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宁市绥阳镇排水防涝设施提升改造项目
招标
发布时间:
2026-06-17
发布于
黑龙江牡丹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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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宁市绥阳镇排水防涝设施提升改造项目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东宁市绥阳镇排水防涝设施提升改造项目 (项目名称)已由 东宁市发展和改革局 以 东发改投资〔2025〕52号 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 东宁市绥阳镇人民政府 ,监督部门:东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资金来自 向上争取及地方自筹资金 ,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 东宁市绥阳镇排水防涝设施提升改造项目 2.2建设地点: 东宁市绥阳镇建成区内 2.3建设规模: 项目改造红旗村排水沟2355米,红旗村西排水沟338 米,改造爱国村排水沟1311 米等附属设施。主排水沟采用矩形混凝土排水沟,红旗村西排水沟局部采用铅丝石笼。 2.4计划工期:计划开工日期: 2026 年 7 月 20 日,计划竣工日期: 2027 年 7 月 19 日,总工期: 365 日历天。 2.5招标范围: 工程量清单所示全部内容 2.6质量要求: 符合现行国家、行业及地方质量验收标准以及相关专业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2.7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分为 1 个标段。 2.8最高投标限价或合同估算价: *开通会员可解锁*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同时具备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其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履约能力。 3.2 潜在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注册建造师及其以上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 B 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投标期间没有被司法机关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无涉及较重及严重失信行为的情形,且未担任其他任何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或其他施工管理工作,并提供投标单位为其缴纳的至投标文件截止之日连续 3 个月为其缴纳养老保险的证明,(企业成立日期不足的,自成立之日算起)(建办市函【2019】92 号文件中规定的 6 类情形人员除外); 3.3项目管理机构其他人员:投标人应按照《黑龙江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现场人员实名制管理办法》(黑建规[2026] 3号)要求,其中:项目负责人 1 人,技术负责人(市政相关专业)1 人,施工员 1 人,质量员 1 人,安全员 1 人,标准员*1 人,材料员*1 人,机械员* 1 人,劳务员* 1,资料员*1 人(*表示可兼任的岗位,以上人员仅要求施工负责人提供相关证件,其他人员仅需填报项目管理机构人员配置表,无需提供相关证件。),投标人应按照《黑龙江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现场人员实名制管理办法》(黑建规[2026]3 号)文件规定,以不低于上述文件规定的标准数量配备项目管理机构人员,并对中标人的项目管理机构人员进行施工现场系统管理。 3.4 信誉要求: (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经理没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查询结果为准),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自行查询,如有上述违法违规记录的,投标无效; (2)在近三年内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经理均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以“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结果为准),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自行查询,如有上述违法违规记录的,投标无效; 3.5投标人须“针对本项目做出不拖欠农民工工资的承诺”; 3.6 本次招标要求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规定的,相关投标均将被否决; 3.7财务要求:投标人财务状况良好,提供近 3 年(指 2023 年 1 月 1 日~2025 年 12 月 31 日)财务审计报告或由投标人出具的企业年度会计报表(投标人出具的企业年度会计报表要求企 业年度会计报表封皮有企业法人和会计人员签字,并加盖公司公章,会计报表必须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现金流量表等)。投标人的成立时间少于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 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审计报告或企业年度会计报表。 3.8资格审查方式: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内容等详见招标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3.9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获取招标文件 潜在投标人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jyw.hlj.gov.cn)”进行用户注册、办理数字证书,使用数字证书登录“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上的“交易平台”,免费下载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及图纸等资料。下载时间为 2026 年 6 月 18 日 9 时 00 分至 2026 年 6 月 26日 9 时 00 分(北京时间,下同),逾期交易平台将不可下载。有关手续请查看“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服务指南》中相关文件。 潜在投标人在其他电子交易平台办理投标业务的,按照其规定办理。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截止时间为 2026 年7月9日 09 时 00 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的“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在投标截止时间后递交的电子投标文件,系统不予接收。 6、开标方式 6.1本项目为线上开标,投标人无需到达开标现场,各投标人安装好数字证书驱动程序,提前登录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交易平台,开标时间起远程解密、开标。 6.2开标时间: 2026 年 7月 9日 9 时 00 分。 6.3开标地点: 牡丹江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s://ggzyjyw.hlj.gov.cn/)发布,其他网站转载无效。 8、其他事项 8.1本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评定分离法),具体评标、定标 规则详见招标文件。 8.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有关规定,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登记受理期间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做出答复。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捏造事实、伪造材料进行异议和恶意缠诉的,将严格按照国家及省市有关规定严肃处理,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东宁市绥阳镇人民政府 地址:东宁市绥阳镇北山 联系人:王光凯 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招标代理机构:丰汇国际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黑龙江省牡丹江市东安区威虎山路7-107室 项目负责人:张艳 联系人:张艳 联系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招标投标行政监督与受理投诉单位:东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联系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投标保证金

电子保函方式:

投标人登录后在招标公告中选择要投标的项目,点击投标准备,填写相关信息进行确认投标。然后在我的项目中选择相应的项目选择项目流程,选择办理电子保函按钮根据提示进行电子保函办理,并以系统查询到的电子保函作为保证金鉴收的依据。

现金方式:

投标人在交易平台中选择以现金方式提交交易保证金。在线自行选择提交保证金的银行,获取参与本次投标的随机子账户,在招标文件规定的保证金提交截止时间之前,以电汇方式将保证金足额汇入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对接的银行中(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

投标保证金的退还:

中标公示结束后,如未收到投标人或行政主管部门关于项目存在投诉的书面通知,由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在交易平台点击保证金退回申请。如收到书面通知,应当暂停投标保证金退还。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应于5日内将合同的主要内容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登记,并及时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保证金缴纳及退还时发生的跨行手续费,由投标人承担。具体操作详见“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保函-操作手册、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工作台-投标人操作手册及设投标人操作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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