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易公告】DGZC-2025-219大庆市第三医院招租食杂店自动贩卖机等交易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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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25-11-12
发布于
黑龙江大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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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公告】DGZC-2025-219大庆市第三医院招租食杂店自动贩卖机等交易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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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庆市第三医院招租食杂店自动贩卖机等出租公告

(DGZC-2025-219)

一、标的情况

(一)基本情况

《租赁标的明细表》

标的编号

房屋地址

出租面积(m²)

年评估价值 (万元)

租期(年)

年租金

(万元)

竞买

保证金

(万元)

挂牌

底价

(万元)

竞价

阶梯

(万元)

备注

名称

地址

1

大庆市第三医院、大庆市心理医院

让杜路192号、新科南路5号

27.2

7.6

3

7.6

3

22.8

0.5

详见附表

附表

序号

场地名称

具体位置

面积(m²)

出租用途

1

住院部1楼场地

住院部1楼大厅内

1.5

自动贩卖机

2

门诊部1楼场地

门诊部1楼大厅内

1.5

自动贩卖机

3

心理楼门诊部1楼场地

心理楼门诊1楼大厅内

1.5

自动贩卖机

4

心理楼住院部1楼场地

心理楼住院部1楼大厅内

1.5

自动贩卖机

5

学生楼1楼场地

学生楼1楼大厅内

1.5

自动贩卖机

6

心理医院1楼场地

心理医院1楼大厅内

1.5

自动贩卖机

7

门诊部1楼场地

门诊部1楼大厅内

0.2

共享充电宝

8

心理楼门诊部1楼场地

心理楼门诊1楼大厅内

0.2

共享充电宝

9

心理医院1楼场地

心理医院1楼大厅内

0.2

共享充电宝

10

门卫房

医院正门西侧门卫房

17.6

食杂店

(二)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1.标的权益方: 大庆市第三医院

2.交易行为批准方:此次整体打包出租经 中共大庆市第三医院委员会 会议纪要第 18 次会议决策 , 大庆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批准备案

3.资产评估情况:经 黑龙江德中诚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黑德中诚评报字(2025)第25218资产评估报告,以2025821日为评估基准日,年租金评估价值为7.6元。

4、交易方式:网络竞价。

5.本次交易项目原承租人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承租权,优先承租权(原租户)需按照公告规定的程序进行项目报名、缴纳保证金、参与网络竞价,否则不享受优先承租权。

具体行权规则如下:优先承租权(原承租户)在网络竞价过程中可以“跟价”或“加价”,即报价等于或高于最近一次出价(非优先权人报价只能高于最近一次出价)。如果最终报价相同则原承租户为本项目竞得人;如原承租户未取得本项目优先承租权,权益方应保证在合同规定时间内将资产交予竞得人。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依法注册且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其他经济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均可申请参加。

三、交易须知

(一)意向竞买人须在标的公告期内,登录黑龙江省公共资源统一认证平台https://ggzyjyw.hlj.gov.cn/EpointSSO/login/oauth2login,在用户登录页面进行注册(自然人参与项目报名,用户类型选择“自然人”;法人参与项目报名,用户类型选择“竞买人”),并按照操作要求完善注册信息和诚信信息,提交后等待验证通过。

(二)验证通过后,意向竞买人可到“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s://ggzyjyw.hlj.gov.cn/xspx/014001/about.html”线上培训中自行学习《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产权交易竞买人操作视频》标的报名和竞买保证金缴纳、标的竞价等相关事宜。

(三)意向竞买人登录“黑龙江省公共资源统一认证平台”,选择“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点击“权益交易”,选择交易标的,进行在线报名、缴纳竞买保证金并按照报价规则在线出价。

四、项目时间安排

(一)标的公告时间(报名时间):

*开通会员可解锁*9时至*开通会员可解锁* 17时

(二)意向竞买人按省平台步骤操作,提交《竞买申请书》并进行报名,权益方报名审核通过后,意向竞买人可缴纳竞买保证金,在平台中选择“缴纳保证金银行”——点击“生成子账号”,意向竞买人须在2025年12月2日17时前将竞买保证金足额以本人(公司)名下银行卡(账户),通过转账的方式交纳至系统生成的虚拟子账号(保证金缴纳以实际到账时间为准,超过缴纳时间则报名无效)。竞买保证金缴纳成功后,平台自动生成《资格确认书》,即可在系统中“我的项目”里选择标的进行报价。

(三)标的自由竞价时间:

2025123930分至2025125930分;

(四)标的延时竞价时间:

2025125930分。

五、报价规则

1.意向竞买人须在系统中认真阅读《电子竞价风险告知及接受确认书》,勾选同意后方可在线报价。

2.本次挂牌以价高者得为原则确定竞得人。

3.本次挂牌以加价方式进行报价,每次加价幅度为竞价阶梯的整数倍。

4.意向竞买人须在自由竞价阶段内出1次有效报价,若不出价,则无法进入延时竞价阶段。

5.意向竞买人报价一经报出,不得撤回。

6.有两个或两个以上意向竞买人报价相同的,确认先提交报价者为该挂牌价格的出价人。

7.此项目分为自由竞价和延时竞价两个环节,在自由竞价期间,如有价格变动,意向竞买人可多次报价。

8.自由竞价环节结束后,立即进入延时竞价环节。如有两个(含两个)以上的意向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的,可在延时竞价倒计时开始后,继续出价。

具体规则如下:一个报价周期为300秒倒计时循环。若一个周期内价格发生变动,则倒计时重新计算,直到某个周期,无人响应报价,则上一周期最高出价者即为竞得人。

六、成交结果签订及保证金退还

(一)大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在 2025 年 12 月 9 日 时前将电子版《成交结果确认书》发送到权益方指定邮箱后,由权益方指定地点与竞得人签订《成交结果确认书》。《成交结果确认书》对交易双方具有法律效力,权益方改变成交结果或竞得人放弃竞得标的的,应承担法律责任。

(二)挂牌成交价即为该标的总价款,未竞得人的竞买保证金在竞买结束后由中心申请,省平台审核后以不计息方式原路退回;竞得人的竞买保证金,须权益方向中心申请后,由中心向省平台提交退还竞买保证金申请,省平台审核后以不计息方式原路退回。

七、其它需要公告内容

(一)租期 3 年,合同一次性签订,租金 1 1 付。

(二) 承租方 承担租赁期间内的物业费、取暖费。 承租方 负责包括但不限于装修、水、电、各种税费等经营过的费用, 承租方 需保证安全用电、安全防火。

(三)1、门卫房只能用于经营食杂店或超市。位于医院大门卫处(让杜路192号,心理医院位于新科南路5号,服从医院因特殊需要对营业地点的调整),严格按照营业执照规定范围开展经营活动。主要服务于来院的精神疾病患者、家属和职工,承担医院内送货上门服务。食品饮品自动贩卖机7处,分别为住院部一楼场地、门诊部一楼场地、心理楼门诊部一楼场地、心理楼阳光大厅一楼场地、学生楼一楼场地、心理医院一楼场地,共享充电宝3处,分别为门诊部一楼场地、心理楼门诊部一楼场地、心理医院一楼场地。

2、门卫房房屋整体招租,实行自主经营投标人中标后自行办理工商营业执照等相关手续;负责经营所需的货架、柜台等一切设备设施;负责房屋的日常维修和管理;依法经营,平价销售。

3、经营活动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要求,执行相关文件及规定,不得超范围经营和出售假冒伪劣物品,不销售过期、变质食品,不存放、不销售易燃易爆及其他违禁物品,不得经营酒类及含酒精的饮品,不得出售刀具、剪刀等有一定危险的物品。出现民事、交通、治安、火灾、经济纠纷等任何问题所产生的一切后果,均由承租者自行负责。同时承租人未受到刑事和治安处罚,无违法违规及其它不良行为记录,如有隐瞒视为违规,解除合同,并赔偿相应损失。

4、遵守市、区及医院相关规定,接受医院管理和行业监管,维护医院良好形象,文明从业,不损害医院、职工及患者利益。租期到期后未能继续中标的承租人,及时停止经营并腾退房屋。

5、平价销售商品,所售商品价格不高于院外同等档次的超市(商店),商品销售价格在医院备案。

6、自动贩卖机及共享充电宝,安装时涉及电路改造等相关问题需承租者自行解决,安装时需安装配套电表。

7、出现相关违法违规行为,造成不良影响的,给予扣除一定数额的质量服务保证金,情节严重的医院有权单方终止合同。

9、付款方式:每年度合同起始时间前一个月一次性交医院财务一年租赁费。承租人另交服务质量保证金20000元。

10、办理工商、税务等所需的一切证照和手续。自行解决存货库房、人员住宿等问题。按照税务部门的要求负责完成所有税务报表。负责所有证照的年检办理。

11、负责安全管理。保证安全,防火防盗,必须依法经营,不得超范围经营和出售假冒伪劣物品。出现民事、交通、治安、经济纠纷等任何问题所产生的一切后果,均由承租者自行负责。

12、承租期内不得转包给第三方。

违约责任:

承包期内如遇地质、天气、公共卫生事件等不可抗力导致商店不能经营,合同自行终止,甲乙双方互不承担责任。如因承租者单方原因终止合同,承租费和服务质量保证金不予清退。

八、注意事项

(一)意向竞买人须认真了解挂牌标的现状及瑕疵,现场查验标的,并到相关部门核查档案、欠费及相关情况,报名申请一经受理确认后,即视为意向竞买人对标的现状及瑕疵无异议并全部接受,并对有关承诺承担法律责任。如未了解挂牌标的现状(包括瑕疵),由此可能造成的一切不良后果和经济损失自行承担。

(二)交易双方在合同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按合同约定价款一次性支付到权益方指定账户。

注:以转账或电汇的形式缴纳价款,不能存现金,竞得人为自然人的,用本人名下银行卡;竞得人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用其对公账户进行缴纳。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权益方可终止标的的挂牌活动,并通知竞买人:

1.意向竞买人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利益或他人合法权益的;

2.标的公告有重大错误,权益方请示行为批准部门批准后;

3.因政府、权益方有特殊需求,经请示行为批准部门批准后;

4.应当依法终止挂牌活动的其他情形。

(四)竞得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视为违约,权益方可取消其竞得人资格,竞买保证金作为违约金不予退还:

1.在被明确为竞得人后,无正当理由不签署或未按约定时限与出租方签署《交易合同》及未按约定时限支付交易价款;

2.采取作弊、欺诈、强迫等有违公平的手段参与竞价;

3.本公告及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违约违规行为;

(五)资产权益方负责资产交接(成交)前的保管工作,出租涉及的税费由 承租方 负责承担。

(六)大庆市第三医院 对本公告有解释权。

九、联系人与联系方式

(一)如意向竞买人需到现场勘查标的的,可向资产权益方预约咨询。

标的物查看联系人(报名审核人):刘达成

联系电话(报名审核联系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标的物查看地点:让杜路192号、新科南路5号

意向竞买人对挂牌标的存在疑问或质疑的,须在公告期起始之日起,一次性向中心提交书面质疑材料,中心通知资产权益方,资产权益方进行答复。

(二)大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联系人:姜女士

联系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三)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注册咨询电话:

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技术咨询:*开通会员可解锁*

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业务受理电话:

*开通会员可解锁*、85975736

十、质疑相关事项

本公告中的信息均由权益方提供,公告全部内容经权益方审核确认。资产权益方承诺对公告内容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承担责任,若实际情况与公告不符或故意隐瞒重大应披露事项,由此产生的法律问题及相关责任由资产权益方承担。

附件: 无.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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