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穆棱市历史遗留矿山生态环境治理项目
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TCL-ZB-266039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穆棱市历史遗留矿山生态环境治理项目经穆棱市发展和改革局以《关于穆棱市历史遗留矿山生态环境治理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穆发改复[2025]28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穆棱市自然资源局,建设资金来自地方政府一般债券,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穆棱市自然资源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全过程工程咨询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穆棱市历史遗留矿山生态环境治理项目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
2.2建设地点:穆棱市
2.3建设规模:工程内容包括:地貌重塑、土壤重构、植被重建、配套工程、监测与管护等工程。共治理历史遗留矿山图斑82个,治理面积220.4538公顷
2.4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全过程咨询工作完成。
2.5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国家、行业及地方标准以及相关专业规范的合格标准。
2.6招标范围:项目全过程管理:全过程工程项目管理、工程勘测设计、工程监理、造价咨询、工程竣(交)工阶段配合服务及其他专项服务等内容。具体包括:
2.6.1全过程工程项目管理:完成本项目报批报建、项目设计管理、造价管理、监理管理、组织协调管理、招标采购管理、质量管理、进度管理、投资管理、合同管理、信息管理、安全管理、环境管理、风险管理、现场管理、验收管理、结算、决算及移交管理,组织相关的专题及报告编制(包括但不限于初步设计审批、施工图审查、节能评估、各项风险评估报告等项目所需的各类报告的编制及审查)、组织协调所有方面进行全面控制和管理。工程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督促管理;协调管理各参建部门推进项目建设;
2.6.2工程勘测:完成本项目初步工程地质勘察、工程测量等与工程勘察相关咨询服务;
2.6.3工程设计:本项目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及施工图设计等。全过程设计完成满足符合各阶段项目技术要求的所有设计工作及预算编制等内容,施工时驻派设计代表、协助建设单位迎接相关检查及阶段验收等工作;
2.6.4工程监理:完成本项目所有的施工、竣工验收至管护期结束包含的全部监理工作;
2.6.5造价咨询:工程计量支付结算审核、工程变更及签证计价、工程索赔处理、投资偏差调整及与本工程造价相关的咨询服务;
2.6.6工程竣(交)工阶段配合服务:工程验收配合、完成决算编制及配合审计、标识设定、工程复核。
2.6.7其他专项服务:土地清查、环境评价报告编制、水土保持方案编制及监测、施工图审查、土壤检测等项目所需的其他专项服务。
2.7标段划分:共计1个标段。
2.8本项目最高投标限价:1389.95万元。
| 序号 |
费用名称 |
最高限价(万元) |
| 1 |
项目勘测 |
155.60 |
| 2 |
项目设计与预算编制 |
147.95 |
| 3 |
土地清查 |
47.50 |
| 4 |
环境评价(生态调查、现状监测、报告编制) |
150.00 |
| 5 |
水土保持(方案编制、监测、评估报告编制) |
120.00 |
| 6 |
工程监理 |
150.25 |
| 7 |
全过程项目管理 |
199.50 |
| 8 |
工程复核 |
52.25 |
| 9 |
工程验收 |
83.60 |
| 10 |
决算编制与审计 |
66.50 |
| 11 |
标识设定 |
7.60 |
| 12 |
造价咨询服务 |
109.20 |
| 13 |
施工图审查 |
10 |
| 14 |
土壤监测费 |
90.00 |
| 15 |
合计 |
1389.95 |
| 注:投标总价及各分项报价均不得超过招标控制价,否则按否决投标处理 |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技术方面具有相应的服务能力,同时具备以下能力:
3.1.1全过程工程项目管理资质要求:在全国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备案登记且备案专业包含生态建设和环境工程全过程工程咨询;
3.1.2工程勘测设计资质要求(具备①或②资质):
①具备自然资源主管部门颁发的地质灾害防治单位资质证书,资质类别包含地质灾害评估和治理工程勘查设计,资质等级为甲级
②同时具备以下资质:
a.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或工程测量)乙级及以上资质。
b.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资质或环境工程设计专项(污染修复工程)设计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水利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水利行业(水土保持)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3.1.3工程监理资质要求(具备①或②资质):
①具备自然资源主管部门颁发的地质灾害防治单位资质证书,资质类别包含地质灾害治理工程监理资质,资质等级为甲级
②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监理综合甲级资质或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水利水电工程专业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或水利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水利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或水利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水利工程施工水土保持工程施工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或水利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水利工程建设环境保护监理资质。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3.2.1同一专业工程由多个联合体成员共同承担时,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
3.2.2联合体各方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或参加其他联合体投标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2.3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在联合体协议中应明确联合体各成员的职责分工。
3.2.4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成员(包含联合体牵头人)不得超过四家。
3.3投标人拟派人员的资格要求:
3.3.1项目总负责人:具备资源与环境类或土木水利类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证书。
注:投标人拟派项目总负责人在具备相关资格条件的情况下可兼任一位专业负责人。
3.3.2项目管理负责人:具备资源与环境类或土木水利类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证书;
3.3.3勘测设计负责人:具备资源与环境类或土木水利类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证书;
3.3.4总监理工程师:具备资源与环境类或土木水利类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证书或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利部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或具有中国水利工程协会颁发的全国水利工程建设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或具备水利水电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
3.3.5造价咨询负责人:具备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执业证书;
3.3.6其他人员:本次招标不对项目管理及造价咨询人员数量及构成做严格规定,但投标人必须根据本工程特点投标人自行配备各专业项目管理机构其他人员,提供承诺,加盖公章。
3.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将被否决。
3.5信誉要求:
3.5.1投标人(包括联合体成员)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总负责人、各专业负责人及总监理工程师没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提供承诺。
3.5.2投标人(包括联合体成员)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总负责人、各专业负责人及总监理工程师在近三年内没有行贿犯罪记录,提供承诺。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s://ggzyjyw.hlj.gov.cn/)进行用户注册、办理数字证书,使用数字证书登录“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选择相应项目,明确所投标段,在线支付下载招标文件等资料。下载时间为2026年4月30日00时00分至2026年5月11日00时00分(北京时间)。具体事宜详见“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的《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2.0版)上线试运行公告》和《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工作台-投标人操作手册》。
4.2未按“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的流程要求完成全部操作的,自行承担相应责任。
4.3投标人需在发售截止时间内至少下载一次招标文件,下载一次后可不受时间限制进行下载招标文件或答疑文件,否则导致的无法下载招标文件或答疑文件,后果自负。
4.4若投标人为联合体投标人,仅需联合体牵头人按照上述4.1-4.3要求获取招标文件。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电子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开通会员可解锁*9时0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逾期递交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5.3若投标人为联合体投标人,仅需联合体牵头人按照招标文件要求递交投标文件。
6. 踏勘现场和答疑安排
6.1招标人不统一组织踏勘现场。
6.2投标人提问、质疑以及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澄清均通过网上进行。
7.开、评标方式
开标时间为*开通会员可解锁*9时00分。该项目为线上开标,各投标人无需在现场开标,投标人安装好数字证书驱动程序,提前登录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交易平台远程开标,在远程开标页面,按照《服务指南》中开标操作手册完成开标程序,开标期间投标人须使用CA锁进行线上解密。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jyw.hlj.gov.cn/)发布。
9.联系方式
监督部门:中共穆棱市自然资源局党组
招 标 人:穆棱市自然资源局
地 址:穆棱市长征路20号
联 系 人:高先生
电 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招标代理机构:黑龙江省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南岗区汉水路180号
项目负责人:徐国良
联 系 人:王庆、陈飞
电 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电子邮件:hljszb6_wq@163.com
开户银行:兴业银行哈尔滨分行营业部
账 号:562*开通会员可解锁*528
电子保函方式:
投标人登录后在招标公告中选择要投标的项目,点击投标准备,填写相关信息进行确认投标。然后在我的项目中选择相应的项目选择项目流程,选择办理电子保函按钮根据提示进行电子保函办理,并以系统查询到的电子保函作为保证金鉴收的依据。
现金方式:
投标人在交易平台中选择以现金方式提交交易保证金。在线自行选择提交保证金的银行,获取参与本次投标的随机子账户,在招标文件规定的保证金提交截止时间之前,以电汇方式将保证金足额汇入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对接的银行中(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
投标保证金的退还:
中标公示结束后,如未收到投标人或行政主管部门关于项目存在投诉的书面通知,由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在交易平台点击保证金退回申请。如收到书面通知,应当暂停投标保证金退还。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应于5日内将合同的主要内容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登记,并及时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保证金缴纳及退还时发生的跨行手续费,由投标人承担。具体操作详见“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保函-操作手册、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工作台-投标人操作手册及设投标人操作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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