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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普通国省干线公路2026年养护工程施工监理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TCL-ZB-266065
本招标项目黑龙江省普通国省干线公路2026年养护工程施工图设计已由黑龙江省交通运输厅以关于《黑龙江省普通国省干线公路2026年养护工程施工图设计的批复》(黑交发[2026]111号)文件批复,项目业主为黑龙江省公路事业发展中心,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工程施工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1项目规模:本项目计划投资23.8亿元,2026年养护工程建设总里程1639.158公里(未计入桥梁维修4.276公里),其中:养护工程总里程786.94公里,交安工程总里程852.218公里;一级路179.406公里,二级路1135.584公里,三级路305.839公里,四级路18.329公里。桥梁4276延长米/9座。
哈尔滨市总里程:226.596公里,其中:养护工程212.230公里,交安工程里程13.652公里,连续路段最大长度61.707公里。二级路88.924公里,三级路136.958公里。
齐齐哈尔市总里程:203.301公里,其中:养护工程137.250公里,交安工程里程66.051公里,连续路段最大长度45.956公里。一级路5.882公里,二级路174.89公里,三级路 22.529公里。
牡丹江市总里程:152.355公里,其中:养护工程10.0公里,交安工程里程141.835公里,连续路段最大长度48.564公里。一级路30.73公里,二级路72.541公里,三级路48.564公里。
佳木斯市总里程:198.576公里,其中:养护工程84.661公里,交安工程里程113.915公里,连续路段最大长度71.410公里。一级路33.861公里,二级路137.029公里,三级路 9.357公里,四级路18.329公里。
大庆市总里程:121.772公里,其中:养护工程77.569公里,交安工程里程44.203公里,连续路段最大长度53.007公里。一级路20.569公里,二级路22.264公里,三级路78.939公里。
黑河市总里程:301.366公里,其中:养护工程49.198公里,交安工程里程252.168公里;连续路段最大长度43.786公里。一级路43.786公里,二级路257.58公里。
大兴安岭地区总里程:33.5公里,其中:交安工程里程33.5公里。二级路33.5公里。
绥化市总里程:81.130公里,其中:养护工程57.555公里,交安工程里程23.575公里,连续路段最大长度24.000公里。一级路12.515公里,二级路59.123公里,三级路9.492公里。
伊春市总里程:121.528里,其中:养护工程121.528公里,连续路段最大长度51.264公里。一级路2.853公里,二级路118.675公里。
鹤岗市总里程:27.730公里,其中:养护工程27.730公里,连续路段最大长度27.730公里。二级路27.730公里。
鸡西市总里程:102.328公里,其中:养护工程5.652公里,交安工程里程96.676公里,连续路段最大长度3.613公里。一级路2.039公里。二级路100.289公里。
双鸭山市总里程:21.915公里,其中:养护工程3.567公里,交安工程里程18.348公里,连续路段最大长度18.348公里。一级路21.915公里。
七台河市总里程:48.295公里,其中:交安工程里程48.295公里,连续路段最大长度24.0公里。一级路5.256公里,二级路43.039公里。
具体路段信息详见图纸。
2.2建设地点:主要建设地点为哈尔滨市、齐齐哈尔市、牡丹江市、佳木斯市、大庆市、黑河市、大兴安岭地区、绥化市、伊春市、鹤岗市、鸡西市、双鸭山市、七台河市。
2.3监理服务期:其中施工阶段监理期*开通会员可解锁*-*开通会员可解锁*,365日历天,缺陷责任期12个月(自交工验收之日起),实际工期及服务期以签订合同为准。
2.4质量要求:服务质量满足《公路工程施工监理规范》(JTG G10-2016),工程质量符合《公路养护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JTG 5220-2020),竣(交)工验收依据《公路工程竣(交)工验收办法实施细则》(交公路发〔2010〕65号)、公路养护工程管理办法(交公路发【2018】33号)规定,标段交工验收质量评定为合格;竣工验收质量评定为优良。
2.5安全目标:在项目建设过程中杜绝重大安全责任事故,避免发生较大安全责任事故,控制一般安全责任事故,各类生产安全责任事故死亡人数为零。
2.6本项目施工监理招标设置一级监理机构,共划分为5个标段,标段主要工作内容见下表:
| 标段 |
名称 |
主要工作内容 |
里程数(km) |
最高投标限价(元) |
主要建设地点 |
| JL1 |
黑龙江省普通国省干线公路2026年养护工程施工 |
路基、路面、桥涵、交通安全设施、机电设施等工程的施工准备期、施工期、验收与缺陷责任期以及施工安全、环保的监理服务。 |
481.1 |
5,136,787.00 |
哈尔滨、牡丹江、鸡西 |
| JL2 |
284.4 |
3,788,306.00 |
齐齐哈尔、绥化 |
||
| JL3 |
268.8 |
2,297,866.00 |
佳木斯、双鸭山、七台河 |
||
| JL4 |
456.5 |
3,562,201.00 |
大庆、黑河、大兴安岭地区 |
||
| JL5 |
149.3 |
4,344,963.00 |
伊春、鹤岗 |
注:各标段具体里程数以图纸为准。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国内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3.2资质要求(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JL1标段、JL2标段、JL3标段、JL4标段、JL5标段
1.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乙级及以上监理资质证书。投标人应进入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监督管理系统(http://hwdms.mot.gov.cn/)”中的公路工程施工监理资质企业名录,且投标人名称和资质与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
2.监理工作范围内的试验检测工作应由具备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综合乙级及以上等级试验检测资质的单位承担,若投标人不具备上述资质和证书,应在投标文件中注明委托满足上述要求的第三方对本标段进行试验检测,并附双方试验检测合同书或者意向书。满足上述要求的试验检测机构如果是投标人出资设立的视为投标人具备试验检测资质和证书要求。
3.3业绩要求(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JL1标段
近五年内(*开通会员可解锁*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止,以实际交工日期为准)投标人承担过下列公路工程施工监理工作,交工验收达到合格标准,且同时满足:
1.累计完成不少于100公里的二级公路工程的施工监理工作。
2.完成1个长度不少于50公里二级公路工程的施工监理工作。
3.完成过1座总长度大于等于100米或单孔跨径长度大于等于40米桥梁的施工监理工作。
JL2、JL4、JL5标段
近五年内(*开通会员可解锁*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止,以实际交工日期为准)投标人承担过下列公路工程施工监理工作,交工验收达到合格标准,且同时满足:
1.累计完成不少于80公里的二级公路工程的施工监理工作。
2.完成1个长度不少于40公里二级公路工程的施工监理工作。
JL3标段
近五年内(*开通会员可解锁*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止,以实际交工日期为准)投标人承担过下列公路工程施工监理工作,交工验收达到合格标准,且同时满足:
1.累计完成不少于60公里的二级公路工程的施工监理工作。
2.完成1个长度不少于30公里二级公路工程的施工监理工作。
注:(1)业绩要求中的公路工程是指新建、改扩建、养护工程。(2)如单个业绩能同时满足上述1、2、3条件要求的,则该业绩可分别予以认定。(3)业绩要求在交通运输部网站“全国公路建设市场监督管理系统”或省级“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能够查询,如果查询不到该业绩的信息或查询的信息与投标人提供的信息不一致,业绩审查时将不予认定。(4)高速公路、一级公路业绩里程按1:2折算为二级公路业绩里程。
3.4总监理工程师要求(同时具备以下要求):
1人,总监理工程师具有交通运输部颁发的公路工程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持有安全、环保培训证书(如在*开通会员可解锁*后取得的监理工程师资格,可不附安全、环保培训证书),或交通运输部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颁发并经注册登记的《监理工程师职业资格证书》(交通运输工程),且已在投标人处进行岗位登记,具有公路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
注:公路工程相关专业:公路、道路、桥梁、道桥、土建、土木、交通等专业。
3.5总监办中心试验室主任要求(同时具备以下要求):
1人,总监办中心试验室主任具有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试验检测师资格证书(检测专业同时包含道路工程、交通工程)或试验检测工程师资格证书〔检测专业同时包含道路、交通工程(或公路、材料、交通安全设施三项)〕,具有公路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
注:公路工程相关专业:公路、道路、桥梁、道桥、土建、土木、交通等专业。
3.6信誉最低要求
(1)不接受黑龙江省交通运输厅2025年度公路施工监理单位信用评价或交通运输部2024年度公路建设市场公路监理企业全国综合信用评价被认定为D级的投标人提出投标申请。
(2)投标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以投标人提供的承诺为准)。
(3)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或“信用中国(黑龙江)”网站(http://www.hljcredit.gov.cn/)中投标人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以投标人提供的承诺为准)。
(4)近三年内(*开通会员可解锁*至投标截止日)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总监、中心实验室主任无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以投标人提供的承诺为准)。
注:2024年度在交通运输部或2025年度在黑龙江省交通运输厅均无公路监理企业信用评价结果的,若无不良信用记录,按A级对待。
3.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8本项目投标人监理企业信用评价为AA级的可对JL1至JL5标段中任意2个标段投标,允许中标1个标段,信用评价为其他等级(D级除外)的可对JL1至JL5标段中任意1个标段投标,允许中标1个标段,拟委任的总监理工程师和总监办中心试验室主任在各标段允许重复。
3.9评标采用综合评估法。投标文件采用双信封形式包封,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s://ggzyjyw.hlj.gov.cn//)进行用户注册、办理数字证书,使用数字证书登录“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上的“电子交易平台”,明确所投标段,下载招标文件。下载时间为2026 年6月19日00时00分至*开通会员可解锁* 27日00时00分下载(北京时间,下同)。
有关手续请查看"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投标文件制作操作手册、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投标人操作视频、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会员注册入库操作视频。未按“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的流程要求完成全部操作的,自行承担相应责任
4.2 招标文件潜在投标人使用数字证书通过“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在线下载。投标人需在发售截止时间内至少下载一次招标文件,下载一次后可不受时间限制进行下载招标文件或答疑文件,否则导致的无法下载招标文件或答疑文件,后果自负。以联合体形式参与本项目的投标人仅需联合体牵头人下载投标文件。以联合体形式参与本项目的投标人,仅牵头人缴纳保证金。
5.1 招标人不组织工程现场踏勘,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5.2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开通会员可解锁*9时00分,投标人应于该截止时间前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电子投标文件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分别上传至“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上的“电子交易平台”进行网上投标。逾期递交的电子投标文件,系统不予接收,其投标将被否决;只递交电子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的或只递交电子投标文件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5.3重要说明:投标人在交易平台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中,切勿出现有关报价内容,由于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投标报价在平台泄露,投标人自行承担责任。如需填报价请用文字“报价见第二个信封”或符号“/”代替。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人仅需联合体牵头人办理投标相关事宜。
5.4本项目为线上开标。开标时,投标人应在线上对其投标文件进行解密。各投标人须在开标时间前安装好数字证书驱动程序,提前登录“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不见面开标大厅”,按照“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服务指南”中的操作手册完成开标程序。
5.5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开标时间为*开通会员可解锁*9 时00分,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开标时间以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审结束后在交易平台上通知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开标时间为准。请各投标人在开评标阶段持续关注交易平台开标页面,如因投标人原因导致未能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相应电子投标文件的解密等操作,投标人自行承担责任。
5.6本项目投标保证金的金额:JL1标段5万元,JL2标段4万元,JL3标段2万元,JL4标段4万元,JL5标段4万元。
本项目参照《黑龙江省交通基础设施建设施工企业信用评价实施细则》中第十八条规定,投标人在黑龙江省交通运输厅2025年度或交通运输部2024年度公路建设市场施工监理企业信用评价有效期内(最多一年)信用评价结果应用如下:
(1)AA级:可递交投标保证金总额的80%。
(2)A级:可递交投标保证金总额的90%。
(3)B级:可递交投标保证金总额的95%。
投标人同时具有黑龙江省交通运输厅和交通运输部公路建设市场施工监理企业信用评价的,其信用等级按照等级高的等级认定。联合体参与投标的,其信用等级按照联合体牵头方的等级认定。
投标保证金应采用网银转账、电汇或电子保函形式:①采用网银转账、电汇形式递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保证金必须由投标人基本存款账户汇出,汇入与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对接的银行虚拟子账户。投标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为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24小时(如因投标人未在规定的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保证金,投标人自行承担相应责任)②采用电子保函方式递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应按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的相关规定执行。
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黑龙江省交通运输厅上发布。
本项目在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黑龙江省交通运输厅公示中标候选人,公示内容包括:(1)中标候选人排序、名称、投标报价、质量标准、安全目标及监理服务期限;(2)中标候选人在投标文件中承诺的总监理工程师姓名、个人业绩、相关证书编号;(3)中标候选人在投标文件中填报的项目业绩;(4)被否决投标的投标人名称、否决依据和原因;(5)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6)各评委打分情况。投标人在投标过程中存在弄虚作假、与招标人或者其他投标人串通投标、以行贿谋取中标、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以及进行恶意投诉等投标不良行为的,除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罚外,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还会扣减其年度信用评价分数或者降低年度信用评价等级。
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公告、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提出。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将暂停招标投标活动。提出异议的形式:在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的“电子交易平台”提出并及时告知招标人/招标代理。监督单位、招标人、招标代理联系方式见招标公告。
招标投标监督单位:黑龙江省交通运输厅
地址:哈尔滨市香坊区和平路72号
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招标人:黑龙江省公路事业发展中心
地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南岗区一曼街169号
联系人:冯先生
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转8036
招标代理机构:黑龙江省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南岗区汉水路180号
项目负责人:徐国良
联系人:陈飞、徐国良
联系方式:*开通会员可解锁*
邮箱:hljszb1_cf@163.com
附录1资格审查条件(资质最低要求)
| 监理企业资质等级要求 |
|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国内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并同时具备以下要求: JL1标段、JL2标段、JL3标段、JL4标段、JL5标段 1.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乙级及以上监理资质证书。投标人应进入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监督管理系统(http://hwdms.mot.gov.cn/)”中的公路工程施工监理资质企业名录,且投标人名称和资质与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 2.监理工作范围内的试验检测工作应由具备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综合乙级及以上等级试验检测资质的单位承担,若投标人不具备上述资质和证书,应在投标文件中注明委托满足上述要求的第三方对本标段进行试验检测,并附双方试验检测合同书或者意向书。满足上述要求的试验检测机构如果是投标人出资设立的视为投标人具备试验检测资质和证书要求。 |
注:1.投标人如不满足上述资格审查条件,将被认为审查不合格。
附录2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
| 业绩要求 |
| JL1标段 近五年内(*开通会员可解锁*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止,以实际交工日期为准)投标人承担过下列公路工程施工监理工作,交工验收达到合格标准,且同时满足: 1.累计完成不少于100公里的二级公路工程的施工监理工作。 2.完成1个长度不少于50公里二级公路工程的施工监理工作。 3.完成过1座总长度大于等于100米或单孔跨径长度大于等于40米桥梁的施工监理工作。 JL2、JL4、JL5标段 近五年内(*开通会员可解锁*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止,以实际交工日期为准)投标人承担过下列公路工程施工监理工作,交工验收达到合格标准,且同时满足: 1.累计完成不少于80公里的二级公路工程的施工监理工作。 2.完成1个长度不少于40公里二级公路工程的施工监理工作。 JL3标段 近五年内(*开通会员可解锁*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止,以实际交工日期为准)投标人承担过下列公路工程施工监理工作,交工验收达到合格标准,且同时满足: 1.累计完成不少于60公里的二级公路工程的施工监理工作。 2.完成1个长度不少于30公里二级公路工程的施工监理工作。 |
注:(1)业绩要求中的公路工程是指新建、改扩建、养护工程。
(2)如单个业绩能同时满足上述1、2、3条件要求的,则该业绩可分别予以认定。
(3)业绩要求在交通运输部网站“全国公路建设市场监督管理系统”或省级“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能够查询,如果查询不到该业绩的信息或查询的信息与投标人提供的信息不一致,业绩审查时将不予认定。
(4)业绩按照投标人须知正文3.5要求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5)高速公路、一级公路业绩里程按1:2折算为二级公路业绩里程。
附录3资格审查条件(信誉最低要求)
| 信誉要求 |
| (1)不接受黑龙江省交通运输厅2025年度公路施工监理单位信用评价或交通运输部2024年度公路建设市场公路监理企业全国综合信用评价被认定为D级的投标人提出投标申请。 (2)投标人(包括联合体成员)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以投标人提供的承诺为准)。 (3)投标人(包括联合体成员)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或“信用中国(黑龙江)”网站(http://www.hljcredit.gov.cn/)中投标人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以投标人提供的承诺为准)。 (4)近三年内(*开通会员可解锁*至投标截止日)投标人(包括联合体成员)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总监、中心实验室主任无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以投标人提供的承诺为准)。 |
注:(1)投标人如不满足上述资格审查条件,将被认为审查不合格。
(2)投标人须对信誉要求第2、3、4项按招标文件给定格式做出相关承诺,无需附相关网站查询截图。
(3)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附相关证明材料以证明未在“黑龙江省交通运输厅2025年度公路施工监理单位信用评价或交通运输部2024年度公路建设市场公路监理企业全国综合信用评价被认定为D级信用评价等级”。
(4)2025年度在黑龙江省交通运输厅或2024年度交通运输部均无公路监理企业信用评价结果的,若无不良信用记录,按A级对待。
附录4资格审查条件(总监理工程师最低要求)
| 人员 |
数量 |
资格要求 |
在岗要求 |
| 总监理工程师 |
1 |
总监理工程师具有交通运输部颁发的公路工程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持有安全、环保培训证书(如在*开通会员可解锁*后取得的监理工程师资格,可不附安全、环保培训证书),或交通运输部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颁发并经注册登记的《监理工程师职业资格证书》(交通运输工程),且已在投标人处进行岗位登记,具有公路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 |
无在岗项目(指目前未在其他项目上任职,或虽在其他项目上任职但本项目中标后能够从该项目撤离) |
注:(1)公路工程相关专业:公路、道路、桥梁、道桥、土建、土木、交通等专业。
(2)如总监理工程师目前仍在其他项目上任职,则投标人应提供承诺,承诺上述人员能够从任职项目上撤离。
(3)岗位登记须附查询截图。
(4)总监理工程师提供社保机构出具的投标人的2026年1月至投标截止日任意连续三个月养老保险缴费证明。
(5)属于建办市函〔2019〕92号规定的6类情况可不提供社保证明,需附符合以下6类情况的证明文件。
1)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正式退休和依法提前退休的;
2)因事业单位改制等原因保留事业单位身份,实际工作单位为所在事业单位下属企业,社会保险由该事业单位缴纳的;
3)属于大专院校所属勘察设计、工程监理、工程造价单位聘请的本校在职教师或科研人员,社会保险由所在院校缴纳的;
4)属于军队自主择业人员的;
5)因企业改制、征地拆迁等买断社会保险的;
6)有法律法规、国家政策依据的其他情形。
附录5资格审查条件(其他主要监理人员最低要求)
| 人员 |
数量 |
资格要求 |
在岗要求 |
| 总监办中心试验室主任 |
1 |
总监办中心试验室主任具有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试验检测师资格证书(检测专业同时包含道路工程、交通工程)或试验检测工程师资格证书〔检测专业同时包含道路、交通工程(或公路、材料、交通安全设施三项)〕,具有公路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 |
无在岗项目(指目前未在其他项目上任职,或虽在其他项目上任职但本项目中标后能够从该项目撤离) |
注:(1)公路工程相关专业:公路、道路、桥梁、道桥、土建、土木、交通等专业。
(2)如总监办中心试验室主任目前仍在其他项目上任职,则投标人应提供承诺,承诺上述人员能够从任职项目上撤离。
(3)总监办中心试验室主任提供社保机构出具的投标人(投标人或投标人委托的第三方试验检测单位或投标人出资设立的下属试验检测单位)的2026年1月至投标截止日任意连续三个月养老保险缴费证明。
(4)属于建办市函〔2019〕92号规定的6类情况可不提供社保证明,需附符合以下6类情况的证明文件。
1)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正式退休和依法提前退休的;
2)因事业单位改制等原因保留事业单位身份,实际工作单位为所在事业单位下属企业,社会保险由该事业单位缴纳的;
3)属于大专院校所属勘察设计、工程监理、工程造价单位聘请的本校在职教师或科研人员,社会保险由所在院校缴纳的;
4)属于军队自主择业人员的;
5)因企业改制、征地拆迁等买断社会保险的;
6)有法律法规、国家政策依据的其他情形。
评标办法前附表
| 条款号 |
评审因素与评审标准 |
|
| 1 |
评标方法 |
综合评分相等时,评标委员会依次按照以下优先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或确定中标人: (1)评标价低的投标人优先; (2)2025年度被黑龙江省交通运输厅或2024年度交通运输部信用评价等级高的投标人优先;(如省级或部级信用评价不一致,以信用评价高的为准) (3) 技术建议书得分较高的投标人优先。 (4)监理业绩多的优先。 |
| 2.1.1 2.1.3 |
形式评审与响应性评审标准 |
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审标准: (1)投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内容填写,字迹清晰可辨: a.投标函按招标文件规定填报了项目名称、标段号、补遗书编号(如有)、监理服务期限、工程质量要求及安全目标; b.投标文件组成齐全完整,内容均按规定填写。 (2)投标文件上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的签字、投标人的单位章盖章齐全,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3)与申请资格预审时比较(如有),投标人发生合并、分立、破产等重大变化的,仍具备资格预审文件规定的相应资格条件且其投标未影响招标公正性:(本项目不适用) a.投标人应提供相关部门的合法批件及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和资质证书等证件的副本变更记录扫描件; b.投标人仍然满足资格预审文件中规定的资格预审条件最低要求(资质、业绩、人员、信誉等); c.与所投标段的其他投标人不存在控股、管理关系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况;与招标人也不存在利害关系并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 (4)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提供了投标保证金: a.投标保证金金额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金额,且投标保证金有效期不少于投标有效期; b.若投标保证金采用现金或支票形式提交,投标人应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之前,将投标保证金由投标人的基本账户转入招标人指定账户; c.若投标保证金采用银行保函形式提交,银行保函的格式、开具保函的银行均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之前向招标人提交了银行保函原件。 (5)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代理人签署投标文件的,须提交授权委托书,且授权人和被授权人均在授权委托书上签名。 (6)投标人法定代表人亲自签署投标文件的,提供了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且法定代表人在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上签名。 (7)投标人以联合体形式投标时,联合体满足招标文件的要求: 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了联合体协议书,明确各方承担连带责任,并明确了联合体牵头人;(本项目不适用) (8)同一投标人未提交两个以上不同的投标文件,但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备选投标的除外。 (9)投标文件中未出现有关投标报价的内容。 (10)投标文件载明的招标项目完成期限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11)投标文件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 (12)投标人的兼投标段情况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13)权利义务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a.投标人应接受招标文件规定的风险划分原则,未提出新的风险划分办法; b.投标人未增加委托人的责任范围,或减少投标人义务; c.投标人未提出不同的支付办法; d.投标人对合同纠纷、事故处理办法未提出异议; e.投标人在投标活动中无欺诈行为; f.投标人未对合同条款有重要保留。 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评审标准: (1)投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内容填写,字迹清晰可辨,内容齐全完整: a.投标函按招标文件规定填报了项目名称、标段号、补遗书编号(如有)、投标价(包括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 b.已标价报价清单说明文字与招标文件规定一致,未进行实质性修改和删减; c.投标文件组成齐全完整,内容均按规定填写。 (2)投标文件上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的签字、投标人的单位章盖章齐全,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3)投标报价未超过招标文件设定的最高投标限价(如有)。 (4)投标报价的大写金额能够确定具体数值。 (5)同一投标人未提交两个以上不同的投标报价,但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备选投标的除外。 |
| 2.1.2 |
资格评审标准 |
(1)投标人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 (2)投标人的资质等级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3)投标人的类似项目业绩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4)投标人的信誉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5)投标人的总监理工程师或驻地监理工程师资格、在岗情况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6)投标人的其他要求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7)投标人不存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 项或第1.4.4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 (8)投标人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5项规定。 (9)以联合体形式参与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未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独立参与投标的,投标人未同时参加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本项目不适用) |
| 2.2.1 |
分值构成 (总分100分) |
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分分值构成: 技术建议书:35分 主要人员:25分 业绩:25分 履约信誉:5分 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评分分值构成: 评标价:10分 |
| 2.2.2 |
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 |
评标基准价的计算: 在开标现场,招标人将当场计算并宣布评标基准价。 (1)评标价的确定: 评标价=投标函文字报价 (2)评标价平均值的计算: 除按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5.2.4项规定开标现场被宣布为不进入评标基准价计算的投标报价之外,所有投标人的评标价去掉一个最高值和一个最低值后的算术平均值即为评标价平均值(如果参与评标价平均值计算的有效投标人少于5家时(含5家),则计算评标价平均值时不去掉最高值和最低值)。 (3)评标基准价的确定: 将评标价平均值直接作为评标基准价。 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应对招标人计算的评标基准价进行复核,存在计算错误的应予以修正并在评标报告中作出说明。除此之外,评标基准价在整个评标期间保持不变,不随任何因素发生变化。 (4)依据《招标人主体责任履行指引》第十四条“对于供应充足、潜在投标人竞争比较激烈的招标项目,招标人要在招标文件中明确判断‘可能低于成本或者影响履约的异常低价投标’的标准和评标委员会的处理程序。”,本项目对异常低价投标进行甄别处理。 异常低价甄别与评审程序: 1、启动标准: 在第二信封评审阶段,评标委员会对所有投标人的有效投标报价进行比对。如某投标人的投标报价(评标价)同时低于最高投标限价的80%(即下浮比例超过20%),须启动异常低价审查程序,评标委员会应要求该投标人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2、说明材料内容: (1)接受异常低价审查的投标人须提交详细的书面说明及相关证明材料,以证明其投标报价的合理性及履约可行性。材料应包括但不限于: ①成本构成明细表,包括服务人员费、管理费、办公费、服务所需设备和设施的购置及使用费、折旧费、材料费、税金等各项费用构成; ②主要材料、设备的来源与使用价格依据; ③拟采用的服务方案、技术措施及其经济性分析; ④风险分析及应对措施; ⑤利润水平说明及预期回报分析; ⑥其他能证明其投标报价合理性和履约能力的材料。 (2)以下情形不得作为异常低价投标的依据: ①人员、设备闲置; ②亏本让利; ③企业市场拓展或品牌宣传; ④获取类似项目业绩; ⑤评标委员会认为不得作为降低投标报价依据的情形。 3、说明材料提交与澄清: 接受异常低价审查的投标人须在电子询标函规定的回复时间内作出有效澄清、说明: (1)投标人未提交材料或提交材料不完整、不充分,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将通过“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向该投标人发出书面说明函,明确要求其就投标报价的合理性进行说明。 (2)投标人须在开标前做好准备工作,并在评标委员会要求的时间内通过“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提交详细的书面说明及相关证明材料,并对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4、材料审核与合议: (1)评标委员会应集体审核投标人提交的说明材料,重点审查: ①成本构成是否完整、合理; ②技术方案与技术措施是否可行; ③风险与利润是否合理体现; ④是否存在低于成本竞争的情形。 (2)评审结论按少数服从多数原则形成,持不同意见的成员应在评标报告中书面说明理由。 5、审查结果处理: (1)若投标人未作任何答复或明确放弃澄清,视为其无法证明报价合理性,评标委员会有权在第二信封初步审查阶段否决其投标; (2)投标人在电子询标函规定的回复时间内未作出有效澄清、说明,或评标委员会认定(按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其投标报价和异常低价澄清说明难以抵消合同履约及质量安全风险的,评标委员会应否决其投标,并在评标报告中说明否决依据; (3)评标委员会对接受异常低价审查的投标人合同履行能力及工程质量安全等风险进行全面评估,并作为评标结果提交给招标人: ①认定为合理低价:如评标委员会认定其报价合理,则继续参与后续评审,并在评标报告中记载认定理由。 ②认定为异常低价:如认定其报价属于异常低价,或投标人未按要求澄清,评标委员会应在否决其投标,并在评标报告中说明否决依据。评标基准价去除该异常低价报价后重新计算,不再重复进行二次异常低价评审。 6、记录与报告: (1)评标委员会应在评标报告中详细记录触发原因、澄清过程、评审要点、表决情况及最终结论; (2)如认定投标人存在恶意低价竞标行为,招标人将其不良行为上报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作为不良记录纳入相关信用信息管理系统。 |
| 2.2.3 |
评标价的偏差率计算公式 |
偏差率=100%×(投标人评标价-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 偏差率保留2位小数 |
评分标准
| 评分因素与权重分值 |
评分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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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条款号 |
评分因素 |
评分因素权重分值 |
各评分因素细分项 |
分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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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2.4(1) |
技术建议书 |
35分 |
监理大纲(或监理方案)和措施 |
15分 |
①满足招标文件最低要求得9分。 ②内容较完整、措施较好、可操作性较强9-12分; ③内容完整、措施全面、可操作性强12-15分。 注:区间分值不包含下限,包含上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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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工程监理工作的重点与难点分析 |
10分 |
①满足招标文件最低要求得6分。 ②对本工程重点难点分析较透彻,针对性较强6-8分; ③对本工程重点难点分析透彻,针对性强8-10分。 注:区间分值不包含下限,包含上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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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对本工程的建议 |
10分 |
①满足招标文件最低要求得6分。 ②针对性较强、可操作性较强6-8分; ③针对性强、可操作性强8-10分。 注:区间分值不包含下限,包含上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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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2.4(2) |
主要人员 |
25分 |
总监理工程师任职资格与业绩 |
25分 |
满足资格审查条件最低要求得15分,加分情况如下: JL1、JL2、JL3、JL4、JL5标段 ①具有高级职称加4分。 ②每提供1个其担任二级及以上公路工程的施工监理项目(以标段计)的总监理工程师或驻地监理工程师(驻地办主任)业绩证明材料的,加2分,最多加6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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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2.4(3) |
评标价 |
10分 |
评标价得分计算公式示例: (1)如果投标人的评标价>评标基准价, 则评标价得分=F—偏差率×100×E1; (2)如果投标人的评标价≤评标基准价, 则评标价得分=F+偏差率×100×E2。 其中:F是评标价所占的权重分值,E1=1是评标价每高于评标基准价一个百分点的扣分值,E2=0.5是评标价每低于评标基准价一个百分点的扣分值;报价得分保留2位小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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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2.4(4) |
其他 因素 |
业绩 |
25分 |
类似工程施工监理经验 |
25分 |
业绩满足资格审查条件得15分; 满足业绩最低要求的基础上,完成过的类似项目施工监理,业绩满足资格审查条件得15分; JL1标段 累计完成过的二级公路工程的施工监理工作的业绩每增加50公里,加5分,最多加10分。不按照内插法进行计算,不足50公里的整数倍不予以加分。 JL2、JL4、JL5标段 累计完成过的二级公路工程的施工监理工作的业绩每增加40公里,加5分,最多加10分。不按照内插法进行计算,不足40公里的整数倍不予以加分。 JL3标段 累计完成过的二级公路工程的施工监理工作的业绩每增加30公里,加5分,最多加10分。不按照内插法进行计算,不足30公里的整数倍不予以加分。 注:施工监理工作指:工程新建或改扩建或养护工程项目;高速公路、一级公路业绩里程按1:2折算为二级公路业绩里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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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履约信誉 |
5分 |
信誉 |
5分 |
满足资格审查条件,得3分;加分条件如下: ①投标人在2025年度黑龙江省交通运输厅公路监理企业信用评价或2024年度交通运输部公路监理企业全国综合信用评价中被评定为A级的,加1分; ②投标人在2025年度黑龙江省交通运输厅公路监理企业信用评价或2024年度交通运输部公路监理企业全国综合信用评价中被评定为AA级的,加2分。 注: a.加分不累加,①②只计一次最高分,本项最高加2分。 b.投标人未参加2025年度黑龙江省交通运输厅公路监理企业信用评价或2024年度交通运输部公路监理企业全国综合信用评价的。国务院有关部门许可资质的公路监理企业初次进入黑龙江省,其信用评价等级按照交通运输部公路施工企业全国综合信用评价结果确定;尚无交通运输部公路监理企业全国综合信用评价的企业,若无不良信用记录,按A级对待。省级有关部门许可资质的公路监理企业初次进入黑龙江省,其信用等级参照企业注册地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的省级综合评价结果确定;尚无注册地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的省级综合评价的企业,若无不良信用记录,按A级对待(如果省级和部级评价等级不一致,以最高的信用评价等级认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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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10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3.10.1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进行评审后,因有效投标不足3个使得投标明显缺乏竞争的,可以否决全部投标。未否决全部投标的,评标委员如认为剩余投标人具备竞争性,应当在评标报告中阐明理由。评标委员会对通过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审的投标人的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进行评审后,有效投标不足3个的,可以否决全部投标。未否决全部投标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在评标报告中阐明理由并推荐中标候选人。 增加3.10.2项: 3.10.2如果投标人在多个标段中均排名第一,按照投标函承诺优先顺序推荐,另外一个标段失去中标候选人资格,在中标候选人公示予以说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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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各评分因素(评标价评分项除外)得分以评标委员会各成员的打分平均值确定(评标委员会成员总数为7人或7人以上时,以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后计算算术平均值)。评标委员会各成员的单项打分分值小数点后保留一位,计算过程及计算结果小数点后保留两位小数,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2.总监理工程师的个人业绩加分项不设年限要求。
3.投标人所附企业加分业绩应为近五年(*开通会员可解锁*~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止)内完成的项目业绩(以实际交工验收日期为准),超出此时间范围的业绩不加分。
4.投标人需对本企业所报业绩提供业绩证明材料,业绩证明材料是指:投标人须知3.5中要求的证明材料,未提供业绩证明材料的业绩不予认定。
5.同一个业绩能同时满足人员及单位业绩加分条件要求的,则该业绩可分别按照加分条件的要求分别进行加分。
电子保函方式:
投标人登录后在招标公告中选择要投标的项目,点击投标准备,填写相关信息进行确认投标。然后在我的项目中选择相应的项目选择项目流程,选择办理电子保函按钮根据提示进行电子保函办理,并以系统查询到的电子保函作为保证金鉴收的依据。
现金方式:
投标人在交易平台中选择以现金方式提交交易保证金。在线自行选择提交保证金的银行,获取参与本次投标的随机子账户,在招标文件规定的保证金提交截止时间之前,以电汇方式将保证金足额汇入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对接的银行中(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
投标保证金的退还:
中标公示结束后,如未收到投标人或行政主管部门关于项目存在投诉的书面通知,由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在交易平台点击保证金退回申请。如收到书面通知,应当暂停投标保证金退还。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应于5日内将合同的主要内容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登记,并及时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保证金缴纳及退还时发生的跨行手续费,由投标人承担。具体操作详见“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保函-操作手册、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工作台-投标人操作手册及设投标人操作视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