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电建水电九局禄丰抽水蓄能电站EPC总承包三工区砂石骨料采购项目公开询比采购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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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26-03-17
发布于
贵州贵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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询比采购公告

项目编号:PC-0109-26J5-FG0082

一、采购项目

受中国水利水电第九工程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人”)委托,中国水利水电第九工程局有限公司采购与招标中心(以下简称“采购机构”)以公开询比方式采购禄丰抽水蓄能电站EPC总承包三工区所需砂石骨料,计划使用业主工程款用于本次询比后所签订合同的支付。

二、项目概况、采购范围

1、项目概况:禄丰抽水蓄能电站为一等大(1)型工程,位于云南省楚雄州禄丰市西北部与元谋县交界处,地处滇中地区,距禄丰市、楚雄市、昆明市的直线距离分别约为 38km、55km、100km。电站总装机容量 1200MW,安装 4 台单机 容量 300MW 的立轴混流可逆式水泵水轮机-发电电动机组,设计连续满发小时数 6h,设 计年平均发电量 12.47 亿 kWh,年抽水用电量 16.62 亿 kWh。枢纽工程主要建筑物由上 水库、下水库、输水系统、地下厂房和开关站等组成。输水建筑物上库进出水口工程至 厂房上游边墙以上的施工范围及下库工程泄水消能建筑物,其中上库进出水口工程不含 土石方明挖及边坡支护工程。主要包括:部分临时施工交通工程,主厂房上游边墙以上 的输水建筑物,全部泄水消能建筑物,滇中二期倚壁河倒虹吸变更工程,部分永久交通 工程,对应部分的环境保护与水土保持工程,对应部分金属结构设备采购及安装工程, 对应部分公共分摊工程包括部分设施维护运行与管理、部分施工供风、部分施工支洞抽排设施、部分临时房建、部分其他施工辅助、部分安全设施与应急工程及部分其他工程。

2、采购范围:中国水利水电第九工程局有限公司云南省禄丰抽水蓄能电站EPC总承包三工区工程项目施工所需砂石骨料及相关服务。

3、采购数量:

序号

品名

规格

单位

数量

备注

1

细沙

粒径为0.1~1.0mm

5200

2

机制砂

细度模数 2.4~2.8(粒径为 5mm 以下)

163120

3

碎石

粒径为 5~10mm

30010

4

碎石

粒径为 5~20mm

152360

5

碎石

粒径为 20~40mm

65310

注:以上采购数量,仅供参考,最终结算量以项目发货通知单并经验收检测合格的数量为准,若因施工图、设计变更等原因,致使与采购材料供货数量及地点发生较大偏差时,供应商应予接受,不得以此作为调价和索赔依据。

为保障现场施工用砂石料,供应商必须充分考虑市场原材料价格波动及供应状况,保质保量供应工程所需砂石料数量。

4、质量要求:报价人所供砂石料质量应满足GB/T14684-2022《建设用砂》;GB/T14685-2022 《建设用卵石、碎石》;DL/T5144-2015 《水工混凝土施工规范》;DL/T5330-2015《水工混凝土配合比设计规程》;DL/T5151-2014《水工混凝土砂石骨料试验规程》;GB 50204-2015《混凝土结构工 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等规定,并应有出厂检验报告,出产质量稳定,均不允许有泥块。其中机制砂的表面含水率不超过5%,碎石D20、D40粒径级含泥量≤1%。供货期间,如国家相关部门或行业发布新的质量要求标准,则按照最新标准执行。现场初验按国家标准进行,初验不符合相关规范及设计要求的拒绝接受该批货物,且买方不因此承担任何费用。对不符合质量要求的作退场处理并保留追究卖方责任的权利,检验不合格的货物检验费用由卖方承担。因货物质量问题,造成的一切由质量问题引起买方的损失,卖方承担全部责任。若因产品质量累计3次抽样检测不合格的,厂商被列入该工程黑名单,任何产品不得进入该工程使用。

5、交货地点:

5.1细砂交货地点为:云南省禄丰市高峰乡禄丰抽水蓄能电站EPC总承包三工区项目施工点。

5.2机制砂及碎石交货地点为:云南省楚雄彝族自治州禄丰市高峰乡牛街村委会原有石场(楚雄磊桓商品混凝土有限公司禄丰分公司)。

5.3供应商应通过现场踏勘等方式对当地实际运输距离、运输线路、路况进行确认并作为报价依据,以确定供货及运输方案、供货及运输保障措施;供应商应充分考虑道路因地质灾害、雨雪天气及其他原因(如公路施工、限行等)导致的通行条件变差的情况,以及当地所处地区的情况和运输环境等因素,买方提供的路线、路况不作为供应商索赔的依据;供应商负责卸货。

6、交货时间:

6.1合同签订后按买方需求计划及施工进度分批次进货,不得耽误工程正常施工。并且法定节假日需正常供货,供应商不得因此向采购人提出任何补偿要求。且卖方应在收到买方正式需求计划的1日内供货,超过两次达不到供货时间及质量要求的,买方可单方面解除合同,且要求卖方赔偿因此造成买方的相应损失。

6.2整个施工供货期(约5年,*开通会员可解锁*至项目结束),具体按买方需求计划分批供货。

7、交货验收

7.1以买方过磅数量为准。如对过磅验收数量产生异议,卖方可随时复磅,复磅费用由责任方承担。按照规定进行过磅计重交货的过磅费由卖方承担,费用包含在单价中。买方如对质量提出异议,在提出异议期限内,卖方应保证货物的完整性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委托双方认可的具有相应检测资质的第三方检测单位进行检测。本次采购数量仅为估算量,以实际工程需求供应,由于工程变更导致实际供应数量减少时,买方不对卖方进行任何补偿。

7.2砂石骨料按“吨”计量,以买方过磅量经双方签字验收合格的数量为准。买方有权对卖方所供应的砂石骨料进行抽检复磅及检验,复磅重量与卖方出厂重量偏差超过-1%买方有权拒收。细骨料(砂)含水率≤5%、粗骨料(碎石、卵石)含水率≤1%。

8、抽检

相应文件递交开启后,采购代理机构将通知满足采购文件要求且报价由低到高的 前5家供应商,对其供应的砂石料厂家生产能力进行考察,随机提取样品交由项目现场试验单位,依据DL/T5151-2014《水工混凝土砂石骨料试验规程》进行检测。未接到通知或考察未通过或样品检测结果不合格的供应商不进入最终相应文件评审环节。成交供应商后续供货产品的品牌、性能指标应与试验样品检测的性能指标一致,否则采购人有权终止采购合同,相应责任由供应商承担。

8、材料价款的结算及支付方式

8.1材料价款的结算:先货后款,按月结算结算周期为每月15日至次月14日。当月15日对账(若遇节假日,顺延至工作日办理对账),对账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卖方开具当期结算货款等额合同约定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给买方(以响应报价税率为准),买方在收到发票90日内支付当期结算货款的95%;留5%作为质量保证金,质量保证金在已结算并收到发票之日起满12个月后由买方扣除因材料质量问题而发生的保修费用后一次性无息返还。

8.2发票开具执行一票制结算(含运输费、合同约定的增值税税费等一切费用)。

8.3货款支付方式:买方使用银行转账、电建融信票据、其他供应链金融票据等支付方式。贴息费用由卖方承担,卖方应予接受,卖方不得以此向买方提出单价调整和索赔诉求。

8.4买方如因资金调配等原因导致未按合同约定条款付款,卖方同意给予3个月的付款宽限期,在此宽限期间内不视为买方违约且不计息,卖方不得以此为由中断本项目的货物供应。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1、供应商为生产厂家的:

1.1必须是在中国境内登记注册的独立法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有效期内相关政府部门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采矿许可证》及《安全生产许可证》。提供*开通会员可解锁*至今与本次采购相同规格型号砂石料CMA或CNAS认证的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质量检验报告。

1.2生产能力:砂石料生产厂家须具备生产规模不低于30万吨/年(以《中华人民共和国采矿许可证》证载登记为准),拥有自己的独立生产加工系统,不接受移动破碎加工线的厂家。

1.3供货业绩:须提供近3年(*开通会员可解锁*至今)承担过大中型水利水电、高速公路或铁路工程项目砂石料供货业绩证明(签订单项合同金额在500万元以上),附合同或中标通知书扫描件,要求清晰可见,时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

2、供应商为代理商的,供应商必须是在中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且其代理的生产厂家须满足第1条生产厂家资格条件的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并具有生产厂家针对本工程项目的授权代理书或经销证明文件。

3、商业信誉:供应商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没有受到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未被列入“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网“严重失信主体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提供查询结果截图);近三年(2023年至今)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无产品质量的行政处罚信息,不曾在合同中严重违约或被逐(提供查询结果截图)。

4、财务状况:供应商财务状况良好,近3年(2023年至今)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提供近三年财务审计报告(若无审计报告则提供财务报表),供应商成立不到3年的按上述要求提供供应商成立至今的财务审计报告(若无审计报告则提供财务报表)。资产负债结构合理,具备一定的盈利能力;企业的现金流表现正常,资金周转不存在困难。

5、本次询比不接受联合体响应。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同时参加。生产厂家及其代理商不得同时参加本次询比,获得生产厂家授权的多家代理商可同时参加。

6、供应商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禁止投标的情形(提供承诺书,格式供应商自拟)。

7、供应商应是经税务部门注册登记核准的一般纳税人,应具有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能力,(提供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证明或样票)。

四、采购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的供应商,请于*开通会员可解锁*17:00(北京时间,下同)前在中国电建阳光采购网(https://bid.powerchina.cn/),以下简称“采购平台”)获取询比采购文件。

五、响应文件的递交

1.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下同)为*开通会员可解锁*11时00分(北京时间),供应商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平台递交电子响应文件。

(1)本次采购将通过平台全程在线开展,电子响应文件的加密、提交等流程须各供应商在线进行操作。供应商须提前办理数字证书用于在线递交响应文件,办理方式1)直接下载“中招易采”APP自助办理数字证书,客服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方式2)请登录https://bid.powerchina.cn/联系客服提供相关材料办理实体数字证书,并严格按照要求进行在线递交响应文件,因操作流程失误造成的响应文件递交失败将由供应商自行承担后果。

2)各供应商须登录中国电建阳光采购网进行电子响应文件的编制、加密和在线投递。请各供应商充分考虑文件大小、网络速度的影响并预留充足的时间,逾期将无法提交(电子响应文件的在线投递建议至少提前12小时完成)。

2.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递交地点如有变动,采购人将及时通过平台通知所有供应商。

3.平台注册等相关问题可咨询平台客服,具体联系方式请根据网站首页“联系电话”列表中查找相应客服经理电话。

4.平台在线签到:本次采购在平台集中解密,各供应商无须在线签到。

5.响应文件在线解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后,由平台统一进行集中解密。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询比采购公告在中国电建阳光采购网(http://bid.powerchina.cn)、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上发布。

七、联系方式

采购机构:中国水利水电第九工程局有限公司采购与招标中心

地 址:贵州省贵阳市观山湖区诚信南路501号水电国际企业大厦

邮 编:550081

联 系 人:吴工

电 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电子邮箱:sdjjczzxwz@9j.powerchina.cn

八、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电 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电子邮箱:sdjjczzxwz@9j.powerchina.cn

九、纪检监督机构

中国水利水电第九工程局有限公司纪委办公室

电 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开通会员可解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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