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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工程建设项目招标计划表
| 项目名称 |
海林经济技术开发区基础设施完善建设项目勘察设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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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目法人或招标人名称(盖章) |
海林市新城区经济开发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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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目批准文件 及文号 |
《关于海林经济技术开发区基础设施完善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海发改审[2025]80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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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主要建设内容 |
1、开发区内14条原有道路进行升级改造,打通建设道路6条。2、完善道路照明基础设施建设,新建照明路灯(10m)327盏和(12m)70盏。3、补充海林经济技术开发区安全设施短板。4、建设给水加压泵房1座,占地面积100平方米,建筑面积100平方米,增设给水加压泵2台,调节泵1台,远程操作系统1套,加氯机1套,变压器1座。(本次招标内容为该项目的勘察设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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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招标项目 |
序号 |
标段(包)名称 |
招标内容 |
招标方式 |
招标公告预计发布时间 |
拟交易场所 |
投资估算(万元) |
备注 |
| 1 |
海林经济技术开发区基础设施完善建设项目勘察设计 |
勘察设计 |
公开招标 |
*开通会员可解锁* |
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470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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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投标人主要资格条件或投标准备的信息 |
3.1本次招标要求潜在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其他组织,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和工程测量)甲级资质及以上资质”,同时具备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市政行业(道路工程)专业甲级、市政行业(给水工程、排水工程)专业乙级和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履约能力。不存在违规、违纪、违法现象。 3.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具备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市政相关专业)和市政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及其以上职称证书或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执业资格证书,且项目负责人必须在投标人本企业注册,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企业执业。 3.3设计负责人:具备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市政相关专业)和市政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且设计负责人必须在投标人本企业注册,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企业执业。 3.4勘察负责人:具备国家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执业资格证书。 以上人员提供本企业为拟派项目负责人连续缴纳近3个月(*开通会员可解锁*至*开通会员可解锁*)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证明(建办市函【2019】92号文件中规定的6类情形人员除外。退休人员【年龄不能超过65周岁】,提供退休证及双方签订的聘用合同。除职称证书外均需证企相符)。 3.5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被司法机关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提供投标人在“信用中国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网页截图),投标人自行查询,查询日期须为公告发布之日后,如失信被执行人记录的,投标无效; 3.6在近三年内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均无行贿犯罪行为(提供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ww.court.gov.cn/wenshu.html)出具的查询记录网页截图),投标人自行查询,查询日期须为公告发布之日后,如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的,投标无效; 3.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8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的资格审查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内容等详见招标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3.9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包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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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备注 |
本次招标计划发布内容仅作为潜在投标人提前了解招标人初步招标计划安排的参考,后期可能存在取消和变更的可能。工程建设项目的招标实际需求、投资金额、招标时间等以招标人最终发布的招标公告和招标文件为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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