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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彦县2025年农村公路提质改造工程代建管理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JT0112G260424002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巴彦县2025年农村公路提质改造工程代建管理服务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依据巴彦县交通运输局以巴彦县2025年农村公路提质改造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的批复巴交发[2025]13号、巴交发[2025]14号批准。招标人为巴彦县农村公路工程建设指挥部。建设资金来自车购税及地方配套。招标代理机构为黑龙江金脉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代建项目管理服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巴彦县
2.2建设规模:巴彦县2025年农村公路提质改造工程项目共涉及22个项目,建设总里程约 172km。
2.3建设工期:总工期168天,计划开工日期为*开通会员可解锁*,计划交工日期为*开通会员可解锁*,上述计划施工工期为暂定工期,仅作为编制投标文件的统一标准,实际开工日期应按代建合同条款执行。
2.4计划代建服务期:自合同签订至竣工验收完毕(实际工期及服务期以签订合同为准)。
2.5招标范围:项目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交工验收及缺陷责任期阶段和竣工验收阶段管理服务。
2.6 工作内容:项目代建工作包括整个项目施工全过程的技术服务、全过程造价控制、项目施工阶段、交工验收及缺陷责任期阶段和竣工验收阶段以及后期项目审计管理服务等(包括但不限以下工作内容): 代建单位依合同承担项目质量、安全、投资及工期等管理责任。代建范围(包括但不限以下服务范围)为:协助业主履行基本建设程序、办理较大及重大设计变更报批手续、组织交工验收;整个项目施工全过程的技术服务(具体按招标人实际要求);施工全过程造价控制、结算审核等;配合国家有关部门依法组织检查、考核等并负责落实整改,配合业主准备竣工验收相关工作;进行合同管理,细化、分解项目管理目标,落实项目责任;拟定项目进度计划、资金使用计划、工程质量和安全保障措施,履行工程质量、安全、进度、计量支付、环境保护等相关责任;组织中间验收,组织有关单位编制竣工文件;承担项目档案及有关技术资料的收集、整理,组织归档等工作;负责质量缺陷责任期内的缺陷维修工作管理以及合同约定的其他职责。
2.7质量标准:公路工程工程质量应符合《公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JTGF80/1-2017),《公路养护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JTG5220-2020),竣(交)工验收依据《公路工程竣(交)工验收办法实施细则》(交公路发(2010)65号)规定,标段交工验收质量评定为合格,竣工验收质量评定为优良。
2.8安全目标:在项目建设过程中杜绝重大安全责任事故,避免发生较大安全责任事故,控制一般安全责任事故,各类生产安全责任事故死亡人数为零 。
2.9本项目不划分标段,招标控制价为:*开通会员可解锁*.00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申请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具有良好的履约评价和市场信誉;并在全国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备案咨询专业包含公路(http://www.tzxmgov.cn/)
3.2投标人不得在所代建的项目中同时承担勘察设计、施工、供应材料设备,或者与以上单位有隶属关系及其他直接利益关系。
3.3代建单位派驻工程现场的建设管理机构、专职管理人员应当满足项目建设管理工作需要。
代建项目负责人应有10年以上的公路建设行业从业经验且具有高级及以上公路相关专业技术职称(公路工程相关专业职称包括公路工程、桥梁工程、公路与桥梁工程、交通土建、隧道(地下结构)工程、交通工程等专业职称)。
①代建项目现场负责人: 1人,具有10年及以上的公路建设行业从业经验、高级及以上公路工程专业(或相关专业) 专业技术职称,提供投标人所属社保机构出具的代建项目现场项目负责人近三个月(*开通会员可解锁*至*开通会员可解锁*) 的养老保险缴费证明 (建办市函〔2019〕 92号的"六类人员"除外,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②技术负责人: 1人,具有10年及以上的公路建设行业从业经验、高级及以上公路工程专业 (或相关专业) 专业技术职称,提供投标人所属社保机构出具的技术负责人近三个月(*开通会员可解锁*至*开通会员可解锁*)的养老保险缴费证明 (建办市函〔2019〕 92号的"六类人员"除外,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③工程管理部门负责人: 1人,具有10年及以上的公路建设行业从业经验、高级及以上公路工程专业(或相关专业) 专业技术职称,提供投标人所属社保机构出具的工程管理部门负责人近三个月(*开通会员可解锁*至*开通会员可解锁*)的养老保险缴费证明 (建办市函〔2019〕92号的"六类人员"除外,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以上代建项目现场负责人、代建项目技术负责人、代建项目工程管理部门负责人不可兼任。
公路工程相关专业: 公路工程、公路与桥梁工程、道路与桥梁工程、交通土建、交通工程、道桥工程等专业。
3.4业绩最低要求:近五年(*开通会员可解锁*-开标截止日止)至少完成1项四级及以上公路新建或改扩建建设项目管理工作(如:监理、工程代建、全过程咨询、设计咨询、招标代理咨询、委托管理、PPP、EPC总承包、BT、BOT、PMC、BOOT、BTO、ROT等)。(业绩证明可以是: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或质量责任登记表或交工验收证书或其他业主证明文件的彩色扫描件)。
3.5本次招标要求潜在投标人须对本项目投标企业、法定代表人及代建项目现场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记录进行查询,以“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有行贿记录,其投标将被否决(查询日期不得早于公告发布之日);
3.6本次招标要求本项目投标企业、法定代表人及代建项目现场负责人不得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
3.7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文件将被否决;
3.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9本次招标评标采用综合评估法。投标文件采用双信封形式进行,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后审的方式。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有意参加投标者,应先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 ”进行用户注册、办理数字证书,使用数字证 书登录“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 ”,选择相应项目,下载招标文件等资料。下载时间为*开通会员可解锁*18时00分至 *开通会员可解锁*18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具体事宜详见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的《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2.0 版)上线试运行公告》和《服务指南-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工作台-投标人操作手册》。
4.2 未按“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的流程要求完成全部操作的,自行承担相应责任。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招标人不统一组织工程现场踏勘,有需求的潜在投标人可自行前往踏勘,招标人不召开投标标预备会;
5.2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开通会员可解锁*08时30分,投标人应于电子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将电子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电子投标文件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分别上传至“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上的“交易平台”进行网上投标,未在电子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递交电子投标文件的,电子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5.3开标时间:*开通会员可解锁*08时30分。
5.4开标地点:哈尔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哈尔滨市南岗区中山路181号市民大厦四楼)。
5.5本项目投标保证金金额:一万元人民币。投标保证金应采用网银转账、电汇或电子保函形式:①采用网银转账、电汇形式递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保证金必须由投标人基本存款账户汇出,汇入与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对接的银行虚拟子账户。②采用电子保函方式递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应按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的相关规定执行。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jyw.hlj.gov.cn/)上发布。
7.其他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有关规定,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登记受理期间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捏造事实、伪造材料进行异议和恶意缠诉的,将严格按照国家及省局有关规定严肃处理,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8.联系方式
招标投标行政监督与受理投诉单位:巴彦县交通运输局
地 址:巴彦县人民大街与松江路交口
联 系 人:李岩
联系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招 标 人:巴彦县农村公路工程建设指挥部
地 址:巴彦县人民大街与松江路交口
联 系 人:侯新宇
电 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招标代理机构:黑龙江金脉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道外区太平大街59号
联 系 人:吴洪波
电 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电子邮箱: jmgcgl@163.com
电子保函方式:
投标人登录后在招标公告中选择要投标的项目,点击投标准备,填写相关信息进行确认投标。然后在我的项目中选择相应的项目选择项目流程,选择办理电子保函按钮根据提示进行电子保函办理,并以系统查询到的电子保函作为保证金鉴收的依据。
现金方式:
投标人在交易平台中选择以现金方式提交交易保证金。在线自行选择提交保证金的银行,获取参与本次投标的随机子账户,在招标文件规定的保证金提交截止时间之前,以电汇方式将保证金足额汇入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对接的银行中(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
投标保证金的退还:
中标公示结束后,如未收到投标人或行政主管部门关于项目存在投诉的书面通知,由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在交易平台点击保证金退回申请。如收到书面通知,应当暂停投标保证金退还。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应于5日内将合同的主要内容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登记,并及时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保证金缴纳及退还时发生的跨行手续费,由投标人承担。具体操作详见“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保函-操作手册、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工作台-投标人操作手册及设投标人操作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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