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大庆市龙凤辖区燃气管道更新改造一期项目(补充设计部分)施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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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26-04-28
发布于
黑龙江大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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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大庆市龙凤辖区燃气管道更新改造一期项目(补充设计部分)施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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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大庆市龙凤辖区燃气管道更新改造一期项目(补充设计部分)施工

施工招标公告(评定分离)

1.招标条件

1.1项目名称:黑龙江省大庆市龙凤辖区燃气管道更新改造一期项目(补充设计部分)施工

1.2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大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1.3批文名称及编号:《大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黑龙江省大庆市龙凤辖区燃气管道更新改造一期项目(补充设计部分)初步设计的批复》庆发改发〔2026〕70号

1.4招标人:大庆市住建业发展服务保障中心

1.5项目业主:大庆市住建业发展服务保障中心

1.6资金来源:超长期特别国债资金和大庆中石油昆仑燃气有限公司自筹资金。

1.7项目出资比例:100%。

1.8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项目名称:黑龙江省大庆市龙凤辖区燃气管道更新改造一期项目(补充设计部分)施工

2.2招标项目编号:SZSG0507G26*开通会员可解锁*1

2.3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2.4招标项目标段编号:SZSG0507G26*开通会员可解锁*1

2.5建设地点:位于大庆市龙凤区、萨尔图区。

2.6建设规模:改造DN40~DN200燃气钢制低压管线、DN100~DN200燃气钢制中压管线,更换调压柜,破坏恢复道路,移植种植绿化。改造范围包括东城领秀A、B、C、D区,华溪御景别墅区,万宝三区。

主要工程量:无缝钢管外聚乙烯3PE重防腐A级管12542.2米,无缝钢管760米,法兰球阀30个,牺牲阳极13个,拆除中低压调压箱10台,新建智能计量柜1台,智能调压柜9台,破坏恢复水泥混凝土路面3747平方米,破坏恢复沥青混凝土路面3777平方米,破坏恢复荷兰砖人行铺装3273平方米,破坏恢复荷兰砖车行铺装3333平方米,破坏恢复花岗岩人行铺装481平方米,破坏恢复花岗岩车行铺装535平方米,铺设植草砖789平方米,种植金娃娃萱草花2003平方米,种植莓叶萎陵菜245平方米,种植马蔺267平方米,种植八宝景天4462平方米,铺种草坪12690平方米,种植重瓣榆叶梅3564株,种植东北连翘1485株,种植东北山梅花416株,种植红王子锦带613株等。

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及图纸。

2.7合同估算价:1272.82万元。

2.8计划工期:2026年06月01日至*开通会员可解锁*,共91日历天。(上述时间仅作为编制投标文件的统一标准,实际开工日期按施工合同相关条款规定执行)

2.9招标范围: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所示全部内容。

2.10项目类别:市政公用工程

2.11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国家、行业及地方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以及相关专业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2.12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并具备承担本招标项目的能力,条件如下:

3.1.1投标人资质要求: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同时具备有效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具有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中许可项目压力管道安装,许可子项目公用管道安装GB1,过渡期应符合《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特种设备行政许可有关事项的通知》(市监特设[2022]17号)文件的规定。

注: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建市〔2020〕94 号])的规定已换发新证取得相应资质证书的提供新资质证书)。

3.1.2项目经理要求:

(1)具备有效的 市政公用工程专业 及以上 注册建造师。

注:自*开通会员可解锁*起,一级建造师统一使用电子证书,纸质注册证书作废。投标人在上传证明材料时需上传电子证书扫描件(黑白或彩色皆可)。另外,一级建造师打印电子证书后,应在个人签名处手写本人签名,未手写签名或与签名图像笔迹不一致的,该电子证书无效。关于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具体要求按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40号文件执行。

(2)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3)其他要求:/。

3.1.3投标人业绩要求:/。

3.1.4项目经理业绩要求:/。

3.1.5财务要求:/。

3.1.6信誉要求:

(1)信用要求:提供“信用中国”网站中的“公共信用信息报告”,企业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经营异常名录,招标人不接受其参与本项目投标。

提供“信用中国”(https://www.creditchina.gov.cn/?navPage=0)网站下载的“公共信用信息报告”,报告生成日期为本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方为有效。(查询方式:1.信用中国网站首页→在“信用中国”网站顶部“信用信息”搜索栏中,输入企业名称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然后点击“搜索”。2.在搜索结果中选择需要下载报告的企业名称,在企业信用信息详情页点击“下载信用信息报告”按钮,即可完成报告下载。)

(2)本项目不接受投标人因受到行政处罚、失信惩戒措施,仍在限制投标惩戒期内的投标人投标。

3.1.7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应满足本公告规定的投标人资格要求,且联合体各方应分别满足下列要求:/

3.2其他要求:

(1)投标人拟投入项目管理人员要求:按照《黑龙江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现场人员实名制管理办法》(黑建规〔2026〕3号)文件要求,本项目需配备技术负责人:1名,施工员:1名,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1名,质量管理人员:1名。(投标时,除项目经理外,其他人员无需提供证件及姓名。项目机构成员如有退休人员,年龄不能超过65周岁。项目机构成员配备管理按照黑建规〔2026〕3号执行,但招标文件未要求提供的证明材料,投标时无需提供,中标后按此文件要求执行,公示期由招标人进行核查。)投标人按招标文件第八章给定的投标文件格式填报项目管理人员配置表,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投标人也可以根据项目管理需要增加岗位及人员。

(2)本项目属于中型工程,技术负责人如使用职称证的,需配备中级及以上职称人员。

(3)本项目决不允许违法分包、转包及挂靠等违法行为。

(4)资格审查方式

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内容等详见招标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5)否决投标情形见附件1:否决投标条件。

(6)投标人将资格要求中及招标文件要求的其他需要提供的证明材料上传至投标文件格式要求的指定位置,未明确指定位置的统一上传至投标文件“其他材料”中,要求证明材料不许有涂抹、遮盖,能清晰明确看到内容,否则视作该材料无效,招标人将拒绝接受该投标人的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获取时间:2026429日00:00至202659日00:00。(5个工作日)

4.2获取方式:

(1)本招标项目实行电子化交易。

(2)潜在投标人可登录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s://ggzyjyw.hlj.gov.cn/)进行用户注册、办理数字证书,使用数字证书登录“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上的“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如参与投标,则须在本条第4.1款规定的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内通过“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上的“交易平台”完成投标信息的填写。

有关手续请查看“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投标文件制作操作手册、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投标人操作视频、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会员注册入库操作视频。

(3)招标文件获取过程中有任何疑问,请在工作时间(9:00-17:00,节假日休息)拨打技术支持热线(非项目咨询):*开通会员可解锁*。项目咨询请拨打电话:0459-8973933

4.3招标文件价格:0元。

5.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65210900分,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上的“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6.资格审查方式

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

7.评标及定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评标办法采用评定分离,定标办法采用票决价格定标法,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及定标办法”。

8.开标时间及地点

8.1开标时间: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

8.2开标地点:大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8.3开标方式:线上开标。

9.招标文件的异议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规定时间前通过电子交易系统在线提出。

10.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11.联系方式

11.1招标人

招标人:大庆市住建业发展服务保障中心

地址:大庆市高新区火炬新街二号建设大厦

联系人:岳先生

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11.2招标代理机构

招标代理机构:大庆市城安工程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地址:大庆市中科创业园A座

联系人:金女士

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11.3电子交易系统

电子交易系统名称: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

电子交易系统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11.4招标投标监督部门

该招标项目监督部门:大庆市龙凤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该招标项目监督部门:大庆市萨尔图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投标保证金

电子保函方式:

投标人登录后在招标公告中选择要投标的项目,点击投标准备,填写相关信息进行确认投标。然后在我的项目中选择相应的项目选择项目流程,选择办理电子保函按钮根据提示进行电子保函办理,并以系统查询到的电子保函作为保证金鉴收的依据。

现金方式:

投标人在交易平台中选择以现金方式提交交易保证金。在线自行选择提交保证金的银行,获取参与本次投标的随机子账户,在招标文件规定的保证金提交截止时间之前,以电汇方式将保证金足额汇入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对接的银行中(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

投标保证金的退还:

中标公示结束后,如未收到投标人或行政主管部门关于项目存在投诉的书面通知,由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在交易平台点击保证金退回申请。如收到书面通知,应当暂停投标保证金退还。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应于5日内将合同的主要内容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登记,并及时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保证金缴纳及退还时发生的跨行手续费,由投标人承担。具体操作详见“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保函-操作手册、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工作台-投标人操作手册及设投标人操作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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