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易公告】集贤县原黎明乡中学出租公告交易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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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26-04-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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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公告】集贤县原黎明乡中学出租公告交易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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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ED19EE3B1FA9F78CFDE4E1975981BC66315FCF1BF6002C436915E46E2A5A08F

区块高度:

21265003

集贤县原黎明乡中学出租公告

一、标的情况:

(一)基本情况

                      《租赁标的明细表》

项目编号

房屋地址

出租面积(㎡)

年评估价值(元)

租期(年)

年租金(元)

竞买  保证金(元)

挂牌底价

(元)

竞价 阶梯(元)

名称

地址

1

原黎明乡中学

集贤镇黎明乡

1052.4

*开通会员可解锁*

1

*开通会员可解锁*

1700

*开通会员可解锁*

200

(二)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1、标的权益方:集贤县国有资产运营服务中心

2.交易行为批准方:此次原黎明中学出租经集贤县财政局批准,已经财政局备案。

3.资产评估情况:经黑龙江安泰鸿成房地产估价咨询有限公司出具的《房地产估价报告》(黑安泰鸿成房地估字〔2026〕第0002号),以*开通会员可解锁*为评估基准日。

4、交易方式:网络竞价。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除法律另有规定外,均可报名,不接受联合体。 2、企业法人报名需上传营业执照或者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以及按规定应当提供的其他材料(如委托办理需提供委托书及受委托人)。 3、自然人报名需要上传身份证。

三、交易须知

(一)意向竞买人须在标的公告期内,登录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s://ggzyjyw.hlj.gov.cn/),进行注册报名(报名时间为*开通会员可解锁*9时至*开通会员可解锁*17时)并按照操作要求完善注册信息和诚信信息,提交后等待验证通过。

(二)验证通过后,意向竞买人须在标的公告期内,到“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s://ggzyjyw.hlj.gov.cn/)服务指南中下载 《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产权交易竞买人操作视频》、《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产权交易竞买人》、《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产权交易竞价系统》,自行学习标的报名和竞买保证金缴纳等相关事宜。

(三)意向竞买人登陆“黑龙江省公共资源统一认证平台”,选择“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点击“权益交易”,选择交易标的,进行在线报名、缴纳竞买保证金并按照报价规则在线出价。

四、项目时间安排

1、标的公告时间:*开通会员可解锁*9时至5月4日

17时。

2、标的自由竞价时间:*开通会员可解锁*9时至*开通会员可解锁*16时。

3、询问期时长:30分钟。

4、标的延时竞价时间:*开通会员可解锁*16时30分。

5、意向竞买人可于*开通会员可解锁*17时(报名截止时间)前通过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提交《竞买申请书》——选择“缴纳保证金银行”——点击“生成子账号”。

意向竞买人应在*开通会员可解锁*17时前将竞买保证金足额以本人(公司)名下银行卡(账户),通过转账的方式交纳至系统生成的虚拟子账号。竞买保证金缴纳成功后,平台自动生成《资格确认书》,即可在系统中“我的项目”里选择标的进行报价。

五、报价规则

1.意向竞买人须在系统中认真阅读《电子竞价风险告知及接受确认书》,选择同意后方可在线报价。

2.本次挂牌以价高者得为原则确定竞得人。

3.本次挂牌以加价方式进行报价,每次加价幅度不得小于竞价阶梯。

4.意向竞买人报价一经报出,不得撤回。

5.有两个或两个以上意向竞买人报价相同的,确认先提交报价者为该挂牌价格的出价人。

6.在自由竞价期间,如有价格变动,意向竞买人可多次报价。

7.自由竞价环节结束后,立即进入延时竞价环节。如有两个(含两个)以上的意向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的,可在延时竞价倒计时开始后,继续出价。

具体规则如下:一个报价周期为300秒倒计时循环。若一个周期内价格发生变动,则倒计时重新计算,直到某个周期,无人响应报价,则上一周期最高出价者即为竞得人。

六、成交结果签订及保证金退还

(一)竞得人必须在公示结束后三个工作日内到集贤县国有资产运营服务中心签署《成交结果确认书》。

(二)转让成交价即为该标的总价款,未竞得人的竞买保证金在竞买结束后由集贤县国有资产运营服务中心申请,由平台审核退回;竞得人可选择保证金转成交价款或一次性缴纳成交价款,如一次性缴纳成交价款,须在合同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按合同约定价款一次性支付到集贤县国有资产运营服务中心指定账户后,竞买保证金由集贤县国有资产运营服务中心申请,平台审核后以不计息方式退回。

七、其它需要公告内容

(一)原黎明乡中学房屋建筑面积1052.4平方米,学校院内有约1公顷的土地,实际以房屋现状出租,经营业态不限。

(二)租期一年,承租方承担租赁期间的维修、水、电、网费等经营过程中产生的费用,承租方需保证安全用电、安全防火。

(三)申请人需认真了解挂牌标的现状及瑕疵,并到相关部门核查档案及欠费情况。

   (四)租赁期间,如人防、公安、消防等政府行政部门对租赁标的检查及其他要求,承租方应当按要求认真履行并达到相关标准,涉及的费用等均由承租人承担。

八、注意事项

(一)意向竞买方须认真了解转让标的现状及瑕疵,并到相关部门核查档案及相关情况,报名申请一经受理确认后,即视为意向竞买方对标的现状及瑕疵无异议并全部接受,并对有关承诺承担法律责任。如未了解转让标的现状(包括瑕疵),由此可能造成的一切不良后果和经济损失自行承担。

(二)确定竞得方后,竞得方需在约定时间、地点签署《成交结果确认书》。委托他人代签的(自然人不能委托他人),应提交法定代表人亲笔签名并盖章的授权委托书。《成交结果确认书》对权益方和竞得方具有法律效力,权益方改变成交结果或竞得方放弃竞得标的的,应承担法律责任。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权益方可终止标的的转让活动,并通知竞买方:

1.意向竞买方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利益或他人合法权益的;

2.标的公告有重大错误,权益方请示行为批准部门批准后;

3.因政府、权益方有特殊需求,经请示行为批准部门批准后;

4.应当依法终止转让活动的其他情形。

(四)竞买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视为违约,权益方可取消其竞买资格,竞买保证金作为违约金不予退还:

1.竞买人逾期签订《成交结果确认书》;

2.在被明确为竞的人后,无正当理由不签署或未按约定时限与出售方签署《交易合同》及未按约定时限支付交易价款;

3.采取作弊、欺诈、强迫等有违公平的手段参与竞价;

4.本公告及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违约违规行为;

(五)资产权益方负责资产交接(成交)前的保管工作。

(六)集贤县国有资产运营服务中心对本公告有解释权。

九、联系人与联系方式

(一)意向竞买人对挂牌发包标的有疑问或现场勘查标的物的,须在提交竞买申请前以书面或者口头方式向权益方预约咨询。

联系人:集贤县国有资产运营服务中心

联系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标的物查看地点:集贤镇黎明乡

(二)双鸭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联系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三)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咨询电话:

客服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保证金业务咨询:*开通会员可解锁*、87220753

本公告中的信息均由权益方提供,公告全部内容经权益方审核确认。资产权益方承诺对公告内容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承担责任,若实际情况与公告不符或故意隐瞒重大应披露事项,由此产生的法律问题及相关责任由资产权益方承担。

集贤县国有资产运营服务中心

*开通会员可解锁*

附件: 集贤县原黎明乡中学出租公告(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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