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藏
【字体: 大 中 小】
来源:
日期:*开通会员可解锁*
浏览 次
打印本页 关闭本页
存证时间:
*开通会员可解锁* 15:22:35
存证哈希值:
2C577F97C33E3E813C784C16C066A7E21E5F0295A8D8027838DE7C1BAD165821
区块高度:
19608765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黑龙江省佳木斯市老旧市政供水管网更新改造(一期)项目”已由佳木斯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关于黑龙江省佳木斯市老旧市政供水管网更新改造(一期)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佳发改投资[2025]5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佳木斯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资金来源为计划申请超长期特别国债,差额部分由地方政府自筹解决。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黑龙江省佳木斯市老旧市政供水管网更新改造(一期)项目施工一标段
2.2建设地点:佳木斯市主城区内。施工一标段建设地点具体内容详见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
2.3建设规模:管线管径DN50-DN300,总长3662米,新建阀门井78座,一次网改造16座,一次网阀门井室翻新262座。本项目共分为四个施工标段,本次招标范围为项目施工一标段,具体内容详见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
2.4计划工期:计划开工日期*开通会员可解锁*,计划竣工日期:*开通会员可解锁*,总工期:230日历天;实际开竣工日期以签订合同为准。
2.5招标范围:一标段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所包含的全部工作内容。
2.6质量要求:符合现行国家、行业及地方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以及相关专业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2.7标段划分:项目施工共计四个标段,本项目为一标段。
2.8最高投标限价:人民币*开通会员可解锁*元。
2.9本项目不兼投不兼中,同一个投标人若参与了本项目2个及以上标段投标时,该投标人只参与现场实际开标结束时间靠前的项目评审,不参与现场实际开标结束时间靠后的项目评审(现场实际开标时间靠后的项目评审中该存在兼投情况的投标人视同废标);开标时间相同的标段,该投标人只能参与标段顺序号较小的项目评审,不参与标段号较大的项目评审。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三级以上资质、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履约能力。
3.2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市政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及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任命文件,且未担任其他任何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或其他施工管理工作(以投标截止日当日的状态为准),并提供投标人为其缴纳的近3个月(*开通会员可解锁*-*开通会员可解锁*)的社会养老保险证明材料(建办市函【2019】92号文件中规定的6类情形人员除外,须提供证明材料)。
3.3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及施工现场管理人员配备、使用和管理按照《黑龙江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现场管理人员配备管理办法》(黑建规〔2023〕2号)要求执行,不低于文件规定的标准数量配备项目管理机构人员。招标人同意在符合《黑龙江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现场管理人员配备管理办法》(黑建规[2023〕2号)有关规定的前提下兼任多项。投标人也可以根据项目管理需要增加岗位及人员。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投标人还需满足的其他条件:
3.5.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经理没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查询结果为准),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自行查询,如有上述违法违规记录的,投标无效;
3.5.2在近三年内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经理均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以“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结果为准),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自行查询,如有上述违法违规记录的,投标无效;
3.5.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6资格审查方式: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内容等详见招标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s://ggzyjyw.hlj.gov.cn/)进行用户注册、办理数字证书,使用数字证书登录“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上的“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及图纸。下载时间为*开通会员可解锁*17时00分至*开通会员可解锁*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有关手续请查看"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投标文件制作操作手册、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投标人操作视频、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会员注册入库操作视频;
4.2潜在投标人使用数字证书通过“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在线下载。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方式为网上递交,递交电子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为*开通会员可解锁*09时00分。
5.2网上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递交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踏勘现场和答疑安排
6.1招标人不统一组织踏勘现场,由潜在投标人自行前往踏勘。
6.2投标人提问、质疑以及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澄清均通过网上进行。
7.开标方式
7.1本项目为线上开标,投标人无需到达开标现场,各投标人安装好数字证书驱动程序,提前登录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交易平台,开标时间起远程解密、开标。
7.2开标时间:*开通会员可解锁*09时00分。
7.3评审地点:佳木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佳木斯市长安路西段政府8号楼四楼)。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s://ggzyjyw.hlj.gov.cn/)上发布。
9.其他
9.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有关规定,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登记受理期间向招标人提出,异议材料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提倡投标人通过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招标投标系统在线提出异议和投诉。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做出答复。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捏造事实、伪造材料进行异议和恶意缠诉的,将严格按照国家及省市有关规定严肃处理,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9.2招投标活动中各利害关系人和人民群众发现有强揽工程、恶意竞标等问题线索的,请及时进行举报。举报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举报邮箱:jmszbb@126.com。
9.3掌握、发现在佳木斯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招标投标和建设等方面存在围标串标、违法发包、转包及领导干部违规插手干预等问题证据、线索的,可向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建局举报,举报材料应实名并附有效联系方式,否则不予受理。受理部门将严格保护个人信息和合法权益,反映和举报应实事求是,线索清晰,对真实性负责,严禁诬告陷害或蓄意损害他人利益,一经查实将追究法律责任。举报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举报邮箱:jmszbb@126.com。
9.4依法依规加大对串通投标、违规发包转包、明招暗指等违法违规行为查处力度,规范对民营企业、中小微企业投标资质要求,通过开展公平性竞争审查,清理针对不同所有制、不同地域投标企业设置的各类不合理限制和门槛。如果发现以上问题线索的,请及时进行举报。举报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举报邮箱:jmszbb@126.com。
9.5凡在本市参与建设工程项目的中标企业:
1.如遇到“用工难”问题,可拨打市就业创业服务中心服务专线*开通会员可解锁*或在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关于为招投标中标企业提供用工服务的通知》中扫描工作人员二维码。
2.如遇劳动关系建立、劳动合同签订、用工管理、劳动争议处理等问题,可拨打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服务专线*开通会员可解锁*或微信小程序添加佳木斯劳动人事微仲裁。
3.如需采购建筑主材产品,可参考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公布的建设项目采购产品服务清单,链接地址
(https://ggzyjyw.hlj.gov.cn/xwdt/001003/20231009/8ee5bedc-6d5e-4926-9a4a-ee8cfccc8976.html)。
4.如遇“融资难、融资贵、融资慢”等问题,可以联系佳木斯市各银行申请办理中标贷款业务,贷款融资银行业务咨询链接
(https://ggzyjyw.hlj.gov.cn/zcfg/002006/20240329/f4e7214e-b5ce-4f27-8e60-e4bd37e46466.html)
9.6本工程采取网上招标、网上投标。各投标单位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下载投标文件制作软件(黑龙江公共资源版)进行投标文件制作、电子签章、标书生成、标书加密。技术支持咨询联系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10. 联系方式
招标投标行政监督单位:佳木斯市建设工程项目服务中心
联系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招标人:佳木斯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址:佳木斯市政府3号楼
联 系 人:李先生
联系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招标代理机构:黑龙江省丰润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黑龙江省佳木斯市向阳区滨江一期R栋113号
联系人:于先生
联系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电子保函方式:
投标人登录后在招标公告中选择要投标的项目,点击投标准备,填写相关信息进行确认投标。然后在我的项目中选择相应的项目选择项目流程,选择办理电子保函按钮根据提示进行电子保函办理,并以系统查询到的电子保函作为保证金鉴收的依据。
现金方式:
投标人在交易平台中选择以现金方式提交交易保证金。在线自行选择提交保证金的银行,获取参与本次投标的随机子账户,在招标文件规定的保证金提交截止时间之前,以电汇方式将保证金足额汇入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对接的银行中(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
投标保证金的退还:
中标公示结束后,如未收到投标人或行政主管部门关于项目存在投诉的书面通知,由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在交易平台点击保证金退回申请。如收到书面通知,应当暂停投标保证金退还。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应于5日内将合同的主要内容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登记,并及时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保证金缴纳及退还时发生的跨行手续费,由投标人承担。具体操作详见“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保函-操作手册、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工作台-投标人操作手册及设投标人操作视频。
分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