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寿县河道水毁工程勘测、设计施工图设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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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26-04-14
发布于
黑龙江哈尔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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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寿县河道水毁工程勘测、设计施工图设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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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寿县河道水毁工程勘测、设计施工图设计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SL0109G26*开通会员可解锁*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已由上级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延寿县河湖工程建设管理处,资金来源: 国家资金。招标投标行政监督单位为延寿县水务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勘测、设计施工图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延寿县河道水毁工程勘测、设计施工图设计 2.2建设地点:延寿县青川乡、延河镇、寿山乡、六团镇和安山乡 2.3建设规模:本次设计的延寿县河道水毁工程项目,分布在延寿县5个乡镇,水毁修复长度23.85km。 2.4 服务周期: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内提交成果文件(独立成册)及本项目全部施工过程所涉及的勘察设计工作,并配合招标人完成竣工验收等工作; 2.5招标范围:包括工程勘测、初步设计(报告、概算、设计图)、施工图、预算书、工程量清单,施工时派驻设计代表、协助建设单位迎接相关检查及各阶段验收等工作。 2.6质量标准:质量达到国家及行业现行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2.7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1个标段。 2.8招标控制价:相应批复勘测设计费的100%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条件: 本次招标要求潜在投标人须具备工程设计水利行业(河道整治)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同时具备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勘察专业类(工程测量)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的能力。 3.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需具备水利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含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须提供近3个月(*开通会员可解锁*-*开通会员可解锁*)的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证明(住建部建办市函〔2019〕92号文规定的6种类型除外) 3.3信誉要求: (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被司法机关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 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 ”查询结果为准),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自行查询,如有上述违法违规记录的,投标无效; (2)近三年内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均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以“ 中国裁判文书网 ”查询结果为准),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自行查询,如有上述违法违规记录的,投标无效; (3)投标人未被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以“信用中国 ”查询结果为准),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自行查询,如有上述违法违规记录的, 投标无效;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内容等详见招标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潜在投标人应先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 ”进行用户注册、办理数字证书,使用数字证书登录“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 ”上的“交易平台 ”,下载招标文件。下载时间为*开通会员可解锁*00时00分至*开通会员可解锁*00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有关手续请查看“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 ” 中的《关于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用户注册及办理数字证书的说明》; 4.2有关手续请查看“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 ”中的《服务指南》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投标文件制作操作手册、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投标人操作视频、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会员注册入库操作视频。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同开标时间,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 ”上的“交易平台 ”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逾期递交的投标文件, 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踏勘现场和答疑安排 6.1招标人不统一组织踏勘现场。 6.2投标人提问、质疑以及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澄清均通过网上进行。 7.开标方式

7.1该项目为线上开标,投标人无需到达开标现场(各投标人开标时间起在单位远 程解密即可)。

7.2开标时间为*开通会员可解锁*07 日09时30分,开标地点:哈尔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 心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标投标行政监督与受理投诉单位:延寿县水务局 招 标 人:延寿县河湖工程建设管理处 地 址:延寿县西公安街 65-1号 联 系 人:姚先生 联系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招标代理机构:黑龙江省亿翔基业全过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南岗区清明三道街附7号桥北小区东区9号楼二层 联 系 人:杜先生 电 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电子邮箱:yxjyqgc@163.com

*投标保证金

电子保函方式:

投标人登录后在招标公告中选择要投标的项目,点击投标准备,填写相关信息进行确认投标。然后在我的项目中选择相应的项目选择项目流程,选择办理电子保函按钮根据提示进行电子保函办理,并以系统查询到的电子保函作为保证金鉴收的依据。

现金方式:

投标人在交易平台中选择以现金方式提交交易保证金。在线自行选择提交保证金的银行,获取参与本次投标的随机子账户,在招标文件规定的保证金提交截止时间之前,以电汇方式将保证金足额汇入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对接的银行中(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

投标保证金的退还:

中标公示结束后,如未收到投标人或行政主管部门关于项目存在投诉的书面通知,由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在交易平台点击保证金退回申请。如收到书面通知,应当暂停投标保证金退还。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应于5日内将合同的主要内容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登记,并及时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保证金缴纳及退还时发生的跨行手续费,由投标人承担。具体操作详见“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保函-操作手册、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工作台-投标人操作手册及设投标人操作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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