绥化市中心城区停车泊位建设项目-停车场地面、停车场通信光缆、指挥中心及业务用房改造工程
发布时间:
2026-03-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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绥化市中心城区停车泊位建设项目-停车场地面、停车场通信光缆、指挥中心及业务用房改造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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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工程建设项目招标计划表

项目名称

绥化市中心城区停车泊位建设项目-停车场地面、停车场通信光缆、指挥中心及业务用房改造工程

项目法人或招标人名称

绥化市绥安停车服务经营管理有限公司

项目批准文件

及文号

投资项目备案承诺书(2510-23*开通会员可解锁*-100829)

主要建设内容

本项目建设停车场100个, 一期停车场32个、二期停车场26个、三期停车场39个、其他停车场(西院区、房车宿营地、金家楼)3个,指挥中心及业务用房改造,建设城市级智能停车平台1套。其中,停车场地面、停车场通信光缆、指挥中心及业务用房改造工程内容为:一、二、三期停车场地面工程,其它停车场地面工程(地面工程、给排水工程、路灯工程、景观绿化工程及其它工程),通信光缆工程,一期指挥中心及业务用房宿舍仓库改造装修及给排水、采暖、电气、通风空调安装工程,一期业务用房弱电,业务用房2外设有电瓶车充电桩及入口闸机等。

招标项目

序号

标段(包)名称

招标内容

招标方式

招标公告预计发布时间

拟交易场所

合同预估金额(万元)

备注

1

绥化市中心城区停车泊位建设项目-停车场地面、停车场通信光缆、指挥中心及业务用房改造工程第一标段

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所包含的全部内容。

公开招标

*开通会员可解锁*

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13800

2

绥化市中心城区停车泊位建设项目-停车场地面、停车场通信光缆、指挥中心及业务用房改造工程第二标段

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所包含的全部内容。

公开招标

*开通会员可解锁*

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投标人主要资格条件或投标准备的信息

第一标段资格要求

1本次招标要求潜在投标人须具备:要求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含壹级)或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注:若投标人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建市[2020]94号)文件内容,更换了相关资质,则应满足如下要求: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甲级资质(含甲级)或以上资质】。

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无失信行为记录,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项目经理须为本单位在职人员并提供连续3个月(*开通会员可解锁*-*开通会员可解锁*)投标单位为其连续缴纳社会保险(含:1.养老保险,2.医疗保险,3.失业保险,4.工伤保险)的明细,以单位查询结果为准(建办市函【2019】92号文件中规定的6类情形人员除外)。养老保险缴纳证明,需提供用企业账号登录查询的人员实缴信息截图。如提供信息不实,其投标将被否决。

3投标人拟派其他项目组织机构人员要求为:投标人应承诺根据《黑龙江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现场管理人员配备管理办法》(黑建规[2023]2号)文件要求对项目管理机构人员进行配备,并对中标人的项目管理机构人员进行施工现场系统管理。

拟派项目组织机构其他人员配备要求:投标人应按照《黑龙江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现场管理人员配备管理办法》(黑建规[2023]2号)文件要求,填报项目管理机构人员配置表,其中:技术负责人1人(具有市政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施工员2人,安全员2人,质量员1人,*标准员1人,*材料员1人,*机械员1人,*劳务员1人,*资料员1人,并对中标人的项目管理机构人员进行施工现场系统管理。以上人员要求必须是投标人单位合法(近一个月为其缴纳养老保险)在职人员,必须按照投标书承诺进驻现场。

(注1:同一岗位人员配备超过2人及以上的,施工单位应明确该岗位的主要负责人。注2:*表示可兼任的岗位)

投标人拟派其他项目组织机构人员无需提供岗位证书,投标人可根据项目管理需要增加岗位或人员。

注:1、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施工员、质量员不得同时在2个及以上的在建项目中任职,同一在建项目不得兼任;

2、同一工程项目的标准员、材料员、机械员、劳务员、资料员可互相兼任,也可由同一工程项目的技术负责人、施工员、质量员兼任,有关人员任职岗位不得超过2个。

3、本项目在中标候选人公示发出后启动清标程序,对所有潜在投标人资格、项目管理机构人员、信誉等与投标文件是否不符,各潜在投标人投标报价进行比对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违法行为等情形。存在围标串标以及违法违规行为导致工程重新招标的,移交建设行政主管部门。

4信誉要求:

投标企业、投标企业法定代表人、未被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核查路径:以<信用中国>查询网址:https://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结果为准。

投标企业、投标企业法定代表人及委托代理人未被司法机关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核查路径:<信用中国>查询网址:http://www.creditchina.gov.cn/。

投标企业、投标企业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经理近三年内(*开通会员可解锁*至获取招标文件截止之日)不得有行贿犯罪记录;

核查路径:<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如有违法违规记录的,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

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第二标段资格要求

1本次招标要求潜在投标人须具备:要求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含贰级)或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注:若投标人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建市[2020]94号)文件内容,更换了相关资质,则应满足如下要求:具备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乙级(含乙级)或以上资质】。

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含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无失信行为记录,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项目经理须为本单位在职人员并提供连续3个月(*开通会员可解锁*-*开通会员可解锁*)投标单位为其连续缴纳社会保险(含:1.养老保险,2.医疗保险,3.失业保险,4.工伤保险)的明细,以单位查询结果为准(建办市函【2019】92号文件中规定的6类情形人员除外)。养老保险缴纳证明,需提供用企业账号登录查询的人员实缴信息截图。如提供信息不实,其投标将被否决。

3投标人拟派其他项目组织机构人员要求为:投标人应承诺根据《黑龙江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现场管理人员配备管理办法》(黑建规[2023]2号)文件要求对项目管理机构人员进行配备,并对中标人的项目管理机构人员进行施工现场系统管理。

拟派项目组织机构其他人员配备要求:投标人应按照《黑龙江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现场管理人员配备管理办法》(黑建规[2023]2号)文件要求,填报项目管理机构人员配置表,其中:技术负责人1人(具有建筑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施工员1人,安全员1人,质量员1人,*标准员1人,*材料员1人,*机械员1人,*劳务员1人,*资料员1人,并对中标人的项目管理机构人员进行施工现场系统管理。以上人员要求必须是投标人单位合法(近一个月为其缴纳养老保险)在职人员,必须按照投标书承诺进驻现场。

(注1:同一岗位人员配备超过2人及以上的,施工单位应明确该岗位的主要负责人。注2:*表示可兼任的岗位)

投标人拟派其他项目组织机构人员无需提供岗位证书,投标人可根据项目管理需要增加岗位或人员。

注:1、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施工员、质量员不得同时在2个及以上的在建项目中任职,同一在建项目不得兼任;

2、同一工程项目的标准员、材料员、机械员、劳务员、资料员可互相兼任,也可由同一工程项目的技术负责人、施工员、质量员兼任,有关人员任职岗位不得超过2个。

3、本项目在中标候选人公示发出后启动清标程序,对所有潜在投标人资格、项目管理机构人员、信誉等与投标文件是否不符,各潜在投标人投标报价进行比对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违法行为等情形。存在围标串标以及违法违规行为导致工程重新招标的,移交建设行政主管部门。

4信誉要求:

投标企业、投标企业法定代表人、未被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核查路径:以<信用中国>查询网址:https://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结果为准。

投标企业、投标企业法定代表人及委托代理人未被司法机关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核查路径:<信用中国>查询网址:http://www.creditchina.gov.cn/。

投标企业、投标企业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经理近三年内(*开通会员可解锁*至获取招标文件截止之日)不得有行贿犯罪记录;

核查路径:<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如有违法违规记录的,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

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备注

本次招标计划发布内容仅作为潜在投标人提前了解招标人初步招标计划安排的参考,后期可能存在取消和变更的可能。工程建设项目的招标实际需求、投资金额、招标时间等以招标人最终发布的招标公告和招标文件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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