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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JTSG0000G26*开通会员可解锁*1)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省道(S615)哈伊高铁绥化南站连接线新建工程施工投资计划已由黑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关于省道(S615)哈伊高铁绥化南站连接线新建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黑发改交通[2026]92号) 文件批准,施工图设计已由黑龙江交通运输厅以《黑龙江省交通运输厅关于省道哈伊高铁绥化南站连接线新建工程施工图设计的批复》(黑交发(2026)64号)文件批准,项目业主为绥化市交通运输局,建设资金来自绥化市人民政府自筹,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绥化市交通运输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黑龙江省绥化市
2.2工程概况及建设规模:本项目省道(S615)哈伊高铁绥化南站连接线新建工程施工,路线起于国道G222嘉临公路里程桩号K562+638处,于哈伊高铁北侧向东辟新线,终于绥巴公路里程桩号K5+933处。路线总体呈由西向东走向,路线全长4.605公里,采用一级公路标准建设。
2.3招标范围:本项目路基、路面、桥梁涵洞、交叉工程、交通工程及沿线设施、绿化及环境保护工程施工及缺陷责任修复。
2.4标段划分:工程招标划分为1个标段,标段主要工程内容、主要工程量情况见下表:
| 标段 |
位置 |
里程(公里) |
主要工程内容 |
招标控制价(元) |
| A1 |
国道G222嘉临公路里程桩号K562+638处,于哈伊高铁北侧向东辟新线绥巴公路里程桩号K5+933处 |
4.605 |
本项目路基、路面、桥梁涵洞、交叉工程、交通工程及沿线设施、绿化及环境保护工程施工及缺陷责任修复 |
121,190,485.18 |
2.5计划工期:*开通会员可解锁*至*开通会员可解锁*,总工期365日历天。缺陷责任期:自实际交工日期起计算2年。(上述时间仅作为编制投标文件的统一标准,实际开工日期按施工合同相关条款规定执行。)
2.6质量要求:工程质量应符合《公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JTG F80/1-2017)、竣(交)工验收依据《公路工程竣(交)工验收办法实施细则》(交公路发〔2010〕65号)及国家和行业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项目交工验收质量评定为合格;竣工验收质量评定为优良。
2.7安全目标:在项目建设过程中杜绝重大安全责任事故,避免发生较大安全责任事故,控制一般安全责任事故,实现安全责任事故零死亡。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国内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且同时满足下列要求:
3.1.1资质最低要求:
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已按照建市【2020】94号文件更换资质证书的,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甲级及以上资质)。
属于《关于发布公路工程从业企业资质名录的通知》(厅公路字[2011]114号)中名录范围内的投标人,应进入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监督管理系统(https://hwdms.mot.gov.cn/BMWebSite/)”中的公路工程施工资质企业名录,且投标人名称和资质与该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
3.1.2财务最低要求:
企业营运资金(2025年度流动资产-2025年度流动负债+银行专为本工程出具的银行信贷)不得少于投标人所申请标段最高投标限价的15%。
注:如2025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未出具,可提供2024年度财务审计报告,营运资金以2024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数据为准。
3.1.3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最低要求:
(1) 项目经理1人:公路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并持有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专业一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注册单位名称必须与投标人名称一致),并持有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未在其他项目上任职,提供无在岗项目承诺书。
(2) 项目总工1人:公路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未在其他项目上任职,提供无在岗项目承诺书。
(3)项目经理及项目总工须提供*开通会员可解锁*至*开通会员可解锁*期间内任意连续三个月本单位为其缴纳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有效证明(国家规定的六类人员提供相应材料可不提供养老保险证明)。
注:公路工程相关专业职称包括公路工程、道桥、道路、公路与桥梁工程、桥梁工程、交通土建、隧道(地下结构)工程、交通工程等。
3.1.4投标人业绩最低要求
投标人近五年(*开通会员可解锁*~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止,以实际交工日期为准,且交工验收达到合格标准)至少独立完成过1个一级及以上等级公路(至少包含路基工程、沥青混凝土路面工程)新建或改扩建工程施工项目。
注:业绩要求在交通运输部网站“全国公路建设市场监督管理系统”中能够查询,并提供相关项目网页截图。如在交通运输部无法查询,可以在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查询,应附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查询到的网页截图,并注明查询路径,需附网页截图、合同。如投标人未提供相关项目网页截图,或相关项目网页截图中的信息、合同等业绩证明材料无法证实投标人满足招标文件规定的业绩最低要求,则该项目业绩不予认定。
3.2信誉最低要求:
3.2.1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3.2.2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和“信用黑龙江”网站(www.hljcredit.gov.cn)中,投标人、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不得参加投标。
3.2.3近三年(*开通会员可解锁*~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止)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的(以投标人提供的承诺为准),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3.2.4近三年(*开通会员可解锁*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日)内,投标人不得存在交通运输部或黑龙江省交通运输厅取消投标资格并处于处罚有效期的情况。
3.2.5本次招标不接受在2024年度黑龙江省交通运输厅公路施工企业信用评价或2024年度交通运输部公路施工企业全国综合信用评价中被认定为D级的投标人参加本项目投标。
注:根据《黑龙江省专项信用报告替代有无违法违规记录证明改革实施方案》相关要求,投标人可使用《专项信用报告》代替有无违法违规证明,对《专项信用报告》不能证明的事项,仍提供相应查询截图。
3.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将被否决。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本次招标评标采用双信封形式的技术评分最低标价法,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形式。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s://ggzyjyw.hlj.gov.cn/)进行用户注册、办理数字证书,使用数字证书登录“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选择相应项目,明确所投标段,在线下载招标文件等资料。下载时间为2026年04月29日17时00分至2026年05月09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具体事宜详见“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服务指南》中的相关操作手册。
4.2投标人未按“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的流程要求完成全部操作的,自行承担相应责任。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招标人不组织工程现场踏勘,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5.2投标文件的递交截止时间为(同开标时间)2026年05月21日09时00分,投标人应于该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上传至“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进行网上投标,未在电子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递交电子投标文件的,电子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5.3该项目为线上开标,各投标人无需在现场开标,在开标时间前,安装好数字证书驱动程序,提前登录交易平台,在线上开标页面,按照《服务指南》中开标操作手册完成开标程序,开标期间投标人须使用CA锁进行线上解密。第一信封开标时间:2026年05月21日09时00分;投标人按照交易平台提示对上传至交易平台的投标文件进行解密等操作。
第一信封开标时间:同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上传至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的投标文件第一信封商务和技术文件中,切勿出现有关报价内容,由于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投标报价在第一信封泄露,投标人自行承担责任。
第二信封开标时间:具体开标时间以第一个信封评审结束时间为准,招标人将于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审结束后在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上通知第二信封开标时间,请各投标人在开评标阶段持续关注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开标页面,如因投标人原因导致未能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第二信封的解密等操作,投标人自行承担责任。
重要说明:本项目投标采用电子投标,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完成电子投标文件的递交工作,并安排线上远程开标。投标人在交易平台投标文件商务和技术文件时,切勿出现有关报价内容,由于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投标报价在商务和技术文件泄露,投标人自行承担责任。如第一信封需填报价请用“0”代替。因投标人原因造成投标文件未解密的,视为撤销其投标文件;因投标人之外的原因造成投标文件未解密的,视为撤回其投标文件。
5.4本项目投标保证金的金额:80万元人民币。施工企业评价有效期内(最多一年)信用评价结果应用,对投标保证金和履约保证金进行缴纳,其中AA级:投标保证金总额的80%;履约保证金的现金部分,可递交招标文件规定金额的80%。A级:投标保证金总额的90%。B级:投标保证金总额的95%。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jyw.hlj.gov.cn)及黑龙江省交通运输厅(http://jt.hlj.gov.cn)网站上发布。
7.中标候选人公示
招标人将评标结果在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jyw.hlj.gov.cn)网站及黑龙江省交通运输厅(http://jt.hlj.gov.cn)网站进行公示。将公示以下内容:
7.1中标候选人排序、名称、投标报价、质量要求、安全目标及工期;
7.2中标候选人在投标文件中承诺的主要人员姓名、个人业绩、相关证书编号;
7.3中标候选人在投标文件中填报的项目业绩;
7.4被否决投标的投标人名称、否决依据和原因;
7.5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8.异议的受理
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公告、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以书面形式提出。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将暂停招标投标活动。提出异议的形式:在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的“交易平台”提出并及时告知招标人/招标代理。监督部门、招标人、招标代理联系方式见招标公告。
9.联系方式
监督部门:绥化市交通运输局
地 址:绥化市北林区黄河北路328号
电 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招 标 人:绥化市交通运输局
地 址:绥化市北林区黄河北路328号
联系人:汤先生
电 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招标代理机构:黑龙江国政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南岗区泰山路99号5楼
联系人:董钊
电 话:*开通会员可解锁*/*开通会员可解锁*
邮 箱:hljgzxmgl@163.com
附录 1 资格审查条件(资质最低条件)
| 施工企业资质等级要求 |
| (1)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已按照建市【2020】94号文件更换资质证书的,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甲级及以上资质)。 (2)属于《关于发布公路工程从业企业资质名录的通知》(厅公路字[2011]114号)中名录范围内的投标人,应进入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监督管理系统(https://hwdms.mot.gov.cn/BMWebSite/)”中的公路工程施工资质企业名录,且投标人名称和资质与该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 |
注:投标人如不满足上述资格审查条件,将被认为审查不合格。
附录 2 资格审查条件(财务最低要求)
| 财务要求 |
| 企业营运资金(2025年度流动资产-2025年度流动负债+银行专为本工程出具的银行信贷)不得少于投标人所申请标段最高投标限价的15%。 注:如2025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未出具,可提供2024年度财务审计报告,营运资金以2024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数据为准。 |
注:投标人如不满足上述资格审查条件,将被认为审查不合格。
附录 3 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
| 业绩要求 |
| 投标人近五年(*开通会员可解锁*~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止,以实际交工日期为准,且交工验收达到合格标准)至少独立完成过1个一级及以上等级公路(至少包含路基工程、沥青混凝土路面工程)新建或改扩建工程施工项目。 注:业绩要求在交通运输部网站“全国公路建设市场监督管理系统”中能够查询,并提供相关项目网页截图。如在交通运输部无法查询,可以在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查询,应附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查询到的网页截图,并注明查询路径,需附网页截图、合同。如投标人未提供相关项目网页截图,或相关项目网页截图中的信息、合同等业绩证明材料无法证实投标人满足招标文件规定的业绩最低要求,则该项目业绩不予认定。 |
注:投标人如不满足上述资格审查条件,将被认为审查不合格。
附录 4 资格审查条件(信誉最低要求)
| 信誉要求 |
| (1)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投标人(包括联合体各成员),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2)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和“信用黑龙江”网站(www.hljcredit.gov.cn)中,投标人、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不得参加投标。 (3)近三年(*开通会员可解锁*~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止)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的(以投标人提供的承诺为准),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4)近三年(*开通会员可解锁*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日)内,投标人不得存在交通运输部或黑龙江省交通运输厅取消投标资格并处于处罚有效期的情况。 (5)本次招标不接受在2024年度黑龙江省交通运输厅公路施工企业信用评价或2024年度交通运输部公路施工企业全国综合信用评价中被认定为D级的投标人参加本项目投标。 注:根据《黑龙江省专项信用报告替代有无违法违规记录证明改革实施方案》相关要求,投标人可使用《专项信用报告》代替有无违法违规证明,对《专项信用报告》不能证明的事项,仍提供相应查询截图。 |
注:1.近三年是指*开通会员可解锁*~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日;
2.投标人如不满足上述资格审查条件,将被认为审查不合格。
附录 5 资格审查条件(主要管理人员最低要求)
| 人员 |
数量 |
资格要求 |
在岗要求 |
| 项目经理 |
1 |
公路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并持有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专业一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注册单位名称必须与投标人名称一致),并持有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提供*开通会员可解锁*至*开通会员可解锁*期间内任意连续三个月本单位为其缴纳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有效证明(国家规定的六类人员提供相应材料可不提供养老保险证明)。 |
未在其他项目上任职,提供无在岗项目承诺书。 |
| 项目总工 |
1 |
公路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未在其他项目上任职,提供无在岗项目承诺书。 提供*开通会员可解锁*至*开通会员可解锁*期间内任意连续三个月本单位为其缴纳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有效证明(国家规定的六类人员提供相应材料可不提供养老保险证明)。 注:公路工程相关专业职称包括公路工程、桥梁工程、公路与桥梁工程、交通土建、隧道(地下结构)工程、交通工程等专业职称。 |
注:
1.公路工程相关专业职称包括公路工程、道桥、道路、公路与桥梁工程、桥梁工程、交通土建、隧道(地下结构)工程、交通工程等。
2.投标人应提供项目总工的身份证、职称资格证书以及项目经理的建造师注册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的复印件,建造师注册证书在政府相关部门网站上公开信息的网页截图复印件。
3.投标人如不满足上述资格审查条件,将被认为审查不合格。
评标办法前附表
| 条款号 |
评审因素与标准 |
|||||||
| 1 |
评标办法 |
(1)本次评标采用技术评分最低标价法。 (2)参与第二个信封评审的投标人规定数量为3名。 (3)当标段内通过第一个信封初步评审和资格审查的投标人超过3名时,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的施工组织设计、项目管理机构、财务能力、履约信誉等因素进行评分,按照得分由高到低排序,对综合得分在前3名(含本数)的投标人的报价文件进行第二信封开标并评审,并按照评标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 (4)如投标人评标价高于本项目的最高投标限价或低于成本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5)若出现第一信封最终评分相等或第二信封投标报价相等时,评标委员会依次按照以下优先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 1)2024年度被黑龙江省交通运输厅或2024年度被交通运输部评为较高信用等级的投标人优先(如果省级和部级评价等级不一致,以最高的信用评价等级认定), 2)商务和技术得分较高的投标人优先; 3)施工组织设计得分较高的投标人优先。 投标人的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报价得分相同时,评标委员会依次按照以下优先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 (1)评标价低的投标人优先; (2)商务和技术得分较高的投标人优先; (3)施工组织设计得分较高的投标人优先。 |
||||||
| 2.1.1(1) |
形式评审与响应性评审标准 |
第一个信封 (1)投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内容填写,字迹清晰可辨; a.投标函(第一个信封)按招标文件规定填报了项目名称、单位名称、投标保证金、工期及工程质量目标、安全目标; b.投标函(第一个信封)附录的所有数据均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c.承诺函内容与招标文件规定一致,未进行修改和删减; d.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内容编制了施工组织设计及项目管理机构相关图表; e.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组成齐全完整,内容均按规定填写。 (2)投标文件上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的签字、投标人的单位章盖章齐全,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投标函(第一个信封)及投标函附录、承诺函应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逐页签署姓名(本页正文内容已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署姓名的可不签署)并逐页加盖投标人单位章(本页正文内容已加盖单位章的除外)。 (3)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金额、形式、时效和内容提供了投标保证金: a.投标保证金金额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金额; b.若采用电汇,投标人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之前,将投标保证金由投标人的基本账户一次性汇入招标人指定账户。 (4)投标人法定代表人的授权代理人,需提交附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的授权委托书,并符合下列要求: a.授权人和被授权人均在授权书上签名,未使用印章、签名章或其他电子制版签名; (5)投标人法定代表人若亲自签署投标文件的,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并符合下列要求: a.法定代表人在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上签名,未使用印章、签名章或其他电子制版签名; (6)投标人的投标内容符合本项目招标文件所明确的招标范围的相关内容。 (7)投标文件载明的招标项目完成期限未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限。 (8)投标人的投标有效期符合招标文件的规定。 (9)投标文件未附有招标人不能接受的条件。 (10)投标文件未存在如下任一情形: a.投标函上的名称填写错误; b.第一个信封出现有关投标报价的内容。 (11)权利义务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a.投标人应接受招标文件规定的风险划分,未提出新的风险划分办法; b.投标人未增加发包人的责任范围,或减少投标人义务; c.投标人未提出不同的工程验收、计量、支付办法; d.投标人对合同纠纷、事故处理办法未提出异议; e.投标人在投标活动中无欺诈行为; f.投标人未对合同条款有重要保留。 (12)不存在违反法律、法规的其他情形。 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评审标准: (1)投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内容填写,字迹清晰可辨; a.投标函按招标文件规定填报了项目名称、标段号、补遗书编号(如有)、投标价(包括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 b.已标价的工程量清单说明文字与招标文件规定一致,未进行实质性修改和删减; c.投标文件组成齐全完整,内容均按规定填写。 (2)投标文件上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的签字、投标人的单位章盖章齐全,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3)投标报价未超过招标文件设定的最高投标限价。 (4)投标报价的大写金额能够确定具体数值。 (5)同一投标人未提交两个以上不同的投标报价。 (6)投标人填写完毕的工程量清单未对工程量清单电子文件中的数据、格式和运算定义进行修改;工程量清单中的投标报价和投标函大写 金额报价一致。 (7)不存在违反法律、法规的其他情形。 |
||||||
| 2.1.1(2) |
资格评审标准 |
(1)(1)投标人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和基 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账户信息证明; (2)投标人的资质等级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3)投标人的财务状况应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4)投标人的业绩情况应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5)投标人的信誉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6)投标人的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资格、在岗情况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7)投标人的其他要求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8)投标人不存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3 项或第 1.4.4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 |
||||||
| 条款号 |
条款内容 |
编列内容 |
||||||
| 2.2.1 |
第一个信封分值构成(总分100分) |
评分内容和权重分值划分: 1.施工组织设计40分 2.主要人员25分 3.其他评分因素:35分,其中: (1)技术能力:10分; (2)履约信誉:25分;包括: 1)信用评价:10分; 2)企业业绩:15分。 具体的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附件(第一个信封评分标准) |
||||||
| 条款号 |
评分因素 |
评分因素权重分值 |
各评分因素细分项 |
分值 |
评分标准 |
|||
| 2.2.2(1) |
施工组织设计 |
40分 |
施工总体计划 |
8 |
①项目进度计划、质量目标、工期目标、安全目标详细程度、合理性、针对性一般的,得4.8分; ②项目进度计划、质量目标、工期目标、安全目标详细程度、合理性、针对性较好的,得4.8-6.4分; ③项目进度计划、质量目标、工期目标、安全目标详细程度、合理性、针对性好的,得6.4-8分。 |
|||
| 重点、关键和难点工程的施工方案、方法与技术措施 |
15 |
①重点、关键和难点工程的施工方案、方法与技术措施一般,得9分; ②重点、关键和难点工程的施工方案、方法与技术措施比较详细、比较合理,操作性较强,得9-12分; ③重点、关键和难点工程的施工方案、方法与技术措施详细、合理,操作性强,得12-15分。 |
||||||
| 质量、安全、环保、进度保证措施及合理化建议 |
12 |
①质量、安全、环保、进度保证措施及合理化建议详细程度、合理性、针对性一般的,得7.2分; ②质量、安全、环保、进度保证措施及合理化建议详细程度、合理性、针对性较好的,得7.2-9.6分; ③质量、安全、环保、进度保证措施及合理化建议详细程度、合理性、针对性好的,得9.6-12分。 |
||||||
| 项目风险预测与防范,事故应急预案 |
5 |
①项目风险预测与防范,事故应急预案详细程度、合理性、针对性一般的,得3分; ②项目风险预测与防范,事故应急预案详细程度、合理性、针对性较好的,得3-4分; ③项目风险预测与防范,事故应急预案详细程度、合理性、针对性好的,得4-5分。 |
||||||
| 2.2.2(2) |
主要人员 |
25分 |
项目经理任职资格与业绩 |
12.5 |
满足资格审查条件(项目经理最低要求),得12.5分。 |
|||
| 项目总工任职资格与业绩 |
12.5 |
满足资格审查条件(项目总工最低要求),得12.5分。 |
||||||
| 2.2.2(3) |
其他因素 |
技术能力 |
10分 |
技术能力 |
10 |
投标人有对单位自身的科研开发或技术能力、创新能力得10分 |
||
| 履约信誉 |
25分 |
信用评价 |
10 |
满足资格审查条件得7分;加分条件如下: ①在 2024 年度黑龙江省交通运输厅公路施工企业信用评价或2024年度交通运输部公路施工企业全国综合信用评价中被评定为A级的,加2分; ②在2024年度黑龙江省交通运输厅公路施工企业信用评价或2024年度交通运输部公路施工企业全国综合信用评价中被评定为 AA 级的,加3分。 (如果黑龙江省省级和部级评价等级不一致,以最高的信用评价等级认定,满足资质的企业初次进入黑龙江省,其信用评价等级按照交通运输部全国综合信用评价结果确定;尚无交通运输部或黑龙江省省级信用评价的企业,若无不良信用记录,按A级对待。) |
||||
| 企业业绩 |
15 |
满足资格审查条件(项目业绩最低要求),得9分,加分情况如下: 近五年(*开通会员可解锁*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止,以实际交工日期为准,完成且交工验收达到合格标标准),每完成一个一级及以上等级公路(至少包含路基工程、沥青混凝土路面工程)工程新建或改扩建施工项目业绩,加3分,最多加6分。(业绩要求在交通运输部网站“全国公路建设市场监督管理系统”中能够查询,并提供相关项目网页截图。如在交通运输部无法查询,可以在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查询,应附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查询到的网页截图,并注明查询路径,需附网页截图、合同) |
||||||
| 2.2.3 |
第二个信封详细评审标准 |
评标价计算公式: 评标价=投标函文字报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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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2.4 |
通过第一个信封详细评审的投标人数量 |
按照投标人的商务和技术得分由高到低排序,选择前3名通过详细评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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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10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3.10.1若出现第一信封最终评分相等或第二信封投标报价相等时,评标委员会依次按照以下优先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 (1)2024年被黑龙江省交通运输厅或2024年被交通运输部评为较高信用等级的投标人优先(如果省级和部级评价等级不一致,以最高的信用评价等级认定),应附投标人2024年度黑龙江省交通运输厅或2024年度交通运输部公路企业信用评价等级证明材料。 (2)商务和技术得分较高的投标人优先。 (3)施工组织设计得分较高的投标人优先。 3.10.2评标委员会对通过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审的投标人的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进行评审后,有效投标不足3个的,可以否决全部投标;未否决全部投标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在评标报告中阐明理由并推荐中标候选人。 3.10.3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按照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电子文件填写工程量清单,无须按照本章第3.4.2项和第3.4.3项的规定对投标报价进行修正,第3.4.2项至第3.4.4项内容不适用。 3.10.4本项目招标人设置成本价评估值。投标人报价低于成本价评估值的,评标委员会可以要求投标人对其投标报价作出书面说明,提供投标报价单价构成说明及相关证明材料(详细的清单预算、主要材料来源及价格证明材料等),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投标人未提供或不能证明可以按照其报价以及招标文件规定的质量标准和履行期限完成招标项目的,评标委员会可以认定该投标人以低于成本价竞标,并否决其投标。 成本价评估值=最高投标限价X0.8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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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评标委员会各成员应当独立对每个有效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打分,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最终得分为所有评标委员会成员打分的算术平均值。评标委员会各成员的单项打分分值小数点后保留一位,计算过程及计算结果小数点后保留两位小数,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电子保函方式:
投标人登录后在招标公告中选择要投标的项目,点击投标准备,填写相关信息进行确认投标。然后在我的项目中选择相应的项目选择项目流程,选择办理电子保函按钮根据提示进行电子保函办理,并以系统查询到的电子保函作为保证金鉴收的依据。
现金方式:
投标人在交易平台中选择以现金方式提交交易保证金。在线自行选择提交保证金的银行,获取参与本次投标的随机子账户,在招标文件规定的保证金提交截止时间之前,以电汇方式将保证金足额汇入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对接的银行中(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
投标保证金的退还:
中标公示结束后,如未收到投标人或行政主管部门关于项目存在投诉的书面通知,由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在交易平台点击保证金退回申请。如收到书面通知,应当暂停投标保证金退还。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应于5日内将合同的主要内容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登记,并及时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保证金缴纳及退还时发生的跨行手续费,由投标人承担。具体操作详见“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保函-操作手册、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工作台-投标人操作手册及设投标人操作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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