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伊春市嘉荫县创建国家级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县乌云镇中学消防泵房及附属设施建设、操场及附属设施改造项目
发布时间:
2026-04-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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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伊春市嘉荫县创建国家级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县乌云镇中学消防泵房及附属设施建设、操场及附属设施改造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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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工程建设项目招标计划表

项目名称

黑龙江省伊春市嘉荫县创建国家级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县乌云镇中学消防泵房及附属设施建设、操场及附属设施改造项目

项目法人或招标人名称

嘉荫县乌云镇中学

项目批准文件及

文号

《关于黑龙江省伊春市嘉荫县创建国家级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县乌云镇中学消防泵房及附属设施建设、操场及附属设施改造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嘉发改发〔2026〕79号

主要建设内容

对水泥硬化操场(含跑道等)进行改建,改建为彩色沥青操场面积6600平方米;改建沥青面层篮球场2000平方米;剩余硬化路面改造沥青混凝土面层3800平方米;新建排水沟500米;同时移植榆叶梅树90平方米、新建跑道内人工草坪2500平方米、原有厕所沉井填埋并新建沉井2座、铺设路边石450米;改造升旗台1处,改建面积4平方米;新建消防泵房1座,建筑面积296.40平方米,为地上一层(包括消防水箱、柴油发电机房等)。

招标项目

序号

标段(包)名称

招标内容

招标方式

招标公告预计发布时间

拟交易场所

投资估算

(万元)

备注

1

黑龙江省伊春市嘉荫县创建国家级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县乌云镇中学消防泵房及附属设施建设、操场及附属设施改造项目

施工

公开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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伊春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602.3

投标人主要资格条件或投标准备的信息

1.1本次招标要求潜在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及其他组织,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注: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建市〔2020〕94号)的规定已换发新证取得相应资质证书的提供新资质证书),同时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及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履约能力。

1.2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要求: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未担任其他任何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或其他施工管理工作。

注:须提供投标企业为其连续缴纳近3个月(*开通会员可解锁*-3月)的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证明,建办市函【2019】92号文件中规定的6类情形人员除外。

1.3投标人拟派其他项目管理机构人员要求:应符合《黑龙江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现场管理人员配备管理办法》的通知(黑建规【2023】2号)文件规定,以不低于上述文件规定的标准数量配备项目管理机构人员,投标人也可以根据项目实际需要增加岗位及人员。

1.4信誉要求:

(1)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在近三年内没有行贿犯罪记录;(本条“行贿犯罪记录”是指存在行贿行为并被判有行贿罪的记录,查询日期在招标公告发布后,以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s://wenshu.court.gov.cn)网站公布的判决结果为准)

(2)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查询日期在招标公告发布后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shixin/)公布的结果为准)

1.5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1.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7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内容等详见招标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备注

本次招标计划发布内容仅作为潜在投标人提前了解招标人初步招标计划安排的参考,后期可能存在取消和变更的可能。工程建设项目的招标实际需求、投资金额、招标时间等以招标人最终发布的招标公告和招标文件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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