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存证时间:
存证哈希值:
区块高度:
| 项目编号 |
N0129QT260255 |
| 项目名称 |
黑龙江北大荒牧业集团有限公司生产性生物性资产转让交易公告 |
| 资产类别 |
其他资产 |
| 转让方名称 |
黑龙江北大荒牧业集团有限公司 |
| 挂牌价格 |
219.287900万元(人民币) |
| 挂牌期间 |
10 |
| 挂牌日期 |
2026/06/18 |
| 是否自动延期 |
否 |
| 交易方式 |
动态报价 |
| 转让说明事项 |
1、本次转让标的一切状况以现场实际现状为准。其中,生产性生物资产的月龄、实际数量、体重等核心指标,均以双方交接日签署的《资产交接确认清单》内容为最终依据。最终成交数量及金额《以资产交接成交确认单》为准,月龄以成交确认书出具之日为准。价款由交易机构收到转、受让双方共同出具的记载有实际数量的《资产移交确认书》后按照多退少补与受让方进行结算。 2、本次转让标的现状由意向受让方自行甄别判断。意向受让方应结合自身需求、专业认知、视频及照片实际情况,自主评估标的现状、瑕疵与公告描述的差异。项目成交后,即视为受让方已充分知晓并认可标的全部现状及潜在瑕疵,后续不得以标的描述偏差、认知不足等为由提出异议,标的相关全部风险与责任均由受让方自行独立承担。 3、转受让双方标的交接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中动物防疫的相关要求。生物资产交割全过程中,受让方须严格遵守生物安全管理规范,主动配合转让方工作人员的现场管理要求,规范做好人员、设备、场地的消毒、防护及防疫相关工作,杜绝生物安全隐患。 4、转让标的完成交割离场之时起,所产生的一切生物安全风险、养殖风险、运输风险、管理风险等各类潜在及突发风险,均由受让方自行承担;期间产生的消毒费、运输费、防疫费、应急处置费等所有相关费用,由受让方自行承担责任。 5、受让方自行前往标的物存放地址运输,因整理、装卸、运输、饲养、管理等产生的费用和安全责任及经营风险等均由受让方自行承担。受让方参与本项目过程中产生的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勘验环节产生的差旅、食宿费用以及运输相关费用等,均由受让方自理,转让方不对此类费用做任何补偿。 6、本标的为生物性资产,受属地防疫管控政策约束,不组织统一现场踏勘。意向竞买人可联系项目经办人索取标的实拍照片、视频资料作为参考,影像资料与实物存在色差、状态偏差属正常情况,不作为标的交付依据。凡完成报名、参与本次竞价,即视为受让方已充分知悉标的全部现状,自愿接受标的一切已知、未知瑕疵,后续不得以未实地踏勘、影像与实物存在差异为由提出异议、拒付价款,全部交易风险由受让方自行承担。 7、此次转让标的物系活畜,转让方保证标的物交接时为活体,转让方与受让方签订《资产移交确认书》后,转让方不对标的物的健康状况负责,无论受让方将标的物用于何种目的,转让方均不承担任何责任;受让方须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标的交接及运输工作等,受让方延期交接的,自延期之日起标的物损毁、灭失的风险由受让方承担。 8、意向受让方务必在交纳交易保证金前对转让标的物的法律及自然现状进行深入而全面地了解,包括亲自查验转让标的物、向相关管理部门了解标的现状或聘请专家鉴定等,并充分预估到转让标的实际资产状况。意向受让方交纳保证金即表明意向受让方对转让标的现况、瑕疵以及本公告(包含动态报价须知等所有附件)全部内容的认可和接受,由此产生的任何法律与经济责任由意向受让方全部承担。 9、如因转让方原因致使转让标的无法交付的,与交易机构无涉,受让方有权要求交易机构退还交易保证金。 10、受让方无正当理由不签署或未按期签署《成交确认书》、《交易合同》、不支付或未按期支付交易价款,交易机构或转让方有权视作受让方放弃标的。受让方放弃或视作放弃转让标的的,转让标的可再次转让;如再次转让时的成交价款低于原成交价款的,转让方保留追诉违约受让方补足差额的权利。11、本公告全部内容由转让方提供,若实际情况与公告不符或故意隐瞒重大应披露事项,由此产生的法律问题及相关责任由转让方承担。 |
| 原文链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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