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交投峰悦资产经营有限公司经贸分公司车辆租赁(二批次)采购项目询比采购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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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26-03-09
发布于
黑龙江哈尔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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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交投峰悦资产经营有限公司经贸分公司车辆租赁(二批次)采购项目询比采购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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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采购条件

黑龙江省交投峰悦资产经营有限公司经贸分公司车辆租赁(二批次)采购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采购人为黑龙江省交投峰悦资产经营有限公司经贸分公司。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公开邀请供应商参加询比采购活动。

2.采购项目

2.1项目编号:JT-XM-XBCG-FW-202603-0068。

2.2项目名称:黑龙江省交投峰悦资产经营有限公司经贸分公司车辆租赁(二批次)采购项目。

2.3合同包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为1个合同包,即01合同包。

2.4服务地点:黑龙江省内甲方指定地点

3.采购内容及相关要求

3.1采购内容:车辆租赁。

合同包划分

服务名称

规格型号

技术标准

需求量

单位

服务地址

预计总价(元)

01合同包

suv车型租赁

使用年限2年内,价格为135元/日/台(无税价格)

满足国家标准及行业标准

8

黑龙江省内甲方指定地点

394,200.00

3.2采购预算:394,200.00元人民币/每年(注:①本价格为无税价格包含车辆租赁,意向供应商所报价格不得超过采购预算。首次报价(供应商的报价不得高于或等于最高限价,报价报无税价格)。

3.3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1年。3.4付款方式:甲方应当在收到乙方提供的等额有效增值税专用发票后6个月内通过银行转账方式支付全部价款至乙方指定收款账户。实际支付金额以车辆租赁结算单为准。

3.5车辆租赁单价包含租赁车辆的检车费、维修保养费、保险费、车船使用费(交强险+机动车损失险+第三者责任险200万元)。

3.6租车定价及调整:租车期间单价不予调整,具体租车数量与租车时间采购人将根据工作需要进行调整,最终以采购人的实际用车需求为准。

3.7租赁车辆由于自身质量问题所产生的事故、维修等费用均由出租方承担,车辆维修期间由供应商在接到采购人通知后2日内提供备用车辆。因租赁车辆自身故障或车辆事故导致车辆无法驾驶的,出租方有为采购人提供道路救援服务的义务,并为其提供备用车辆。

4.供应商资格要求

4.1 供应商资格要求

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当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法人 、非法人组织、自然人,并同时还应具备如下条件:

(1)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登记的有效营业执照。

(2)在专业技术、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供应商所申请标段的设备必须满足采购文件的采购需求。

4.2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与本项目其他供应商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

(2)与本项目其他供应商存在直接控股关系。

(3)与本项目其他供应商存在管理关系。

(4)与本项目其他供应商高级管理人员之间存在交叉任职。

注:(1)-(4)供应商应提供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s://www.gsxt.gov.cn/)中基础信息(体现股东及出资详细信息)的网页截图,如供应商名称发生合法变更,须提供相关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

(5)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存在以下严重不良情形:

①被本项目所在地省级以上行业主管部门依法暂停、取消投标或禁止参加采购活动的。

②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吊销资质证书状态。

③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情形的。

④根据《黑龙江省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供应商管理办法》管理要求,被禁止参与采购活动且处于有效期内的黑龙江政企招采数字服务平台(https://zc.hljsjtjt.com/)“供应商信息”诚信/失信行为查询结果(网页截图)为准。

(6)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https://www.gsxt.gov.cn/)查询结果(网页截图)为准。

(7)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或地方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提供公告发布之后的本企业信用查询结果(网页截图)。

(8)近三年(2023年 3月1日~递交资格申请文件截止日)供应商或其法定代表人无行贿犯罪行为的认定以供应商提供的在中国裁判文书(https://wenshu.court.gov.cn/)网站上查询结果(网页截图)为准。

4.3 本次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采购活动

5.采购文件的获取

5.1采购文件获取时间:*开通会员可解锁*00时00分至*开通会员可解锁*00时00分。

5.2采购文件获取方式:登录“黑龙江政企招采数字服务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https://zc.hljsjtjt.com/)进行操作。

5.3本项目采用网上申请方式,供应商登录系统后,按要求提供资料上传至电子交易平台。

6.采购保证金

5.1保证金的金额:5,000元人民币;

5.2保证金递交截止时间:*开通会员可解锁*13时30分;

5.3保证金递交方式:电汇。

注:(1)潜在供应商应当采取网上银行支付、手机银行支付或银行柜台转账的方式,将投标保证金用按时足额汇入系统随机生成的银行账户。

(2)保证金的交纳账号由系统自动生成,每个项目所划分包次/标段的账号均不相同。

(3)为保证招标活动完成后及时退还保证金,汇款前,供应商应按提示填写准确的汇款方信息(包括汇出行账号、地址、联系方式等)。

(4)保证金用未在规定时间到账、未交纳到系统提示账号或无效交纳的,其递交的响应文件将被视为无效。

7.响应文件的递交

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开通会员可解锁*13时30分;(北京时间)。供应商应使用电子交易平台提供的“黑龙江交投响应文件制作工具”编制电子响应文件,并按采购文件要求进行加密、递交。供应商应在询比采购文件规定的开启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将加密的响应文件上传,并保存上传成功后系统自动生成的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即为电子签收凭证时间。供应商应充分考虑上传文件时的不可预见因素,未在递交截止时间前完成上传的,视为逾期送达,将不予受理。

8.响应文件开启时间及地点

8.1响应文件开启时间:同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

8.2响应文件开启地点:登录“电子交易平台”,进入“开标大厅”选择所投项目进行签到,并在响应文件开启时间实时在线关注采购人的文件开启情况。

9.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项目询比采购公告在黑龙江政企招采数字服务平台(https://zc.hljsjtjt.com/)、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s://ggzyjyw.hlj.gov.cn/)、黑龙江阳光采购服务平台(https://hljygcg.ejy365.com/)上发布上同时发布,其它网址转载无效。

10.其他说明

1.本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招采开展询比采购活动,注册及操作等相关内容,请先查阅门户网站>帮助中心《黑龙江交投集团电子招采交易平台供应商操作手册》,参与询比采购过程中遇到的平台问题可拨打电子交易平台技术支持电话。

2.供应商仅限于为本单位支付平台使用费及采购文件费用、仅限于为本单位缴纳CA数字证书费。若存在任一供应商为多家供应商代缴上述费用的行为,根据《黑龙江省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供应商管理办法》中关于供应商失信行为认定标准认定,涉及的供应商将在一年内禁止参加集团及权属企业实施的采购活动。

11.受理异议的联系人联系方式

采 购 人:黑龙江省交投峰悦资产经营有限公司经贸分公司

地 址:哈尔滨市松北区智谷大街深哈产业园A4栋210室

联 系 人:张先生

电 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电子邮箱: hljjtfyjm@163.com

监督部门:黑龙江省交投峰悦资产经营有限公司企管运营部

地 址:哈尔滨市松北区智谷大街深哈产业园A4栋401

联 系 人:牟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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