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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水利水电第十二工程局有限公司
引江济淮二期项目混凝土预制块
竞价采购公告
因中国水利水电第十二工程局有限公司引江济淮二期工程项目工程需要,我司拟采用竞价采购(公开询比价)采购方式进行下列货物的批量采购,请按以下要求于*开通会员可解锁*上午10:00前将报价文件提交至中国电建阳光采购网(https://bid.powerchina.cn)。
一、拟采购货物一览表
序号 |
材料名称 |
主要参数 |
计量单位 |
数量 |
备注 |
1 |
混凝土空心预制块 |
C25F100,厚度150mm,框格 |
m2 |
11750 |
|
2 |
混凝土实心预制块 |
C25F100,厚度150mm,干密度不小于2000kg/m3 |
m3 |
1250 |
|
3 |
说明:以上采购数量为预估采购数量,最终结算量为根据工程需要且经验收合格的实际供货品种和数量为准,3个站点的具体供货数量以采购人发出的采购计划单内为准,不限最小供货数量,成交人不得以此作为调价和索赔依据,采购人不对成交人进行任何补偿。
二、采购要求
1、本次采购方式为竞价采购,报价方式为逆向竞价,在竞价过程中可能出现多轮竞价,竞价供应商在规定的竞价时间内随时报价,最低报价且资格条件满足采购要求的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响应人报价时须写明单价及总价、产品的详细配置参数,综合单价包含但不限于货物的材料、制造、设计、出厂、检测鉴定、装车、运输、税金、合理利润、售后服务等费用,确定成交供应商不再增补任何费用。
2、交货期:计划交货期为*开通会员可解锁*至工程结束。分批供货,需方下订单后,供方10天内送到需方施工场地或其他指定地点,若遇加急情况需7天内送到需方施工场地指定地点。
3、交货地点:引江济淮二期工程项目施工现场指定位置(杨桥站地点:阜阳市临泉县杨胡路;耿楼站地点:阜阳市太和县湾李庄;阜阳站地点:阜阳市颍泉区颖河西路)
4、质量标准或要求:
4.1 混凝土空心预制块图示如下(单位:cm):
4.2 混凝土实心预制块图示如下(单位:cm):
燕尾砖长50*高40*15厚 实景效果
4.3 混凝土立方体抗压强度必须满足 C25 要求,即预制块成型28天后,在预制块上取芯,将试件放在20°C±5°C的清水中,水面需高出试件顶面约20 mm,浸泡48h取出后试验,抗压强度不低于 25MPa。预制块需通过 100次冻融循环试验,且质量损失不超过5%,相对动弹性模量下降不超25% 。表面应平整密实,无蜂窝麻面、裂缝或水泥皮脱落、水印状色差等缺陷 。尺寸偏差应符合设计要求,边角完整,几何尺寸误差控制在±3mm以内。预制块出厂前应达到设计强度的75%以上,运输中防止碰撞破损。
供方所提供的货物主要技术指标满足《预制混凝土护坡砌块检验方法》(DB34/T1930-2021)等国家、行业及其相关技术标准,有最新标准的按最新标准执行。主要性能参数必须满足需方要求(所有标准均有可能被修订,均以最新版为准)。
货物必须符合需方所要求的型号和质量。货物在验收过程中型号和质量等不符合需方要求的,供方应在24小时内重新配送符合需方要求的货物,不得耽误需方正常施工。在交付货物的同时向需方移交货物工程相关资料,包括不限于:供应商资质、质量证明材料、货物清单等。
5、质保期:每批次验收合格之日起12个月,质量保证期不能低于相关国家标准的规定。
6、响应人的资质要求:本次采购要求报价人具备以下条件,若未达到资质要求的,将被视为无效价响应。
6.1.响应人应为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设立并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的独立法人,经营范围符合本次采购要求。
6.2.响应人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的行为,供应产品未出现过质量问题。报名时需为中国电建阳光采购网注册供应商,未被列入黑名单。
6.3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
6.4报价人能完全满足采购文件提出的各项要求,价格合理、交货准时、服务周到的产品。
6.5 产品取得国家授权、许可的第三方产品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证书或检验的报告,且检验报告有效期为1年以内;具有类似工程的供货业绩(或注明工程类别),须提供在近3年内的供货合同(附合同扫描件或中标通知书,须能够明确体现合同金额);竞价供应商须配备成熟的专业自动化定制流水线,具备与产能需求相匹配的专业人员配置。
6.6 因报价人自身原因造成报价文件无法递交和开标的,由报价人承担其全部后果。
7、报价文件要求:递交签字盖章的扫描件报价文件。填写信息及报价完整,签字盖章齐备,扫描清晰无缺页,所有报价文件资料合并为同一个PDF上传至采购平台,响应文件份数正本一份。
8、成交确定原则:质量和服务相等且报价最优。不保证最低价中标。
9、付款方式:
9.1 货款采用银行转账、承兑汇票、建行E信通、农行E账通、国内信用证、电建融信等方式支付。信用支付期限不超过6个月,信用支付比例不低于结算总额40%,采购人不承担信用支付贴息费用。
9.2 材料价款的结算:供方凭需方授权的现场验收人员签收的《发货凭证》和《收货清单》,以检验合格的数量为结算数量。
9.3.付款:先货后款,按月结算。到货验收合格后,供方持《材料结算单》办理付款手续,并开具符合国家规定且满足需方财务要求的与结算额等额的一票制增值税专用发票,需方收到发票并对增值税专用发票的真实性、准确性进行核实无误后,次月向供方支付本期结算款的70%,第三个月支付25%,当期结算款中的5%作为质量及履约综合保证金,其中3%为质量保证金,2%为履约保证金,质量保证金在质保期到期后且无质量问题发生分批退还,履约保证金在合同履约完成后退还。(或供方提供“四大行”合同含税金额5%的保函,保函期限与采购合同期限一致,需方支付本期结算款的100%)。
10、竞价采购保证金:
10.1形式:采用保证金形式
10.2金额:人民币5万元整
10.3保证金需线上缴纳,退还时按原账号退还。
10.4保证金在报价截止时间前完成缴纳。
10.5 采购人和成交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天内,根据竞价文件和成交人的响应文件订立书面合同。成交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采购人取消其中标资格,其竞价采购保证金不予退还;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超过竞价保证金数额的,成交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采购人与成交人签订合同15个工作日内,向未中标的响应人和成交人退还竞价采购保证金。
11、其他事项
为保障生产需要,按照以下先后因素确定成交供应商:
11.1所提供的材料质量是否能满足要求;
11.2交货期限是否能满足竞价文件要求;
11.3在全部满足采购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前提下,根据产品的质量、价格最低的供货商成交。
11.4由于质量、规格型号等原因造成的需方对该批材料拒收、退换、索赔等责任及损失皆由供方承担。对此,供方无任何异议。
三、联系方式
采 购 人:中国水利水电第十二工程局有限公司
地 址:山东省济南市历下区黄金时代广场A座25楼水电十二局华东公司
联 系 人:韩建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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