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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庆安县欧根河治理工程土地征收聘用第三方服务项目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SLQT0000G26*开通会员可解锁*1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黑龙江省庆安县欧根河治理工程土地征收聘用第三方服务项目已由庆水发〔2026〕29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为:中央水利发展资金及一般债券资金。招标人为:庆安县中小型水利工程建设管理中心。招标投标行政监督单位为:庆安县水务局。招标代理机构为:浩钰(黑龙江)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黑龙江省庆安县欧根河治理工程土地征收聘用第三方服务项目
2.2服务内容:完成黑龙江省庆安县欧根河治理工程项目土地征收组卷工作。
2.3标段划分:本项目招标不划分标段。
2.4服务地点:庆安县。
2.5招标控制价:242万元。
2.6服务期:签订合同之日起至征地工作完成。
2.7招标范围:完成黑龙江省庆安县欧根河治理工程项目土地征收组卷工作。
2.8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及省市现行规范、规程、规定等合格标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潜在投标人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必须具备土地规划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同时具备林业调查规划设计丙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履约能力。
3.2信誉要求:
(1)投标企业、法定代表人提供公告发布之后未被司法机关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核查路径:<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查询网址:http://zxgk.court.gov.cn/。(提供查询截图或承诺书,格式自拟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2)提供公告发布之后投标人未被列入企业异常经营名录及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核查路径:<信用中国>查询网址:www.creditchina.gov.cn/。(提供查询截图或承诺书,格式自拟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3)拟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潜在投标人分别出具企业、法定代表人无行贿犯罪证明。核查路径:<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网址:http://wenshu.court.gov.cn/。(提供查询截图或承诺书,格式自拟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s://ggzyjyw.hlj.gov.cn/)进行用户注册、办理数字证书,使用数字证书登录“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上的“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下载时间为*开通会员可解锁*00时00分至*开通会员可解锁*00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有关手续请查看“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投标文件制作操作手册、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投标人操作视频、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会员注册入库操作视频。
4.2潜在投标人使用数字证书通过“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在线下载。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上的“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网上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为*开通会员可解锁*09时00分,开标时间为:*开通会员可解锁*09时00分。
5.2 在投标截止时间后递交的投标文件,系统不予接收。
6、开标方式
6.1开标方式:该项目为线上开标。
6.2开标地点: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人无需到达现场)。
7、踏勘现场和答疑安排
7.1招标人不组织现场踏勘。
7.2投标人提问、质疑以及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澄清均通过网上进行。
8、发布公告的媒介
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
9、其他事项
9.1本项目采取网上招标、网上投标。各投标单位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下载投标文件制作软件(黑龙江公共资源版)进行投标文件制作、电子签章、标书生成、标书加密。
9.2开标期间投标人须使用CA锁进行线上解密。
9.3电子投标工具“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下载。
10、 联系方式
招标投标行政监督及招标投标投诉受理单位:庆安县水务局
联 系 人:吴先生
电 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招 标 人:庆安县中小型水利工程建设管理中心
地 址:庆安县解放路86号
联 系 人:杜先生
电 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招标代理机构:浩钰(黑龙江)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哈尔滨市道外区辽河路嵩山小区5街坊203号
联 系 人:王先生
电 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邮 箱:haoyugc@163.com
电子保函方式:
投标人登录后在招标公告中选择要投标的项目,点击投标准备,填写相关信息进行确认投标。然后在我的项目中选择相应的项目选择项目流程,选择办理电子保函按钮根据提示进行电子保函办理,并以系统查询到的电子保函作为保证金鉴收的依据。
现金方式:
投标人在交易平台中选择以现金方式提交交易保证金。在线自行选择提交保证金的银行,获取参与本次投标的随机子账户,在招标文件规定的保证金提交截止时间之前,以电汇方式将保证金足额汇入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对接的银行中(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
投标保证金的退还:
中标公示结束后,如未收到投标人或行政主管部门关于项目存在投诉的书面通知,由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在交易平台点击保证金退回申请。如收到书面通知,应当暂停投标保证金退还。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应于5日内将合同的主要内容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登记,并及时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保证金缴纳及退还时发生的跨行手续费,由投标人承担。具体操作详见“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保函-操作手册、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工作台-投标人操作手册及设投标人操作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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