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藏
【字体: 大 中 小】
来源:
日期:*开通会员可解锁*
浏览 次
打印本页 关闭本页
存证时间:
*开通会员可解锁* 16:38:09
存证哈希值:
724C41961F975420FF94E1AF5717E1F49B007ED8F95C27D722901029953E987F
区块高度:
21147981
海伦市永和镇经建水库五年期承包经营权拍卖公告
绥公共资源交易网胜阳拍字【2026】第53号
绥化市胜阳拍卖有限公司接受海伦市永和镇政府委托,公开拍卖永和镇经建水库五年期承包经营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拍卖标的基本情况(仅供参考,由竞买人自行到现场核实):
1、位置:海伦市永和镇经建村田家屯。
2、面积:鱼种场房屋面积150平方米、鱼种场仓库面积120平方米、水面面积270亩。
3、标的用途:水产、禽类养殖。
4、承包期限:五年
5、起拍价:21.06万元(4.212万元/年)
6、竞买保证金:4万元
二、相关说明
1、标的以现状拍卖,现状交付,拍卖人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
2、拍卖标的按委托方现场指认实物状况进行拍卖。意向竞买人在参加竞买之前自行现场实地踏勘,对水面四至、养殖条件及经营范围等情况做详尽的调查和了解。竞买人参加竞买即视为对拍卖标的(包括缺陷)完全了解并认可,对自己的竞买行为承担责任。
3、拍卖标的为五年期承包经营权,具体起止日期,成交后承租方与委托方签订承包合时确定。
4、承包水库资源范围内的水面、土地、水利工程设备设施及不限于其它水面上和地下自然资源所有权归甲方所有,承租方只享有库面内水产、禽类养殖生产的收益权。承租方不得在承包水域范围内进行其它任何与合同中约定无关行为。
5、不允许承租方在承租期限和范围内建设不动产或其它固定设备设施(如房屋、生产用码头及不限于其它)。如需投入,提前报请委托方书面同意,并在承租期满后无条件归委托方所有。
6、承租方经营过程中投入到可移动生产工具、临时性住房、网具、船只及其它设备设施,在承包合同期界满后,由承租方自行处理。
7、在承包期内,承租方必须依法生产经营、遵守国家文件政策性规定(如:生态环境保护、河湖库清四乱、安全生产等)。由于承租方不遵守规定,因此带来的全部相关法律责任由承租方自行承担,委托方包括但不限于收回承租方承包经营权。
8、在承包期内,委托方不保证承租方明水期生产经营所需水位。由于枯水造成经济损失,由承租方自行承担。
9、水库发生防汛应急情况,承租方必须无条件服从委托方统一调度指挥。委托方在防汛、灌溉、引水、泄水时,不用征得承租方同意,在委托方正常调度运行时,导致承包范围内水产品流失,委托方不负责。
10、承租方在经营期间,应加强水资源环境保护,为防止水生态环境污染恶化及杜绝一切危害水资源环境违法行为发生,如向水域内投药、饵料等要符合国标;严禁采用炸药爆破、电击等恶性方式捕获水产品。
11、承租方在实际经营中发生一切灾害、伤亡及包括但不限于其它安全事故与事件(如欠薪)全部由承租方自行负责。
12、由于国家政策发生变化造成承包合同不能实际履行,委托方给承租方 30 天时间自行处理该承包库面资源善后工作,由此造成的各种损失由承租方自行承担,委托方不负任何责任。
13、承租期界满,承包范围内剩余的水产品全部无条件归委托方所有,委托方不支付给承租方任何费用。
14、在该资源承包合同提前预期半年时间结束时,委托方有权从新组织新的竞价发包。待承租方该合同期彻底结束时,委托方再具体执行新的发包合同。
15、承租方在承租期内中断承租、私自转租、改变经营用途、损害资源及不限于其它行为,委托方收回资源、终止合同,不负责退赔承租方剩余承包时间内租金和生产经营损失等。
16、承包期届满,经委托方验收合格(包括但无限于房屋、水闸等)无损毁,将风险抵押金原数返还给承租方。如有损毁作价赔偿,在风险抵押金中扣除,剩余部分返还承租方;不足部分由承租方补齐。
17、承包费委托人、拍卖人不出具税务发票(不含税)。
18、拍卖公司只负责此次交易的市场定价行为,成交后委托方与承租方自行办理交接事宜,拍卖公司不承担交接责任。
三、拍卖时限
1、展示时间、地点:*开通会员可解锁*起正常工作时间内,标的于所在地点公开展示。
2、报名截止时间:*开通会员可解锁*12时。
3、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开通会员可解锁*17时。
4、拍卖时间:*开通会员可解锁*9:00。
5、拍卖方式: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互联网电子竞价,拍卖项目开始时,进入竞拍倒计时(600秒),若有人出价,则刷新倒计时,直到倒计时内无人加价为止,拍卖结束;若在该倒计时内无人出价,则项目流拍。
6、付款方式:拍卖成交三日内支付全部成交价款(5年的承包费一次性交齐)、拍卖佣金(总成交价款的5%)及风险抵押金(相当于一年的承包费)至拍卖公司账户,网拍保证金不冲抵成交款项。
7、确认书签署:成交三日内持相关手续、缴款凭证与拍卖公司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
8、签署租赁经营合同:成交后五日内持《拍卖成交确认书》及相关证件,与委托人交接,并签署《租赁经营合同》
四、报名条件及提交材料:
1、竞买人应为我国境内合法的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
2、自然人:需提供身份证复印件、联系方式、看样确认函。
企业法人:需提供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联系方式、看样确认函。
五、联系人与联系方式
报名咨询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看样联系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绥化市胜阳拍卖有限公司
*开通会员可解锁*
网络拍卖须知
受海伦市永和镇政府委托,海伦市财政局批准,绥化市胜阳拍卖有限公司对其单位经建水库五年期承包经营权进行公开拍卖。现将有关网上拍卖事项敬告如下:
一、本《拍卖须知》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拍卖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规定所制订。
二、参加本次拍卖活动的竞买人必须遵守公告及本须知各项条款,并对自己的竞买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三、竞买人应为我国境内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社会组织。
四、成交后以现状交付,拍卖标的资料仅供参考,以现场展示为准,以现状拍卖。
五、本次拍卖是经法定公告期和展示期后举行的,就拍卖标的物已知及可能存在的瑕疵已在展示其间充分告知。拍卖人不承担显性及隐性的瑕疵担保责任。拍卖人对拍卖标的物所作的说明和提供的视频资料、图片等资料仅供竞买人参考,不构成对标的物的任何担保。所以请竞买人在拍卖前必须仔细进行现场踏勘,调查是否存在瑕疵,认真研究查看所竞买标的物的实际情况,未看样参加竞拍的责任自负,慎重决定竞买行为,竞买人一旦做出竞买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认可,并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
六、拍卖项目开始时,进入竞拍倒计时(600秒),若有人出价,则刷新倒计时,直到倒计时内无人加价为止,拍卖结束。
七、未成交竞买人,如无特殊原因,无息返还竞买保证金。返还金额=保证金-汇款手续费。
八、拍卖成交按照约定方式和时限付款。网拍保证金不冲抵成交款项。
九、如因不可抗力或非主观原因造成标的无法交付的,不构成违约责任,委托人退还全部款项。
十、买受人逾期未按约定支付拍卖款项的,除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外,依据《拍卖法》第三十九条处理,委托人可以重新拍卖。重新拍卖价格低于本次成交价的部分,由本次拍卖买受人补齐。
十一、拍卖成交,标的由委托人负责和买受人办理移交事宜,拍卖人不作标的转移的任何承诺。
十二、标的转移产生的一切费用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十三、竞买人应当遵守拍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得阻挠其他竞买人竞拍,不得操纵、垄断竞拍价格,严禁竞买人恶意串标。上述行为一经发现,将取消其竞买资格,除保证金不退还外并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
十四、根据法律规定,委托人有权在拍卖开始前中止拍卖或撤回拍卖。
十五、由于竞买人原因导致的以下行为及一切后果,由竞买人自行承担全部责任,与交易平台、委托人、拍卖人无任何关系:
1、竞买人用户注册不及时、未及时进行项目报名、保证金交纳不及时而导致无法参与竞拍的;
2、所填写的信息不真实、不准确或不完整而造成注册用户无法完成、竞买保证金无法交纳的;
3、未在该平台上及时了解、认可此次拍卖资产的相关竞拍信息内容的;
4、由于竞买人自身的电脑终端设备和网络异常等原因导致无法正常报价的(竞买人应选择配置较高、运行、网速较快的电脑环境参加竞拍);
5、由于竞买人自身电脑终端设备时间与竞拍页面时间不符而导致未按时参与竞价的;
6、因不可抗力、软硬件(技术)故障、非法入侵、恶意攻击等原因而导致网站服务异常、网络竞价中断或竞价结果异常的(因交易平台服务器、网络延时、断网、停电及系统故障等不可抗力原因造成延时出价、无效出价及未竞拍成功等)。
十六、简易流程:按顺序操作每个步骤,否则无法进入竞拍环节(仅供参考)
1、账号注册。竞买人参拍前应在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注册;
2、注册账号后,完善基本信息,上传所需资料,等待核验,核验通过后进行网上报名。
3、网上报名并缴纳竞买保证金(如竞拍的项目需要资格审查请务必与拍卖公司联系),网上申请获得保证金账号;
4、缴纳保证金。网上申请保证金账号,必需用注册的账号一致的户名进行转账电汇,不得用其它账号汇款,不得用现金汇款;
5、缴纳竞买保证金后,进入页面查询保证金是否缴入,然后操作竞拍资格确认;
6、获得竞拍资格后,等待拍卖。网上竞拍请及时刷新页面进行更新,避免出价失败。
提示:相关文件及电子交易说明等资料请到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服务指南”一进行下载相关操作说明。
十七、如发现拍卖中有违法、违规的行为,可如实举报。
十八、如买受人有违反公告、须知、规则等任何条款均视为违约,所交款项作为违约金不予退还。
绥化市胜阳拍卖有限公司
*开通会员可解锁*
附件: 海伦市永和镇经建水库5年期承包经营权拍卖公告(3)(1).doc 附件: 产权交易公告.pdf分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