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铁投预制构件有限公司伊春市高铁西站-公路客运换乘广场建设项目(地下出入站换乘交通用房)消防工程专业分包采购项目(第二次)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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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26-05-06
发布于
黑龙江哈尔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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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铁投预制构件有限公司伊春市高铁西站-公路客运换乘广场建设项目(地下出入站换乘交通用房)消防工程专业分包采购项目(第二次)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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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招标条件

黑龙江省铁投预制构件有限公司伊春市高铁西站-公路客运换乘广场建设项目(地下出入站换乘交通用房)消防工程专业分包采购项目(第二次)招标公告(以下简称本项目),招标人为黑龙江省铁投预制构件有限公司,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

2.1项目名称:黑龙江省铁投预制构件有限公司伊春市高铁西站-公路客运换乘广场建设项目(地下出入站换乘交通用房)消防工程专业分包采购项目(第二次)

2.2项目编号:JT-XM-GKYQZB-FW-202604-0247

2.3招标范围:消防水工程、消防电工程、消防排烟工程、消防动力电及应急照明工程。

工作内容:按照《伊春市高铁西站-公路客运换乘广场建设项目--地下建筑》项目施工图纸及招标人与建设方的投标清单进行施工,另后附投标人施工清单,工程图纸与投标人清单互为补充,包括火灾自动报警系统、防火门监控系统、消防设备电源监控系统、电气火灾监控系统、通风排烟工程、干粉灭火系统、一氧化碳监测、余压监测、消火栓系统、喷淋系统、应急照明系统、消防动力电的安装施工、调试及预留预埋、试验检测等,消防全系统联动调试,配合人防工程的验收工作。(详见招标人需求)

序号

项目名称

计量单位

工程量

不含税单价

不含税金额

备注

1

消防排烟

1

1639446.10

1639446.10

详见工程量清单

2

消防电工程

1

572832.46

572832.46

详见工程量清单

3

消防水工程

1

1171830.09

1171830.09

详见工程量清单

4

消防动力电及应急照明

1

341401.12

341401.12

详见工程量清单

合计

3725509.77

2.4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共划分为1个标段,即A1标段,具体内容如下:

本次采购拟定不含税总计上限金额为3725509.77元。

价格说明:以上价格包含且不限于施工用的脚手架、二次倒运、夜间施工、高层施工增加费、保险、垂直运输、人工、材料、机械、运输、试验、内业资料、实验室、工具费管理费、利润、满足招标人安全文明施工要求等费用等费用,由于市场材料价格波动及油料价格、税收政策调整等风险因素均已考虑,不再调整。清单中已列项不因工程量增加而调整费用,清单中整项取消时该项费用扣除,清单、施工图纸外增加施工项目费用由双方协商解决。

2.5服务地点:黑龙江省伊春市乌翠区。

2.6服务期限:合同签订后至通过消防验收日,具体以实际施工为准(具体时间以双方签订合同为准)。

2.7付款方式:本工程无预付款,按期支付,价款支付以实际完成工程量为准进行结算,以招标人业主单位批复计量情况为准,在每期结算办理时,中标人需提供与结算价款等额的增值税专用发票(若遇国家政策调整,依法适用新税率)投标人必须专款专用,不得挪作他用,投标人使用工程款时,事先必须填报《月份资金使用计划审批表》,待投标人审核批准后方可使用。

2.8服务质量:按总包合同有关质量的约定、国家现行的《建筑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和《建筑安装工程质量评定标准》,本工作必须达到质量评定 合格 等级;交工验收的质量评定:合格;竣工验收的质量评定:合格。(其他详见招标人需求)

2.8.1质保期:自工程整体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2年,质保期内出现任何问题,投标人必须在接到通知后 24小时内到场免费维修,直至彻底解决;若投标人在接到通知后24小时内未来检查处理,招标人有权自行委托维修单位进行维修,所发生的维修费用上浮5%由投标人承担,维修费用基数以招标人或物业公司、维修单位签字确认为准。质保金:质保金比例为3%,质保期结束后无息返还。

2.9其他要求:

2.9.1安全目标:满足国家及黑龙江省相关规定,杜绝重大安全责任事故,避免发生较大安全责任事故,控制一般安全责任事故;达到建设单位、招标人及上级单位关于安全文明工地创建的要求,投标人进场施工负责购买意外险,医药费投标人自行承担。杜绝死亡和重伤事故。

2.9.2 进度要求:投标人在开工前提供工程进度计划,投标人不能按承包人批准的进度计划施工时,应根据承包人的要求提交一份修订的进度计划,采取相应措施,以保证分包工程如期完工,若因投标人原因导致施工期间的重要节点工期延误,则招标人有权按 1000 元/天进行处罚;若导致总工期延误,则招标人有权按 10000 元/天进行处罚,并直接从其工程结算款中扣除,无须投标人同意。投标人应满足施工进度要求,并确保有足够的材料、劳务、设备等投入。否则属于投标人违约,招标人有权另行组织人员进行施工,相应费用从投标人工程款中双倍直接扣除,无须投标人签字认可。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国内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的营业执照、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劳务作业和履约能力,且同时满足下列要求:

3.1.1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包含)及以上资质。

3.1.2项目负责人:拟委任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有效的机电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未担任其它在施建设工程的项目负责人。

注;项目负责人须提供社保系统中打印的体现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姓名的本单位人员缴费明细复印件,社保缴费日期在*开通会员可解锁*~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之间至少连续三个月,(建办市函[2019]92号文件中规定的6类情形人员除外)

3.1.3拟投入项目管理机构人员:投标人须按照《黑龙江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现场管理人员配备管理办法》(黑建规(2023)2号)文件规定,提供不低于上述文件规定的标准数量配备项目管理机构人员的承诺函;需配备专职安全员,持C证。

3.2投标人的信誉要求:

(1)近三年(*开通会员可解锁*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内在经营活动中不得存在以下严重不良情形之一:

①被本项目所在地省级及以上相关主管部门依法暂停、取消投标或禁止参加投标活动的。

②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资质证书。

③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④受到审计、财政、监察、税务、司法、证券监管、银行监管等有关部门查处且尚未解除从业限制状态。

(2)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3)近三年(*开通会员可解锁*~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止)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的(行贿犯罪记录以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上的查询结果为准),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4)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5)在“黑龙江政企招采数字服务平台”中被列入供应商信息中诚信/失信行为、企业黑名单的且处于处罚有效期内,以“黑龙江政企招采数字服务平台”(https://zc.hljsjtjt.com/)查询结果(网页截图)为准。

(6)违反法律法规或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

3.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以及不同单位的高级管理人员之间存在交叉任职的,均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供应商仅限于为本单位支付平台使用费及CA数字证书费用。若存在任一供应商为多家供应商代缴上述费用的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四十条“(二)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视为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同时,依据《黑龙江省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供应商管理办法》中关于供应商失信行为的认定标准,此类行为被定性为采购活动中的串通投标或围标。涉及的供应商将在一年内禁止参加集团及权属企业实施的采购活动。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6年5月7日0时00分至*开通会员可解锁*0时00分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登录本项目指定的“黑龙江政企招采数字服务平台”(以下简称“采购服务平台”)(https://zc.hljsjtjt.com/)进行操作;

凡有意参与本项目的投标人,须在本平台完成供应商注册,并办理CA数字证书后方可下载招标文件。数字证书可选择线上或线下办理方式,投标人应合理考虑邮寄时间(1-2个工作日);

4.3本项目采用网上申请方式,投标人登录系统后,按要求提交资料上传至采购服务平台。

4.4招标文件售价:不收取。

5、投标保证金

5.1本项目需递交投标保证金70000.00元。

5.2投标人采用现金或者支票、银行保函形式提交的投标保证金应当从其基本账户转出。

5.3投标保证金递交截止时间:*开通会员可解锁*13时30分。

注:

(1)投标保证金应按《黑龙江交投集团招采数字服务平台采购人操作手册》“六、递交投标保证金”程序进行相关操作;

(2)投标人应当采取网上银行支付、手机银行支付或银行柜台转账的方式,将投标保证金按时一次性足额汇入系统随机生成的银行账户;进入项目后点击投标保证金→递交→缴纳方式(电汇);保证金的缴纳账号由系统自动生成,每个项目所划分标段的账号均不相同;

(3)为保证招标活动完成后及时退还保证金,汇款前,投标人应按提示填写准确的汇款方信息(包括汇出行账号、地址、联系方式等);

(4)投标保证金未在规定时间到账、未交纳到系统提示账号或无效交纳的,其递交的投标文件将被视为无效。

6、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开通会员可解锁*13时30分;投标人应使用采购服务平台提供的“黑龙江交投投标文件制作工具”编制电子投标文件,并按招标文件要求进行加密、递交。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规定的开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采购服务平台,将加密的投标文件上传,并保存上传成功后系统自动生成的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即为电子签收凭证时间。投标人应充分考虑上传文件时的不可预见因素,未在递交截止时间前完成上传的,视为逾期送达,将予受理。

6.2开标时间: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6.3开标地点:登录“采购服务平台”,进入“开标大厅”选择所投标段进行签到,并在投标文件开标时间实时在线关注招标人的文件开标情况。

7其他说明

7.1本次招标评标采用综合评分法,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形式。

7.2本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招采,通过采购服务平台(https://zc.hljsjtjt.com/)开展招投标活动,注册及操作等相关内容,请先查阅门户网站→帮助中心→操作指南内的操作手册,参与投标过程中遇到的平台问题可拨打技术支持电话。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项目招标公告在黑龙江政企招采数字服务平台(https://zc.hljsjtjt.com/)、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s://ggzyjyw.hlj.gov.cn/)、黑龙江阳光采购服务平台(https://hljygcg.ejy365.com/)上同时发布。

9、受理异议的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黑龙江省铁投预制构件有限公司

地 址:哈尔滨市香坊区G10绥满高速北50米

联 系 人:张先生

电 话:*开通会员可解锁**开通会员可解锁*

监 督 部 门:黑龙江省交投铁路建设投资有限公司企业管理部

电 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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