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道密山至鸡西公路朝阳至鸡冠产业园段改扩建工程施工监理JL1
招标
发布时间:
2026-04-30
发布于
黑龙江鸡西
收藏
公告内容
项目编号
立即查看
项目预算
立即查看
采购单位
立即查看
供应商
立即查看
采购代理
立即查看
公告详情
您当前为:【游客状态】,公告详情仅对登录用户开放,
登录/注册
后查看完整商机。全国免费咨询热线:400-888-7022

省道密山至鸡西公路朝阳至鸡冠产业园段改扩建工程施工监理JL1

【字体: 大 中 小】

来源:

日期:*开通会员可解锁*

浏览 次

打印本页 关闭本页

区块链已存证

存证时间:

存证哈希值:

区块高度:

省道密山至鸡西公路朝阳至鸡冠产业园段改扩建工程施工监理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TCL-ZB-266032

1. 招标条件

省道密山至鸡西公路朝阳至鸡冠产业园段改扩建工程初步设计已由黑龙江省交通运输厅以关于《省道密山至鸡西公路朝阳至鸡冠产业园段改扩建工程初步设计的批复》( 黑交发[2026]77号)文件批复,项目业主为鸡西市交通运输局,建设资金来自国家投资和政府一般债券,招标人为鸡西市交通运输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工程施工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规模:

自起点位于省道密鸡公路K86+861处,即鸡西市鸡冠区朝阳四队东侧。路线自鸡冠区南侧自东向西绕越城区开辟新线,途经朝阳村西北、方家沟屯南侧,上跨恒山铁路后穿越鸡西工业园区,终点止于国道丹阿公路与鸡西南环路交叉口,路线全长10.108公里。

全线采用沥青路面,设置大桥126.34米/1座,中桥64.92米/1座,涵洞18道,分离立交桥432.68米/2座(含涉铁部分),通道桥34.02米/1座,通道涵4道,与等级公路平面交叉2处,服务养护工区1处。

2.2 建设地点:黑龙江省鸡西市。

2.3 监理服务期:施工阶段监理期 2026 年 6 月 10 日-2028 年 6 月 10 日,共 730 日历天,缺陷责任期24 个月(自交工验收之日起),实际工期及服务期以施工许可时间及签订合同为准。

2.4 质量要求:监理服务质量满足《公路工程施工监理规范》(JTG G10-2016), 工程质量符合《公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JTG F80∕1-2017),竣(交)工验收依据交公路发〔2010〕65 号规定,标段交工验收质量评定合格,竣工验收质量评定优良。

2.5 安全目标:在项目建设过程中杜绝重大安全责任事故,避免发生较大安全责任事故,控制一般安全责任事故,各类生产安全责任事故死亡人数为零。

2.6 本项目施工监理招标设置一级监理机构(不包含中心试验室及监理组试验室),共划分为 1 个标段,标段主要工作内容见下表:

标段

名称

主要工作内容

里程数

(km)

最高投标限价

(元)

建设地点

JL1

省道密山至鸡西公

路朝阳至鸡冠产业

园段改扩建工程施

工监理

路基、路面、桥涵、交通安

全设施、机电等工程的施工

准备期、施工期、验收与缺

陷责任期以及施工安全、环

保的监理服务。

10.108

最高投标限价将于投标截止日15日前通过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补遗书公布,投标人应注意及时浏览网上发出的补遗。

黑龙江省鸡西市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国内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3.2 资质要求(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乙级及以上监理资质证书和公路机电工程 专项

监理资质证书。投标人应进入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监督管理系统(http://hwdms.mot.gov.cn/) ”中的公路工程施工监理资质企业名录,且投标人名称和资质与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

3.3 业绩要求(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JL1 标段

近五年内(2021年 4 月 1 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止, 以实际交工日期为准)投标人完成过下列公路工程施工监理工作,交工验收达到合格标准,且同时满足:

1. 累计独立完成不少于 20 公里的二级及以上公路沥青混凝土路面工程的施工监理工作。

2. 至少独立完成 1 个长度不少于 10 公里二级及以上公路沥青混凝土路面工程的施工监理工作。

3. 至少独立完成过 1 座总长度大于等于 100 米或单孔跨径长度大于等于 40 米桥梁的施工监理工作。

注:(1)业绩要求中的公路工程是指新建、改扩建。(2)如单个业绩能同时满足上述 1 、2 、3 条件要求的,则该业绩可分别予以认定。(3)业绩要求在交通运输部网站“全国公路建设市场监督管理系统 ”或省级“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 ”中能够查询,如果查询不到该业绩的信息或查询的信息与投标人提供的信息不一致,业绩审查时将不予认定。(4) 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业绩累计完成为联合体各成员业绩之和。

3.4 总监理工程师要求(同时具备以下要求):

1 人,总监理工程师具有交通运输部颁发的公路工程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持有安全、环保培训证书(如在 2011 年 1 月 1 日后取得的监理工程师资格,可不附安全、环保培训证书),或交通运输部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颁发并经注册登记的《监理工程师职业资格证书》(交通运输工程),且已在投标人处进行岗位登记,具有公路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

注:公路工程相关专业:公路、道路、桥梁、道桥、土建、土木、交通等专业。

3.5 信誉最低要求

(1) 不接受黑龙江省交通运输厅 2024 年度公路施工监理单位信用评价或交通运输部 2024 年度公路建设市场公路监理企业全国综合信用评价被认定为 D 级的投标人(包括联合体成员)提出投标申请。

(2) 投标人(包括联合体成员)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以投标人提供的承诺为准)。

(3) 投标人(包括联合体成员)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或“信用中国(黑龙江) ”网站(http://www.hljcredit.gov.cn/)中投标人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以投标人提供的承诺为准)。

(4) 近三年内(2023 年 4 月 1 日至投标截止日)投标人(包括联合体成员)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总监无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以投标人提供的承诺为准)。

注:2024 年度在交通运输部或 2024 年度在黑龙江省交通运输厅均无公路监理企业信用评价结果的,若无不良信用记录,按 A 级对待。

3.6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

3.6.1 同一专业工程由多个联合体成员共同承担时,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

3.6.2 联合体各方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或参加其他联合体投标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6.3 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在联合体协议中应明确联合体各成员的职责分工。

3.6.4 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JL1 标段联合体成员(包含联合体牵头人)不得超过两家。

3.7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

3.8 评标采用综合评估法。投标文件采用双信封形式包封,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s://ggzyjyw.hlj.gov.cn/)进行用户注册、办理数字证书,使用数字证书登录“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 ”,选择相应项目,明确所投标段,在线支付下载招标文件等资料。下载时间为 2026 年4月30日20时00分至*开通会员可解锁*20时00分(北京时间)。具体事宜详见“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 ”的《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2.0 版)上线试运行公告》和《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工作台-投标人操作手册》。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人仅需联合体牵头人获取招标文件。

4.2 未按“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 ”的流程要求完成全部操作的, 自行承担相应责任。

4.3 投标人需在发售截止时间内至少下载一次招标文件,下载一次后可不受时间限制进行下载招标文件或答疑文件,否则导致的无法下载招标文件或答疑文件,后果自负。

5. 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 招标人不统一组织工程现场踏勘, 由潜在投标人自行前往踏勘。招标人不召开投标预备会。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澄清、补遗均通过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进行。

5.2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 2026 年5月26日 9 时 00 分,投标人应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前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 电子投标文件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分别上传至“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上的“交易平台”进行网上投标。逾期递交的电子投标文件,系统不予接收,其投标将被否决;只递交电子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 的或只递交电子投标文件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 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人仅需联合体牵头人办理投标相关事宜。

5.3 重要说明:投标人在交易平台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 中,切勿出现有关报价内容, 由于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投标报价在平台泄露,投标人自行承担责任。如需填报价请用文字“报价见第二个信封 ”或符号“/ ”代替。

5.4 该项目为线上开标,各投标人无需在现场开标,在开标时间前,安装好数字证书驱动程序,提前登录交易平台,在远程开标页面,按照《服务指南》 中开标操作手册完成开标程序,开标期间投标人须使用 CA 锁进行线上解密。

5.5 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开标时间为 2026 年5月26日 9 时 00 分,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开标时间以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审结束后在交易平台上通知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开标时间为准。请各投标人在开评标阶段持续关注交易平台开标页面,如因投标人原因导致未能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相应电子投标文件的解密等操作,其投标将被否决。

6. 踏勘现场和答疑安排

招标人不统一组织踏勘现场,由潜在投标人自行前往踏勘,费用自理。

投标人提问、质疑以及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澄清均通过网上进行。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s://ggzyjyw.hlj.gov.cn/)、黑龙江省交通运输厅(http://www.hljjt.gov.cn)上发布。

8. 中标候选人公示

评标结果同时在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s://ggzyjyw.hlj.gov.cn/)、黑龙江省交通运输厅(ht tp://www.hljjt.gov.cn)上进行公示,并公示以下内容:

8.1 中标候选人排序、名称、投标报价、质量标准、安全目标及监理服务期限;

8.2 中标候选人在投标文件中承诺的总监理工程师姓名、个人业绩、相关证书编号;

8.3 中标候选人在投标文件中填报的项目业绩;

8.4 被否决投标的投标人名称、否决依据和原因;

8.5 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投标人在投标过程中存在弄虚作假、与招标人或者其他投标人串通投标、 以行贿谋取中标、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以及进行恶意投诉等投标不良行为的,除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罚外,招标人有权申请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扣减其年度信用评价分数或者降低年度信用评价等级。

9. 联系方式

招标投标监督单位:鸡西市交通运输局机关纪律检查委员会

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招标人:鸡西市交通运输局

地址:鸡西市鸡冠区兴国中路 257 号

联系人:贾先生

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招标代理机构:黑龙江省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南岗区汉水路 180 号

项目负责人:徐国良

联系人:陈飞、徐国良

联系方式:*开通会员可解锁*

邮箱:hljszb1_cf@163.com

10. 您议渠道

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有异议的,应当在获取招标文件期间向招标人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 3 日内作出答复。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捏造事实、伪造材料进行异议和恶意缠诉的,将严格按照国家及省市有关规定严肃处理,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异议需通过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相关模块提交,具体操作方式见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投标人操作手册 ”,并电话告知招标代理机构,招标代理机构联系方式:*开通会员可解锁*.

附录 1 资格审查条件(资质最低要求)

监理企业资质等级要求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国内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并同时具备以下要求:

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乙级及以上监理资质证书和公路机电工程 专项监理资质证书。投标人应进入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监督管理系统(http://hwdm s.mot.gov.cn/) ”中的公路工程施工监理资质企业名录,且投标人名称和资质与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

注:1.投标人如不满足上述资格审查条件,将被认为审查不合格。

附录 2 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

业绩要求

JL1 标段

近五年内(2021年 4 月 1 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止, 以实际交工日期为准)投标人完成过下列公路工程施工监理工作,交工验收达到合格标准,且同时满足:

1.累计独立完成不少于 20 公里的二级及以上公路沥青混凝土路面工程的施工监理工作。

2.至少独立完成 1 个长度不少于 10 公里二级及以上公路沥青混凝土路面工程的施工监理工作。

3.至少独立完成过 1 座总长度大于等于 100 米或单孔跨径长度大于等于 40 米桥梁的施工监理工作。

注:(1)业绩要求中的公路工程是指新建、改扩建。

(2)如单个业绩能同时满足上述 1、2、3 条件要求的,则该业绩可分别予以认定。

(3)业绩要求在交通运输部网站“全国公路建设市场监督管理系统 ”或省级“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 ”中能够查询,如果查询不到该业绩的信息或查询的信息与投标人提供的信息不一致,业绩审查时将不予认定。

(4)业绩按照投标人须知正文 3.5 要求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5) 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业绩累计完成为联合体各成员业绩之和

附录 3 资格审查条件(信誉最低要求)

信誉要求

(1)不接受黑龙江省交通运输厅 2024 年度公路施工监理单位信用评价或交通运输部 2024 年度公路建设市场公路监理企业全国综合信用评价被认定为 D 级的投标人(包括联合体成员)提出投标申请。

(2)投标人(包括联合体成员)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 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以投标人提供的承诺为准)。

(3)投标人(包括联合体成员)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或“信用中国(黑龙江) ”网站(http://www.hljcredit.gov.cn/) 中投标人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以投标人提供的承诺为准)。

(4)近三年内(2023 年 4 月 1 日至投标截止日)投标人(包括联合体成员)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总监无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以投标人提供的承诺为准)。

注:(1)投标人如不满足上述资格审查条件,将被认为审查不合格。

(2)投标人须对信誉要求第 2、3、4 项按招标文件给定格式做出相关承诺,无需附相关网站查询截图。

(3)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附相关证明材料以证明未在“黑龙江省交通运输厅 2024 年度公路施工监理单位信用评价或交通运输部 2024 年度公路建设市场公路监理企业全国综合信用评价被认定为 D 级信用评价等级 ”。

(4)2024 年度在黑龙江省交通运输厅或 2024 年度交通运输部均无公路监理企业信用评价结果的,若无不良信用记录,按 A 级对待。

附录 4 资格审查条件(总监理工程师最低要求)

人员

数量

资格要求

在岗要求

总监理工程师

1

总监理工程师具有交通运输部颁发的公路工程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持有安全、环保培训证书(如在 2011 年 1 月 1 日后取得的监理工程师资格,可不附安全、环保培训证书),或交通运输部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颁发并经注册登记的

《监理工程师职业资格证书》 (交通运输工程),且已在投标人处进行岗位登记,具有公路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

无在岗项目(指目前未在其他项

目上任职,或虽在其他项目上任

职但本项目中标后能够从该项目

撤离)

注:(1)公路工程相关专业:公路、道路、桥梁、道桥、土建、土木、交通等专业。

(2)如总监理工程师目前仍在其他项目上任职,则投标人应提供承诺,承诺上述人员能够从任职项目上撤离。

(3) 岗位登记须附查询截图。

(4)总监理工程师提供社保机构出具的投标人的 2026 1 月至投标截止日任意连续三个月养老保险缴费证明。

(5)属于建办市函〔2019〕92 号规定的6 类情况可不提供社保证明,需附符合以下 6 类情况的证明文件。

1) 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正式退休和依法提前退休的;

2) 因事业单位改制等原因保留事业单位身份,实际工作单位为所在事业单位下属企业,社会保险由该事业单位缴纳的;

3) 属于大专院校所属勘察设计、工程监理、工程造价单位聘请的本校在职教师或科研人员,社会保险由所在院校缴纳的;

4) 属于军队自主择业人员的;

5) 因企业改制、征地拆迁等买断社会保险的;

6) 有法律法规、国家政策依据的其他情形。

评标办法前附表

条款号

评审因素与评审标准

1

评标方法

综合评分相等时,评标委员会依次按照以下优先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

(1)评标价低的投标人优先;

(2)2024 年度被黑龙江省交通运输厅或 2024 年度交通运输部信用评价等级高的投标人优先;(如省级或部级信用评价不一致, 以信用评价高的为准)

(3)技术建议书得分较高的投标人优先。

(4)监理业绩多的优先。

2. 1. 1

2. 1.3

形式评审与响应性评审标准

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审标准:

(1)投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内容填写,字迹清晰可辨:

a.投标函按招标文件规定填报了项目名称、标段号、补遗书编号(如有)、监理服务期限、工程质量要求及安全目标;

b.投标文件组成齐全完整,内容均按规定填写。

(2)投标文件上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的签字、投标人的单位章盖章齐全,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3)与申请资格预审时比较(如有),投标人发生合并、分立、破产等重大变化的,仍具备资格预审文件规定的相应资格条件且其投标未影响招标公正性:(本项目不适用)

a.投标人应提供相关部门的合法批件及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和资质证书等证件的副本变更记录复印件;

b.投标人仍然满足资格预审文件中规定的资格预审条件最低要求(资质、业绩、人员、信誉等);

c.与所投标段的其他投标人不存在控股、管理关系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况;与招标人也不存在利害关系并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

(4)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提供了投标保证金:

a.投标保证金金额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金额,且投标保证金有效期不少于投标有效期;

b.若投标保证金采用现金或支票形式提交,投标人应在递交投标文件截

止时间之前,将投标保证金由投标人的基本账户转入招标人指定账户;

c.若投标保证金采用银行保函形式提交,银行保函的格式、开具保函的银行均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之前向招标人提交了银行保函原件。

(5)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代理人签署投标文件的,须提交授权委托书,且授权人和被授权人均在授权委托书上签名。

(6)投标人法定代表人亲自签署投标文件的,提供了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且法定代表人在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上签名。

(7)投标人以联合体形式投标时,联合体满足招标文件的要求:

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了联合体协议书,明确各方承担连带责任,并明确了联合体牵头人;

(8)同一投标人未提交两个以上不同的投标文件,但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备选投标的除外。

(9)投标文件中未出现有关投标报价的内容。

(10)投标文件载明的招标项目完成期限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11)投标文件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

(12)权利义务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a.投标人应接受招标文件规定的风险划分原则,未提出新的风险划分办法;

b.投标人未增加委托人的责任范围,或减少投标人义务;

c.投标人未提出不同的支付办法;

d.投标人对合同纠纷、事故处理办法未提出异议;

e.投标人在投标活动中无欺诈行为;

f.投标人未对合同条款有重要保留。

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评审标准:

(1)投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内容填写,字迹清晰可辨,内容齐全完整:

a.投标函按招标文件规定填报了项目名称、标段号、补遗书编号(如有)、投标价(包括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

b. 已标价报价清单说明文字与招标文件规定一致,未进行实质性修改和删减;c.投标文件组成齐全完整,内容均按规定填写。

(2)投标文件上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的签字、投标人的单位章盖章齐全,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3)投标报价未超过招标文件设定的最高投标限价(如有)。

(4)投标报价的大写金额能够确定具体数值。

(5)同一投标人未提交两个以上不同的投标报价,但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备选投标的除外。

2. 1.2

资格评审标准

(1)投标人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

(2)投标人的资质等级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3)投标人的类似项目业绩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4)投标人的信誉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5)投标人的总监理工程师或驻地监理工程师资格、在岗情况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6)投标人的其他要求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7)投标人不存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 ”第 1.4.3 项或第 1.4.4 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

(8)投标人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 ”第 1.4.5 项规定。

(9) 以联合体形式参与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未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独立参与投标的,投标人未同时参加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本项目不适用)

2.2. 1

分值构成

(总分 100 分)

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分分值构成:

技术建议书:35 分

主要人员:25 分

业绩:25 分

履约信誉:5 分

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评分分值构成:

评标价:10 分

2.2.2

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

评标基准价的计算:

在开标现场,招标人将当场计算并宣布评标基准价。

(1)评标价的确定:

评标价=投标函文字报价

(2)评标价平均值的计算:

除按第二章“投标人须知 ”第 5.2.4 项规定开标现场被宣布为不进入评标基准价计算的投标报价之外,所有投标人的评标价去掉一个最高值和一个最低值后的算术平均值即为评标价平均值(如果参与评标价平均值计算的有效投标人少于 5 家时(含 5 家),则计算评标价平均值时不去掉最高值和最低值)。

(3)评标基准价的确定:

将评标价平均值直接作为评标基准价。

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应对招标人计算的评标基准价进行复核,存在计算错误的应予以修正并在评标报告中作出说明。除此之外,评标基准价在整个评标期间保持不变,不随任何因素发生变化。

2.2.3

评标价的偏差率计算

公式

偏差率=100%×(投标人评标价-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偏差率保留 2 位小数

评分标准

评分因素与权重分值

评分标准

条款号

评分因素

评分因素权重分值

各评分因素细分项

分值

2.2.4

(1)

技术建议书

35 分

监理大纲(或监理方案)和措施

15 分

①满足招标文件最低要求得 9 分。

②内容较完整、措施较好、可操作性较强 9- 12 分;

③内容完整、措施全面、可操作性强 12- 15 分。

注:区间分值不包含下限,包含上限。

本工程监理工作

的重点与难点分

10 分

①满足招标文件最低要求得 6 分。

②对本工程重点难点分析较透彻,针对性较强 6-8 分;

③对本工程重点难点分析透彻,针对性强 8- 10 分。

注:区间分值不包含下限,包含上限。

对本工程的建议

10 分

①满足招标文件最低要求得 6 分。

②针对性较强、可操作性较强 6-8 分;

③针对性强、可操作性强 8- 10 分。

注:区间分值不包含下限,包含上限。

2.2.4

(2)

主要人员

25 分

总监理工程师任职资格与业绩

25

满足资格审查条件最低要求得 15 分,加分情况如下:

JL1 标段

①具有高级职称加 4 分。

②每提供 1 个其担任二级及以上等级公路工程沥青混凝土路面项 目( 以标段计) 的总监理工程师或驻地监理工程师(驻地办主任)业绩证明材料的,加 6分,最多加 6 分。

注:项目指:公路新建或改扩建项目。

2.2.4

(3)

评标价

10 分

评标价得分计算公式示例:

(1)如果投标人的评标价>评标基准价,则评标价得分=F—偏差率×100×E1;

(2)如果投标人的评标价≤评标基准价,则评标价得分=F+偏差率×100×E2。

其中:F 是评标价所占的权重分值,E1= 1 是评标价每高于评标基准价一个百分点的扣分值,E2=0.5 是评标价每低于评标基准价一个百分点的扣分值;报价得分保留 2 位小数。

2.2.4

(4)

其 他 因 素

业绩

25 分

类似工程施工监理经验

25 分

业绩满足资格审查条件得 15 分; JL1

累计独立完成过的二级及以上公路沥青混凝土路面工程的施工监理工作的业绩每增加 20KM ,加 5 分,最多加 10 分, 20KM 的整数倍不予以加分。

注:施工监理工作指:工程新建或改扩建项目;

履约信誉

5 分

信誉

5 分

满足资格审查条件,得 3 分;加分条件如下:

①投标人(联合体牵头人)在 2024 年度黑龙江省交通运输厅公路监理企业信用评价或 2024 年度交通运输部公路监理企业全国综合信用评价中被评定为 A 级

的 ,加 1 分;

②投标人(联合体牵头人)在 2024 年度黑龙江省交通运输厅公路监理企业信用评价或 2024 年度交通运输部公路监理企业全国综合信用评价中被评定为 AA 级的 ,加 2 分。

注:a.加分不累加,①②只计一次最高分,本项最高加 2 分。

b.投标人(联合体牵头人)未参加 2024年度黑龙江省交通运输厅公路监理企业信用评价或 2024 年度交通运输部公路监理企业全国综合信用评价的。国务院有关部门许可资质的公路监理企业初次进入黑龙江省,其信用评价等级按照交通运输部公路施工企业全国综合信用评价结果确定; 尚无交通运输部公路监理企业全国综合信用评价的企业,若无不良信用记录,按 A 级对待。省级有关部门许可资质的公路监理企业初次进入黑龙江省,其信用等级参照企业注册地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的省级综合评价结果确定; 尚无注册地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的省级综合评价的企业,若无不良信用记录,按 A 级对待(如果省级和部级评价等级不一致, 以最高的信用评价等级认定)。

3.10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3.10.1 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进行评审后,因有效投标不足 3 个使得投标明显缺乏竞争的,可以否决全部投标。未否决全部投标的,评标委员如认为剩余投标人具备竞争性,应当在评标报告中阐明理由。评标委员会对通过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审的投标人的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进行评审后,有效投标不足 3 个的,可以否决全部投标。未否决全部投标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在评标报告中阐明理由并推荐中标候选人。

注:1.各评分因素(评标价评分项除外)得分以评标委员会各成员的打分平均值确定。评标委员会各成员的单项打分分值小数点后保留一位,计算过程及计算结果小数点后保留两位小数,小数点后第三位“ 四舍五入 ”。

2.总监理工程师的个人业绩加分项不设年限要求。

3.投标人所附企业加分业绩应为近五年(2021年 4 月 1 日~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止) 内完成的项目业绩(以实际交工验收日期为准),超出此时间范围的业绩不加分。

4.投标人需对本企业及总监理工程师所报业绩提供业绩证明材料,业绩证明材料是指:投标人须知 3.5中要求的证明材料,未提供业绩证明材料的业绩不予认定。

5.同一个业绩能同时满足人员及单位业绩加分条件要求的,则该业绩可分别按照加分条件的要求分别进行加分。

6.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业绩累计完成为联合体各成员业绩之和。

*投标保证金

电子保函方式:

投标人登录后在招标公告中选择要投标的项目,点击投标准备,填写相关信息进行确认投标。然后在我的项目中选择相应的项目选择项目流程,选择办理电子保函按钮根据提示进行电子保函办理,并以系统查询到的电子保函作为保证金鉴收的依据。

现金方式:

投标人在交易平台中选择以现金方式提交交易保证金。在线自行选择提交保证金的银行,获取参与本次投标的随机子账户,在招标文件规定的保证金提交截止时间之前,以电汇方式将保证金足额汇入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对接的银行中(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

投标保证金的退还:

中标公示结束后,如未收到投标人或行政主管部门关于项目存在投诉的书面通知,由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在交易平台点击保证金退回申请。如收到书面通知,应当暂停投标保证金退还。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应于5日内将合同的主要内容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登记,并及时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保证金缴纳及退还时发生的跨行手续费,由投标人承担。具体操作详见“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保函-操作手册、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工作台-投标人操作手册及设投标人操作视频。

分享:

潜在客户预测
点击查看详情>
合作机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