鸡西市鸡冠区中北城市区域排水设施建设工程三期
招标
发布时间:
2026-06-17
发布于
黑龙江鸡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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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

鸡西市鸡冠区中北城市区域排水设施建设工程三期施工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鸡西市鸡冠区中北城市区域排水设施建设工程三期 已由鸡西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关于黑龙江省鸡西市鸡冠区中北城市区域排水设施建设工程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鸡发改投资〔2024〕40号 批准建设,招标人为 鸡西市市政设施维护中心 ,建设资金来自 一般债券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 一般债券资金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鸡西市鸡冠区中北城市区域排水设施建设工程三期

2.2建设地点: 鸡西市鸡冠区

2.3工程规模: (1)新建排水管道4021.22米,管径DN300~DN1000;(2)道路维护沥青路面总量49335.58平方米及周边人行道翻修。(3)新建雨水泵站2座,新华泵站0.55 m3/s、兴国东路一体化泵站1 m3/s

2.4计划工期:计划开工日期: 2026 07 15 日,计划竣工日期: 2026 09 30 日,总工期: 78 日历天。

2.5招标范围: 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包含的全部内容

2.6质量要求: 符合现行工程质量验收标准以及相关专业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2.7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2.8最高投标限价: 17,636,747.95

3.投标人资格主要要求(详见投标须知)

3.1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

3.2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若投标人按照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建市〔2020〕94号)文 件内容已更换资质,则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乙级及以上资质)。

3.3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4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符合省级住建部门有关施工现场管理人员配备规定,且未在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交易平台处于人员锁定状态(以投标截止日当日的状态为准)。并提供投标单位为其连续缴纳的近3个月(*开通会员可解锁*-*开通会员可解锁*)基本养老保险的有效证明材料,(建办市函〔2019〕92号文件中的“六类人员”除外,须提供证明材料),以证明其为本单位合法在职在岗人员。

3.4.1拟派施工现场管理人员配备标准:满足《黑龙江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现场 人员实名制管理办法》(黑建规〔2026〕3号)文件规定,以不低于上述文件规定的标准数量配备项目管理机构人员,同时承诺可以根据项目实际需要增加岗位及人员,同一岗位人员配备超过2人及以上的,应明确该岗位的主要负责人。

注:项目参与方需使用黑龙江省施工现场信息化管理平台,落实相关要求,因施工单位未使用平台受到的罚款、降低信用等级、拉黑等处罚由施工单位承担全部责任。

3.5信誉要求

(1)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在近三年内没有行贿犯罪记录:(本条“行贿犯罪记录”是指存在行贿行为并被判有行贿罪的记录,时间从投标截止日起算前三年(*开通会员可解锁**开通会员可解锁*),以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s://wenshu.court.gov.cn)网站公布的判决结果以截图为准。)

(2)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获取招标文件之日至投标截止之日前期间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公布的结果截图为准。)

(3)投标人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的期限内,未处于工程建设领域信用体系黑名单管理期间,近三年无建设市场主体不良行为记录(含围标串标、质量安全事故等)。(须提供承诺)

3.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7投标人用于本项目的资质未处于“资质异常状态”。以投标截止日黑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http://111.42.127.146:8095/hibsmp/indexController/findIndex)“资质动态核查”专栏上查询的结果为准。

3.8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9本次招标要求各投标人企业财务状况良好,企业财产没有处于被接管、全部资金被冻结以及破产状态。如企业财产处于被接管、全部资金被冻结以及破产状态,其投标将被否决或取消中标资格。(需提供近三年财务审计报告)

3.10资格审查方式

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内容等详见招标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3.11投标人需提供以下承诺书

3.11.1投标人必须承诺本工程项目管理机构人员配备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人员信息真实准确,投标文件中项目管理机构人员信息现阶段没有担任任何在施建设工程项目。如中标,项目管理机构人员将按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要求(如有)接受招投标监管系统锁定管理。

3.11.2投标人必须承诺项目经理现阶段没有任何在施建设工程项目。

3.11.3投标人必须承诺本工程创建安全质量标准化工地。

3.11.4投标人必须承诺严格实施工程质量通病防治措施。

3.11.5投标人必须承诺企业严格按照《黑龙江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现场人员实名制管理办法》的通知(黑建规(2026)3号)文件要求,对项目管理人员及施工现场建筑工人进行实名制管理。

3.11.6投标人必须承诺无拖欠农民工工资承诺

3.11.7为本项目提供初步设计单位、技术咨询单位、监理单位或以上单位的附属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将被否决。

3.11.8投标人应承诺如中标后,有效减少工程建设过程建筑垃圾产生和排放,积极践行建筑垃圾减量化行动。

缺少任何一项将按无效标处理。以上承诺书格式自拟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登录“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jyw.hlj.gov.cn)”点击首页“交易平台”的“会员端”,使用CA锁登录后免费下载本项目招标文件。下载时间为 2026 06 17 23 00 分至 2026 06 25 23 00 (北京时间,下同),逾期将不可下载,未下载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将无法参与本项目投标。

4.2首次参与投标者,需按交易平台的要求进行用户注册、办理数字证书、安装相关驱动等,有关手续请查看“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首页“服务指南”中相关文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6 07 08 09 00分,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逾期递交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开标方式

6.1本项目为线上开标,投标人无需到达开标现场,投标人自行安装数字证书驱动程序,提前登录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交易平台,在招标文件规定的开标时间,进行远程解密、开标。

6.2开标时间: 2026 07 08 09 00 分。

6.3开标地点: 鸡西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黑龙江省鸡西市鸡冠区康新路92号)

7. 踏勘现场和答疑安排

7.1 招标人不组织踏勘现场。

7.2投标人提问、质疑以及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澄清均通过“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jyw.hlj.gov.cn/)进行。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 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 http://ggzyjyw.hlj.gov.cn) 上发布。

9.其他

9.1本项目采用评定分离法,具体评标、定标规则详见招标文件。

9.2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有异议的,可以在获取招标文件期间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异议由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受理。

9.3按照鸡西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开展房建市政工程项目招投标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要求,倡导鼓励广大党员干部、企业和群众依法行使监督权、检举控告权,客观真实反映工程项目招投标领域突出问题。(详见http://www.jixi.gov.cn/jixi/c100403/202408/c06_303678.shtml)

9.4按照常态化扫黑除恶斗争要求,招投标活动中各利害关系人和人民群众发现有强揽工程、恶意竞标、房建市政工程领域“六霸”等涉黑涉恶问题线索的,请及时进行举报。举报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9.有关单位联系方式

招标人:鸡西市市政设施维护中心

地 址:鸡西市鸡冠区中心大街七号

联系人:于立丽

联系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招标代理机构:黑龙江省广建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鸡西市鸡冠区京宏名苑东门22号门市

联系人:许颖

电 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代理项目负责人:曹炳森

电 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招标投标行政监督单位:鸡西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 址:鸡西市鸡冠区中心大街228号

电 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日 期: 2026 06 17

*投标保证金

电子保函方式:

投标人登录后在招标公告中选择要投标的项目,点击投标准备,填写相关信息进行确认投标。然后在我的项目中选择相应的项目选择项目流程,选择办理电子保函按钮根据提示进行电子保函办理,并以系统查询到的电子保函作为保证金鉴收的依据。

现金方式:

投标人在交易平台中选择以现金方式提交交易保证金。在线自行选择提交保证金的银行,获取参与本次投标的随机子账户,在招标文件规定的保证金提交截止时间之前,以电汇方式将保证金足额汇入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对接的银行中(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

投标保证金的退还:

中标公示结束后,如未收到投标人或行政主管部门关于项目存在投诉的书面通知,由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在交易平台点击保证金退回申请。如收到书面通知,应当暂停投标保证金退还。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应于5日内将合同的主要内容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登记,并及时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保证金缴纳及退还时发生的跨行手续费,由投标人承担。具体操作详见“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保函-操作手册、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工作台-投标人操作手册及设投标人操作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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