时间:竞价截止时间*开通会员可解锁*14时,竞价截止时间前20分钟内,有人参与报价则进入超时竞价(每一人参与报价,竞价截止时间就延长10分钟)。
12、报价文件必须加盖公章、单位报价专用章、合同章或经中国电建阳光采购平台CA电子签章,不得是经PS、抠图等各种方式生成的电子章、图片章等。
13、中标供应商签订合同前,须在中电建采购招标数智化平台向中国电建装备集团有限公司申报认证供应商资格(同时需向中国电建集团都江电力设备有限公司申请线下合格供应商录入,联系人:熊经理 *开通会员可解锁*)
14、响应文件有效期:90天
15、履约要求:1)供方应在合同签订后14天内向需方提交供方银行出具的履约保函,金额为合同总价的10%。履约保函的有效期一直持续到合同项下的货物全部交货完毕并检验合格后止。2)供方应按双方约定的履约保函格式出具履约保函。此项费用由供方支付。3)如果供方在履约保函的有效期内没有履行合同项下供方的责任和义务,需方有权从履约保函中追索。4)供方在米购人账上有应付账款的可以以等额应付账款代替履约保函做为履约担保。
三、报价表
见附件
四、联系方式
采 购 人:都江电力设备有限公司
地 址:四川省成都市都江堰市泰兴大道3号
邮 编:611833
联 系 人:熊员
电 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技术联系人:
电 话:
单位名称:中国电建集团都江电力设备有限公司
电 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供应商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次采购活动存在违规违纪行为的,可以书面形式向中国电建集团都江电力设备有限公司纪委办公室,监督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提出投诉。
七、合同附件
中国电建集团都江电力设备有限公司设备买卖合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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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合同编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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乙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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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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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订地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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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乙双方根据中选通知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相关法律,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签订设备卖卖合同,共同信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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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产品名称、图号、数量、价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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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材质及品名 |
图号 |
其他要求 |
数量 |
单价(元/套) |
金额(元) |
税金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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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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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人民币金额(大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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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以上单价为闭口含税价及乙方应承担的原材料入厂检验等所有义务和所有工作的费用。增值税率为13%,若国家税率调整,按(单价/(1+13%))*(1+发票税率)调整单价,除此以外供需双方不得以任何理由调整单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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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质量要求、技术标准、供方对质量负责的条件和期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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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按招标文件及本合同要求执行,并提供产品合格证、使用手册等技术资料,其技术参数、性能应符合本合同附件“技术协议”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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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需方有权对产品质量及进度进行现场监检,供方不得推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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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产品安装调试时,供方派人现场指导安装调试和人员培训,并提供售后服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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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产品质保期为本设备正常投运后运行一年,起算点以需方进行确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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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产品运输及交货地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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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提)货方式和地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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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输方式及到达站(港)和费用负担:产品送达及费用由乙方负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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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算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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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交货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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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包装与标记:供方交付的所有货物要符合国家标准中及本合同附件“技术协议”要求关于包装、储运指示标志的规定及货物承运部门的规定,具有适合长途运输、多次搬运和装卸的坚固包装。包装应保证在运输、装卸过程中完好无损,并有减振、防冲击的措施。若包装无法防止运输、装卸过程中垂直、水平加速度引起的设备损坏,卖方要在设备的设计结构上予以解决。包装应根据设备特点,按需要分别加上防晒、防冻、防潮、防霉、防锈、防腐蚀的保护措施,对设备进行妥善的油漆,以适应远途海上和或陆上运输条件和大量的吊装、卸货以及长期露天堆放的需要,从而防止雨雪、受潮、暴晒、生锈、腐蚀、受震以及机械和化学引起的损坏,以保证货物在没有任何损坏和腐蚀的情况下安全运抵合同设备安装现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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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备品、备件、专用工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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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检验标准、方法、地点及期限:产品须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及本合同附件“技术协议”要求;相关的质量证明书(鲜章)和产品合格证须随货同行;质量保证期为调试合格后投入运行一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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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履约保证:1)供方应在合同签订后14天内向需方提交供方银行出具的履约保函,金额为合同总价的10%。履约保函的有效期一直持续到合同项下的货物全部交货完毕并检验合格后止。2)供方应按双方约定的履约保函格式出具履约保函。此项费用由供方支付。3)如果供方在履约保函的有效期内没有履行合同项下供方的责任和义务,需方有权从履约保函中追索。4)供方在米购人账上有应付账款的可以以等额应付账款代替履约保函做为履约担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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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付款方式:货到验收合格需方财务挂账后3个月内付款,余10%质保金质保1年。开具13%增值税专用发票,以银行转账、电汇或银行承兑等方式支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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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二、违约与违约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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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供方所交的产品标准、规格型号、质量、数量等不符招标文件、技术协议要求或在本合同执行过程中供方若因自身原因停止交货,应当向需方支付合同总价款20%的违约金,若违约金不足以弥补实际损失的,供方需另行向需方赔偿实际损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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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供方逾期交货和逾期提供相关质量证书按合同总额每天5‰违约金支付给需方并承担由此给需方造成的损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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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三、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如发生纠纷,供需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向都江堰市人民法院起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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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四、其它约定事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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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供需双方盖章后合同生效。本合同需方两份,供方两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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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本合同任何条款内容的增加、变更、删减或修改,均应由双方当事人以书面方式签订同意后,方可生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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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本次招投标过程中的招标文件、投标文件、技术协议、履约保函作为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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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等法律效力,供需双方如有违反,应承担违约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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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质量保证期内如发生质量问题,供方在接到需方通知两天内给予答复,如属于供方的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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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方负责修复、更换,并承担由此发生的一切费用,如系需方使用不当造成的问题,供方应积极配合解决,费用由需方承担,修复或更换时间最长不超过10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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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如供方在接到需方通知两天内没有答复,则视为供方承认质量问题,需方有权进行自行处理,供方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及相应法律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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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本合同不得转包第三方,若有转包必须以书面形式通知需方许可后方可实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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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由于不可抗力而影响履行合同义务时,由双方协商解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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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五、本合同有效期限:签字之日起,至设备质量保证到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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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六、本合同未尽事宜: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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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名称: |
单位名称:中国电建集团都江电力设备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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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 人: |
法 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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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代理人: |
委托代理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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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迅地址: |
通迅地址:四川省都江堰市蒲阳工业区泰兴大道3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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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 编: |
邮 编: 6118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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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 话: |
电 话: *开通会员可解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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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 真: |
传 真: *开通会员可解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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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户银行: |
开户银行:农行都江堰市支行城区分理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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帐 号: |
帐 号: 8534*开通会员可解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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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 号: |
税 号:9*开通会员可解锁*61342Y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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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字日期: |
签字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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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